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发布新帖
楼主: 为生歌唱

【留声机】事评——小故事点亮你的智慧人生

 楼主| 发表于 2015-8-2 11:43:55 | 查看全部
恐怖主义经济遍全球
时间:2014-10-10 作者:未详 点击:174次

  自2001年9月11日以来,反恐战争的战场一般发生在从巴厘岛至巴格达的前线。但有些是以另外一种较隐蔽方式进行的——恐怖分子隐匿在经济领域,渗透到当地乃至全球的金融系统中,甚至直接威胁全球经济。
  
  黑金从哪里来
  
  意大利经济学家LorettaNapoleoni多年来的研究试图找出恐怖主义黑色经济究竟占全球经济多大的比例。最终,她得出令人震惊的1。5万亿美元的结论,这笔数额相当于全球经济产出的5%的规模。在她看来,恐怖主义经济的问题可能远比人们想象的深远。
  
  LorettaNapoleoni试图证明那些恐怖主义组织和个人所采用的融资活动,与华尔街投资者将他们的资产投入合法商业活动,寻求更多收益并无两样。
  
  自从9·11事件发生以来,世界仍然坚信是政治或意识形态导致全球武装斗争。但对近50年来发生的现代恐怖主义的分析,揭示了两个令人不安的事实:金钱才是武装斗争的引擎,而宽松的金融管制让恐怖网络得以深深渗透进国际金融体系内。
  
  LorettaNapoleoni指出,在全球与恐怖主义相关的经济活动已占到令人震惊的1。5万亿美元,这笔巨额资金得到欧美金融机构的不断利用。如果这些非法资金同一时间被完全冻结,那整个欧美的经济将急速衰退。这或许正是恐怖活动屡禁不止的深层次原因。
  
  对于她来说,具体的细节可能永远不可能得到证明。一方面是恐怖分子的本性决定他们的筹资活动永远是多变的,让各国侦查机构难以在全球化的金融丛林中寻找到蛛丝马迹;另一方面是人们对事物的看法部分地转向何谓恐怖主义的定义,以及究竟谁是恐怖分子。
  
  冰淇淋也能洗钱
  
  也许听起来不可思议,但是就算是冰淇淋的生意,也有可能和恐怖主义洗钱有关。美国纽约市布鲁克林区一家小小的冰激凌店因涉嫌为“基地”组织洗钱,受到联邦调查局反恐小组的突击搜查,拥有美国国籍的也门裔老板阿巴德艾勒夫盖赫也遭逮捕。
  
  据美联社披露的法庭调查显示,在过去6年间,共有2000万美元的巨额资金从这家小店的银行账户上流过。
  
  法庭文件表明,仅从2001年11月到2002年11月一年间,艾勒夫盖赫的银行账户中就有超过530万美元存款被转移到也门和其他国家的银行中。而秘密情报进一步证实,从1997年到受到突击搜查当天为止,共有2000万美元流经这家冰淇淋店的银行账户。
  
  LorettaNapoleoni表示,全球有许多专门的调查机构追查恐怖分子和组织的资金动向,但他们经过艰难的追踪后发现,其要追踪的线索散落在金融全球一体化这个熔炉里。
  
  恐怖组织的非法收益,通过全球性金融交易系统轻松将“黑钱”洗白,具体渠道包括货币兑换所、股票经纪所、黄金交易商、赌场、车行、保险公司和贸易公司等。
  
  同时,私营银行设施、境外银行业务、空壳财团、自由贸易区、电汇系统以及贸易融资等也都能够掩护非法金融活动。
  
  尽管各国在打击恐怖经济方面也采取了一些实质性的活动,例如冻结恐怖分子和组织的资产、实施国际标准、交换信息和提供技术援助等,以及承诺支持国际金融组织和反洗钱金融行动小组的活动,但显然打击力度还不足以对恐怖分子产生震慑作用。
  
  黑手党经济
  
  黑社会组织的很多行为与恐怖活动一致,且手法雷同,在黑手党横行的西西里岛,黑手党除了掌控着大量的现金资产和实物资产之外,还通过开设合法的商业公司以达到将“黑钱”洗白的目的。
  
  其通常的手法是,黑手党家族投资开设一家公司,然后任命一些经理人员去运作它。而除了极少数经理人员知道这其实是一家黑手党开的公司以外,没有任何人知道谁是这家公司的幕后老板。
  
  尽管在过去10年间,西西里岛首府巴勒莫高级法院已扣留了总计66亿美元的黑手党资产,这些资产主要集中在地产和建筑部门。但该法院的高级法官沙古特近日在接受英国《经济学人》杂志采访时承认,政府虽然在大力打击黑手党,但时至今日,整个西西里岛的经济命脉仍然掌握在黑手党手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5-8-2 11:44:06 | 查看全部
制度才可靠
时间:2014-10-10 作者:未详 点击:177次

  上世纪70年代,印度拉贾斯坦邦曾掀起轰轰烈烈的植树造林活动,当地政府制定了一项政策:每栽一棵树就奖励13卢比。这项激励措施让很多农民抱起树苗、拎着镐铲,一见到荒地就栽上一棵小树,然后到当地村部申报确认后,就能领到奖励。
  
  然而,政府很快就发现了一个问题,树苗的成活率很低,普遍不到60%,有的地方甚至低至37%。为什么出现这种情况呢?原来,一些农民为了追求植树数量,栽起来偷工减料,极少浇水、施肥,更没有细致的后期管理,牲畜破坏极为严重。为了提高栽培质量,政府便派一些官员到各地监督,但树苗成活率还是没有得到根本改变。原来,有官员现场监督时,农民栽树就认真些;官员一走,那些爱耍滑的人又恢复了原样。
  
  政府又采取新办法,把农民都召集起来进行教育培训,教育他们要以大局为重,要理解植树造林的意义,不能贪图小利……但是情况依然没有好转,树苗死亡率一直居高不下。
  
  后来,邦议员尼古拉德的一个建议彻底改变了这个植树困局。他建议政府以农民栽种成活的树苗数为准计算报酬,不论你今年栽了多少树,到了来年再清点活树数来支付报酬。自此以后,农民植树就要认真细致多了,他们不但给树苗浇水施肥,而且后期精心管理,让树苗免遭牲畜践踏或者自然灾害,树苗成活率因此直线攀升。
  
  有些事,原本靠人性的自觉、靠说服教育、靠他人的监督都解决不了问题,只有靠完善的制度才能完美地解决。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5-8-2 11:44:18 | 查看全部
女人做饭需要哄
时间:2014-10-10 作者:未详 点击:119次

  对于要不要洗手作羹汤这个问题,近年来常常引起我的思想斗争。
  
  自然,我是不会做菜的。我们这一代人,以前报纸上都用最矫情的名字称呼,小公主,小皇帝。我还算好,小时候曾经亲手煮过几包方便面,胡乱炒过两次蛋炒饭。隔壁邻居家小妞,活到28岁,没摸过一次煤气。据说在她7岁时,父亲就厉声警告她:“摸煤气是会爆炸的!”
  
  这些父母对将来都有一个十分美好的幻想,他们以为不必害怕把下一代娇贵坏,因为等我们长大时,他们肯定已经飞黄腾达,家里雇两个厨子,一个做中餐一个做西餐,或者从科技角度讲,到了21世纪,怎么也发明了厨师机器人吧?
  
  于是年近30,在做饭问题上,我依然可以谦虚谨慎地讲:不太会。而我母亲则喜欢咄咄逼人地告诉别人:“我家小囡,从小就没干过家务。”言外之意,要是哪个瞎了眼的男人娶我回家,不开眼叫我去做饭,她登时就可以提两把菜刀来拼命。套用一句丈母娘都爱说的话:辛苦养她20年,可不是给你家做饭用的。
  
  自打妇女接受高等教育那个时代开始,她就已经不再将做饭作为个人使命。早在民国时代,女作家苏青写了本自传体小说《结婚十年》,女主人公怀青从头到尾在厨房都是极其失败的形象。旧式婚礼过门三天下厨房,她蹑手蹑脚左手拿着锅铲搅汤锅,听围观婆娘们说了几句,一怒之下扔锅铲,溅得众人一身汤汁。等到和丈夫同住,在家招待一帮同学,下厨房做了个最简单的牛奶燕麦片,结果丈夫反馈:“难吃极了,还没煮透。”这要放在传统主妇身上,不羞愧得去上吊,也会哭嚎自己厨艺不精给夫家丢了面子,但怀青这样的现代女性,走出厨房即刻抱怨:小家庭生活简直折磨死人,我可受不了。
  
  一个女人但凡有了自我价值,这种为人做牛做马的蠢劲一下就能挥发一空:凭什么是我给你做?
  
  只是天要下雨,人要吃饭,此乃天经地义不可违抗之事。也听说80后小夫妻可以天天上馆子,或者腆着脸上父母家蹭饭。总归,回家做饭是你绕不过去的生活主题。谁来做呢?再说不管有没有结婚,你都需要做饭,除非你是一辈子粘着父母不放的刚性啃老族。当你口口声声说着我不做饭,实际上并没树立起不受欺侮的妇女形象,只不过从侧面表示,你既没独立能力,也不愿意拥抱生活。
  
  做不做是一回事,会不会是另一回事,总有一天女人需要脱离家庭,成为另一个家庭的支柱,做饭问题,难免是悬在不少人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自然有女人会秀恩爱,自家老公甘愿下厨房为她做一辈子的一日三餐。但这种事向来跟见鬼一样,只听别人说过。你最好把另一半,当做是个和你一样,有点懒又有点馋的人。
  
  这个人如果具备以下两点,已经再好不过。一,他不会认为做饭乃女人基本职责,愿意你做饭来我洗碗,或者一三五换班。二,每次你做好饭,他都能像美食节目主持人般,吃得眉飞色舞哇哇乱叫,而不是像旧社会的老爷,刚吃一口就放下筷子,皱眉说:“有点咸。”
  
  我想后面这一类丈夫,总有一天会被自家女人挥着菜刀要你狗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5-8-2 11:44:29 | 查看全部
半途而废的人生很美
时间:2014-10-10 作者:未详 点击:107次

  亲爱的孩子:
  
  因为我是一个在年龄上比较资深的妈妈,所以我有很丰富的故事可以告诉你,但我会尽量避免“我过的桥比你走的路多”或“我吃的盐比你吃的米多”这种企图赢得压倒性胜利、倚老卖老的训示。
  
  我尝试过很多种人生游戏,而且到现在还不肯歇息。我把自己的时间管理得还可以,你仍是我时间表中最重要的事情。
  
  很多女人会在生了孩子后,自动自发把精力全部放在孩子身上。有朋友打赌,我会不会从一个过动儿变成贤惠的主妇,在家相夫教子,但很显然的,有句老话说得对,江山易改,本性难移。你渐渐健康成长之后,我不改本性地继续进行新的游戏。
  
  我在怀你的时候,其实也没闲着。虽然身体状况不太好,但还是持续工作和写文章。很多人觉得干吗要那么苦,那么爱钱啊。但他们不是我。只有我了解自己,要我什么都不做,和大家闲磨牙喝下午茶、窝在家里打毛线、每天过着贵妇般做头发做指甲做身体,或者两眼望着天花板发呆,是世界上最痛苦的事情,和坐牢的感觉大概是一样的。我最怕一句叫做“度日如年”的成语。
  
  我记得怀着你的时候,我着手写一部悬疑推理小说,写了六七万字后,再也写不下去了,那些字就躺在我的计算机里,像被封藏的木乃伊。再也写不下去了──写不下去,大概和我的脑袋和能力不够有关系,总之,就是想尽了办法,用尽了力气,接不下去了。也许某一年,我会重新拾起它,把这个故事写完,也许它会永远在我记忆的博物馆中变成一个未完成的展品。反正,它不是第一个。
  
  那叫做半途而废。
  
  我做过很多半途而废的事情,并不觉得后悔,反而十分满足。我从小很会浪费时间,所以三十岁之后,我每年要学一样新把戏,这是我给自己的承诺。有些事情我做了好几年,技术还是不怎么样,比如学钢琴(几乎忘光了)、潜水(现在下水还要有教练护航)、陶艺(拉坯还是拉得有点歪)、油画(每年大概只能画一幅)、佛朗明哥(现在大概不太跳得起来)、念了EMBA(绝对不要再拿考过的考卷考我)……这些都没办法变成我的专业,都算是半途而废。
  
  我必须承认,过了某个年纪之后,你再怎么认真学一种东西,也很难变成天才或完全的专业,多半只是获得一种胜于排遣的专长。可是,它可以增添我的生活乐趣,不只是“杀时间”而已。人啊,当你只想找事情做杀时间,表示你的生命已经由高峰趋向凋零。不管你多么年轻。
  
  我们有责任为自己的人生找一些活水,学一些东西。
  
  你想学什么就学吧,只要曾经领会过学习的快乐,半途而废,妈妈不会怪你。我相信,每个人如果努力寻找,都会找到天地之间他最喜欢也最适合的一件事情,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分钟,都不想半途而废的一件事——那就是真爱,也是他活着的意义所在。
  
  谈尊重,谈爱。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5-8-2 11:44:42 | 查看全部
外婆越来越不像话了
时间:2014-10-10 作者:未详 点击:200次

  外婆越来越不像话了。
  
  她瞒着家人去参加某“健康讲座”。直到舅舅在床底下翻出一台“纳米理疗仪”,她才支支吾吾地交代。理疗仪花了八百块,用一次就坏了。
  
  这已经不是第一回。去年夏天,菜场边上开了家“夕阳红义诊”,免费给老年人按摩量血压。几个大姑娘穿着白大褂,整天笑眯眯的,“阿婆”、“阿公”叫个不停。外婆和她的老同事们每天都去,让姑娘们量完血压,然后坐在电动按摩椅上喝茶聊天。两个月后,外婆悄悄从存折中取出三千元,购得“深海鱼油”、“蜂胶”、“灵芝粉”数瓶。等我发现时,“夕阳红”早已人去楼空。
  
  上个月,老同事拉着她参加“老干部杭州一日游”,据说车费全免,还包一顿饭。外婆执意要去,我只能没收了她的钱包,给她身边留了五十块钱。晚上我去车站接她,只见一车兴高采烈的老人,几乎每人都抱一条被子。外婆抱着两条。“这叫远红外线真空被,从前都是给中央领导用的”,外婆喜滋滋地告诉我,“九千多一条呢,现在搞活动,八百八”,“我给你妈也买了一条,她血压高”。钱是问同事借的。我只能告诉她,这事要是被我妈知道,血压就更高了。
  
  还有更离谱的事。那天外婆见到路边跪着一个十几岁的男孩,地上歪歪扭扭几行粉笔字,“敬爱的好心人……”外婆掏光了钱包,还把男孩领回家吃饭,又理出一大包我的旧衣服。男孩千恩万谢地走了,往后隔三差五拎几根香蕉来看望“好心人”,顺便讨点钱花。外婆有点害怕了,嗫嚅着告诉了我。我冲她发了老大一顿火,然后在公园门口找到了正长跪不起的男孩。
  
  外婆今年78,身体还算硬朗。外公五年前去世,她一个人住着两室一厅的房子。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我习惯了大声训斥外婆。训她不按时吃药,训她不自觉睡午觉,训她太容易轻信,训她一把年纪了还老爱喝珍珠奶茶。我觉得自己是为她好,训起来痛心疾首理直气壮,“说多少遍了,怎么就是不听呢!”。外婆像个做错事的孩子,低着头一声不响。
  
  她的记性越来越差,钱包丢了几回,出门要折返好几次,想不起来有没有锁门。
  
  她越来越糊涂,已经不会用手机接电话,时常忘了怎样用遥控器开电视。一个大热天,我推开门,家里跟蒸笼似的,她满头大汗地摆弄着空调遥控器。吹的是热风。
  
  她越来越任性,碰上喜欢的电视节目,熬到凌晨两三点都不肯睡觉。她最爱看《还珠格格》、《情深深雨濛濛》,还四处宣布她的新发现——觉得我有点像苏有朋。这让我成了全家人的笑柄。从此一看到电视上有苏有朋,两个表妹就恶毒地嚷嚷“明明哥哥出来了”,然后笑成一团。
  
  她越来越怕孤独,一个人在家的时候,不停地给老同事打电话,反反复复说那些鸡毛蒜皮的事,直到同事厌烦地挂了电话。
  
  她越来越胆小,晚上一个人不敢睡。我和妈妈、两个舅舅轮流去陪她。
  
  我看着她的腰慢慢地弯了下去;我看着她已悄然满头白发;我看着她站在岁月里,被时间一点一点带走;我看着她渐渐忘了自己,变成一个小孩子。那个乐观爽朗,总是风风火火的外婆去哪了?那个有着一双温暖的手,为小小的我撑起一片天的外婆去哪了?
  
  小时候我体质差。连着好几年的暑假,外婆每天带我去中医院理疗。正午的烈日下,外婆一手撑伞,一手拉着我,一遍遍走过蝉鸣聒噪的马路。我记得大滴的汗从她的发梢砸落在地。理疗期间不能吃冷饮,外婆也陪着我不吃。有一次她好像忍不住了,小声地问我,“外婆吃一根雪糕好不好,明明不要馋哦”。我点点头,好,明明不馋。
  
  我在作文中三次写到外婆。第一次写她手巧,翻着花样给我做好吃的。第二次写我生病,她急得去静安寺烧香磕头,主题是讽刺老年人的愚昧迷信。我拿给外婆看,她高兴地不得了,碰到熟人就吹嘘,我外孙又写我了,写的老好了。第三次是我虚构的情节,写她重病昏迷,醒过后说的第一句话就是鼓励我好好学习。后来作文发表了,外婆听说了很激动,立马跑到最大的新华书店,让店员把所有的小学生作文书搬出来,一本一本翻。最后失望地说,什么破书店,连我外孙的文章都没有。
  
  去年冬天,外婆查出胸腔有一个肿块,初步怀疑是恶性。那时我在国外,家人没告诉我。复查报告出来前一天,外婆一个人去了我的高中。她坐在门口的长凳上,看着穿校服的孩子走来走去,终于潸然泪下。几个孩子围过来,问阿婆你怎么了。她哽咽着说想我外孙了。孩子们安慰她,说阿婆看着好精神,一定没事的。外婆破涕为笑,她擦着眼泪,硬要请那些孩子吃羊肉串喝可乐。好在第二天报告一切正常,不然我不会原谅自己。
  
  从前她腿脚还利索的时候,每次都坚持送我下楼。我说,外婆你回去吧。她挥挥手,你走吧,外婆没什么事,我看着你走。
  
  我突然有些害怕,我怕这是注定的别离。
  
  记忆中的烈日和暴雨,那些温暖平常的日子,终有一天要被收回。岁月不曾饶过外婆,记忆也不会轻饶过我。
  
  浮云蔽白日,游子不顾返。
  
  昨天陪外婆吃过午饭,我催着她去卧室午睡。外婆不情愿地去了,一会跑出来问我要不要喝茶,一会又跑出来告诉我,前几天的晚报都理好了,在壁橱里。我知道,她不过是为了多看我几眼,多跟我说几句话。我几乎又要训她,可我忍住了,眼泪不小心流下来。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5-8-2 11:44:56 | 查看全部
友情如鞭
时间:2014-10-10 作者:未详 点击:187次

  一次,一个陌生口音的人打电话来,请求我的帮助,很肯定地说我们是朋友(我们就称他D吧),相信我一定会伸出援手。我说我不认识你啊。D笑笑说,我是C的朋友。我不由自主地对着话筒皱了皱眉,又赶紧舒展开眉心。因为这个C我也不熟悉,幸好我们的电话还没发展到可视阶段,我的表情传不过去,避免了双方的尴尬。
  
  可能是听出我话语中的生疏,D提示说,C是B的好朋友啊。
  
  事情现在明晰一些了,这个B,我是认识的。D随后又吐出了A的姓名,这下我兴奋起来,因为A确实是我最要好的朋友之一。
  
  D的事很难办,须用我的信誉为他作保。我不是一个太草率的人,就很留有余地地对他说,这件事让我想一想,等一段时间再答复你。
  
  想一想的实质就是我开始动用自己有限的力量,调查D这个人的来历。我给A打了电话,她说B确实是她的好友,可以信任的。随之B又给C作了保,说他们的关系非同一般,尽可以放心云云。然后又是C为D投信任票……
  
  总之,我看到了一条有迹可循的友谊链。我由此上溯,亲自调查的结果是:ABCD每一个环节都是真实可信的。
  
  我的父母都是山东人,虽说我从未在那块土地上生活过,但山东人急公好义的血液,日夜在我的脉管里奔腾。我既然可以常常信任偶尔相识的路人,又有什么理由不相信自己朋友的朋友呢?
  
  依照这个逻辑,我为D作了保。
  
  结果却很惨。他辜负了我的信任,是个见利忘义的小人。
  
  愤怒之下,我重新调查了那条友谊链,我想一定是什么地方查得不准,一定是有人成心欺骗了我。我要找出这个罪魁,吸取经验教训。
  
  调查的结果同第一次一模一样,所有的环节都没有差错,大家都是朋友,每一个人都依旧信誓旦旦地为对方作保,但我们最终陷入了一个骗局。
  
  问题出在哪里呢?我久久地沉思。如果我们摔倒了,却不知道是哪一块石头绊倒了我们,这难道不是比摔倒更为懊丧的事情吗?
  
  那条友谊链在我的脑海里闪闪发光,它终于使我怀疑起它的含金量来了。
  
  这世上究竟有多少东西可以毫不走样地一代一代地传递下去?嫡亲的骨肉,长相已不完全像他的父母。孪生的姊妹,品行可以天壤之别。遗传的子孙,血缘能够稀释到1/16、1/32。同床的伴侣,脑海中缥缈的梦境往往是南辕北辙。高大的乔木,可以因为环境的变迁,异化为矮小的草丛。橘树在淮南为橘而甜,移至淮北变枳而酸……
  
  人世间有多少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规律?其中也包括了我们最珍爱的友谊。
  
  友情不是血吸虫病,不能凭借着口口相传的钉螺感染他人。兵无常势,水无常形。变是常法,要求友谊在传递的过程中,像复印一般的不走样,原是我们一厢情愿的幼稚。
  
  道理虽是想通了,但情感上总是有着大而坚硬的疙瘩。我看到友情的传送带在寒风中变色。信任的含量,第一环是金,第二环是锡,第三环是木头,到了C到D的第四环,已是蜡做的圈套,在火焰下化作烛泪。
  
  现代人的友谊如链如鞭。它羁绊着我们,抽打着我们。世上处处是朋友,我们每天在各式各样友情的漩涡中浮沉。几乎每一个现代人,都曾被友谊之链套牢,都曾被友谊之鞭击打出血痕。
  
  现代人的友谊,很坚固又很脆弱。它是人间的宝藏,需要我们珍爱。友谊的不可传递性,也决定了它是一部孤本的书。我们可以和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友谊,但我们不会和同一个人有不同的友谊。友谊是一条越掘越深的巷道,没有回头路可以走的。刻骨铭心的友谊也如仇恨一样,没齿不忘。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5-8-2 11:45:08 | 查看全部
天气啥味道
时间:2014-10-11 作者:未详 点击:196次

  一些嗅觉比较灵敏的人有一种独特的判断天气的方式——闻一闻天气的味道!在他们的感受中,不同的天气味道不同!真是想象力丰富,天气还会有什么味道呢?
  
  且听听他们的描述,你就会觉得有理了。
  
  例如他们说:下雨前后,有雨的味道。这雨的味道,据他们的描述就像我们说的泥土的气息。他们还说:下雨之前,花香是最浓的。那意思就是,对于同一朵茉莉花,在将要下雨的时候,是最香的。他们还说:当池塘的味道钻进鼻子的时候,暴风雨就要来了。他们又说:打雷下雨的时候,有闪电的味道,据他们描述,闪电的味道有点类似鱼腥味……
  
  对于他们说的这些,如果仔细分析的话,我们没法否认,天气确实有味道。
  
  他们说的雨的味道,我们称之为“泥土的气息”,那味道据分析是土壤中的真菌孢子的味道,也就是雨滴砸到土壤中,让细小的孢子弹跳出来,就像石头砸到水中会溅起水花一样。花粉般那么细小的孢子随空气飘散很远,于是我们就闻到了泥土的气息,或者闻到了雨的味道。那么为什么鼻子灵敏的人在下雨之前也能闻到泥土的气息呢?这是因为雨滴往往在附近已经落下了,泥土的气息也就传过来了。
  
  下雨之前,花香是最浓的吗?经分析,首先,温暖潮湿的空气会增强人的嗅觉,尤其是在潮湿的环境中,我们的鼻子最灵敏。其次,温暖的天气会让有味道的物质挥发得更快。同时湿气会加强分子的味道,因为很多分子与水分子结合后才会有味道。从另一方面来说,下雨之前,气压较低,有气味的物质会随着上升的气流飘散到很远的距离。于是还真是在下雨之前,花香更香,有心的读者可以留意闻一闻。
  
  至于池塘的味道钻进鼻子,与雨前花香的味道更浓是一个道理,也是因为暴风雨之前,人的鼻子更灵敏,同时池塘的味道飘散得更远的原因。
  
  而闪电的味道又是怎么回事?那鱼腥味还真是闪电造成的,闪电放电时,巨大的能量释放和很强的电场会导致氧气变成臭氧,臭氧正是鱼腥味的气体,弥散在空气中,于是闪电的味道就出来了。
  
  说了这么多,都没有说到晴天的味道是什么样的。在他们感觉中,晴天的味道就是花香淡雅,难闻的气味少。不过处于不同环境中,味道不同。而寒冷干燥的冬季在他们闻来是接近无味的。因为寒冷季节,很多有气味的物质不容易挥发,同时冷空气密度大,会下沉,导致有气味的物质尽量贴近地面,不易散发出去,因此空气比较干净,也就没什么味道了。
  
  分析了这么多,原来天气的味道都是某种天气下出现的气体分子的味道。说得确实有道理,只是鼻子不太灵敏的人,还是无法用气味来判断天气。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5-8-2 14:33:42 | 查看全部
六种动物悲鸣着奔来
时间:2014-10-08 作者:未详 点击:108次

  一
  
  普通的鱼靠着能胀缩的鳔,储气浮沉。但鲨鱼无鳔,它必须拼命游动才不致葬身大海。那是它的悲,也是它的幸。结果,它成为海上霸王。当我在水族馆里看着鲨鱼永不疲倦地游来游去时,隔着玻璃,有一种敬畏。
  
  我在深圳接触过一些下海的闯荡者,无钱无房无户口使他们无“鳔”,他们四处游荡,不惧深浅,生命力旺盛。能成鲨成鲸成鲟成鳗,所以海才叫了海。
  
  二
  
  作家沈石溪先生讲过他亲历的一件事:在云南的一座山上发现了狼狈,周围村民谈山色变。狡诈的狈趴在凶狠的狼背上,二合一地飞窜,连虎也害怕。
  
  猎人们去围剿,凶猛的狼咬死两只猎狗后突围;但为了救援在厮杀中摔落的狈,狼又冲回猎狗群中厮杀,耳、尾都被猎狗齐根撕掉,血染全身,它却依然驮着狈,拼死突围。狈又被咬落,发出垂死哀嚎,狼闻声一愣。一只猎狗得以伸爪抠出一只狼眼,狼惨叫一声,依然奋不顾身掩护住狈,直至相拥着被猎狗咬死。
  
  人们蜂拥而至,想看看稀罕的狈。可哪有什么狈?原来是一只被捕兽夹夹断了前腿的母狼,臃肿的腹部还怀着狼崽。
  
  如今人类中见利忘义、见丽忘爱之事已司空见惯,而这野狼伉俪足以啸傲山林。此外,“狼狈为奸”这词多年来已用成了定式,后来明白是怎么回事了,猎人们都轻叹一声。
  
  三
  
  寒冷的冬天,一群豪猪挤到一起取暖,但各自身上的刺迫使它们一触即分。御寒的本能使它们又聚到一起,疼痛则使它们再次分开。如此再三再四,它们终于找到了相隔的最佳距离——在最轻的疼痛下得到最大的温暖。
  
  人类可以在豪猪身上学到一些东西:防身的东西偏偏有时会成为妨身的东西,正所谓一利跟一弊,聪明的人和豪猪能将弊端缩小甚至转化为利。
  
  君子之交淡如水,朋友之间需距离。
  
  种群、容颜、习性各异,而寻求温暖、互为阳光的期盼,人同此心,猪同此理。
  
  政治家把握方向,经济学家把握力度,各司其能,豪猪在最佳距离里成为表率。
  
  四
  
  传说有一种鸟,从它能离巢独立起,便飞翔着寻找某棵荆棘树,在令人生畏的刺枝中吟唱,同时扑向其中最长、最尖的刺,垂危之际,竭力高歌,歌声令云雀和夜莺逊色。因为那是以生命为代价的绝唱,世人为之神往,上帝为之微笑。
  
  年少写诗时,我抄下这则烈鸟传奇,深感共鸣,认同它所寓示的结论:历经痛苦的煎熬后,才能到达完美。
  
  后来看到某些先锋诗人远离大众的苦吟长啸,起初佩服,过后困惑,能不能写些甩开一己悲喜,切中百姓忧伤、权势弊端的平实真切之作呢?这时,反观那种鸟,就觉得那刺还在,世上却少了一只自由飞翔鸣唱的生灵。
  
  悲剧的意义超越悲剧,因美之死,让我们珍惜生之美。
  
  五
  
  那是一部群猴争王的纪录片。老猴王妃嫔成群、傲立山顶,三只年轻力壮的公猴虎视眈眈、觊觎宝座。
  
  一只年轻的公猴吱吱尖叫着,轻薄老猴王的一个“爱妃”。老猴王狂怒奔下,一番厮打,年轻的公猴败阵。第二天,第二只年轻的公猴以同样的方式激怒猴王,挑起大战,终也溃败。第三天第三只年轻的公猴再上,直打得飞沙走石、天昏地暗,最后老猴王体力不支渐处劣势。
  
  没想到此时风云随天变,树倒众猴推,众猴竟一拥而上,追打伤痕累累的老猴王,连三个“爱妃”也反戈一击,加入追殴的行列。老猴王被逼下湖,猴群将湖围住,无论它从哪里上岸都是一顿痛打。老猴王终于筋疲力尽,放弃挣扎,沉入湖底。
  
  群猴欢呼,新王登基。
  
  两天之后,老猴王的尸体浮出水面。这时,一只苍老瘦弱的母猴——老猴王的妻子,步履蹒跚地走近湖边,用力将老猴王的尸体拉上岸,俯身凝视,泪流如注……
  
  唉,看猴国:改朝换代暴力多,摇身易变媚君者。风云起落心头欲,江山兴衰湖中波。
  
  六
  
  一位新疆诗人亲眼看见这一幕:天山脚下一个小村庄的一匹漂亮的母马,失去了矫健的配偶,村里人想再找一匹公马,让它们配对繁衍成一个骏马群落。在对一匹匹公马失望后,人们最终想到了这匹母马的儿子——一匹强壮剽悍、浑身无一根杂毛的白马。
  
  但牧民们清楚,马绝不近亲交欢,即使被鞭打也不。于是他们用黑布罩住了两匹马的眼,怀着畸形的心情,将雄健的公马拉到美丽的母马旁。
  
  人们如愿以偿。事后,一位牧人想,木已成舟,便于百米外取掉马的眼罩。白马回头看了一眼母马,仰天长啸;母马也认出了白马,顿时扬起两只前蹄,几乎将身竖起,爆发悲鸣。
  
  牧民们猛然惊醒,且意识到将要发生什么。然而一切都来不及了,白马拼死挣脱缰绳,向远处的悬崖奔去,纵身一跳;而此时母马也脱缰狂奔,面对万丈深渊,毫不犹豫地跳了下去……
  
  那裹着利欲和谋略的人,那带着血性和尊严的马,在生命的悬崖上交锋,天地看到了胜败。
  
  人们应该明白,这地球绝非只属于人类。如若胡乱地改天造地、毁林填海,宇宙之马终将在远处悲鸣。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5-8-2 14:37:52 | 查看全部
关于人体的五大谬误
时间:2014-10-08 作者:未详 点击:295次

  1。人只有5种感觉
  
  视觉、嗅觉、触觉、味觉、听觉,这些是人的5种感觉。自打上幼儿园起,很可能就有人告诉你,如果某个人认为他有第六感,那他不是巫师就是M。奈特·沙马兰。
  
  真相:科学家们尚不能确定人到底有多少种感觉,甚至不能确定感觉是如何形成的。根据计算方法的不同,人一般有14~20种感觉。你以前在学校里学过的5种感觉只是其中最显而易见的,而其他的感觉要更为有趣。
  
  比如,闭上你的双眼,然后用你的食指去摸你的鼻子。你并没有看到你的食指,却如何知道哪个手指是你的食指呢?你又如何知道你的鼻子就长在那里呢?这就叫做本体感受,即你的身体自身能感知每个部位的相互位置关系。
  
  2。味觉分布像地图
  
  我们中的大多数人在科学课上最先学到的知识之一便是:舌头的结构就像一个工厂的平面示意图那样条理有序,每一个区域都负责完成指定的高度专业化的任务。
  
  真相:研究人员多年前就已经发现,舌头的每个区域对不同味道的感知能力相差无几。味蕾并非均匀地分布在舌头上,每条舌头都有自己的味觉感知模式,各区域对不同味道的敏感度有高有低。每个人的舌头都能分辨出不同的味道,有时即便从同样的饭菜中也会尝出不同的味道。另外,你的味蕾远不只是分布在舌头的一个个特定区域,从你的喉咙一直到你的消化系统都有味蕾。
  
  3。性格取决于左脑强还是右脑强
  
  生活中经常听到这样的话:“惯用左手的人很可能具有艺术天赋,易动感情;而惯用右手的人可能更擅长逻辑或智力思维。”这都是因为人的右脑完全控制着人的创造力,而左脑则控制着逻辑思维能力。
  
  真相:人脑确实包含一些专门负责特定功能的结构,不过认为这些结构集中分布在大脑的左右两边却是很荒谬的。大脑的大部分功能是这样实现的:各种情感(人们通常认为由右脑控制)和算术(人们通常认为由冷静、审慎的左脑控制)都需要左脑和右脑的合作才能实现。
  
  4。人体的大部分热量会从头部流失
  
  妈妈们有很多非常有价值的智慧结晶,其中之一或许现在仍在你的脑海中回响:“孩子,出门别忘了戴帽子,你身上的大部分热量会从头上跑掉。”
  
  真相:这个谬误的起源可追溯到20世纪50年代。美国陆军的科学家们在一次研究中得出结论,人体40%~45%的热量会从头部散失掉,这次研究可谓史上最不求甚解的研究之一。事实上,随便你盖住身体的哪一部分,效果都是一样的。从头部流失掉的热量并不比从身体其他任何部位流失掉的热量多多少。
  
  5。新陈代谢决定胖瘦
  
  从小我们就知道,即使你注意饮食,经常锻炼,你还是可能会体重超标,而罪魁祸首则是一个叫新陈代谢的家伙。
  
  真相:你所知道的一切关于新陈代谢的知识,正让你在不知不觉中变得更胖,并且使得营养和肥胖看起来比事实上更为复杂。如果你想知道自己胖或瘦的原因,计算一下你身体摄入了多少卡路里的热量,再减去你身体所消耗掉的卡路里数,所得到的差越大,你就会变得越胖。有些科学家认为,胖人和瘦人的新陈代谢并无显著差别。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5-8-2 14:37:59 | 查看全部
18岁的心太薄、太轻
时间:2014-10-08 作者:未详 点击:129次

  一
  
  那一年,我18岁,穿白色短袜、蓝色裙子,包粉色系的书皮,眼里的男孩分为好男孩、坏男孩。坏男孩打架、逃课,走路戴耳机,踢起球来像玩命。按这个简单的逻辑,温旭应该是个坏男孩。可那一天,我发现了他不同寻常的可爱。
  
  迎“五四”合唱比赛时,他排在合唱队伍的最后一排很中间的位置,醒目而尴尬。他在3班,我在7班,在台下的我看到忍俊不禁的一幕:所有人的唇形齐张齐合,声势浩然。唯有他,明显是在装腔作势,还装得有模有样。他以为自己的小聪明能蒙得过台下几千双雪亮的眼睛,可结果是,他们班不仅输了比赛,还输得很惨,倒数第二。好胜的年轻班主任大发雷霆,罚他在办公室门口站了一下午。
  
  我们的故事就是从那天开始的。
  
  我去送数学作业,他正百无聊赖地蹭脚下的粉笔头,好端端的水泥地板被抹出惨白的颜色。我撕了一张作业纸,趴在窗台上写:其实,那天你很可爱。
  
  我将整沓作业本放在办公室门口,字条搁在上面。揣了满怀的小鹿,“噔噔噔”跑下办公楼去。转身,长长的楼梯口,他正探身往外看,瘦瘦的影子拉得好长好长,一路延伸到我惊慌乱跳的胸口里。
  
  第二天,他竟然来找我,穿着运动短裤、人字拖,站在教室门口喊:“段小溪,段小溪!”我在众人惊异的目光里灰溜溜地走出来,等着他的咆哮大怒,可抬起头,却是一张调皮的笑脸,眼里分明写着:我抓住你了,段小溪。
  
  这个叫温旭的偶尔可爱又喜欢耍小聪明的大男生,正神不知鬼不觉地溜到我心里,悠然自得地占据了大片空间。而我鸟语花香、温和清淡的18岁,因为他,开始一寸寸鲜活起来。
  
  二
  
  元旦晚会上,他千叮咛万嘱咐让我到他们班看节目,我没敢进去,躲在窗外,只见他像模像样地抱着吉他,坐在同学中间。不太难听的乌鸦嗓,透过人群,传到我耳朵里:“彩虹射穿太阳雨,像爱情穿梭四季,蓝天带走了乌云,教室里偷吻了你……”
  
  “合唱不好好发挥,现在倒来飙歌!”班主任一脸沉痛地盯着他。只有我知道,他弹吉他是临时抱佛脚,因为那天是我18岁的生日。
  
  他教我和舍管斗智斗勇,以便去网吧通宵看球赛,一大帮男孩子,认识的不认识的,拍着桌子大喊大骂。温旭也不例外,将可乐瓶子砸碎在地上。在网管的呵斥声里,他拉起我的手快步往外跑。
  
  我们踩过玻璃碎片,踩过湿漉漉的青色瓷砖地板,踩过瓜子皮、水果皮,踩在凌晨3点的沥青马路上。
  
  一路慌慌张张,奔过高二,抵达高三。那个18岁,高贵敏感的18岁。青春是写在语文课本里的箴言: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灭亡。我像睡过了头,猛然醒来,一头埋进课本里,饥不择食地做题、看书,连同被我拉进来的温旭。我要他变成“好学生”,配合我的步伐,一心只读圣贤书,一意面朝大学门。
  
  高三的第一学期期末考试,他进步了15名,他眉开眼笑地将成绩单塞到我手里,一溜烟又钻进了网吧。我红着脸拽着他的袖子把他往外拉。他虽然答应了不再进网吧,可我看得出,他很疲惫,双目失色,表情单一,眼神空洞。收了玩心,他却变得不像他了。“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谁让我们的爱情培植在水深火热的高三呢?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注公众号
QQ会员群

Copyright © 2021-2025 中企互动平台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相关侵权、举报、投诉及建议等,请发 E-mail:bztdxxl@vip.sina.com

Powered by Discuz! X3.5|京ICP备10020731号-1|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1080号

关灯 在本版发帖
扫一扫添加管理员微信
返回顶部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