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0-7 17:02:36
起身的饺子落身的面时间:2014-09-28 作者:未详 点击:175次 起身的饺子落身的面。这风俗令我幸福和忧伤。
年轻的父亲是一位石匠。石匠的概念在于健康并且强韧的身体,单调并且超负荷的劳动。石匠只与脚下的石头和手中的铁器有关,同样冷冷冰冰,让秋天的双手,裂出一道道纵横交错的血口。每个星期父亲都会回来一次,骑一辆旧自行车,车至村头,铃铛便清脆地响起了。我跑去村头迎接,拖两条鼻涕,光亮的脑瓢在黄昏里闪出蓝紫色的光芒。父亲不下车,只一条腿支地,侧身,弯腰,我便骑上他的臂弯。父亲将我抱上前梁,说,走咧!然后,一路铃声欢畅。
那时的母亲,正在灶间忙碌。年轻的母亲头发乌黑,面色红润。鸡蛋在锅沿上磕出美妙的声响,小葱碧绿,木耳柔润,爆酱的香气令人垂涎。那自然是面。纯正的胶东打卤面,母亲的手艺令村人羡慕。那天的晚饭自然温情并且豪迈,那时的父亲,可以干掉4海碗。
起身的饺子落身的面。父亲在家住上一天,就该起程了。可是我很少看见父亲起程。每一次,他离开,都是披星戴月。
总在睡梦里听见母亲下地的声音。那声音轻柔舒缓,母亲的贤惠,与生俱来。母亲和好面,剁好馅,然后,擀面杖在厚实的面板上,辗转出岁月的安然与宁静。再然后是拉动风箱的声音,饺子下锅的声音,父亲下地的声音,两个人小声说话的声音,满屋子水气,迷迷茫茫。父亲就在水气里上路,自行车后架上,驮着他心爱的二十多公斤的开山锤。父亲干了近三十年石匠,回家,进山,再回家,再进山,两点一线,1500多次反复,母亲从未怠慢。起身,饺子;落身,面。一刀子一剪子,扎扎实实。即使那些最难熬的时日,母亲也不敢马虎。除去饺子和面的时日,一家人,分散在不同的地点,啃着窝头和咸菜。
父亲年纪大了,再也挥不动开山锤,我也开始离家了。那时我的声音开始变粗,脖子上长出喉结,见到安静的穿着鹅黄色毛衣的女孩,心就会怦怦跳个不停。学校在离家一百多里的乡下,我骑了父亲笨重并且结实的自行车,逢周末回家。
迎接我的,同样是热气腾腾的面。正宗的胶东打卤面,盖了蛋花,葱花,木耳,虾仁,肉丝,绿油油的蔬菜,油花如同琥珀。学校里伙食很差,母亲的面,便成为一种奢求。好在有星期天。好在有家。好在有母亲。
返校前,自然是一顿饺子。晶莹剔透的饺子皮,香喷喷的大馅,一根大葱,几瓣酱蒜,一碟醋,一杯热茶,猫儿幸福地趴在桌底。我狼吞虎咽,将饺子吃出惊天动地的声音—那声音令母亲心安。
然后,毕业,我去到城市。那是最为艰难的几年,工作和一日三餐,都没有着落。当我饿得受不住,就会找个借口回家,然后在家里住上一阵子,一段时间以后,当认为伤疤已经长好,便再一次回到城市,再一次衣食无着—城市顽固地拒绝着一个来自乡村的只有职高文化的腼腆的单纯的孩子。
回家,坐在门槛上抽烟,看母亲认真地煮面。母亲是从我迈进家门的那一刻开始忙碌的,她将一直忙碌到我再一次离开家门。几天时间里她会不停地烙饼,她会在饼里放上糖,放上鸡蛋,放上葱花,放上咸肉,然后在饼面上沾上芝麻,印出美丽的花纹。那些烙饼是我回到城市的一日三餐,母亲深知城市并不像我描述得那么美好。可是她从来不问,母亲把她的爱和责任,全都变成了饺子、烙饼和面。母亲看着我吃,沉默。沉默的母亲变得苍老,我知道这苍老,全因了我。
起身的饺子落身的面,我真的不知道这样的风俗因何而来。也许,饺子属于“硬”食的一种吧?不仅好吃,并且耐饥,较适合吃完以后赶远路;而面,则属于“软”食的一种吧?不仅好吃,并且易于消化,较适合吃完以后睡觉或者休息。一次说给母亲听,母亲却说,这该是一种祝愿吧!“饺子”,交好运的意思;而“面”,意在长长久久。出门,交好运;回家,长长久久,很好的寓意。再图个什么呢?
母亲的话,该是有些道理的。平凡的人们,再图个什么?出门平安,回家长久,足够了。
然母亲很少出门,自然,她没有机会吃到我们为她准备的“起身的饺子落身的面”。可是那一次,母亲要去县城看望重病的姑姑—本计划一家人同去的,可是因了秋收,母亲只好独行。头天晚上,我和父亲商量好,第二天一早会为母亲准备一盘饺子。
那一晚,我几乎彻夜未眠。我怕不能够按时醒来,我怕母亲吃不到“起身的饺子”。然我还是没能按时醒来,似乎刚打一个盹儿,天就亮了。可是,父亲的那些年月,我的那些年月,母亲却从未曾忘记未曾耽误哪怕一次“起身的饺子”。很多时,我想母亲已经超越了一个母亲的能力,她变成一尊神,将我和父亲守护。
母亲却是空着肚子走出家门的。家里有她伺候了大半辈子的儿子和丈夫,却无人为她煮上一碗饺子。
起身的饺子落身的面。这习俗让我忧伤并且难堪。
母亲是在三天以后回来的。归来的母亲,疲惫异常。我发现她真的老了,这老在于她的神态,在于她的动作,而绝非半头的白发和佝偻的身体。走到院子里,母亲就笑了——她闻到了蛋花的香味,小葱的香味,木耳的香味,虾仁的香味——她闻到了“落身的面”。那笑,让母亲暂时变得年轻。
母亲吃得很安静,很郑重。吃完一小碗,她抬起头,看看我和父亲。母亲说,挺好吃。
三个字,一句话,足够母亲和我们,幸福并珍惜一生。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0-7 17:03:06
为曾经爱过而骄傲时间:2014-09-28 作者:未详 点击:173次 漫天的雪花在小城上空飘荡,他快速从宝马车里走下,推开下属递来的雨伞,径直走进电视台。
摄像机前,他缓缓说:“15年前,也是在这样大雪纷飞的日子,我认识了小芙。当时我只身来此闯荡,钱被偷光了,只好沿街乞讨。没人可怜我,直到碰见小芙。她家开了一间小吃部,她瞒着父母偷偷塞给我两个包子。”他的眼睛有点湿润,主持人递来一块毛巾,示意他不要激动。
“我四处寻找工作,不惜从最廉价的搬运工做起。小芙每天都会给我送点吃的,带些书给我看,还会悄悄把我的脏衣服洗了。我心里很不安,问她为什么对我这么好。她说,因为觉得我厚道、能吃苦、有上进心。我说我很穷,她说穷不怕,只要有追求,迟早会有出息的。我们渐渐相爱了,我发誓总有一天要出人头地,然后风风光光地迎娶她。记得有一次,我和小芙逛街,我用微薄的工资为她买了一块玉,小羊形状的,她属羊。虽然是块假玉,小芙还是很喜欢,宝贝一样地珍藏着……”
“后来呢?”主持人问。“我跟随工程队去了南方。期间不知道给她写了多少封信,却从没得到过回音,我们就此失去联系。”
“那您这次上节目是为什么呢?”“这么多年过去了,她应该早就结婚生子了,我也经历过一次失败的婚姻。重回单身之后,小芙在我心中的形象愈发美丽纯洁。我很想报答她,让她生活得更好。如果可以的话,我希望能和她再续前缘。”
低矮的平房内,一个男孩对母亲说:“妈妈,这个老板说的人好像你呀。你叫小芙,也有一块小羊的玉,外公以前就是开小吃部的。”“别胡说。”中年妇女喝止男孩,“类似情况的人多了。”但思绪却禁不住飘回十几年前那个离别的夜晚。
“你真的要走吗?”“是的。老板说公司在南方接了个大工程,他会提拔我当项目经理。”“你还会回来吗?”“当然,等我赚到钱一定回来娶你。我会常给你写信的。”
此后几年,她一封信也没收到。她想他该是沉醉在都市的霓虹里,把自己忘得一干二净了吧。随着年龄的日益增长,她终于抵不过亲朋好友的“关心”和“劝导”,嫁给了邻街一个修自行车的。她不爱他,但日子也就这样平平淡淡地过了下来,一晃10年就过去了。不久前,因为单位效益不好,她失业了,一家三口全靠丈夫修自行车的收入维持生活。
正想着,丈夫背着重重的工具箱回来了,她赶紧起身为他掸去身上的积雪。
“今天有什么好看的节目?”丈夫扫了一眼电视。“你赶快洗洗手吃饭吧,还热在锅里呢。”她转身进厨房端菜。
那晚,她竭力不让自己胡思乱想,但15年前那个一口白牙、充满阳光的小伙子却总跳跃在眼前。后来她知道,他给她的信全被父亲截住了,父母不愿女儿跟一个四处漂泊、居无定所的男人继续来往,他们希望女儿能有个看得见的归宿。她轻轻叹了口气。丈夫的鼾声越来越均匀,她替他把被子掖好,看着他苍老憔悴的面庞,不禁感叹:这些年,这个男人风里来雨里去,为这个家吃了多少苦呀,虽然他没什么大本事,却安分守己地做人,全心全意地爱着自己和孩子。她忽然为自己之前的某些思绪感到羞愧,决心明早一觉起来,今天的一切全当做了一个不该做的梦。
第二天,丈夫上班,儿子上学,她一个人在家翻看报纸,仔细搜寻每一条有用的招聘信息。突然,有人敲门,她打开门,一台摄像机迎面而来。“有个男孩举报说她的妈妈叫小芙,我们到居委会了解了您的具体情况,原来就是我们要找的人。”电视台的主持人说。她心里怨恨儿子的不懂事,但事已至此,知道已经躲不过去,只好不置可否地笑笑。
“你的初恋情人现在身家数千万,他千方百计地寻找你,希望能再次见到你。”主持人说。“我已不是十几年前的小芙了,我已经有了家庭,过去的事就让它过去吧。”她淡淡地回应。“如果你不愿意和他再续前缘,他也愿意为你提供物质上的帮助。”说完,主持人掏出一张10万元的支票:“他委托我转交给你。”
“谢谢他的好意,但我现在过得很幸福,不需要谁的帮助。假如我接受了他的钱,很容易伤了我丈夫的心,他辛辛苦苦地赚钱养家,虽然不多,但我们一家生活得很和谐、很快乐,这是多少钱都买不来的。”她果断拒绝。“难道你一点儿也不怀念那段纯真的恋情吗?难道他在你心里真的没留下一丝痕迹吗?”
沉默了良久,她终于微笑着说:“他现在很出色,我祝愿他早日找到新的伴侣。我曾经爱过他,爱他的勤奋执著,爱他的志向远大,如今看来,我没有看错人。由于种种原因,我们错过了,心中难免会有遗憾,但毕竟已经过去了。如果非要问我现在的态度和心情,我只有一句话:我只为曾经爱过他而骄傲。”
她请求主持人尊重她的个人意愿,删除刚刚拍摄下来的画面。主持人答应了,示意摄像师回去处理好。摄像师说,明白了。
送完客人,她又重新翻看招聘信息。她不知道,此时主持人那边正发生着什么—主持人把支票还给“摄像师”:“很遗憾,让你失望了。”原来,他装扮成了摄像师。
他摘下帽子和口罩,说:“不,我反而释然了。她对我的拒绝,说明了她是一个不贪慕金钱、有责任感、珍惜感情的人,我很高兴我没爱错人。”
“那你现在对她还……”
“我只为曾经爱过她而骄傲。”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0-7 17:03:19
为曾经爱过而骄傲时间:2014-09-28 作者:未详 点击:173次 漫天的雪花在小城上空飘荡,他快速从宝马车里走下,推开下属递来的雨伞,径直走进电视台。
摄像机前,他缓缓说:“15年前,也是在这样大雪纷飞的日子,我认识了小芙。当时我只身来此闯荡,钱被偷光了,只好沿街乞讨。没人可怜我,直到碰见小芙。她家开了一间小吃部,她瞒着父母偷偷塞给我两个包子。”他的眼睛有点湿润,主持人递来一块毛巾,示意他不要激动。
“我四处寻找工作,不惜从最廉价的搬运工做起。小芙每天都会给我送点吃的,带些书给我看,还会悄悄把我的脏衣服洗了。我心里很不安,问她为什么对我这么好。她说,因为觉得我厚道、能吃苦、有上进心。我说我很穷,她说穷不怕,只要有追求,迟早会有出息的。我们渐渐相爱了,我发誓总有一天要出人头地,然后风风光光地迎娶她。记得有一次,我和小芙逛街,我用微薄的工资为她买了一块玉,小羊形状的,她属羊。虽然是块假玉,小芙还是很喜欢,宝贝一样地珍藏着……”
“后来呢?”主持人问。“我跟随工程队去了南方。期间不知道给她写了多少封信,却从没得到过回音,我们就此失去联系。”
“那您这次上节目是为什么呢?”“这么多年过去了,她应该早就结婚生子了,我也经历过一次失败的婚姻。重回单身之后,小芙在我心中的形象愈发美丽纯洁。我很想报答她,让她生活得更好。如果可以的话,我希望能和她再续前缘。”
低矮的平房内,一个男孩对母亲说:“妈妈,这个老板说的人好像你呀。你叫小芙,也有一块小羊的玉,外公以前就是开小吃部的。”“别胡说。”中年妇女喝止男孩,“类似情况的人多了。”但思绪却禁不住飘回十几年前那个离别的夜晚。
“你真的要走吗?”“是的。老板说公司在南方接了个大工程,他会提拔我当项目经理。”“你还会回来吗?”“当然,等我赚到钱一定回来娶你。我会常给你写信的。”
此后几年,她一封信也没收到。她想他该是沉醉在都市的霓虹里,把自己忘得一干二净了吧。随着年龄的日益增长,她终于抵不过亲朋好友的“关心”和“劝导”,嫁给了邻街一个修自行车的。她不爱他,但日子也就这样平平淡淡地过了下来,一晃10年就过去了。不久前,因为单位效益不好,她失业了,一家三口全靠丈夫修自行车的收入维持生活。
正想着,丈夫背着重重的工具箱回来了,她赶紧起身为他掸去身上的积雪。
“今天有什么好看的节目?”丈夫扫了一眼电视。“你赶快洗洗手吃饭吧,还热在锅里呢。”她转身进厨房端菜。
那晚,她竭力不让自己胡思乱想,但15年前那个一口白牙、充满阳光的小伙子却总跳跃在眼前。后来她知道,他给她的信全被父亲截住了,父母不愿女儿跟一个四处漂泊、居无定所的男人继续来往,他们希望女儿能有个看得见的归宿。她轻轻叹了口气。丈夫的鼾声越来越均匀,她替他把被子掖好,看着他苍老憔悴的面庞,不禁感叹:这些年,这个男人风里来雨里去,为这个家吃了多少苦呀,虽然他没什么大本事,却安分守己地做人,全心全意地爱着自己和孩子。她忽然为自己之前的某些思绪感到羞愧,决心明早一觉起来,今天的一切全当做了一个不该做的梦。
第二天,丈夫上班,儿子上学,她一个人在家翻看报纸,仔细搜寻每一条有用的招聘信息。突然,有人敲门,她打开门,一台摄像机迎面而来。“有个男孩举报说她的妈妈叫小芙,我们到居委会了解了您的具体情况,原来就是我们要找的人。”电视台的主持人说。她心里怨恨儿子的不懂事,但事已至此,知道已经躲不过去,只好不置可否地笑笑。
“你的初恋情人现在身家数千万,他千方百计地寻找你,希望能再次见到你。”主持人说。“我已不是十几年前的小芙了,我已经有了家庭,过去的事就让它过去吧。”她淡淡地回应。“如果你不愿意和他再续前缘,他也愿意为你提供物质上的帮助。”说完,主持人掏出一张10万元的支票:“他委托我转交给你。”
“谢谢他的好意,但我现在过得很幸福,不需要谁的帮助。假如我接受了他的钱,很容易伤了我丈夫的心,他辛辛苦苦地赚钱养家,虽然不多,但我们一家生活得很和谐、很快乐,这是多少钱都买不来的。”她果断拒绝。“难道你一点儿也不怀念那段纯真的恋情吗?难道他在你心里真的没留下一丝痕迹吗?”
沉默了良久,她终于微笑着说:“他现在很出色,我祝愿他早日找到新的伴侣。我曾经爱过他,爱他的勤奋执著,爱他的志向远大,如今看来,我没有看错人。由于种种原因,我们错过了,心中难免会有遗憾,但毕竟已经过去了。如果非要问我现在的态度和心情,我只有一句话:我只为曾经爱过他而骄傲。”
她请求主持人尊重她的个人意愿,删除刚刚拍摄下来的画面。主持人答应了,示意摄像师回去处理好。摄像师说,明白了。
送完客人,她又重新翻看招聘信息。她不知道,此时主持人那边正发生着什么—主持人把支票还给“摄像师”:“很遗憾,让你失望了。”原来,他装扮成了摄像师。
他摘下帽子和口罩,说:“不,我反而释然了。她对我的拒绝,说明了她是一个不贪慕金钱、有责任感、珍惜感情的人,我很高兴我没爱错人。”
“那你现在对她还……”
“我只为曾经爱过她而骄傲。”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0-7 17:03:37
爱情是一种面对面的相遇时间:2014-09-28 作者:未详 点击:78次 她努力读书,争取一等奖学金,参加现代舞比赛,谁都知道她是外语系有名的才女加美女,是标准的优生模样。可是没人知道她所做的一切都有最单纯的动机,那就是引起他的注意。他是她的学长,翩翩少年:说地道流利的英文,弹得一手好吉他,会踢贝氏弧线。他样样优秀不算什么,而是做什么都漫不经心的神情彻底迷倒了她。
他身边总有或艳丽或清纯的女孩为伴,以她的矜持,无法勇敢地向他表白。她只有努力地靠近他,希望以耀眼的光芒渐渐吸引到他的注意。她的努力坚定而又孤独。
在颁奖典礼上,她终于和他并肩站立。可是他手里拿到的除了获奖证书,还有一份表格。那是普林斯顿大学的录取通知。她鼓掌,眼泪停在眼角。
她更加忙碌地参加各种考试。一年后,她终于踏上了赴美的征途,去做他的校友。可是迎接她的留学生中,并没有他。他们说他已经提前完成学业,回国创办新公司。
她忍受孤独刻苦读书,同时学习经济管理,她希望有一天与他相逢,能随时与他的水准匹配。
在回国留学生的欢迎会上,她得到他的消息:他赚了钱,把公司甩给伙伴,每年大部分时间旅行,拍照、写稿、拍摄DV,还原最初艺术家的梦想。她不禁深深地吸了一口气,他前行的速度那么快,永远超出她的想象。
她拿到了他的地址,按捺焦虑的心情,订好飞往丽江的机票。无论如何,她不能再与他错过,因为距他们的相识已过去了7年。
当她拉着行李箱,来到旅行团居住的地方时,已是黄昏。她看到他正在水边写生,依然俊美的身姿,金光闪闪的水面,水鸟的尖叫,游人的慵懒,一切和谐而美好。
她的心怦怦跳着。很快,一个白衣女子进入视线。女子很年轻,带着沉溺爱情的自信和娇憨。他飞奔过去,与她十指紧扣。一群游人围上去,献花、嬉笑、拍照,显然他们是新婚的夫妻。她混在人群中,来不及躲避,一脸茫然。他完全没有察觉,甚至朝她微笑了一下—他已经不认得她了。她庆幸,而后悲凉。
夜深了,她还在看他丢在沙滩上的DV。画面上,他拥着白衣女子说:那天她横冲直撞地走过来,一下就撞到了我的怀里,我们就这么认识了。
她收拾行李,删去手机里的那个号码。她没有再流泪,而是心存感激,至少,因为他,她才懂得了爱情:无需精心准备,无法刻意靠近,不是同一方向的追逐,爱情只能是一种面对面的相遇。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0-7 17:03:48
一切从爱情开始时间:2014-09-28 作者:未详 点击:79次 爱情也许从来都是销魂和惆怅同行,一半甜蜜,一半心酸。
我记得薄薄的素秋里,我仍然穿着单薄的白衣站在他家楼下。那年我16岁,迷恋着白,白里有一种青,让人心碎,也让人迷恋。
他总喜欢穿白衣,那仙风道骨让人沉醉。欲罢不能里,我看到一个少年的空灵和素然,于是,更加义无反顾地喜欢。
而喜欢白,就是从他开始的吧。
我只知道白有一种近乎不沾烟火的清凉,却不知道它这么不禁脏,这么容易变黄。
后来才知道,喜欢白色的人,天生是自恋的。
他们是临水照花的美少年,眼里哪容得下别的人别的物?
我仍然一意孤行地喜欢,近乎狂热,近乎不通情理和肆无忌惮。
我每日跟在人家后面,他在前面骑,我在后面骑,白衣闪过一个,又闪过一个。
我记得那个雨夜。
我跌倒,戴的眼镜碎了,扎破了我右侧的脸,是挨着眼角的地方。我摸到自己的脸上有粘粘的东西,腥而且热。
多年以后,我的右眼旁有一个小小的月牙,这是只有我知道的秘密,有关雨夜,有关暗恋,有关白衣。那年,我17岁。
此后经年,我少穿白衣,因为发现白那么容易脏容易泛黄。有一天我搬家,看到那些旧的白衣,真是旧了,就像一张老脸,再也不敢想象他年轻的样子。
秋日阳光下,把收音机调到99兆赫,正播齐秦的老歌《冬雨》。对于上世纪70年代出生的人来说,这首歌是很疼的记忆,那时的女主角还是王祖贤,那么倾城之色的天人,20年后我再看到她,老得不成样子了,穿着碎花的露背装,背上好多肉,我忽然掩面,替她难过起来。
她怎么可以穿碎花的裙子,那是小女孩的招数啊!
她的脸上,亦没有了当年的神韵,就那样笑着,有几丝尴尬,有几丝牵强。我摸了摸自己眼角边的小小疤痕,无端地难过起来。
一切从爱情开始,一切在平静中结束。
而我贪恋的少年颜色,已经在我的手里,老成一片旧青苔,无限地苍绿,绿得要滴出一滴眼泪来。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0-7 17:04:17
走在命运的左岸时间:2014-09-27 作者:未详 点击:190次 外边风卷雪花,刮得正紧。他坐的这辆车像一个哮喘病人,每走一段都要喘息半天。虽然他在心里不断地默念祈祷着,希望能够坚持到终点站,但车还是在一处荒凉的地方抛锚了。
他跳下车,狠狠地骂了自己一句:倒霉蛋。是的,他越来越发现自己是个倒霉蛋,因为生活中几乎所有的厄运他都赶得上。譬如,已经失业几个月的他,今天要参加一家公司的面试,本来机会很难得,不能错过,可是他偏偏乘上了这样一辆破车。
大多数乘客都徒步往下一个站点赶,他也一样。一个五十多岁的男人,走在他前面,并且还颇有兴致,一边走一边哼着歌。
“大哥,你不觉得我们很倒霉吗?”他凑上前去和男人搭讪。“不,很久没在这样的雪地里走路了,抛锚的车给了我一个机会。”男人依旧兴致盎然。就这样,他俩一路攀谈,他了解到男人的一些往事:碰到过许多赏识的人,也得到过不少陌生人的帮助和爱。谈到后来,他甚至有些嫉妒这个幸运的男人了。
终于走到了下一个小镇。临别,男人送他一张名片。他才知男人是作家,名片上印着:命运是一条河,左岸是幸运,右岸是厄运,我始终走在命运的左岸。
怀着对这位作家浓厚的兴趣,回去后,他上网搜索了男人的名字。果然名字后边是一大串作品,然而首先吸引他的是男人的简介:3岁丧父,10岁辍学,卖过冰棍,做过民工,遭遇过车祸……天哪,他几乎都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了,男人竟然是一个厄运连连的人。
他猛然有一种醍醐灌顶的感觉。这个世界上,有着这样一种人,在他们心灵的天幕上,痛苦和磨难已经被大风吹尽,而蒙受的恩泽和爱,像星星一样在记忆里熠熠生辉。他们乐观昂扬,从不抱怨。生活中,即便只得到一枝绿色,也怀着对整个春天的感恩。
那天,他在案头上郑重写下这样一句话:幸运决定于一个人的生活态度,只要不苛责生活,时常怀着感恩之心,谁都能让自己始终走在命运的左岸。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0-7 17:04:33
倾听心灵深处的鼓声时间:2014-09-27 作者:未详 点击:86次 有一天,著名作家村上春树突然决定踏上漫长的旅途,他这样解释自己的行为:“不知听到了从哪里传来的鼓声,这使我感到如果不离开去旅行的话,将无法忍受。”
他听到的鼓声正是来自于他内心的声音,是心灵最深处的呐喊!
让我们暂且歇息一下吧,把繁重的人生抛于脑后,坐在海边,倾听海浪拍打海岸的美妙乐声,把你的心托付给自由的海鸥,徜徉在无边的海面上……
这一刻请竖起你的耳朵倾听,倾听心灵深处的鼓声,倾听你心底的渴求。如果你曾经努力克制旅行的冲动,那么现在请尊重这种冲动吧!冲出生活,去做你梦寐以求的事!
没有必要为不曾有过一次像样的旅行而感到悲伤,也没有必要责备所处的环境,你只需对过去绷紧神经的疲惫生活感到一点点惋惜即可。
有人认为旅行是那些与自己无关的有钱人的爱好,这种想法真让人感到悲哀。有一天,公司的一位同事对我说:“你好像有很多钱啊,总是到世界各地旅行,真是羡慕。”
人们看到去旅行的人,总会认为他们能去旅行是因为有很多钱,有很多时间。但事实并非如此,只是经常旅行的人把旅行的价值放在了第一位而已。
很多人想去旅行,但是现实中却要忙于生计,得买房子、买车子……他们总是想,等满足了这些欲望,有时间再去旅行。
可以肯定地说,所有欲望都满足的那一天永远都不会到来。如果你只是苦苦等待那一天,那么你的一生都将不会有一次像样的旅行。
把旅行放在第一位的人,即使遇到想买的东西或者其他需要花钱的事情,也会为了旅行而节俭。除此之外,他们为了旅行也会集中精力做事,积极开展工作。他们既不会利用休假来处理未完成的工作,也从来不会耽搁事情,所以他们生活得很从容。说羡慕我的那位同事,是一位手提价值不菲的名牌皮包,穿着华贵的女人。我们的区别在于:她每月存下一笔钱,一年后用来买了名牌皮包,而我把一年存下的钱用在旅行上。很难说哪一种投资更有价值,但是我并不羡慕她的生活,而她却说羡慕我的人生。
如果上帝给我一个机会许愿,我想让所有人都知道旅行不只是有钱人的专利。无论是旅行四五天还是一个月,并不是只有旅行的那段时间才会感到幸福。就像春游的前一天会比春游当天还幸福那样,出发前会感到无比兴奋和激动,旅行时会感到快乐幸福,而归来后则会留下珍贵的回忆。
现在,你对梦想的生活还只停留在想象阶段吗?千万别把想象束之高阁,赶快付诸行动吧——
I am a Traveler 10条诫命:
1。经常踏上异国土地
2。多欣赏美丽的事物
3。通过欣赏各个国家的帅哥美女大饱眼福
4。多多接触新的饮食
5。多和外国人对话
6。向所有人表示我的友好
7。和家人一起旅行
8。和很多人一起沉浸在爱的海洋里
9。尝试所有想尝试的事情
10。享受这个世界给予我的一切
填充旅行银行账户的方法:
1。在护照上被扣上图章的时候,进账
2。结识了新朋友的时候,进账
3。向陌生人表示友好的时候,进账
4。能好好品尝陌生食物的时候,进账
5。在旅途中被感动的时候,进账
6。勇敢地尝试冒险的时候,进账
7。留下了美好回忆的时候,进账;反之,出账
8。给他人带来损害的时候,出账
9。对异国文化带有偏见的时候,出账
10。做出受人指责的事情的时候,出账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0-7 17:04:48
生命何必以心跳来衡量时间:2014-09-27 作者:未详 点击:201次 我是一名普通外科医生,几乎同每一种癌症都打过交道。我亲眼见过一些病人死于小小的肿瘤,一些活着的病人长着大大的肿瘤。我也见过病人和他们的亲友脸上那种震惊的表情,但我不得不告诉他们:“对,是恶性的。”
虽然外科医生在治疗癌症患者时,必须保持职业镇静,但当别的医生告知你,你或你至爱的人得了癌症时,癌症就离你不再遥远,成了你自己必须面对的强大敌人。
这种可怕的通知我已领收到过两次。第一次差不多是在10年前,我的第一位妻子玛莉怀孕8个月时患了白血病;第二次是在三年多前,那是我刚刚做了心脏手术4个月后,一次偶尔的X光检查时,发现我左肺部有一块淡淡的阴影。
是一个早上,玛莉首先发现她的一只手臂上长了些看似紫癜的斑(针尖大小的出血点),我便带她去做血液检查。后来我们办公室的电话铃响了,是肯·巴特勒医生打来的,他是我在多伦多圣迈克尔医院的同事,该院的血液病专家。
他说:“约翰,我得告诉你一个让人震惊的消息,玛莉的血小板的数量只有两万个,而且在她的血涂片上,我根本看不到血小板。我得马上给她做骨髓检查。”我顿时惊呆了,他的话重重地给了我当头一棒。
下午,我来到玛莉的房间,她直截了当地问我:“约翰,不会是白血病吧?”我吞吞吐吐地答道:“听着,宝贝儿,别往最坏处想,紫癜的起因有上百种。你的血小板这么少,万一出血,我们担心你会有危险,而你还有三个星期就到预产期了,所以肯希望你马上住院检查。我保证等孩子出生以后,你就会好的。”
第二天早上,我在家里接到肯的电话,我听得出,他控制着说话的语气:“约翰,今天早上你能来吗?我想跟你谈谈。”
一位好医生是不会在电话里通报坏消息的。我本能地感到肯一定有什么不幸的消息要告诉我。放下电话,我只觉得透不过气来,默念:“哦,上帝,不!不要这样!”
我见到肯。他说:“玛莉患的是急性骨髓白血病。”
我不禁潸然泪下,等我平静下来,我问:“有没有好的可能?”“除非她的病情能减轻,不然她大概只有6—8周的时间了。”
他的预计竟毫无差错。我们的孩子,是个男孩,活了下来—白血病并没有通过胎盘侵入他的体内。
先是得知玛莉患了绝症,然后又知道自己得了癌症。这经历使我清楚,得知癌症的消息对家人的打击比对患者本人更大。但作为患者,我又深知诊断为癌症比诊断为任何疾病都更可怕。即使是当我得知自己需要做一次心脏手术时,我也没感到可怕,反而颇感轻松,心想手术后就可以痊愈,恢复健康了。
但我完全没料到自己患有癌症!
那是手术后不久,我准备休假一周去打鸭子,可觉得右胸口伤口附近疼痛,就在启程前几天做了一次X光检查,然后就把这事给忘了。我回来后的第二天早上,我的心外科医生贝克打来电话。
在贝克的办公室,他把我的胸片放在观片箱上,我便经历了一生中最为惨痛的一幕—亲眼看到自己左肺的癌瘤。
我不相信自己的眼睛,觉得心口发闷,得出去透透气。我踉踉跄跄奔下楼,穿过大街,来到圣迈克尔大教堂。我跪在长凳上,却连祈祷的力气都没有了,只觉得自怜、绝望。圣迈克尔大教堂的钟声响起来了,我想起了约翰·多恩的诗句:“……不要打听丧钟为谁而鸣,丧钟为你而鸣。”
人们从初次听到自己身患癌症时的战栗中恢复过来以后,紧接着会想“我得的癌症究竟有多糟”、“我还能活多久”,大多数人都能咬牙接受这残酷的现实。我经常惊叹于我的病人在得知实情后表现出来的勇气,常问自己:“如果我得了癌症,我能这么勇敢吗?”的确,人一旦重振精神,就不再为自己难过,而真正开始了同癌症的斗争。
这时,我们医生就会听到病人说:“医生,你怎么治我的病都行,我不会泄气的。”
海明威曾写道:“勇气就是面对痛苦泰然自若。”我更欣赏18世纪意大利作家维多利奥·阿尔费里的话:“对勇气的考验往往不是去死,而是求生。”面对疾病,与它同在—这就是勇气。
“希望”是我们治疗癌症最有效的“药物”,没有一种癌症(无论在任何阶段)是不可治疗的。把希望注入病人内心,我们就能帮助他以积极的态度同疾病作斗争。这也许有些不合逻辑,无根无据,但许多医生都相信,要使癌症治疗有效,这必须是治疗的一部分。
我曾先后与两位美丽贤淑的妻子共度欢乐时光,我也体验过为人父母的幸福和孩子的爱。我的工作总是忙碌而充实,富有挑战。我酷爱音乐与书籍,喜欢芭蕾和戏剧。我常沉醉于健身运动、网球、高尔夫球、冰上溜石、打猎和垂钓。我的餐桌上有美酒和佳肴,我的家里洋溢着温馨与幸福。
但自从我知道我的生命已不长久,我的生活态度改变了。“这是你所剩生命的第一天。”这话对我有实实在在的意义。我倍加珍惜每个阳光灿烂的日子、每朵鲜花和每声鸟鸣。我们何曾体味过此种乐趣:呼吸畅快、吞咽自如、行走轻便、睡眠香甜?
患病之后,我着手处理一些从前搁置下来的事。我读了原本打算退休后再读的书,还自己写了本书,名为《外科术》。我与妻子马德琳共度了更多的假日。我们常去打网球,尽情地玩冰上溜石游戏,还带儿子们去钓鱼。每每回首患癌症后的这几年时光,我觉得仿佛在许多方面我又过了一生。上次在巴哈马度假时,我沿海滩散步,海浪轻抚着我的双脚,蓦然间,我觉得自己融入了整个宇宙,尽管只是微不足道的一分子,渺小得如海滩上的一粒细沙。
尽管我不得已减少了工作量,但觉得自己与病人更容易沟通了。每次走进“重症监护室”,想到自己也曾是这里的病人,敬畏之情油然而生。经历过得知身患癌症的极度痛苦后,我依然能享受生活的欢乐。因此,安慰我的癌症病人便成了我的特别乐事。
一次,一位病人刚做过喉切除手术,我问他是否想喝冰镇啤酒,并给他端来一杯,我看见他眼中闪烁着光辉,此时此刻,我感到一股暖流涌遍全身。
假如我们意识到人的生命只是宇宙中一个微小的瞬间,那么,用年月来计算的生命就不会像我们想象的那般重要。何必以心跳来衡量生命呢?如果生命如此依赖心脏跳动这一极不可靠的人体机能,那么生命就实在太脆弱了。我们唯一可以绝对依赖的只有死亡。
我相信,死亡是人生中最重要的部分。
我相信,人的生命与漫长的永恒相比只是短暂的一瞬。我相信,我的生命虽短,但经历丰富,我拥有欢乐、爱与成就。我相信,我死后将永远活在我至爱的人们—我的母亲、兄弟、妻子、儿女和朋友心中。我相信,我会在他们的陪伴下离去,并希望,获得上帝那崇高的恩赐—带着尊严,安详地告别人世。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0-7 17:05:06
你的一生该为这个世界带来光芒时间:2014-09-27 作者:未详 点击:167次 编辑意见:深深影响韩国四千万人的精神导师,再度启示出富足的心灵蕴含在清贫简朴中,人应当简单朴素地生活,品味生命本有的纯粹与美丽。禅师善于从寻常事物中发现质朴的幸福与生活的趣味,充满诗意的智慧文字,悲天悯人的出世情怀,读来令人动容。
丰足的早晨
山里总有一种宁静且神圣的氛围。尤其是早晨的山岭更显美丽与鲜活,吸入的空气里有着森林的香气,以及夜里露水的气味。
能够以如此愉悦的心情迎接清新的早晨,这一天的生活才算是充实的。这样的时刻若是被报纸或新闻等庸俗混杂的外界声音所沾染,无疑是一种亵渎。
端看是以什么样的态度迎接崭新的一天,就可以看出这个人的生命质量如何。若是以无谓之事展开新的一天,那么接下来一整天都可能是浑浑噩噩的;若是从美丽且良善的事情开始,那么这个人的生命就会相对的充满美丽和良善。
赞叹如此鲜活早晨的我,昨晚却因为右肩膀过于酸痛而未能合眼。我想,这是在经历生、老、病、死中“病苦”的过程吧。
医师告诉我,所有的生命体都有自愈的本能,而我身上受伤的部位也正在自己尝试愈合。既然透过X光片确认了病痛的原因,我心里原本忐忑不安的情绪总算是平复了。所有的病痛都是一样的,熬过苦痛之后只要不是绝症都会自然痊愈。
古人有云:病痛是良药。若自己不曾体验过,对身边人的病苦就容易视而不见。只有亲身经历过病痛,才能体会到他人的疼痛。
仔细想一想,其实我们每个人一生中都是注定要与疾病相伴左右的。一如灿烂的朝阳和美丽的夕阳,皆是为我们所有人而存在。
黑夜散去,黎明里逐渐透亮的天光,悄悄褪去大地宁静的衣衫。这样的时刻,在朝阳冉冉升起的晨曦里,作为大地游子的我们也该脱去层层旧壳,为迎接新的一天做准备。不论接下来这一天的生活是快乐抑或痛苦,我们都该虚心领受。
今早,我的餐桌上装点了一大束野花。这样的早晨可和秋天丰沛的草原一样的丰盛富足。
你又是如何迎接这样的早晨?如若总是日复一日稀里糊涂地过日子而对此漠不关心,那对于新的一天可就太失礼了。
不论是谁,你的一生该为这个世界带来光芒。
而每一天,就是这道光芒照耀下的崭新一天。
院里的野花
今天早上我到后院摘了一把野蒿花,插在从乡下带回来的一个水瓮里面,看起来还不错。不对,应该是越看越觉得美丽。
野蒿花是生在山脚下或田埂间的寻常小花,因为太常见,鲜少有人认为它有多迷人。以往我也从不曾留心注意过野蒿花,偶尔不经意间看到了,才发现原来它也是十分惹人爱的花朵。远望还以为花瓣是白色的,但近看就会发现其中还透着似有若无的紫色。而且,没有其他的瓮更适合插上这束野蒿花,这是不是就叫做情投意合呢?
因为随处可见,所以从来不曾留意野蒿花的美丽,但若是遇上了相衬的容器,花儿也就开始肆意展现美丽的内在。
观赏野花,一定要在自然生长的环境中才看得出花儿的美。只有绽放于草丛中的花朵,才能全然呈现出它所独有的美丽风姿。
我曾在凉亭边的荒地上种了十多棵杉松、白桦树、鱼鳞松、桃树、牡丹和合花楸。这样一到秋天,树上就会结出累累的红色果实,那可是天下第一等美味,不过到了冬天,泡一杯用合花楸煎制的茶更合意。回想当时,树还只是一株幼嫩的小树,我总是把喝完的茶渣送给它们做肥料,一面轻声地说希望我们相处愉快,一面轻轻地给予安抚。
有时,我不禁肃然起敬:原来植物也懂得感恩图报啊。作为人类的我们,真应该向树木和花儿学习。
这个夏天,身边有什么样的花草树木在对你呢喃呢?
好书好人生
住在深山里,身边最亲近的事物,不外乎就是几本书了。正是因为有这些书如好友般常伴身边,我的独居生活才不至于无聊寂寞。好书能为我带来生命的喜悦与活力,还能让内在的自我充实满足。
但若是读到言之无物的书,我会觉得是和一堆俗物在胡闹,所以不等看完就会将之搁置一旁。把宝贵的时间和力气消耗在无用的事物上,是对自己失礼。
从今年开始,我要更审慎地从琳琅满目的书籍中挑选好书来阅读。换言之,就好像如果要与人交往,我希望可以和坦率诚实的人为友。
往往一本书便足以影响人的一生。
前人懂得从古代典籍中学习有用的知识,以匡正、提升自己的才能。可是,现代人却都拘泥于浅薄的知识或资讯网,阅读典籍的素养造诣反而十分欠缺。
缺少坚定的人生观或是伦理观的人,容易被眼前微不足道的利害关系频频牵绊。
一本好书,无异于人类精神文化的遗产,不仅使人眼界开阔,亦能维持人生之路的平衡。
让毫无助益的电视节目或是新闻报道充斥大脑,就如同把没有营养的食物硬塞进身体里面一般,只会损害精神的健康。
世界上的书籍多如砂石,必须从这些石头中找出被压在最底层的宝石。只有那样的宝石,才能够加深自己的内涵。
保持距离
久居深山里,偶尔会想念大海。那感觉就像干渴之人期盼一碗热汤一样。
从凉亭大约开一个小时的车就可以望见茫茫大海。没有任何障碍物遮蔽视线,触目所及皆是一望无际的辽阔汪洋,只让人感到无比畅快!尤其是冬天里的大海,更令人感受到直达血脉的深深寒意。
想要饱览海天一色的壮阔奇景,就必须选在晴空万里的时候去。天色阴暗的话,连大海也会变得黯淡无光。而且,看海其实不该平视,而是应该爬上山坡俯瞰,这样才能看出海洋波澜壮丽的景色。
回去的路上可以在望祥立交桥转上行线。因为想离大海更近一点,我特地去了望祥海水浴场,结果大失所望。冬季里的海水浴场冷冷清清,遍地都是废弃的设施,简直是对蔚蓝大海的玷污。非本质的事物就这样毁损了大海美的本质,那天我一直为此介怀。
人与人的关系也是如此。彼此间距离太近、太常见面,很容易因为外在非本质的因素干扰而看不到对方的本然内在。如若常常相聚,再密切的友谊也会变得平淡。只有掺合了思念和期冀的情感,才能为友谊保鲜。隔三岔五地通电话或聚会,思念和期冀便无法酝酿。
经常见面的话,这样的相见就少了一份真诚,更像是在菜市场中碰面。美好的相见应该能给人以芬芳缭绕的感觉,而且即便相见之后又分隔两地,也依然能共同感受到见面后的悠长余韵。
若想实现这样的愿望,就不可以把时间浪费在毫无价值的事情上。应该倾尽努力、勤勤勉勉,一如在田里播种浇灌般,用心灌溉自己的生命。唯有如此,彼此相见之时才能散发出清新的芬芳气息。
上行线有个玉溪休息站,以前就在马路对面,现在则需要再往前走一段。休息站盖了新的建筑,楼上还有供游人观看日出的地方。
这里比东海休息站更靠近大海。遗憾的是左手边的视线被一个混凝土工厂遮蔽了。大海离得很近,可以清楚地听见浪涛拍岸声,但视野狭窄。东海休息站那儿的视野就比较宽阔,也没什么东西遮挡视线。
人与人之间也是这样,多少要隔着一段距离才看得清彼此。离得太近,就会被主观情绪及其他因素所干扰,以致很难真正了解对方的人品。
不管是人、事物抑或风景,都需要与之保持一定距离。不要太近也不可太远,在适当的距离上凝望对方,能感受到隐约的喜悦之情。
编辑/涓生
素心笺
我连遭不幸,心乱意伤,怎么这么倒霉?
—“不幸”是所没人报考的大学,但它年年招生。能毕业的,都是强者。
有人说女性清纯才可爱,成熟才可靠。我很困惑,是保持可爱,还是追求可靠?
—两者并不矛盾吧?如果不可靠,可爱能多久?如果不可爱,可靠又如何?
我的心里住着一个男生,但每一次他大声喊我的名字时,我也只是淡漠地看他一眼,不敢迎上他的目光。在他面前我自卑得一句话都不敢跟他说。难道暗恋真的那么苦吗?
—我小时候会捡橘子树上落下来的小青橘子,用指甲划一道小口子,放鼻前一闻,香味沁鼻。如果把它剥开来,里面却很让人失望。暗恋也是一样,不成熟的时候即使有芳香,解剖开来还是苦闷的多,所谓的苦也不过是成熟过程中的青涩。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0-7 17:05:29
盲文日记本里的秘密时间:2014-09-27 作者:未详 点击:193次 12月的时候,一个姑娘找我翻译一本盲文日记,我从事特殊教育工作这么多年,还是第一次遇到这样的工作。
看了日记才知道,这个故事属于一个失明的老人,而我是一位特教教师。
他一生都没有成家,没有子女,在抗美援朝战争中落下的眼疾,使他在45岁那年彻底成为了盲人。他没有成为像海伦·凯勒那样伟大的人物,却也活得有滋有味,最幸运的是,他接受了盲文教育,还是能以拥抱的姿态面对世界。
他虽然衣食无忧,但却觉得有点儿孤独。
她每天都去玄武湖边上的杉树林唱歌,做着歌星梦。她不太爱学习,上学的时候,喜欢和一帮玩乐器的同学混在一起,穿戴得很非主流。妈妈撕碎了她要去参加“超级女声”的火车票,没收了她所有的零用钱,叫她好好准备高考。
她负气离家出走,躲在南京的姑姑家,不愿意再回去。
他每天都去松树林听她唱歌,真心实意地夸她唱得好。
她有时候觉得他很烦,总是戴一副黑色墨镜,像黑社会老大。有时候又觉得他还挺让人欣慰,因为他是她的知音。
她知道他是个盲人的那天早上,特意给他唱了好几首老歌,其中有一首是关于抗美援朝的,他激动得落下眼泪。他摘下墨镜擦眼泪,她看到他干涸的眼窝,像风干的无花果。她心头觉得疼。在她身边,只有不让自己做家务却逼着她学习的父母,还有对自己不屑一顾的亲戚,没有人能够让她觉得心疼。
他们成为了朋友。
2005年,湖南卫视的第二届超女选拔赛开始,她要去杭州参加比赛,他给了她500元路费。她在50强的那一轮被刷了下来,那一刻,她觉得世界是灰的,自己也许不应该唱歌。
但他说,没关系,人生只要坚持不懈,就一定能够成功,更何况,你是我听过的唱歌唱得最好的姑娘。
她除了唱歌,还得想办法让自己生存下来。
她去肯德基打工,连续10个月都是最勤快的员工。第11个月,她得到了人生中第一份用工合同。她从姑姑家搬了出来。
她还是去玄武湖边唱歌,找他谈心。他好像永远都在,比爷爷更慈祥,比亲人更亲切。他是她唯一的听众,尤其是那些她自己创作的词曲。他歪着头听,有一次,听着听着,他一头倒了下去。
他中风了。她在医院照顾他。因为治疗及时,病情得到控制,但后遗症使他的右手总是不停发抖。她给他请了一个保姆,当然,钱是他自己出的,她还没有那个能力。
他经常和她说的话是,不要放弃你自己喜欢的东西。他在心里最想和她说的话是,我并不懂音乐,更不懂作曲填词,我只是用我自己的方式,力所能及地鼓励你。
而现在这位姑娘已经是一个肯德基门店的经理,老人留给了她四万多元遗产。在他们动人的友谊面前,这点钱显得微不足道,却是一位老朋友对她最后的帮助。她说到“从此再也不会有人像他这样倾听我鼓励我”的时候,两行眼泪夺眶而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