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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为生歌唱

【留声机】事评——小故事点亮你的智慧人生

 楼主| 发表于 2015-7-12 22:37:31 | 查看全部
 他们一见钟情。那一刻,天地无光,世界沉寂,只有两个人四目相对,陷落于爱情的罗网中。他们一生之中只见过这样的两面,如果他肯跟她走,会怎么样,会是一个伟大的爱情故事吗?可能是,也可能不是。因为谁也没有跟谁走,一切就变成了秘密,掉落在人生的深邃海洋中。后来她失恋,又恋爱,又嫁给荷西,走遍天涯海角,“我的生命异常丰富”,这是她在生命最后一段时间对自己的总结。她的人生,没有遗憾。
  
  爱情是不能假设的,人生也是一样。不能因为得不到,就去假设那可能有多么好。很好,或者很不好,都有可能。但不该得到的,不能得到的,那就不是你的,不要为此痛苦,即使它看起来有多么美。《花样年华》中的周慕云对苏丽珍说:“如果我有多一张船票,你会不会跟我走?”太试探了,太胆怯了,不够真,不够狠,所以,也就是这样。
  
  爱情有很多种,爱情的使命各有不同。有一种却只是经过,蓦然心动,却再也没有下文。就像某天你写了一篇日记,满满的全是心情,隔了很长时间再去看,你却想不起来究竟发生了什么。
  
  时间创造,时间也湮灭。爱情产生,爱情也消逝。都是命运,都要接受。爱情经过你,与你擦肩而过,就像你走过一个果园,满树都是繁花,花瓣飘落你双肩,你嗅到了那花香,你触到了那花蕊,可你带不走整个果园。也许某年会记起那花香,梦到那花蕊,这也是一种生命的财富:有过爱,见过美,你的心被这些秘不可宣的情感弄得沉甸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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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7-12 22:37:44 | 查看全部
有一种成长叫大话西游
时间:2015-03-13 作者:未详 点击:188次

  世界是巨大的枷锁,你不得不重复自己或是别人的生活。
  
  记得长辈说过:“年轻是一种罪过。”他们说我们不成熟。
  
  真切地为自己的不俗喝彩,在深切的郁闷中,突然就看懂了《大话西游》的开头:一位才华横溢又无法无天的青年(孙悟空),根本不喜欢世人摊派给他的大事业(西天取经)。他尤其受不了师父(唐僧)的唠唠叨叨,可世俗条规(观音)又不放过他。为了让他悔悟,心甘情愿地去取经,唐僧和观音达成妥协:让他五百年后重新做人。这真是一个宿命的开始。
  
  一位师兄说:“大学里的孩子都是玻璃罐里养蛤蟆,前途光明出路不大。”大闹天宫无非是大学四年的黄金时光罢了,找到工作走上社会,任你盖世的才华浑身的个性也自有翻不出的五指山来压。只有戴上金箍取经去,历经九九八十一难,做一个奇奇怪怪的佛。除此,你别无选择。
  
  五百年后的悟空叫至尊宝,在五岳山从事一份很有“前途”的职业——山贼。命运却要他扮演孙悟空,至尊宝只是个过渡罢了。蜘蛛精来了,白骨精来了,菩提老祖来了,牛魔王也来了……都是棋子,安静地立在命运棋盘的中央。
  
  他的路线是早定好的:一个人给他三颗痣;戴上金箍;打败牛魔王;西天取经。可怜的至尊宝什么都不知道,认认真真做山贼,还爱上了白骨精,想和她结为百年之好。所有的事都瞒着他接二连三地发生。
  
  给至尊宝三颗痣的人是紫霞仙子。是谁说过的:总有一个女孩出现,让男孩最终成为男人。而男人永远都不可能得到她,那简直是一定的。
  
  非常喜欢紫霞的开场白:“现在我郑重宣布,这座山上所有的东西都是我的,包括你在内。”那样气贯云霄,像一个童话故事。而现实是: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属于你,包括你自己。也许我们就是为了创造属于自己的东西才来到这个世上,因为年轻,所以押注于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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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7-12 22:37:53 | 查看全部
至尊宝拒绝了紫霞,他以为自己还爱晶晶。见到晶晶,他又发现紫霞才是真爱。命运一直在同他开玩笑:至尊宝忽然成了孙悟空,千辛万苦找晶晶又爱上了紫霞。而抉择是那样残酷:要打败牛魔王救紫霞,就必须戴上金箍做回神通广大的孙悟空;而戴上金箍就不能有半点情欲,只能取经去。
  
  为至尊宝不平:不明白在这样的故事里为何爱情总要成为牺牲品,干吗不让至尊宝携紫霞纤纤小手——走先!我曾无数次纠结这个问题,把自己搞得很累。爱情是那样美丽而脆弱,无法直面生活的琐碎和坚韧。哪段感情又没有绚烂的瞬间和艰难的长久,在一起就会幸福吗?未必。
  
  至尊宝挖开自己的心,看到了紫霞留在那里的一滴眼泪,毕竟曾经过沧海。五百年又五百年,兜了一个大圈又回到了原地。人没能战胜命运,而人的尊严却在抗争中得到了肯定,人的情感也必将不朽。“生亦何欢,死亦何苦。”大彻大悟。
  
  金箍圈,圈住昔日的梦想,圈住棱角分明的个性。
  
  成熟是一个很痛的词,它不一定会得到,却一定会失去。激情四溢的花样年华,神采飞扬的青春岁月,永别了!至此后,漫漫长路,我独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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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7-12 22:38:12 | 查看全部
美女,对物化的爱SAY NO
时间:2015-03-13 作者:未详 点击:151次

  10年前,我刚在香港拍戏时,有个朋友让我帮忙招待一个大陆朋友。这位仁兄来晚了,请我吃饭赔礼。点菜的时候,他上来就替我点鲍鱼鱼翅,我阻止了,只点了几个蔬菜。
  
  饭后,他指着LV店对我说:“你要什么随便挑,我埋单。”我拒绝了。他又约我去兰桂坊,我从来不喝酒,对夜场也没兴趣,又拒绝了,然后直接回家。
  
  其实他对香港很熟悉,至少比我熟。第二天他又试图约我,我直接对他说:“如果想泡我就省省,我们投脾气就做朋友,不然就是彼此浪费时间。”
  
  一个男人第一次跟你见面就大手大脚给你花钱,这人绝对不可以当结婚对象来发展甚至连朋友都最好敬而远之。这种男人已经见识过很多女性,他习惯于用钱来缩短两人交往的时间成本,本质上,他就是把你当商品来消费,而且他常常会这样消费女性。一个从内心懂得尊重女性的男人,不会用钱去“砸”女人。
  
  在这个土豪横行的世界里,会有不少男人出手阔绰,少则两三万,多则几十万,希望一击即中,用物质搞定女人。我有位女性朋友遭遇过一块50万元的手表的诱惑,那位大佬只是第一次见她。
  
  扔50万现金太像交易,不想谈恋爱又想虚饰一个恋爱的假象。我只能悲哀地说,无论男女,在这个过程中,都被物化了。
  
  男女朋友相处,互相送点儿礼物,一件毛衣,一瓶香水,都很正常。反之,不送什么,在我看来也是正常的。我和王老师(王石),在相处的前3年他什么都没有送过我。哪怕我们一起逛街,我去买东西,他拿个相机就到别处拍照去了。他完全没有给我埋单的意思,我也没有让他埋单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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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7-12 22:38:22 | 查看全部
 后来相处久了,我了解他的尺码,购物的时候常会给他买衣服。次数多了,他可能觉得有点儿亏欠,再一起逛街时,只要价格不太离谱,他也会时不时给我埋个单。
  
  多数时候,我们购物都是先看打折的,这道理很简单:有便宜的,干吗去买贵的。哪怕是为了很重要的场合做一些准备,只要质量和品位合适,东西和品牌真的不是越贵越好。
  
  记得有次我们在纽约,我看到街上一个姑娘穿着某大牌的新款,很漂亮,于是我就拉着王老师吭哧吭哧坐了N站地铁,到了专卖店,试穿了那件衣服,在镜子前面照啊照。后来一看价格,含税8000美元,吓了我一跳。他说:“其实一般啦。”我说:“反正我穿过了,太贵了,算了。”我们离开专卖店,走了很远,王老师带着得逞的坏笑对我说:“其实真挺好看的。”
  
  在不知不觉中接受了王老师的价值观,学会了对物质的放下。身边人的价值取向可以让你心服口服地接受,我觉得是很幸福的事。
  
  随着圈子越来越广,见识了一些事业有成的男人。有一个现象,绝大多数的大款,他们或许愿意花钱买昂贵的礼物取悦女人,因为他们重视自己的时间成本,然而他们最终娶的一定还是有传统女性美德的女人,或者是一起白手起家的,或者是能勤俭持家的,绝不是一个善于挥霍的。
  
  我还有一个朋友,年轻时是个玩家,某次在夜店门口,看着一起抽烟的人,突然觉悟:“想找靠谱的人,首先自己要靠谱。”扔掉烟头,洗尽铅华,从容嫁人。
  
  一直觉得,女人想在今天的社会独立生存,首先要做到的是经济独立和思想独立。只有做到这两样,无论是生活还是情感都会处理得更加从容。
  
  我无意评判任何一种价值观,你喜欢昂贵礼物,就要接受被物化的可能;你想要靠谱的婚姻,就要让自己成为一个尊重婚姻价值的人。
  
  怎么做好自己,是个选择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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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7-12 22:38:38 | 查看全部
过客
时间:2015-03-13 作者:未详 点击:179次

  有一种药,食之,可斩情丝,使有情人形同陌路,此药,名曰:过客。
  
  千古悠悠,无尽岁月,你是谁的过客,偷走了谁的心。
  
  在京城长安,从此少了一个鱼幼微,多了一个鱼玄机。我喜欢唤她幼微,那是一个充满灵气,才气,有着青春活力的女子,而不是无心的玄机。温庭筠是她的过客,虽然,二人早已对彼此产生情愫,但介于身份,地位,外貌,虽有爱意在彼此的目光中徘徊,本要呼之欲出了,却欲言又止,幼微不在乎彼此的差距,但温庭筠在意,他是她的老师,他已经老了,而她正当年少,他其貌不扬,而她清纯娇小,他所能做的只是悉心教导及默默离去。他走了,留下了她独自在京城,他如同过客,没有在她身上留下什么,却不知不觉拿走了她的心。
  
  红豆生南国,春来发几枝。使我想到昭明太子萧统和他的过客慧娘,二人初遇是在寺中,最快乐的日子也是在寺中,毕竟,快乐的日子是短暂的,不久,返回京城,离别前,慧娘赠萧统两颗红豆,以诉相思……慧娘说:“宫门一入深似海,从此萧郎是路人。”萧统说:“有慧娘相伴,何用姬妾成群。”可见,他是爱她的,她亦是爱他的。或许,慧娘早知道在此一别,此生怕是不再见,所以赠了相思豆。当萧统再次回来后,得知慧娘在几个月前去世,他痛心万分,亲自在二人分别之地,将那两颗红豆种下,郁郁回京,数月薨逝。不禁哀叹,天妒红颜,情深不寿。他错过了她,她是他的过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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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7-12 22:38:50 | 查看全部
  当南朝传到李后主手中,本不安定的南唐意味着该易主了……在战乱中,李煜让后宫妃嫔都各自逃,他本想只带着小周后,但他不知,他有一个敢爱敢恨,敢作敢为的窅娘,他说:“你快逃吧!”她说:“不,我要在你身边!”他说:“我又给不了你什么,我会被抓,甚至被杀。”他只回答了一句:“我不怕!”她清楚地知道,他的心只在小周后,他只爱小周后,而她注定是他的过客。宋太宗为了羞辱李煜,令窅娘去为宾客跳舞,窗娘说:“我会在七夕跳舞,否则,宁死不跳。”宋太宗似乎可怜这个一生不会被自己喜欢的男子所爱的女人,依她所言。七夕之夜,王府觥筹交错,窅娘易妆容,穿素裙,缓缓登上舞台,正如当年为李煜献舞时,朝气蓬勃的舞娇娘,他转身,面向囚禁李煜的塔,深深地鞠躬:“皇上,今日是您的寿辰,愿窅娘以此舞为您庆祝!”窅娘是个聪明的女人,她明白,舞后等待她的是饿狼般的客人……舞成,提刀自刎,窅娘不能陪您走到最后了……窅娘是李煜的过客,她不是他天长地久的主角,不过是他生命中匆匆一笔注脚。
  
  唐太宗最疼爱的女儿——高阳公主,唐太宗爱她。她却不爱他,她并不爱她的丈夫遗爱,而遗爱只爱高阳,高阳的心里装不下别人,唯有她的过客,辩机。一个是太宗的爱女高阳,一个是寺庙中才华横溢的和尚辩机,二人的身份,地位注定既许相见,却不许抵足相爱,抵死缠绵……快乐甜蜜之后,随之而来的是被人发现这不伦之恋的痛苦,当皇家专用的枕头从辩机房中搜出时,辩机就被判了死刑,高阳毕竟只是高阳公主,动摇不了高高在上的皇权,当辩机被处决时,她的青春,她所有的温存和激情都随着一道处决了……她所能做的,只有以她卑微的力量来报复尘世,她参与谋反,被告发,赐死时27岁,她或许在临死时,还记恨太宗,记恨尘世,所以,她去追随她的过客辩机了。
  
  这些凄艳哀绝的人或事都因错过,成为过客,若温庭筠说出自己的爱意,也就不会有艳名远扬的鱼玄机;若萧郎果决一点,带着慧娘回京,也不会有如血般的红豆……历史正因无数的错过,使他们成了他们的过客。
  
  既然注定是过客,当初邂逅,请当作误会一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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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7-12 22:39:13 | 查看全部
一条活得特有劲的狗
时间:2015-03-13 作者:未详 点击:89次

  我上大学前,我妈好强,性子急,忙着跟人谈生意,打扮,怕发胖,每天嫌我爸随随便便、享受生活。2005年外婆过世后,她好像卸了副担子,整个人变温柔宽和了。我家的鹿犬到来正逢其时,于是我妈变成了另一个人。
  
  此狗仗着天生脸瘦、四蹄纤细,遂将吃视为其漫长狗生第一要务。此狗不挑食,红烧肉吃得,狗粮也肯咽。我妈吃鸡蛋给她留个蛋黄,吃了;我妈切干丝给她半块豆腐干,也吃。剥葡萄,也伸嘴来吃两口,吃葡萄不吐葡萄皮。肉食米饭,四时瓜果。食谱之杂,寻常人类实难望其项背。
  
  此狗本来脸皮甚厚,自发胖后,皮下脂肪满溢,脸皮已厚到狗皮膏药的地步,手段之邪恶令人齿冷。我爸妈与某人一起拿碗取盘倒酒摆桌,此狗已呈人形坐在梨花木椅子上,双前爪盘踞桌面,左顾右盼。吃饭时,先钻我妈怀里讨吃,讨罢,钻桌底到我爸处,如法炮制。红烧肉、鸡胸脯,当场吃完;菜市场卖烤鸭的人和我妈熟,也喜欢她,见之就扔几块鸭肝,养刁了嘴,每次过烤鸭铺都停步不走,双爪踞案摇尾巴,讨到方休。
  
  三年前,此狗已胖到近于——用某人的话说——“一根大香肠上插四根火柴棍”的境界。近两年肚皮溜圆,下垂近地,骨骼已被肥肉撑开,像吃了橡胶果实的肉狗。
  
  此狗吃饭时善于摆谱装领导,出行时亦然。比如周末天晴,爸妈说开车去公园吧。此狗嗅到要去郊游了,高兴得猛然进化了,上蹿下跳,到了公园,此狗便发疯。钻草地、蹿湖滨、绕芦苇、啃桥栏、拉野屎、乱撒尿,无恶不作。虽然肥胖,奔走如风,球形闪电狗肉导弹。经常跑累了,草地上仰天一躺,哀哀叫唤,逼我爸妈抱她走。一回家就睡一整天。
  
  此狗善报复,会记恨。比如欢天喜地舞半天,发现我们不带她出门,便恼。我们回家,常会发现少了只袜子、丢了副手套。看此狗时,行若无事,趴在她的狗窝里,满脸“看我干吗,哼”。那时把她一提,就会发现袜子、手套们,都被她叼去偷藏在窝里呢。
  
  此狗躯体小嗓门大,酷爱挑衅大狗。大狗多半性情温驯、毛发蓬松,像长须白眉的世外高人;此狗就是泼辣婆娘,见狗狂叫。有时看她胆大包天朝着大她五倍的狗狂吠,对面的大狗都一脸雍容华贵的无奈。但也不能据此说此狗胆子大,因为她怕鞭炮。外面鞭炮一炸,她就惊惶不安,钻被子、躲柜底,瑟瑟发抖。
  
  此狗也不纯是小太妹。两年前吧,和某狗私通,生了一窝黑光油亮的小黑崽子。照顾小狗期间,殚精竭虑,还不让我妈接手,终于自己发烧,被我妈送去兽医处。兽医嘱:千万不能让她再喂奶了,会死的。我妈和我说起时抹眼泪:自己都那么小,还想做个好妈妈……
  
  此狗很重视狗生质量。吃得多,逛得欢,休息也要高质量。比如前几天阳光好,她在阳台转一圈,回头朝我爸叫两嗓子。我爸不解,此狗就跑到沙发上,用鼻子拱拱我妈拿沙发垫子和毯子改造的狗窝。我爸明白了,把狗窝搬到阳台上,此狗朝我爸摇摇尾巴,眯眼躺下,晒太阳了。
  
  我和某人讨论过,此狗贪图享乐、好吃懒做、爱撒野、傻大胆、厚颜无耻、今朝有肉今朝吃、不注意形象、不懂规矩、精力旺盛、恶意卖萌,这狗生活得跟她肚子一样又饱满又丰润,比寻常人还幸福得多。而且就是这态度,还感染得我妈也开始做刺绣、学中医、打毛衣、学插花,乐滋滋享受人生了。
  
  我想说,哎,这不就是狗狗版的stayhungry,stayfoolish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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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7-12 22:39:24 | 查看全部
有话好好说,大家抬头不见低头手机见
时间:2015-03-13 作者:未详 点击:185次

  有话好好说,大家抬头不见低头手机见,是不是?
  
  我不是懒,只是五行缺驱动程序,命里缺使用说明。
  
  据说妹妹是一种可以让痞子哥哥一秒变暖男的生物,而弟弟则是一种可以让淑女姐姐一秒变泼妇的生物!
  
  很多看似高冷的家伙,其实只是听力差+反应慢。
  
  半夜两点钟收到朋友的短信,他说:“只想亮瞎你的眼。”
  
  谈一场错误的恋爱就像尿床,暖一时,凉一被子。
  
  我有个朋友一个月之内瘦了30斤,简单快捷无反弹,方法就是:砍掉一条腿。
  
  都说跨年跨年!我觉得腿长的才能用“跨”这个词,腿短的只能用“蹦”好吗!
  
  有只黄鼠狼在鸡国的山崖顶立了块牌:不跳下去你怎么知道自己不是一只老鹰?然后每天在崖底等着吃摔死的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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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7-12 22:39:35 | 查看全部
李清照:宋代文坛小S
时间:2015-03-13 作者:未详 点击:192次

  在历代貌美女文青中,李清照是一朵奇葩,好玩、好酒、好色。
  
  按理说,李清照也是高级名媛,她老爸李格非是当红知名作家、政界名流,她妈妈王氏是国务院总理的长女。李格非36岁才得一女,而李清照幼年丧母,得到老爸的无限溺爱,接受的是自由主义教育。
  
  李清照好玩,她专门写了一篇论文《打马图经》,“予性喜博,凡所谓博者皆耽之昼夜,每忘寝食。但平生随多寡未尝不进者何,精而已”。赤裸裸的炫耀啊——我天生就爱小赌怡情,而且从来都没输过,这不就是传说中的“赌神”吗?周星星,你自卑了吧?
  
  既然是“赌神”,必须要显示出专业素养来。李清照又在文中大谈时下各种流行的游戏,掷色子、斗鸡、斗蛐蛐之类,有的太庸俗,有的没技术含量,象棋和围棋不错,但只有两个人可以玩,不刺激。只有“打马”最爽,我最喜欢,可以跟姐妹淘玩。据说,打马是一种5人玩的棋类游戏,规则复杂。
  
  除了好玩,李清照还好饮。她一共写了58首词,其中28首提到酒,对喝酒这件事,她向来高调。宿醉之后自拍个素颜照,写篇微博,“昨夜雨疏风骤,浓睡不消残酒”。谁规定要当贤妻良母的,老娘就要喝。”
  
  李清照超爱喝花酒——别激动别激动,是鲜花的花。“不如随分尊前醉,莫负东篱菊蕊黄”——菊花开了?喝酒。“年年雪里,常插梅花醉”——梅花开了?喝酒。不是人家想喝,谁叫一年四季都有鲜花绽放嘛,不喝酒庆祝一下显得多失礼呀。
  
  据说《宋代壹周刊》把李清照和小S放在一个图表中比较,好玩这一项,小S连麻将都不怎么打,李清照自然是赢了;喝酒这一项,李清照又赢了,谁叫小S没有提升喝酒这件事的艺术价值和审美趣味呢?接下来,就要在好色这件事上PK了。
  
  这回李清照终于底气不足了,既没有摸哪位男明星的胸肌,也没有几个绯闻,她不过是写词的时候,言辞大胆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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