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0-9 17:24:45
两生花时间:2014-09-10 作者:未详 点击:147次 16岁,我在高原一个很破落的镇上读中学,我背着10斤红薯和一袋子莜面,住在可以做饭的10人宿舍里。冬天来临前的夜晚,没有炉子取暖的房间里,已经有滴水成冰的残酷的冷。下了晚自习,我常不脱衣服就整个人钻进被筒里读书,以抵御寒夜漫漫的侵袭。
条件的艰苦我能够承受,毕竟机遇并非垂青于每一个求知若渴的人。我珍惜着每一分每一秒的时间,在期末考试时取得年级第一的成绩后,我才感觉有脸去乘坐6元钱的大巴回到远在牧区的家。
刚回到家,没等我反应过来,就听到父亲的唉声叹气,说雪化了他不能出去做工了,他的腰在上一个春天时被建筑工地上高空坠落的一块钢板砸伤了,现在创疾愈发严重,他也愈发佝偻了。妈妈在另一间房里掉眼泪,为了给精神有疾病的哥哥治病,家里的牛羊已变卖得所剩无几,而哥哥的病情却丝毫未见好转!
那个春节,是我16年来,第一次懂得什么叫“绝望”。我不敢设想放弃学业之后的人生,那无异于杀掉我。
我忐忑着回到学校。许是校领导对我面临的处境同样感到震惊与无奈,许是他们真的不愿看到一个成绩优秀的女孩就这样被迫辍学,他们给予我减免学费的特许。我就这样留了下来,艰难地度日。
不久,我收到一个叫杜小悌的女孩的来信,她和我同名同姓。信上说她从一个帮助边远山区少年的联谊花名册上看到我的名字,和她同名同姓的女孩,成绩优秀得让她感到自卑。她想和我做好朋友,并会按期给我汇来她的一小部分零花钱……她的信写得婉转而真诚,小心翼翼地呵护了我的自尊,又带着顽皮的口吻求我一定接受她的心意。透过纸页,我似乎看到了这个同样叫杜小悌的女孩一颗坦荡无邪的心。没过几天,我收到了她的第一张汇款单——200元整,这足够维持我半学期的生活。拿着那张汇款单,在三月操场上仍然白亮白亮的厚厚雪地上,我拼命地跑啊跑啊,不让眼泪掉下来。
杜小悌远在青岛。那个有海的城市延伸了我想象的世界。她为我描述了她一成不变的生活,她的写作理想,她对日复一日学习的抱怨……我们心有灵犀,我总是在寄出一封信的等待里,收到她的来信,减轻了我繁重的学习压力。杜小悌成为我学习之外最牵挂的人。
我整整收到她汇来的10张汇款单,这10张汇款单,顺利地帮我度过了人生中最难最难的3年。填报高考志愿时,我一律填报了青岛的中国海洋大学。当我告诉杜小悌时,她回信说要给我打电话,但我一直都没有等来她的电话。
收到录取通知书的那一刻,我的心忽然一阵绞痛,慢慢地蹲在地上时,脑海里忽然闪过另外一个城市的杜小悌,她在做什么?她有没有收到海洋大学的录取通知书?昏过去之前,杜小悌一遍遍闪现在我的心头。我有轻微的心脏病,已经很多年不发作,醒来的时候,妈妈抓住我的手,说我一直在叫“杜小悌”这3个字。她疑惑地说一个人怎么会拼命叫自己的名字?我的眼泪流了一脸,没来由地,在一种完全无知无觉的状态里,我只是难过得想哭!
10天之后,我康复了。我提前抵达了杜小悌所在的城市,我想找到她,也想暂时打一份工。我兴冲冲地按杜小悌曾经无数次寄信来的地址,找到那条在脑海里翻飞了多年的街巷,我甚至激动地对着那个标着405号门牌的房子喊:“杜小悌,我来了!”眼泪跌落如雨。杜小悌的妈妈开门时,我不敢相信似的,往后倒退了几步!
客厅的中央,那个和我有着相似面孔的杜小悌正在一个黑色的相框里对着我笑!她妈妈说,两个星期前的一天上午,杜小悌在去学校的路上突然心脏病发作,不治而去。
算下来,那正是我心痛至极、昏迷在医院的时间。难道这世上真有所谓的心有灵犀?这个帮了我3年的女孩,长得和我如出一辙、有着先天性心脏衰竭的女孩,我们没有见过一面,只是在书来信往里,将锥心的想念延续到这座城市,她却已经走了?
后来的一天,当我看到《维罗妮卡的双重生活》时,影片中一个生活在波兰,一个生活在法国的维罗尼卡,就像我和杜小悌。冥冥中似乎有一条线在维系,看不见,但我们却时时能够感觉到另一个自己的存在。就像法国的维罗妮卡问木偶艺人,如果一个被烫伤了,另一个会疼吗?现在,我宁愿相信是杜小悌带走了原本属于我的那部分疼。我们擦肩而过,像两个长相相同的维罗妮卡在大街上擦肩而过……而我更倾爱于电影的另外一个译名—两生花。
4年之后,我选择留在这座城市。在我开始领到第一份薪水时,我像杜小悌曾经对我做过的那样,资助边远山区家庭贫困的孩子维持学业,我想这也是杜小悌的愿望。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0-9 17:24:56
爱在前面,幸福就在后面时间:2014-09-10 作者:未详 点击:173次 13岁,他因为肚子痛,提前回了家,打开门的刹那,他看到一双粉色高跟鞋,而母亲是不穿高跟鞋的。父亲的隐情暴露了。他哭着跑下楼,给远方出差的母亲打电话。不到一个月,父母离婚。
母亲在离婚后大病一场,之后,总是精神恍惚。后来,他想如果他不说,那么,也许父母还会好好地过下去,他也不会是单亲家庭的孩子。而母亲也不会突然出了车祸,所有的负担一下子落到他的头上。
父亲给抚养费,可是,母亲不要,宁肯穷着。母亲说,如果你要了,就不是我的儿子。
父亲后来下海了,成了这个城市有名的有钱人。但母亲一样坚持不要他的钱:“小刚,人要有志气,志气最重要。”于是,他只有去打工。父亲开着奔驰从他身边经过时,一次次下来,把钱递给他。他拒绝着他的每一分钱。那时,他不过17岁。
母亲去世之后,父亲找到了他,因为,他是他唯一的儿子。回来吧,父亲说,你是我的儿子。他冷眼看着父亲,不,我不是。
毕业后,他留在北京。
24岁这年,他得了一场病。有人说,人得病的时候,最思念亲人。医生问谁是家属时,他还是吓了一跳,知道自己的病很严重,也许明天就死了呢。那是第一次,他打电话给父亲。父亲很激动,听得出来,声音都变了调。
小刚,小刚,小刚……父亲叫着他的小名。他却一直冷漠,我得了病,也许活不了多久了,如果你有时间来一趟,没有,就算了。
父亲晚上就到了。见了他,就抱住他哭。那么一个成功男人,一直拉着他的手哭。他看到,这个他恨的人也老了,头发也白了,眼神也有些浑浊了,而且,手一直抖着。
父亲一直陪着他,还好,手术很成功。那天他醒了发现,他趴在他的床上,还抱着他的脚,白了的头发有几丝乱。这是那个雄姿英发的爸爸吗?当年,他多好看啊。
醒了?父亲问他。
是。你为什么抱着我的脚?
我怕你醒了我不知道啊。
他的眼泪要掉,可脸上还是不动声色的冷漠,冷漠可以是他的盾,掩盖好多真实的东西。
在父亲走的时候,他送到机场。父亲不敢给他钱,给他买了一大包德芙巧克力,说,你小时候就爱吃巧克力,那时候家里没钱,都买些最便宜的。他接过巧克力,觉得眼睛涩。
飞机起飞时,他的眼泪终于掉了下来。他觉得父亲的爱来得太晚了。那包巧克力,他一直没舍得吃。
后来的一天,他接到继母的电话,说父亲中风了。他愣了一下,买了飞机票往回赶,心怦怦乱跳。看到父亲的一刹那,他知道,真的晚了。父亲昏迷,几天几夜。
他做了一个决定,辞了北京的职,回父亲的公司打理一切,是的,他是男人,应该负起这个责任。
父亲的命保住了,可是,手也不会动,脚也不会动,就会傻乐。
有一天吃饭,父亲指着一个像巧克力的东西说,让小刚吃,让小刚吃。所有人都呆了。父亲记得他的名字,父亲只记得他的名字!
他结婚了,和大家一起生活,这种家庭的温暖总让他想掉眼泪,是的,他才知道,亲情这么好。更多的时候,他会陪着父亲,推着他,和他讲公司的事情,讲自己这么多年的事情,虽然父亲仍然傻乐,仍然认不出他,可是父亲叫他小刚的时候,他都会掉眼泪。
原来,亲情不是不在,而是隐藏在角落里,当它破土而出的时候,很快就会长成参天大树。他也刚刚明白,只要亲情在前面,幸福就会在后面,紧紧相随。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0-9 17:25:07
妈妈做的菜其实很难吃时间:2014-09-10 作者:未详 点击:132次 有位同事,难得母亲去看她,并且小住半个月。结果天黑了,她居然和我们一起去拼餐。我们很奇怪:“你不回家去吃妈妈做的饭?”
她连连摇头:“别提了,我妈做的饭真是够难吃,我不和你们去调剂一次半次,撑不下去了。”我们全体大笑,个个心有戚戚。我们这一代,大部分出生于中国第一代双职工家庭,母亲善烹饪精女工的,大概没几个。
文人雅士怀念“妈妈做的菜”,是隔着几万里辛苦路,时间给洒了浓浓的胡椒面,催泪;也许他们有个擅长调和五味的母亲吧。
朱德在《回忆我的母亲》里面怀念母亲:“母亲把饭煮了,还要种田,种菜,喂猪,养蚕,纺棉花……吃的是豌豆饭、菜饭、红薯饭、杂粮饭,把菜籽榨出的油放在饭里做调料。这类地主富人家看也不看的饭食,母亲却能做得使一家人吃起来有滋味。”再有滋味,只怕也无法认为是美味,没什么舌尖上萦萦的追忆。
我妈是农家出身,初中起就开始住校,一路吃食堂吃到大学毕业,三日入厨,向隔壁的老太太们学会点火煮羹汤。正是艰难时期,6口之家6个空空如也的胃袋,把它们填满就是大问题。
直到她退休,才有过几年云流水在的闲工夫,她也学做了一些糍粑鱼、粉蒸肉。好日子没两年,“健康饮食”的理念便大行其道,从此饭桌厉行极简主义:盐淡油清,白水煮是常事。味精是禁品,唯有醋大量挥洒,跟不要钱似的。从此我家厨房的味道,便酸得怪异,实在不勾引食欲。
她弄的菜真的不怎么好吃,但我记住的是另一些:她在深秋侵骨寒的霖雨里,搭公交车去很远的地方为我买豆丝,因为“都说那家最正宗”。我在红菜苔刚刚上市的11月匆匆回家一趟,她给我炒了菜苔,自己一口不吃,“我吃的机会多呢”。其实也不多,这虽然是青菜,现在贵得令人咋舌,她平时不怎么舍得吃。
而我怀念,每个冬天,几乎每晚,我们必吃的火锅,一边吃一边嫌她调的味总是淡得离谱,多多加盐,加火锅底料,她也默许了。饱得再也吃不下去,她还要叫我:“你给捞了,别剩下。”
白气蒸腾,汤香扑鼻,围炉而坐……这就是一个家。这世上,再没有第二个人,这么了解我的口味,无论这口味如何与她的理念背道而驰,她总愿意,一边嘀咕着一边为我弄出来。
妈妈做的菜,其实很难吃,却是我一生,不会再遇到的美味。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0-9 17:25:54
是谁把伤口化作玫瑰时间:2014-09-09 作者:未详 点击:87次 他搬过来的那晚,我正在楼梯口生炉子,我是那么不想有一个陌生的人搬来我家,打扰我的生活,我故意把炉门封上,烟一下子涌出来,弥漫了仄仄的楼梯。他两只手拎两只木头箱子,无法挥手,被熏得眼泪刷刷地流,我也被熏出了眼泪,所以第一次见面,我们便都是哭着的。
他住二楼有窗朝南的房间,也就是我以前住的那个房间,而我搬去楼下的小房间住,其实家里本来就不大,可爸爸却执意要将我的房间租出去,我能理解,爸爸下岗一年了还没找到工作,妈妈在街办厂糊纸盒,下班了还要帮洗衣店熨衣服,熨一件衣服是一块钱。
租房的那人是从江西来的,在附近的工地上班,好像是木匠。我和妹妹背地里叫他大趴趴,因为他走路时永远都是低着头的,像是要趴在地上走一样。
他好像从来都不说话,像个幽灵,每天无声无息在家里走。因为小房间太小,所以我的很多书都还放在原来房间的壁柜里,每一次我去取,敲一下门,他就会主动走出去,等我取完东西再回来。有一次,他突然说,你的那本《青春的伤口》能不能借我看一下?那是他第一次跟我说话,我没理他,而是把书拿走了。
大趴趴出事那天,妈妈上夜班,爸爸和几个同事去原来厂里要拖欠的工资。晚上11点,有人敲院子里的铁门,爸妈都有钥匙,我便知道是大趴趴了。妹妹问我要不要开门,我说不开。后来便听见院子里轰隆一声响。
到爸爸回来时,才发现翻墙的大趴趴痛得蜷在墙角,血顺着裤管一直流到鞋子里。送到医院,是粉碎性骨折。后来才知道那天是大趴趴20岁生日,他和几个老乡在外面聚了一下,多喝了几杯。大趴趴出院后,爸爸执意不肯收他住院的那两月的房租,他却执意要给。爸爸用那两个月的房租给我买了新自行车,因为我考上大学了,他不想我住校,说那太贵了。我每天骑着那辆自行车穿过大半个城市。
大趴趴去工地上班时,走路一瘸一瘸的,就感觉趴得更低了。爸爸说,这也是个苦孩子,才20岁,腿就废了。
那天我又去取书,他眼睛红红的,不知道他是不是躲起来偷偷哭了。我拿了要读的书,又把那本《青春的伤口》放回壁柜最显眼的地方。
其实知道大趴趴只有20岁时,我挺惊讶的,没想到他居然和我同岁。我20岁那天,刚好大趴趴交房租,所以爸爸就买了个蛋糕,蛋糕上嵌了鲜橙和草莓,妈妈给大趴趴切一小块,让我送到楼上去。大趴趴捧着蛋糕站在桌旁不说话,也不吃。我看见《青春的伤口》还在原来的地方。我说,那本书你还看不看?他愣了下,点点头。
第二天回来时,在楼梯口遇见他,他像是鼓了很大的勇气才从口袋里掏出一朵木头刻的玫瑰。他说,昨天你请我吃蛋糕,我没礼物送给你。我笑说,谢谢你,很好看。他也笑了一下,这是我第一次看见他笑的样子。他说,过两天工地开始刷油漆时我帮你漆一下,你喜欢什么颜色?
爸爸又找到了新的工作,本来他从前答应过我,等他找到新的工作了,就把租出去的房子收回来,那样我就不用和妹妹挤在小房间睡了。我说,我在小房间都住习惯了。
爸爸找到工作之后,家里做饭和照顾妹妹的事情就全落在我的身上。大趴趴从工地给我带了许多刨花和碎木头。还教我生炉子时要把炉门打开才不会有烟。他不知道,从前我是故意把炉门关起来,不想让他走进我的生活。
从家到学校,有一个多小时的路程,有好几次在路上看见大趴趴,一个人低着头一瘸一瘸地在路上走。原来他换了新的工地,就在离我学校不远的地方。后来有一次,我说,我骑车带你吧。他说,不用了。继续往前走。我追上去。他说,那我带你吧。那是他摔伤后第一次骑自行车,歪歪扭扭的。他说,别怕,有我。那以后,他就每天骑车带着我上学,放学。同学问我他是谁。我说,是男朋友。
知道大趴趴要走是11月初,天才一点点冷,我就看见他穿着厚厚的老棉裤,心特别疼,医生说过他的腿不能受凉。他说,工程结束了。爸爸说,明年如果有工程还住我家。
大趴趴交的最后那100块房租,爸爸让我交班费的,可我弄丢了。爸爸发了很大火,妈妈一直抹眼泪,她说,那可要熨100件衣服,糊500个纸盒,你再仔细找找,是不是丢在哪个角落了。我去楼梯口找时,刚好看见大趴趴路过。
第二天,妈妈在楼梯口拣到了100块,爸妈又高兴起来,失而复得的100件衣服,500个纸盒。只有我知道,那一定是大趴趴故意丢在那里让妈妈拣到的。因为我压根儿没有弄丢那100块,我是想偷偷藏起来给大趴趴买一条南极人的保暖裤。可是等不及我去买,大趴趴就要走了,拎着两个木头箱子,站在楼梯的尽头,我在生炉子,一切都是刚开始的样子,只是,那一次是他来,这一次是离开。我把炉门关上,烟冒出来,眼泪就掉下来。我赶紧跑回楼上,从壁柜里抽出那本《青春的伤口》。我说,这本书给你在火车上看。他说,我看过了。我说,再看一遍。他抬起头,看着我,这是从认识他开始,他第一次这样抬起头,这样看我。我才发现,他就是20岁的样子,那样忧伤的眼神和嘴角。
大趴趴走后,我又搬回从前的房间住,在壁柜里,我看见摆满了一排的木头玫瑰花,红色的,蓝色的,黄色的,粉色的,每一朵都那样精致和美丽。我很难过,当初没告诉他,我就喜欢那样木头颜色的玫瑰,上面有一圈一圈木头的纹理,像是我们的掌纹,写着命。
第二年,大趴趴没来。毕业后,我考研了,转系去读土木工程。那时爸爸盘了一个水果店,生意还不错。他说,你想读就读吧。他只是奇怪,你不是从小就想当个作家吗?怎么去读土木工程呢?一个女孩学土木工程,以后去工地多危险啊。我就是想去工地。我总觉得,我还能再遇见他。他会变成什么样子呢,这个问题总让我觉得清澈而充满希望。
我苦心读了4年的土木工程,却没有在工地遇见他。而他,回来了。拎着两个木头箱子,站在楼梯口,家里早就不用生炉子,我却不停地揉着眼睛。他说,这边又有新工地了,你家还有空房间吗?他居然一点没变,还是那样低着头,不说话,甚至连腿还是一瘸一瘸的。
我又开始呼哧呼哧地往小房间里搬东西。他说,我帮你搬。狭窄的楼梯,我们来来回回地走,有好几次我们擦肩而过,他都停下来,侧着身体让我先走。搬着搬着,我的心像也被搬空了一样,我无数次设想过我们的重逢,却都不是今天的样子。我扔掉手里的书,从背后抱着他。那本《青春的伤口》顺着楼梯哗啦啦滑下去,从前的那本送给他之后,我又买了一本。
最后的那100块,我拿出来买了一件上面印满橙子的大T恤送给他。我说,这才是20岁的年轻人该穿的。他说,我不是20岁,我27了。7年一晃眼就过去了,而我的记忆却还留在7年前。
那辆旧自行车已很破了,我把它修好,洗干净,给他上班骑。下班了,我就要他骑车带着我。我说,你现在骑车都不晃了。他说,习惯了。我不知道是不是自己太靠近他印满橙子的大T恤了,他这样说的时候,我心里就好酸,我想起那个午夜他的敲门声,如果当初我肯打开那扇门,就不会有人流泪了。可是我现在打开已经来不及了。
有一天,我回房间取书,他指着壁柜里的木头玫瑰说,这些你还留着啊?都褪色了,扔了吧。我说,我舍不得。我这样说的时候,眼泪就掉下来。他说,你怎么哭了?我说,你抱抱我好吗?他站着不动,也不说话。我的眼泪掉得更凶了。他说,我结婚了。
第二天,他的妻子就从江西老家过来了,也拎着一个木头箱子。他赶紧下楼,帮她拎箱子,然后一跛一跛地扶着她往楼上走,我这才发现,她的妻子也是一跛一跛地走路,比他趴得更厉害。
学校安排实习,我选了上海的一家工程设计院,走的那天,他推着车送我。我问他,为什么?他说,不为什么,这样好,没有谁可怜谁。到车站,我说,你先回去吧。他说,好。却站着不动。我倒着走,挥着手,嘴里说bye-bye,心里说不留恋。一直到车开,他还是站在那里,我看见他掀起满是橙子的大T恤蒙住脸。我不知道,他的鼻子会不会酸,眼泪会不会掉下来。
我到上海,下工地的第一天就出事了,脚手架突然坍塌,我从7楼栽下来,居然没死,连医生都觉得是个奇迹,只是我永远地失去了我的左腿。我妈妈一直劝我不要难过,其实我知道她比我更难过,只是她使劲憋着,怕勾得我难过,我是真的很,非常,极其难过,我难过我跛晚了。
从医院回去,大趴趴已搬走了。爸爸说,你走的那天他就走了,说是工程结束了。不过以后你还是住楼下吧,住楼上爬来爬去不方便。我说,我还要住楼上。爸爸拗不过我,我便还是住在了大趴趴住过的房间,我看见壁柜里一排的木头玫瑰,全都刮去了油漆,我觉得这样最好,没有颜色,就永远也不会褪色。
爸爸的水果店做得越来越大了,开了许多的分店,他说,女儿,你不要难过,爸爸养你一辈子,爸爸养得起。我让爸爸每天从他的水果店给我带一粒新骑士橙,我说我喜欢吃,可是怕酸,一酸就掉眼泪……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0-9 17:26:16
尽我最大的努力去爱你时间:2014-09-09 作者:未详 点击:124次 她是个漂亮的女孩,从湖南老家考上北京的大学,毕业后进入北京的一家公司工作,做普通的文员。
她有个男朋友,是北京人,在一家大公司做销售经理,收入比较高。他父亲是公务员,母亲做着生意,家里有三套楼房,是几百万的资产,他家算得上是北京的中产阶级了。
她的同事们都非常羡慕,不明白一个看着普通的女孩,为什么有着这么大的福气。现在年轻漂亮的女孩子多了去了,有几个像她这样运气好的?
男朋友经常出差,少数不出差的日子里,经常开着奥迪接送她上班。
出差在外的诸多日子里,她会辛苦地坐公交车上班。有时候,因为堵车而误了些时间,下车后,她会气喘吁吁地一路小跑着赶时间。她每个月两千多元的工资,也就是男朋友家出租一套房子的每月租金,或者是男朋友一笔小小业务的提成。尽管他挣的钱足够她享清福,也劝说她辞职当“全职女朋友”,但是,她依然坚持上班。
很多人说她不知道享福。
公司里很多恋爱的女孩总是偷偷地发短信,或者趁老总不在的时候,在QQ上和男朋友聊天,工作明显地受到影响。她上班的时候,非常认真,从来没有因为身处热恋之中而浮躁地影响自己的工作,男朋友虽然出差在外,但是随身携带着有无线网卡的笔记本电脑,她可以在上班的时间和男朋友网上聊天,但是,她从来不这样。
她只是更加自律,更加勤奋地工作。年终的时候,还被公司评为优秀员工,工资涨了一级,虽然只是涨了二百多元,但是,这是基数,以后每个月都会涨这么多,她非常开心。下班后,她悄悄地给出差在外的男朋友打电话,告诉男友她被评为优秀员工了,涨了工资。电话里,她连声感谢男友,男友觉得有些奇怪,就问:“感谢我什么啊?我又没办法给你投票啊!”她说道:“因为和你恋爱了啊,因为我想让你以后好好生活啊,想送给你很多你喜欢的礼物啊,所以,我就得多挣钱,你就是我好好工作的动力呀……”男友听了她的话,很是感动。
她在单位里做文字工作,很多的资料、合同、会议记录,都是她在电脑键盘上敲出来的。每天打电脑,疲劳过度,手指疼了起来,她查了下资料,才知道这是“电脑手”,休息一段即可。她说这只是小问题,以后休年假的时候,休息一下就好了。
他一下子觉得很心疼,说:“你别上班了,我挣的钱足够我们两人花的了。”她笑了:“我要上班,我如果不上班啊,你过生日的时候,我连礼物都送不起呢。”他觉得可笑,说道:“不让你上班,我会给你钱花,如果想买礼物,你也可以买啊。”她说道:“不一样的,那不算我给你买的东西。当我没有工作没有收入的时候,我用什么爱你呢?你把你的钱给我,然后我再拿出来给你买礼物送给你,那与你左手给右手钱,然后右手拿出去花,有什么区别呢?我就要好好地上班,挣钱给你买衣服,给你买礼物,这样,我心里才会舒服。我要用我自己最大的能力去爱你。”
他以前的几个女朋友都是用他给的钱给他买礼物,当他承诺以后结婚后,让她做全职太太的时候,她们都是欢欣跳跃的。但是,就一个她,想尽她最大的能力去爱他,这让他在心里感叹不已。
没过多久,她成为了他幸福的新娘。
爱一个人,不是总想着索求的,而应该想着付出,用自己的能力去爱对方。爱不是抽象的,而应该是具体的。“尽我最大的努力去爱你”,这才是世界上最真挚的爱情誓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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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9 17:26:29
豌豆爱情时间:2014-09-09 作者:未详 点击:171次 她与他在大学热恋了两年。毕业后,她有钱有势的父母托人在城里给她找了份银行的工作。而他来自农村,成绩平平,四处求职碰壁后,决定接受老家乡下一所学校的邀请,回去做一名教师。
她舍不得分手,他同样舍不得。
她求父母帮助,父母本来就反对两人好,说什么也不肯援手。她一气之下,说我不去银行上班了,跟他一起到乡下。
父亲怒吼,你如果敢去,我们就断绝父女关系!她二话没说,收拾好东西,昂首而出。母亲追出来,抹着眼泪塞给她一笔钱,说,如果你不习惯乡下的生活,就回来。
她未置可否。怎么会不习惯呢?他与他的父母可以在那里生活一辈子,她同样也可以。而且,她相信伟大的爱情是可以天长地久的,没有什么能够将两人分开。
他的家比她想象得更穷。低矮的土房,窄小的院坝,卧室灰暗肮脏,卫生间就是猪圈。她努力说服自己:纯洁的爱情一旦落入现实,总会沾上尘土的。
他的父母见儿子带回一个天仙似的城里女孩,慌得手脚没处放,他们实在找不出干净的地方来安置她,最后父亲端出一张老式的太师椅,用衣袖抹了又抹,才让她坐下。
乡村的夜晚非常宁静,她心里充满失落感,久久不能入睡。皎洁的月光与田间的蛙声让她从沮丧中兴奋起来,她摇醒他,说,现在不是时兴城里人去乡下搞土地承包吗?种果树,办养殖场,开农家乐,都赚钱,我们也可以这样做啊,有了成绩,我父母就不会瞧不起你了。
他爱怜地看着她说,今天你只走了几里山路脚就起了泡,这事以后再说吧。
第二天,她让他陪自己四周转转,当看见到处都是低矮的小土丘时,她昨晚的信心与勇气便消失无踪,从此再不提此事。
又隔了几天,他去学校报到,算是正式上了班。她心里突然空虚得厉害,每天无事可做,除了吃饭就是看书。而他的父母,也找不到什么话题与她聊天,空气显得特别沉闷。
她不由得想起了在大城市里过的快乐无忧的生活来。正是秋季,漂亮的秋装应该上柜了吧。每年这个时候,她都会去买一大堆衣服,而在这里,除了泥土与庄稼,什么东西也没有。
原来,伟大的爱情也有空虚的时候,她想。
一天她无意中听到他母亲对他说:“这女娃,连衣服都不会洗,恐怕不会跟你过一辈子。”她的泪水流了出来,突然决定离开。
上车的时候,她抱着他伤心地痛哭。是的,她一直坚信这是爱情,只是有些爱情隔着距离罢了,就如童话中的公主,睡觉时放在十几层棉被下的一粒豌豆都会硌痛她的背。
而他们的爱情,也是如此,它的距离就是那十几层的棉被,虽不远,却咫尺天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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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9 17:26:44
陪我走过青春的老男孩时间:2014-09-09 作者:未详 点击:142次 放学回来,你在厨房做饭。你听见关门的声音,隔着玻璃,声嘶力竭地喊:“洗手,别忘了换鞋,冰箱里有洗好的苹果,饭一会儿就好了。”
真不知道,你每天说一遍烦不烦。除了换水果的名字,没有任何新意。其实,你这个人从来就没有什么新意。如果用语文杨sir的视角来解析,你充分体现了“老爸”这个词,“老”的意义,不仅代表了你不断增长的年龄,也代表你越来越古板的头脑。我常常怀疑你有没有青春过。
我对着忙碌的你说:“卷子要签字,我放在桌子上了。”
不久,你就来砸我卧室的门,“嘭嘭嘭”的噪音,配合着你超快的语速,形象地描述了你的坏脾气。你说:“你给我出来!这也太不像话了!不是答应我要认真学习的吗?一个女孩子,没有一次说话算数的!”
让你签字的,是我的第一张零分数学试卷,监考老师用红笔,作了精辟简短的点评—抄袭。所以,想我打开门,那是绝不可能的事。我躺在床上,戴上iPod,给你发短信:“亲爱的老爸,我也是为你着想。如果我成功了,你就不用生气了。”
你终于不再砸门,换成了一句怒气冲冲的话:“你给我等着,今天你不要吃饭了!”
17:45,你不得不去医院。老妈病了,你要去陪床。我听见你离开,才打开卧室的门。饭桌上摆着饭菜,签好字的卷子摆在一旁。
你发来短信,说:“这事别和你妈说,等我回来咱们再谈。快吃饭吧,认真写检查。”你看,你说话也不算数,还教我和老妈说谎。咱们可是上梁和下梁的关系,你没资格骂我了吧?
就像我预想的那样,抄袭事件很快就过去了。因为你忙,忙着繁杂的工作,忙着照顾生病的妈妈和不听管教的我。你的时间被细化到以分计算,没有浪费的可能。你手机的备忘录,总会时不时唱起一首不知名的歌,提醒你该写报告了,该给妈妈送饭了。或是,清晨6点,该叫我起床了。
学校艺术节,是我的重要时刻。我和班里的同学准备的英语短剧“《哈7》十年青春祭”,是仅次于教师大合唱的人气节目。我费尽力气争来扮演赫敏的机会,多希望在台上能穿一套订制的魔法袍,接受“麻瓜”们膜拜的羡慕眼光。但你看着名目庞大的报价单,表情很崩溃,高高在上的价格打破了你精心设置的家庭收支平衡表。
你说:“学习都学不好,还有闲心搞这个。现在家里的情况你又不是不知道!”
妈妈住院,CPI飞涨。我当然知道你有多少不同意的理由。我只好和你打一张感情牌。
我说:“老爸,你有过15岁吗?你15岁的时候,就没有一件不合道理,却特别想做的事吗?”那一刻,你看着我愣住了,嘴唇张了又合,合了又张,仿佛下了一百次决心才对我说:“你会在网上卖东西吧?”
我突然有种被幸运之箭射中的感觉,认定你会拿出一件神秘传家宝。可你却爬到床下翻了很久,拖出一把裹在灰色布袋里的老吉他。说实话,我真有点失望。不过,我还能有什么办法呢?只能“死吉他当活吉他卖了”。我拍了照片,传到“赶集网”上,然后配了一条格外醒目的广告词—速来围观,吉他中的木乃伊。
第二天,就有人回帖报价:“1200,LZ卖吗?”我很惊讶,生怕他看错,好心提醒说:“你把图片放大看清楚,那可是把木乃伊!”“我最多出1500,你卖了吧。”不会吧!竟然越来越贵了。看来是我的魔法袍显灵了。
不知道是谁,想出“家访日”的馊主意。全校班主任都兴致勃勃地走到学生家里去。名义上是沟通,实际上是告状。完全可以想象得出,你听完我在学校的光荣事迹,会萌发出多少惨烈的手段对付我。我开始有一点担心自己没机会做“赫敏”了。
那是个周末,班主任坐在客厅沙发上,对你语重心长地说:“孩子是好孩子,就是鬼主意太多。”
你点点头说:“嗯。”“考试抄袭,还给男生凳子上放图钉……完全不像女生。”你又点头说:“嗯,嗯。”“教育是学校家庭双方面的事,你可不能放松啊。”你说:“我一定好好教育她。”
班主任走后,家里安静得可怕。我很想和你说,现在女生欺负男生是潮流,不抄数学怎能及格。可你脸上阴晴不定的表情,让我不敢张口。我静静地坐在沙发上,等你酝酿好情绪大爆发。你却忽然起身,放了张50元在桌上说:“自己订张比萨吧,今天不想做饭了。”
那天,你一直在屋子里不出来。我隔着门缝,偷偷察看情况。没想到你在优酷上看电影。两位大叔在那里奋力恶搞。你看着屏幕,双肩微微地抖。
我敲了敲门,小心地问:“比萨来了,要不要吃?”你却只是摇摇头,没说话。我严重怀疑你哭了,可你始终没回头。
是因为我让你失望了吗?还是因为电影里,两位满脸皱纹的大叔很可怕。
妈妈的手术很成功,我去医院看她。不用猜了,我们说起了你,说你近来的表现。我用了4个字来概括全文:有点特别。你变得不爱挑我的毛病了,还常常夸赞我。偶尔会对着镜子发呆,或是一个人哼歌。有时候你还会坐下来,和我讨论一下《哈利·波特》。你无限遗憾地说:“真快啊,这就10年了。第一次和你看《哈1》的时候,你告诉我伏地魔酷毙了,现在反倒成了赫敏的粉丝。”
我把你的突变,归结为那两位大叔恶搞的电影。妈妈有点恍然地说:“你说的是那部《老男孩》吧?你爸的青春都在里面了。”
我听了老妈的注解,对那部片子产生了巨大的好奇。坐在回家的地铁上,我就咬牙切齿地顶着流量的重压,用手机上了优酷。原来,那就是中学时代的你,考试也会抄袭,回家也要挨骂。你打过架,也玩吉他,深爱着摇滚和MJ。我努力想象,你穿白袜黑皮鞋的模样,会不会更帅,更有型。你天天飘红的淘气指数,一定也让你的老爸大喊:“今天你不要吃饭了!”
这一天下雨了,地铁站里会有蘑菇长出来吧。湿漉漉的台阶上有男生抱着吉他在唱歌。我低着头,走过他的身边,仿佛与你的15岁,擦肩而过。我们追不一样的明星,淘不一样的气,但我们却一样的不知愁和不听话。只是,是谁让飞扬不羁的你,变成了中规中矩的老爸?又是谁让你抱着吉他的手,拿起菜刀切黄瓜?
是我吗?
是我吧。
那天我回到家,你在厨房里做饭。你听见我关门的声音,隔着玻璃喊:“去洗手,别忘了换鞋,冰箱里有切好的橙子,饭一会儿就好了……”
我却拉开厨房的门,大声对你说:“干吗让我把吉他卖了,那是无价的。”那一刻,挂着围裙的你,举着锅铲,愣住了。
你说,你不想骂我了。因为当你回顾了自己的青春,才明白长大是一夜之间的事,所有说教,都不如自己醒悟来得重要。
所以,对不起,醒悟的我,悄悄删除了你手机里的清晨闹铃。不是恶作剧哦。我只是觉得,我可以在清晨6点叫醒自己了,叠好被子,热一杯牛奶,烤两片面包和煎鸡蛋,然后在上学前敲你的房门说:“老爸,起床了,你的早餐在桌子上。”
放心吧,牛奶里没撒盐,面包也没刷加倍辣椒酱。
我不否认,今天的数学课,依然听得云山雾罩,但我保证,我认真地听完了。我没用手机聊天,也没偷看最新的《米娜》和《ViVi》。我想,你说得没错,成长就在一夜间发生了。
校艺术节开幕的那天,我请你和妈妈做嘉宾。别惊讶台上的我没穿赫敏的魔法袍,而是背着把破吉他。你还会惊讶我唱的这首歌吧?老妈出院的那天,告诉了我个秘密:你手机备忘录里难听的歌,是你当年唯一的原创。
好吧,现在你该知道我为什么要用你难听的歌换下赫敏的魔法袍了吧?因为我发现,陪我长大的,从来不是哈利·波特奇幻的魔法,而是你,这个已生出皱纹和白发的老男孩。
这一天的灯光,格外闪亮,我站在舞台的中央,有些看不清观众席里的你。不过老爸,我仍然知道你在哪儿,因为你黯淡模糊的轮廓里,有星光在闪烁。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0-9 17:26:57
寻找一处桃源时间:2014-09-09 作者:未详 点击:130次 寻找一处桃源,一处宁静和恬淡的所在。
那里该有一片桃林,春天时扬起一簇簇粉红。那些桃树应该古老,长着老者的筋骨和白髯。那些桃树又应该年青,结出少女般娇艳的果实。桃林近处会有一口水井,青石砌成井台,苔藓爬上脚板。那井里会有一只绿色的青蛙,睁着明澈的眼,唱着响亮的歌。
该有一处房子。红色或蓝色漆就,不大,却很精巧。有尖尖的挂着阳光的屋顶,有直直的散着炊烟的烟囱。房前会有一个篱笆,外面是开满油菜花的田野,里面是开满玫瑰花的小院。田野里会有一条羊肠小路,路边会有几棵白桦或者香樟。玫瑰园里会有一张躺椅,趴一条土黄色的狗。狗吐着粉红的舌头。躺椅轻轻摇摆。
不远处当然会有草地。清晨的草地是凉的,挂着露珠;夜里的草地是暖的,散着温香。草地散着或甜或苦的气息,走上去,或坐上去,或跑两下,或躺下来,都是一种至高的享受。甚至可以把饭桌搬到这里,甚至可以不打帐篷露宿。没有人在意你和干扰你,你所做的一切都是自由的。
远处有山。山是很绿的那种。山上会有松树,有知了和野兔,有蘑菇和美丽的石头,有山鸡蛋和小虫的啾鸣。那山也是属于你的,因为这是一处桃源。
没有电话和网络,没有信件和明信片,没有公交车和出租车,没有信用卡和小区保安。在这里你会享受从肉体到心灵的最充分的自由,似乎全世界上只剩下你。
你当然向往这样一处桃源。你迫不及待地奔向你的桃源。我知道你厌倦了世俗,你渴望恬淡和宁静,安逸与自由。
你会在这里住一天,住两天。住一个月,住两个月。住一年,住两年。可是我还知道,你不可能在这里住一辈子。因为终有一天你会厌倦,就像厌倦世俗般厌倦桃源。
是的,这里有桃林。可是桃林里不仅有桃花,还会有害虫。那口水井里可能根本没有水,或者,即使有,也被那只可恶的青蛙搞脏。
你的房子夏天可能漏雨,这需要你不停地补修。冬天它可能奇冷,你在屋子里升起一团火,浓烟将你的脸炝黑。还有草地。草地上当然有鲜花,有蝴蝶,可是草地上还会有蚊虫,有毒蛇。山上有野兔和鸟蛋,还会有蝎子和野兽。总之你的桃源并不只有美好,你的隐居,更似探险。
这种探险是异常艰苦的。你喝的水,需要自己去挑;你吃的面,需要自己来磨;你喝的酒,需要自己来酿;甚至,你住的房子,也需要自己来盖。你寂寞了,不会有人陪你聊天;你生病了,不会有人前来探望。那是真正接近于原始的生活。那种生活,对心灵,或许是一种净化,但对身体,无疑于一种折磨。
很多人经历过这种生活,比如陶渊明,比如梭罗。我相信他们是快乐的,这种快乐恰好跟生活的艰辛成正比。我更相信大多数人,绝大多数人,根本不可能忍受这种艰辛。——把桃源当成度假胜地可以,但要定居,需要很大的勇气。
其实陶渊明和梭罗的桃源,也并不彻底。那还不是真正的桃源,即使他们把自己隐藏起来,仍然算不上真正的隐居。他们有书籍,有猎枪,有朋友,有聚会,他们偶尔或者经常遭受打扰。他们跟市井和世俗仍然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他们做不到完全隔离。
我指的是,一个被世俗浸淫过的人,根本不可能回归桃源。即使你可以回归苦难。即使你抛开书籍和猎枪,朋友和聚会。或许肉体可以,但精神不可以;或许形式可以,但本质不可以。我们永远不知道真正的桃源在哪里,也许可可西里或者非洲丛林真有那样一处人类未曾到达的地方,但假如我们知道,假如我们过去,那里便再也不是桃源。那里变成现代社会的一角,它跟现代社会惟一的不同之处在于,那里的生活,接近于原始。——真正的桃源是不存在的。那只是一个传说。
那么,到底有没有桃源?我说,有。
真正的宁静,或者回归,我认为,不是寻一处地理意义的桃源,而是寻一处灵魂意义的桃源。那是一片虚幻的桃源,它藏在你心,由你构建。所以,每个人的桃源,其实都不一样。你的桃源是一片草场,一座青山,他的桃源,或许仅仅是一栋木屋,几句诗行。你生活在城市里,走在大街上,坐在办公室里,躲在咖啡馆的某个角落,只要心中藏一处桃源,那么,无论你在干什么,无论你在哪里干什么,你都是陶渊明或者梭罗,甚至,你比他们更加彻底和高明。那是由你构建的真正桃源,那是灵魂的桃源。那里只有宁静和美好,没有阴暗与艰辛。你是那里至高无上的国王,或者与世无争的农夫。
其实,寻找一处桃源,就是寻找你的内心。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0-9 17:27:11
办公室不相信眼泪时间:2014-09-09 作者:未详 点击:197次 小C刚到新公司时间不长,有一天正好端端地坐在办公室里,忽听前台传来一声惨叫,接电话的小姑娘痛哭起来。其伤心程度令人以为家里发生什么飞来横祸,最起码也是遇人不淑惨遭抛弃。
后来才知道原来是前台小姑娘养的小狗生病死了。谜底揭开后,大多数同事都觉得有点小题大做,同情变成好笑,只有养宠物的人才明白这种相依为命的感情。可惜,办公室并不是一个抒发感情的地方——唔,也许除了对事业的激情对公司的热爱以及对老板的一片忠心。
我们经常听人说喜剧演员有专业艺德,即便家中刚死了人悲痛欲绝,上得台来马上能换一副谈笑风生的面孔,为的是对得起观众。
做白领的没有那么戏剧化的人生,无论婚丧嫁娶失恋生病还是无名肿痛,都可以请假,处理好私事再来上班,用不着在大家面前上演苦情戏。
其实人人都明白公私分明的道理,但是人非草木,很难做到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但是为了感情问题而在办公室忽喜忽悲影响工作,是不值得同情的一种姿态。
公司花钱请你,必须见到成绩,福利只覆盖养老住房失业看病,不包生活幸福。
同事就更加无辜了,每天8小时对着你一张苦瓜脸已经够倒胃口了,合作起来弄不好还要被你抢白刁难一番,这些额外的工作压力,到哪里去补偿?
我们以前有位中年女经理,感情生活不顺利,一直单身,下属们每天要看她脸色行事。先让秘书朝玻璃门里看一眼,伊人表情好看不好看,才敢拿文件进去签字,光是跟她斗智斗力,就浪费了公司多少资源。
因私事影响工作固然是不对,在工作中动用太多私人情绪也很危险。我最憎人在办公室哭。试问出来混,谁不受委屈?
堂堂CEO都得承受董事局的巨大压力。大家谈得好好的,你忽然哭起来,分明是陷别人于不义。同事是该放下工作劝你呢?还是冷血地装看不见?难道因为你哭了,就不需要坚持原则,干脆听从你的意见?
哭是调节情绪的好工具,也是女人和情侣吵架无往不利的制胜武器。但是,在办公室哭,却对自己有百害而无一利。
你不会因为梨花带雨而博得大家的怜爱和同情,唯一能证明的就是你的软弱无能,老板从此不敢委你于重任:万一在大客户面前哭起来可怎么办?公司丢得起单子,可丢不起这个脸。
刚入职的时候哭一次,能被同事们记一辈子,也许等你茁壮成长为百毒不侵的职场女强人时,茶水间里还在传:市场部那个Lily姐,千万别给她太大压力啊,惹急了哭给你看——万世不得翻身。
当然也不是绝对不能哭:年终代表销售冠军团队上台领奖的时候,不妨慷慨激昂,眼睛里闪烁动人泪花,此时此刻,只能说明你是性情中人,被人拍下照片,载入公司内刊,传为美谈。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0-9 17:27:22
风居住的街道时间:2014-09-09 作者:未详 点击:160次 《风居住的街道》是由日本的钢琴家矶村由纪子和二胡演奏家坂下正夫共同演绎的一首曲子。整首曲子以钢琴作底子,二胡跳跃其上。它们似一对恋人,在音符之上,互诉衷肠。钢琴轻轻呢喃,如梦似幻,二胡热烈唱和,高山流水。二者完美地交融在一起,两两相望,地老天荒。
每隔一段日子不听,我会很想它,直至重新找了它来听,一颗心才安定下来。这很像一个人嗜上某种美味,一些日子不吃,就想得心慌。我以为,美味慰藉味蕾,好的音乐,则慰藉灵魂。
第一次听它,是在办公室,一女孩的手机铃声设的是它。那日,我在办公室里,正给桌上的一盆蟹爪兰浇水,女孩的手机突然响起来,这首曲子,一下子冒冒失失地撞进我的耳里来。我当即愣住,持水杯的手停在半空中。我仿佛闻到老家的气息:村庄、田野、烟雨朦胧。小家屋檐下,雨滴在唱歌。嘀嗒,嘀嗒,滑落在搁在檐下的一只瓮上,滑落在长在檐下的一丛大丽花上。邻家少年撑伞而过,布衣青衫,笑容浅淡。5月的槐花,将空气染得蜜甜蜜甜的。
是暗暗喜欢着的。大人们之间开过这样的玩笑,让你家的梅丫头做我家的媳妇吧。母亲笑答一声,好啊。我在一边听着,信以为真。再遇到少年,眼神刚刚碰触到,我便羞涩地跑开了。风吹着少年的头发和衣衫,他的样子真好看。少年后来去了南方,我也离开家乡。经年后,再想起,少年的模样,已不记得了,而风吹过的年少时光,却成了岁月里最柔软的温暖。
问那个女孩,这首是什么曲子?
女孩告诉我,它有个好听的名字,叫《风居住的街道》。女孩说,初听时,想哭。结果,真的痛哭了一场。
理解她。谁的往昔里,没有一个风居住的街道?她亦有。当年,她与他坐前后桌,在一个教室读书。窗外的桐花,一树一树地开。他在一张小纸条上写,喜欢我吗?我很喜欢你!她回他一个笑脸,算作默认。扭头望向窗外,风从街道那边吹过来,青春年少,花影飘摇。
我记住了乐曲名,回家开了电脑搜索。我下载了它,一遍一遍听。钢琴和二胡,交相辉映。风到底吹过谁的街道?城南旧事,纷至沓来。
我想起一个老先生。老先生80岁了,在他生日那天,他执意要去一个小镇看看。孩提时,他曾从家里坐船,越过宽阔的水域,到达那个小镇去上学。六七十年过去了,他越来越想念当年的街道,路上铺着碎砖,银杏树东边一棵,西边一棵。他有个同学,绰号叫癞子,因为那个同学头上生很多癞疮。癞子跟他最要好,把母亲烙的玉米饼偷拿出来,带给他吃。和他一起爬上银杏树,坐在树上,垂下双腿,在空中摇晃。
老先生如愿到达那个小镇。当年的小镇,已彻底变了模样。老先生寻不到他的学校,寻不到他的街道,寻不到他的银杏树,却一遍一遍告诉身边的人,这里,曾是一座山墙,我和癞子在上面画过画。这里,就是当年长银杏树的地方,我和癞子曾坐在上面学过鸟叫……往昔对他来说,隔得遥远,却从不曾走丢。
人的一生中,走不丢的,唯有青春年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