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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为生歌唱

【留声机】事评——小故事点亮你的智慧人生

 楼主| 发表于 2014-4-5 14:44:55 | 查看全部
近来流行丑女,《丑女贝蒂》《我叫金三顺》《丑女大翻身》等美剧、韩剧拥有一大批“粉丝”。趁着这股丑女热,隆重推出我国古代丑女。
  横亘在丑女面前的最大人生问题,大抵应是嫁人吧。但中国古代的著名丑女们却似乎都没有陷入出嫁难的困境,甚至还一个个都轻松自如地钓上了金龟婿,嫁得随心所欲,嫁得心满意足。这在没有整容技术的时代,真让人刮目相看。
  战国时的丑女钟离春,“凹头深目,长肚大节,昂鼻结喉,肥项少发”,四十岁还没嫁出去,但最后却嫁给了齐宣王。这段姻缘完全得益于她那特立独行的一次谏言。她一见面就对齐宣王说“殆哉,殆哉”(坏事了,坏事了),语惊四座。随后,口若悬河地讲述了齐国所面临的四大问题,有理有据,让齐宣王刮目相看,遂娶之为后。看来,人不怕丑,就怕没个性。
  齐国还有一名丑女也名垂青史,她没有名字,因为脖子上长了个大瘤,人称“宿瘤女”。她是一名采桑女,一次,齐闵王路过东郭,民众争相一睹国君风采,趋之若鹜,只有宿瘤女不为所动,依旧忙着采桑。这与众不同的举动,立刻引起了齐闵王的注意,便上前询问她其中缘由。她说:“父母教我采桑,没有教我去观看大王。”齐闵王视之为奇女子,想带她回去。但宿瘤女却说:“没有父母之命,和大王走,那不成了私奔吗?礼仪不到,虽死不从。”她要求齐闵王遵照礼仪,明媒正娶。宿瘤女超乎常人的言行,使齐闵王叹之为圣女,随后果真择良辰吉日,带着黄金来娶亲。齐国的两大丑女,都风风光光地嫁给了国君。丑女,本来就不是常人,所以她们获取幸福和出人头地的方式,更是要出奇制胜。
  东晋名士许允也娶了个丑八怪妻子,后人称为阮氏女,据《世说新语》所记,阮氏女“奇丑”。婚礼之后,许允迟迟不肯入新房,在友人的劝说下他才不情愿地前去见新娘。可刚一见阮氏女,他就拔腿要跑,可见此女果然是丑得吓人。此时阮氏女伸手抓住了他,他便质问她:“妇有四德,卿有其几?”阮氏女不慌不忙地回答:“新妇所乏唯容尔。然士有百行,君有几?”
  许允很自负地说:“皆备。”阮氏女立马反唇相讥:“夫百行以德为首。君好色不好德,何谓皆备?”此话让许允自惭形秽,也见识了丑老婆的智慧,敬重之情油然而生。
  从这几位丑女钓上金龟婿的情节来看,要想成功,首先,最重要的是要自信,哪怕盲目一点儿,偏执一点儿也没关系,绝不能陷入自卑;其次,一定要大胆,要在心里抹掉阶级观念、美丑标准,坚信众生平等,爱谁就大胆地喊出来;再次,丑点儿没关系,重要的是一定要有属于自己的优点,要么像钟离春和阮氏女那样有胆识有见地,要么就像宿瘤女那样宠辱不惊,淡定从容,又或者像孟光那样“举案齐眉”,成为一名贤内助。
  总之,绝不能从众,不能除了丑就没别的特点了。“虽然我很丑,但是我很各”,只有做一名特立独行的丑女,才能在追求幸福的路上险中求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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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4-5 14:45:05 | 查看全部
从小,我就接受了一个信念:只要立下什么誓言,就一定要实现。否则就不可原谅,因为它表现的是你性格上的弱点。但有一事,却令我至今犹豫不决。
  那是在我三十多岁的时候,经常会看见一些中老年男人,脑袋上的头发已经脱落得寥寥无几,而且,又显然没有重新生长出来的可能和希望,但是,对于那仅仅剩余的几根,他们却关爱有加,无论如何也舍不得剃去,总是小心地用手往边上一抹,就那样珍惜地留着。那样子看起来十分滑稽。
  有一天,我和几位年轻的男性同事议起此事,发现大家均有同感,并都表现出了几分鄙夷。于是我说:诸位,咱们将来也会有那一天。到了那时,我建议咱们一定要把那几根毛坚决彻底地剃掉。怎么样?听了我的话,他们全都哈哈大笑着表示赞成,有人甚至竟摩拳擦掌起来,仿佛并不在乎立即动手似的。只有一位同事,刚才还对那种做法大声嘲笑,此时却犹豫了起来,嗫嚅着说:“只怕……只怕……到了时候……”他这样一说,另外也有人便冷静了下来,脸上露出了犹疑之色。这不禁令我十分不屑,甚而竟有了几分恼怒,于是我就又说:不管你们怎么样,反正到时候我是一定要拿出个光头来让你们看的!
  这一晃,三十多年过去,现如今,我脑袋上的情景仿佛是冬日里的荒原,盛夏时的繁茂早已雨打风吹去,只剩下了几许稀稀拉拉的断枝枯草在寒风中瑟瑟发抖……我就知道,我已经到了实践自己誓言的时候了。
  然而,我却犹豫了。
  这可能是一个无聊的誓言。因此,就是可以不必太过当真的吧?
  但我却又不能,因为在我的历史上,好像还没有过说了不做的事情。
  当然,倘若马虎过去,也是可以的,因为当初立誓时的同事都已离散。何况,他们当初也就不过是说说而已。
  但我却又不能,因为我相信实践誓言,其实是面对自己的心。
  我就记得,当初立誓的时候,我是没有丝毫犹豫的。当时我想:像这种人那样,扯住几根毛不放,反倒是在告诉人们——瞧,我已经秃啦!与其这样的羞羞答答,遮遮掩掩,又遮掩不住,不如痛痛快快,干干脆脆,一剃了之。光头就光头。光头怎么了?正大光明嘛。
  但我还是犹豫了。我的犹豫,老实地说:是怕走在马路上,或参加什么活动,成为众人瞩目的对象!
  是的,我可以不在乎穿什么,吃什么,但让人家拿来看热闹,却是难以接受的。
  就此,我才明白了一个道理:人生中的有些事,以己度人是不妥的,必要身临其境,你才能获取真的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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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4-5 14:45:21 | 查看全部
一次在咖啡馆侍应生给我们上了几碟冰激凌。
  名字很花哨,忘记了,但对冰激凌上的饰物却记忆很深——一个巧克力小黑人,靠在小花伞下,左边是樱桃,右边是橘瓣,组合得恰到好处。那种悠闲富足的神态令人浮想联翩,简直是对人生的一种艺术构思。
  另一碟冰激凌也很有特色,一个由各色果肉组成的女郎,身姿美妙,肩扛小花伞,亭亭玉立,微微倾斜,似乎有徐风吹拂,令人怀想远方的海洋。
  我们舍不得立即吃冰激凌,而是对它品头论足了一番,赞叹厨师必定有良好的艺术修养,对世界,对人生充满激情。因为任何一件事情一旦成为你的日常工作,也就可能成为你的冤家,而这位厨师却在工作中显示出优秀的创意。
  为此,那碟冰激凌我吃出了不同寻常的韵味。
  即将离开咖啡馆的时候,遇见了老板,他认识我们。我要求见识一下冰激凌制作的过程。他很爽快地叫来一名领班带我去。
  到了操作间,我远远地看见一个小伙子正低头工作。刚走到他身后,忽听他骂了声,一甩手,一盒牙签“啪”地摔在地上。我很惊讶,因为他的手边正是一碟冰激凌,上面还有没完成的果肉组合。他不知道我是来参观的,还在那里发火:下次别买这种牙签了,不好用,我的手都被戳了好几个血眼……
  一个人眼中的美好艺术,在另一个人眼中,却是生活的负累。我顿时失去参观的兴趣,悄悄转身……
  想起那次爬山,在狭窄险恶的山顶小道,我遇见一位挑夫,只见他低着头轻声哼号子,每一步都迈得那么沉重。
  附近的游人如织,而他眼中哪里有风景?他甚至疲惫得连身侧的万丈深渊都不在意了。
  那时我忽然觉得:人世大抵是这样的,你用自己的辛苦为别人制造“风景”,而别人给你带来的“艺术享受”,也是基于类似的操劳——我们就是这样互为补充,相濡以沫。
  我们都是为别人的冰激凌插花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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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4-5 14:45:40 | 查看全部
我在柏克莱念博士的时候,有一位美国好朋友约翰,我当时是单身汉,他已婚,太太非常和善,我便成为他们家的常客。
  约翰夫妇都是学生,当然收入不多,可是家里却布置得舒适极了,他们会买便宜货,收集了不少的瓷娃娃,满屋子都是。我每次到他们家,都会把玩这些瓷娃娃。
  约翰告诉我,他们的瓷娃娃都是从旧货店买来的。有一天,我发现一家旧货店,也去买了一个瓷娃娃带给他们,是一个高高瘦瘦的少女,低着头,一脸忧郁的表情,他们大为高兴。
  我们先后拿到博士学位后就各奔前程了。约翰的研究是有关传感器的,毕业后不久就自己开了一家公司,用传感器做一些防盗器材,生意越做越大。很快他就成为美国最大的安全系统公司的老板。毕业二十年以后,他的身价已近四亿美金。
  有一年,我去找他,他亲自带我去参观他的系统展览室,我才知道现在的汽车防盗系统几乎都是他们公司的产品。看完展览以后,约翰开车带我到他家去。约翰的家在纽约的乡下,全是有钱人住的地方。当他指给我看他的住宅时,我简直以为是在看电影,如此大的庄园,没有一点儿围墙,可是谁都看得出这是私人土地,告示牌上也写得一清二楚:有安全系统,闲人莫入。约翰告诉我他的家有三层红外线的保护,除非开飞机,否则绝不可能闯入的。
  约翰的太太在门口迎接我。他们的家当然是优雅至极,一进门,迎面而来的就是一个明朝的青花瓷器,往昔的瓷娃娃早已不见了踪影。
  这座豪宅当然有极为复杂的安全系统,我发现,入夜以后,最好不要四处走动,恐怕连到厨房里拿杯水喝都不可能,必须打电话给主人,由他解除了系统,才可以去。
  约翰惟一的女儿在哈佛念书,那一天到了傍晚6点,还没有回来,他们夫妇都有点儿不安。原来这个女孩子厌恶有钱人的生活方式,开一部老爷车,也不肯带移动电话,他们担心她的老爷车会中途抛锚。
  我们一直等到8点,才接到她的电话,果真车子坏了,可是她现在安然无恙,在一个陌生人的家里,我和约翰一起去接她。
  他女儿告诉我们,她车子坏了以后,就去求救,没有想到家家户户都装了爸爸公司设计的安全系统,让她无计可施。亏得她最后找到了这座又破又旧的小房子,她知道这座小房子是不会有安全系统的,果然她见到了这位和气而友善的屋主。
  我们一再谢谢这位好心的年轻人,也邀他一起去吃晚饭。晚餐是在一张长桌上吃的,夫妻俩分坐长桌的两端,一位脸上没有表情穿制服的仆人来回送菜,每一道菜都很精致,每一种餐具更是讲究无比,可是我想起当年我们在约翰家厨房吃晚饭的情形,我觉得当年的饭好吃多了。还有,那些可爱的瓷娃娃到哪里去了?
  一年以后,我忽然在《华尔街日报》上看到一则消息,约翰将他的公司卖掉了,他一夜间得到了四亿多美金,他的豪华住宅卖了500万美金,他只留下一个零头,用四亿多美金成立了一个慈善基金会。
  几天以后,约翰夫妇不见了,他的女儿已和那位年轻人结婚,到非洲去帮助穷人了,这位科技名人从此失踪了。
  后来我收到了他的信,他现在住在英国一个偏远的乡下。再后来我去英国开会,和约翰约好了去看他。下了火车,我找到了那条街。我在街上闲逛,忽然看到一幢房子的落地大玻璃窗与众不同,因为这个窗台上放满了瓷娃娃。好可爱的瓷娃娃,我想这一定是一家旧货店,我想起约翰夫妇喜欢瓷娃娃,决定进去买一个送给他们。没想到当我抬起头来的时候,看到约翰在里面,这不是旧货店,这是他们的家,完全对外开放的家。
  约翰夫妇热情地招待我,他们的家比以前的豪宅小太多了。他们把明朝青花瓷器捐给了纽约的一家博物馆。
  约翰告诉我为什么他最后决定放弃一切。他的公司得到了一个大合同,改善整个加州监狱的安全系统,他发现加州花在监狱上的钱比花在教育上的还多,而他呢?他越来越有钱,却越来越像住在一座监狱里面。约翰决心不再拼命赚钱,而是要找回失去了很久的自由和恬淡。
  约翰夫妇在附近的一家高中教书。他们俩的薪水就足够应付他们的生活了,因为他们生活得很简单,平时骑自行车上班,连汽油都用得很少。
  坐下来吃晚饭的时候,我才发现我送的那个瓷娃娃放在桌子中间,他们舍不得丢掉那些瓷娃娃。我总算吃到了我当年常吃到的晚饭,也重新享受到约翰夫妇家中的温暖。
  我离开的时候,约翰送我去火车站,他告诉我他还有一些钱,他的女儿不会要他的这些钱,等他和太太都去世后,这些钱就全部捐出去。我说我好佩服他,因为他已经捐出他的全部所有。他忽然一笑,告诉我他仍然有一样宝物,没有捐掉。我对此大为好奇。他用一张小纸写了下来,上面写的是他不会捐出去的宝物。
  火车开了,我和站在月台上的约翰挥手再见,等看不见他以后,我打开了那张纸,纸上写的是“我的灵魂”。
  我坐在火车里,不禁一直想着,有些人什么都有,却失落了自己的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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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4-5 14:45:57 | 查看全部
广州到洛阳的1126次列车上。
  最初,是她的声音,引起我对她的注意,毕恭毕敬的,有一种小草向上仰视参天大树的诚挚。听得出,她只是一个普通职员,在向部门主管请假——为赶时间,走时仓促没来得及当面道别,就补打一个电话。
  人多场合,言辞里过于恭敬一个人,自我感觉不免有些低下。可她似乎没有这种意识。在每个人都可以活得很“拽”的年头,她的谦恭,没有一丝遮掩,就像退潮后裸露的一片岩石。
  她的第二个电话是打给父亲的,说自己已经坐上车,车次,几点出发,让其放心,并且说到时不用来接,勿担心。看年纪,她有三十好几了吧,很懂得如何体恤年迈人之心。
  第三个电话,是给同事,还是工作上的事情,把与主管说的内容复述了一下,可能是她工作交接的对象。最后一个电话,极简短,猜想,可能是给她老公的,说一切顺利,到家了再打电话。
  当打完一圈电话,列车正好启动。她使人想起滴水不漏、有板有眼、中规中矩这类词。
  她穿着一件宽大的类似蝙蝠衫一样的黑色低胸衣服,打完电话,她的手机就放在胸部——那里面有一个口袋,然后还摁了摁。她把自己的钱(一把零钱,在超市购物人家找的)掏出来审视一下,然后又放回去,那个位置在她的腰部。两处都是女性敏感的机关,周围到处是好奇的眼睛,她视若无睹。
  她没有座位。上车时拎着一个带盖的小白胶桶,里面既可盛放东西,又可以当座位。她相当会照顾自己。
  她对面是一对河南母子,是她主动上去搭讪的,问那小孩多大了,然后就说起自己是河南人,后来嫁到了湖北。原来都是老乡,双方就亲近了许多。女子拽出自己的一个旅行袋,拿出一捧气球,还有一种子弹棒,那是给女儿的礼物,分送给小男孩玩。她看孩子的眼神里,有一种母亲的神色。
  在这个视旅途为受累的列车上,她显得十分的有心情,弯弯绕绕地与那个母亲家长里短地说个不停,让一旁的人都知道了她的工作、薪水,她老公在什么单位,他们有几个孩子……她仿佛不是坐在长途列车上,而是坐在自家的门口,晒着太阳,而周围的旅客就是她对门的好邻居。
   她胃口也好。火腿肠,一种包装寒碜的饼干,她吃了一路,喝的就是大瓶的矿泉水。
  列车进入湖北境内,再有半个小时她就到目的地了。她去洗漱一下,回来就又拽出自己的那个旅行袋,拿出一个小小的化妆盒。那是一套很细致的工作。先是一种膏,用粉饼很均匀地涂在面部;然后,红的胭脂,在脸颊处淡淡一抹;接着是眉笔,把眉勾出柳叶的形状,顺带,眼影也涂了出来;最后是口红。
  化妆前与化妆后没有多大区别,但她勤于修饰,以美示人,让人想起篱笆墙上的牵牛花,不太美丽,但生机盎然;雨中的一丛生菜,无人注视,却自顾使劲绿着。
  该下车了,那么短的时间里她就和那对母子结下了友谊。她的行李像个小货架,下车时要人抬着才行,那对母子没待她提出请求,就主动向她伸出援手。
  她走了,像一缕阳光,从窗子里逸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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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4-5 14:46:14 | 查看全部
像一把粗大的鬃毛刷子在脸上拂过来拂过去,使我从睡梦中醒来。眼前晃动着一个巍然的大影子,宛如一堵厚重的黑墙。一股熟悉的气味令我怦然心动。我猛然惊醒,身后的现代生活背景悄然退去,阳光灿烂,照耀着三十多年前那堵枯黄的土墙。墙头上枯草瑟瑟,一只羽毛灿烂的公鸡站在上边引吭高歌,墙前有一个倾颓的麦草垛,一群母鸡在散草中刨食。还有一群牛在墙前的柱子上拴着,都垂着头反刍,看样子好像是在沉思默想。弯曲的木柱子上沾满了牛毛,土墙上涂满了牛屎。我坐在草垛前,伸手就可触摸到那些鸡,稍稍一探身就可以触摸到那些牛。我没有摸鸡也没有摸牛,我仰脸望着它——亲密的朋友——那匹黑色的、心事重重的、屁股上烙着“Z99”字样的、盲目的、据说是从野战军里退役下来的、现在为生产队驾辕的、以力大无穷任劳任怨闻名乡里的老马。
  “马,原来是你啊!”我从草垛边上一跃而起,双臂抱住了它粗壮的脖子。我心潮起伏,泪珠在它光滑的皮上滚动。它耸耸削竹般的耳朵,用饱经沧桑的口气说:“别这样,年轻人,别这样,我不喜欢这样子,没有必要这样子。好好地坐着,听我跟你说话。”它晃了一下脖子,我的身体就轻如鸿毛般地脱离了地面,然后就跌坐在麦草垛边,伸手就可触摸那些鸡,稍稍一探身就可以触摸那些牛。
  我端详着这个三十多年没有见面的老朋友。它依然是当年的样子:硕大的头颅、伟岸的身躯、修长的四肢、瓦蓝的四蹄、蓬松的华尾、紧闭着的不知道什么原因盲了的双目。于是,若干的情景就恍然如在眼前了。
  我曾经多次揪它的尾毛做琴弓,它默默肃立,犹如一堵墙。我多少次坐在它宽阔平坦的背上看小人书,它一动也不动,好像一艘搁浅了的船。我多少次对邻村的小孩子炫耀它,编造它的光荣的历史,说它曾经驮着兵团司令冲锋陷阵,立过赫赫战功,它一声不吭,好像一块没有温度的铁。我多少次向村里的老人请教,想了解它的历史,尤其想知道它是怎样瞎的,没人告诉我。我多少次抚摸着它的脖子问,亲爱的马,你的眼睛是怎么瞎的,是炮弹皮子崩瞎的吗?是害红眼病弄瞎的吗?是老鹰啄瞎的?——任我千遍万遍地问,它不回答。
  “我现在回答你。”马说。马说话时柔软的嘴唇笨拙地翻动着,不时地显露出被谷草磨损了的雪白的大牙。它的声音十分沉闷,仿佛通过一个曲折漫长的管道传递过来的。这样的声音令我痴迷,令我陶醉,令我惊悚,令我如闻天籁,不敢不认真听讲。
  马说:“日本有一个著名的关于眼睛的故事。琴女春琴被人毁容盲目后,她的徒弟也是她的情人佐助,便自己刺瞎了眼睛。还有一个古老的故事,俄狄浦斯得知自己杀父娶母之后,悔恨交加,自毁了双目。你们村子里的马文才,舍不下新婚的媳妇,为了逃避兵役,用石灰点瞎了双目。这说明,世界上有一类盲目者,为了逃避,为了占有,为了完美,为了惩罚,是心甘情愿自己把自己弄瞎了的。当然,你最想知道的,是我为什么瞎了眼睛……”马沉吟着,这个话题勾起了它无限辛酸的往事。
  马说:“几十年前,我的确是一匹军马,我屁股上的烙印就是证明。我的主人是一个英武的军官。他不仅相貌出众,而且还满腹韬略。我对他一往情深,如同恋人。有一天,他竟然让一个散发着刺鼻脂粉气息的女人骑在我的背上。我心中恼怒,精力分散,穿越树林时,撞在了树上,把那个女人掀了下来。军官用皮鞭抽打我,骂我‘你这匹瞎马!’……从此,我决定再也不睁开我的眼睛……”
  “原来你是装瞎!”我从麦草垛前一跃而起。
  “不,我瞎了……”马说着,掉转身,向着那漫漫无尽的黑暗的道路,义无反顾地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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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4-5 14:46:24 | 查看全部
6岁的大儿子摔伤了,她赶紧抱着孩子去医院。小儿子没人照看,她将他放在浴缸里玩,也算是急中生智吧。浴缸里没水,但很深,孩子小,爬不出来,看起来是不错的主意。不知为何,不足两岁的小儿子居然将浴缸里的水龙头拧开了,小儿子淹死了。
  这事发生在澳大利亚,这位“可怜”的母亲是一位到澳大利亚时间不太长的移民,来自中国。她被起诉了,法庭上,陪审团一致认定她有罪,她被判刑。
  先有丧子之痛,又添牢狱之灾,她号啕大哭之余多出一些愤怒与不满,情不自禁地用家乡话发了一句牢骚:“我自己的儿子淹死了,关你们什么事?”法官问:“你说什么?”她不敢回答。但她的律师不能“藐视法庭”,老老实实地将她的原话译成英语。顿时,法庭内议论纷纷,陪审员和法官愤怒了。
  法官站起来,面色端庄、沉静,一字一顿地说:“尊敬的女士,我必须告诉你,你的话不对,你所生养的孩子不只是你的孩子,更是我们这个国家的孩子!”这事发生在2006年9月。
  大约一个月后,在中国湖南某村庄里,一个5岁的男孩在池塘边玩水,不幸掉进水里淹死。他的妈妈是我的表姐,当时正在邻居家热火朝天地打麻将。
  远隔重洋,听我的母亲在电话里说起这一噩耗时,我脱口就问:“表姐怎么办?”母亲说:“还能怎么办,再生一个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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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4-5 14:46:36 | 查看全部
我和我那6岁的孙女凯特拉恩德在蒂姆·霍顿的油炸圈饼店前停下来,买了一块松饼。当我们向门外走去的时候,一个十几岁的少年正在朝门里走来。
  这个年轻人的脑袋外面一圈没有头发,头顶上有一簇长而尖耸的蓝发。他的鼻孔被穿了洞,一个铁环从孔里穿过,铁环上有一根链子,垂下来挂在他的脸前,链子的另一端则连在他耳朵上戴着的一个耳环上。他的一只胳膊底下夹着一块溜冰板,另一只胳膊底下夹着一个篮球。
  正走在我前面的凯特拉恩德看见这个少年时停住了脚步。她僵立在当地,我以为他把她的魂魄吓飞了。
  我错了。我的孙女返身抵住门,把门开到最大限度。于是,我和那个年轻人正好面对面。我走到一边,让他走过去。他有礼貌地说:“非常感谢你们。”
  在走回汽车的路上,我为凯特拉恩德给那个年轻人开门的礼貌行为表扬她,她说:“需要帮助”。她似乎没有因他的外貌而不安,凯特拉恩德注意到的只是那个少年两只胳膊都抱满了东西的事实——他要开门很困难。
  我看到的是被局部剃光了的脑袋、那簇直竖的头发,以及那个穿孔和那条链子。而她看见的却是一个两只胳膊底下都夹了东西、正朝一扇关闭的门走去的人!
  我希望我也能降低到她的身高,而抬高自己的眼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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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4-5 14:46:47 | 查看全部
小时候上学,我的学习成绩挺不错,每当捧着得了高分的考卷,眉飞色舞地一口气跑回家,自豪地交到母亲手中时,母亲总十分高兴,她会立即从准备第二天用来换食盐和酱油的鸡蛋里,挑出一个最大的煎成香喷喷的荷包蛋,作为对我的奖赏。这个时候,我感受到世界上我是最幸福的。这幸福,不光在我的考卷上,在我的心里,而且也在母亲脸上过早地长满的皱纹舒展后绽放的甜蜜笑容中。
  参加工作后,我爱上了文学,写了一些带着感情色彩的文字。或许是一种缘分,读着写着,竟与文字交上了好朋友。而每当我完成一段文字的写作,心中便感受到了一种幸福,这幸福的感受,当然不仅仅是圆满完成了工作任务,更重要的是在工作中尽了无愧于职守的一份心,我在工作中付出了自己的真诚。
  每完成一篇文章,我便感觉到一种幸福由我的心中徐徐而升,轻轻叩击着我的心弦,让我激动,让我振奋,让我一阵阵欢畅和惬意。这幸福,是因为我的真情与忠诚的付出,因为我脑中所想心中所说的那多彩的生活、多味人生的不吐不快。
  那一天,我接到一家文学刊物编辑的来信,说我寄去的那篇文字稿被采用了,准备在下期刊发。这篇文字稿是我两年以前寄给这家刊物的,两年多了,我早已忘了,可编辑并没弃之。读罢编辑手书的来信,我感受到一种无比的幸福,倒不仅仅是因为刊物要刊用我的文字稿,而是感受到了一种世界并不弃我的幸福,让我好感动。
  世界上,幸福总是常有的,只要真诚,幸福会时刻给你美好的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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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4-5 14:46:59 | 查看全部
我曾经坐在台北市议会的议事大厅中,议员对着麦克风用狼犬似的声音咆哮,官员在挣扎解释,记者的镁光灯闪烁不停,语言的剑道在政治的决斗场上咄咄逼人,刀光夺目。我望向场内,调整一下自己眼睛的聚焦,像魔术一样,“倏”一下,议场顿时往百步外退去,缩小,声音全灭,所有张开的嘴巴、圆瞪的眼睛、夸张的姿态、拍打桌子的扬起的手,一瞬间变成黑白片中无声的慢动作,缓缓起,慢慢落……
  我坐在风暴中心,四周却一片死静,这时,寂寞的感觉,像沙尘暴的漫天黑尘,以鬼魅的流动速度,细微地渗透地包围过来。
  我曾经30天蛰居山庄,足不离户。坐在阳台上记录每天落日下山的分秒和它落下时与山棱碰触的点的移动。有时候,迷航的鸟不小心飞进屋内,拍打着翅膀从一个书架闯到另一个书架,迷乱惊慌地寻找出路。在特别湿润的日子里,我将阳台落地玻璃门大大敞开,站在客厅中央,守着远处山头的一朵云,看着这朵云,从山峰那边慢慢飘过来、飘过来,越过阳台,全面进入我的客厅,把我包裹在内,而后流向每个房间,最终分成小朵,从不同的窗口飘出,回归山岚。
  冰箱永远是空的。好朋友上山探视,自动揣测我的冰箱一定是空的,总是带点牛奶面包,像一个社会局的义工去探视独居老人。真正断炊的时候,我黄昏出门散步,山径边有农人的菜田,长出田陌的野菜,随兴拔几把回家,也能煮汤。
  夏天的夜空,有时很蓝。我总是看见金星早早出现在离山棱很近的低空,然后月亮就上来了。野风吹着高高的树,叶片簌簌作响,老鹰立在树梢,沉静地看着开阔的山谷。我细细在想,寂寞,是个什么状态;寂寞,该怎么分类?
  有一年的12月31日晚上,朋友们在我的山居相聚,饮酒谈天,11时半,大伙纷纷起立,要赶下山,因为,新年旧年交替的那一刻,必须和家里那个人相守。朋友们离去前还体贴地将酒杯碗盘洗净,然后是一阵车马启动、深巷寒犬的声音。5分钟后,一个诗人从半路上来电,电话上欲言又止,意思是说,大伙午夜前一哄而散,把我一个人留在山上,好像……他说不下去。
  我感念他的友情温柔,也记得自己的答复:“亲爱的,难道你觉得,两个人一定比一个人不寂寞吗?"
  他一时无语。
  寂坐时,常想到晚明张岱,他写湖心亭:
  崇祯五年十二月,余住西湖。大雪三日,湖中人鸟声俱绝。是日,更定矣,余挐一小舟,拥毳衣炉火,独往湖心亭看雪。雾凇沆砀,天与云、与山、与水,上下一白。湖上影子,惟长堤一痕,湖心亭一点,与余舟一芥,舟中人两三粒而已。
  深夜独自到湖上看大雪,他显然不觉寂寞——寂寞可能是美学的必要。但是,国破家亡、人事全非,当他在为自己写墓志铭的时候呢?
  蜀人张岱,陶庵其号也。少为纨绔子弟,极爱繁华,好精舍,好美婢,好娈童,好鲜衣,好美食,好骏马,好华灯,好烟火,好梨园,好鼓吹,好古董,好花鸟,兼以茶淫橘虐,书蠹诗魔,劳碌半生,皆成梦幻。
  年至五十,国破家亡,避迹山居。所存者,破床碎几,折鼎病琴与残书数帙,缺砚一方而已。布衣疏莨,常至断炊。回首二十年前,真如隔世。
  有一种寂寞,身边添一个可谈的人,一条知心的狗,或许就可以消减。有一种寂寞,茫茫天地之间“余舟一芥”的无边无际无着落,或许只能各自孤独面对,素颜修行吧。
  (十郎摘自《世纪》图/连国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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