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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今日谈第17期】企业该不该惩罚员工背“乌龟壳”?

发表于 2014-9-11 13:44:31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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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图片20140911133847.jpg
    近日,湖北一家公司以背“乌龟壳”作为惩罚,提醒和激励落后员工完成任务。凡没完成任务的员工,都要接受背“乌龟壳”惩罚。
    据企业人说:惩罚员工背“乌龟壳”,本意是激励员工像龟兔赛跑一样,奋起直追、后来居上,但这种做法到底能不能起到激励的作用,今天不妨我们大家都来议议,发表一下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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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9-11 13:54:07 | 查看全部
激励员工努力做出业绩的初衷固然是好的,但劳动者的尊严也理应得到最起码的尊重。在坊间,说某人是乌龟往往带有辱骂的意味,而今,惩罚员工背“乌龟壳”,难免让人产生不好的联想。
  事实上,采用同类管理方式的企业不在少数。诸如让员工“当街赤膊跑步”、“爬行抗压”,令女职员“做俯卧撑”等新闻屡见报端。从员工的反应来看,克制、忍让、不以为然的居多,少数经受不住惩罚的,也不过通过眼泪等方式宣泄情感、发泄不满,真正反思与诟病此种管理方式的几乎没有。
  作为独立的个体,无论是处在管理者还是被管理者的位置,有尊严的存在都是最基本的要求。劳动者相对于企业而言,总是处于弱势地位。没有哪个员工会真心愿意背负“乌龟壳”,之所以选择背,多半还是出于“保饭碗”的考虑。管理者不顾员工心理感受,员工被动无奈接受,这种管理与被管理的模式脱离了道德底线,舍弃了社会常识。
  企业从获取经济效益的立场出发,试图通过羞耻感的产生激发员工潜能,这种思维方式有悖于现代企业管理所提倡的人性化管理方向。体面劳动不仅意味着劳动者能够通过劳动获得合理的收入,劳动的权利得到保护,也意味着劳动者在受尊重的环境中工作,体现劳动价值,享受劳动快乐。试想,在这种“忍辱负重”的工作环境中,劳动者的存在感何在,劳动者的体面何在。
  企业想要通过惩罚员工背“乌龟壳”的方式,促进劳动者提高劳动热情,提升业绩的做法很有可能会事与愿违,最后真的“伤不起”。因为任何企业一旦脱离了“以人为本”的生存法则就很难获得长远的发展。企业不尊重劳动者就等于不尊重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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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11 15:57:38 | 查看全部
对于企业以背“乌龟壳”作为惩罚,提醒和激励落后员工完成任务,是否恰当,这要看企业自身形成的文化氛围而定,对于追求创意或年轻时尚为主体元素的企业来说,这看似嘲讽的的惩罚举措恰恰却蕴含着一种自嘲与喜感,其实当企业氛围本身就已具备开放、时尚、潮流的底蕴时,过于传统的举措往往会让员工觉得的沉闷和压抑,而当企业以一种轻松、搞怪的方式一改传统的批评和教育往往更能激发员工奋发向上的动力,通过图片我们可以看到年轻女员工在背着翠绿的龟壳吐着舌头奔跑时,也许有人会问:嘿,美女你这龟壳蛮时尚嘛,在哪买的?
        我们都在寻求一种改变,只要初衷是好的,且建立在相互信任和宽容理解的氛围下,多一些改变也未尝不是件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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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11 16:06:50 | 查看全部
背“乌龟壳”惩罚员工源于管理的“乌龟效应”
              
   激励员工,企业各有高招。本地一家公司以背“乌龟壳”作为惩罚,鼓励员工完成任务。(9月3日《楚天快报》)
  有句话说:“小功不奖则大功不立,小过不戒则大过必生。”在企业管理中,对于功过是非的奖惩是管理者最关键的职能活动之一。“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企业实施奖励和惩罚是必要的。 但企业生产经营行为,不是打牌娱乐“画乌龟”。奖励和惩罚措施必须是依法进行,而不是乱来。
    对于没有完成任务的员工进行必要的惩罚也无可非议。管理方法没有绝对的唯一性,关键要看有没有违反法律和道德底线,员工的整体承受能力如何。用“乌龟壳”来惩罚员工,构成侵权,实际是变相的体罚,有侵犯员工的人格尊严之嫌。
   “管理者永远不应该惩罚员工”。这话虽然有点偏颇,但从人力资源角度有个说法:没有不好的员工,只有不合适的岗位。 员工没有完成任务不能全怪员工,或者任务过大,超出员工的能力接受范围,或市场因素等等。这方面,本身企业本身要承担一定责任的。
   我国宪法第38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背“乌龟壳”惩罚不仅是人格污辱,也是对法律的挑战,严重侵害了员工的权益和人格尊严。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人格尊严和底线,如果没有人格了,再好的业绩也是零。当下市场竞争残酷,要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占得一席之地的确不易,但是不是就要放下做人的尊严,突破道德底线甚至法律底线来拼市场。为了业绩,该企业肆意践踏员工尊严,挑战他们忍耐底线;在面对不景气的市场时,不去积极寻求解决方案,而是拿部分员工“杀鸡儆猴”。试问,在这样一个没有尊严和道德感的集体里,如何能让人安心工作?而这个集体又拿什么来挽留人才?
   在现代化管理的今天,更需要总结研究人本管理时代的惩罚方法,不能让惩罚变成“乌龟行为”。歌德说:“不管是奖励人还是惩罚人,都应把人当人看”。员工是人,是企业的宝贵财富,也是我们的兄弟弟妹,他们有人格尊严,合法权益不容践踏。背“乌龟壳”惩罚,是管理上的黔驴技穷的“乌龟效应”,最终伤害的不仅使是员工的人格尊严和合法权益,也是企业的自取其辱。 试想,员工在“乌龟之家”里工作还有体面尊严劳动可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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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9-11 16:11:58 | 查看全部

回 2楼(古古小) 的帖子

虽然图可能会给大家一些误解,但是就事论事吧,我们总要对此问题两面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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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9-11 16:13:10 | 查看全部

回 3楼(cysjt) 的帖子

所有问题我们都多问个为什么,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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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11 16:13:24 | 查看全部
私企的残酷的少人文的竞争手段层出不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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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9-11 16:14:51 | 查看全部

回 6楼(wxpzp) 的帖子

是呀,领导每天都琢磨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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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9-13 10:30:51 | 查看全部
背“乌龟壳”让企业员工伤不起
近日,湖北一家公司以背“乌龟壳”作为惩罚,提醒和激励落后员工完成任务。凡没完成任务的员工,都要接受背“乌龟壳”惩罚。



  惩罚员工背“乌龟壳”,本意是激励员工像龟兔赛跑一样,奋起直追、后来居上,但这种做法无疑欠妥。激励员工努力做出业绩的初衷固然是好的,但劳动者的尊严也理应得到最起码的尊重。在坊间,说某人是乌龟往往带有辱骂的意味,而今,惩罚员工背“乌龟壳”,难免让人产生不好的联想。



  事实上,采用同类管理方式的企业不在少数。诸如让员工“当街赤膊跑步”、“爬行抗压”,令女职员“做俯卧撑”等新闻屡见报端。从员工的反应来看,克制、忍让、不以为然的居多,少数经受不住惩罚的,也不过通过眼泪等方式宣泄情感、发泄不满,真正反思与诟病此种管理方式的几乎没有。



  作为独立的个体,无论是处在管理者还是被管理者的位置,有尊严的存在都是最基本的要求。劳动者相对于企业而言,总是处于弱势地位。没有哪个员工会真心愿意背负“乌龟壳”,之所以选择背,多半还是出于“保饭碗”的考虑。管理者不顾员工心理感受,员工被动无奈接受,这种管理与被管理的模式脱离了道德底线,舍弃了社会常识。



  企业从获取经济效益的立场出发,试图通过羞耻感的产生激发员工潜能,这种思维方式有悖于现代企业管理所提倡的人性化管理方向。体面劳动不仅意味着劳动者能够通过劳动获得合理的收入,劳动的权利得到保护,也意味着劳动者在受尊重的环境中工作,体现劳动价值,享受劳动快乐。试想,在这种“忍辱负重”的工作环境中,劳动者的存在感何在,劳动者的体面何在。



  企业想要通过惩罚员工背“乌龟壳”的方式,促进劳动者提高劳动热情,提升业绩的做法很有可能会事与愿违,最后真的“伤不起”。因为任何企业一旦脱离了“以人为本”的生存法则就很难获得长远的发展。企业不尊重劳动者就等于不尊重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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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9-13 10:31:31 | 查看全部
楚天快报讯 激励员工,企业各有高招。本地一家公司以背“乌龟壳”作为惩罚,鼓励员工完成任务。

这家公司位于长虹路,店内有50多名员工。记者昨日在该店看到,有些员工背后用别针别着一块圆形的布,上面画着乌龟壳的纹路。

“没完成任务,要背乌龟壳。”被人问起原委,店内员工小张显(微博)得很不好意思。

该公司长虹路店店长马女士介绍,8月起,企业员工分成两组,并各自定下销售目标,月末结算时没有完成任务的,就要背上“乌龟壳”。

为何要背“龟壳”?马女士说,该创意起源于龟兔赛跑的故事,以此提醒和激励落后的员工,要奋勇争先。这一规定实施后,果真提高了员工工作的积极性,还增强了团队的凝聚力。

襄阳心桥心理事业发展中心心理学博士郭凯燕认为,该企业通过趣味竞赛激发员工工作热情,比开会批评和扣工资等惩罚更具人性化。企业应倡导多元化的职场文化,但制定制度一定要考虑员工的心理承受力。而员工在面对不同的“挑战”时,也应以平常心和乐观的心态对待,尽力完成本职工作。 (责任编辑:四海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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