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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为生歌唱

【中企互动】事评——开课了(更新至第三十七节)

发表于 2013-8-23 10:00:18 | 查看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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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8-23 16:36:33 | 查看全部

回 20楼(qibiao) 的帖子

欢迎戚彪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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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23 17:53:35 | 查看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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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8-23 19:29:37 | 查看全部

回 22楼(初卫平) 的帖子

欢迎初卫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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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7 11:30:23 | 查看全部
真的不错,认真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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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9-10 19:00:26 | 查看全部

回 24楼(鲁宝林) 的帖子

欢迎鲁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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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9-16 17:59:14 | 查看全部


第六节:学习邢承木老师的获奖作品

134期话题设置:【事评话题】 你对爱情与财富怎么看?   
   
[align=justify]    今年的富豪相亲颇受关注,先是武汉,然后是6月济南、7月深圳,一场接一场、一波又一波的富豪相亲会在全国巡演。开放、多元、包容的社会,相亲二字早已不是陌生概念,不过富豪相亲让人们在对爱情与财富的审视中出现了种种争议。
      面对爱情与财富,有信奉精神至上的、愿意在自行车上笑;有信奉财富至上的、情愿在宝马车里哭。      
        那么,在当下的现实生活中,爱情和财富的关系大吗?认为爱情和财富关系较大的,请选择【正方】发表观点;认为爱情和财富关系不大的请选择【反方】进行评说。

        文章解读:【正方】对富豪相亲不必大惊小怪 【提出个人观点】

               文/邢承木

[align=justify]   
    今年的富豪相亲颇受关注,先是武汉,然后是6月济南、7月深圳,一场接一场、一波又一波的富豪相亲会在“全国巡演”。开放、多元、包容的社会,“相亲”二字早已不是陌生概念,不过富豪相亲让人们在对“爱情与财富”的审视中出现了种种争议。【引出话题。】
    法律谚语讲到,法无禁止即可为,法无授权即禁止。富豪征婚违法吗?我想答案是肯定的,不违法。人人有权征婚,富人也是人,当然应该享有这一权利。拥有更多的财富是人人渴求的梦想,金钱在婚姻生活中占据重要的地位,这已是不争的事实。所以,对富豪相亲会,不必大惊小怪,也不要说三道四。【阐述个人观点对富豪相亲不必指责和大惊小怪。】
    常言道,贫贱夫妻百事哀。爱情不是空中楼阁,它需要一定的经济基础,除却自由恋爱,普通人找对象,不论是通过别人介绍还是在媒体上征婚,都不会无视对方的收入和家境,收入太低、家庭生活太困难者免谈,恐怕是多数人的条件,“讲钱”可能是一项最基本最普通的要素,对此没有人觉得有什么不妥,为什么富翁“讲钱”就会招来如此的非议?为什么富翁坦率地公布自己的经济实力就是张扬了?就是在“炫耀财富”了?就是在用“金钱买爱情”了?就有“铜臭味”了?仅仅是因为富翁的收入是普通人的几何倍数?仅仅因为富翁的资产是一般人望尘莫及的?是不是某些非议者对征婚者的巨额资产已经失去了平常的心态? 【一连串的提问,问出贫富征婚过程中,因为金钱的差距而带来的思想上差异。】
    现在,不少人对富豪相亲颇有微辞甚至嗤之以鼻,笔者认为,是一些人潜意识里认为去相亲的富豪都是些花花公子、纨绔子弟,把富豪相亲看作“钱色交易”,这样想未免有些极端、有些片面。不可否认,时下确实有些富豪相亲时一掷千金,大肆炫富,在社会上造成不好的影响。但绝大多数参与相亲的富豪品质是好的,态度是认真的。他们的财富是靠自己的努力奋斗换来的,他们是成功人士,是社会精英,对他们选择通过公开征婚甚至是竞争的方式来确定个人终身大事,应给予尊重,而不是妄加指责。【直接指出,看问题要学会换位思考,不能戴着片面观点看问题。】
    也许,真正让不少人感到不能接受的是,觉得富豪提出的如号脉、量三围、处女鉴定等征婚条件太“出格”。笔者认为,对此无需大惊小怪。首先,应该承认,富豪们的意识和行为比较前卫,以我们的传统观念看来有些“不雅”,但不应就此就认为是伤风败俗。我们赞美牛郎织女似的爱情,也不应排斥西洋色彩的浪漫爱情。【前卫的观点似乎让人不好接受,但是这并不违背择偶的标准,只要双方认可就是正确的。】
    其次,如果条件允许,哪个男人不希望自己能找个“冰清玉洁”的配偶,这本无可厚非。要求自己的配偶“无性经历”难道有错?难道有违道德观?难道要求配偶“无性经历”就是歧视女性?难道离异者只有找一个有过性经历的配偶才是平等?至于富翁拒绝8种女性,本属正常,普通人征婚可以表明自己不喜欢的女性类型,可以对配偶提出“身高、体重、相貌、学历、性格”等等方面的要求,为什么富翁就不能表明他不喜欢的女性类型呢?如果富翁能够通过这种明确的态度找到他情投意合的配偶,作为旁人,又何必对他横加指责呢?【指责一定要有前提条件,不管什么形式的征婚,其结果一定是双方同意,可见没有被歧视一说,一个追求完美,一个追求幸福,无可厚非。】


    邢承木老师谈感受:观点要鲜明,见解要独特

    第134期,我的事评稿《对富豪相亲无需大惊小怪》获得一等奖,新宇老师约我写点写作心得,我班门弄斧总结了一下,谈几点体会。
    我注意到,每期事评都有正方、反方、中立的稿子,大家各抒己见,有理有据,真可谓“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要想稿子略逊一筹,我觉得观点要鲜明,见解要独特。  
    一是要有有力的论据。本期事评,我是开门见山地站在正方的角度写的。首先,我从法律角度证明自己的观点,论据是“法无禁止即可为,法无授权即禁止”。富豪相亲既然不违法,就可以正大光明的借助媒体、中介去搞。其次,我从家庭和道德方面阐述自己的观点,借用老百姓常说的“贫贱夫妻百事哀”作为论据,并用了一连串反问句,强调自己的观点不容反驳。
    二、语言要尽可能形象生动。要力避老话套话,力求深入浅出。每期事评,我基本都参与,每篇稿子都拜读,感觉在语言形象生动上,蒲永燕、金文仙老师文笔很好,稿子很喜爱爱看
    三、要以事见理,事理融合。因为我们是企业事评,论述要突出事实,用事实说话,同时注意语言口吻的平易近人,而不是摆出一副大学者或评论家的语气和派头,这样既可增强事实的可信性,也可增强自己观点的认同度。  
    专业老师简评:该文观点代表了大众的一种普遍心理,也表明今天社会的多元和宽容。文章通篇论述合乎情理,也较全面,思路清晰,条理清晰,能够自圆其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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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17 07:38:19 | 查看全部
这种互动很好!这样的平台应该同时吸引大中学生参加,其实很时兴的高考作文、公务员的申论考试,在这里都可以得到很好地启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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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17 07:54:07 | 查看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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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9-17 11:00:22 | 查看全部

回 27楼(善哉善哉) 的帖子

我们欢迎喜欢这里的人都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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