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套混合的新制度中的一个内容就是海关雇用外国税务司的原则;根据这条原则,清朝海关雇佣外国人做中国的公务员,并监督外国商人遵守税则和贸易规定。这一大发明当然是长期发展的产物。在 1842 年以后的时期英国领事在最初阶段曾试图监督英商交纳条约税则规定的关税。但是这一“领事为了稽私而进行干预”的做法立即引起商人的一片喧嚣,因为商人发觉他们可以通过威吓或利诱中国海关收税人员的办法,使双方在关税税额上私下成交,互相得利。用这种办法“诈骗皇帝”的关税收入,使守法的外国商人很恼火,认为这是不公平的竞争,但事实证明不可能有什么妙计使中国海关变得清廉,特别是在不诚实的外国人可以用武力相要挟,而善良的中国关员却缺乏武力的时候更是如此。到 1850 年,英国政府完全被合法贸易中的中外偷漏关税的行径所挫。平等执行条约税则这一条约制度的基石正趋于崩溃。②费塔姆:《费塔姆对上海工部局的报告》摘要,第 2 章。①《上海小刀会起义史料汇编》收有《北华捷报》及其他西方记载的大量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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