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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14 10:3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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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以前,他靠着一手电焊的手艺,开了个电气焊维修铺,日子也过得去。我病了后,他们俩带着我东奔西跑地看病,钱花光了,铺子没人打理,也关了。可是还得生活,他就在建筑工地上找了电焊的活儿。工头开始不要他,嫌他年龄大,不能上脚手架,也怕活重他支撑不下来。他百般恳求,仗着手艺好,才留下的。
每天早上5时,他们俩准时起床,一起陪我练习用双拐走路。然后他上工地,她在家照顾我。晚上他从工地上回来,脸都顾不上洗,先奔到我的房间里,看我好好的才放心。他一个月挣的钱,全都给我买了药。没完没了的中药西药,直喝得我后来看见药就想吐,却一点效果都没有。
我不能再去学校了,每天坐在房檐下,看天看地看墙角的蚂蚁。心越来越敏感,怕见人怕天黑,容不得他们对我丝毫的忽略和懈怠。有一次她给我倒水,水太烫,我抬手就掀翻了床头柜,水壶茶杯药瓶哗啦碎了一地。她接受不了我突然变坏的脾气,一把扯下身上的围裙摔在地上,委屈的泪在眼眶里打转,冲我嚷:就是你雇的保姆也不能这么粗暴吧?老娘我不伺候了……
她真的走了,没有她拖拖拉拉的脚步声,听不到她絮絮叨叨的抱怨,家变得沉寂。我躺在床上,盯着天花板,心一点一点地跌入黑暗的深渊。我突然害怕起来:她不会真的不要我了吧?
然而她很快就回来了,捧着一堆旧杂志,若无其事地对我说,在外面遇见一个收破烂的,我看这些书兴许你爱看,就买回来了。10几本呢,才花了3块钱……她为自己讨了便宜而得意。
那天晚上,我迟迟疑疑地问她:要是我再惹你生气,你会丢下我不管吗?她反问我:如果你只有一个宝贝,你会舍得扔了她吗?然后她又说,其实我根本没走远,我怕你万一有事叫我我听不到……
他们俩都没念过几年书,没什么文化。可是我喜欢书,他在工地上看到谁有书,一定会死乞白赖地跟人家借回来给我看,她看见别人包东西的报纸,也会揭下来带给我。我就从那时候开始学着写东西,我渴望用一种方式来证明自己存在的价值。
我慢慢开始发一些文字,他们便拿着有我文章的杂志四处跟人炫耀:知道不,这书上的文章是我闺女写的……他们俩都成了我的超级粉丝,我也确确实实成了他们最宠爱的宝贝。她再也不唠叨我看书费电了,只是每天晚上一遍遍地催我睡觉。有一次我跟她说我要写长篇小说,然后又说写长篇很费精力,有个作家就是写小说累死了。她便很紧张,连说那咱不写小说了,人没了,写再好有什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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