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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为生歌唱

【留声机】事评——小故事点亮你的智慧人生

 楼主| 发表于 2015-7-12 22:57:00 | 查看全部
仇恨的西红柿
时间:2015-02-27 作者:未详 点击:538次

  老师带领班上的同学们做游戏。老师要每个同学在家里找一个塑料袋,装上一些西红柿带到学校。
  
  “请你们用黑色记号笔在每个西红柿上写出自己心里最恨的那个人的名字,有几个就写几个,然后把这些西红柿通通装进塑料袋,把袋子拎到学校来。”老师在班上对大家这样说。
  
  第二天,每个同学都拎着一袋西红柿上学,有的同学装着两个西红柿,有的同学装着三个,还有的同学塑料袋里装着五个西红柿。可是上课的时候,老师并没有检查同学们的塑料袋,甚至都没有要求同学们把塑料袋里的西红柿拿出来。下午快放学的时候,老师告诉同学们把塑料袋拎回去。老师这样告诉大家:“接下来一个星期之内,你们每天都要拎着这袋原封不动的西红柿上学、回家。”面对孩子们不解的眼神,老师反复叮咛他们,“不要怕麻烦,到时候我肯定会告诉你们这样做的道理。”
  
  时间一天天过去了,孩子们开始埋怨袋子里那些烂掉的西红柿味道非常难闻。有五个西红柿的那些同学,每天拎着一大袋子西红柿上学,感到很沉、很累。可是老师始终不松口,总是一个劲地鼓励他们坚持到底,善始善终。
  
  一星期过去后,老师在班上宣布游戏结束,他告诉同学们可以丢掉那些烂西红柿了。孩子们一窝蜂地跑出教室,把烂掉的西红柿通通都扔进垃圾箱。丢掉塑料袋以后,同学们倍感轻松,一个个脸上都露出了笑容。
  
  等同学们回到座位上坐好以后,老师问:“一个星期以来,你们每天拎着西红柿上学的感觉如何?”这一下就像炸了锅,孩子们一个个牢骚满腹,纷纷抱怨。他们告诉老师拎着西红柿上学不仅是个负担,而且烂西红柿的味道特别难闻,令人作呕。
  
  老师笑了,他告诉大家:“把仇恨的西红柿装在袋子里和把仇恨记在心里都是同样的道理。如果我们恨某一个人,并且把这种仇恨牢牢地记在心里,这种仇恨就会加重我们心理的负担,就像烂西红柿污染我们的心灵。如果你无法忍受一个星期烂西红柿发出来的臭味,那你又何必让仇恨的恶臭一辈子都留在内心呢?所以,我们大家应该像扔掉烂西红柿那样,彻底抛弃心里的仇恨。这样,我们内心就会干净、纯洁,我们就会始终保持着快乐和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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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7-12 22:57:10 | 查看全部
因为心底有人,所以暗里有光
时间:2015-02-28 作者:未详 点击:183次

  爷爷去世前三天,爸妈和医生交流后都哭了,医生说已经没救了。晚上房里就我和他,我握着他的手想起白天医生说的话,但是又不敢哭出来,怕影响到爷爷,然后爷爷的手指动了,在我手心写了“想活”两个字,我就再也忍不住地号啕大哭起来。
  
  你知道在刮奖券的时候看到第一个“谢”字就停下来,看到这一班公交车已经关门等下一辆就好,却非要把它刮得一干二净,追得气喘吁吁。才明白所谓小七说的,不该把一段感情折磨得气数已尽,才知道大势已去。
  
  话说今天回家的路上,碰到邻居一个还在念高中的男孩牵着他的女朋友。他估计老远就认出了我,走近时看他害羞的样子我只识趣地笑了笑。这么冷的天只穿了毛线衫,不用说,肯定是觉得自己穿这件最帅吧。突然很怀念读书的年纪,那个时候什么都很简单,一场八百米测试就是大事,他今天冲我笑了,一天就值了。
  
  学校的门禁没我们念书那会儿严了。小卖部换了地方,你爱吃的面包还有,我爱的香肠没了。教室变小了,黑板留着作业。我不知道现在是不是还有人像我一样,缠着那个学习好的大眼睛女生写习题。走到校门放学铃响了,我愣了好一会儿。我竟然在那些孩子里找你的影子,心想你怎么走得这么慢,还要不要一起回家了。
  
  小时候被迫要吃不爱的菜,就很做作地吸一大口闭住气,然后猛地咽下去。后来遇到棘手的事,或是和喜欢的人讲话前,偷偷吸一口气,心里就会沉下来。我想这一口会让人变得厉害的气体,就叫作勇气吧。
  
  偶尔会有一些很小的超能力,比如随手一扔的苹果核正好掉进垃圾桶里,想找书里的一句话翻开恰好是那一页,黑暗中掏出钥匙不用看直接捅入锁芯。可是最近总是不太如意,我想应该是在宇宙积攒能量吧。我希望多存一些,能换那个每次出门电梯都在想要的楼层的技能。
  
  那时候我们很穷,睡在嘎吱嘎吱响的上铺,吃着八元一份的盖饭,却觉得自己离幸福很近了。因为心底有人,所以暗里有光。
  
  他背着她,她问他:“我沉吗?”
  
  他说:“整个世界都背在身上,你说沉不沉?”
  
  有时候你就是要做些自己接受不了的事,这就是成长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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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7-12 22:57:20 | 查看全部
牛跪
时间:2015-02-28 作者:未详 点击:85次

  古城淮源,水陆畅通,舟车络绎,商客趋之若鹜。
  
  城有郑屠,祖上三代,宰牛卖肉为生,方圆百里皆知。
  
  一日,郑至乡下买一牛,体健,腰圆,肥硕。郑屠观其型,视其膘,乐津津,牵牛回村,一路思量,稳赚一笔。
  
  翌晨,郑屠差下人,端盆、倒水、放盐、搅动置于牛前。少顷,郑屠提壶喝酒,捉刀近前,欲开宰。
  
  郑屠目视牛面,忽见,牛双目泪水盈盈,悲戚戚。
  
  郑屠思忖,牛通人性,已预感其厄运。但他还是举起屠刀,欲刺之。瞬息,牛两前腿“扑通”跪于屠,头叩地连连。
  
  郑屠为之一怔,愕然。
  
  郑屠寻思,宰牛三十余载,倒于刀下之牛,数以千计,死前掉泪常有,但下跪、叩首之牛,唯今一见。为生计,郑屠不再多虑,决然动刀向牛,牛颈顿时鲜血汩汩流出,盈于盆。
  
  牛去,净牛肤。
  
  稍息,郑屠操刀划牛,手中之刀忽“咣当”落地,轰然双膝跪牛,连叩三头,呆若木鸡。
  
  原来,剥皮开膛,见牛腹一小牛。
  
  郑屠猛醒,牛知己有孕,下跪、叩首乃为子哀求。
  
  母牛爱子,深触郑屠,肉不卖,将其埋于旷野,立一坟丘,焚香下跪,叩头祭拜。
  
  从此,郑屠收刀洗手,立下规矩:郑氏后人不许杀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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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7-12 22:57:31 | 查看全部
一个人的天荒地老
时间:2015-02-28 作者:未详 点击:339次

  她和他同年,她的母亲是他的姑母,两家住得很近,两小无猜的他们从小感情甚笃。
  
  9岁那年,她的父亲过世。他的父亲可怜她们母女二人孤苦无依,将她们接到了家中。她跟随表姐学习刺绣,他6岁习画,两人经常凑在一起画画,大人们便请了一位家庭教师教他们习画。有了老师悉心的教导,两人进步很快,她羡慕他的聪颖和灵气,自认望尘莫及,唯有在刺绣上下功夫,和他齐头并进。
  
  在他14岁时,他的母亲也过世了,他们更是形影不离。亲人们打趣:“真是亲上加亲的一对小人儿。”
  
  15岁,学有所成的他在家乡开了一家国画专修馆,她成了他的学生,在一众女孩中,他的眼睛不停地追随她俏丽的身影。面对他灼热的目光,她总是害羞地低下头,但又忍不住偷偷回望。
  
  看着他眼里的爱恋,他的姐姐许诺,一定会帮助成全他们。他的父亲和姐姐也很喜欢乖巧好学的她,本以为会亲上加亲的二人却万万没有想到,迎接他们的竟是晴天霹雳。他家里忙上忙下地准备聘礼,最后下聘的竟是当地钱庄富豪家的千金。
  
  急火攻心的他跑去问姐姐是怎么回事,得到的答案是:“你们两人的八字相克,断然不能在一起。”
  
  当他跑去找她时,她和母亲已经人去楼空。既然缘分已尽,她便不想在近前伤心断肠,这于两人都无益。
  
  为了把自己纯真的情怀永远地留给他,她将本名杨瘦玉改为杨守玉,16岁的她暗下决心,为他守身如玉一辈子。
  
  她走了,把他的心也带走了。他拒婚出逃,四处追寻她的下落,她不愿干扰他的生活,他追她就躲,两人再也没能碰面。
  
  最后,失魂落魄的他只身去了上海。她得知他在上海开办图画美术馆后,便选择继续刺绣,并报考了常州女子师范学校图工班。在生活上,他们不能双宿双飞,在艺术上,她要和他比翼双飞。
  
  彼时,他是上海美专的副校长,开办人体模特写生课,并展出了一部分人体写生的素描作品,并宣称,人体美为美中至美。此言一出,引起轩然大波,遭到各界人士的抨击,并被冠之“艺术叛徒”“教育界的蟊贼”的骂名。
  
  她埋首钻研刺绣工艺,听闻他遭受不白污蔑,毅然站出来声援,她用手中的针和线绣出两幅女性裸体作品《少女与鹅》和《出浴》,色彩绚丽,极具生命活力,向人们展示着艺术的真善美,作品展出,引起了轰动。
  
  艺术再一次将他们二人联系在了一起。她的代表作《罗斯福绣像》被作为国礼赠送给了美国总统罗斯福。他想在上海美专开设绘绣科,而她是最合适的人选。
  
  他郑重其事地请示华东文化部部长,部长以华东文化部的名义发聘书,邀请她来上海从事刺绣研究工作。
  
  她不是不想和他再次徜徉在艺术的殿堂里,但这么多年,自己一直一个人孤单守望,而他已是早有家室的人,两人相处、相见终是有诸多不便。她是一个自尊自重的人,思虑再三,最后还是婉拒了邀请。
  
  她的世界里从始至终只有他,她将所有的守望都融入了作品里,当他收到她托人转交的巨幅绣像作品时,不禁潸然泪下。
  
  他郑重地向郭沫若推荐她的作品,请其在亚洲及太平洋区域和平会议后,将斯大林的绣像作品代为赠予。
  
  晚年,他衣锦还乡,在鲜花和众人的簇拥中,他搜寻着她的身影,故乡是和她联系在一起的,他迫不及待地想见到她。
  
  她依旧住在老宅里,屋子破败,但被收拾得干净整洁,一如她高洁的品性,墙上挂着一幅斑驳的黑白人像,正是少年时清秀端庄的她。
  
  阔别将近六十载,听着他踏在木板上的脚步声,她既兴奋又慌乱,临了她退缩了,她没有办法平静自己的内心,也没有办法平静地面对他。
  
  后来,在众人的劝说下,她和他在暮年见了最后一面。她嗫嚅着说了一句:“我们都老了。”而他拍着她的手说:“我们几十年没见,时间过得真快啊。”
  
  两个月后,她去世了。她是著名的刺绣专家杨守玉,而他是她守望了一辈子的现代杰出画家、美术教育家刘海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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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7-12 22:57:42 | 查看全部
转基因
时间:2015-02-28 作者:未详 点击:199次

  “基因”成为一个时髦词,天天在媒体上出现在公众面前并没有多久。较为科学的“基因”表述是:基本遗传单位,俗称遗传因子。基因有两个特点,主要功能是忠实地复制自己,次要的则是突变;突变也分两种,多种会致病甚至致命,少数为自然选择创造了先决条件。
  
  自然界这么有理有力有节地为我们准备下如此之丰的厚礼,才让我们看到了今天的大千世界。物竞天择,当我们人类从动物界脱颖而出的时候,不过是地球生命的宏大篇章中的一个小节,没什么可以值得炫耀的。我们只能小心翼翼,如临深渊、如履薄冰,敬畏自然。
  
  科学让我们知道了基因还不死心,科学还要让我们知道转基因。显然,转基因是为了人类的私心,自以为是的人类试图加入到大自然行列中来,强迫它们按自己的意愿突变。今天转基因技术已开始为僭越者谋利。
  
  在地球的生命史上,我们可以忽略不计;在人类的几百万年的生命史上,我们的行程百不足一;可我们竟然愚蠢地认为我们应该并可以改造自然,转变物种的基因,破坏物竞天择的法则。人类在文明的进程中,丑行恶行不限于相互杀戮,还会有破坏自然属性行为,后者比前者对人类文明伤害更大。
  
  科学应该有一个原则:只发现,不创造。万有引力是牛顿的发现,合成地球上从未有过的物质叫创造。人类合成非天然材料的高分子化合物是人类踏上不归之始,潘多拉的盒子一旦打开,人类就会多灾多难。基因是大自然的赐予,转基因是人类不珍惜这种自然的赐予。愚蠢的人类永远不会听那句由衷的劝诫:人算不如天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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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7-12 22:57:53 | 查看全部
迷茫的鞋子
时间:2015-02-28 作者:未详 点击:280次

  前些日子应邀给十来个喜欢写作的孩子上了一堂写作课。课虽然早已结束,但通过课堂折射出来的一个跟写作无关的问题一直在脑海中萦绕。
  
  在写作课上,我要求孩子们现场写一篇作文,作文的题目是《退休的鞋子》。我自己曾经以《退休的鞋子》为题写过一篇童话,这个写作练习也可以叫“和作家同题作文”。
  
  来上课的都是写作拔尖的孩子,聪明,有想象力,文采斐然。半个多小时,每个孩子都构思出了一个曲折完整的故事,而且写出了其中的一部分。然而我发现这十来个故事居然有惊人的相似之处——虽然讲述故事的方式各有不同,有的倒叙,有的顺叙,有的用第一人称,有的用第三人称,但内容都是围绕鞋子退休后的出路展开的,而且无一例外,他们的主人公“鞋子”在退休的时候,都觉得被人抛弃,非常孤独悲伤,于是出门去寻找自己的新主人,最终被需要鞋子的人发现,又成了别人的鞋子。一旦我们把鞋子拟人化,通过想象赋予它们生命与性格,在一个人的笔下写出来,就带有了这个人自己的思想、自己的情感和自己对世界的看法。所谓“言为心声”、“文如其人”。
  
  我说,你们所有的鞋子都出门去寻找未来,最终又成为被人需要的鞋子了。
  
  孩子们望着我,不明白我想说什么。
  
  我说,为什么没有一只鞋子觉得退了休也可以很快乐呢?它就做一只快乐的退休的鞋子,不可以吗?它就自己去玩,去冒险,不可以吗?为什么一定要去寻找一个新的主人呢?所以说,你们要多一点自信。
  
  孩子们更疑惑了:他们一个个都是学习很棒、被父母宠爱的孩子,他们哪有不自信了?
  
  在生活中,许多孩子学习成绩好,乖巧懂事,集万千宠爱于一身,走路也把头昂得很高,看上去非常自信,其实并不是真正对自己有认识与认同。这并不是真的自信。他们的自信是建立在被人夸奖,考试成绩优异,或者爸爸妈妈有钱有权等外在物质上的,是从别人的目光中肯定自己,而不是自己对自己的肯定。这种自信往往是脆弱的,因而经受不起挫折。只有真正认同自己,才是真正的自信,拥有了这种自信才能处变不惊。美国电影《阿甘正传》有一个情节诠释了这两种自信:中学时代,阿甘的女友珍妮告诉阿甘说她的梦想是将来成为一个大明星,她同时问阿甘:“你有过梦想吗?梦想过你将来成为什么样的人吗?”阿甘来了一个阿甘式的回答,他反问珍妮:“我将来不能做我自己吗?”事实证明,阿甘一辈子一直只做他自己:一个傻瓜——善良,努力,信守承诺,勇往直前。而珍妮一直在追寻自己的梦想,但她到处受伤,甚至自杀。
  
  一个孩子是在成长的过程中不断确认自我的。而自我的确认又是以别人为“镜像”的。别人的评价,别人的目光,别人对他的期待与要求,都会影响一个孩子自我的确立。我们的家长都望子成龙、望女成凤,这种要求与期许让孩子否定今天的自我,只是一味去追寻明天的目标。在这样的环境下长大的孩子,内心其实是迷茫的,需要不断被肯定和确认。难怪他们故事里的鞋子一旦失去了原主人,就会变得那么迷茫和伤感,要急着去找一个新主人。
  
  让一个孩子接受并认同自己,首先父母要接受他——允许他失败,允许他不够优秀。因为孩子的聪明和优秀都是相对的,是你将他与别人比较的时候得出来的结论。每个孩子都是独特的个体,有自己成长的内在规律。给孩子留出一点自由的时间与空间,让孩子不需要急着长大,急着成名成家,急着成为一个别的什么人。孩子成长得越从容,自然的天性越能得到充分的发展——“我们的最大努力应当是发展自由的人,这能给他们的人生以目的和方向。”鲁道夫·斯坦纳——这位华德福教育的创始人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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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7-12 22:58:05 | 查看全部
改造我们的耳朵
时间:2015-03-01 作者:未详 点击:108次

  作为身体的一部分,耳朵一经出世就使命重大。从一个人呱呱坠地那一刻起,它就要紧随人的左右,听从人的调遣,虽说不是赴汤蹈火,但也是不辞辛苦,兢兢业业,如履薄冰,唯恐留下半点遗漏。换句话说,耳朵总像两个容量超大的高级微型收录机,被安在了人的脑袋上,要随时随地向主人报告来自声音方面的消息。
  
  伺候人的事情就是累,累在要被无理由地改造,接受和适应环境。耳朵一开始就摊上了这种破事。这是耳朵式的宿命:不管你愿意不愿意,想听还是不想听,这个嘈杂的世界都要向耳朵发送声音,耳朵只有乖乖就范,别无他择。有时候,是耳朵主动要听的,可更多的时候,耳朵只是可怜虫,被安插在空气中的接收器,只能被动地接收,无辜地接受各种各样声音的强力改造。想想吧,还有谁能像耳朵这样宽宏大量、四海皆收、忠心耿耿:不管是高分贝的低分贝的,干净的肮脏的,还是好听的不好听的,高雅的俗气的,它都照听不误,分毫不差。它的目的只有一个,想叫主人耳听四方,眼观八路,做一个“知道情况、明白事理”的人。
  
  刚开始的时候,耳朵要练基本功,分辨身边最原始的声音。在乡下,它先要分辨的是虫鸣、鸟叫、鸡啼、狗吠、牛哞,这些声音来自大地心灵的深处,因而它有机会接受最初的乡村美感启蒙;在城市里,相信它没有那么幸运,它首先要分辨的可能是尖锐的汽车喇叭声,深夜里,它第一次清楚地分辨出来了,继而,它也听到了一阵胜过一阵的婴儿凄厉啼叫。随后,耳朵要担当更大的使命,像一只疲于奔命的轮子,紧紧跟随主人,没有城乡区别,进入更加广泛的空间,接受更为敏感复杂的声音接收训练。到了能够轻易辨出周围任何声音的时候,它便和它的主人一道,成熟起来,走进了我们熟知的世俗世界。
  
  有一件事情是耳朵非做不可的,它横亘在人成长的路上,算得上是世间给予它一次脱胎换骨的改造。但是耳朵不怕,耳朵对此是积极的、主动的。它认真地感受别人的发音技巧,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牢牢地记住了其中的规律要领。后来,它渐渐地听懂了本地方言,还有可以跨地域使用的其他语言工具。这是它能为主人做的最为实在的一件事情,主人为此赏识它,信任它,听从它。
  
  但是,耳朵的烦恼也是显而易见的。出于忠心和负责,那些好听的话要传给主人,不好听的话也要传给主人。传了好听的话,主人就高兴,会从心里嘉奖它。要是传了不好听的话,主人对它就有意见,说三道四的都有,嫌它长得太长了。耳朵为此苦不堪言,总觉得当个传声筒不容易,夹在里头不好做人。后来,它干脆学乖了,该听的听,不该听的打死它也不听,宁愿装一次聋,作一次哑。
  
  最苦的耳朵被安在了工人农民的身上,它们要一直跟随工人农民,进入车间木工厂,或是来到太阳炙烤的地面上,随时随地接受噪音的鼓捣,经受高温天气的常年考验。这种鼓捣和考验都不好玩,与其说是耳朵在接受改造,不如说是耳朵在经历磨难。也因为如此这般磨难,耳朵往往具备了草根色彩,得到了人们格外的疼爱。但是疼爱都是马后炮,到后来,大家会发现,这些耳朵怎么笨重了,这个声音的开关怎么失灵了。
  
  有一种耳朵的改造是最规范美丽、高贵典雅的。你一定猜到了,它是音乐教室里的听音练耳训练,从音色、音质开始,再到音高、音准,到节奏缓慢变化、情感起伏。这样的耳朵是幸运的、敏感的,也是独具气质的,它会超越于常人,捕捉到那些跳跃的精灵,把一堆堆的声音当做自己的盛宴和美餐。
  
  不过,不管是在履行职责也好,还是在从事崇高的改造事业也好,受难的耳朵仍然要无休止地受难,稍有差错,人们就要埋怨揪它。揪完了还要再大声责问一句:你耳朵到底都长哪了?
  
  一个人一生都在做一件事情,沿着一个方向努力,他到头来会觉得太累了。耳朵比这个人肯定更累,它的一生要接受各种各样的改造,沿着不同的方向去努力,就像一个需要掌握多种技艺、身经百般磨难的特工。一个人如果把一生听到的声音一下子全部重放出来,其数量之巨,声音之杂,肯定是匪夷所思的,也肯定是令人可怕的。因此,到了七老八十,耳朵害怕了,感觉听得太多。它疲惫不堪,甚至有点厌烦这为名为利的人间世界,最后干脆耳聋耳背,充耳不闻,不再接受任何一种声音的改造。它重归故里,像个纯真无邪的胎儿,只管听那来自身体里的声音、喃喃自语的样子。它终于关闭了一生辛苦建立起来的接收系统,正式放弃了自我改造的欲望,也拒绝了各种强行给予的改造。反正它不再讲面子了,独立自我了,就像参透的禅,耳根清净,一心一意要伴着它的身体,回到最初空了寂静的状态,寻回真正属于自己的那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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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7-12 22:58:18 | 查看全部
错认
时间:2015-03-01 作者:未详 点击:135次

  《阅微草堂笔记》里的事——
  
  雨夜,一书生独坐在自家园亭,忽一女子撩帘而入,她说家在墙外,对君钟情已久,今特冒雨前来相见。
  
  书生纳闷:“什么情况?雨下这么大,你的衣服为何没有异样?”
  
  女子词穷,便据实相告自己是狐。
  
  书生疑惑:“世间这么多优秀男子,你为何独独喜欢我?”
  
  女子道:“前缘。”
  
  书生又疑惑:“此缘谁所记载?谁所管领?谁告诉你的?你前世是何人?我前世又是何人?我们究竟在什么年代结缘于何事?请你对我详细说来。”
  
  女子哑然,徐徐嗫嚅道:“你千百日都不坐此一次,我见过千百人都不喜欢,唯独在今天,看到你坐在这,我自心生欢喜。这难道还不能说明我们之间的缘分吗?”
  
  书生不以为然:“有前缘者必相悦。你站这么长时间了,我在此却漠然心不动,哪有什么缘,请自重吧。”
  
  女子默然,举袖一挥,灭灯而去。
  
  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在时间的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那也没有别的话可说,唯有轻轻地叹一声:“不好意思,我认错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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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7-12 22:58:28 | 查看全部
寄醒者
时间:2015-03-01 作者:未详 点击:234次

  你离别我们那夜,天上一颗大星掉了。我们吵着说,今晚有人要醒去。进屋里便见你的影子更显得暗淡了,我就取笔在你的影子周围描出一个轮廓,你的影子渐渐地模模糊糊地朦朦胧胧地化为缕缕的青灰的雾痕袅移着,我凝目望那烟子直扯着一根线穿出了窗棂以后,才觉到有些什么失掉了。我惘然对着你遗留下的黑曲线的轮廓掉下一滴泪来。
  
  在你醒前,一颗大星的掉落预示你的将醒;在你醒后,一滴清泪的掉落哀悼你的醒去。然而你飞去了,从窗棂之隙飞去。我从窗棂之隙痴痴地窥望着,看见一朵紫色的小花在战栗,我想那该是你的魂灵罢。
  
  我这样想,那朵紫色的小花悄然落了,飘飘地降落于窗棂以下。这时我的心也随着在沉沉地坠落。在地心有个幽碧的水潭,将来我的心就沉掉在那里面,如冷月的孤影在水里发光。我的朋友,你在别的世界见着他的时候,不要滴下泪来,因为泪掉水里,使水面皱起涟漪时,我的心碎了。
  
  我的心沉沉地在坠落着,我怔怔地对着你遗留下的轮廓想——
  
  这空空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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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7-12 23:00:02 | 查看全部
春到深处不见春
时间:2015-02-22 作者:未详 点击:124次

  一
  
  我的朋友张扬和马艳琳从认识起就没有喊过我的名字,只喊我黑妹。
  
  “黑妹,你晚上哪里都不要去,出门就隐于夜色了。”
  
  “黑妹,你快别上学了,给电视台打个电话,直接去做牙膏代言吧。”
  
  马艳琳是个回族姑娘,脸上两坨高原红,嗓门大大的,说着一口地道的青海话,整天一副大姐大谁也不能招惹的样子。而张扬是个囊棒(方言,形容呆头呆脑的人),电视台是我家开的吗,让我去做代言?
  
  总之,我对我有这俩小伙伴时常感觉很丢脸。马艳琳在上学去的4路公交车上揍过两次人。每次还都跟人家说:“你也是五中的吧,别让我看见你!”张扬考试成绩总是倒数。
  
  二
  
  为了这事儿,我妈特意找我谈过,让我终结我们之间的友谊,转而去和我住同一个小区的优等生向波同学建立美好关系。
  
  向波和我总一起坐32路公交车上学,偶尔我们会聊几句。后来他也开始喊我:“黑妹,你看没看过《速度与激情》?”
  
  我耳朵里塞着耳机,不想理他。
  
  “真的很酷啊……”
  
  我依然不理他。5分钟后,他递过来两张电影票:“我请你看吧。”
  
  “好啊。”我抓起两张票,准备往书包里塞,结果马艳琳直接抢去了。
  
  三
  
  而我,那时刚刚知道什么叫摇滚,和张扬一起听Nirvana、Queen、TheCranberries。一到周末就和张扬一起去淘打口碟。因为穷,所以我们不敢买一样的,总是交换听。我们拿着淘来的碟站在天桥上,一人一个耳机,一边听一边看车流。那时西宁的车并不多,偶尔还能看到骑马上路的藏民,还有僧人。风吹得人脸上火辣辣的,而车道两旁开满丁香。我和张扬在音乐中越靠越近,感觉某种爱情的温度渐渐升腾。
  
  马艳琳知道我和张扬谈恋爱后,大喊一声:“妈妈呀。”
  
  马艳琳实在瞧不上张扬,说张扬那囊棒样,打架不行,学习不行,啥啥不行,还胖。
  
  张扬的胖,在我看来就是婴儿肥,他的手第一次握着我的手时,软绵绵的,很温暖。
  
  四
  
  2003年,我考上武汉的一所二本学校,而张扬可想而知地只能读私立大学,他选择了去北京。马艳琳去了兰州,向波考上了清华大学。
  
  分开前,我和张扬一起坐公交车去了塔尔寺。一路上晃晃荡荡的张扬都抓着我的手。他瘦了一些,手心微微沁出了汗。好几次,我都没能控制自己掉下眼泪。我靠在他的背上,眼泪浸湿了他印着柯本头像的T恤。对于这即将到来的分离,我几乎无法承受。
  
  我宁愿不读大学,只要能和张扬在一起。
  
  在塔尔寺,在转经筒和酥油花的注视下,在菩提树前,在红的黄的白的各种庄严肃穆神迹之间,我们双手合十,对未来的爱情虔诚祈祷,誓死不渝。
  
  五
  
  到武汉之后,我才发现,世界上竟然还有蚊子这种东西。我被叮过的皮肤几个月都不会消肿。而没有了高原的日晒,我的脸竟然慢慢地脱了黑,新朋友们没有一个人知道我曾经被叫黑妹。
  
  我每天和张扬打电话,电话卡摆满了一个抽屉。也许爱情也会水土不服,隔着电话线,我们的对话越来越短,话题越来越少。他中摇滚的毒太深,总是愤怒,他说脏话越来越严重,我们开始吵架。不断争吵,又不断和好。有几次,我被气得大哭。
  
  他来武汉看过我一次,我去了两次北京。
  
  圣诞节礼物,我送了他一把吉普森的电吉他。他为我弹了一首《爱情之爱情》,用一种很粗犷的方式演奏出来。我拿着电话,一边听一边泣不成声。我想,我们如此相爱,一定会永远在一起。
  
  可是后来,后来,我们还是分手了。
  
  六
  
  传言张扬又找了个小对象,几个人一起组了个乐队。他弹吉他,小妞弹贝司,写一些很愤怒却没有任何实际意义的歌。
  
  我在电话里质问他,他说:“那你想让我怎么办,你又不在我身边。”
  
  我只恨自己在武汉,如果我们在一个地方该多好。
  
  我的大学是稀里糊涂地上完的,也一直没有恋爱。
  
  毕业后我也去了北京,每当有欣喜或困惑时,有成就感或失落感时,我都会想起张扬。而我每当走在路上,内心里便全是“也许会逢着他”的忐忑。
  
  但我再也没有逢到过他。
  
  一语成谶这话,总有由来。马艳琳说张扬不会打架,而我说上帝会成全张扬的愤怒。《圣经》上说,人的口带着权柄。
  
  2009年的7月,张扬死了。那天刚好是他的26岁生日。他在北京的一家酒吧庆生,因为西北人骨子里的太过豪迈,惹了旁人的不满,争执起来动了手。
  
  七
  
  马艳琳给我打电话的时候,我也在北京,我正在为一个新工作准备面试。接完那个电话,我在人群中感觉到天旋地转,几乎是四脚朝天地倒了下去。
  
  那一年,向波也在北京。我们一起去了医院,陪同张扬的父母把他的骨灰送回了家。22个小时的火车旅程,我一直发抖,一分钟也无法入眠。后来我打了一个盹儿,醒来时发现我的手被向波握住。
  
  张扬的葬礼后,我们在西宁停留了几日。
  
  那时,环青海湖自行车赛正在火热筹备,向波约我一起环青海湖骑自行车。我们在蓝天白云下,在一望无际的油菜花和湛蓝的湖水间,感觉风吹向自己,感觉活着的尴尬还有美好。
  
  我骑在前面,向波骑在后面。他大声地喊我:“黑妹,你知道我一直喜欢你吗?”
  
  “我知道。”我大声地回答。
  
  2013年,保罗·沃克去世。和张扬分手后,我再也没有追过《速度与激情》,但这个新闻让我在震惊后怅惘了很久。回忆如水袭来,无法阻挡。缺席了很久的眼泪似乎在和我一起祭奠无常。
  
  但向波说他可以陪我一起重温经典,重温那些我们彼此缺席的旧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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