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2-23 09:41:46

等得越久越有耐心时间:2014-07-25 作者:未详 点击:171次   美国芝加哥大学布兹商学院的研究者发现,等待让人更有耐心,这或许可以帮人们做出更好的财务决策。
  
  研究者将来自中美两国的参与者分为两组,告知第一组可选择等3天赚50美元或等23天赚55美元;第二组可选择等30天赚50美元或等50天赚55美元。结果显示,31%的第一组人愿意等更长时间获得更多奖励,第二组中这一比例升至56%。

  这说明等待的过程增强了耐心。

  科学家解释,预计能得到的东西越多,人就越有耐心。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2-23 09:42:01

分手的理由,原来不只一个时间:2014-07-25 作者:未详 点击:144次   小马甲:突然之间觉得他是个很没自信的家伙。
  
  阿梅:觉得我们没有结果,不想再浪费时间。
  
  梦小错:忽然发现原来他没那么爱我。
  
  洛阳伽蓝子:发现他劈腿很久了,却还心存幻想,有天他找我聊天,突然感觉很恶心,似乎是一瞬间想通了,就放弃了。
  
  冷笑的兔子:突然觉得我们没有未来。
  
  0307:发现我在他心里什么都不是,只是他呼之即来挥之即去的玩偶,受够了。
  
  4407166:逐渐觉得他就是个自私到底根本不管我死活的陌生人。
  
  episode:发觉他不能让我安心,太容易抱怨。
  
  木木:逐渐发现自己做得再多,也不过是自己一个人的事情。
  
  降声音调:他总是不经意做出我无法容忍的动作或习惯。
  
  小王二:他说我给他的天堂,其实是一片荒凉。
  
  Anna:在被他否定,否定我全部的时候。
  
  pear1:因为家里的反对,两个人都非常抑郁,与其痛苦一辈子,还不如分开。
  
  比目鱼:因为发现他的伤害瞬间变得无足轻重,发现曾经的我们越走越远,发现他并不是我想象的那么完美,发现其实他没有我想象中那么爱我。
  
  角落:因为太爱她,达不到她想要的。
  
  哆啦没A梦:因为知道他不爱我。一切变得没有意义。
  
  七夕:发现他根本不适合我。我的痛,他不懂;我的思维,他根本无法解读,或者是根本不愿意解读。
  
  飘啊飘:始终都是我爱他多一点。分手两年半,忘不了,还是被他牵动悲喜。突然认识的一个男人却瞬间让我对他的感情降下温来。自嘲,原来我的爱也不过如此。觉得爱情不过是过眼云烟。
  
  泡水的包包:当他说没有感觉了的时候,一切的努力付出化为乌有。
  
  弯儿:他说他需要自己的空间,我就开始想要放弃了。
  
  末末:我发烧到38。5度的时候,在我最需要他的时候,他却不在我身边。有人说:“如果一个男人真的喜欢你,在乎你,他会动用一切力量找到你,手机,E—mail,MSN……这已经不是石器时代了,真正喜欢你,即便经历海啸、洪水,即使你消失在人海,大海捞针他依然会找到你。”
  
  策儿:异地恋,受不了这种煎熬,受不了我需要时他不在身边,于是就分了。
  
  跑:事隔很久,给他发短信,他回:你是?
  
  远爱:突然觉得我不是真的爱他,原来一直是爱情的错觉。
  
  寓言十九:转身发现喜欢他已是记忆中的事了。
  
  Wendy:一瞬间发现,我们之间没有信任,完全没有。
  
  Clover:不断地失望,互相之间的不坦诚,终于决定分了。
  
  Ley:我九死一生,他水波不兴。我的世界暴风骤雨,他的世界风和日丽。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2-23 09:42:14

打开优雅的世界时间:2014-07-25 作者:未详 点击:244次   在一家出售二手服装的店里,我和14岁的儿子约翰同时盯上了那件大衣。它就挂在衣架上,夹在劣质的军用风衣和各式各样寒酸的羊毛大衣当中,就像荆棘丛中的一朵玫瑰。
  
  其他的大衣都显得无精打采,唯独这件衣服趾高气扬。厚厚的黑色羊绒柔软而蓬松。这件双排扣暗钮长大衣显然还没上过身,看样子,就像用樟脑球在扁平旅行箱里保存了多年。其做工精细,价钱也让人难以置信,只卖28美元。我们彼此看着对方,一言不发,可约翰的眼里却闪着欣喜的光芒。黑色的羊绒轻便大衣那时在小伙子们中很流行,买一件新的要花好几百美元,而这一件质地更好一些,还带有一种逝去年代的古典美。
  
  约翰将胳膊伸进了袖管里,系上了扣子。他在镜子面前转过来掉过去地打量着自己,脸上的严肃表情不一会儿就变成了微笑。衣服合身极了。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2-23 09:42:27

 第二天约翰就穿着它去上学了。放学回来他笑逐颜开。我问他:“那些孩子觉得你的大衣怎么样?”“他们非常喜欢。”他一边说,一边把衣服仔细地叠起来,并用手把它展平。于是,我就开始叫他“了不起的盖茨比”。
  
  在接下来的几周内,约翰慢慢地变了。他变得听话而不再故意跟人作对,遇事能心平气和地商讨而不再强词夺理。变得更明事理、更有礼貌,也更体贴人了。他也乐于讨人欢喜。每天晚上都要说:“妈妈,晚饭好极了。”他会很慷慨地把自己的磁带借给弟弟,并告诉他如何有良好的行为举止。他会毫无怨言地把烧炉子用的劈柴抱进来。有一天当我建议他在晚饭前开始做作业时,一贯拖拉的他居然说:“您是对的,我想我会做的。”
  
  当我对他的一个老师提起这件事。并说我不知道这是为什么时,她笑着说:“一定是因为他的大衣!”另一个老师告诉他,她要给他一个好成绩,不仅仅因为他理应获得,还因为她喜欢他的大衣。在图书馆里我们遇见了一位朋友。他已经很长时间没有看见我们的孩子了。看着约翰长高的个子,品评着他大农的样式,这位朋友不禁问道:“这是约翰吗?”同时向约翰伸出了手,完全是绅士间的行为。
  
  约翰和我都知道不应该以貌取人,可穿着优雅为世人看,在思想上、言语上、行动上实践优秀的标准,以达到内外的和谐统一,这又另当别论。
  
  有时看着约翰上学去,我就不禁怦然心动,想起自己上8年级时的感觉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2-23 09:42:37

 那时尝试不同的生活方式就如同试衣服一样简单。整个世界、整个未来在你面前展开,犹如一幅巨大的画卷,那里的每一扇门都敞开着。如果此刻我能回到那儿,我会在这些门间穿行,身上穿着鄢件奇妙的、带有魔力的大衣。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2-23 09:42:58

一点一滴的爱时间:2014-07-26 作者:未详 点击:100次   教师的工作是烦琐而细致的,需要我们关注孩子身边的小事,因为每一件小事串联起来就成了大事;每一个细节,串联起来就成了习惯,而习惯的养成,往往决定着孩子的人生,决定着教育的成败。
  
  就拿一个简单的道德细节“上下楼梯靠右行”来说吧,这是生活中最简单的细节,先上后下,走路靠右。
  
  刚开学时,我就训练孩子怎么排队,怎么下楼梯。自己在前面示范,下楼时扶着右边的墙面下,不能你推我挤。上楼时也走右边,扶着右边的栏杆,尊重别人的空间,留出左侧的通道给需要走动的人,或者有急事要办的人。
  
  这样一个小细节要成为习惯,也不是一两天就会的,需要长期的养成。老师要时时把自己的一颦一笑、一举一动当成“教材”,并不断强调,不断提醒孩子。当然,如果有了这种好习惯,以后不管是上楼下楼,坐车,行走,都按次序来,给周围创造出一个良好的环境。
  
  “少成若天性,习惯成自然。”道德文明的细节要从小培养,“做个讲文明,有责任心的孩子”是每个孩子应该能做到的,而说到孩子的责任心,则不能不让人唏嘘。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2-23 09:43:10

校园里总有这样的镜头:孩子迟到,家长小心地赔笑:“都怪我昨天睡得太晚,早上没及时唤孩子起床,害孩子迟到了,都是我不好”;孩子没及时交周末作业,家长又歉意地说:“孩子的作业纸丢了,都怪我没去他同学家借了去复印,真对不起”;操场上好几片废纸,问谁都不承认是自己扔的,老师便自己顺手捡起;讲台前的作业本乱糟糟,卫生角的扫把歪歪斜斜却无人问津,只待老师亲自动手……
  
  我们在埋怨孩子责任心缺失的同时,是不是该思考一下:孩子的责任心到底是谁弄丢了?也许是我们自己,也许是我们的家长,我们的“太负责任”造成了孩子的“不负责任”;我们的“心太软,把什么问题都自己扛”造成了孩子责任心的缺失。
  
  在日常生活的具体事情当中,我尝试着让孩子承担一定的责任,比如,要求孩子为自己的身体健康负责,不挑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要求孩子为自己的学习负责,认真完成作业,自己检查作业;要求孩子为自己的生活负责,在家里能洗自己小的衣物,洗碗筷,在学校里,做值日生尽职尽责,不耍滑;要求孩子为自己的言行负责,尤其是做错事后,要虚心接受批评教育,接受必要的处罚,敢于承担责任,不把责任推给别人。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2-23 09:43:20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承担责任,从对自己负责开始;培养责任心,从孩子的自身、从孩子身边的小事做起。
  
  把一个信念播种下去,收获的将是一个行动;把一个行动播种下去,收获的将是一个习惯;把一个习惯播种下去,收获的将是一种性格,一种性格关系到一个人的命运。
  
  而我也深信,只要具有了责任心的性格,孩子们一定会收获一个金色的人生。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2-23 09:44:30

但求生死遂人愿时间:2014-07-25 作者:未详 点击:64次   70岁的肯尼斯·普拉格医生是一位医学伦理学家。一天,他接到另一位医生史蒂芬·威廉姆斯打来的电话,后者56岁,曾在普拉格手下受训,现为一所医院的主治医师。但是,当普拉格医生弄明白这通来电的原委后,开始有些心神不宁。
  
  多数情况下,只有患者家属不愿放弃治疗时,才需要医学伦理学家的介入,但这次恰恰相反。威廉姆斯正在治疗一位36岁的病人,这位病人虽然眼下不省人事,依靠多种生命维持设备存活,但仍有望康复。可病人家属认为,终止治疗才是最佳选择。
  
  躺在ICU(重症监护室)病床上的男子名叫约瑟夫·布朗,身材高大,体格健壮。此时他意识尽失,他的父亲、妹妹和女友都认为应该撤走维持其生命的各种医疗设备。布朗需要截肢——事实上,必须多处截肢。他的工薪家庭成员单方面认为,他不会愿意这样活着。他们声称,作为一名砖瓦匠,布朗得靠双手工作,如果没了双手,他的生活将毫无价值。
  
  普拉格对这家人的决定很是不解。自1992年伦理委员会成立以来,普拉格每年要处理150~200起医学伦理业务。布朗的情况是他遇到的极罕见的复杂案例之一。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2-23 09:44:44

  “如果不能确定病人的意愿,挽救生命似乎更为合理。与其无缘无故地死,不如不明不白地活,前者比后者更不公平。”普拉格说。
  
  作为布朗的主治医师,威廉姆斯通常能处理大多数棘手病例。但是,由于此案异乎寻常,威廉姆斯需要听听其他人的意见,以确保做出正确判断。如今医学技术进步巨大,医生很难断定在哪个时间点上治疗是无效的。
  
  如果患者、家属和主治医生在治疗上发生分歧,医生就会咨询医学伦理学家,后者将尽力使三方达成一致,并提出最有利于患者的建议。
  
  白人男子布朗是单身,和家人住在一起。2005年11月,他的脚趾被感染。起初,他并不在意,觉得在家用些抗生素或药膏处理一下就可以了。但他脚趾周围的皮肤逐渐硬化、变红,最后不得不去医院。即便那时,布朗仍认为只需要做个外科手术,去掉脚趾里受感染的部分就没事儿了。不幸的是,情况并非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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