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0-15 14:52:47
那些年,你给我的力量时间:2014-07-01 作者:未详 点击:249次 那一年,我18岁,身份是中文系新生、牙好胃口好的吃货,热血沸腾的文学女青年,心中还激荡着模糊的梦想。
那一年,《C周报》诞生,执行主编是你,周圈圈。后来,我叫你周大叔。我第一次注意到《C周报》,卷首语是《一个人的城市》,是你亲笔写的,你在文中说,我们会因为一个人而爱上一座城市。当时的我不太懂这样的句子,因为我既没有爱上一个人,更没有因为一个人而爱一座城。
《C周报》是C城第一份城市周报,时尚新潮、内容丰富,厚厚一份只需一元,买一份全寝室的人都能看,看完还可以垫桌占座,因此深受高校女生欢迎,堪称女寝镇宅之宝。我也喜欢看,最爱是卷首语。每期的卷首语由你亲自捉刀上阵。你的文字睿智生动,充满人文关怀,不时有句子让人惊喜,我真的好喜欢。
因为你的文字,我想了解你。我在网上搜到了你的博客,你在博客里聊工作,侃生活,说历史,每一篇博文都潇洒清亮,生动有趣。博客里还有你的照片,我无法具体描述你的眉目神情,我只觉得惊艳。当时我想,“谦谦君子,温润如玉”所形容的,是不是就是像你一般的男子。
我蓦然升腾起一种奇妙的感觉,不是喜欢,不是爱慕,而是向往,对美好事物的模糊而真实的向往。我能触及那份美好吗?或者说,我该怎么做才能触及那份美好?我也很茫然。
现在想来,当时我的行为并未刻意,而是自然而然,我拿起笔写字,不确定却又坚定地,朝着模糊的美好奔去。
我写心情,写故事,写那些从心里喷涌而出的一切。
我将它们投给我喜欢的报纸杂志,当然也包括《C周报》。它们都没有回复我,就算回复,也是冷冰冰高姿态的自动回复:三个月未见通知请另投。我心中的希望就像花开花落。然而,《C周报》让我惊喜地发现,我的一篇小散文出现在《C周报》上。我大受鼓舞。接着,我的小说也陆续登上《C周报》。
我很兴奋,不只因为文字变成铅字配着漂亮插图。还因为我知道,周大叔你一定看到了。
当然你不知道我是谁,但我希望我的小说能给你留下好印象。我也不期望见到你,能像仰望星辰一样仰望你已让我快乐。但如果有一天,我能见到你,我想告诉你,我是苍苍,我很崇拜你。我想,被一个给自己留下好印象的粉丝崇拜,比被一个完全陌生的粉丝崇拜,感觉可能会好些吧?初涉写作的我,最渴望的并不是名利,而是认可、鼓励、好印象。
我还一直记得,许多许多的下午,我逃课在宿舍里写小说,通往阳台的门敞开着,楼前的梧桐树在阳光里闪闪发亮,暖风吹进来,整栋宿舍一片安静,我在文字里自由奔跑,像春天的一头小鹿,安静寂寞,却有快乐。那感觉真好。
我也开始在那些当初对我不理不睬的杂志上发表小说。
我即将大学毕业,如果按专业选择,我应该成为一名光荣的人民教师。
然而,我看到《C周报》刊出了招聘记者的启事。我发去应聘邮件。几天后的清晨,我接到你的电话。你说:“你好,请问你是苍苍吗?我是周圈圈,请你明天上午过来面试。”我兴奋得又叫又跳像个傻瓜!还有,你的声音太好听了,温润醇厚,就像电台主持人。
那天清晨,我早早起来,扎起精神的马尾辫,选了最喜欢的裙子,我将鞋子擦了又擦,我对着镜子微笑,我尽量让自己看起来不像一个傻瓜。
我见到了你。你比博客照片里看起来更惊艳。你的微笑像春风拂面。我什么话都没有说也什么都说不出来了。同来面试的还有好几个。你出了一道作文题目让我们自由发挥。我完全不记得都写了些什么,只记得我那天的字写得特别漂亮。我当然是故意的,我不是漂亮的女生,但我写得一手漂亮的钢笔字。我只想凭借一些微不足道的琐细,在你心中留下好印象。
我在面试中胜了。然而毕业之后,我并未去报到,在我年轻的心里,爱情比一切都重要。我追随爱情去了江南。
我在江南三年,短期做广告文案,长期自由撰稿。我仍然给《C周报》写稿。不仅写小说,也配合编辑做策划,我还不惜用生命卖萌伪装星座达人。我成了你们的忠实作者。
三年的尾声,我的爱情受挫,也不是说要分手,只是暂时分开,以此看清对方,看清自己,看清这份感情在生命中的重量。我只能回到C城。这对依然年轻的我而言,无疑是巨大打击。
我患得患失、抑郁狂躁、失魂落魄,我灵感全无,一个字也写不出来,更不用说冷静分析,重振信心再爱一次。我很清楚,这样下去我会完蛋。我得强迫自己忙起来,找东西转移我的注意力。对,我需要一份工作。
阅历浅,不懂交际,无工作经验,除了写字别无所长,这就是我的现状。我能找什么工作?我想到你和《C周报》。《C周报》并无招聘计划。我还是厚着脸皮给你发邮件求工作。你很快给我电话:“你明天过来吧。”
我带着这几年发表的厚厚一叠作品以及自我推销的言辞来找你,结果你什么也没看没问,只说:“欢迎你回来,现在就开始工作,薪资待遇按见习记者算。”这是你对我的信任,无需看我展示成果,更无需听我美言粉饰。
这时,我才知道,《C周报》已并入报业集团,按规矩,无工作经验的新人要先过实习期,而实习期无薪资,一分也没有。但是,仍然有大把怀揣梦想的热血青年,拼命想挤进来。
这是你对我的关照与信任。我自然懂得刻苦努力来回报,有时,我为一个采访忙到下午,才想起来还没吃早餐;有时,我为了一篇报道,从黄昏写到天亮。办公室电脑不够用,我带着笔记本电脑跑步挤轻轨上班,我仿佛又变成了那个热血沸腾的文学青年。虽然辛苦,压力山大,然而,我感到充实。
那年圣诞节,报社在奥体公园搞活动。我扮演女巫,穿着奇怪的衣服坐在一顶帐篷里,为迷茫的单身男女指点迷津。帐篷外排着长队,我不停答疑解惑胡乱鼓励,大半天下来已是精疲力尽。休息时,你过来看我,与我闲聊。我说:“二十几岁的人为什么这么多痛苦迷茫?我也一样。究竟为什么?”你淡定地说:“我二十几岁也一样,过了三十岁就从容一些了,你也会一样。”此后,当我又感到痛苦迷茫时,我总想起你的话,就像看到一线光芒和希望。
年会聚餐,轮到我给你敬酒,我想对你说出我的崇拜,可我最后还是改口说谢谢,你反而赞赏我,说我小说写得不错,好好写下去一定能成功。后来,当我在写作上感到灰心丧气,萌生放弃的念头时,我总想起你那天的赞赏。我相信你的判断,你的眼光。
两个月后,人力资源部找我谈话,告诉我:“你还是得按规矩先实习,不过鉴于你是周总推荐的人,实习期也给你每月一千元的薪资。”
一千元是什么概念?等于我写一个短篇小说,还不用起早熬夜饿肚子奇装异服扮女巫。而我要把报社的工作做好,只能全力以赴,根本没精力写小说创收。对一个家在外地要租房吃饭的姑娘来说,一千元恐怕难以存活。
还有,当我真正进入报社才懂得,做记者跟做自由撰稿人完全是两回事。我虽然崇拜你,但我很难成长为一名合格的记者,更不可能成为像你一样的人。
最最关键的一点是,在这两个月忙碌工作的缓冲下,失恋对我的打击明显减弱。
我决定辞职。你在外地开会,我只得给你打电话道谢,道别。我不知道你怎么想,以为我不懂事负气而走吗,以为我怪你许诺的待遇没兑现吗。
恰恰相反,我并不心安,我这种行为多少像是过河拆桥。我对你、对报社、对同事们也满怀感激。在我最脆弱无依的时候,你们伸手接纳了我。
辞职后,我一个人做饭,一个人吃饭,一个人听歌,一个人看电影,一个人逛街,周末就和大学姐妹们聚聚。这是我第一次一个人生活。原来它没有我以为的那么坏。它让我重新认识自己,看清自己,也看清爱情在生命中的分量:它很重要,但并非全部。
但如果没有那两个月的缓冲,我不可能顺利过渡。
其实,我找你求工作,本来就动机不纯,我的目标不是成为一名合格的记者,我只想找一块浮木,支撑我渡过人生的冰河,这是纯粹的利己主义。即使报社兑现了你给我许诺的薪资,我也会在一年半载之后离开,依然写我的小说。
你早就看出来了,但你还是愿意帮我。
我还有惭愧,我辜负了你的信任。我进入报社后展现出来的工作能力,可能并没有你对我说“现在就开始工作”时期望的那样好。但这份信任对我至关重要。当时的我,正处于严重的自我怀疑自我否定时期,这份信任,让我获得了自我肯定的勇气和力量。
后来,我和男友和好,我再度离开C城,定居江南。我想念C城,其实我想念的,是C城的姐妹们、朋友们,是我在C城度过的时光。我开始懂得你说的那句,我们会因为一个人,而爱上一座城。每当我想念,我会打电话给朋友们,抽空回去看他们。但周大叔你呢?你不是我随意可以打电话说想念见面的人。从我离开报社,我们再没见过。
我只能关注你的博客。你说你辞职了,你结婚了,你四十了,你成立了设计公司。
你玩微博,我又关注你的微博。我还顺便瞄了一眼你都关注了谁,我看到了华丽丽的苍井空同学。我捶着键盘大笑。周大叔你太真实可爱啦。我崇拜你作为媒体人的那一面,但我也喜欢你富于人性的这一面。
如今,我已过了崇拜偶像的年纪,再看你时,你身上也不再有偶像的耀眼光芒。但我一直记得,那些模糊美好的向往,以及那些年你给我的力量。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0-15 14:53:00
吻初时间:2014-07-02 作者:未详 点击:103次 一
我是被旭的球打中头,才知道他这么个人的。
那是我16岁时一个春天的黄昏,我和麦子坐在足球场的看台上。我们住同一个大院,上同一个幼儿园,同一所小学,同一所中学。她经常拉着我看男生踢球,我对足球一点儿兴趣都没有,可是扛不过麦子发嗲,麦子看男生踢球,我看漫画书《海贼王》。
“想要我的财宝吗?想要的话全给你吧!去找吧!我把这所有的财宝都放在那里了!”海贼王哥尔·d。罗杰被处刑前的话,我常拿来对麦子说。麦子对我翻白眼:“你有个屁财宝。”
那天,我正沉浸在我的《海贼王》中,“啪”我的头被什么东西击中了,回过神来,只见一只白色的足球在我跟前跳。麦子根本不顾我的死活,忙捡起那该死的球,递给跑上前的男生,嗲声嗲气地说:“旭,你的球!”
我抱着头看眼前这个叫旭的男生,足有一米八,头发偏分,很像谢霆锋,特别是他的嘴,性感迷人,让人忍不住想亲吻。
“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旭接过球,一连说了好些对不起。
旭抱着球看我,我抱着头看麦子,麦子笑着看旭。该死的球怎么不打中麦子的头!
旭踢完球,请我和麦子去学校附近一个叫“来来往往”的咖啡馆喝饮料。后来,麦子照样常拉着我看旭踢球,我也照样带着《海贼王》,不过有时我会看旭。
麦子说旭像玄彬,我说像谢霆锋。
麦子瞪大眼睛看着我,拜托不要把我的白马王子说得那么老好不好。谢霆锋老吗我觉得他蛮有男人味的,他的嘴多么性感迷人呀。
麦子一听,说旭的嘴还真像谢霆锋的,跟他接吻是什么滋味?
她咬着嘴,沉浸在幻想中,一脸的花痴。
你看着,旭肯定是我的,整个人都是我的,连嘴巴都是我的!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0-15 14:53:18
二
连嘴巴都是麦子的旭给我写情书了。
那是旭请我和麦子第六次喝饮料,旭趁麦子上洗手间时,从书包里拿出一封信给我。
我一愣,随即脸突地就红了,旭对我说:“我第一次给女生写信,写得不好,你别笑话我,我的作文老不及格的。”
我抱着杯子猛咬吸管,我在想麦子说旭是她的,连嘴巴都是她的。
旭又说:“我喜欢你,能跟我做朋友吗?”
我一怔,旭说他喜欢我?可是麦子说旭喜欢的是她。
我说:“麦子……”
麦子就回来了,她盯着我的脸问:“脸这么红,旭,你欺负薇了吧?”
旭笑,他的眼睛看着咖啡馆的窗子,窗外有棵树,我叫不出名字,满树的花,十分晃眼。
我回家后看了旭给我写的情书,他的作文的确不怎么好,还有三个错别字。
我没有回旭的信,他总共给我写了三封,后来没再写了。
我把旭的信藏在我的抽屉里,给抽屉上了锁。麦子来我家玩时,看着上了锁的抽屉问:“有什么宝贝呀?还锁着。”
好在麦子对抽屉的兴趣远不及对旭的热情,她不停地说旭,说她给旭写了一百封情书。
我问麦子旭有没有给她回信,麦子说没有,一封也没有。麦子解释说,旭说他作文不好,从没给女生写过信。
可是,我的抽屉里藏着他写给我的三封信,总共有十个错别字。
这种鬼话你也信,你个猪脑子,我骂麦子。
我替麦子担心着,但没多久,我白担心了,我在电影院撞见麦子和旭在一起。麦子把手里的爆米花塞到我手里,解释说她本来要去她姐家的,路上碰着旭了……
我说没关系,我看着旭,旭也看着我,只是笑,后来我也笑。我得感谢我那个离过三次婚的姑姑经常给我洗脑,信啥别信男人那张嘴!我时常记着姑姑的警世名言。
放学路上,麦子经常拿着照妖镜一边涂口红一边说:“薇,你等着,总有一天旭会吻我的。”
麦子这样说时,我脑子里满是旭性感的嘴,我也想要他吻我,可是我不能说。
旭参加完高考不等放榜就去加拿大留学了。
麦子说旭还没吻过她,她心有不甘,说在机场送旭时一定要吻他。可是麦子勇气不够,定要拉上我陪她去机场。
麦子到了机场还是没敢吻旭,他父母在一旁,她只好咬嘴唇,咬出了红印子。
旭安检前,跟每个人握手说再见,到我跟前时,向我伸出双臂,说:“薇,我能抱你吗?”
我愣住,只觉有上百把飞刀向我射过来,冷气飕飕的。
可是,旭不等我回答,一把抱住了我,在我耳边说道:“薇,我喜欢的人还是你。”
我脑子顿时缺氧,一片空白。回过神来,看麦子,麦子一脸黑线,转身跑了。我挣脱旭,追上麦子,拉住她,叫,麦子,你听我说,你听我说!
麦子顺手给我一记耳光,红着脸,吼道:“旭从来没有抱过我,你知道吗,你知道吗?”
我不知道,真的,我什么都不知道,我只知道麦子说过旭是她的。
旭去了加拿大,麦子不再理我,我一个人坐在咖啡馆看《海贼王》。窗外那棵树,开着满树的花,开了一季又一季。
“想要我的财宝吗?想要的话全给你吧!去找吧!我把这所有的财宝都放在那里了!”
我原以为我没有可以给麦子的财宝,但旭在机场的一抱,我知道了,旭是我能给麦子的财宝。我想对麦子说,想要的话全给你吧!他整个人都是你的了。
三
我大三时,旭回来了,他毕业了。
他站在我跟前,我第一次发现他的英俊,我以前看到的只是他的嘴。他说他人在加拿大,对我的信息却了如指掌。
我在这四年里却对他一无所知,只知道他跟麦子仍在交往,是麦子的姐姐告诉我的。
我和旭回到一中,坐在那个足球场的看台上。有球飞过来,落在我和旭面前,旭捡起那只蹦蹦跳跳的球,扔给前来拾球的男生。
旭说:“薇,我从来没有忘记在这里第一次见到你的情形,你抱着头盯着我的嘴像在梦游。那个画面烙在我脑子里,这么多年了还清晰如昨,我就是那次喜欢上你的。”
旭又说他当年做了很多幼稚的事,他给我写了三封情书,我都不回他,所以他假装跟麦子交往,他想让我吃醋,想让我喜欢他。然而我始终对他不理不睬,他只好服从家里的安排,去加拿大留学。麦子打了两个暑假的工,攒钱买了机票看他。他听说那时我在和一个画画的男生交往,心灰意冷,于是和麦子真正交往了。麦子不是最好的,但是最爱他的。爱和被爱,他选择了后者。
旭沐浴在夕阳的余晖里,他的嘴更加迷人,我看得痴了。
旭见我看着他的嘴,笑道,麦子说他的嘴像谢霆锋的。
我一怔,其实这是我告诉麦子的,可我不能对旭说。
我说:“旭,我能吻你吗?”
旭看着我,沉默,随即张开双臂,抱住我,低下头来,他的吻也落了下来。
我的嘴唇贴着他的嘴唇,清凉中有一丝淡淡的温暖。
我不知如何回应,他引导我,舌头娴熟地滑入我嘴中,纠缠着我的舌头。
我浑身一阵酥麻,心里却一阵疼痛。我知道他吻过麦子了,他是麦子的,从一开始就是。
我脑海里浮现出当年的画面,旭抱着球看我,我抱着头看麦子,麦子笑着看旭。
麦子,想要我的财宝吗?想要的话全给你吧!
我没有告诉旭,我曾经和那个画画的男生交往,是因为他的嘴像旭的,但我没有吻过他。
自从16岁那个春天,旭的球打中我的头,我的初吻就一直给他留着。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0-15 14:53:35
爱情寄存时间:2014-07-02 作者:未详 点击:198次 林华玉是在春天认识张峰的。
那正是牡丹花会的时候,两人在洛阳王城公园的人山人海中一见生笑,她被挤得尖叫,他仰了脸随人漂动哇哇哇傻唱,也就隔了几个人,相互看了一眼,就笑了。也是行头极为相似所致,一样的牛仔装,一样的帽子和眼镜,一样的旅包和一样的狼狈。他很痞,大叫着“救美啊”就奋勇地挤过那几个人去保护她,她喊着“色狼啊”就接了他的手。
故事就这样开场了。
从洛阳的所有景点,到花果山、白云山、王屋山……他和她一起玩了36天。
这36天,他和她纯粹是一对两小无猜的孩子,他说他就是洛阳人,刚从深圳回来,还没回家,她说她来自上海,她是客,他是主。于是一直是他带着她穷玩,租了辆破自行车玩遍了洛阳,甚至为了省300元的门票带她爬龙门山,跳墙入景区,得逞后两人笑得满地打滚。离洛阳再去玩别处时,他才问:“你还行吧?”她摸了摸自己的屁股,噘了噘嘴。他大笑起来,她的屁股肯定被自行车磨破了。
第36天,玩罢王屋山,她娇缠着他要再去玩西藏,他傻笑了几下,拉住她手说:“我们约下次,下次一定让你玩够,好吗?”她大笑起来,笑红了他的脸,她知道,他打工挣的几千元钱,已经玩完了。
两人就在王屋山下分手,她说她要回上海,他说他不想回家,也不想回深圳,就在洛阳混了。二人约定,明年的牡丹花会见。
她没有回上海,而是回到了洛阳,在五星级牡丹宾馆总统套房住下。一是还舍不得走,二是疯玩穷玩了36天,她需要好好休息一下。
吃饱睡足缓过精神之后,她躺在床上,泡在浴盆里,细细地反复地回味36天的每一个细节,自个儿不停地笑,也不时流下泪来。她来这人间28年了,这36天是她意外的大惊喜,竟和一个陌生男孩一起回到了童年,这36天,除了玩竟没有交谈过一句男女交往必谈的话题,家庭工作过去将来理想事业房子车子友情爱情……第一次成功地将这些东西抛到了九霄云外,她真的好感动,36天,她和他每天晚上都是睡在一个房间,躺在两张床上说的还是童年玩闹的话题,她曾故意从床上掉下来,他并不“救”她,而是指着她大笑,然后用被子卷了自己让她扑打……
她看到了一种希望,而且,她也等不了一年。
第三天,她离开宾馆,去了龙门。
第七天,她在一家小旅馆住下,打他的手机,约见。
很快,满头大汗的他跑进了她的房间,就像离别了千万年的重逢,她和他扑抱在一起,她说她实在离不开他了,他说他也是,她说她想这一辈子都像那36天一样,他说他也是,她说她只想有一个属于她和他的窝,然后这一辈子都像那36天一样不停地玩,那36天没说没问的话题永远都不要问不要说,他说他也是……
就这样说了一夜。
第二天早上,她给了他一串钥匙,挂着一个地址,她说她有最后一件事情要办,很快就会回来,让他住在那房子里等她,什么都不要问。他傻乎乎地看着她,想问,终于没问,直到眼睁睁地看着她上车去了机场。
他找到了那地址,那是龙门豪门家园,别墅群中的一套别墅。打开门,他看到,里面配饰俱全,比别墅本身还要高贵。
他只好等她回来。
等了两个月,她没回来,只来了电话。他不能不问那36天之外的话题了:“你怎么会在美国?”她也不得不说那36天之外的话题了,她笑说,她是因为爱情的伤痛逃到了美国,她已经在美国打拼了6年,她本想将店面和房子卖掉就回国嫁他,但又遇上一个大商机,抓到手就是几千万……她撒娇,说再等等,最多一年,到时她和他就可以专职玩天下了……他只说了一句:“好吧,我只等一年。”
她知道他有点生气了,但心里很高兴,在他心里,她比钱财重要。她一边打拼,一边不断给他安慰的电话和书信,同时,一件件“抱歉”的礼物也飞向他,全是美国的顶尖风尚物品,每件都上千美元……他很少回信,只重复一句:“快点回来!”
很快一年就到了,过期数日后的那天,她电话撒娇:“老公,对不起,再等我半年好吗?就半年……”他挂断了电话。她再打,打不通了。她等他气消,等了数日,等来他的一个小包裹,打开,是别墅的那串钥匙。
她的自信崩塌了。决定先回去找他当面解释,店面还是不能转掉的,因为她遇上了打拼以来最大的好运,大商机一个接一个,她一定要说服他,最好是能带他来美国一起打拼。
她先回别墅,进去后才发现,别墅里她走时的一切东西全都没动,他根本就没在别墅里住过,她寄给他的所有东西都在大厅里堆放着,连打开看看都没有,桌上压着一张纸,是给她的留言:“谢谢你给我的那36天。
“我那天进别墅时很生气,但还是等着你回来,你让我等一年时我就知道你永远回不来了,你让我再等半年时,一切都结束了。你身在物质,就不可能再回到那36天,我肯定你这次回来还有劝我也去美国的幻想,我告诉你,那是不可能的,这龙门别墅群是我爸的品牌商品之一,你拼命争取的东西我一生下来就有,我费尽心机才逃出这些东西寻找我想要的东西,我能再回去吗?永别了,36天时的你!”
她张大嘴好久,才哭出声来:“我又错了……”
有些错,是惯性的注定,从36天的返童到这爱情寄存别墅,也只是梦想与惯性的又一次血战回合,难说是输是赢,只是鱼与熊掌难以兼得。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0-15 14:53:46
你没有必要去当那个最好的时间:2014-07-02 作者:未详 点击:88次 许多写信给我的中国学生都忧心忡忡,因为他们不在优等生之列。似乎一些人认为,这无法改变,可在我看来,这么想不对。
还有一种误解认为,当个好学生就是事业成功的保证。事实上,工作和生活的衡量尺度与学校的是不同的。成为优等生固然不错,但是否有必要一定要成为那个最好的?
如果在一家公司里,所有的雇员都有足以成为Ceo的优秀条件,那么这家公司该如何运作?答案显而易见。一家公司需要不同条件、不同学历水平的人。能力过高,会像能力不足一样,也会带来麻烦。一家宾馆里,经理的职位显然比前台接待员要高。但如果接待员没有做好自己的工作,那么顾客对这家酒店的整体评价会怎样?同理,大厨固然是一家餐馆名声的关键,但如果上菜的服务员不友好或笨手笨脚,那会怎样?不要忘了,没有底部的根基,就没有金字塔的塔顶,是根基在支撑着顶端。
人人都想获得与自己能力相符的工作,这当然可以让我们最大限度地发挥自己的天赋。不过,在高中或大学里不是最优秀的学生,并不代表你在工作中不会做得很棒。学生时代做得好,整个人生就真能好了吗?
当然,我们并非生来就是爱因斯坦、马云或马友友,这个世界也并非只需要这样的人。虽然我们难免会把自己与别人相比较,但不要被这种比较所左右。我们都想成为一个特别的人,这很自然。但现实迫使我们意识到,别人也许更聪明、更漂亮、跑得更快,而我们在很多方面都表现平平。这是个灾难吗?绝不是!
我们人生任务中重要的一部分,就是直面我们相对中等的能力,并将其发挥到极致。绝大多数人拥有的才能都被称作“平均能力”。在很多人心目中,玛利亚·卡拉斯依然是世界上最好的女高音歌唱家,她曾被问起,她有如天籁的声音有多少来自天生,多少取决于后天努力,她回答说:“10%天生,90%努力。”
玛利亚·卡拉斯在她声乐学业结束后从未停止过继续努力。那么,我们为什么就要认为,毕业后学习就该随之停止?
学习应当永不停歇——它只是从被教转为了自学,我们应当由自己来设定目标并迎接接下来的挑战。人的大脑灵活且具适应力,这不仅适用于我们在校期间,更贯穿我们的一生。不过有些人会早早有如此感受,有些能力更高一筹的,则体会得晚些。生活的上限有多高,这更多是个意愿问题,而非天赋问题。许多过来人的经验告诉我们,事业最成功的人,往往不是考试成绩最好的人,而是那些在其他方面——情感智慧、社交才能、雄心以及毅力——有充分能力的人。
心理治疗师夏洛特·米弛在其著作《强大的我》中写道:“我们大可不必总去当那个最好的,也不必总那么完美。‘足够好’有时也很不错。我们可以改变许多事情,但我们必须和其他人生活在一起。”
我们的目标是要和“自我”保持健康的关系。就像拉伤的肌肉有可能撕裂一样,过高的目标有可能损害实现它的动力。
即便目标是你能力所及的,它也需要时间。如果你是神童当然不用担心,但其他人则需一步一步向上攀登,而这其中的第一步就是先战胜习惯性的方便舒适。人们当然不喜欢紧绷自己,但一旦开始体验那份战胜困难的能力,便开始获得力量。
关键不在于去做那个最好的,而是做最好的那个自己。大部分人恰恰忽视了这一点。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0-15 14:53:58
成长没有你想象的那么急迫时间:2014-07-02 作者:未详 点击:160次 一
20多岁,你迷茫又着急。你想要房子,你想要汽车,你想要旅行,你想要享受生活。
你那么年轻却窥视着整个世界,你那么浮躁却想要看透生活。
你不断催促自己赶快成长,却沉不下心来安静地读一篇文章;你一次次吹响前进的号角,却总是倒在离出发不远的地方。成长,真有你想象的那样迫切吗?
有人说,你想成为什么样的人,就到那样的人身边去。并不是每个人都有这样的幸运,但这句话不只关乎职业生涯,也关乎生活智慧。
人们容易放大眼前的痛苦或成就,跟年长却开明的前辈交流,他们一望便知你正经历怎样的阶段,现在绊倒你的,不过是一颗螺丝钉;你愁肠百转看不穿的,或许是他们也曾有过的迷茫。
在18岁到23岁那段时间,我很没出息地爱翻阅名人履历。每知晓一个自己佩服而又羡慕嫉妒恨的人,便去搜寻他的经历——几岁硕士毕业?何时读完的博士?多大年龄开始在职业领域崭露头角?何时达到今日的成就?
年龄,年龄,年龄,那是一种对时间的焦虑。张爱玲一句“出名要趁早”,不知害了多少人。
一个刚刚告别机械枯燥的高中生活、对世界和生活的认识刚起步的年轻人,他想要什么?他想要优异的成绩、在同学中的声望、漂亮的女朋友,他还想要毕业后找到令人羡慕的工作,尽快赚钱、成名、成功。
但“想要什么”不应只关乎世俗的职业、功名,它应该切合更深层次的命题、人本身的挣扎和探索,即——我是谁?
我是说,剥离一切外界赋予你的定位和枷锁,隔离开所有父母长辈试图左右你、干涉你的声音,忘掉全部大众传媒、明星名流以及出版物曾灌输给你的价值观,你又是谁?你躯壳之内那个怦怦乱跳、嗡嗡作响的他、她、它,是谁?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0-15 14:54:09
二
20岁出头的年纪,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不仅不是灾难,反而可能是一件幸事。
但你一定朦胧地知道自己是谁,对什么事感兴趣吧?如果连这都不知道,就真的是灾难了。
无论对什么事感兴趣,都一点点做起来吧。无论多少声音试图扭转你,说你热爱、着迷的这件事情,没钱途、没前途、没发展、没出息,都请悠悠地对他说:这是我的人生。不为什么,因为热爱。千金难买热爱。
好不容易生在一个可以自由选择的时代,却还想让别人指导你该怎么活。
当真连自己喜欢做什么,该如何活都不知道吗?想赢怕输罢了。该做些什么、走什么样的路,难道不是循着内心的声音一步步摸索、试探出来的吗?走岔了,就退回来;走得急,就缓一些。时不时停下来想想,望一望,琢磨琢磨,再继续走。
怎么可能不摔跟头呢?怎么可能诸事顺利呢?怎么可能有条一马平川、叫“成功”的路供你走呢?不多尝试几个怎知自己跟什么样的人处得来呢?同理,不多尝试一些怎知自己喜欢什么、不适合什么呢?
正如陈丹青老师给贾樟柯的书写序时说的:“我们都得一步一步救自己,我靠的是一笔一笔地画画,贾樟柯靠的是一寸一寸的胶片。”
所有的成长和伟大,“如同中药和老汤,都是一个时辰一个时辰熬出来的”。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0-15 14:54:20
包裹里的我时间:2014-07-02 作者:未详 点击:159次 一
这人我好像认识,是的,一定在哪见过。可是,到底什么时候,什么地点,我没办法确定。但事实却在朝另一个方向发展,“嗨,梅蒂。”我大胆介绍自己。他抬头,并没有马上作答,而是直勾勾地盯着我,他的眼睛很有神,在耶鲁大学,最吸引女生的便是这种眼神。
“我们好像在哪见过。”我不愿意就此放弃,尽管觉得这样子很像一名绯闻女友,但我真的很想知道,这个男生什么时候曾走进我的世界。我的脑海放映出无数个画面,他们的鼻子、嘴巴、手势在不断地组合,可是,无论怎么组合,都找不到这双眼睛,蓝幽幽的,特别深邃,带点恐怖。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0-15 14:54:30
二
其实,我来耶鲁大学的直接目标,或者说理想,并不是为了谁,我不缺朋友,更不缺男朋友,在很多时候,我身边都很热闹,他们有彻夜的狂欢,有极速的赛车,还有爱。我讨厌那样的生活,听说耶鲁有最能让人沉浸的校园社团,有一天,我看中了一个骷髅,便突然很想成为其中的一员。
因为这种无端的思绪,在耶鲁的日子里,我的世界被彻底颠覆,静静地坐在宿舍,遥望那片无尽的草地,当远处的同学举起高尔夫球杆,阳光映照,世界显得特别宁静。从灵魂的深处,伸出一只巨大无比的手,牢牢地把我抓住。远处传来敲门声,谁?送快递的。外面的声音充满磁性。我打开门,跳进一个包裹,毫不犹豫,把自己寄了出去。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0-15 14:54:40
三
等我转身离开的时候,我终于想起了这个男生。再次证明,无所欲方能有所欲。这个男生就是那个送快递的男生,最初让我着迷的并不是他的眼睛,不管它有多深邃,我都不会掉进去,只是在那天,我看见他右手中指上面的戒指上有只骷髅,骷髅会,他是骷髅会的人。
可是,男生轻轻眨了一下眼睛,举起手中的杯子,说,对不起。我知道,他不认识我,至少他否认认识我,真的很想告诉他,我只是想认识更多自己好奇的人,我只是想加入一个感兴趣的团体,我发誓,对他绝对没有半丝邪念,过往的那些混沌的日子已经不属于我,从走进耶鲁那天开始,我便是全新的,处女般的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