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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为生歌唱

【留声机】事评——小故事点亮你的智慧人生

 楼主| 发表于 2015-3-5 14:15:34 | 查看全部
假知识分子时间:2013-09-12 作者:未详 点击:207次   1982年5月,应吉首大学的热情邀请,白发苍苍的沈从文先生登上了故乡最高学府的讲台。面对千余名师生,沈从文无比谦逊地说:“我是毫无成就的,我到北京时连标点符号也不晓得。原本想卖卖报纸、读读书,一到北京才晓得卖报纸没有机会,那是要分区分股的。至于说到做文章,做学问,我这个人就糟糕透了,直到现在还有不少字认不得。我是假知识分子……”
  
  然而,正是这个“假知识分子”用他的《丈夫》《边城》《湘行散记》等名篇倾倒了国内外成千上万的读者;正是这个“假知识分子”,用一部《中国古代服饰研究》,填补了我国文化史上的一项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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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3-5 14:15:45 | 查看全部
梁思成的礼物时间:2013-09-12 作者:未详 点击:212次   梁思成的生命历程有两份礼物,可以说是他人生的里程碑和转折点。收到的一件礼物,改写了他的人生命运,带来终身影响;送出的一件礼物,帮助他赢得爱情。1923年年初,林梁两家的两个年轻人,定了婚约,梁启超写信给大女儿梁思顺说:“思成和徽因已互定终身。”
  
  1923年5月7日,梁思成遭遇一场飞来横祸。梁思成骑摩托车载弟弟思永去参加“国耻纪念日”学生示威游行活动,被一辆疾驰的轿车撞出老远。这辆摩托车是大姐梁思顺送给他的生日礼物,谁料到会遭遇车祸。肇事者是陆军次长,竟然开着汽车扬长而去。浑身是血的梁思成被抢救回家,醒过来的梁思成对父亲梁启超说:“爸爸,我是您的不孝儿子。在您和妈妈把我的全部身体交给我之前,我已经把它毁坏了。别管我,尤其不要告诉妈妈。大姊在哪儿,我怎么能见到她?”医生误诊,导致梁思成的左腿比右腿短了1厘米,而且脊椎受伤,要穿特制的金刚马甲。梁思成落下了终身残疾,就是在这样的身体状况下,长达八年,完成了对中国古建筑的野外考察、勘查和测绘。
  
  林徽因得知道消息后,她赶到医院,眼泪汪汪地看着梁思成。他强忍着痛苦,对她笑着说:“差一点就见不着你了。”
  
  1924年,梁思成和林徽因同去美国学习建筑学。刚到美国的一对恋人,最初感情并不是那么和谐,两人有时爆发争吵,这可能是因为,徐志摩影子,并不是很容易消失。1927年6月9日,在美国宾西法尼亚大学攻读建筑学的林徽因,收到“同学”兼“恋人”的一份生日礼物——这是梁思成送给林徽因的一面仿古铜镜。这天晚上,校园路灯下,晶莹的镜子映照出两人青春的脸和他们圆满之爱情。铜镜的一面镶嵌着镜面,另一面的中心图案是对称的飞天浮雕。飞天外圈环绕卷草纹饰,花纹旁边写铸着字:“徽因自鉴之用思成自镌并铸喻其晶莹不珏也。”
  
  梁思成这面以假乱真的铜镜,用了他一个周的课余时间,设计、雕刻、铸模、翻砂、仿古,做好后,他故意拿去请研究东方美术史的教授鉴定其年代,教授有些狐疑地说:“从图案上看,像北魏时期的物品,但从未见过这样的文字,对不起,我不能帮助你。”看着梁思成蹊跷的笑,教授得知真相后,说他是淘气鬼。
  
  谁说梁思成不解风情?谁说梁思成是个书呆子?这件匠心独运的礼物可以说彻底赢得美人的芳心。有人说:“林徽因是聪明女人,她选择了一栋稳固的房子,而没有选择一首颠簸的诗!”在梁与徐的竞争中,研究“凝固的史诗”的学者,比风流倜傥的诗人更高一筹,吸引住了具有文艺天赋的林徽因。除了梁在家庭方面占了先机,他的胜出,是梁思成给林徽因安全感和安定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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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3-5 14:15:56 | 查看全部
到乡村去找生活和灵魂时间:2013-09-12 作者:未详 点击:97次   这些年,南北西东,颠沛流离,因为学习、工作或旅行的缘故,我到过一些地方。然而能让我有望乡之痛的却只有两个地方。一是我在中国的乡村老家,另一个则是法国巴黎。除了在各地留下的难忘时光,想来还有另一个重要原因,即它们都流淌着一种从容、悠闲的乡村主义。而这种乡村主义,恰恰是现代化、城市化不可或缺的。或多或少,它可以医治由消费主义与成功学等催生的现代病与城市病。
  
  城市,对于许多人来说,就像是一个巨大的过关游戏场。游戏者不舍得放弃已经得到的,还要为新的奖励不断过关,任凭工作劳心劳力,永无闲暇,谁还有心思像梭罗那样去做一个林间流浪汉?梭罗把清晨的散步当作是对一天的祝福,然而失去森林的我们,散步却总是在失眠的夜晚,在自己的床上,从左侧散步到右侧,然后从右侧散步到左侧,辗转反侧。及至白天,也很少享受散步的乐趣。像袁伟时先生一样,在中大校园里日行数公里,实乃凤毛麟角。更多的情形是,人们似乎只能通过消费机器来安排自己的人生,他们抱怨平时锻炼太少,然后打车去健身房,在跑步机上挥汗如雨。
  
  总而言之,在顾此失彼的现代化与城市化的单向度推进下,中国人是活得越来越不耐烦了。几代人建设一幢房屋的耐心没有了,“前人栽树,后人乘凉”的诗意没有了,责任心也没有了。谁需要大树,谁就花钱到别处去挖;谁需要乘凉,谁就买个电扇回家。在巴黎,我会看到法国人会花几年时间为巴黎圣母院修葺外墙,若在中国,以中国人的“拆哪”本性,恨不得把它拆了重盖一个新的。而且,速度还要快得多。
  
  农村本是最有条件慢条斯理地建设的。相较城里的快节奏,我所体会的乡村生活原是另一番景象。当你行走于田野,这里上接天,下接地,中间是与你共生的万物。你不会因为老牛走得缓慢而沾沾自喜,也不会非得撵上一只奔跑的野狗以证明自己的速度与价值。走自己的路,让万物生长吧。当你把种子埋进地里,除了浇水施肥,你知道安心等待,而不必心急如焚地蹲在地里等待“第一桶金”。只要时间到了,它自会生根发芽,开花结果,“一半在尘土里安详,一半在风里飞扬”。
  
  然而,当前急功近利的现代化与城市化,使乡村一点点沦陷。法国大革命的问题出在“你不要自由,我强迫你自由”。现在农村有一半问题则出在“你不要城市化,我强迫你城市化”。种种逼迫的背后,显然在于控制了社会生长的速度,而不是由社会自我决定自己的生长。
  
  与此形成鲜明对照的,是发生在欧洲的另一个意味深长的故事:据说,当年罗马军队带着葡萄的种子到达位于高卢的博讷时,发现这里充沛的阳光与肥沃的砾石土地特别适合葡萄的种植,于是他们便和当地农民一样边种植葡萄边酿酒。谁知三年后,当军队要开拔时,有近半士兵都留了下来,因为这里的葡萄美酒俘获了他们的芳心,他们宁可留下来当酒农也不愿意再去南征北战,拓展帝国的疆土了。为此,查理曼大帝后来还不得不颁布法令,禁止军队经过博讷。甚至,在临终前,他还说过这样的话:“罗马帝国靠葡萄酒而昌盛,又因葡萄酒而毁于一旦。”难怪莎士比亚会借李尔王之口说出“罗马帝国征服世界,博讷征服罗马帝国”。
  
  应该看到,在这里征服罗马帝国的,不是博讷,而是生活。准确说是平民的生活愿望征服了帝王的政治野心。在那样的年代,不跟随国王打仗算是“政治不正确”了。然而,这才是历史最真实的面貌———所有帝国终究灰飞烟灭,只有生活亘古长新。
  
  必须保卫乡村,正如必须保卫社会。我在这里强调的需要保卫的乡村,并非地理意义上的乡村,而是一种乡村主义与乡镇精神。它们与所谓的主流保持着一定的距离,不甘心卷入狂飙突进的时代游戏。就像写在电影《云上的日子》里的古老寓言:如果走太快了,灵魂跟不上了,你就要停下来,等一等自己的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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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3-5 14:16:08 | 查看全部
大声说话的哲学时间:2013-09-12 作者:未详 点击:189次   大声的人多了,声音才可能恢复其本原的功能和形态。人们不用再整天绷紧神经等着“于无声处听惊雷”,不用再担心自己的声音吓到别人或吓到自己,讲话也就有了底气。
  
  我在报社做实习生时有幸师从一位见多识广的资深记者,老师洞悉世事,经常在谈笑间不经意地泄露天机。那天,他坐在办公桌前,轻描淡写地告诉我,人的地位越高,讲话声音就会越低。
  
  其实,好多年以后,我才明白讲话音量与社会地位间这种微妙的反比关系:贩夫走卒平头百姓人微言轻,即使把声音提高八度,也不见得能有听众;而重要人物声音越低,越是有人围在身边拼命地伸着脖子听,也就因此越显得更加重要。所以就算是天生的大嗓门,一旦意识到了自己的重要,为了显示身份也得练着压低声音,好像19世纪欧洲淑媛们,宁可摒住呼吸也得套进提胸束腰的鲸鱼骨裙衬里,以免被人当作马夫的女儿或鞋匠的老婆。
  
  这只是中国人关于声音的众多看上去匪夷所思,其实奥妙无穷的哲学之一。迂回曲折错综细密的东方思维模式,使我们深谙声音的奥秘,我们听得出大音稀声的意境、欲言又止的无奈、弦外之音的分量,我们善用声东击西、指桑骂槐的战术,也会在点到为止的留白中,不动声色地享受此时无声胜有声带来的精神满足。
  
  不过这些中式的声音哲学却很难跟老外解释清楚,就像后来,我坐在纽约的咖啡馆里,与一个美国朋友闲聊时所做的徒劳的努力。
  
  这位朋友编辑着一个很草根的网上周刊,专门把一些非英语的少数族裔报刊上的文章,翻译成英文招揽更多的读者。杂志的名字叫《不容错过的声音》(VoicesThatMustBeHeard),听上去似乎独具匠心,其实Google一下就会发现,这种说法在美国几乎成了人人都挂在嘴边的陈词滥调。
  
  在一个七嘴八舌的嘈杂世界里,说者有太多的见解,听者也有太多的选择。势单力孤的草根阶层,必须借助像朋友的杂志这样的高音喇叭,原本就是靠声音压过了对手才得以站在台上的政客权贵,更明白这个理儿,为了不被淹没在掌声或嘘声里,就更要加大音量。当每个人都恨不得扯住别人的耳朵,告诉你他的声音不容错过时,声音的传播只能遵循最原始的规律,有理也得声高。其他任何的花样都因为圈子绕得太大而太过冒险——听众在弄明白之前就可能失去了耐心。
  
  照理,能够在简单的音阶之外,听出细微玄妙的层次和不可言传的内涵的中国人,对声音的理解和运用显然比一根筋的老外显得技高一筹,但当东方遭遇西方需要面对面出手过招的时候,我们却常常吃了哑巴亏有苦无处诉。不管是欲擒故纵的捻须沉吟,还是谦和含蓄的君子之风,不是被当作智能不足,就是被看成自愿放弃,在吞吞吐吐或默不作声中自生自灭。生活在美国的华人对此心里最清楚。
  
  结果就有华裔小学生,因为整个学期没有在课堂上讲过一句话,被老师认为有学习障碍,其实,他一言不发,只是因为妈妈告诫他开口前要先想好了再说。又有在大公司任职的华裔雇员,每次与客户开会时,只要他的顶头上司在场,他就尽量不说或少说,心里想着把表现的机会留给上司,结果却以沉默寡言、不善与客户沟通为由被辞退。连美国前劳工部长赵小兰也说,她小时候从台湾来到美国时遇到的最大挑战,就是学会像美国人一样抢着讲话和插嘴,只有学会了这个才有可能“融入主流”。占纽约人口12%的亚裔社区,只分得政府拨出的社会服务经费的1%,也是因为这个100多年前就在这里落地生根的族群,直到最近才搞明白“会哭的孩子有奶吃”的道理。
  
  不过,在美国从带孩子做饭的主妇到无家可归的游民,甚至正在服刑的在押犯都常常理直气壮地高谈阔论指点江山,依仗的其实不只是肺活量和嗓门,而是对自己的声音如纳西斯对他的倒影般的迷恋和对声音的价值如对宗教一般的坚信不疑。
  
  在我们的传统文化里,这多半会被看作“自以为是”,我们虽然常常在镜子面前自我膨胀,却早就学会在走出家门时夹着尾巴做人,我们常常发些不疼不痒的牢骚,却早知道它在出口的那一刻就会随风飘散无迹可寻。我们其实不乏有楞有角的真知灼见,但往往是还没开口,就被自己心里发出的一声冷笑弄得无地自容,而忙不迭闭了嘴。越是这样,我们就越习惯悄无声息。
  
  其实即使在美国,普通人的声音要想改变世界,也不是件容易的事,但当听证会对所有人开放,立法者就必须对任何人的发言都要一视同仁地尊重和倾听,连总统候选人在竞选时,也常把水管工乔伊的话挂在嘴边,人们至少可以相信自己不是在自言自语,这时候,每个人多说一句,就可能多发挥一分作用。
  
  大声的人多了,声音才可能恢复其本原的功能和形态。人们不用再整天绷紧着神经等着“于无声处听惊雷”,不用再担心自己的声音吓到别人或吓到自己,讲话也就有了底气。
  
  想提高音量,最关键的也许并不是练嗓门儿,而是练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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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3-5 14:16:19 | 查看全部
怀旧究竟是什么意思时间:2013-09-12 作者:未详 点击:98次   1995年的春晚,一首歌狠狠地打动了我:老狼的《同桌的你》。至今我还记得“老师们都已想不起,猜不出问题的你,我也是偶然翻相片,才想起同桌的你。谁娶了多愁善感的你,谁看了你的日记,谁把你的长发盘起,谁给你做的嫁衣”。随着这歌声,一股怀旧风强劲刮起,老同学之间纷纷串联,大学、中学、小学都搞校友聚会。一时间,三日一小宴,五日一大宴。席后必定要卡拉OK一番,必定要唱《同桌的你》《笑脸》《莫斯科郊外的晚上》。席间还必定名片纷飞,互记电话号码,郑重约定下次的见面。
  
  然而,没有下一次了。
  
  逐渐地,以后再怎么约,老同学已很难约得那么齐整了。人人都喊忙,都说没时间。越是成功人士,越是重要人物,越是忙得要命。再一转眼,许多电话都打不通了,号码换了或者已经是空号。住址变了,还一变再变。城市在迅猛扩张,信息在海量增长,物质在急速膨胀,网络一夜之间占据了人们的生活空间,时尚与流行则占有了人们的时间。也就是十几年的时间,苹果与黑莓从水果变成手机,很诡异地把许多人变成“苹果粉”“黑莓粉”。人们还被变成潮男潮女、宅男宅女。只有一点相同:所有人都没有时间了。
  
  我一老同学,哭着喊着约我吃饭,声称想念。结果.大家刚在餐桌边坐定,老同学就掏出手机来,摊在餐具两边,一边“苹果”,一边“黑莓”。用“苹果”讲电话:“这个标我们能够拿到吗?竞争力最强的是谁?他们投额多少亿?他妈的什么背景?”与此同时,用“黑莓”在网络上紧急搜索相关资料。菜上齐了,他还在忙碌。老同学语速超快地嘟哝:“没办法!真他妈的没有办法!这单生意必须拿下!他妈的!如今外企在中国越来越难做了!他妈的‘老外’根本不可能懂中国,就他妈的知道坐在巴黎豪华办公室里逼你拿标!嘿,有…个小忙你必须帮帮老同学……”这才是饭局的实质。幸亏我早已明白宴无好宴。抛出实质,再无他话。老同学急匆匆奔停车场,急匆匆钻进小车,然后长久地被困在塞车长龙之中,无比愤怒和烦躁。老同学功成名就腰缠万贯,同时也食不甘味,心不在焉,脂肪堆积,肤色晦暗。就是从衬衣、领带到西装全套名牌,也不能给他一点儿从容的好心情。
  
  说来不免感伤,这只是若干朋友熟人之中的一个。现在人都是这个样子,男女老少概莫能外。连“90后”都不聊天叙旧,据他们称:一叙旧人就老。其他年龄段的人就更怕老了。饭局变得十分功利。往事闭口不谈,明天充满变数也只能闭口不谈,当前就很尴尬了。怀旧缺位,交流干涩。纵然面对面,感觉到的只有一种断裂与不快。用我老同学的口吻说:“是那种真他妈没劲的断裂与不快。”在这里,金钱无能为力。物质的速朽决定了物质的炫耀性必定是过眼烟云。悍马荣极一时,今年说倒闭就倒闭。路易威登手袋今冬就推出了明春的新款,而你才刚购买了一只冬包。电脑、手机的换代升级更是教人眼花缭乱到视而不见。资本与利润根本就是觊觎钱包,带给人们自豪感与幸福感的周期则越来越短促,短促到无法分泌足够的温情。
  
  我女儿21岁,今年大学毕业,从英国回来度暑假,满怀热情赴老同学的聚会,回来悻悻然不是滋味。去年暑假大家都玩“偷菜”,今年都玩“三国杀”,都自己驾车,都整天打麻将,都什么不聊只是发短信。因此我女儿更加期待开学,在英国,她同学中的英国人、希腊人、美国人,乃至马来西亚华裔,都会有聚餐、晒太阳、散步、聊天、交流,你的他的我的故事,讲述与倾听交织成一个生动的世界,大家在心情良好、从容不迫的交流中无限接近对方,看彼此皆是如此知心、如此重要。谢天谢地!
  
  “怀旧”一词的首创者是瑞士医生霍弗。在17世纪,欧洲君主们的瑞士雇佣兵,由于对故土无法自制的渴望而突然大哭、焦虑、心悸、失眠等。由于这个阴郁的起源,人们长时间里对怀旧没有进行真正的辨识,都以为怀旧是人老的标志,导致许多人刻意回避。直到1979年,美国社会学家弗雷德的研究,才区别了怀旧与乡愁。现在科学家认为:怀旧是一种正面的自传式记忆。是的,只要我们稍微专注一点,我们完全能够体察一种生活常识,那就是:在怀旧的情景闪回中,我们都是主角。我们会在逆境中寻找自己的闪光点。往事并不如意,我们曾经忍饥挨饿、受歧视、被欺负、倒霉、不讨老师喜欢、怀才不遇、无立锥之地,然而,故事一波三折,情形逐渐改变。就像美国大片一样,我们总是赢得了最后的胜利。一次次倒霉成为成功的契机。欺负我们的人终于被历史淘汰。饥饿的结果使我们学会了热爱美食。事实一点不假,你就是赢家。现在,你鲜活地坐在往事末端,作为自己历史的主人翁,栩栩如生地讲述着。我们讲述与倾听。我们会同时哈哈大笑。我们会发现心灵相通的朋友。无论是7岁还是70岁,我们都有可能从怀旧中获得更加成熟的经验和教训。尤为重要的是,在这个过程中,我们的身心拥有了无法估价的流畅、滋润的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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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3-5 14:16:43 | 查看全部
“是什么”比“有什么”更重要时间:2013-09-12 作者:未详 点击:129次   “城市,让生活更美好”是一句有着深刻时代背景和地理背景的口号。它不适用于很多国家和很多文明的发展阶段,事实上它不适合大部分国家,而几乎只适用于中国。对于西方文明国家来说,它们已经完全品尝了城市化与文明程度共同进步的果实,城市对于它们而言已经不再能够代表先进的生产力。美国开国元勋、《独立宣言》的起草人托马斯·杰斐逊在两百多年前就曾经爆炸性(而且不乏预见性)地评价道:“大都市是人类邪恶本性的渊薮。”同样,对于很多苦苦挣扎的城市来说,城市的生活并不那么美好。我们很难想象在墨西哥城、拉各斯(尼曰利亚第一大城市)或是达卡(孟加拉国的首都)那些连绵不断的贫民窟里,城市除了贫穷、疾病和犯罪之外还孕育了什么。在电影《上帝之城》里,我们看到了在秽物遍地的社区里(如果它们还能够被称为社区的话),生命和尊严怎样被环境碾为齑粉。
  
  如果我们看到了上面这些对于城市与文明之间关系的否定证据,再回过头来看这句世博会的口号,我们会发现这是一种具有强烈“中国特色”的城市观。因为,正是现在,正是在这块土地上,城市史无前例地成了文明的象征。城市化被当做了文明进步的表征,而且几乎可以说是唯一重要的表征。城市生活的很多物质象征:留声机、电话等等,都是在世博会上展出的。这些物质表征的确让城市生活显现出一种不同于农业生活的魅力,但这种魅力和一个地区的城市化率显然有关。对一个在乡村同样可以通过亚马逊网站邮购Kindle的国家来说,城市的黄金时代已经过去了:对于那些“发展中”却步履蹒跚的国家来说,城市的黄金时代还没有到来。
  
  我们不能否认城市发展对于文明的重要性,但也不宜将城市与现代化完全等同起来。因为文明总是需要有表征的,而我们会渐渐习惯于用“城市有什么”来代替“城市是什么”。柬埔寨是个典型的例子,他们刚刚提出了一个建设世界第二、亚洲第一高楼的计划,全然不顾一个事实,那就是这个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排在亚洲倒数第七,人均CDP在联合国的定义中属于“世界上最不发达国家”之列。就算这栋楼建成了,他们的排名也不会发生任何改变。金边的交警每个月的工资仍然只有10美元,需要靠罚款来维持生计。
  
  这种心态发展到最后,就会形成一种我称之为“孔雀粪崇拜”的行为模式。这个模式来自于一个寓言故事,即某个城市里流行戴孔雀翎毛装饰,孔雀翎毛是昂贵的,所有戴孔雀翎毛的人都被认为是上层人物,而家里能养孔雀的更是上上层人士了。孔雀的粪便有一种特殊的臭味,但是那些真正家里有孔雀的人由于希望炫耀自己的地位,非但不去掩盖这种臭味,反而认为是种身份的象征。这种心态发展到最后,竟成为一种全民的病态模仿,即每个人都以向自己身上涂抹孔雀粪便的提取物为荣。这个故事的结果之所以荒谬,是因为对于大众来说,如果没有被经常地提醒,他们就会有一种忘记实质而崇拜表征的倾向。
  
  这种倾向实际上也体现在城市里。管理者们希望在每一个场所,都体现出那些表达“这里有什么”而不是“这里是什么”的特征。高楼和高速路是现代化的象征,所以我们每谈及城市规划,就是“地标”在哪儿,“大道”在哪儿,却忘了最美好和最真实的城市生活其实发生在小房子和窄街道上。
  
  如果在新外滩游览过,我们就会发现,在富丽堂皇的奢侈品店周边,饥肠辘辘的游览者很难找到一个快餐店。问题在于,这些普普通通的游览者,比LV的旗舰店更接近城市的本质。倘若我们遗忘了他们,我们就会遭到报应。纵然我们把外滩的店铺租金提高到每平方米每天1万美元,游览者仍然会感到饥饿,那么他们怎么办呢?他们铺上报纸,脱F鞋子,坐在爱玛仕的门外,吃着7块钱的盒饭,同时把手上的油抹到地上。奢侈品店的保安带着委屈,想尽办法,要将那些疲惫的游客驱离自己的门面和橱窗,却永远不能改变外滩作为一个公开开放的旅游景点的属性。
  
  很多时候,“是什么”比“有什么”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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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3-5 14:16:56 | 查看全部
富人不懂的经济学时间:2013-09-12 作者:未详 点击:194次   价格越便宜,生产得越多
  
  这几年猪肉的价格时涨时跌。前年贫困山区的农户老王养了3头猪,那时猪很值钱,1斤毛猪4块多钱,到年底把猪卖掉,换了2000多块钱。但去年肉价大跌,猪不值钱了,1斤毛猪就2块多钱。老王没有别的法子挣钱,为了维持家中正常的开销,只好又多养了2头猪,到了年底卖出去,收入勉强与前年持平。
  
  经济学家们听到这种事,第一个感觉一定是意外。因为按一般供求定理,市场上某种商品价格高涨时,说明需求旺盛,人们便会扩大生产,增加供给,挣更多的钱;价格下滑时,说明需求萎缩,商品卖不出去了,人们自然也会相应地减少供给。但老王却反其道而行之,猪肉价格低下来了,养的猪更多了。
  
  实际上,老王急需钱来支付各方面的开支。可是他们能够拿来交换的只有猪和羊,如果市场对猪羊的需求量降低了,他们别无选择,只能养殖更多的猪羊贱卖,着急地“送上门找剥削”。陷入这种窘境的穷人是悲惨的,生产得越多,市场需求就越萎缩,他们也就必须生产得更多。在亚非拉地区,要帮助这种穷人解脱出来,必须帮助他们搞多种经营。如果老王学会了种苹果,当猪肉跌价的时候,他可以在苹果上把损失补回来,也就不必养更多的猪了。
  
  “越穷越生”的成本与收益
  
  在我国的一些边远农村,山穷地少,生育率却比城市要高许多。如果是富裕的家庭,能养活更多的子女,多生一些还有情可原,现在的情况却是越穷生的越多。很多人将之归咎于传统的传宗接代、男尊女卑思想。其实,从成本和收益的角度看,“越穷越生”对于农民来说是有利的。
  
  农村有一句俗语“一只羊是赶,一群羊是轰”,也就是说超生的成本并不是“1+1=2”,而是“1+1<2”。
  
  如今绝大多数农村已经越过了温饱线,增加一个孩子的口粮不再是难题。衣服可以“新一年,旧一年,缝缝补补又一年”,也可以老大穿了老二穿。在产出方面,超生的可能收益往往是“1+1>2”。孩子到七八岁时,可以从事放羊、拾草、砍柴、收粮等劳动,对于家庭有收益。在中国,特别是农村这种人情味比较浓的环境下,一个孩子发展得好,就会带动家庭中其他的孩子,以至于整个家庭生活状况的好转,孩子越多,这种可能性越大。总而言之,“越穷越生”不能仅仅归结于一些人的觉悟低、素质差,恰恰相反,这是贫困阶层为了适应乃至改变自己的现状,做出的理性选择。
  
  我们需要假货
  
  20世纪20年代,美国为了减少酒精对酗酒者的危害,颁布了著名的“禁酒令”。但令人始料未及的是,这项初衷良好的法令却导致无数人由于喝劣质酒而中毒。
  
  因为“禁酒令”,人们再想获得威士忌,就只能通过走私或者私酿,风险大大增加了。威士忌的价格也随之大涨。但是这种涨价对于富人和穷人的影响是不一样的。高收入者无论威士忌的价格有多高,想喝照样喝;而低收入者却发现原来他们喝的威士忌价格已经超出了可以承受的范围,只给他们留下两种选择,要么少喝或者不喝,要么靠劣质威士忌过瘾。于是美国因为饮用了不法分子用甲醇勾兑的烈酒,而导致中毒、失明、残废、死亡的人数急剧增加,受害者基本上都是穷人。
  
  很多时候,为了保证商品质量,政府会强制执行某些标准。但标准一高,成本上去了,穷人又消费不起,反而只能购买更加劣质的商品。
  
  提高价格能节约资源吗?
  
  这几年公共资源涨声一片,供热要涨价,液化气要涨价,电要涨价、水要涨价。不少地方政府给出的理由道貌岸然——提价可以促进资源节约。其所依据的经济学原理也很充分:一种商品的价格提高了,浪费自然也就减少了。
  
  但是涨价真的能导致节约吗?对于富人来说,柴米油盐的花费占其总收入的比例很小,水电气涨价对他们的影响几乎可以忽略不计,他们照样该洗桑拿就洗桑拿,空调想开多大开多大。对于穷人呢?也同样节约不了。因为必需品之所以为必需品,就是因为其需求能够减少的空间是相当有限的。比如水价涨了,固然可以少洗几次澡,但喝的水却是一口都不能少的,节约资源的效果不大。
  
  不仅如此,生活必需品的涨价还会立刻使穷人的生活变得非常窘迫,为了维持水电气的消费,穷人只能通过减少非必需品,比如衣服、电器、娱乐的开支来维持正常生活,这样一来市场也就会更加疲软,整个社会经济的增长都会被拖累。
  
  这个世界上,富人常常难以理解穷人的行为,就认为穷人大概是以另外的逻辑在生活。但穷人不是傻子,穷人的经济学所面临的是如何活下去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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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3-5 14:17:35 | 查看全部
塔妮娅的来信时间:2013-09-12 作者:未详 点击:193次   在加拿大多伦多一条街道的一个地下室里,住着两个从俄罗斯来的移民:瓦洛佳·格里高利耶夫和鲁斯兰·阿尔卡季耶维奇。他们已经在这里居住多年了。这个地下室里有两个房间,一个厨房,一个卫生间。地下室里没有窗户,正常人白天和黑色的概念在这里只能完全靠开灯和关灯来区别了。
  
  本来瓦洛佳·格里高利耶夫大学毕业后,一直在莫斯科一家大公司供职,工作体面,收入稳定。但看到自己的很多同学熟人都出国了,他也动了心。在交了一大笔中介费,又颇费了一番周折之后,瓦洛佳终于如愿以偿地踏上了加拿大的土地。
  
  瓦洛佳以为西方世界的生活就像他在电影中看到的那么浪漫迷人。但是到了加拿大后,他很快就发现了,现实和他的想象大相径庭。
  
  先是瓦洛佳找工作遇到了困难。他在俄罗斯获得的学历和各种资格证书在加拿大都不被承认。而没有学历学位,想去那些大公司找一份体面的工作根本不可能,而去工厂干苦力又非他所愿。如果他想获得学历学位,就得一切从头学起。可这又谈何容易呢?
  
  再有,瓦洛佳在莫斯科时还有这么一个爱好,他的身边不能没有女人,而且必须常换常新,他对其中大多数女人的兴趣只保持一夜,第二天他就另觅新欢了。但到加拿大后,他没有工作,没有稳定的收入,这个爱好就很难满足了。但最初瓦洛佳并没有放弃,只是退而求其次了,他经常在那些从俄罗斯来的移民中找,或者在那些非法入境的人中寻找合适的人选,找不到年轻的,年老的也行;没有漂亮的,不漂亮的也凑合,有一次他竟然带回来了一个一条腿的女人!
  
  苦苦挣扎了几年后,一切都未见起色,瓦洛佳后来干脆就不再找工作了,对生活也渐渐失去了信心,不知从何时起他迷上了喝酒。他现在已经离不开酒精了,几乎每天都喝得晕乎乎的,然后就躺在自己房间的床上,久久地望着天花板发呆,或者坐在那台他从垃圾堆捡来的掉了六个键子的电脑前上网。
  
  而住在另一个房间里的鲁斯兰·阿尔卡季耶维奇,自称是一个作家。因为作品在俄罗斯不受编辑们的赏识,所以就毅然决然地来到了加拿大。但到加拿大后,他的才华仍未被编辑们发现。现在他早就不再给出版社邮寄自己的作品了。他很清楚在他有生之年他已经不可能看见自己的名字出现在自己的某部大作的封面上了。现在他只寄希望于死后名扬天下了,而且这几乎已经成了他的信仰,任何人都不能让他动摇。
  
  鲁斯兰从不喝酒,他每天要做的事就是坐在一把破旧的圈椅上,旁边放上一杯早已凉透的清茶,眼睛盯着墙上的某个小黑点构思新作。
  
  鲁斯兰住的这个房间看上去已经和垃圾堆无异了,他那些所谓的手稿堆得到处都是。为此地下室的主人已经对他下过无数次逐客令了。今天房主又来催他搬家了。万般无奈之下,鲁斯兰不得不皱着眉头动手把房间简单收拾了一下,然后就又坐到圈椅上去了。他望着眼前那面墙,幻想着那就是图书馆的书架,上面摆放的都是他的作品,那些书都已经被人们翻烂了,掉页了。他又仿佛看到了他的雕像矗立在了一个街心广场上,而那条大街也正是用他的大名命名的。于是他得出了一个结论,“为了这一切,值得活下去,为了这一切,值得努力。”
  
  “伊万爷爷正睡在垃圾堆里,”鲁斯兰一番冥思苦想后终于写出了他即将诞生的新作的第一句话,然后又十分得意地把这句话读了一遍,但下文却怎么也想不出来了。
  
  此时,瓦洛佳也正坐在电脑前。最近这几年他联系上了以前的大学同学。他的那些同学,除了他和另外几个和他一样移民去了别的国家后杳无音信外,现在生活得都不错,都有一份收入不菲的工作,经常去希腊或者瑞士度假。
  
  当然了,瓦洛佳并没有把他现在的境况如实告诉自己的同学,而是说他现在正在一家大公司当经理,有八百多名下属,不久前他刚在富人区买了房子,奔驰车他开够了,正准备换一辆捷豹。他通常去夏威夷度假。但他的妻子已经厌烦了夏威夷,希望换一个地方。但他非常喜欢夏威夷,甚至已经视那儿为自己的第二故乡了。他还给同学发了几张照片,当然不是在夏威夷,而是选了市内一处漂亮的地方,请一个过路人给拍的。其中一张以一栋大楼为背景,另外两张以别人的别墅和汽车为背景。在发给同学的时候,他分别标上了“我在这里工作”、“我的房子”、“我的汽车”。在发给同学之前,他还没忘记把他那张因嗜酒而浮肿的脸用电脑处理一番。
  
  让瓦洛佳感到惊讶的是,他的那些同学对他所编造的这套谎言深信不疑。也许他的这些谎言正好符合他那些同学对国外生活的想象吧。
  
  今天,就在瓦洛佳刚刚描述完自己最近的“幸福生活”发给同学后,他的邮箱里突然进来一封新邮件,主题是“塔妮娅的来信”。哪个塔妮娅呢?瓦洛佳边猜边打开了邮件:
  
  你好,瓦洛佳!我叫塔妮娅。你想知道我姓什么?这对你来说有什么意义吗?你知道我叫塔妮娅就足够了。
  
  这是十几年前的事了,你当时刚刚从俄罗斯来到这里……我确信你肯定是想不起我来了,我像其他很多女人一样,对你来说,不过就是一时的消遣而已。你不会感兴趣那一夜给我带来了什么……算了,别说这些了。还是直说吧,我给你生了一个女儿,她叫珍妮。她马上就要中学毕业了,非常聪明漂亮。他们班的小男孩都喜欢她。蒙特利尔还有人专门来请过她去参加一个全国性的选美比赛。但珍妮拒绝了,她对这种事情不感兴趣。她说她中学毕业后要报考经济系。她已经收到了几所大学的录取通知书。几天前,我带着珍妮来到了多伦多(我们一直住在温哥华)。
  
  因为我以前就跟她说过,在另一个城市,在离我们很远的地方,她有一个爸爸。所以我决定带她来看看她的爸爸。你的地址我没费什么劲就找到了。我在电话号码簿中找到了你的名字,然后就找到了你的地址。
  
  但我们没打算去你那儿做客。带什么去呢?带一瓶香槟和一个蛋糕?当然这些都不合适。已经有人告诉我们你现在的生活状况了。我只是现在想弄明白,珍妮到底还需不需要一个你这样的父亲。
  
  为了能见你一面,我们浪费了很多时间。前天我们终于在街上见到你了。你的变化真是太大了,我几乎已经认不出来你了。你当时就站在街角那家食品店里弓着身子在一个箱子里翻找给穷人准备的免费食品。我和珍妮就站在你身后远远地看着你……
  
  还跟你说点什么呢,瓦洛佳?难道你穿着那条已经刮出口子的破裤子上街不难为情吗?而且你脚上那双鞋也早就该扔了。
  
  总之,我们站了一会后就离开了。珍妮一路上什么也没说,我也什么也没说。我想我们以后永远也没有必要再提起你了。
  
  不要找我们,而且你也没有钱。对你来说,去温哥华犹如登月。
  
  也不要回信了。我已经把你的地址列入了黑名单。
  
  再见了,瓦洛佳!永远再见了。
  
  再见了,我的初恋,也许是我今生最后的爱恋!
  
  塔妮娅
  
  信读完了,瓦洛佳连动动身子的力气都没有了。他坐在那儿,眼睛呆呆地盯着电脑屏幕。
  
  后来电脑的显示器自动熄灭了,就像突然死掉了一样。
  
  这间没有窗户的地下室陷入了一片黑暗,有如冰冷潮湿的墓地。
  
  瓦洛佳一直呆坐在那儿,目视着前方……一切都结束了,生活已经走到了尽头。
  
  而在隔壁的房间里,鲁斯兰坐在那把破圈椅里用手堵着嘴已经笑得浑身颤抖,因为他刚刚给自己的邻居瓦洛佳发去了一封邮件,那封邮件的主题就是《塔妮娅的来信》,可以说,这是他这一生中创作出的最好的一部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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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3-5 14:17:51 | 查看全部
郎世宁:一个传教士经历的康乾盛世时间:2013-09-12 作者:未详 点击:199次   清廷与罗马的中文
  
  1715年8月17日,一艘葡萄牙船抵达澳门。意大利青年朱塞佩。伽斯底里奥内站在船上,长达15个月的漫长航行终于结束,展现在眼前的海岸线让他兴奋不已。他27岁了,受耶稣会派遣到遥远的中国传教。
  
  这是康熙五十四年,清朝政府与罗马教廷的一场冲突正愈演愈烈。
  
  自明朝万历年间,利玛窦来华以来,西方的传教士一直尊重古老中国的传统,允许中国的教徒继续传统的祭天、祭祖和敬孔,并相信他们所说的“天”与天主教的“唯一真神”没有区别。这被称为“利玛窦规矩”。尽管不是所有传教士都像利玛窦一样,穿着中国的长袍,蓄起胡子,小心翼翼地与中国的读书人和官员保持着良好的关系。
  
  平定台湾以后,康熙皇帝开放了海禁,大批西洋传教士远渡重洋到东方传播福音。他们中的一些人被召入皇宫,在掌管天象历法的钦天监任职,甚至有人参与了尼布楚条约的签订、全国土地的测量。
  
  然而在康熙皇帝50岁的时候,事情发生了变化。1704年,罗马的教皇克莱芒十一发布了一项针对中国信徒的禁令,禁止用“天”、“上帝”来称呼“唯一真神”,不许祭祀孔子和祖先,甚至不得进入孔庙和家族祠堂行礼。禁令在一年后传到中国,罗马的傲慢触怒了康熙皇帝,他将前来中国宣布禁令的多罗大主教驱逐到澳门,并命令长期居留中国的传教士领取内务府颁发的信票,拒绝领票的,一概遣往澳门。结果有近四成传教士因为坚持教皇的禁令而被驱逐。
  
  这场风波被称为“礼仪之争”,玄烨试图与罗马对话解决这一问题,他在康熙四十四年到四十七年派出三批耶稣会士出使罗马,然而三批使者要么葬身大海,要么无功而返。
  
  就在朱塞佩·伽斯底里奥内抵达中国那年,罗马教皇再一次发布了强硬的命令,要求所有在中国的神职人员宣誓遵守1704年的禁令,否则将被停职甚至断绝给养。他们宣誓的签字将被送往罗马。这份圣谕没有被告知清政府,而是直接传布给了在华传教士。
  
  仍然期待通过使臣解决问题的康熙皇帝被彻底激怒了。几年后,他在一份罗马教廷使者带来的信中朱批:“以后不必西洋人在中国行教,禁止可也,免得多事!”至此,清政府与罗马教廷的关系完全破裂。
  
  宫廷洋画师
  
  幸运的是,玄烨并没有因为“礼仪之争”而憎恶西方的一切。这位君主1707年还下旨给广东的督抚,新到中国的西洋人,若有技艺巧思,或者是医生,急速送来北京。这道命令在11年后又被重申了一次。
  
  朱塞佩。伽斯底里奥内就在这么一个微妙的时间抵达中国。他从澳门转道广州,给自己取了个中国名字叫郎世宁。他对广州的官员说,自己不仅是传教士,也是个画家。当康熙皇帝从他的臣子那里得知有一位欧洲画家到来时,立刻下旨让他赶往北京。
  
  在去北京的路上,郎世宁看到的景象应该是欣欣向荣的。明代从美洲引进的番薯、玉米等高产作物得到推广,统治者推行休养政策,人口和经济都在恢复。皇帝甚至开通了江、浙、闽、粤四处海关,与外国商人做生意。白银正从南美洲辗转进入中国。
  
  郎世宁抵达帝国的都城时已经是11月,康熙皇帝接见了他,让他到内务府造办处供职,并把他安置在东华门外的东堂居住。那是在1655年顺治帝赐给两个西洋神甫的土地上建起的教堂。郎世宁开始了宫廷画师的生活。每天早晨,他从东堂步行到东华门,7点向宫门禁卫报到,然后进入养心殿旁的一间画室作画,同时学习汉语和满语。
  
  在皇帝的要求下,他开始学习中国画的技法,但在郎世宁看来,中国绘画的远近透视观念错误百出,他试图说服康熙皇帝设立一所绘画学校,教授西方美术的观念,但没有被采纳。郎世宁也发现,尽管这位皇帝对西方科学兴味盎然,但是整个帝国,像皇帝这样的人寥寥无几,大臣们只是把这些当做皇帝闲暇时的消遣。
  
  康熙在几年后去世,继位的雍正皇帝命令郎世宁向中国的宫廷画家传授欧洲油画的技艺,西洋的绘画技巧开始在清廷内府流行。在一幅表现端午节时令的绢本设色《午瑞图》里,郎世宁画了插在青瓷瓶里的蒲草叶、石榴花和蜀葵,他用色彩深浅和光影明暗的变化展示出花叶和瓷瓶的立体感,瓷瓶肩部有一块明亮的高光,是中国画中从来没有过的。
  
  与此同时,在中国的外国传教士日子却过得每况愈下。新皇帝登基头一年,福建就有信教的儒生脱离教会,向官府控告传教士聚敛民财。雍正皇帝决定采纳闽浙总督的建议,于是比康熙更加严厉的措施开始了。各地教堂纷纷被改造为寺院、学校、仓库,甚至遭到拆毁。
  
  蛰伏圆明园
  
  雍正二年(公元1724年),几乎与此番禁教同时,皇帝开始大规模扩建圆明园。郎世宁被派到园中,全心全意地绘画。他按春、夏、秋、冬四季12个月的顺序,在丝绢上画出皇帝按照时令观灯、踏青、赏花、饮酒等等游玩的场景,背景就是圆明园。这一套绘画被称为《雍正十二月圆明园行乐图》。
  
  在圆明园,郎世宁遇到了25岁的爱新觉罗·弘历,那时候他还是宝亲王。年轻的亲王很喜欢这个西洋画家,时常到造办处看郎世宁作画。1735年,雍正病死,弘历即位,即乾隆皇帝。他把造办处升格为如意馆,郎世宁被提升为首席画师。圆明园依然在扩建,郎世宁于是担负起西洋楼设计督造的任务。海宴堂外有12个报时水力钟,郎世宁把它设计成十二生肖,以铜铸成兽头,按时喷出水流。这就是着名的圆明园12兽首。
  
  扩建后的圆明园面积达3000亩,24000名皇家卫队士兵在周围日夜巡逻。东方帝国的宏伟工程让郎世宁惊叹,他画出了长春园西洋楼十景,包括着名的谐奇趣、蓄水楼、方外观、海宴堂、远瀛观和大水法。
  
  和他心胸开阔的祖父不同,乾隆皇帝对西洋的绘画和建筑虽然表示欣赏,但对西方技术却不感兴趣。在他83岁的时候,一支试图与清帝国建立通商关系的英国使团来到北京,乾隆对英国人带来的火枪、军舰模型视若无睹,却对他们是否肯行跪拜之礼大加问责。
  
  乾隆十一年(1746年),又一次大规模的禁教活动在全国展开。福建巡抚周学健给皇帝上了一封奏折,写道:“历来白莲、弥勒等教聚众不法,皆无知奸民借此煽惑,乌合之众,立即扑灭。天主教则不动声色,潜移默诱,使人心自然乐趋,以至固结不解。其意之所图,不屑近利,不务速成,包藏祸心,而秘密不露,令人堕其术中而不觉。较之奸民所造邪教,为毒更深。”
  
  乾隆对此深以为然,下令“立即查拿”,“按法惩治”。在后来的近十年里,中国地方官员都在严厉执行皇帝的旨意,驱逐传教士。与此同时,帝国开始了对新疆地区的平叛战争。郎世宁和他的同僚们奉命绘制了一共16幅的《平定西域战图册》,以纪念这场胜利。
  
  乾隆二十二年,皇帝发下圣旨,将从康熙二十四年始开设的厦门、宁波等对外贸易港口关闭,只留广州一口通商。从此,清政府彻底闭关锁国。郎世宁依然在清宫为皇帝作画,作为传教士而来的他没有传过一次教义,却在中国留下众多画作,它们被收藏在皇家宫殿,直到一个世纪以后,乘船跨海而来的英法军队攻破皇城,将他们几乎洗掠一空。
  
  乾隆三十一年,1766年7月16日,在离78岁生日还差三天的时候,郎世宁在北京病逝。
  
  郎世宁在死后被赐予侍郎之衔,在总计536卷的《清史稿》里,对他的全部记述是:“郎世宁,西洋人。康熙中入值,高宗(乾隆)尤赏异。凡名马、珍禽、异草,辄命图之,无不栩栩如生。设色奇丽,非秉贞(焦秉贞,最早学习西洋画技的中国画家)等所及。
  
  这位老人刚刚抵达中国的时候,世界还在地理大发现的时代,当他带着东方皇家的荣耀死去时,工业革命的大幕已经在遥远的故乡拉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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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3-5 14:18:06 | 查看全部
毕加索的别样人生时间:2013-09-12 作者:未详 点击:204次   一
  
  一次有画家拿画来给毕加索看,那是一些素描。毕加索开始一张张地看它们,近看,远看,必要时就戴上眼镜看细部。那样子仿佛他过去从来没见过什么是素描似的。他的眼睛从未离开过它们,他把一切置之度外,完全沉浸在他在看的东西上,这样出格的好奇心,这样专注的能力,让每个见到的人都很吃惊。
  
  毕加索说:“人们通常没法集中注意力,因此会错过很多东西。而集中注意力,是塞尚成为塞尚的原因。当塞尚在一棵树跟前时,他会非常入神地看他眼前的东西。他盯着它,活像一个狩猎者盯着自己的猎物……通常一个画家就是这样子。”毕加索能这么评价塞尚,是因为他一样知道怎么集中注意力。
  
  一天某青年来找毕加索,带来一张塞尚的画,要请毕加索鉴定。毕加索仔细地看了画之后告诉他,这是张不错的风景画,但不是塞尚的真迹。青年坚持说,这画是从塞尚画室中得到的,所以不可能不是真迹。毕加索开始生气了:“你可以一千次是对的,你也可以给我提供一千个证据,但这依然不是塞尚的真迹。”
  
  青年走后,毕加索还在唠叨这事:“好像我不知道谁是塞尚!他是我的,我唯一的大师!你们难道不知道我看过他的画?我花过很多年研究它们。塞尚!他对于我们是父亲一般的人物,他是我们的保护者般的人物。”
  
  毕加索对塞尚作品的仔细观看,让他对其作品熟悉到这种程度:住在巴黎的美国女作家斯坦因一直遗憾她和弟弟分家时,有一幅塞尚的苹果静物没有留下来。毕加索听到了对她说:“不必遗憾,我来画一张给你。”1914年的圣诞节,毕加索带给她一幅静物画,完全是塞尚那幅作品的精确复制。凡是毕加索看过的画,他都会过目不忘,因为他看得出奇的专注。
  
  二
  
  显然,毕加索仔细研究他中意的艺术家,绝不是为了模仿,而是为了深入了解其中的奥秘,一个能深入奥秘的人,就是能创造奇迹的人。毕加索绝不能容忍自己跟别人一样,他喜欢向别人展示自己的力量。他曾说过,如果觉得没有什么新东西可学了,他就自杀。对于他而言,只要能够学,能够发现、理解、深入、一点一点地参透艺术之秘,他活着才有意义。毕加索要让手里做的一切都是从自己
  
  的心里出来的。毕加索的女友费尔南多请毕加索教她画画,毕加索不肯,只对她说:“你自个儿觉得高兴就成,你自己做的事情远比你在别人指导下做的事情要有趣得多。”
  
  毕加索非常在意他的创造力,他在所有画下的、做下的、写下的东西上都注明日期。一个摄影记者曾给他拍了一张照片,照片上只是他的扶手椅和面前的一双拖鞋,看上去很有创意。毕加索看了说:“这个很好,不过这已经不是一张写实摄影,而是你的创作了,因为你改变了我拖鞋的位置,你的改变就成为你的创意。一个艺术家怎么安排他周围的物体,也就会在他的创作中反映出来。你知道我为什么要在每一张作品上写日期吗?因为仅了解一幅作品是远远不够的,人还得知道是什么时候、什么状态、什么环境下做出这作品来的。这是一种科学,叫做人的科学。”
  
  一次一位女士来找毕加索,给他看一幅毕加索自己画的画。毕加索看后,确定是自己画的,女士就请毕加索补上签名。毕加索却不肯。他说:“我不能这么做。一是,我成天碰到来找我签名的人;其次,因为这幅画是十几年前画的,我把现在的签名放上去,就已经不真实了。”女士怎么请求也无效,只好走了。
  
  一个记者有一次对毕加索说,他去拍洞窟艺术,发现一个有趣的现象:虽然不同时期的人彼此相隔千年,但在洞窟里却总是选同样的地方做厨房。毕加索立刻回答说:“这毫不稀奇!人是很难改变的,人总是保持自己的习惯。在一个城市的下面会发现另一个城市的遗址,一个教堂上盖着另一个教堂。种族和宗教也许会改变,但菜市场、住宅区、朝圣的地点却总在同样的地方。”
  
  毕加索被自己完全不能做的事吸引,被和他完全不像的人吸引,任何有强烈地方色彩的东西、有特殊气味的东西都让他陶醉,强烈的、粗糙的、暴力的东西他都喜欢。他强壮,男性化,非常渴望名声和光荣。毕加索说过一句话:“我喜欢过得像个穷人,但手上有很多钱。”毕加索在本性上喜欢波希米亚式的生活方式,他的画室非常混乱,也很不干净。一位巴黎画商叙述了毕加索早期在巴黎蒙马特的画室的情形:他走上楼梯,在毕加索的门前站住,门上涂满了朋友的各种留言:德郎今天下午来,曼德在兹利咖啡馆,等等。来应门的毕加索穿着短裤和短袖衬衫,可是没扣扣子。走进去,室内的杂乱肮脏叫人不忍卒睹。卷着的素描啊,画布啊,上面落满了灰。墙纸是开裂的、撕破的,炉子后面有一大堆炉灰。毕加索带着他漂亮的女友和一条大狗,就住在这里。
  
  三
  
  毕加索一生中不断地爱女人,他的爱情显然对他的艺术有直接的刺激作用。对于他来说,浪漫感情的冒险不是为其本身,而是为了刺激他的创造力。他艺术生涯中着名的“粉红色时期”是爱情的产物。
  
  毕加索的第一任女友叫费尔南多,她出身贫寒,连生身父亲的姓名都不知道,从小和姨妈姨父一起生活。在18岁时,她由姨妈做主嫁给了一个莽汉。19岁时她不堪丈夫的虐待,逃了出来,只身到巴黎,在艺术家聚居的蒙马特区以做模特儿为生,是当时蒙马特最漂亮的模特儿。她有一头浓密的红色头发,牛奶般的白皮肤,长得像水蜜桃那么可口,极其性感。她一进入巴黎蒙马特画家圈,就成为非常抢手的模特儿,几乎每天都会遇到想跟她结婚的男人。她是毕加索一生中七位长期情人和妻子中的第一位,也就是说,除去那些萍水相逢的女性不算,她是毕加索第一个动了真情并且一起同居七年的女性。由于她,毕加索摆脱了忧郁的“蓝色时期”,进入了爱情状态的“粉红色时期”。
  
  她回忆说,她在蒙马特当模特儿时经常换住处。一次,她搬进的那栋楼里住着一个西班牙年轻画家。她和他一相遇,“他用他那大而深的眼睛看着我。那眼睛非常锐利,充满了压抑的光芒。我并不觉得他特别吸引我,但他那种强烈而热切的注视使我不由得去回看他。”那个西班牙青年便是毕加索。
  
  在一段时间里,费尔南多一直不把毕加索放在眼里,她不肯接受毕加索接近她的企图。尽管费尔南多开头对毕加索根本不在意,可他并不因此而减少对她的热情。他追随她,愿意把自己最喜爱的一切东西给她,他把她无意间留在他画室的任何东西都当宝物般地藏着。假如她犯困打盹,他就守候在她卧榻之侧,眼睛一刻也不离开她,一直到她醒来。毕加索有一张画记录了这个情景。毕加索极爱朋友,更爱艺术,但在追求她时,两者俱废。他顾不上跟朋友来往,画也不画了,成日守候在楼房外,期待着可以多看到她。
  
  有一次她出门几天,回到住处时,顺便去看望毕加索。毕加索正和一群朋友在咖啡馆里吃午饭,他尚未见人,只一听到她的声音,立刻扔下手里的吉他——几乎把吉他摔断,“简直像个疯子一样”跑出去迎接她,幸福的大眼睛里盈满了泪水。
  
  还有一天早上她经过毕加索的画室,诗人阿波里奈尔正巧也在。毕加索连忙招呼她,她则答应毕加索傍晚时分可以去看他。结果傍晚时她去,发现毕加索的整个画室被彻底打扫过了,里面充满了汽油、消毒水和香水混合的怪味道。那是毕加索硬拉着阿波里奈尔一起擦洗了一整天的结果。毕加索期待她来临的那种巨大的幸福感,让她大受感动。
  
  到了孤独的老年,她回忆道,毕加索给予她的爱情,或者说在她身上点燃的爱情,是最辉煌、最明亮的,是透彻的幸福,即使后来他完全“放下”了她,和她形同路人,她依然要为了那样充分的爱情感谢他,甚至觉得一辈子都欠了他。
  
  我们知道,毕加索一生中换过七八个女人,这令我们感到这个老家伙很好色。可费尔南多的回忆让人看到,毕加索虽好色,却绝没有轻佻与玩弄。他是投入全部身心来打动姑娘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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