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发布新帖
楼主: 为生歌唱

【留声机】事评——小故事点亮你的智慧人生

 楼主| 发表于 2015-3-8 19:30:05 | 查看全部
两份晚清重臣的遗嘱时间:2013-09-07 作者:未详 点击:202次   1909年,晚清重臣张之洞的生命即将油尽灯枯,临终前,他给子孙留下遗嘱:“人总有一死,你们无须悲痛,我生平学术治术,所行者不过十之四五,所幸心术则大中至正。为官四十多年,勤奋做事,不谋私利,到死房不增一间,地不加一亩,可以无愧祖宗。望你们勿忘国恩,勿坠家风,必明君子小人之辨,勿争财产,勿入下流。”
  
  8年前的1901年某日,李鸿章自知不起,给慈禧太后和光绪皇帝上了最后一道奏折,这实际上也是他的遗嘱。奏折里,李鸿章在叮嘱最高统治者要“举行新政,力图自强”的同时,也表白了自己的心迹,说自己“服官四十年,未尝因病请假”。
  
  张之洞与李鸿章在遗嘱中都提到了自己的勤政,这一点不是自吹,有他们一生的行事为证。张之洞与李鸿章有许多共同之处。比如两人都是少负才名,聪颖过人;两人都是晚清洋务运动的中流砥柱。但张之洞有一点跟李鸿章截然不同,那就是他的个人操守远在李鸿章之上。
  
  张之洞为官清廉,从不索贿受贿,因为家中人口多,他的日子过得很艰难。有时年关实在挺不过去了,他就派人典当衣服之类的东西。当年,武昌“维新”等大当铺有一规矩:凡是总督衙门派人拿皮箱来当,每口箱子都给200两银子,并不开箱验看,只照箱数付给银两。开春后张之洞手头宽裕一点了,必会派人拿银两赎回箱子。张之洞的弟子傅岳(民国时任北京师大教授)曾回忆张之洞身后的情形:“张去世后,谥文襄,无遗产,家境不裕。他的门人僚属都知道这种情况,所以致送赙仪都比较厚重,总计亦不过银万余两而不足二万之数。张家所办丧事也就全赖这笔钱,治丧下来所剩无几。”正因为官做得“清洁卫生”,所以他敢在遗嘱中说:“不谋私利,到死房不增一间,地不加一亩,可以无愧祖宗。”
  
  李鸿章则是一个典型的贪官。据沙皇冬宫档案记载,1896年李鸿章签订《中俄密约》后,即从道胜银行获得沙俄300万卢布的回扣,时值50万两白银。而他从办洋务、办海军中得到过多少好处,只有他自己知道了。李鸿章初入仕时,他家只是中产,李府最盛时居然有田一百多万亩,难怪当时有人讽刺他“宰相合肥天下瘦”。也许是因为心里有鬼吧,李鸿章在写给慈禧和光绪的遗嘱里只敢说“服官四十年,未尝因病请假”,而不敢像张之洞一样声明自己“不谋私利”。而后世诟病李鸿章的种种不是时,贪财也是很重要的一点。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5-3-8 19:30:20 | 查看全部
雍正的幽默时间:2013-09-07 作者:未详 点击:327次   幽默批示
  
  雍正帝批示奏折很认真,有的批示还很睿智幽默,读来令人发笑。比如,有个官员犯了罪,在狱中给雍正写悔过书,以期得到雍正的赦免,内有“辜负天恩,羞惧交并”两句话,雍正在一旁批道:“知汝惧死实甚,然羞则未也。”(知道你害怕得要死,不过羞愧与否倒不一定)
  
  又如,在某都督的密奏上批:“朕未践祚,即谂知汝,汝谓朕为盲耶?”(我没当皇帝时,就知道你的德性,你以为我眼瞎吗)在某巡抚的奏折上批:“善治本省,朕虽未悉汝面,然汝之政绩朕皆谂悉,莫谓朕无耳也。”(好好干,我虽没见过你,但你的成绩我了如指掌,不要说我的耳朵不管用)
  
  有次宫里邀请了个戏班子,欲在宫中搭台唱戏,有位御史认为此举有失体统,力谏不可以,而且还很固执地一连上了三道奏折,最后雍正不耐烦了,在奏折上批道:“尔欲沽名,三摺足矣。若再琐渎,必杀尔。”(你想沽名钓誉,有这三个折子就够了,如果再敢啰唆,要你的小命)
  
  还有一个揭老底的批示,更是让人忍俊不禁:“汝以朕为可欺乎?汝忘朕即位之时,已年过四十矣,官吏情伪朕尽知之。朕在藩邸时,即知汝名曾列弹章,汝又送朕礼物,冀朕在大行皇帝前转圜。汝此后其小心谨慎,一举一动,不能逃朕之洞鉴也。”(你以为我是好骗的吗?你别忘了我登基时都四十多岁了,你们每个官吏的情况我都知道,你也不例外,我没当皇帝时就知道你曾经被弹劾过,你还给我送礼物,希望我在先皇面前替你美言。告诉你,你以后给我小心着点,你的一举一动,是逃不过我的眼睛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5-3-8 19:30:39 | 查看全部
萝卜干的滋味时间:2013-09-08 作者:未详 点击:168次   林老师:
  
  请您原谅一个终日忙于家事的主妇,她以这封信代替了本应亲往拜访的礼貌。
  
  写信的动机是由于小儿振亚饭盒里的一块萝卜干,我简单地讲给您听。
  
  这件事发生已有多久,我不知道,我发现则才有三天。三天前,我初次发现振亚带回的饭盒中有一块萝卜干时,并未惊奇,我以为那是午饭时同学们互尝菜味所交换来的。但当第二天饭盒的残羹中又是干巴巴的萝卜干时,不免使我生疑,因而仔细看了两眼,这才发现垫在萝卜干底下的,是一小堆粗糙的在来米(籼米——编者注)剩饭,我们家向来是吃经过加工碾拣的蓬莱米(粳米——编者注)的,因此我知道这里面一定有缘故。同时我又发现这个看似相同的铝制饭盒,究竟还有不同之处:我们的饭盒,盒盖边沿曾被我在洗刷时不慎压凹了一小处。这个饭盒连同里面的饭菜,显然不是振亚早晨所带去的。但是我没有对振亚说什么。第三天,就是昨天早上,我装进饭盒里的有一块炸排骨,我有意在等待这事的发展。果然,振亚带回的饭盒中,没有啃剩的骨头,却仍是干瘪的萝卜干。而且奇怪的是,我们自己的饭盒又换回来了。
  
  我相信这不是偶然的错误,而是有计划的策谋,有人在干着偷天换日的勾当。这是出于某一个人的行动,他所作所为,无非是想攫取我儿的营养,怎能不教做母亲的我痛心!
  
  林老师,您或许知道,我们并非富有之家,我的丈夫靠微薄的薪水养活一家,因此在每天给他们父子俩的饭盒里,无论装入的是一块排骨、一个鸡蛋或者一只鸡腿,我都会想到它来之不易。它是为了丈夫的辛勤,儿子的发育,我的节俭,才勉强做到的。所以我不客气地跟您说,我们是禁不起这样被人偷取的。
  
  我也知道,在您的教育之下,是不可能使人相信有这类事发生的,但事实摆在这里,又有什么办法。为了我儿的营养,我只好求您费费心,查明是哪个偷天换日的聪明孩子干的。萝卜干偶尔吃一次是香的,但是天天吃,顿顿吃,您想想是什么滋味。怪不得那个孩子想出这样巧妙的办法,那臭烘烘的萝卜干,他早就吃够了!
  
  为了您调查的方便,我想告诉您,今天早上当着振亚的面,我在饭盒里装进了一个大肉丸,您可以看看,到底是哪个今天要倒霉的孩子在吃这个大肉丸。
  
  敬祝
  
  教安
  
  朱夏荔媛上
  
  朱太太:
  
  工友送进您的来信时,我刚在饭厅里坐定,四十多个孩子正窸窸窣窣地吃着各人的午饭,我却停箸展读来函。我以怀疑的心情打开您的信,却以快乐的心情读完它,现在我以无比轻松的心情写信给您,同时告诉您,我捉到那“贼”了,您所说的,那个“偷天换日”的聪明孩子被我捉到了。我纳闷儿了三天不能猜透的事情,因为您的来信而获解决,这怎能不教我轻松愉快呢!就是在我执笔给您写信的这当儿,激动的情绪仍持续着,因为有一张真挚可爱的小面庞深印于我的心上,为了这些纯真的孩子,我也愿意终生献身于儿童教育!
  
  我先告诉您三天来的情形,再讲我是怎样捉到那小贼的。这里吃饭的情形您或许早已知道,孩子们每天早晨到学校后,便先把各人的饭盒送到厨房去,交给大师傅老赵,他便放进大蒸笼里。午间各人到厨房去取蒸热的饭盒,厨房旁边是一间大饭厅,大家都在那里吃午饭。我也不例外,一向是陪着孩子们一同吃的。
  
  三天前吃午饭时,当我正举箸,刘毅军站了起来,他说:“老师,有人拿错了我的饭盒,这……这不是我的。”我抬头望去,可不是,饭盒打开来,横躺在热腾腾的蓬莱白米饭上的,是一只香喷喷的红烧鸡腿,我知道那确实不会是刘毅军的。我便对同学们说:“是谁拿错了饭盒?是谁带了有鸡腿的饭?”
  
  等了几分钟,也没有人来认换。也难怪,饭盒的大小样式几乎都是相同的,而且家里给装了什么菜,孩子们也知道的不多。既然没有人来认领,只好叫刘毅军吃了再说。毅军津津有味地吃着鸡腿,十分高兴。不是我看不起刘毅军,无父的孤儿,靠寡母穿针引线替人缝补度日,如果不是有人拿错了,他哪摸着鸡腿吃呀!
  
  可是第二天,同样的情形又发生了,我也不免奇怪,这是怎么一回事?当刘毅军打开饭盒,又惊奇地喊着有人拿错了的时候,同学们都停下筷子围到毅军的面前看。今天换了,是一块炸排骨。我问毅军自己带的是什么菜,他很难为情地说:“只有一些萝卜干,老师!”
  
  我对同学们说:“看看谁拿错了饭盒,炸排骨换萝卜干可不划算!”同学们听了哗然大笑,却仍无人来认领。我虽也觉有趣好笑,却不免纳闷儿起来。刘毅军也以想不通的样子吃下了这顿排骨饭。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5-3-8 19:31:00 | 查看全部
 今天,当我们正为那个像小皮球一样大的肉丸惊疑时,您的信来了。我在未打开信时曾对毅军开玩笑说:“这是上帝的意旨,你吃吧!”因为他和他的母亲都是基督徒,是宗教的信仰,才使他们安于吃萝卜干的命运吗?
  
  说到萝卜干,我实在还应当把一些情形说给您听:刘毅军的母亲,在我去做家庭访问的时候,她并不避穷,很坦白地对我说,一日三餐的筹措,是如何艰难,所以,她要我善为教育她的独子毅军。在这一点,毅军倒从未使人失望。当毅军的母亲和我畅谈家常的时候,她家的院子里,正晾着一篮篮的萝卜干。指着那些被吹满尘土的萝卜片,她对我说:“老师您看,我晾了这许多萝卜,可也不是花钱买来的,附近有一家菜园,种了许多萝卜,当人家收成拔萝卜的时候,我就赶了去,把人家扔掉不要的萝卜头、萝卜根、坏了心的、脱了皮的,统统拾了来。我再挑拣一遍,晒晒腌腌,可以够我们娘儿俩吃些日子的。”
  
  朱太太,您问我萝卜干吃多了是什么滋味,我想毅军的母亲吃着它的时候,当觉其味无限辛酸。就是毅军,在他长大以后,回忆起他嚼萝卜干的童年时代,也该有不少的感触。如果有一天,他能读到明朝三峰主人为他的朋友洪自诚所着《菜根谭》写的序中的“谭以菜根名,固自清苦历练中来,亦自栽培灌溉里得,其颠顿风波,备尝险阻可想矣”这几句话时,他会觉出,当年所嚼的萝卜干,实有一种“真味”。
  
  我跟您扯得太远了,让我们再回到饭厅里去。我读完您的信,停箸良久不能自已。我草草吃完饭,顺着饭厅巡视一番。走到那个圆圆红红小脸蛋儿的孩子面前,我停下了,这孩子抬头看见了我,有点做“贼”心虚,急忙用筷子把饭盒里的萝卜干塞到在来米饭底下。我却在他旁边的空位子上坐下来,侧着头在他耳旁悄声问道:“萝卜干的滋味怎么样?”他先是一惊,随后竟装着若无其事地回答我:“很甜,老师!”
  
  很甜!我站起身来,回味着他这句话,想着您的来信,不由得抿嘴笑着走出饭厅,可是身后响起了跑步声,有人跟出来了。“林老师!”我回头站定,是小红圆脸,他气喘吁吁地跑到我面前,“老师不要讲出去吧,刘毅军的家里实在很穷,他天天吃白饭配萝卜干,所以……”
  
  我的个子已经很矮,站在我面前的这个小男孩还比我低半头,他的胸襟却是如此辽阔无边!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5-3-8 19:31:09 | 查看全部
 写到这儿,您已经全部明了了吧。您要我调查的那个“偷天换日”的孩子,我捉到了,正是令郎朱振亚自己!
  
  我当时点头示意答应了振亚的请求,见他结实的小身影走回饭厅,我才无限激动地回到自己的房里来。我一边用毛巾擦脸一边想,这萝卜干到底是什么滋味?它实在是包含着人生的各种滋味,要看什么人在什么境遇下吃它。
  
  我又想,虽在如此纷乱丑恶的人间,善良的本性却并未从我们的第二代身上失去,这是多么令人喜悦的事情。
  
  我不断地用毛巾擦着,想着,擦了这么久才发现,我没有在擦油嘴,却擦的是眼睛。哟,真奇怪!我原是满心的高兴,为何却流泪?
  
  当您看完了这封信,打算怎样处理这件事呢?您会原谅“偷天换日”的孩子吗?我倒要为我的学生向您求情了!
  
  此复并祝
  
  快乐
  
  林××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5-3-8 19:31:21 | 查看全部
我这么喜欢你时间:2013-09-08 作者:未详 点击:197次   我这么喜欢你作者:史铁生来源:百花洲文艺出版社《2012年中国微型小说排行榜》
  
  他们一直在街上走着,谁也不说话。汽车的噪音很大。
  
  到了吃午饭的时候。
  
  “我不想吃,我不饿。”姑娘说。
  
  他们走进一家饭馆,坐在一个角落里,看得见街上白花花的太阳和一些红得刺眼的遮阳伞。
  
  姑娘把桌上的一摊水画成很古怪的形状。她不断地长出气。
  
  小伙子看着杯子里啤酒的气泡。
  
  “不管我怎么跟他们说,他们还是那么说。”姑娘很快地看了小伙子一眼,又垂下头。
  
  小伙子不停地喝着啤酒,又去买了两个菜。
  
  “我一点儿都不饿。”姑娘说。
  
  “他们怎么说?”
  
  “还是那么说……还是说……”
  
  玻璃上有一只小虫“嗡嗡”地叫着,街上到处是卖雪糕和卖茶水的疲倦的吆喝声。
  
  “你呢?你自己呢?”小伙子问。
  
  “我也不知道,也许我不应该总耽误着你。”
  
  “也许他们应该总耽误着我们吧?”
  
  “可是我爸爸血压高,妈妈又有心脏病。”
  
  小伙子又去买汽水,他们今天已经喝了好几瓶了。桌上的菜谁也没动。
  
  “好吧,我等。”小伙子把一瓶汽水“嗵”地放在姑娘面前,“等你有了高血压,我也有了心脏病。”
  
  她笑不出来,要是往常她又笑个不停了。
  
  “你应该跟那个人好,其实……”
  
  “你说了一百回了!”
  
  “其实她比我好,真的比我好。”
  
  “我只说一百零一回:比你好的人多了,可爱不爱是另一回事!”
  
  他们又默默地坐着,不再说话,谁也不看谁。蜻蜓飞得低了,远处有一片发亮的云彩。
  
  “会下雨吗?”姑娘先说。
  
  “带着伞呢。”小伙子回答,他正看着汽水瓶上的北冰洋。也许那儿不错,有一间房子的话。
  
  “你少喝点儿吧。”
  
  “没关系,啤酒,加了汽水的。”
  
  姑娘想,等将来自己当了母亲的时候,成了老太太,一定要理解自己的女儿,或者儿子。
  
  “假如是你自己不愿意,那……那就算了。”小伙子说,晃晃手里的杯子,“咕咚咚”喝光。
  
  发黑的云彩上来了,应该下一点雨了。
  
  “否则,我跟你说了,法律是保护我们的。”
  
  “没用,他们才不管那一套。”
  
  “问题是你不敢。”
  
  “可爸爸血压高,妈妈又有心脏病。”
  
  他们又沉默着坐了很久,然后离开了那儿。
  
  灰黑的云层下面飞着一群鸽子。鸽子显得格外洁白,像一群闪电,像一群精灵。
  
  “你真的能等吗?”姑娘眼里有泪光。
  
  “当然,我们的日子比他们长。”小伙子撑开了雨伞。下雨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5-3-8 19:32:08 | 查看全部
最美的爱是生死相随时间:2013-09-07 作者:未详 点击:79次   她出身名门,读过书,也算是一代才女。她还有自己的事业,在北京女高师执教,做到体育主任的位置,曾是许广平的老师,在当时可谓有才有貌、特立独行的新女性。
  
  她就是唐筼,如果不是遇到陈寅恪,或许她的人生会是另一番模样。
  
  两人相识时,他已38岁,且没有动过成家的念头,她也年将30,属于要事业不要家庭的大龄剩女。这样的两个人,却一见钟情,然后满心欢喜地步入他们曾经不屑的婚姻殿堂。
  
  随着3个孩子的出生,家务繁重,家庭事业两难全,总得做出取舍。此时的唐筼,把自己变成一个旧式的家庭主妇,以支持丈夫策马疾驰。
  
  曾经,清华女生以女性如何为社会做贡献为主题,采访了一些师母。她们希望曾经的事业女性唐筼能够说出一番大义凛然的话,没想到她却说:“女人为家庭做出贡献也很重要。”
  
  不管别人怎么看,唐筼是铁了心地缩在陈寅恪的影子里,她包揽了所有家务,大小事一人打理,还帮忙抄写文稿,真正是相夫教子,以丈夫的成功为荣,为孩子的成长欣喜。
  
  只是,这种平静的日子没有维持多久。1937年,日寇入侵,夫妻两人拖儿带女,仓皇逃亡。此时,大女儿9岁,最小的孩子只有4个月。长途颠簸让唐筼心脏病复发,再也无法跋涉,只能在香港暂居。
  
  那段日子可以用穷困潦倒来形容,他们居无定所,4年之内搬了6次家。为了贴补家用,陈寅恪坚持到西南联大教书,每月的薪水悉数寄往家里,自己一分都不留。
  
  为了打理好一家人的生活,唐筼从一个优雅的才女蜕变成一个精打细算的妇人。丈夫身体不好,为了给他补充营养,她买了一只山羊,每日挤一碗奶。她奉为宝贝的山羊,其实是一只跛腿羊,因为跛腿的羊价钱便宜,奶质却不比四肢健全的羊差。
  
  除了做好贤内助,他任何时候需要她,她都会跟随左右。有一段时间,陈寅恪的秘书不辞而别,她就担起了这个职责,直到有新的秘书来接班。
  
  虽然生活贫苦,她又常年受心脏病困扰,但家庭的里里外外,她都打理得井井有条。这一切他都看在眼里,疼在心里,不止一次地对儿女们说:“你母亲是这个家的主心骨,没有她,就没有这个家!”
  
  听到他的赞誉,她心里像灌了蜜一样甜,轻轻一笑,再多的苦和累都瞬间烟消云散。
  
  本以为一路艰难地走过来,晚年可以笑看夕阳,不料那场声势浩大的运动又将一切都粉碎了。他被要求不停地写检讨、写材料,卧病在床,喝一瓶牛奶都要写申请。一代学者,风烛残年里,受尽屈辱和折磨。
  
  此时,唐筼可以选择离开,但她选择了留在他身边,身兼护工、秘书,照顾丈夫的饮食起居,帮他写永远也写不完的“材料”。她为他累得头发花白,腰背佝偻,还要遭受红卫兵的呵斥和拳打脚踢。
  
  她的身体本来就不好,他一度以为,她会熬不过去,会先自己而去。悲痛之余,他提笔为她写下挽联,情真意切,让人看了不禁潸然泪下。
  
  没想到,她固执地撑着,不肯离去。1969年10月7日,陈寅恪凄凉离世,此时的唐筼也已卧病在床,她没有流一滴眼泪,很平静地处理了丈夫的后世,45天后,她追随丈夫的脚步而去。
  
  别人都说,她是为陈寅恪而生的,她躲在陈寅恪的影子里,忘记了自己。到底值与不值,只有当事人自己知道。每个女人都想拥有一份完美的爱情,她和他同甘共苦,和他生死相随,看似失了自我,其实,又何尝不令人羡慕?最美的爱情不过是这样,一起携手走过风雨,再携手共赴死亡,永远不经历伤心和孤独的煎熬。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5-3-8 19:32:38 | 查看全部
疯狂的爱情时间:2013-09-07 作者:未详 点击:200次   D。H。劳伦斯是英国20世纪文学史上的一颗璀璨巨星,他最负盛名的作品如《儿子与情人》《查泰莱夫人的情人》和《虹》等都是不可多得的杰作。“出名要趁早”,劳伦斯才23岁便有一部作品刊登在相当具有影响力的《英语评论》上,于是他被当时的文坛中人称作“天才”。谁曾料想这一天才作家不但在创作上不走寻常路,而且他个人的婚恋生活也极不寻常,甚至可以称之为疯狂。因为,这个出身于普通矿工家庭的青年,在短暂相遇(据说交谈仅20分钟)后便爱上了比他年长6岁的大学老师的妻子,而且他们随后竟不顾一切地私奔了!
  
  D。H。劳伦斯于1855年出生于诺丁汉南部的伊斯特伍德小镇,母亲莉迪亚是没落的中产阶级家庭的女儿,拥有良好的教养,父亲亚瑟是当地煤矿的一名矿工,属于半文盲。虽然劳伦斯家并不殷实,但追求完美的母亲总是想方设法让她的孩子们接受正规教育,在孩子们幼年时,莉迪亚就常常给他们朗读,教他们标准英语,因为这是上层阶级的标志。在此环境下,劳伦斯从小就深受熏陶,热爱读书学习并最终考上了诺丁汉大学,实现了母亲的夙愿——彻底摆脱沦为矿工的命运。
  
  1912年劳伦斯大学毕业,那时他已经谈过两场恋爱。第一次是与杰西·钱伯斯,劳伦斯在13岁时就与她相识,他们都爱好文学和写作,相谈甚欢。杰西将与劳伦斯交流的点点滴滴都记录在她的私人档案中,这是后人研究劳伦斯的极富价值的资料。然而劳伦斯却认为尽管杰西非常美丽,但她过于理性,令他无法产生激情。劳伦斯在给杰西的一封信中说“我发现自己无法像一个丈夫爱妻子那样爱你”。在劳伦斯的小说《儿子与情人》当中,米丽安的原型就是杰西,而书中的主人公保罗与米丽安也最终分手。然而劳伦斯又觉得思想上离不开她,于是两人分分合合多次,终于在劳伦斯25岁且即将与另一个恋人路易·巴罗斯订婚之时,这段恋情才终告结束。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5-3-8 19:32:58 | 查看全部
路易是劳伦斯的大学同学,起初两人并不熟识,只是偶尔来往。后来劳伦斯的母亲一次生病时所在的休养地紧邻路易家,路易常常去看望莉迪亚,于是他们之间往来频繁起来,成为恋人。他们的思想差距并不悬殊,而且路易具有杰西所没有的热情,这点使得劳伦斯决定与她结为连理。然而,路易是一个流于世俗的女子,她逼着劳伦斯抓紧写作赚钱,以攒够结婚的费用。当时结婚需用150英镑,而劳伦斯大学毕业后作为小学教员,年收入仅95英镑。作为一名作家,如果他为创作而写作,那是一件无比幸福与惬意的事情,然而若将此作为谋生的主要手段,则恐怕欲速而不达。何况,当时的劳伦斯边做教员边照顾病重的母亲,还要抽空写作,他已经身心疲惫,再受此奚落,怎能不恼火。劳伦斯非常反感路易的催促,久而久之,他们之间的裂痕越来越深,劳伦斯在积劳成疾后下定决心与路易分手。劳伦斯得了严重的肺病,医生建议他晚娶,于是他随后致信路易解除婚约:“一场病将我改变了许多,挣断了许多旧情束缚,对此我毫无办法……解除婚约对你更好些,否则对你不公平。这是一场悲剧,一切责任在我。”两场失败的恋爱使人们不禁要问,劳伦斯究竟需要哪种恋人呢?既不愿与杰西这样的精神伴侣结合,又厌恶与现实的路易相伴。在劳伦斯苦苦寻觅的时候,他命中注定的维纳斯——弗里达出现了。
  
  弗里达原名弗里达·冯·里希特霍芬,1879年生于德国麦兹,出身于德国衰败的贵族家庭。里希特霍芬家族自17世纪以来一直是德国的望族,但到弗里达父亲这代已经衰败,只能依靠公职过活。弗里达毕业于麦兹大学,17岁进入大学预科,但不久便辍学在家。那年她与时任德国莱顿堡大学讲师的欧内斯特·威克利相识,3年后结婚并随丈夫来到诺丁汉。也许弗里达当年嫁给比她大13岁的威克利本身就是一个错误。因为弗里达本性浪漫活跃,而威克利虽然深爱妻子,但他醉心于学问而无法了解妻子的心。因而在看似平静的夫妻关系中其实潜伏着重大危机,而导火索则是劳伦斯。
  
  劳伦斯在母亲去世、自己深受疾病折磨时开始反思未来的人生道路。他不甘心做一辈子教员,但暂时又不能成为全职作家,于是在此关键时刻,他致信询问其大学恩师威克利教授。威克利教授出于好心对这个“年轻的天才”(他向其妻子做介绍时如此称呼劳伦斯)发出邀请,如果教授能够预见后事,恐怕他死也不会发此善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5-3-8 19:33:09 | 查看全部
 当劳伦斯抵达威克利教授家时,他刚好不在家,于是弗里达顺其自然地接待了他。在双方接触的瞬间,劳伦斯立刻在这个女人身上发现了与他以前相识的女性皆不同的气质;同样,弗里达在这个年轻人身上窥视到一种她所期盼的魅力。于是两个激情四射的人擦出了耀眼的爱情火花。当年劳伦斯刚满26岁,弗里达在《不是我,而是风》的回忆录中提到,“回首往事,我感到惊讶,劳伦斯竟然对我一见钟情。我简直不能相信,已有3个孩子的我居然还是一个惹人喜爱的女人。我的婚姻似乎很成功,拥有一个通情达理的女人所拥有的一切。然而劳伦斯却说我‘琐事缠身’”。劳伦斯告辞后至少走了5个小时才回家,而他在随后写给弗里达的信中称她是“全英国最好的女人”。弗里达真实而细腻的回忆向人们揭开了这场引发广泛议论的爱情内情,无论从伦理道德角度还是男女感情角度,这似乎都令人觉得荒诞:一个未婚的大学毕业生瞬间爱上师母,丘比特的神箭是如何射出去的?人们一定认为当时的劳伦斯中邪了,然而这就是劳伦斯。紧接着,劳伦斯还造访过威克利教授家几次,都是单独与弗里达谈情说爱。他们在大庭广众之下出双入对于剧院,在小溪边尽情嬉戏并流连忘返。最后劳伦斯对弗里达说,“你必须将实情告诉你丈夫,我们一起离开这里”。弗里达后来回忆说,她当时已经彻底被劳伦斯俘虏,一心服从他的决定,于是她的残忍决绝也不难理解。最终,她抛弃自己的丈夫和家庭、抛弃名誉,顶着被社会舆论谴责的巨大压力,只身与“口袋里仅有11英镑”的毛头小子私奔。
  
  当然,他们的结合阻力重重。他们私奔的第一站是弗里达的家乡麦兹。弗里达的父亲坚决不承认他们的关系,并且将劳伦斯驱逐出家门,一直过了十几天这对情侣才得以再度会合。第二个阻力则来自威克利教授,假若他心甘情愿地看着自己的学生将妻子“拐走”,那才不近人情,于是他一直不同意离婚。直到劳伦斯的小说《儿子与情人》的出版令他声名鹊起之后,劳伦斯才在文艺界朋友的帮助下令弗里达与教授离婚的诉讼成功。
  
  婚后劳伦斯还为他心爱的女人写了《珍贵的玫瑰》组诗来赞美弗里达的美丽。劳伦斯说他以前所爱的女人都是不健全的,自从与弗里达在一起之后才懂得了爱的真谛,“一切都因热情而熠熠生辉,最后我才明白,这就是爱情”。尽管劳伦斯夫妇遭遇了短暂挫折,不得不背井离乡、四处漂泊,但两人在爱情的滋润下仍过着令人羡慕的神仙眷侣般的生活。在日常生活中,弗里达给予劳伦斯无微不至的关怀和爱,重新宽慰了他敏感脆弱的心;在思想交流上,弗里达本身修养良好,常常给丈夫以启迪,劳伦斯自称只要与妻子在一起便会文思泉涌,于是一部接一部的杰作源源不断地从他的笔端流出。在《虹》中,他以自己与妻子为原型塑造主人公,亲切地称该书为“我和弗里达的书”。这对神仙眷侣相濡以沫28年,1930年,劳伦斯因肺病晚期死在妻子的怀抱中,至此,这段震惊20世纪英国文坛的旷世奇恋也终于落下帷幕,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注公众号
QQ会员群

Copyright © 2021-2025 中企互动平台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相关侵权、举报、投诉及建议等,请发 E-mail:bztdxxl@vip.sina.com

Powered by Discuz! X3.5|京ICP备10020731号-1|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1080号

关灯 在本版发帖
扫一扫添加管理员微信
返回顶部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