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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为生歌唱

【留声机】事评——小故事点亮你的智慧人生

 楼主| 发表于 2014-10-15 15:05:28 | 查看全部
误良缘时间:2014-06-25 作者:未详 点击:169次   按照老规矩,结婚以前,她从来没有见过她的未婚夫。她依稀记得小的时候,她未来的公公常到她家里来,她的父亲让她喊他“邹伯父”,并且于她已经懂事的一天,通知她将来要成为“邹伯父”的长媳。她自然不能对这件事发表任何意见,但是从此便留心着来自邹家的消息:他家后来离开福建北上,她未来的夫婿,学名叫作“恩润”,在上海南洋公学附属小学念书,又升入了中院(附属中学),听说功课是很好的。
  
  在她读完了《诗经》和《周礼》的那年,她听说夫婿受了学校里洋人的影响,嫌她是没有进过学堂的,要悔掉这门亲。这样的事也不是第一次听说了,终于还是降临到了她身上。她让父亲把她的意思传给邹家,说一女不聘二夫,她固然不能嫁给他了,但也不会再嫁别人,那么就终身不嫁吧。
  
  嫁给谁她是不能做主的,然而按照古老的规矩,此时她有了这样表态的机会。她说着规矩中表示贞洁和知书达理的成话,流露的却是最真实的想法。当她听说他自从升入中学,家里已无力供养他,他因为位列优等生而免除了学费,又靠着给《自由谈》和《学生杂志》写稿所得的润笔和做家庭教师的束脩衣食粗足,还升入了南洋公学上院(大学)时,对他便有十分的仰慕和敬爱,在她关于未来的一切设想中,都是把自己放在他的人生中的。她知道自己因为没有进过学堂,不可能在社会上取得一份职业,所以特地在针黹和女红方面用力,想着将来对家庭当不无裨益。她还特地留意各种勤俭的办法,以期将来贫寒度日时,能令他终日体面而温饱。
  
  如今他的“新”令他嫌弃她的“旧”,而这“旧”是她无法改变的,她只有在这“旧”中继续“旧”下去。所谓的“旧”礼教的外衣下包裹的是她的爱情,谁说一定要见面才会发生恋爱?在她的内心深处不能接受的是跟除他之外的人发生联系,这比终身不嫁痛苦百倍。叶家的这个女儿,死了也要埋到邹家的坟地里去。
  
  他竟然因为她的表态而深受感动,决定几年后,他大学毕业进入职场,攒够一笔钱,就把她娶过来。新式的婚礼上,穿着西装的他仪表堂堂,她喜悦得掉下了眼泪。她要把他爱护好,把他捧在手心里,如何娇宠都不过分。令她没想到的是,那些她为他做的微不足道的小事,他都看在眼里,屡次地,他对她说:“你待我真是太厚了。”
  
  伤寒症来得是很快的,得病的第二天下午,她已经说不出话来了。她的眼睛看着泪如泉涌的他,看到他的嘴在动,但是听不到他在说什么。她慢慢地死去了,她的手一直被他紧紧地握着。他是在说不要走,还有很好很好的日子值得一起过下去。你知道吗,我从圣约翰大学毕业的那一天,所余只有三四百元的债务,身上穿着赊账买来的西装,想到在这茫茫的世界上只有你在等我。如今我们终于是在一起了,你为什么又要独自到那冷冷的地方去呢?
  
  “春蚕吐尽一生丝,莫教容易裁罗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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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0-15 15:06:06 | 查看全部
争辩是礼物时间:2014-06-22 作者:未详 点击:145次   彼此争辩是一份珍贵的礼物。

  因此,当你争辩的时候,先确认你是否想和对方这么接近,再确认对方是否需要和能够承担你送出的这份礼物。

  争辩很可能彼此都累,没有目的,也没有达成共识,只是彼此表达了馈赠的友情。
  
  我基本对很多人保持沉默,不争辩,并且尝试全盘接纳。

  偶尔我只会跟一个朋友争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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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0-15 15:06:19 | 查看全部
英国的师生关系时间:2014-06-23 作者:未详 点击:111次   我现今住在英国爱丁堡,女儿在当地一所小学上六年级。一天放学,她对我讲了一件事:上课时,一位老师讲得实在太无聊,有个男生突然举手,他大声说道:“老师,你真的是一个很差劲的老师。”老师气得敲着桌子喊:“你怎么敢这样说!你太淘气了!”这位男生接着说:“可我是在说一个事实啊。”
  
  我问女儿,老师把这事告诉校长了吗?“当然去了,老师气坏了,不过校长可没处罚那男生。”女儿对我讲起了《哈利·波特》,“哈利·波特也干过同样的事呢,一天他们魔法学校来了个新老师,那位老师实在太差了,哈利·波特就恶搞了他一下,老师气急败坏地去告诉邓布利多校长。你猜怎么着?校长送了哈利波特一块饼干作为奖励!”
  
  哈利·波特的作者J。K。罗琳就是爱丁堡人,毕业于爱丁堡大学,从爱大到女儿的小学步行只需10分钟。虽然哈利·波特只是个魔法故事,但我却从中感受到了某种传承。
  
  我对女儿说,我非常喜欢那个男孩。从小学到大学毕业,我也算“阅师无数”,经历的差老师可不少,但我都以打瞌睡、看武侠小说反抗,遇到严厉的差老师,只好规规矩矩坐着,思想飞到球场去。从来没一个同学站起来说:“你真的是一个很差劲的老师。”
  
  通过对英国大学和小学的观察,我发现他们对所谓的师道并不太在意。一群大学生在酒吧聚会,他们的教授晚到了,就只好到处去找板凳,没有学生起身让座,或主动帮他搬个凳子,而老师也不以为忤,站在一边听学生们神侃。如果谁给老师让座,反倒会显得怪异。上课讨论问题时,学生们毫不客气,常提出一些刁钻的问题,问得老师直挠头,他也从没觉得因此失了面子。
  
  每到学期结束,女儿都会带回来老师的评语,老师会这样写给女儿:“我想想自己是多么幸运,能跟你一起度过这一年,看着你盛开,变得越来越出色,每个方面都做得那么好,你是个多么让人难以置信的孩子,而且还给我这么多的帮助……”每次读信,我都感动不已,常常发感慨,如果小时候老师这样称赞我,我愿意为她去死。
  
  我问正在攻读博士学位的妻子,老师说的是不是真心话,她回答:“当然是,他们跟学生的关系是平等的,我的教授就经常说,我得谢谢你们,有学生才有老师,如果没有学生,我连工作的机会都没有了。”
  
  经常听留学生说,英国的师生关系,看上去不像中国师生那般亲热,英国老师往往有事说事,谈完就走,说话也客气。有时师生一场,连老师是不是单身都不知道,因为那是人家的隐私。
  
  我随后零散查阅了一些西方教师守则,发现中西差异的确很大,其中有这样的条文:“不得无故否定学生的独到见解,不得故意压制或歪曲学生进步的事实,记住学生姓名,不得当众发火,少提批评性意见。”“不得以任何形式歧视学生,不得有意为难或贬低学生,不得在大庭广众下让学生丢脸,不得与学生过分亲热或随便,处理学生问题如有偏差应勇于承认错误,不得采用强制或暴力。”
  
  从这些朴素、细化的准则可以看出,西方教师被要求的不是当圣人,而是当一个符合职业规范的公职人员。这个规范不是空谈道德人格,而是根植于法律,其实也是对一个公民的基本要求,具有现实操作性。他们对师生关系的处理,体现出的是民主和平等的理念,尊重孩子的独立思想和人格。
  
  在我们国内,往往将教师推上道德神坛,其实我觉得现代社会应该做的是去圣化,让老师变成正常人。中国社会不缺少道德精英,唯独缺少契约精神和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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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0-15 15:06:41 | 查看全部
他就站在那里等着我时间:2014-06-23 作者:未详 点击:174次   十四岁那年,我被送到切希尔寄宿学校上学。这所学校专门接收那些“有问题”的男生。我的问题是我有个酗酒的妈妈,她的恶习最终导致了我们这个家庭四分五裂。父母离异以后,我经常在家里充当醉鬼妈妈的临时保姆,所以我的学习成绩直线下降,到了初二的时候,所有功课都不及格。
  
  爸爸和校长决定让我到一所纪律严明的寄宿学校去就读,因为这样我可以远离妈妈,排除一切干扰。在切希尔学校新生集训的典礼上,训导主任弗瑞德·奥莱利先生最后给我们训话。奥莱利先生以前曾经是美国国家队的足球运动员,当他那五大三粗的身躯站到麦克风前时,场内鸦雀无声。我旁边的一个学兄偷偷告诉我:“千万不要让这个人发现你。不管是在街上还是在校园里,反正任何时候你都要躲开他,离他越远越好。”
  
  奥莱利先生对我们的训话简短、掷地有声:“我再重复一遍,不准擅自离校,不准抽烟,不准喝酒,也不要和街上的那些女孩子们来往。如果有人胆敢违反校纪,他就死定了!我绝对不会放过他。”
  
  就在我以为他已经讲完了的时候,他又说了一句:“如果你们有什么问题需要找我,我办公室的门始终朝你们开着。”这句话的声调虽然不高,但给我的印象极深!
  
  妈妈酗酒越来越厉害,她没日没夜地往我宿舍打电话,一遍又一遍地央求我休学。每次接到她的电话,我的内心都翻江倒海。
  
  一天下午上课的时候,想到妈妈头天晚上打过来的电话,我情绪失控,眼泪似乎就要夺眶而出,于是我当场向老师请假。
  
  “请假干什么?”老师问我。
  
  “我去找奥莱利先生。”我这句话一说出口,班上所有的同学都惊呆了,向我投过来了诧异的目光。
  
  “彼得,出了什么事吗?也许我能帮上忙。”老师好言相劝。
  
  “不,我现在就到奥莱利先生的办公室去!”
  
  我在办公室外面的凳子坐下来等的时候,旁边的男孩问我犯了什么错。
  
  “什么错也没犯!”我嘀咕着。
  
  “你疯啦?走开!”他们都大惊小怪地朝我这样喊。
  
  终于轮到我了,我顿时感到恐怖,全身上下不由自主地哆嗦起来,我感觉自己做了一件傻事,不该到这个凶神这里来。我抬头望着他,鼻子酸酸的。
  
  “你来干什么?”他对我咆哮如雷。
  
  “你曾经说过,只要我们有问题,你的门始终开着。”我结结巴巴地嗫嚅着。
  
  “进来吧!”他指着一把绿色的椅子让我坐,然后拉下门帘,接着坐到办公桌后面瞪着我。
  
  我仰起脸来看着他,眼泪哗哗地流了出来。“我妈妈是个酒鬼,她嗜酒成性。她打电话要我休学,回家陪她。我不知道该怎么办!我非常害怕!先生,请不要以为我疯了!我真的不知道如何是好……”
  
  我把头埋在两膝之间,开始号啕大哭起来。我哭得那样投入,根本没有注意到这个粗壮的汉子竟然从桌子后面悄悄地来到了我面前。
  
  紧接着,奇迹出现了:奥莱利先生把他那只大手温柔地放在我的肩膀上,用指头抚摸着我的脖子,对我轻轻地说:“孩子,我知道你的感受。知道吗?我曾经也是个酒鬼!我会竭尽全力来帮助你和你的妈妈。我今天就请戒酒协会的那些朋友们上门去找你妈妈。”
  
  这个时候,我平静了下来,不再恐惧。奥莱利先生的大手摆在我肩上,让我平生第一次感受到了自信、希望和爱心。
  
  这个令人生畏的大块头竟然私下里和我成了好朋友。我们差不多每星期都见面。中午吃饭的时候,只要我经过他的饭桌,他总是向我微笑地眨眨眼。这时我的心里就充满着自豪感——学校里最凶的训导主任对我如此温情、如此友善。
  
  每当我需要信心、需要希望和爱心的时候,我就向他伸出手,我知道我能够得到这些,因为他就站在那里等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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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0-15 15:06:53 | 查看全部
绽放,属于自己的那朵花时间:2014-06-23 作者:未详 点击:86次   大山深处,绒花开的时候,她出生了,姣好的面容,粉嘟嘟的,奶奶看着窗外那株高大的绒树,给她取名绒绒;六岁那年春天生一场大病,因为医生误诊,给她服错药,让她成了一个耳聋的孩子。此时,院里的那棵大绒树,开得如火如荼,而一家人的心却似在冰窖里一般,美丽的绒树美丽的花,恍如隔世——
  
  父亲母亲叹着气,把她的名字换了字——茸茸,父母的心意是,山上的每一棵草都会开花,女儿也是这山上的一棵小草,他们期望奇迹出现,上天能在女儿的两只耳朵里开出花来,让她能重新听到——这个美好的世界。
  
  无声的世界里,一切都没有色彩,没有色彩的生命,活着似乎失去意义。
  
  她黯然无光的眼眸,言语一天比一天少,父母心疼不已,却无力改变命运的方向。有一天,奶奶为了讨她欢心,在为新嫁娘剪窗花的时候,悄悄给她留下几朵,望着鲜红的窗花,她的眼光亮了,一整天都喜气洋洋的,她把它们贴在自己的小窗前,望着它们发呆,望着它们微笑,有一天,她用哥哥用过的旧作业本,比画着剪,这个根剪断了,那个茎剪开了,剪了多少遍又多少遍,她累出一头一脸的汗水,最终,她欢叫着,跑向下地刚进家门的爸爸妈妈和奶奶,她的快乐像风,钻入每个人的眼里和心里。大人们商议,奶奶以后不下地干活了,专门在家里教她剪窗花。
  
  从此之后,村里村外,方圆多少里的红白喜事,需要剪这种那种纸花,都来央求她和奶奶,奶奶年纪越来越大,眼睛花得厉害,剪纸花的活计慢慢地就全落在茸茸的手上。
  
  人们发现,茸茸虽然只上过一年学,却聪明得很,不仅会剪花呀草呀,还会照着春联剪字“福如东海,寿比南山”,“满园春光”,“出门见喜”……得到人们的喜爱与认可后,茸茸更热切地想学习更多的字,爸爸教她,妈妈教她。
  
  她想学更多的字,有一天,她独自去村里的小学校,找到当年教过她一年的李老师,一步一挪,李老师去哪她跟到哪儿,小茸茸拉住李老师的手,在她的手心里写,“我想上学”,然后,她还指指自己的心,指指脑袋——李老师犹豫不决,不知如何是好。
  
  正在这时,妈妈找遍村庄找到这里,李老师很为难地给妈妈解释,妈妈也为女儿倔强的念头无奈,她跟女儿一起请求李老师:“让她来旁听吧,学多少算多少……”就这样,茸茸成了一名特殊的编外生。她不顾别人的嘲笑和小伙伴的捉弄,她只管尽力而为地学,听不到怎么学啊?她看老师的嘴唇,再摸摸自己的嘴唇,她的经验全来自六岁之前的言语经验。
  
  外出求学的哥哥,从大山外面给她带回一本漂亮的《剪纸大全》,哥哥告诉她这是一项“民间艺术”。利用假期,哥哥还生吞活剥地教会她一句英文诗,翻译过来是24个字,哥哥临走的前一晚,她全部把它们剪了出来——“不要因为难过,就忘了散发芳香。在哪里存在,就在哪里绽放。”
  
  哥哥被她的“剪字”震惊了,这些字构成一幅美丽的图画——两只耳朵上开出无数的花儿!
  
  仔细端详,每一个字的每一笔里都开出花来,每一个字都是一朵花,连在一起,正是她的名字,耳朵上开出许多花来。她抚着她的这些字、这些花儿,也笑成一朵花儿。哥哥把它们一并拍下来,放在博客里,立即引来众多关注。她和她开花的字、开出花朵的耳朵,蹿红网络。有一所民办特殊教育学校找到她,免费让她入学,她于是读了这所民办学校的中学,又读它的大学,之后,她代表这所民办学校参加国际民俗表演,一举夺魁。
  
  当人们惊叹她绽放的鲜妍时,她微笑着揭开自己的秘密:“不要因为难过,就忘了散发芳香……”她的剪纸依然组成那幅图画——一双开着花的耳朵……
  
  大山深处,她的家门前,那一树绒花开得如火如荼,白发的父母在树下,看着漫山的碧草,他们感叹,树有树的花,草有草的花,茸儿也有她自己的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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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0-15 15:07:10 | 查看全部
有妈的车子开得稳时间:2014-06-23 作者:未详 点击:82次   那天,他是最后一个到达宴会现场的。一场很重要的生意会谈,是他生命历程中最重要的第一次。会谈现场,云集的都是对他未来的那笔生意有着生杀大权的人。
  
  第一次合作,便姗姗来迟。他的表现,多多少少引起合作同伴们的不满。直到他行色匆匆地出现在包厢门口,人们满脸的不悦被一种惊奇代替。那个年轻的合伙人,背上竟然背了一位瘦瘦小小头发花白的老太太。
  
  “对不起,让大家久等了,我妈妈,她犯了病,我实在脱不开身,只好把她带来了……”边说边背着妈妈往自己的座位旁边走,丝毫不去管满座震惊的眼神。“我妈妈几年前患了小脑萎缩,一旦犯起病来就糊涂,急躁骂人,在家里她就听我一个人的,今天早上我准备出门时,妈妈又犯了病,我在家哄了她半天,还是不行。把她一个人丢在家里,我又不放心,只好带着她老人家一起来了……给大家添麻烦了……”
  
  说话间,服务员已经又在他的旁边添置了一把椅子。老人安坐下来,小孩子一样好奇地打量着满桌子的人:“嘻嘻,你们都是我儿子……”
  
  屋子里僵硬的空气被那一句搅和了。是是,我们都是你儿子。先前冷着的一张张脸上都有了暖色,他们纷纷站起来,上前跟妈妈握手问好,也跟他握手问好。
  
  那天的饭桌上,他是最忙碌的一个。他要一边听取合作人的意见跟他们商谈,一边抽出时间来照顾妈妈。妈妈手脚不利索,嘴也不利索,吃饭时要人一口一口地喂。他端着饭碗,挑软烂可口的饭菜,一勺一勺喂给胸前挂着围嘴的妈妈吃,那满脸的柔情满眼的爱,把满桌人的心都化得软软的。那是一个特制的围嘴,用柔软的纯白棉布做的,他随身带来的。那是一个熟悉的场景,小时候的他们都曾那样被自己的妈妈喂过。可他们没有一个曾像他那样喂过自己的妈妈。
  
  那天的谈判,出奇地顺利,甚至比他自己想象的都要顺利。对方给了他最大的利润空间。
  
  那是他在生意场上迈出的第一步,也是最重要的一步。
  
  回程的车上,有些疲惫的妈妈一上车就靠在后座上睡了。他从后视镜里看妈妈歪倒在座椅上睡,心里的柔情忽然就泛滥了,“哗”一下冲开了往事的大门……
  
  这些年,都不易。妈妈和他还有他们那个家。
  
  一个穷苦的农家儿,妈妈和爸爸拉扯着他们兄弟姐妹好几个,日常的吃穿用度都困难,所以,读完中学的他就自动弃学回家了。几年里,为了生活,什么事都尝试去做过。去建筑工地上当过小工,饭店里洗过碗盘,摆过地摊儿,做过小贩……却是做什么什么不成器,做什么什么赔。几年来,钱没赚到,债倒积了一堆。可他多么感谢妈妈,他最难最苦的时候,妈妈都不曾放弃对他的鼓励与支持。
  
  儿啊,慢慢来,人不能想着一口吃成个胖子。再不济,你还有家,还有妈。有妈吃的一口,就有你吃的一口。每每他垂头丧气地从外面回来,妈妈给他端上一碗热面时也会把这番话唠叨给他。他空空的胃瞬间暖了,心也暖了。有妈妈在,他便走得踏实。
  
  命运真的挺残酷。他一直想混出个人样儿来给妈妈看看,让妈妈好好安享晚年。还没等到那一天啊,妈妈就病了。
  
  带着又老又病的妈妈到谈判酒桌上,他不是没有顾虑,他的家人也有。他们讲,你去做你的事,妈妈交给我们来管。可他受不了妈妈的眼神,妈妈的世界里,这个自小她最疼爱的儿子,是她唯一还能记得的人。
  
  “知道我们为什么这么痛快就跟你签下这个单子吗?因为你妈妈,因为你是个孝子……”
  
  那天饭后,一位老板再度到他们母子跟前,跟他们握手告别。讲得他的眼睛都湿了。
  
  就是从那天开始,外出谈判,他会经常带上妈妈,因为他越来越从妈妈的眼睛里看到,那样的外出给她带来了快乐。县里,市里,省里,大大小小的场合,他都不避讳。一辈子没出过远门的妈妈,成了多少老人羡慕的人。她不光跟着儿子去见识过生意场上形形色色的人,还趴在儿子的背上看过多少先前没看过的好风景。海边看日出,山顶观云海,美丽的湖畔公园里看人散步放风筝……一步步,一阶阶,全是儿子背着她走的。儿子背着她,越走越远,越走他们母子越开心。因为儿子的生意越做越好了,从小县城做到市里,从市里做到省里。当年那个一穷二白的穷小子,走着走着竟然成了一个身家千万的富翁。
  
  对儿子的财富,妈妈倒没有什么概念,但她看重众人对儿子的评价,知道她儿子的人,没有一个不夸他。
  
  “儿啊,你妈妈又老又笨,你老带着我去谈生意,会不会给你丢脸啊?”妈妈的病情时好时坏,好一些的时候,她会觉得有点难为情。
  
  “妈妈,看你说到哪里去了,八年了,你跟着儿谈成了多少生意啊,没有一宗谈崩过。倒是给了儿多少机会。人家看到你,就愿意跟儿子合作啊。妈妈,你是我的舵手,有你在,儿这车开到哪里都稳当。”
  
  是的,有妈妈在,儿心里踏实,有妈妈在,儿不敢在生意场上有半点闪失,怕对不住妈妈让妈妈伤心,有妈妈在,儿觉得自己就是有家的孩子……
  
  他和言细语地劝说着妈妈,一边把妈妈往车子上抱。他们又要出发了。妈妈的眼角,便有泪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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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0-15 15:07:28 | 查看全部
留一只看世界眼睛时间:2014-06-23 作者:未详 点击:103次   女人天生比男人少了根筋,如果人生用三七开来划分的话,男人会把七分精力用在事业上,三分精力用在家庭上。事业是男人的面子,没有事业,再硬气的男人,走到人前也会比人矮三分。女人则不同,家庭爱情就是她们一生的事业,一头扎进去,八头牛都拉不回来。
  
  小艾年近三十,终于在青春的边缘寻到一份弥足珍贵的感情,常人眼里本是一个再平常不过的男人,可是在她的眼睛里比钻石还珍贵,单从她看他的眼神,就能体会出其中的含糖量,已经甜到有些降低了智商。
  
  她的母亲本是不同意这门亲事的,嫌他只是一个普通的小职员,贫穷拮据。但小艾哪里听得进这些话,像病入膏肓,像飞蛾扑火,放弃了自己的事业,放弃了自己的爱好和空间,帮他办公司,吃苦受累,打理家务,照顾孩子,她做得兢兢业业,没有半分怨言,唯一的理由就是她爱这个男人,为自己所爱的男人做点事儿错了吗?当然没有错,只是她在做这些事儿的时候,全身心付出的时候,全身心爱着的时候,唯独忘记了自己,忘记了留一点爱给自己,忘记了留一点空间给自己呼吸。
  
  几年之后,她变成了一个眼睛里只有丈夫和孩子的女人,容颜憔悴,美丽不再。她的口头语是:我老公说应该这样,我儿子说应该那样,而她自己呢?她已不再有自己独立的思想和考虑问题的方式,老公是她的天,儿子是她的地,家是她的港湾,唯独却丢失了自己。
  
  几年之后,男人的事业一步步稳定下来,趋向成功,开始讲究品位和优雅,开始讲究身份和匹配,当然对于女人的付出,他很感激也很内疚,内疚之后,仍然不可避免地传出桃色绯闻。
  
  小艾知道之后,哭过一场,从此便和祥林嫂攀上了亲戚,终日里遇到人就说,那个男人没有良心,我为他付出那么多,放弃那么多,竟然换不来他的真心。
  
  爱情是一场盛宴,感性的女人明知是毒药,却偏偏一倾而尽。傻兮兮地爱别人,爱得丢失了自己,试想一个男人会喜欢聪明优雅得体的女人,还是会喜欢一个只会干活的黄脸婆?男人需要的不是一个能做满汉全席的厨师,而是一个能和他分享平行的妻子。
  
  如果当初留一点爱给自己,留一点空间给自己,必定不会是现在这个样子。
  
  不要轻易地以为,他以前爱你,现在爱你,就会永远爱你,不做任何改变,不做任何努力,就会一劳永逸。
  
  聪明的女人,除了爱别人,也会留一点爱给自己,舍得花时间给自己买几件喜欢的衣服,懂得在午后的时光里独自享受一下寂寞。聪明的女人不会轻易地放弃自己的喜好,不会轻易地舍弃自己的原则;聪明地女人,有自己的事业,有自己的朋友,有自己的独立空间,不断地充电完善自己,保持一份从容平和的心态。
  
  聪明的女人,不会用卫星定位电话监控老公的行踪,更不会检查老公的公文包,聪明的女人优雅从容,举重若轻,用一只眼睛看住老公别犯错,用一只眼睛看这世界的精彩纷呈。
  
  在男人的眼里,一个有魅力,有神秘感,有新鲜感的女人,才是能经得起时间的考验的。
  
  一个各方面都努力做到最好的女性朋友说,聪明的女人不会把人生的目标紧紧锁定在一个男人身上,爱固然很重要,但不是人生的全部,爱得没了自我,就是丢失自己的第一步。用一只眼睛看住你爱的男人,用另外一只眼睛看世界,活出自己的精彩,活得美丽惬意从容才是明智之举。我听了释然地笑,只有一个走过一段岁月的人,才会有如此深刻透彻的感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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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0-15 15:07:45 | 查看全部
比“马跑得还要快”的蘑菇时间:2014-06-23 作者:未详 点击:93次   读高二的我勤奋刻苦、成绩优异。一生都难忘记的是,一个栀子花飘香的傍晚,班花米乐竟然递给我一张粉红色的字条,说,如果不介意,她愿意和我交个朋友。米乐,娃娃脸,睫毛浓密卷长,清秀宛如山林雨后雪白的蘑菇,她是我暗恋许久的可人儿。
  
  我疯狂地恋爱了,17岁少年的心房,每时每刻我想的都是米乐。我倾尽所有,给米乐买脆香的爆米花,为她抱来可爱的毛绒玩具。一年半的时光,倏然滑过。老师们预言能荣登榜首的我却名落孙山。更让我欲哭无泪的是,米乐郑重地向我提出分手。
  
  高考后的暑假,是我人生中最黑暗的一段隧道。我提着简单的行李,失魂落魄地回到了故乡。我抱着最后一丝希望,用熊熊燃烧的心,写给米乐的情书,像射出去的子弹,又被原封弹回,击中自己的胸膛。她说,对不起,我们从一开始就是个错!我想不通,不到一个月时间,我这个青葱少年就憔悴成一个佝偻的小老头儿。
  
  一日午后,山雨刚过,林木润泽葱茏。父亲和颜悦色地让我去和他到山里“逮蘑菇”。“逮蘑菇”?蘑菇还会跑?我呵呵笑。父亲见到我好久没有绽放的笑容,皱纹间竟叠加了些许讨巧的谄媚。
  
  山间小路崎岖泥泞,父亲紧握住我,我的手贴着他粗厚的手掌,他说:牛牛,那种蘑菇可奇怪啦!它总是在雨后猝生,雪白水嫩,像锅盖一样大。但是,你看到它千万不要叫,因为,只要一叫,一弄出声响,它就会迅速收缩,直到无形。为此,老人们给它取了一个很形象的名字:“马跑”。我满是好奇,“嗯嗯”应着。寻觅了足有两个时辰,一株银杏树下,出现一棵白白胖胖的“马跑”。父亲并没有手忙脚乱,先向我做一个“嘘”的手势,然后,弯腰悄悄地移近它,看准它的根须,“咔嚓”一下子拧断。我高兴得又叫又跳。“遇到‘马跑’要有耐心,只要你牢牢抓住它的根须,它就会完整地待在那里,任你拿回家去,煎、炒、烹、煮,弄一桌子好饭炊。”父亲说。我扛着大蘑菇,像撑起一把小伞,欣喜异常。
  
  “可是,牛牛,当美味嚼在嘴里的时候,你应该思忖一下其中的道理——每有意外所得,你千万不要得意忘形,你应该心沉气静,看准了再去消受,不然的话,煮熟了的鸭子也会飞掉。”父亲的话语郑重而又深沉。
  
  我心里陡地一惊。一语击中,醍醐灌顶。当一场“爱情”意外地降临到我头上的时候,我自顾欣喜,却没有问过自己:
  
  一个穷小子,没有任何经济基础,在求学长本事的时期,有何理由消受一个城里富家女孩的爱情?她猛然拉住我的手和我做朋友,是和前男友赌气,还是真的喜欢我?
  
  为了一份莫名的“幸福”,我倾尽全部感情,断送自己的学业究竟值不值得?
  
  我不是她爱情的主角,而是充当了一年半的“情托”,最后,米乐还是返回了前男友的怀抱。毕竟他们才是门当户对,青梅竹马的一对。对这些,我预先难道一点儿感觉都没有吗?
  
  暑假过后,我又背着简单的行囊,走出了大巴山。经历了“意外之得”的喜与痛,痴与醒,我拥有了一颗清明宁静的心。高四教室,大学图书馆,金碧辉煌的办公楼间,岁月的镜头记录下了,是我踏实学习和工作的身影。如今,我的所得常使众人艳羡。可是,只有我自己知道,无论是工作、爱情还是人际,每一步都是扎扎实实走出来的。
  
  人在江湖,诱惑无数:成功之后,每当有馅饼劈面袭来,我总是偏头让过。躁动的心瞬间复原,一如既往地诚心、努力、经营。因为,我谨记父亲在深山里给我上的那堂自然课:如何应对比“马跑得还要快”的蘑菇。
  
  当好运主动来撞网,妥当把握,才能将幸福握在手中。否则只能适得其反,得不偿失。正因为我做到了这一点,我的生命之树才会根深叶茂,坚如磐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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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0-15 15:08:00 | 查看全部
“呆头鹅”碰上“青花瓷”时间:2014-06-23 作者:未详 点击:114次   1
  
  班上的同学都在背后叫我“呆头鹅”,说我呆头木脑,面无表情。我无所谓,他们爱叫什么是他们的事,与我无关。我在班上没有朋友,我不喜欢和别人交往,一个班六十几号人,同学半年了,我几乎都没和他们说过话。
  
  自从父母离婚后,不善言辞的我更习惯了以沉默面对。我被判给了母亲。父亲很快就再婚了,母亲在半年后,经人介绍也再婚了,看着笑逐颜开的她,我觉得我成了多余的人。继父对我很客气,但我本能地疏远他。
  
  我严严实实地把自己包裹起来,我不需要别人的同情,那些怜悯的目光会让我更加难堪和痛苦。我不喜欢上学,成绩也不好。
  
  我每天独来独往,漠然的表情让人退避三舍,谁都不愿意来搭理我,我也不愿意融入别人的世界。可是,一次偶然,我却和班上一个外号叫“青花瓷”的女生熟悉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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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0-15 15:08:18 | 查看全部
 2
  
  那天中午放学后,我在校园游荡到吃午饭时间才出校门。我不想早早回家,不想看见家里因为我的回去而突然微妙地变得尴尬的气氛。我骑着单车慢悠悠地穿行在树荫斑驳的街道上,已经过了下班高峰期,街上行人寥寥。我还沉浸于自己天马行空的思绪中时,突然听到有人在叫我的名字。一个急刹车,我单脚跨坐在单车上,四处张望。
  
  “罗小宇,你能过来帮我个忙吗?”一个穿着米黄长裙的女生在叫我。我看了看她,感觉很面熟。“我们同班,你不会不认识我吧?我是池青花,大家叫我‘青花瓷’。”女生落落大方地自我介绍。我轻声“哦”了一句。“你快来帮帮我,我的单车脱链了,我弄不回去。”她急切地说,可能因为我没什么反应吧,她的脸倏地涨红。
  
  我停好单车,走到她身边,看了看倒在路旁的女式单车,找了根韧性好的木棍,三两下就帮她把车链条弄回去了。池青花在旁边感叹地说:“你们男生就是厉害,我弄了好久都没弄好,谢谢你呀!”我依旧没说话,单独面对一个女生,我有点慌乱。“你为什么都不爱说话?在班上也少有见你和同学交流。”她好奇地问我。“车弄好了,我先走。”说着,我转过身。“我们一起回家吧!”她热情地说。我不知如何拒绝,一路上,池青花叽叽喳喳问了我很多问题,她的笑像迎面吹拂来的风,让人感觉特别舒服。我从来没有和女生单独一起骑过单车回家,更不曾这样近距离地与女生聊天。在她的询问下,我也不好一直沉默不语,时不时也会回应一声。
  
  阳光透过树梢洒满一地跳跃的光斑,在我抬头看她时,有一束光正好落在她的脸上,闪烁着细瓷般的光泽,我一时看呆了。“放学后,我们出黑板报,那几个没良心的,画好他们的插图后,就留下我一个人板书……”池青花说。看我没回应,她扭过头来说:“看什么呀,又发愣了。”我朝她傻笑,她也笑了,乐呵呵地说:“罗小宇,幸好遇见你了,要不,我都不知怎么办。对了,你怎么也这么迟才回家呀?早放学了。”“都一样,早回迟回。”我说,心里突然奇怪地产生一种想和她交流的欲望。
  
  “你为什么那么爱笑?”我突兀地问。池青花看着我,愣了一下,随后又露出灿烂的笑颜,说:“笑有什么不好呢?多笑一笑,心情也开朗。”在她的感染下,我也咧开嘴,嘴角上扬。“你笑的样子看上去更帅哟!”池青花乐着说。她像一只无忧无虑的鸟儿,在晌午的阳光下,在凉爽的风中,自由飞翔。马尾辫摇摆着,像一面青春飞扬的旗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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