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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dqqjk

跟着郭沫若、茅盾游海南

 楼主| 发表于 5 小时前 | 查看全部
深化网络生态治理领域法治建设
【析理论道】

  作者:朴顺善(黑龙江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网络生态治理是网络强国建设的重要任务,事关国家发展和安全,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2025年11月2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加强网络生态治理进行第二十三次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学习时强调:“这些年的实践让我们深刻认识到,抓网络生态治理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人民至上、坚持守正创新、坚持法治护航、坚持系统观念。”实践中,我国逐步建立起以国家安全法、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为核心的基础性法律框架,制定了《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等行政法规,出台了《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网络音视频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关于加强网络直播规范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等部门规范,涵盖网络信息内容、算法推荐、深度合成等多领域的法律法规体系,为依法治网提供了坚实依据。在治理模式上,逐步从政府主导的单一监管,向政府、平台、行业组织、社会公众多元协同参与转变,平台主体责任被进一步压实,行业自律规范不断涌现。在此基础上,我国网络生态治理已具备较为完善的制度框架和初步协同的治理结构,推动网络生态总体向上向好。

  尽管成就显著,但面对信息技术加速迭代、网络内容爆炸性增长、人民群众网络服务需求不断提高的现实,当前我国网络生态治理领域法治建设仍面临一系列严峻挑战。在技术层面,人工智能生成内容、深度伪造、算法黑箱等技术应用,使虚假信息传播更具隐蔽性和欺骗性,内容治理的复杂性与成本剧增,传统的识别与处置手段面临失效风险。在主体层面,大型网络平台的“数字权力”持续膨胀,其集规则制定、行为监管、纠纷裁决于一身的内部治理体系,事实上形成了对部分公共治理职能的替代甚至侵蚀,而平台自身私有性与所承担公共责任之间的矛盾,导致其自我约束往往在商业利益面前失效,用户权益侵害、数据垄断、算法歧视等问题频发。在治理体系层面,“政府—平台”二元主导的治理模式存在一定局限性,政府面对平台的规模与技术优势,时常陷入监管滞后与能力不足的困境;而多元社会力量特别是广大用户群体,参与治理的渠道有限、能力不足,导致网络生态治理的民主性与回应性有待提升。同时,法律规则相对于技术发展的滞后性依然突出,跨境数据流动、元宇宙等新业态的治理规则存在空白,部门间协同、线上线下治理衔接仍存堵点。应对这些复杂挑战,需要坚持系统化、前瞻性综合施策,让网络生态治理始终沿着法治轨道健康发展。

  其一,处理好技术中立与法治护航的关系。技术本身并不天然指向善恶,但其一旦嵌入社会运行体系,就不可避免地对价值观念、行为方式和权利结构产生深远影响。如果简单以“技术中立”为由放任算法推荐、数据利用和平台规则自由发展,可能导致价值失序、责任虚化,进而有碍公平正义、侵蚀公共利益。实践中,网络谣言、算法歧视、未成年人保护缺位等问题的背后,往往并非技术“无能为力”,而是治理理念和制度供给有所不足。深化网络生态治理领域法治建设,要处理好技术中立与法治护航的关系,用法治为技术发展定规矩、划边界、明方向,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立法、执法、司法和守法全过程,通过制度设计引导技术向善、规范应用。一方面,通过完善法律规范,明确平台主体责任、算法治理义务和数据使用边界,防止技术滥用、资本无序扩张;另一方面,为技术创新预留合理空间,避免以简单行政化手段替代法治治理,影响数字经济健康发展。唯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用法治为技术发展立“方向盘”、装“安全阀”,才能推动网络空间既充满活力,又秩序井然,为中国式现代化营造良好数字环境。

  其二,处理好权利保障与边界界定的关系。法治是网络治理的基石,其核心在于精准平衡权利保障与行为规制,为数字时代的自由与秩序划定清晰框架。这要求法律体系必须对公民在数字空间的新型权益作出及时、有效的回应与确认,不仅要将人格权、财产权等传统权利全面延伸至网络环境,更需重点强化对个人信息权、数据产权、数字身份权等新兴权益的立法保护与司法救济,探索赋予用户实质性的“算法拒绝权”“数据可携权”等,扭转其在平台面前的弱势地位。与此同时,立法应清晰、无歧义地划定网络行为的禁区与红线,通过完善法律法规明确禁止危害国家安全、传播暴力恐怖信息、实施网络诈骗、侵犯知识产权、进行网络暴力等行为,为所有参与者提供稳定、明确的行为预期。面对算法推荐、深度合成、大数据分析等技术带来的“信息茧房”、算法歧视、大数据杀熟等新型权利侵害,治理应当向前端延伸,推动建立覆盖技术研发、部署、应用全周期的伦理审查与法律合规机制,将公平、透明、可解释、可问责等原则转化为技术设计的刚性约束。唯有在坚实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的同时,依法设定不可逾越的行为边界,才能构建既充满活力又井然有序的网络社会,实现个人发展、社会进步与国家安全的有机统一。

  其三,处理好规制实施与程序正义的关系。网络治理规则的执行效能与过程正当性,是连接立法目标与治理效果的关键桥梁。面对海量、动态的网络信息,监管模式应向智能化和精准化转型。为此,可以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提升网络监管能力,构建实时感知、智能分析、动态预警的风险防控体系,实现从被动响应、粗放式巡查向主动预防和精准化打击的转变。推广“监管沙盒”、触发式监管等创新工具,在守护安全底线的同时为新技术和新业态留足发展空间。在此过程中,无论是公共部门的执法司法,还是网络平台内部管理,都必须严格恪守程序正义的法律原则,即任何处置措施都需于法有据、程序透明,保障被处置对象的知情权、陈述申辩权和获得救济的权利,尤其是平台封号、限流等具有重大影响的数字权力行使,必须建立公开、公正、可复核的内部程序,推动实现从“技术法治化”向“法治技术化”的演进。具体讲,既要用法律来引导和规范技术应用,更要善于将法律规则与道德要求转译为机器可读、可执行的标准、协议与代码,将其深度嵌入算法模型、平台架构与业务流程之中,使合规性成为技术系统的内生属性,从而实现全天候、自动化的合规保障,大幅提升治理的渗透性与有效性。

  《光明日报》(2026年02月06日 1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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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法治的概念体系
【构建中国哲学社会科学自主知识体系】

  作者:周尚君(重庆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西南政法大学副校长、教授)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纵观世界文明史,人类先后经历了农业革命、工业革命、信息革命。每一次产业技术革命,都给人类生产生活带来巨大而深刻的影响。现在,以互联网为代表的信息技术日新月异,引领了社会生产新变革,创造了人类生活新空间,拓展了国家治理新领域,极大提高了人类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能力。”当代法治理论体系是在工业革命背景下,历经数世纪思想沉淀而形成的具有明确价值目标、复杂规范逻辑、完整程序方法的治理体系,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随着数字文明的到来,法治体系赖以生成发展的社会基础开始发生改变,出现了很多既有规则逻辑难以涵盖的数字社会风险和新型法治难题。数字化对当代法治体系的塑造,不是某个领域、某个方面的个别调整,而是从本体论、价值论、方法论到运行论的全面系统改造。因此,需要在数字化法治实践新现象、新场景、新形态基础上,构建起数字法治的概念体系,赋予当代法治理论新概念以新内涵。

  数字法治的本体论概念

  本体论是对特定研究对象的原理性问题的探究。法律的本体论关注的是构成法律之为法律的最基本要素。数字法治的本体论,主要探究数字法治所具有的独特研究对象及其本源性的构成要素。在此意义上,数字法治的本体论概念主要包括数字法律行为、数字法律关系与数字法律规范。

  一是数字法律行为。数字法律行为是行为主体借助数字系统尤其是自动化系统来完成意思形成、能够引起法律关系变化的行为。从数字法律行为的特征来看:其一,在行为主体层面,行为仍然可以溯源到自然人,但算法系统、智能代理在行为决策中发挥着关键作用。数字法律行为不再完全等同于人的行为,而是表现为经由技术系统重塑甚至替代的行为形态。例如,具身智能在算法驱动的“感知—决策—执行”闭环中运行,能够在现实环境中自主作出决策并付诸行动,其行为后果已难以简单归结于特定自然人的意思表示。其二,在行为过程层面,表现出高度的自动化特征。与传统法律行为中相对清晰的意思表示不同,数字法律行为往往嵌入复杂的技术流程之中,其行为过程可能通过预先设定的代码规则自动完成,意思表示与行为过程出现分离。其三,在规范结构层面,数字法律行为体现出法律规范与技术规范的深度交织。在数字环境中,行为的合法性与效力并非仅由事后适用的法律规范所评价,而在很大程度上被嵌入前置性的系统架构之中。代码不仅是程序指引,而且成为具有约束效应的规则体系。

  二是数字法律关系。数字法律关系是在数字技术深度重塑社会交往方式的背景下,由数字法律行为所引发的法律关系形态。数字法律关系仍可以从主体、客体和权利义务关系三个方面进行界定。其一,主体是数字法律关系的参加者。数字革命实现了对生物人的延展,突破了法律制度对人的既有定义。如何理解获得技术赋能的生物人以及高度仿真的人工智能,是法律主体理论面临的根本性挑战。其二,客体是数字法律关系之间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主要包括数据、信息、虚拟资产等数字客体。这类数字客体往往具有非竞争性、非排他性、可复制性的特征,高度复合了人格利益与经济利益,却难以完全纳入传统以物或行为为中心的客体分类体系之中。其三,权利义务关系。一方面,数字时代新增了被遗忘权、算法解释权、免受自动化决策权等新兴权利;另一方面,基于大型网络平台的信息过滤权力和技术能力,法律往往会为平台设定广泛的数字“守门人”义务。

  三是数字法律规范。法的内容即法律规范,法律规范的概念是法学中最基本的概念。数字法律规范是针对数字法律行为与数字法律关系而形成的规范形态。其一,数字法律规范具有鲜明的领域性特征。所谓“领域性”,是指数字法学以数字法律问题为研究导向,以数字领域运行规律为规范基础。它一方面打破了公法和私法的传统区分,另一方面跨越了宪法、刑法、民商法、行政法等传统部门法边界,通过扩张重释与理论创立实现法律规范的交叉融合。其二,数字法律规范具有依赖数字技术的特性。与传统法律规范主要依赖文本表达与事后适用不同,数字法律规范在制定、实施与执行层面均高度依赖数字技术作为支撑条件。以数据问题为例,数据与数字技术不可分离的特性,注定了数据权利的行使、数据利益的实现和保护、数据义务和责任的承担一定与数字技术高度融合。其三,数字法律规范具有开放的规则体系特点。传统法律规范由国家主导制定,规则体系的主导权相对集中。数字法律规范的开放性一方面基于技术的专业性,需要技术使用主体深度参与规范制定;另一方面基于技术的创新性,可能由技术规则、行业规范转化为国家法律。

  数字法治的价值论概念

  价值论是关于价值的性质、构成、标准和评价的理论。比如,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治理专业委员会发布的《新一代人工智能治理原则——发展负责任的人工智能》提出,人工智能发展应以增进人类共同福祉为目标;应符合人类的价值观和伦理道德,促进人机和谐,服务人类文明进步。数字法治的价值论概念主要包括数字正义、数字人权和数字安全。

  一是数字正义。正义是法律的核心价值。作为一种重要的价值观念和价值原则,正义以“得其应得”为原初内涵。这种应得正义原则的核心要素涵盖了程序正义的规范框架、权利本位的理念基础、市场机制的效率属性、契约伦理的价值共识以及形式正义的适用准则等。数字革命拓展了应得正义原则的内涵,渐进地形成了与数字社会规律相契合的数字正义原则。数字正义是指导和约束人类开发、设计、应用数字技术的价值原则,其本质是“社会正义”而非“机器正义”。尽管数字正义指向的内容十分广泛,但它首先是一个关乎人类自身的价值定位问题,其目标仍是根本性的社会正义。数字正义的核心问题不在于数字技术,而在于使用数字技术的人的意志及行为。如何穿透复杂的技术运行表象,约束人对技术规则的前置设定,是数字正义的核心关切。因此,数字正义的问题域指向数字技术开发、设计和应用中的不合理行为以及不公正的社会安排。

  二是数字人权。在概念层面,人权指的是每个人作为人本身平等享有的、与生俱来的、不可剥夺的权利。在原则层面,人权是衡量政治决策和社会状态的一种基本道德标准。数字人权作为人权的新形态,不仅是普遍性的道德权利,更是数字时代法律必须加以特别保护的基本权利。作为数字社会的重要价值原则,数字人权的提出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一方面,数字权力已然成为一种新的人权威胁力量。大型科技公司和网络平台往往在大数据与算法技术的客观性、中立性外衣之下,行使数字生活空间中的规则制定权、解纠权、仲裁权,对公民的自由平等和人格尊严造成极大侵权风险。另一方面,数字化拓展了人权的内涵,在催生了数字生存权、数字发展权、数字自主权等一系列新型人权的同时,也使一些传统的人权(如隐私权)获得了新内涵,拓宽了人权的外延。

  三是数字安全。在法律的各种价值中,安全是一种基础性价值。所谓数字安全,是指对数字技术应用所引发的系统性风险加以识别、防范与控制,以保障个人权利、社会秩序与国家利益处于一种相对安全的状态。与粮食、资源、金融、生物、核、海洋等具体领域的安全不同,数字安全的特殊性在于数字技术如今已成为大多数社会领域的现实基础。一旦触发安全风险,可能在极短时间内产生跨领域、跨层级的连锁效应。数字安全的内涵可从三个层面展开:一是数字技术层面的安全,主要表现为数字基础设施、网络系统、数据处理技术与算法模型自身的安全性与可靠性,防范技术故障或外部攻击。二是数字技术应用层面的安全,涵盖个人信息保护、算法歧视、自动化决策错误、平台垄断、人工智能操控等各种问题,主要源于技术掌控者对个体权利与公共利益持续侵蚀的风险。三是国家利益层面的安全,强调统筹人工智能防御与人工智能竞争,既要建构一个总体的人工智能安全防御体系,又要发展出更高效、更智能、更具国际竞争力的人工智能服务于国家安全。

  数字法治的方法论概念

  数字法治的方法论,是基于数字社会智能科学和技术条件产生的、以计算逻辑为标志的一种特有法律方法理论,主要包括法律文本解析、法律推理建模和法律论证模型。

  一是法律文本解析。法律文本解析是法律计算模型的前提。简单来说,它指的是从包括法律文本数据在内的某种法律数据中获得有意义的洞察,并用计算模型可以使用的形式来表示法律概念和规则。从方法论角度看,法律文本解析并非单纯的自然语言处理技术,而是一种具有明确价值预设的知识编译过程。法律文本本质上是一种高度规范化的语言体系,其意义并不完全内在于文本字面,而是嵌入特定制度背景、解释方法与适用场景之中。因此,将法律文本转化为代码形式,必然涉及对法律意义的选择与重述。在技术路径上,法律文本解析主要依靠类型系统来完成。类型系统定义了法律文档中可能出现的各种注解、概念和关系。类型系统如何划分法律概念、如何定义规则边界以及如何处理例外情形,直接决定了法律文本在计算模型中的呈现方式,也在事实上影响着模型所能生成的法律判断与推理路径。同时需要指出的是,智能机器通过类型系统对法律语言进行定义和使用,并不意味着它能够像人类一样理解法律语言,而只是对其进行逐层分析。

  二是法律推理建模。法律推理即通过理性的运用得出法律结论。人工智能首先从功能上对法律证成、法律检索、法律解释、法律适用等法律推理的要素和活动进行数理分析,将法律推理的研究成果模型化,以实现法律推理知识的机器表达或再现,从而为法律推理提供一种计算化方法。人工智能具有一些先进的推理技术和系统来求解复杂的问题,如消解原理、不确定性推理、非单调推理、产生式系统、专家系统和机器学习等。法律推理建模可分为制定法推理建模和基于案例的法律推理建模。制定法推理建模的核心是利用命题逻辑形式演绎地适用制定法规则,但难点是法律文本的复杂性,尤其是语义歧义和模糊性。此外,还需要解决法律规则对否定、缺省推理、反事实条件和开放结构术语的使用问题。基于案例的法律推理建模,是对以法律案例类比为核心的推理过程进行计算的模型。这些模型主要依靠三种知识表示技术方法:一是原型和变型,用于表示法律概念的内涵和外延;二是维度和法律因素,用于比较案例的相似性;三是基于范例的解释,用于将案例索引为具有开放结构的法律概念的正面或负面例子。案例建模的难点在于难以用数字模型表达社会生活的多样性和复杂性,相似的案例情节背后可能存在着截然不同的社会背景、人物关系。

  三是法律论证模型。一个论证模型由论证元素的表示和其语义规范组成。法律论证模型的论证语义包括可接受性标准、证明标准和论证型式,论证语义使其能够解决论证冲突的问题并支持推论。法律论证模型的目标是在一个论证案件事实的模型中结合适用的法律,确定论证的输赢。也就是说,详细描述和建模法官做出的判决以及法官在意见中提供的合理性证明,使得自由心证可视化。而关于案件事实的论证、使用的法律规则以及可能的程序性问题,每个级别的论证都配备了各种各样的论证型式、程序和证明标准。在任何给定阶段,模型都会根据论证中的其他命题和一组假设来评估命题是否可接受。在确定论证的状态时,模型可以应用诸如证据优势之类的法律证明标准的计算近似值。当然,法律论证模型也存在一定缺陷:一是它倾向于将事实、法律和价值的问题混杂在一起,忽视了三者间的相对独立性;二是它倾向于过度简化法律实践的现实,忽视了法律制度对道德系统、感情体验等的内在影响。因为人工智能始终不具备人类生活的经验和情感,判断事实或者评估证人证言的可信度可能超出了机器的能力。因此,当智能机器没有思维或只有类人的思维时,法律推理和论证模型在司法领域的应用都将是人机协同、以人为主形式的应用。

  数字法治的运行论概念

  法律的生命力来自它的运行和实践。法律的运行论,主要从法律运行的各环节出发,阐述关于法律的理论。数字法治的运行论概念,主要包括数字立法、数字执法和数字司法。

  一是数字立法。立法作为法律运行过程的首要环节,是为社会定方圆、立规矩的工作。数字立法,指的是为数字领域的新型社会关系创设相应法律规范的活动。数字立法不是在传统部门法基础上增添一些数字化的内容,而是具有新兴领域立法的属性。其一,数字时代立法的内容聚焦传统立法还未涉及的新兴领域,这些领域的立法内容具有开拓性和创新性。无论是我国的个人信息保护法、《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还是欧盟的《一般数据保护条例》《人工智能法》,都体现出这一鲜明特征。其二,数字立法需要在特定规范领域创设新的法律概念、法律原则和法律制度。例如,围绕数据处理活动所形成的“个人信息”“敏感个人信息”“算法解释权”“免受自动化决策”等概念;围绕生成式人工智能应用所形成的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制度。其三,数字立法往往深度融合了技术要求,特别是针对人工智能服务提供者、平台运营者提出具体的技术合规要求,如技术审计、数据安全措施、模型训练约束等。

  二是数字执法。数字执法是执法主体在法律与伦理的约束下,综合运用执法设备、数据要素与智能平台系统,高效、精准、规范实现法律目标的活动。数字执法在执法关系、执法场景、执法能力三方面不同于传统执法。其一,在执法关系方面,数字执法中技术平台的加入,重塑了原有的执法格局,使传统执法关系从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的二元关系转变为包含技术平台在内的三元关系。技术平台凭借技术和数据优势,嵌入执法活动的各个节点中,参与行政执法的过程。其二,在执法场景方面,数字执法通过技术辅助执法、自动化执法、非现场执法等执法形式,创造了流程简易、主体退场、快速裁量的数字执法场景。传统线性行政程序难以在结构化、无人化、瞬时性的数字场景中发挥作用,正当程序原则受到一定程度的冲击。其三,在执法能力方面,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不再局限于对执法现场情况作出快速、准确、规范裁量的“一线执法能力”,数据分析、事实甄别、电子取证、智能裁量系统运用等“数字综合能力”成为执法能力的重要内容。

  三是数字司法。数字司法是司法裁判过程中引入人工智能推理技术、机器学习技术等智能技术手段,探索以智能系统辅助甚至在特定领域部分“悬置”人类司法决策的新型法律适用方式。从功能目标上看,数字司法的短期目标是为司法部门缓解“案多人少”的矛盾,在类型化案件上减少繁杂的重复劳动;长期目标是通过法律与科技的深度融合,利用智能机器对人类大脑的模拟,寻找实现司法公正的人工智能路径。例如,利用数字技术有效化解传统司法正义实现的各种物理障碍,使物理空间上的“接近正义”迈向跨越物理—虚拟双重空间的“可视正义”。同时,数字司法也面临着一些问题和风险。从审判责任归属的理论视角看,这些问题和风险事实上都围绕着审判责任这一中心展开。无论是辅助型还是自主决策型的法律智能系统,都会直接或间接地产生审判责任的相关问题,如何在法律智能系统参与或主导司法裁判过程中合理分配审判责任,就成为数字司法不得不直面的问题。

  生产力是社会历史发展的决定性因素。当前,信息革命正加速推动世界变革,数字技术不仅改变了产业生产方式,更形塑出一个全新的数字文明形态。融入数字化,是社会发展的必然方向;构建数字法治,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维度。在构建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的时代背景下,科学厘清数字法治的概念体系,既是当代法治体系变革之需,也是社会历史发展转型之要,将为当下及未来理解、实践数字法治筑牢坚实基础。

  《光明日报》(2026年02月06日 1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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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度苗年
来源:光明网-《光明日报》2026-02-06 03:50
欢度苗年

  2月4日,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花垣县双龙镇岩锣村举办苗年文化活动。人们舞龙舞狮、打苗鼓、唱苗歌、打糍粑等,欢欢喜喜过苗年。苗年是湘西苗族人民隆重的传统节日之一,2008年被列入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图为人们在观看舞龙舞狮表演。

  龙恩泽摄/光明图片

  《光明日报》(2026年02月06日 1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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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数据显示 去年服务进出口总额同比增长7.4%
 光明日报北京2月5日电(记者张翼)商务部5日发布的数据显示,2025年,我国服务贸易稳步增长,服务进出口总额80823.1亿元,同比增长7.4%。其中,出口36267.9亿元,增长14.2%;进口44555.1亿元,增长2.5%;服务贸易逆差8287.2亿元,比上年减少3439.5亿元。

  商务部服贸司负责人介绍,2025年服务贸易的主要特点是:知识密集型服务贸易保持增长。2025年,知识密集型服务进出口30879.5亿元,增长6.6%。其中,其他商业服务、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进出口13332.9亿元、11038.1亿元,增速分别为5.5%、10.4%。知识密集型服务出口18321.2亿元,增长10.5%;知识密集型服务进口12558.3亿元,增长1.3%;顺差5762.9亿元,比上年扩大1581.7亿元。旅行服务出口高速增长。2025年,旅行服务增长较快,进出口达22067亿元,增长7.6%。其中,出口增长49.5%,进口增长1.4%。

  《光明日报》(2026年02月06日 1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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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原“钢轨医生”问诊忙
 【春运进行时】

  光明日报记者 王雯静 万玛加 光明日报通讯员 桂连鑫

  2月5日,青海格尔木的气温骤降至零下12摄氏度,天空被一片灰暗笼罩,呼呼的冷风夹杂着零星的雪花,吹在脸上像刀割过。

  “今天,我们探伤检查地点地处‘万丈盐桥’腹地的达布逊站,室外气温低,执机人员和防护人员一定注意做好保暖和现场互控。”8时25分,青藏铁路格尔木工务段探伤工区工长郭洪林安排好钢轨探伤作业后,便裹紧棉衣,走向室外。

  格尔木探伤检查工区承担着格尔木南站、格尔木站至达布逊站共计214公里的钢轨探伤检查工作,管辖线路大多地处盐湖和戈壁沙漠地带,钢轨受地质侵蚀和列车冲击影响,极易产生伤损,危及行车安全。

  “今天的‘天窗’起止时间是10点15分至12点15分。”10时14分,防护员的对讲机传来调度命令。郭洪林早已准备就绪,对探伤工机具及探伤仪器进行核对清点后,带领着4名探伤工抬着30余公斤重的钢轨探伤仪爬上了高高的盐碱路堑,开始了探伤检查。

  “嘟、嘟……”随着有节奏的电流波声响,探伤工们推着探伤仪一米一米地向前移动。“钢轨探伤工最注重脚力和眼力,不仅要能走路,更要时刻紧盯探伤仪的波形及钢轨设备动静态变化。”寒风中,郭洪林头戴棉帽、神情专注。

  “这里反复推一下,我再看看。”11时20分,听到钢轨探伤仪发出的刺耳波动声,郭洪林紧盯显示器数据,一边拿着检查锤反复敲击着轨面,一边拿着检查镜查照着钢轨底面等处所,直到确认无碍,才顶着寒风继续前行。

  “我们钢轨探伤工属于一年闲不住的工种,冬季防胀轨,夏季防‘三折’,只有做到勤检查、勤维修,安全畅通才能得到保障!”今年55岁的郭洪林,有着丰富的钢轨探伤经验,从检查指挥到钢轨伤损判定,再到复核,每天都要徒步4公里以上。

  12时15分,“天窗”作业结束,寒风一阵紧过一阵,大伙儿的眉毛、睫毛都挂上了冰霜。郭洪林和同事们做好工机具清点和数据报告后,转身走向下一个“战场”。

  《光明日报》(2026年02月06日 1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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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会开进返乡列车
  【春运进行时】

  2月5日,由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合肥客运段联合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办的列车招聘会在上海站开往阜阳站的K8362次列车上举行,为返乡游子架起就业对接的桥梁。图为旅客与招聘企业代表在K8362次列车上洽谈。

【春运进行时】招聘会开进返乡列车

  新华社记者 杜宇摄

  《光明日报》(2026年02月06日 1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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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发布通知 海南岛内居民消费进境商品“零关税”
 光明日报北京2月5日电(记者鲁元珍)为扎实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切实提升岛内居民获得感,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2月5日发布通知,明确海南自由贸易港岛内居民消费的进境商品“零关税”政策,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政策规定,对海南自由贸易港岛内居民在指定经营场所购买的进境商品,在免税额度和商品清单范围内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以及国内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其中,岛内居民包括持有海南省身份证、海南省居住证或海南省社保卡的中国公民,在海南省工作生活并持有居留证件的境外人员。免税额度为每人每年1万元人民币,不限购买次数。免税商品聚焦岛内居民日常生活所需,主要包括部分食品饮料、日化用品、家居百货、母婴用品等。

  据介绍,这项政策的出台有利于降低居民生活成本,满足群众多元化购物需求,让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成果更多惠及岛内居民。

  《光明日报》(2026年02月06日 1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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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运进行时】宁夏鲜蔬搭铁路冷链“出海”
  【春运进行时】

  光明日报记者 张文攀

  2月4日上午10时许,中国铁路兰州局银川铁路物流中心银川南货场,货运员正在做发车前的最后检查。

  “这批洋葱赶着春节发往东南亚国家,大家再仔细查查,确保箱内温度稳定在1℃。”中外运(宁夏)物流发展有限公司国际联运部总经理李悦提醒说。

  “收到!”货运员张亚碧手持装载清单走近,弯腰查看箱门锁闭情况,“确认无误,这趟车全程‘绿灯’,优先挂运、优先放行。”

  10时50分,随着集装箱装车质量最后检查完毕,一列满载203吨宁夏洋葱的铁路冷链列车缓缓驶出。这趟“鲜蔬专列”将通过银川至青岛港“一单制”铁海联运,奔赴马来西亚、泰国等东南亚国家。

  宁夏地处西北内陆,“不沿边、不靠海”曾长期制约农产品“出海”。洋葱、辣根等特色农产品因跨境运输距离长,对运输时效和全程温控要求极高,导致其难以实现稳定批量出口。

  为此,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统筹协调下,银川铁路物流中心联合中外运(宁夏)物流发展有限公司和中铁特货公司兰州分公司,设计“铁路+海运+冷链”的全链条方案,优化运输组织流程,共同打造“一箱到底、全程锁鲜”的一体化物流新模式。

  “以前靠公路运到港口,等换装、等船期,周期长不说,洋葱损耗也大。现在有了铁路冷链货物列车,运输时间稳定,综合物流成本降低了15%左右。更省心的是‘一单制’服务,我们只需办理一次托运手续,铁路与海运单证互认,彻底告别了多次委托、单据繁杂的麻烦!”看着列车远去,宁夏银冠食品有限公司总经理刘燕很是高兴,“宁夏的蔬菜可以顺利‘出海’了!”

  据悉,这趟列车搭载冷藏集装箱,配备外挂式发电机组,如同一个个移动的“恒温保鲜库”,通过冷链系统的锁鲜,洋葱经过15天左右运输到东南亚,新鲜度和在本地差不多。

  2026年以来,这趟穿梭于内陆与海港之间的冷链货物列车,已累计向东南亚国家发运宁夏蔬菜754吨。

  《光明日报》(2026年02月06日 1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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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共两党智库论坛为两岸关系注入正能量
作者:张华(中国社科院台湾研究所政治经济室主任)王贞威(厦门大学台湾研究院政治所所长)

  近日,国共两党智库论坛在北京举行,标志着两党在时隔10年后重启机制化交流,意义重大。论坛达成5个方面15条共同意见,成果丰硕。论坛的成功举行,是落实两党领导人贺复电精神的具体举措,体现了两党为两岸谋和平、为同胞谋福祉、为民族谋复兴的责任担当,顺应了两岸同胞要和平、要发展、要交流、要合作的共同心声,为两岸关系和台海形势注入了正能量。

  2016年台湾民进党当局上台以来,拒不承认“九二共识”,顽固推动“台独”分裂活动,致使两岸“两会”协商中断,官方沟通机制停摆。赖清德上台后,更是抛出所谓“17条策略”,煽动两岸经贸“脱钩断链”,错误地将大陆列为橙色旅游警示地区,肆意打压岛内推动两岸交流的人士,妄图全面切断两岸民间交流。两岸关系和台海形势愈加严峻复杂。尽管如此,两岸民间交流仍处于历史高位。2025年,两岸人员往来达544.95万人次,创2019年以来新高,显示两岸民众加强往来的强大意愿。

  台海形势严峻与两岸民间交流保持稳步增长的矛盾,要求两岸之间尽快搭建顺畅有效的沟通渠道。中国国民党作为岛内坚持“九二共识”、反对“台独”的最大政党,而且在2005年至2016年间与大陆搭建了良好的沟通交流机制,责无旁贷地成为岛内民众改善两岸关系的期待对象。2025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电贺郑丽文当选中国国民党主席,为未来国共两党和两岸关系发展指明了方向。郑丽文出任国民党主席后,将缔造两岸和平作为最重大使命。在强大的岛内民意推动和国共两党领导人的指引下,国共两党智库论坛迈出了重启机制化交流、为台海谋和平的重要一步。

  国共两党智库论坛以“两岸交流合作前瞻”为主题,聚焦两岸旅游交流合作、产业交流合作、环境与永续发展交流合作三项议题,达成推动恢复两岸人员往来正常化、加强两岸新兴产业领域合作、探索两岸医疗康养合作新路径、深化两岸环保领域交流合作、强化两岸防灾减灾合作等5个方面15条共同意见,成果十分丰硕,精准切中民众期盼,有力回应了两岸民众共同心声。

  以恢复两岸人员往来正常化为例。2016年以后,受民进党当局干扰破坏,2008年启动的大陆民众赴台旅游规模逐步缩减。受此影响,台湾地区每年损失保守估计超千亿元新台币,岛内旅游及周边业者深受其害,不断出现亏损甚至歇业情况,要求恢复大陆民众赴台旅游的呼声不断高涨。此次论坛共同意见积极回应台湾民众和旅游业界热切期盼,提出尽快实现福建、上海居民赴岛内团队游,逐步扩大大陆居民赴金门、马祖旅游。2月4日,文化和旅游部即宣布,大陆方面将于近期恢复上海居民赴金门、马祖旅游,岛内对此好评如潮。

  论坛结束后,与会的台湾业者和专家还参访了大陆的碳中和及人工智能研究等部门。长期以来,台湾在这些领域处于全球领先地位,而且将合作重心一直放在欧美国家。但在现场见证大陆的改革发展和创新成就以后,共同的感受是“印象相当深刻”,这为推进两岸在新兴科技、节能减碳、医疗康养及防灾减灾等方面的合作,创造出新的契机和空间。

  国共两党智库论坛的成功举办和制度化沟通机制的重启,是两党勇担历史重任“带头去做”的重要举措。新形势下,大陆将在坚持“九二共识”、反对“台独”的政治基础上,加强同包括国民党在内的台湾各党派团体和各界人士的交流交往,团结广大台湾同胞,推动两岸交流合作,深化两岸融合发展,为两岸谋和平、为同胞谋福祉、为民族谋复兴。同时,岛内同胞也应进一步携起手来,积极参与国共两党以及其他方面组织的两岸交流交往活动,打破民进党当局编织的“信息茧房”“交流高墙”和“经贸阻网”,坚决反对美西方等外部势力干涉,把台湾的前途命运牢牢掌握在两岸同胞手中,携手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推进祖国统一大业。

  《光明日报》(2026年02月06日 1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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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沙文物亮相三星堆基本陈列
 光明日报成都2月5日电(记者周洪双、李晓东)自2月5日起,来自金沙遗址的玉璋、凹刃玉凿、石跪坐人像、石虎、陶尖底盏等12件(套)珍贵文物正式在三星堆博物馆基本陈列中亮相,与三星堆同类器物同框展示,其中包括6件一级文物,将持续展出至2027年金沙遗址博物馆重新开放前夕。

  三星堆与金沙是商周时期在成都平原相继兴起的两个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二者共同构成了古蜀文明发展史上的两次高峰。从共同的精神信仰到用象牙祭祀的特殊传统,再到金面具、青铜立人等相似的器物样式和艺术风格……金沙遗址与三星堆遗址在聚落布局、信仰观念、社会组织等方面展现出一脉相承的特征,也为解答三星堆去向之谜提供了实证。近年来,金沙与三星堆携手同行,以联合办展和举办交流活动的形式已先后走进国内外70余座城市,让海内外观众一睹古蜀文明的风采。此次展览是金沙文物首次“走进”三星堆基本陈列,进一步丰富了古蜀文明的展览叙事。

  据介绍,三星堆博物馆基本陈列分为“世纪逐梦”“巍然王都”“天地人神”三个部分。此次展出的12件金沙文物,位于第二部分“巍然王都”中的“文化承继”器物组,从沁色典丽的玉璋,到端严沉厚的石跪坐人像,再到栩栩如生的石蛇和朴雅大方的陶尖底杯,专门对照展柜中三星堆出土器物器型精心选取,让观众通过实物对比更深刻理解古蜀文明承继发展的文化脉络。

  从此次亮相的凹刃玉凿、玉有领璧、陶盉等器物身上,观众能窥见古蜀与中国其他地区乃至域外的文化互动印记,例如凹刃玉凿在云南、广西、越南等地也有发现,是古蜀与东南亚地区存在文化交流的珍贵物证。值得一提的是,玉璋传入成都平原后得到本土创新和发展,此次展出的“V”字造型玉璋在国内其他地区极为少见,呈现出鲜明的地域特色。

  据了解,成都金沙遗址博物馆于2025年12月5日至2027年4月30日实施综合提升工程,已暂停对外开放。除了三星堆博物馆,观众目前还可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博物馆和中国国家博物馆的临展中,与来自金沙遗址的文物邂逅。

  《光明日报》(2026年02月06日 09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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