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0-9 10:05:36

这个老师不太酷时间:2014-09-12 作者:未详 点击:111次   那天,她走进我们10年级的教室,上身外面穿一件袖子肥大的淡粉色宽松上衣,里面穿一件粗斜纹棉布的套头衫,脚蹬一双穿脏了的白色网球鞋。鼻梁上架着一副厚厚的眼镜,使她的眼睛看起来大得令人恐怖。
  
  弗格森夫人虽是我们的代班老师,还是有很多人开始取笑她。我们经常在背后对她的土里土气和油腻腻的头发评头论足。当她在课堂上做实验时,我们低声说着关于她的粗俗笑话,然后窃笑不已。这样对待弗格森夫人,我心里并不好受。但我是一个拉拉队队长,我觉得必须和那些受欢迎的孩子们打成一片。
  
  有一天放学后,学校进行了一场足球比赛。在带领拉拉队呐喊、加油、助威很长一段时间之后,我和朋友亚历克斯想找个地方梳洗一下。我们从弗格森夫人的办公室门前经过,看到她正坐在办公桌前批阅试卷。
  
  “女孩子们,需要我帮忙吗?”她听到了我们的脚步声,抬起头来问道。“我们只想找个插座插一下卷发钳。”说这话的时候,我感觉脸在发烧。“欢迎你们使用我这里的插座。”她看似友好地说。
  
  我们开始打扮起来。弗格森夫人拉了椅子坐到我们旁边。她要干什么?我心里七上八下地想着。她会教训我们吗?
  
  “你们欢呼加油的时候,是如何保持头发不乱的?”她问亚历克斯。
  
  接下来的事是最最稀奇古怪的。亚历克斯和弗格森夫人居然开始谈论起头发产品来了。接着又引发了一场关于化妆的讨论。这些方面,通常我们只会跟自己最要好的女朋友讨论。到我们离开时,讨论的范围已覆盖了从唇膏到校禁的所有问题。
  
  经历这件事之后,我对弗格森夫人的看法有了改变。她怎么会是书呆子呢?她似乎是真心诚意地关心和关注她的学生的。当别人再在背后说她闲话时,我不再参与进去了。即使这让我变得不合群,我也在所不惜。
  
  一天下课后,弗格森夫人问我是否想继续当拉拉队队长,因为明年的春季选拔赛离现在只有一个星期了。我的声音打着颤:“我没法参加了,我的心不在这上头。我觉得我的首要任务是把功课学好。”她说:“我敢打赌,你做出这样的决定很不容易。亚历克斯会参加吗?”“是的,她的精力确实很旺盛。”我希望弗格森夫人没有注意到我的伤感情绪。
  
  举行选拔赛的那一周既漫长又难熬。我从8年级就开始参加拉拉队了,可是现在,我就要与这一切失之交臂了——鼓舞士气,贴海报,在比赛时与朋友们一起为队员们加油。我不停地问自己,我的决定是否错了。
  
  在选拔赛那天,我决定去观看,去支持亚历克斯。当我坐在露天看台上等待比赛开始时,我却看到弗格森夫人朝我走过来。
  
  “弗格森夫人,你来这儿做什么?”我问。“我不愿意错过这个观看选拔赛的机会!”说着,她就递给我一小束淡蓝色的花。“您为什么要送花给我?”“我知道你今天没有参加选拔赛,心里一定很难受。这至少是我能够做到的。”她捏了捏我的胳膊说。
  
  我紧紧地拥抱了弗格森夫人。当我们一起坐在那儿观看选拔赛的时候,我意识到有一个肯花时间这样关心我的老师是多么幸运的一件事啊!诚然,弗格森夫人也许不是学校里最时尚的人,但外表真的不重要。关于这一点,看我——和我喜爱的老师弗格森夫人就知道了。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0-9 10:05:45

致普通人时间:2014-09-12 作者:未详 点击:191次   是安于现在的生活并且学着享受庸常,还是甘冒下坠的风险振翅飞往远方?说实话,我觉得非常惊奇,竟然有那么多人觉得现实在一点点埋葬自己的梦想,同时又没有足够的勇气跨出一步。
  
  人们写信来,索要帮助和建议。但是我又能做什么呢?我的人生是我的人生,我的经验是我的经验,未必对你有用。况且,我安于这样的生活,命运如此安排。
  
  我想,无论是过哪一种人生,都有各自的理由,背后也有种种不得已。我们总是把光鲜靓丽的一面示人,自己永远面对着有虫洞的那一面。所以,总的看下来别人手里的苹果总要更好些,却少有人去想别人很可能面对了一条更肥大壮硕的虫子。在保持目光向上的同时,应该了解大数平均的铁律—绝大多数人必须要过着庸常的生活,这是所有人无法逃避的命运。
  
  唯一的问题是不曾有人赞扬,去赞扬一个每天下班骑车买菜的丈夫,一个每夜给孩子讲睡前故事的母亲,一个愿意寸步不离、膝下承欢的儿子,一个在沙发上陪伴父母看韩剧削水果的女儿。媒体在赞扬李开复、唐骏,在开列财富榜单,把最多的时间和最大的荣耀给了最少的人。让人觉得买菜讲故事全无价值,必须出人头地、衣锦还乡,一个人的一生才没有虚度。要去讲冒险的故事,讲远走高飞的故事,讲所有关于远方闪闪发光的故事,才有人要去听。
  
  所有这些故事里永远不会问一个问题:你是谁?太多人觉得自己不应该过目前的生活,但是又有多少愿意为些微的改变而付出丝毫代价?只要是个人都会说:我要按照我自己的心意生活。但是,你又能为你的意愿支付多少成本?这还不用说到遥远的未来,遥远的某地,只是说你在这一时,这一地,你愿意为了你的梦想不计成败利钝做点什么?
  
  什么是“欲望”,什么是“梦想”?欲望会在清晨醒来之后的沐浴中消散,在目睹摩天大厦、宝马香车时重新升起。而梦想却在你走出几步被击倒之后,依然照耀在面前,让你咬牙含泪却依然翻身爬起,继续追逐。欲望让人觉得自己很重要,而梦想却让自己变得很轻很轻,轻到采取任何举措都不会犹豫再三。欲望让人在选择之间备受煎熬,求神问卜,梦想却让人迈出一步,然后是第二步、第三步。
  
  如果只是拥有欲望而无梦想,最合理的方式是熄灭它。与其满足它们的全部,不如克服其中之一。只有欲望才会构成选择题,所以任何一个选项之下都有你的欲火熊熊燃烧,让人倍觉煎熬。如果认为自己胸怀梦想,那么,证明你愿意为此承担后果,证明你有这个能力把空想变成现实。拥有梦想的人不做选择题,他们只做证明题。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0-9 10:05:55

谁能没有青葱的日子啊时间:2014-09-12 作者:未详 点击:65次   春天的时候,奶奶喜欢在家里的门楣上挂上一小把小香葱,那些小香葱是新从地里拔出来的,还带着清晨晶莹的露珠。奶奶说,你看,这些小葱的葱白多像小姑娘的手臂,那尾部翡翠一样的绿呀,比我出嫁时娘家陪嫁的镯子还要光鲜。
  
  奶奶说,看着那一把小葱,就觉得一整天都是喜悦的。如今的奶奶已经年过八旬,仍有这样的习惯,也正是这样一把小香葱,让我觉得奶奶的一生都是精致的。
  
  如今的人们,谁有这份闲情雅致,用一把小香葱来超度自己繁忙和疲惫的日子呢?
  
  喜欢这样一个词,叫青葱。
  
  我觉得这个词就是给年轻造的,提及这样一个词,脑海里立马跳出的一棵小香葱来,凝着露珠的那种。
  
  谁能没有青葱的日子啊?谁能忘得了那些青葱?
  
  我常常想起多年前那个飘着雪的圣诞节,收音机里播放着的是范晓萱的《雪人》,我独自一个人赶近一个小时的公交去女友的学校,为的是能和她一起吃上一顿合肥街头的那种铁板烧。那些铁板上浸润了油的豆腐干、腐竹、鱿鱼、里脊肉吱吱地冒着泡的时候,我把女友的手攥得紧紧的,尽管天还在落雪,我们手心里都汗津津的,像各自握着一把早春的露珠。
  
  多年后,我借出差的机会,再次来到女友先前就读的那所学校,一样的铁板烧,我却再也吃不出往日的味道,可能是那份青葱的心境不在了吧。
  
  一个假期,去一个名叫太清宫的景点去拜谒老子时,导游对着一具石棺把唐太宗和一个道姑的风流史讲得出神入化,我懒得听。倒是石棺旁边,一颗火红的野草莓深深吸引了我,那小火球一样的草莓,像极了容易被落单,却极端优美的青春往事。我拿出相机,赶紧记下了这样一个美妙的瞬间,我觉得,这是我到达太清宫除了拜谒老子之外所做的最有意义的事情。
  
  大导演吴宇森谈及自己的陈年往事,说出了自己最难忘最开心的一段岁月。那是在他12岁的时候,在一家云吞面排档做伙计,每天所做的就是帮客人端送一碗碗香气扑鼻的云吞面。吴宇森说,那段日子,穷是穷了点,但是很快乐。
  
  是啊,可能大多数人都会与吴宇森有着同样的感触,最快乐的日子不是功成名就的成年,而是稍带尴尬甚至是清苦的少年。
  
  少年的岁月里也许我们买不起钢琴,但是,柳树枝上拧下来的柳笛的声音也一样清越。少年时分也许我们思维和条理还不清晰,但是,翻开一下那时候的日记,那份纯纯的小想法会让你禁不住哑然失笑。
  
  一切的一切都是源于那份青葱啊,我们也许不能永久地留住小香葱一样水润的青春,多年以后,我们都会垂垂老去,但是,我们可以在自己年老的时候,在自己院子里侍弄一畦小香葱,清晨的时候,我们让鼻翼贴在小葱上面,嗅一嗅那份生涩,想一想那些小香葱一样光鲜翡嫩的日子,不也很好吗?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0-9 10:06:06

是鹰就有飞翔的时候时间:2014-09-12 作者:未详 点击:322次   那天,虽然天气怡人,我却感觉空落落的,天都好像要塌下来一样。我不知道除了去乡下,还有什么方法可以转移我的情绪。在心情不好时,我总是喜欢去一些僻静的地方,在那里,风在高高的松树间吹响,就像记忆中我沿着荒凉的海岸漫步时,听到的海浪声一样。
  
  我打电话给家里,告诉妻子我需要独自思考。她知道我的“静思日”,但好像对此很不以为然,只说了声:“好的,我爱你!”
  
  我先去了市公园。此处的乡村情调不是很浓,但足以开始我的心灵之旅。我告诉妻子,我要到过去常带孩子们去的地方……当孩子们在身边时。现在你也许明白了我究竟为什么会垂头丧气:孩子们长大了,我却没有。
  
  在孩子们5岁大小的时候,我和他们跑够了,笑够了,乐够了之后,我就来到附近的国家公园。这里的野鸭和仙鹤,兔子和鹿会转移你的注意力,对大自然的敬畏和惊奇会消除你一天的疲惫。时至晚冬,而春天依然遥远,生活平平淡淡,这是我们人类的感受。但这里的鸟儿可以随时飞向它们想去的地方。深冬时,大雪会盖住茫茫大地,土地松软泥泞,给游人和这些小动物们带来小草即将苏醒,小山、小路都会铺上绿色地毯的憧憬。
  
  但此时我坐在车里,听着熟悉的歌曲,让我想起了往日的“父亲节”和孩子们对我的挑战:“爸爸,像我这样,在这根横木上跨过这条河!”春天尚未到来,风仿佛也在和我打趣:“你不敢!”每年春天,孩子们都会冲上楼顶放风筝,这时我们的兴致都是最高的。线的一端是五彩的风筝,像条飞翔的彩虹。线的另一端是长大了的孩子们,他们说:“老爸,我们只是把它放上天,然后你可以玩一会儿。”因为生活中的麻烦和苦恼,我开始变得敏感。我发现尽管自己难过,别人却还会过得有滋有味。
  
  后来我遇到了一个比我还糟的人,他七十多岁了,走路已经十分缓慢,可他还是十分开朗洒脱。他站在路边,手里握着一个风筝线轴。他好像在想着什么,抬着头盯着天空。
  
  他的风筝线在一棵高大的树上挂断了,风筝落在了树梢上,这是公园里最高的一棵树。我走了过去,没说什么,站在旁边好奇地看着老人。
  
  很显然,这是他孙子的风筝,落的地方可真是俏皮。这个风筝是个漂亮的塑料雄鹰,两个翅膀大大地张开。风吹过树梢的时候,它的两翼摆动拍打着,看起来像一只真正的鹰。
  
  可惜的是,老人解决问题的唯一办法,就是把风筝线割断。可他的孙子相信爷爷能解决任何问题,甚至希望他能爬上树把风筝取下来。
  
  “你想让它飞得越高越好,是吧,贝利?”
  
  “是的爷爷,可是我想能够永远拥有它。”
  
  “可有时你所能做出的唯一选择就是割断这根线,让它飞。这样,它就能像鹰一样飞走,以后也许还会飞回我们身边。”爷爷说道。
  
  我看着老人割断了风筝线,松开了手,风筝抖动了一下翅膀,远远地飞离了光秃的树枝。
  
  祖孙俩走开了,我仰望天空,也寻找到了自己的答案,眼泪顺着腮边流了下来,我深深地吐了口气。
  
  “哎,上帝!今天,我不得不割断牵扯着自己和两个孩子的最后的线。我告诉过他们,要像鹰一样飞,而又想让他们永远守在自己身边。如今我放开了双手,他们像鹰一样飞走了,也许哪一天,他们还会像鹰一样飞回来。现在,我终于明白了。”
  
  基思和埃文:我的两个宝贝儿,像鹰一样,飞吧!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0-9 10:06:20

只留桃花笑春风时间:2014-09-13 作者:未详 点击:85次   一
  
  那一年,春天来得格外早。刚入三月,风一吹,桃花就开了满树。17岁的素白是走读生,家与学校离得很近,徒步也不过10分钟,但每天吃午饭,她都是狼吞虎咽,分秒都不能耽搁,因为,每次返校,她都会故意绕远道,只为穿越一座小小的街心公园,看那一树颤巍巍的桃花。
  
  其实,也不单单是为看桃花,因为,桃花日日红,素白的心情却阴晴不定,时好时坏。心情好,是因为那桃树之下,石凳之上,端坐着眉目清秀的白衣少年。心情不好,是因为那少年不曾出现。
  
  终究,还是为了看人。远远地,便开始引颈张望。幸亏那桃树与石板路相隔十几米,幸亏那少年习惯于背对小路而坐,幸亏他看书入迷,从不东张西望,因为那么多“幸亏”,他才不会发现她。
  
  彼时的素白,又瘦又小,貌不惊人,学习成绩也是位居中游,不显山,不露水,在班里,纯属被人忽略的角色。可是自看见南方的第一眼起,素白就懂得了惆怅。
  
  这样的素白,几乎不敢与男生对视,哪里有勇气去向南方表露心迹。南方,这个从杭州转学过来的男生,太好看,太优秀,仿佛身上披着阳光一般,走到哪里,都能将女生们的眼睛照得通亮。那么多女孩子喜欢他,将他包围得水泄不通,素白躲在角落里,连靠近他的勇气都没有。于是,只剩下忧伤,潮水一样蔓延。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0-9 10:06:31

 二
  
  正当素白陷在情绪的漩涡里,几经挣扎,无力自拔之时,事情出现了一线转机。
  
  那个午后,素白在教室里坐得厌倦,看一看表,距离上课还有一个多小时的时间,便动了出去走走的念头。没有目标,随意地走,兜兜转转,便来到了那座街心公园的入口。公园太小,亦没有什么有趣的东西,所以,很少有人进去游玩。素白也不打算进去,可是,就在转身的瞬间,一眼瞥过去,人便愣住了。那一树桃花,开得那么艳,那树下的人儿,白衣白裤,一派安然,正是她日思夜想的少年。
  
  她就那样躲在栅栏后,远远地看,怯怯地看,内心激情澎湃,呼吸却是又轻又浅,生怕放大了喘息声,会被他听见。一边看,一边暗自琢磨,每天下午,南方来得都有些迟,快要上课了,才急匆匆地走进教室,之前,她曾幽怨地猜想,他定然是和女孩子约会去了,现在看来,好似猜错了,难道每个午后,他都在这小公园里消磨时光?如果真是这样,多么好,公园很小,世界很小,只剩下他与她,守着一树桃花,慢慢长大,慢慢变老。素白眯起眼睛,在三月的暖阳下,一失足,跌入了自己编织的梦境里。
  
  南方成全了素白的梦。整个春天,几乎每个午后,他都要带一本书,坐在那条光滑的石凳上,聚精会神地读。一开始,素白只是躲在远处看,后来,胆子大了些,便轻手轻脚,从南方背对的那条小路上走过去。他不曾抬头看过她,他不曾与她说过话,但那有什么关系,在这片小小的天地里,她比任何人离他都近。这样就好。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0-9 10:06:45

 三
  
  素白忽然决定给南方写信,是因为,南方要回杭州了。
  
  联想到从此以后,他在南,她在北,隔着千里万里,再无任何关联。想到这些,素白觉得万分绝望,万分委屈。
  
  素白狠了心,决定给他写信。他的爱遥不可及,她并不期望能够得到,她只是想告诉他,在这个春天,有个女孩子,看着他,看着桃花,是多么喜悦,又是多么哀伤。只是这些。就连自己的名字,她都不打算署上。
  
  意思简单明了,写起来,却费尽周折,整整一夜,写了撕,撕了写,总是难以找到合适的措辞。返工,再返工,就这样反反复复,一直到天亮,才把一段卑微的爱慕,描摹出轮廓。
  
  第二天午后,素白如往常一样来到小公园,不同的是,手中多了一封信,心里更加窘迫。她不知道如何开口,只想将信放在南方身边,然后掉头就跑。可是,偏偏南方不在,但他看过的书,正反扣在石凳上。是一本漫画,封面花里胡哨,一对男女紧紧相拥,模样暧昧。素白看了一眼,脸刷地就红了,手忙脚乱地,把信压在了漫画下面,转身就想逃,却不小心碰到了桃树的枝丫,艳粉的花瓣,飘飘摇摇,雨点一样,拂了她满身。
  
  原来,桃花正在凋零,春天即将过去了。
  
  将信给了南方之后,素白以为,即便他不喜欢她,看到那些情深意厚的句子,也定然会倍加珍重,毕竟,那是一颗真挚的心。万万不曾想到,南方居然会将它当做玩物,拿出来,与众男生一起调笑。是的,南方把信公之于众了。确切地说,是给了一个素来泼皮的男生,那男生踩着椅子,做演讲一般,在教室里大声诵读。那些耳熟能详的句子,一句一句,都是锐利的匕首,接二连三投射过来,直中素白的要害。
  
  看起来文质彬彬的南方,原来如此无情无义。因爱生恨,最让人伤心。素白跑出教室,蹲在操场上哭,哭得胸口阵阵缩紧。心疼,心疼,原来心真的会疼啊!
  
  这之后,素白更加沉默。富有讽刺意味的是,南方居然没回杭州,相反,他的父母倒是认祖归宗,从杭州迁了过来。但在素白心里,南方是真的走了,至少,那个让她欢喜的南方,已经远去了。她烧掉日记本,擦干眼泪,强迫自己忘掉他。偏偏南方有次在校门口,竟拦住她问,怎么不走小公园里的那条路了?
  
  原来,他早就注意过她。那么,依据她信中所写的内容,比如桃花,比如石板路,他完全可以猜得出写信的人是谁。他那样戏弄她,侮辱她,现在却要来问她,为何不走那条路了,真是可恶。素白气得语塞,一转身,飞一样离开。
  
  之后,素白便常常做一个梦。梦里,明明是春光明媚,桃红艳艳,却不知为何,忽然就来了疾风骤雨,席卷着,肆虐着,满树桃花,绽开的,含苞的,刹那之间,零落成泥碾作尘。这个桃花凋零的梦魇,一直追随着素白,直至她上了大学,毕了业,参加了工作。每每午夜梦回,总是悚然惊醒,心有余悸。再想起往事,梦里梦外,全都是酸楚。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0-9 10:06:55

 四
  
  大学毕业第五年的春天,高中同学聚会,素白决定回去参加。之前的聚会,她都推托有事,没有回去。其实,并无什么要紧之事,不过害怕故人重逢,触景生情。这一次,素白决定回去,是因为,聚会的同学名单她已看过,部分人忙于工作,不能参加,南方就是这部分人中的一个。
  
  隐约听说南方自己开公司,过得不错,妻子相貌平平,却是兰心蕙质。长期以来,素白在有意回避南方,却又在无意中打听他。终究,还是没有忘记他。即便已经身为人妇。
  
  其实,似曾相识的,只是记忆,光阴流转,10年时间,谁都有可能脱胎换骨。比如,当年的泼皮男生,如今却已修炼成稳重的男子,谈起往事,他说,高二那年,偶然发现南方喜欢在小公园里看书,有天中午,他带着漫画跟了去,觉得口渴,两个人去买矿泉水,南方带着书,他却懒得带,随意扣在了石凳上。没想到,再回来,漫画书下,竟然压了一封匿名信。当时懵懂,觉得好玩,就拿回教室显摆,还当众念了,现在想想真是不应该。
  
  素白的心,轰隆一声,天塌地陷。
  
  那天晚上,向来滴酒不沾的素白,喝得酩酊大醉。借着酒劲,她给南方打电话:南方,小公园里的桃花开了。只一句,泪就落了满脸。南方迟疑片刻,急急地问:“素白,是你吗?”他竟然能听出她的声音!素白说不出话,只是使劲点头,完全不想南方其实是看不到的。看不到,却已经心意相通,南方说,素白,等着我,我买今晚的车票,明天上午就到,我有很多话要告诉你!
  
  当天夜里,素白再一次梦到桃花,层层叠叠的,千朵万朵压枝低。每一朵都是含笑的。
  
  可是,第二天上午,南方却没到。他说:“对不起,我妻子发烧,可能要耽搁一天。”素白心里那最后一线微光黯然熄灭。她说:“没关系,我正要跟你说呢,单位有事,要提前回去,我现在已上车了。”
  
  素白撒了谎。其实,打电话时,她就站在小公园里,就站在那株桃树下。又是三月,又是桃花绚烂,只是,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这花开得再艳,也邀不来当初那眉眼如画的白衣少年。回不去了,挥一挥衣袖离开吧,只留青春做美梦,只留桃花笑春风。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0-9 17:15:04

变化并不总是坏事情时间:2014-09-11 作者:未详 点击:152次   女儿刚刚初中毕业,秋天就要上高中了,这让她非常兴奋,但也有一点儿担忧。“不过,至少我知道,如果遇到困难,我还有个安全的家让我躲避。”她依偎着我,半撒娇半认真地说,这让我更不敢将离婚的事告诉她了。
  
  然而,夏天刚过了一半,我和丈夫就离婚了。女儿得知这个消息后目瞪口呆。我知道,接受父母离婚这件事,对一个13岁的孩子来说并不容易。这不仅震动了她的整个世界,而且把它弄得天翻地覆了。当我告诉她“我们认为这样最好”并再三向她保证我会很好照顾她的时候,她似乎没有听见。她冲我大叫大嚷,说她无法相信我们的家就这样破碎了。其实,我认为在某种程度上,她也一直知道我和她爸爸的生活并不幸福,因为,我们之间很少有那种深情款款的举动,而且经常打架。她只不过是不愿意改变现状罢了。在她的小小心灵里,她希望我们的家仍然像以前一样完整。
  
  我和她爸爸离婚后,我们的生活都发生了改变,但是,毫无疑问,女儿的生活变得最彻底、最无助。我带女儿搬进城镇另一头的一个小公寓里,我丈夫仍然住在我们原来的房子里。现在,女儿只有在周末的时候才去看望爸爸。
  
  过了一段时间,我认识了丹。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处,我和丹订婚了。当我把这个消息告诉女儿的时候,她惊呆了。她认为我做了一件不可思议的事,并且毫无缘由地对很快就要成为她继父的丹产生了怀疑。虽然丹一直努力想了解她,但她全都采取抵制的态度。事实上,她对丹非常粗鲁。事情确实令人沮丧,我不知道如何是好。
  
  虽然离婚在我们居住的地方算不上稀罕事儿,但女儿还是觉得很难接受。她开始疏远朋友,变得安静。虽然她仍和朋友们一起出去踢足球,但她明显提不起兴致。尤其是在我和丹结婚之后,我发现她更加郁郁寡欢、没精打采了。
  
  女儿的消沉一直让我忧心如焚,不知所措。正当我绞尽脑汁想办法的时候,事情发生了转机。
  
  女儿一直不喜欢丹,这一点她从来不掩饰,因为这,我一直觉得很难过,虽然丹并不在意。
  
  和丹结婚没多久,我就发现,丹在慢慢地走进女儿的生活。尽管女儿对丹很不友好,但丹始终不气馁。他和她一起看电视,和她交谈,并邀请她和他一起跑步。我知道,看电视和跑步都是女儿喜欢的。渐渐地,女儿开始信任他了。丹非常关心女儿的生活,经常和女儿谈论一些有关她的学校、朋友,甚至男孩子方面的事,并提供给她许多很好的建议。我发现,女儿开始喜欢和丹交谈了。
  
  一个阳光明媚的周末,我和丹带着女儿去野外烧烤。晚上回来的时候,我们都很兴奋。当丹去厨房拿饮料的时候,女儿搂住我的脖子,在我的耳边悄悄地说道:“妈妈,我现在终于知道你和爸爸离婚是正确的了。看到你现在生活得这么幸福,我才明白什么是美满的婚姻。而爸爸也找到了自己的幸福。虽然,当初你们离婚的时候,我们都很痛苦,但那毕竟是短痛,时间长了,伤口就愈合了。而没有那阵短痛,就不会有现在这两个美满的家庭。通过这件事,我学会了很多。”我激动地看着女儿,突然觉得她长大了。
  
  自从女儿接受了丹,我们一家三口在一起的时间就多了。我们经常出去吃饭,进行短途旅行,女儿甚至还和丹一起参加了跑步比赛。我终于可以给女儿一个梦寐以求的幸福家庭了。
  
  一天,我在给女儿收拾房间的时候,无意中看到了女儿的一篇作文,题目是《我的爸爸妈妈离婚了》。看到这个题目,虽然明知道女儿已经完全谅解这件事了,但我还是觉得吃惊,就拿起作文看了起来。我看到女儿在文章最后写道:13岁,我懂得了一个重要的道理—变化并不总是最坏的事情,有时候,它是我们最需要的。
  
  那一刻,我含着泪笑了,庆幸自己做了一件正确的事情。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0-9 17:15:18

黑暗中的灯塔时间:2014-09-11 作者:未详 点击:165次   位于美洲大陆最南部、与麦哲伦海峡遥遥相望的“合恩角”岛屿,被称为“天尽头”,亦有着“海上坟场”之称。
  
  合恩角之所以不被外界广为知晓,是因为这个岛屿很少有人见到过,更别说登陆上去过。合恩角附近的水域是已知海洋上最凶险的区域之一。同时,由于这里没有任何灯塔的指引,过往船只在恶劣天气环境中很容易迷失方向,这段水域也因此成了著名的“船的坟墓”。自从有船只从这儿通航以来,已经有800多艘船只在此遭遇致命的厄运,船上的无数生命也因此永远地被吞噬在海底,其中就包括近百名智利海员和一些来此作业的捕鱼者。
  
  即便如此,每月还是有数艘船只,特别是一些打鱼的渔船冒险经过此地。然而,令他们兴奋不已的是,不知从何时起,合恩角上居然耸立起一座高高的灯塔,每到夜幕降临之时,灯塔就会发出亮光,塔上还有一个人为他们打方向灯,发布风暴信息,这使得在此航行的船只迷路的机会大大减少,海上事故也少了很多。
  
  后来,人们才知道,负责照料灯塔的这个人叫约瑟,一个雅玛纳印第安人的后裔。之前,约瑟随同父亲生活在由智利政府和一个海军基地共同出资修建的乌奇卡聚居点上,聚居点生活着许多海军家属和来往的渔民。但由于是印第安人,约瑟和父亲常常遭到乌奇卡上的其他种族,特别是一部分白人的歧视。
  
  后来,父亲带着约瑟离开了由政府发放给他们抚恤金的乌奇卡,来到了荒凉孤寂的合恩角上,过起了自给自足的生活。
  
  约瑟的父亲本来是想借机逃避种族歧视,然而到了合恩角后,却发现如果能在上面建立一个灯塔,那么就一定能减少来往船只的事故率。然而,这却是一项自愿的活动,因为政府根本不愿意花钱建灯塔,约瑟和父亲只能自筹资金,花了好几年的时间才最终将高高的灯塔建成。随着灯塔的建成,约瑟和父亲也变成了两个彻头彻尾的穷光蛋。平日里,他们靠着过往的渔船给他们抛来的一些海鱼之类的食物为生,生活相当艰苦。虽然这是一项吃力不讨好的苦差事,但是却没有阻挡住约瑟的脚步。父亲死后,约瑟成了岛上唯一的男人,他继续承担父亲的工作,约瑟不仅是合恩角上的灯塔员,还是天气观察员、预告员和导航员。无论刮风下雨,每天晚上,约瑟都会准时爬上高高的灯塔,为来往的船只指引航向。
  
  现在,每年都有近百名游客能够幸运地碰到合恩角的风和日丽,然后乘机登上这个小岛,他们每个人在合恩角上逗留的最多时间不能超过一小时,除了欣赏到“天尽头”的奇妙梦幻般的景象外,他们还会拜访已经在岛上独自呆了20年的灯塔管理员约瑟,听听他的岛上故事。不久前,曾有一名登陆到合恩角的游客困惑地问约瑟为什么不离开合恩角,结束孤苦寂寞的岛上生活?约瑟是这样回答的:“如果我离开了,来往的船只将重新任由海洋摆布,假如船上的人因此而丢了性命,那将使我余生无法入眠!”现在要交代的是,过往船只上的许多人都是曾经歧视和嘲笑过约瑟及父亲的乌奇卡聚居点上的人。
  
  不但不计较、不记恨曾给自己带来过伤害的人,反而义无反顾地为他们照亮黑夜中航行的方向,这个叫约瑟的印第安男人,让孤寂冷漠的合恩角变得温情脉脉,而这也许正是每年都有许多游客想上岛看看他的原因之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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