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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26 13:5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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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6年11月,应厦门集美大学校长叶渊的邀请,鲁迅前去参加演讲,办学方针保守的叶渊,自知鲁迅是一位“思想前进的文人”,为了不使对方的演讲与自己的观点相左,特地先请鲁迅吃饭,然后才带他进礼堂。但鲁迅登台就讲道:“我在厦门的时候,听说叶校长办学很拘束,学生极不自由,恕不敢加以赞同……刚才叶校长又请我吃饭。吃了人家的东西,好像要说人家的好话,但我并不是那样的人,对于叶校长办学的方法之错误,以及青年身心的发展,和参加社会的活动必要等等,我仍旧是非说不可的。”鲁迅身处恭维、殷勤的包围圈,头脑却保持一以贯之的清醒,言论绝不受时势的左右,只说自己“要说的话”,不管别人如何枉费心机。也正因此,才使他的演讲同他的文章一样,保持了一位思想家的品格,大师精神境界的崇高风范,由此可见一斑。
北宋时期,诗人晏殊与史学家宋祁既是上下级,又兼有师生之谊,旦夕相聚,关系非同一般。有一年中秋夜,晏殊邀请宋祁赴宴,饮酒赋诗,玩了一个通宵。可是第二天,晏殊被罢相遭贬,身为翰林学士的宋祁奉命草拟罢相敕书,按说吃了嘴软,念及旧恩,该“笔下留情”吧,然而《西清诗话》说宋祁挥毫之际,昨夕余醉犹在,仍秉笔直书,指斥晏殊肆意敛财和借军事谋利。私交为私交,大义归大义,昨夜喝了你的酒,今天照样揭你的老底。后来晏殊落难,众人避之不及,唯有宋祁不避耳目,公开宴请晏殊,送行三十里,在私交和国事之间,宋祁对事不对人,不因私交违背国事,也不因国事影响私谊,光明磊落,坦荡分明,为后世尊崇的道德典范。
人是社会动物,又是感情动物,在现实生活中,人际交往,礼尚往来,在所难免。都说“吃人的嘴软,拿人的手短”,在大是大非的原则面前,不能因为是朋友,或者吃了、拿了,就不讲规矩,不顾原则,不分黑白,说一些违背底线、颠倒是非的话,做一些违反法律、道德的事,向大师学习,坚守自己的标准,只要理不短,吃了嘴不软,拿了手不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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