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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为生歌唱

【留声机】事评——小故事点亮你的智慧人生

 楼主| 发表于 2015-8-3 12:27:20 | 查看全部
3、知识

  知识不是只在书本上,这是一个基本的概念。所谓“知识分子”给人的印象就是戴着厚厚的眼睛拿着厚厚的书本,但是,那些大字不识一个人往往也能告诉你他们的知识。

  对于学生来说,往往的误区就是认为知识只在课堂上,在教科书里,多少年高考导向的教育造成了这种影响。很多人工作后发现,对自己真正有帮助的知识,是那些在完成作业、应付考试之外学到的。

  前些天一位教授朋友来拜访,聊到他们的一个学生,当年拿到一个iTouch,兴奋的不得了,别人都在考研考托福时,他在拿着装备“傻乐”,吸收各种有趣、好玩的知识,后来还在读书便踏上了创业的道路,现在在国内已经挺知名了。这里的知识,绝不是每天老师能在课堂上传授的。

  我建议学生朋友们,去积极的学那些能够让自己变的强大的知识,无论是在图书馆、在勤工助学的岗位上、在兼职实习中。分数无法表达你所拥有的全部知识。

  我的另一个亲戚,初中毕业,做过很多工作,后来在一些私营的铁合金工厂打工,这是我老家当地年轻人常见的工作。这样的工作很辛苦,想象一下每天在高炉旁边干活是什么感受。这里的知识,不仅仅在技术上,还在管理等诸多方面。这样的知识积累,前几年他做到了厂长,每个月收入一万多,在当地那样的四线城市已经很不错。不是富翁,但已足以归入有产者的行列。

  知识是寒门子弟能够拿起的少数武器之一,是我们最容易获得的内在财富。

  “希望”永远在那里。我的希望,就是大家看到这篇文字,能够燃起自己的希望,去追寻自己的梦想,无论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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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8-3 12:27:31 | 查看全部
下一个7年,我是谁?

  文/青争

  一时心血来潮报了个口译班,其中有一位老师大概30岁,长得很漂亮,打扮也很时尚,口译功夫了得,每次都来去匆匆,中午就花5分钟的时间泡一碗面吃。后来才知道,她大学学的是历史,她的本职工作是一家公司的公关部经理,儿子已经5岁,她每天要上班、做家务、带孩子。与我们不同的是,她拥有人事部二级口译证书,每个月都有天南海北的会议翻译任务,还兼任这家口译中心的导师。

  打开她的博客,已经更新了500多页,有2000多个帖子,全部都是每天她自己做口译练习的文章,平均每天两篇长的一篇短的,她坚持做这件事已经快10年了,非专业出身的她因为爱好英语而一直努力。我对她表示钦佩,她说,10年前,她曾经看到一份调查报告,一个人如果要掌握一项技能,成为专家,需要不间断地练习10000个小时。当时她算了一笔账,如果每天练习5个小时,每年300天的话,那么需要7年的时间,一个人才能掌握这项技能。

  她说,幸运的是,我知道自己想掌握什么技能,我只需要立马投入干起来就行了,我没有5个小时的时间,我每天只能学习3个小时,现在已经快10年了,我觉得自己差不多已经掌握了这个技能吧。六六在微博中也提到过这个理论,她说自己就是经过7年的努力写作,才成为一名作家,披头士乐队在成名前已经举办过1200场音乐会,比尔·盖茨在发家之前已经做了7年的程序员。

  可是为什么你做了10年公务员还只是一名小职员?为什么在家里做了7年的饭,没变成特级大厨,反而发现婚姻到了7年之痒呢?

  那是因为,你没有投入精力和热情来练习一项技能。每天上班只是看报纸上网应付各种琐碎任务,大家干吗你干吗,每天做饭只是为了让家庭正常运转,并不用专业的眼光看待这件事。

  不要再哀叹大学毕业之后专业就丢了,如果从初中开始算起,12年的学校教育,就算每天学习一门技能2小时,一年300天,你也只有7200小时,还有2800小时的缺口,就算你毕业后每天坚持练习1小时,你需要10年。为什么理工科的人更容易成功?只要他们毕业后专业对口,还是做的那点事,那么他们就等于1天8小时都在练习,这2800小时,只需要1年多就填补了。可我们很多人,尤其是女人,工作的内容并不是在练习技能,大部分是琐碎的人和事,实际上,是在荒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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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8-3 12:27:41 | 查看全部
也许你会说,我是平凡人,我不想成为什么人,只想安安分分过日子。那只是你的错觉,时间在流逝,你每天重复重复再重复的那些行为,就是在塑造你,你不想成为什么人,可是你注定会成为什么人。

  每天5个小时,如果你是用来看韩剧、网页、聊天,那么7年后,你会变成一个生活的旁观者,你最擅长的就是如数家珍地说起别人的成功和失败,自己身上找不到任何可说的东西。花1分钟想一想,曾经最想做的事情是什么,然后每天去做这件事,7年后,你会发现你已经可以靠这件事出去混饭吃了。哪怕你喜欢逛街呢,你规定自己每天逛街3小时试试?可能一开始你觉得很高兴,每天如此,你会发现无聊,再坚持下去,你就开始琢磨了,我逛街还能发现点什么,还能搞出点什么花样?坚持下去,7年之后,你可能会成为时尚达人、形象设计专家、街拍摄影师、服装买手……

  生命中的下一个7年,下一个10000小时,你打算怎样度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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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8-3 12:28:06 | 查看全部
我崇拜坚持

  文/刘轩

  教室里坐满了人,每个学生面前都摆着摊开的笔记本和他们的智能手机。放眼看过去,几乎全是iPhone4.这个景象,跟台湾没什么差别。

  前几天接受杂志社的邀请,去清华大学参加了一场座谈会,题目是“跨界创作”.一起在台上接受访问的,还有被誉为“东方的帕格尼尼”的小提琴家黄蒙拉、获奖无数的平面设计师聂永真。聆听他们身经百战的经历,也促使我变得异常坦率。

  我们对台下的学生们说:“是的,创作是充满坑洞的过程。”“是的,音乐是一条难走的路。”“是的,未来你将会遇到许多难搞的客户。”……

  讲着讲着,我开始担心:学生会不会觉得我们在刻意泼他们冷水?他们的眼睛里还有许多梦想,夹着一点青春的叛逆和不屑,干吗要听我们这些职业人说自己的工作多艰难?该说些鼓励的话,不是吗?

  “你崇拜谁?”有一位学生这么问我。顿时,我变得词穷!“哦……每个人都有他的优点,我不特别崇拜谁,因为每个人都有值得学习的地方……”我吞吞吐吐地回答。看学生的表情,就知道自己给了个烂答案。

  回饭店的路上,我一直在检讨,为何讲不出个所以然?其实当时,我的脑袋里可是充满了“画面”的……

  我想象苹果总裁乔布斯,带着他的设计师在森林里散步,因为乔布斯生前每次要讨论重要的事情时,都会找伙伴一起散步,一走就是几个小时。我必须说,我不崇拜乔布斯——他有太多的性格问题——但我崇拜那种在行动中思考的魄力。

  我看到微软前技术主管NathanMyhrvold正对着一个锯成一半的锅在生火。这位公认的天才提前从微软退休之后,拿他的亿万财产做各种稀奇古怪的研究,包括以力学和化学的方式来钻研烹饪。去年他出版了一套长2480页、重17公斤的烹饪参考书。我不崇拜天才和怪胎,因为他们实在与我距离太远,但我崇拜他们那种打破沙锅问到底的研究精神。

  我也看到,父亲坐在九寨沟的旅馆窗子前,拿着毛笔写生。无论到哪里,无论多晚多累,他永远找得出时间创作,绝不妥协。从小,我父亲就叫我不要崇拜他,但我崇拜他那种严格的自律精神。

  就像看到聂永真的设计,就能想象他在电脑前彻夜修稿的样子;听到黄蒙拉演奏,也能想象他练小提琴练到脖子出淤血的过程。以上的画面都没亲眼目睹过,但每个作品后面总是有个呕心沥血的过程。只要自己做过,就会被它感动。

  这位同学,请让我事后给你一句不是很像鼓励的鼓励:创作是一条难走的路,但“坚持”就是一种感染力。问我崇拜什么?就是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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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8-3 14:57:52 | 查看全部
渊博的人
时间:2014-09-23 作者:未详 点击:142次

  我认识一些知识渊博的人,他们是另一种生物。
  
  这些人一般对罗马史都很有研究,对每一种农作物的起源也如数家珍,经常探讨的问题包括“郑和下西洋的时候船到底有多大”,以及“下一场科技革命究竟会发生在什么领域”,对《三国演义》、《水浒传》和《红楼梦》里面的人物和故事,他们都搞得一清二楚。
  
  这些都是我不懂的,所以跟他们在一起,我总是感到很惊恐。
  
  问题是,作为一个文科博士,我似乎有渊博的义务。人们指望我了解澳大利亚选举制度和加拿大选举制度的不同,指望我说清中亚地区在人种进化过程中起的作用,还指望我对1492年这一年的历史意义侃侃而谈。但是,我哪知道这么多啊,我只是普通人类而已。
  
  其实我也企图渊博来着,也时不时挑灯夜战,抱着厚厚的历史、地理科普书啃呀啃,指望第二天在某场对话中“不经意地”引经据典。后来发现,一般来说,当我看到100页的时候,就会忘了前50页的内容,等我回头去复习前50页的内容时,又忘了第100页的内容,于是我转来转去,气喘吁吁,最后好不容易把100页内容大致都记住了,过了一个月,却连这本书的作者都忘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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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8-3 14:58:07 | 查看全部
 渊博的人是多么神奇啊!他们的大脑像蜘蛛网,能粘住所有知识的小昆虫。而我的大脑是一块西瓜皮,所有的知识一脚踩上,就滑得无影无踪。
  
  认识到这一点后,出于嫉妒,我就开始四处散布“知识智慧无关论”。我的观点是这样的:知识只是信息而已,智慧却是洞察力。一个大字不识的农村老太太可能看问题很深刻,一个读书破万卷的人可能分析问题狗屁不通。我甚至发明了一个更邪恶的“知识智慧负相关论”,在目睹了一些知识渊博但逻辑比较混乱的人之后,我非常以偏概全地认为:渊博的人往往不需要很讲逻辑就可以赢得一场辩论,因为他们可以不断地通过例证来论证其观点。而大多数不那么渊博的人,都因为无法举出反例而哑口无言,以至于渊博的人的逻辑能力得不到磨炼,但事实上,例证并不是一种严密的科学论证方法。
  
  得出这个结论后我非常振奋,获得了极大的心理安慰。
  
  可问题是,由于这些都是歪理,没有博得任何人的同情。人们还是指望我——一个文科博士,了解澳大利亚选举制度和加拿大选举制度的不同,指望我说清中亚地区在人种进化过程中起的作用,以及1492年的历史意义。
  
  于是我看见有一天,自己也站在讲台上,因为缺乏某种常识,遭到耻笑。
  
  看来只有指望芯片了。报纸上说,总有一天,人类会发明一种芯片,把大百科全书插到大脑里,你可以用脑子Google芯片,想多渊博就多渊博。对此我多么期待!我希望有一天,我可以走进文具商店,说:“小姐,我买一个大脑硬盘。”
  
  小姐说:“您要什么样的?我们这里有外挂式的、内置式的,40G的、100G的……”
  
  我打断她:“最大号的,外挂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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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8-3 14:58:24 | 查看全部
不要被梦想埋葬
时间:2014-09-22 作者:未详 点击:281次

  杰克和迪曼从小就热爱歌唱,心里都怀着伟大的梦想:有一天要去柏林,站在世人瞩目的国家歌剧院的舞台上演出。机会终于来了,歌剧院面向全球招聘歌唱演员。经过选拔,迪曼如愿成为签约演员,而杰克落选了。
  
  迪曼踌躇满志地走进歌剧院,被安排在合唱团,为大师伴唱。虽然几乎没什么露脸的机会,甚至在和谐的合唱声中几乎听不见自己的声音,但迪曼坚信他一定能够成为主角。迪曼勤奋刻苦,也很谦逊好学。其实合唱团的每一位青年都是如此。但几年过去了,只有寥寥几位被挑出来成为主角,更多的人和迪曼一样,仍在合唱团。
  
  此时,自认星途黯淡的杰克,却意外地崭露头角,成为大名鼎鼎的歌唱演员,活跃在全国各地的舞台上。杰克力邀迪曼回到他们的二人组,但迪曼拒绝了。他虽然没能站在巨人的肩膀上,但他好不容易站在了巨人的身边,他舍不得放弃这一切。
  
  著名华人歌唱家莫华伦曾说:

  “柏林国家歌剧院确实汇集了众多优秀歌唱家,可能报出名字的,永远只是可数的几位。其实,一个大师荟萃的地方,最容易埋葬一个人的才华。”
  
  走到大师荟萃的地方,可能你也会成为大师,也可能你的一生都站在他们的影子之下。

  你心中的柏林国家歌剧院,不应成为禁锢你一生的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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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8-3 14:58:38 | 查看全部
足球的心灵故事
时间:2014-09-22 作者:未详 点击:384次

  1951年,巴西贫民窟有个酷爱足球的男孩,只能把塑料盒当足球踢。他的身影引起一位先生的关注,先生慷慨地送他一个足球。圣诞节前,男孩拿起小铲找到先生的别墅,说:“我没钱买礼物,就给您的圣诞树挖个坑吧!”先生大受感动:“这是最好的礼物!明天到我的训练场练球吧。”原来此人是巴西著名的前国脚布里托。在他的栽培下,男孩被选进国家队,17岁便在锦标赛上独进21球,为巴西第一次捧回金杯—他便是球王贝利!
  
  另一个故事发生在2000年英超联赛,埃弗顿队对西汉姆联队。到最后一分钟,比分仍是1:1。此时,埃弗顿守门员扑球时突然受伤,球滚到对方球员迪卡尼奥身边,他离球门只有10米,只需轻轻起脚就能踢进“不设防”的球门。关键时刻,迪卡尼奥没有踢出“决胜的一脚”,而是俯身将球稳稳抱到怀中……整个足球场沉寂片刻,旋即掌声雷动!
  
  如果说贝利获得布里托的青睐和赏识,为他走向成功架起了“金桥”,那么,迪卡尼奥的放弃,则体现了正直、体谅、友爱的体育道德和完美的人性,那掌声正是对其崇高境界的最高奖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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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8-3 14:58:51 | 查看全部
狼行成双
时间:2014-09-22 作者:未详 点击:206次

  编辑提示:每个生命都是等重的,每份爱情都是动人的。
  
  他们在风雪中慢慢走着。他们是两只狼。他的个子很大,很结实,刀条耳,目光炯炯有神,牙齿坚硬有力。她则完全不一样,她个子小巧,鼻头黑黑的,眼睛始终潮润着,有一种小南风般朦胧的雾气,在一潭秋水之上悬浮着似的。他的风格是山的样子,她的风格是水的样子。
  
  刚才因为她故意捣乱,有只兔子在他们的面前眼巴巴地跑掉了。
  
  他是在她还是少年的时候就征服了她的。然后他们在一起相依为命,共同生活了9年。这期间,她曾一次次地把他从血气冲天的战场上拖下来,把伤痕累累昏迷不醒的他拖进荒僻的山洞里,用舌头舔他的伤口,舔净他伤口的血迹,把猎枪的砂弹或者凶猛的敌人的骨头渣子清理干净,然后,从高坡上风也似的冲下去,去追捕獐獾,用嶂脐和獾油为他涂抹伤口。做完这一切后,她就在他的身边卧下,整日整夜的,一动不动。
  
  但是,更多的时候,是由他来看顾她的。他们得去无休无止地追逐自己的食物,得与同伴拼死拼活地争夺地盘,得提防比自己强大的凶猛的对手的袭击,还得随时警惕来自人类的敌视。他总是伤痕累累,疲于应战。而她呢,却像个不安分的惹事包,老是在天敌之外不断地给他增添更多的麻烦。她太好奇而且有着过分的快乐的天性。她甚至以制造那些惊心动魄险象环生的麻烦为乐事。他怒气冲天,却一次又一次深入绝境,把她从厄运之中拯救出来。他那时简直就像一个威风凛凛的战神,没有任何对手可以扼制住他。
  
  他的成功和荣誉也差不多全是由她创造出来的。没有她的任性,他只会是一只普通的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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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8-3 14:59:05 | 查看全部
 天渐渐地黑下去,他决定尽快地去为她也为自己弄到果腹的食物。
  
  天很黑,风雪又大,他们在这种状况下朝着灯火依稀可辨的村子走去,自然就无法发现那口井了。
  
  井是一口枯井,村子里的人不愿让雪灌了井,将一黄棕旧雪被披在井口,不经心地做成了一个陷阱。
  
  他在前面走着,她在后面跟着,中间相隔十几步。待他发觉脚下让人疑心的虚松时,已经来不及了。
  
  她那时正在看着雪地里的一处旋风,旋风中有一枝折断了的松枝,在风的嬉弄下旋转得如同停不下来的舞娘。轰的一声闷响从脚下的什么地方传来。她这才发觉他从她的视线中消失了。她奔到井边。他有一刻是昏厥过去了。但是他很快就醒了过来,并且立刻弄清楚了自己的处境。他发现情况不像想得那么糟糕。他只不过是掉进了一口枯井里,他想这算不得什么。他曾被一个猎人安置的活套套住,还有一次他被夹在两块顺流而下的冰砣当中,整整两天的时间他才得以从冰砣当中解脱出来。他经过的厄运不知道有多少,最终他都闯过来了。
  
  井是那种大肚瓶似的,下畅上束,井壁凿得很光溜,没有可供攀缘的地方。
  
  他要她站开一些,以免他跃出井口时撞伤了她。她站到离井口几尺远的地方。除了顽皮的时候,她总是很听他的。她听见井底传出他信心十足的一声深呼吸,然后听见由近及远的两道尖锐的刮挠声,随即是什么东西重重跌落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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