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1-5 21:18:59

萤火时间:2013-12-22 作者:未详 点击:106次   1
  
  他们在MSN上漫无边际地闲聊。他说周末无聊翻手工杂志,学杂志上自制了一种灯:废弃的搓衣板做灯身,边缘已经有腐朽的痕迹,铁丝环绕做成翅膀,嫌麻线碎布太粗糙,所以加上绢纱。轻薄、通透,的确像是昆虫羽翼了。眼睛的两个灯座是用螺丝刀狠狠拧上去的,最后,还会用丙烯颜料染色,黑棕上面加一点微红,掩盖灯身那种朽烂引致的暗沉。
  
  他说,你知道它看上去像什么吗?
  
  她猜测:蜜蜂?蜻蜒?蝴蝶?金龟子?
  
  他说,是萤火虫。
  
  毫无疑问,他是个浪漫的人,女孩们都不屑于手工制作的年代,他一个大男人,还颇有童心地愿意DIY一份私家快乐。但她告诉他,虽然已是盛夏,城市里却根本见不到一只萤火虫。他似乎有些感慨,他说,十年前还不是这样的。
  
  十年前,他还在念大学,学校是在城市西郊,灰砖院墙外就是大片的田野。夏夜里,他和女生并肩坐在月下的田埂上。只记得四野静寂,星月黯淡,缀着清露的草叶间,时常便有这提着灯笼的小东西飞来飞去。
  
  她说,这倒让我想起《风云》呢,聂风带着小慈,井肩坐在断崖边看萤火时的浪漫。风拂衣袂,暗夜流光,最美不过那女子嫣然一笑。他过了很久,发来长长一段话:可你知道吗,那时我却想起《西厢记》。我想起张生月下叹息,小生萤窗雪案,刮垢磨光,学成满腹文章,尚在湖海飘零,何日得遂大志也?
  
  他说你看,即便才子佳人的言情戏里,男人总还是先重功名前程。男人可没有那样多的浪漫可讲。
  
  满屏的字,她看得笑起来。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1-5 21:19:12

 2
  
  他的网名就叫“萤火虫”,,记不清从什么时候起,他们在MSN上聊得熟了。
  
  她开始收到一些简短的、表达关心问候的短信:“昨晚睡得好吗?”“疲倦就走动一下,别喝太多咖啡。”“咳嗽好些没?我知道有一种药水效果很好……”
  
  偶尔她会回复,但更多时候,只是沉默。
  
  后来有一次,她去外地出差,没有向他提及。差不多一整周时间,等再回到公司,登录MSN,他的留言忽然多且急切。
  
  “去哪里了?”
  
  “很挂念你!”
  
  “出什么事了?”
  
  忽然间,她感到眼眶潮湿。
  
  他说,为什么不给我电话号码?
  
  她说,留下你的吧,有空我会打给你。
  
  她不会打给他。网恋这样的事情,早在十年前就已经显得老土。那些熟悉过彼此体温、倾听过彼此心声、真实地分享过彼此生活点滴的人们,依然不免上演现实的悲欢离合,更何况,只是像他们这样仅靠一根网线牵连起的男女。
  
  然而,她也合不得一口回绝。她眷恋的是之前淡淡聊天,淡淡关心的感觉。像旷野中的萤火,哪怕一点,也足以照亮整个黑夜。
  
  那串电话号码之后,他们同时沉默了。她想,他或许真的相信她会打给他吧?
  
  一周后,他主动上线了,与她恢复联系,也不提电话,只是若无其事地继续闲聊,继续讲与萤火虫有关的往事。
  
  是五年前发现再也看不到萤火虫了,那时候,他早已经毕业,混得不错,健康上进的都市白领。学校校址整体搬迁,西郊的那一大片田野,规划成为高档住宅区。那年夏夜他喝过一点酒,开着车,独自去找寻萤火虫。四处是砖墟瓦砾,半弯月悬在高高的塔吊之上,清亮却残损。
  
  就是在那一夜,他突然意识到,有很多事已经回不去了——诚然,在当时26岁的年纪说出“再也回不去”似乎是一种矫情,可是——那片微风抚动草叶的田野,那个两人静坐看萤火的夜晚,那些简单地放肆地去爱一个人的岁月,还有遗落于岁月罅隙里的少年心境,的确都已经不可复制,不再重来。
  
  他说,那一夜在车上睡着了,梦见很多很多的萤火虫,伸手去抓,却都瞬间飞远,醒来时脑海中一片茫然,而车窗外,阳光已经很刺眼。
  
  他发来这些文字的时候,她似乎能听到他的叹息。萤火虫的故事,触动了她的心。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1-5 21:19:25

3
  
  他说,你知道吗,西郊那边现在已经很热闹了。那里有一家咖啡馆叫做“记忆”,几乎每个周日下午,我都会去那里坐一坐。他说,你愿意来吗?来见个面,随便聊一聊什么都好。
  
  她犹豫了很久,打出一个“好”,想想,又删除。
  
  再打,再删。
  
  反反复复。
  
  他追问,好吗?
  
  她选定笑脸,发送,下线。
  
  其实,她就和很多人一样,从来都没有认真留意过她所身处的城市,已发生或正发生着怎样的变化。每天沿着固定的路线上下班,熟知的场所是写字楼、超市、公司附近餐厅。不经意间会在电视上或报纸上,看到各种各样规划的新名词,也会听到,新增了地铁线、新盖了很多高楼、商业圈在扩大、城市不断扩容。可是哪一样与她紧密相关?如果不是因为他,她不会知道昔日僻远的西郊也已染上市区的喧嚣。她想,她也绝不会在天气晴好的周日上午,放弃补充始终欠缺的睡眠,推开那扇名为“记忆”的大门。
  
  咖啡馆很空。她选了靠窗的位置,一个人坐了很久。坐在那里时,她开始想象,想象他的样子,他的衣着,他端起咖啡杯的动作,他发呆时窗外投射进来的日光是如何攀爬过他微蜷的手指,照射在他柔软的发梢上。
  
  她看见一个微微发福的中年男人,一直坐在角落里抽烟。她听见他打电话,第一通疲倦地说我在开会,第二通发出愉悦的笑声。她猜想着那两通电话他分别打给了谁,她猜想,如果是他,他又会打给谁?
  
  猜想的过程中,她和中年男人互看了好几眼,彼此的眼神中都有着理所当然的好奇。她站起来结账时,男人对她笑了笑,那个笑容让他看上去没那么苍老。她想,不抽那么多烟,会好一点吧?这个男人,他多少岁呢?十年前是不是也看过萤火?而那个他昵?哦,他应该是年轻一点清瘦一点,他说过,戒烟已经很多年。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1-5 21:19:37

4
  
  他在MSN上问她,带一点指控的味道:你不是答应见面吗?我从中午一直等到天黑打烊,但你为什么没有来?
  
  她没有告诉他,其实她去过,她早早就坐在那里,等待着他对她的等待。但她不想去解释,他们之间有半天的时差,她到得太早,他去得太晚。
  
  错过就是这样一件无奈的事。
  
  他突然间变得固执起来,不,一定要见上一次,这个周末,我会一直等到你来。
  
  她说,不。
  
  他飞快地打字,我求你,安婕!
  
  像是闪电划过黑暗夜空,眼睛突然被那道强光灼伤。
  
  时隔经年,这是他再一次叫出她的名字。在那两个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汉字之后,她看到他更加迅疾地激起一道道白亮的电光。
  
  ——是你吗是你吗安婕?
  
  ——我知道是你当你说起《风云》说起暗夜流光嫣然一笑。
  
  ——就算再怎么隐藏你知道吗曾经相爱的人总会辨认出对方的气息。
  
  ——我忍耐试探太久了我们别再假装只是陌生人好吗?
  
  ——我承认以前都是我的错但请让我再见你一面好不好?
  
  ——你不明自我有多后悔这一次我不会再放过!
  
  ——我想你我想你求你和我见面!
  
  最后他说——
  
  安婕,我仍爱着你。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1-5 21:19:50

5
  
  我仍爱着你。
  
  分别之后,辗转打听着他的消息,那么不容易,那么心酸与委屈。直至几近放弃时,得到了他的MSN,如获至宝,小心翼翼,居然没有想过,时间已将他们彼此改变多少。那已经是分手的好几年以后,甚至晚于五年前他去西郊寻找萤火虫。是的,到那时候,她才知道他已经结婚,事业也春风得意,透过虚拟网络,他快乐地与她这个“陌生人”畅谈理想。
  
  虽然她终于知晓,他也曾在这座日渐喧浮逼仄的城市里试图再回头寻找过萤火虫,但她也同样知晓,他的人生轨迹规律向前,并不能真正中途折返,他的宝宝已经学会走路,学会奶声奶气地叫爸爸。
  
  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找不到萤火虫?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回不去?
  
  “我仍爱着你”,时至今日,这句话终于不再与她有关。我仍爱着你,但她更愿意将他平静划归至最熟悉的陌生人,隔着虚幻的网络,仅投递~个老友的关心。
  
  其实,是必须要坦然接受的吧,那追捕与放逐,那得到与失去。想起并肩看萤火的那一夜,到最后,她终于还是摊开掌心,任由那只萤火虫飞走。后来她想,倘若爱情真的像那萤火的光亮。她终归还是要面对两个结局:看它在她攥紧的手心里耗尽生命渐渐熄灭,或是放它飞向未知的远方。
  
  他会不会明白呢,其实这结局并不令她悲伤。因为在那个夏夜,他曾为她捕捉过一点萤火,在它去往未知名的远方之前,它曾在她掌心,那么真实地停留过。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1-5 21:20:01

童话里的爱情时间:2013-12-22 作者:未详 点击:217次   选人秀好看在哪里?它有闹的、笑的、雷人的、癫狂的……它吸引你看下去的理由是,你永远猜不出下一位出场者会给你带来什么。
  
  一个小小的小姑娘出场,评委问:小朋友你几岁?
  
  没想小姑娘说:我叫朱洁,今年25岁了。她只有1。28米高。
  
  她唱了首歌,非常孩童的音色,非常孩童的诠释,非常童真的笑容。
  
  评委问,你的身高会影响你谈恋爱吗?朱洁笑得眼睛像弯月:不会,有很多男孩子喜欢我!事实上,正是她的男朋友陪她到入台口。她请出了他。他比她高一点点,他比她大1岁。
  
  评委又问24岁的小小的男孩:那么你最喜欢朱洁的什么?他答:我爱朱洁的全部!两人热烈拥抱。
  
  评委之一情不自禁地说:他们这样的恋爱多好啊。这句话大概是很多观者共有的感叹——那真像是童话里的爱情。
  
  童话里的爱情不仅在外形。出场的下一位实际年龄并不太老,但明显是被生活重负压老的中年男人,脸上被化妆师搽了厚厚的粉,头戴翎毛,身背沉重的铙装置,铁装置上插满孔雀毛,通了电,一闪一闪地变幻着颜色。
  
  达人秀是娱乐至上的节目,评委不失时机地开起了玩笑:舞台上跳孔雀舞的都是女人,现实中只有公孔雀才开屏……
  
  杨丽萍的音乐声起,男人笨拙地、僵硬地跳起了舞。毫无美感,或者说,有些恶俗——如果他真是闹着玩的话。
  
  评委很快按了停止键,话也刻薄:“用你的发明,让一个更专业的美女来跳,会更好。”“这个实际上表演的不是你,是那个机械。”
  
  “怎么想到做这个?”他回答:“我是做给老婆看的,她瘫痪在床三年了,不会动,不会说,只有当我表演孔雀舞给她看时,她会笑一笑。”
  
  场上忽然安静。刚才与我一样对这节目忍无可忍的评委说抱歉,说希望他再开一次屏。男人再次笨拙地、僵硬地跳起了舞。大屏幕上出现他瘫痪的妻子。很多人流下了眼泪。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1-5 21:20:14

是谁杀死了爱情时间:2013-12-22 作者:未详 点击:207次   想来,很多富二代都会有她这样的困惑:面前那个深情款款的男人,心里装的到底是我的人,还是我的钱?他的爱是真心还是假意?无从分辨时,她就去了网络征婚——到了网上,没钱的可以装作富翁,有钱的也可以装作乞丐。在征婚网上,她有了另一重身份:月人800元的超市收银员。
  
  只是中下之姿,又没有傲人的身材,所以,来加她QQ应征的人少得可怜。或者是游戏的成分多过寻觅真爱,对于门前冷落车马稀的状况她并不介意。有一搭没一搭地联系,过滤到最后,她的QQ上只剩下一个“小飞侠”了。
  
  之所以留下他,是因为有天她假装收错账、被扣了工资在QQ群里“哭哭啼啼”的时候,只有他一个人在认真地倾听并安慰她,还很努力地讲笑话想要逗她开心——那些笨拙的老套的笑话,让她觉得他很善良,也很可爱。
  
  既然是演戏,就要演全套,她让家里的小保姆去街边摊买了些廉价的衣服回来,每次和他见面,她都会摘掉钻戒项链,穿上便宜的T恤牛仔裤去赴约。
  
  他是那种不帅,可是却让人看了心生温暖的男子,在某个住宅小区当保安。收入也就千把块钱。
  
  他们的约会很朴素,都是挤公车去免费的公园里走走,散散步,看看鱼,喂喂鸽子,或者斋逛街——只看不买。到他发工资的日子,他会很豪迈地说:“我请你吃大餐!”所谓的大餐,最多也就是在大排档上要两个菜,或者是去肯德基两人分吃一个不超出三十块钱的套餐。
  
  一开始,公车上混浊的空气让她反胃,散步让她两腿酸胀,鸽子扑棱起飞时扇起的灰尘让她大惊失色,大排档里的卫生条件也叫她不敢将菜送入口……但慢慢地习惯了之后,她开始爱上了这种烟熏火燎的市井生活。
  
  在简陋的出租屋,在他那张小小的床上,当他笨拙的唇落在她的脸上,当他把她当易碎的琉璃一样捧在掌心呵护着的时候,她的心突然就疼了起来。那一刻,她知道,这次自己是真的动了心。
  
  可是他呢?他是不是真心爱她?虽然他并不知道她的真实身份,虽然他不是因为钱而和她相恋,但,没准他只是寂寞?只是把她当成打发孤独的道具?
  
  她决定给他最后一个考验。是准说过的?肯为你花钱的男人未必真的爱你,但不肯为你花钱的男人肯定不爱你——所以,她就找他开口借钱,借了一万。对一个月收入只有1200元的小保安来说,一万块是个大数目,所以他说:“给我几天时间,我肯定筹来给你。”
  
  然后他就不见了。去他工作的地方打听,别的保安说:“好些天没来上班了,可能换地方了吧?这里经常这样的,没有谁会正式辞职,都是做着做着就不来了。”
  
  她去了他租住的地方,一直是铁将军把门。后来再去,看到门打开着,正自欣喜,冲上前看到的却是一地狼藉,房东模样的人一面将东西扫地出门一面骂骂咧咧:“臭小子!这个月的房租还没付就跑掉!让我捉到看我不废了你!”
  
  她立在门口,心里想着:至于吗至于吗?就算不借你也不用就这么躲得远远的呀!待要哭,又觉得:看穿一份虚情假意,应该开心才对呀!所以她又笑起来,笑得有点凄厉。她就这样一路笑着下楼,开着奔驰走掉了。
  
  生活回到了原有的轨迹。她去了澳大利亚留学,镀个金后回国,和城中政要的公子举行了一场浩大的钱权交易的婚礼。婚后的夫君经常夜不归宿,美其名曰:加班。她懒得追究。
  
  无聊的时候,她就看电视,电视征婚如雨后春笋一样从不同地方冒出来。她看到一个男嘉宾在讲述自己以前的恋爱史:“等我从家里筹到钱回来,却再也找不到她。去她所说的超市,人家却说从来没有这个员工存在过……到现在,我都不知道她为什么不声不响地消失……”
  
  她努力地睁大眼睛想要看清楚电视屏幕上的那张脸,视线却一再被泪水淹没——曾经在纸醉金迷中她梦想着拥有一份童话般的爱情,可是,当真爱来临,却又被自己用猜忌和怀疑亲手扼杀在摇篮里。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1-5 21:20:44

徕卡视界时间:2013-12-22 作者:未详 点击:134次   “栽见过那自由的大地和爵士的家园/我也见过生帝喜降人间和撒手人衰/我曾记录过建设者的巨掌和破坏者的魔爪/栽曾拍下欢乐的笑颜和辛酸的眼泪/我也曾拍下纯真的自热和世故的人生……啊,这一切——我眼中的世界/尽在我的记录之中。
  
  自从有了摄影,人们不仅实现了留住瞬间的梦想,而且也得以记录广阔的生活,愉悦自己的精神。数码相机的普及,更使人人具有。发现美的眼睛’成为可能,20世纪初诞生于德国的徕卡相机,无疑仍是众多摄影爱好者心目中的经典,它不仅诠释着德国工业精神的细致严谨,更体现了人类智慧和工业技术的完美结合。接近黄金分割比例的徕卡机身一以贯之地简洁优雅,更重要的是,操控的精堆性使它们成为摄影师忠诚可靠的搭档。
  
  让我们一起走进来自全球徕卡爱好者共同创造的多彩世界。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1-5 21:20:55

契若金兰时间:2013-12-22 作者:未详 点击:146次   “竹林七贤”中的老大哥山涛在隐居的时候,交了两个堪称魏晋时期“绝代双骄”的朋友——嵇康、阮籍。三人非常要好,只见了一面,便契若金兰,以至于让山涛的妻子韩氏都嫉妒,甚至吃醋了!
  
  “金兰”一词,出自《易传·系辞》:“二人同心,其利断金;同心之言,其臭如兰。”意思是说,两人如果心意相同,就好比锋利的刀刃可以截断金属,而志同道合的言语、气味就像兰花那样芬芳。契若金兰,就是比喻朋友交情深厚,志同道合。
  
  阮籍比山涛小五岁,当时也就三十八九岁的样子,早已大名鼎鼎。他的父亲阮瑀是汉末著名文学家,“建安七子”之一。阮瑀与曹操父子亲近,曾担任曹操的军谋祭酒,相当于主管军事的参谋长,还掌管记室,就是机要秘书,负责撰写军事文书。阮瑀死后,曹丕特意写《寡妇赋》怀念。
  
  阮籍年轻时很有一些贵族公子哥的习气,喜欢击剑、打猎、音乐和游山玩水,有济世之志。阮籍能诗能文,精通音律,性格桀骜不驯,还有一种不同流俗的狂狷之气。除了才名、痴名,阮籍颇有“隐名”。曹马之争中,阮籍成为被拉拢监视的对象。他做官的机会很多,但始终抱着避之唯恐不及的态度。在这一点上,阮籍比山涛看得更深刻透彻,也更超脱。
  
  嵇康与曹氏家族的关系更深。一是同乡关系,二是属僚关系,还有一个更重要,就是婚姻关系。嵇康是曹家的女婿。一种说法是嵇康娶了曹操的儿子——沛王曹林的女儿长乐亭主,这样嵇康就是曹操的孙女婿。还有一种说法认为,嵇康的妻子是曹林的孙女,这样嵇康就成了曹操的曾孙女婿。不管怎样,嵇康是曹家女婿,这一点毫无疑问。
  
  嵇康是魏晋时期最著名的帅哥,是最具阳刚之气的美男子。《世说新语-容止》篇说:“嵇康身长七尺八寸,风姿特秀。”七尺八寸相当于今天的1米88,非常高大伟岸。再看山涛对嵇康风度的赞美:“嵇叔夜之为人也,岩岩若孤松之独立;其醉也,傀俄若玉山之将崩。”意思是说,嵇康看上去高大伟岸,就像挺拔的青松一样傲然独立;他醉倒时,也是风光无限,好比一座巍峨的玉山将要崩塌一样!“玉山倾倒”的典故由此而来。
  
  一般人长得漂亮,往往喜欢修饰打扮,嵇康刚好相反。《嵇康别传》说他:“土木形骸,不加饰厉,而龙章风姿,天质自然。正尔在群形之中,便自知非常之器。”不修边幅的嵇康自有一种龙章凤姿,在众人之中显得出类拔萃,卓然不群。
  
  嵇康笃信道教,喜欢服食养生。《晋书·嵇康传》记载,他常在深山中采集草药,有时竟流连忘返。山间砍柴的樵夫远远看到他,都惊为天人,以为遇到了神仙。
  
  嵇康不仅风神潇洒、玉树临风,而且心灵手巧、多才多艺。他是与阮籍齐名的诗人、文学家、玄学家,还是超一流的音乐家。他的古琴演奏水平在当时首屈一指,创作的四首古琴曲被称为“嵇氏四弄”,与蔡邕创作的“蔡氏五弄”齐名。
  
  嵇康还擅长书画。唐人张彦远《书法会要》评嵇康为草书第二,而王羲之则屈居第八。嵇康的绘画造诣也很高。张彦远《历代名画记》称,嵇康的《巢由洗耳图》、《狮子击象图》等作品唐代还有流传。可以说,嵇康是中国古代少有的全能型文化人。
  
  嵇康比山涛小18岁,比阮籍小13岁,这三个人物的相知相交,成就了中国历史上一段山高水长的友谊佳话。
  
  现在,这两位客人都如约而至,山涛的陋室顿时蓬荜生辉。《世说新语·贤媛》记载,嵇康、阮籍应邀来访,山涛的妻子韩氏劝山涛留他们过夜,准备好酒肉,好生款待。她则站在户外,透过土墙上一个小孔偷窥两人的风采。
  
  第二天,嵇康,阮籍走后,山涛进内室,问妻子:“这二人怎么样啊?”
  
  韩氏想也没想,就脱口而出:“您的才华比他们差远了!”说完又觉不妥,连忙补上一句:“不过,您在见识度量方面可以和他们交朋友而毫无愧色。”
  
  这就是“契若金兰”的故事。它标志着“竹林七贤”的三巨头相遇,而令后人心驰神往的竹林之游,就在这样一种轻松欢快的气氛中拉开了帷幕……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1-5 21:21:06

狗尾巴草戒指时间:2013-12-22 作者:未详 点击:196次   狗尾巴草,一种乡野田间随处可见的普通植物。与玫瑰、康乃馨等相比,它显得那么微不足道,却时常伴随我美好的回忆不期而至,难以忘怀……
  
  狗尾巴草不择水土,路旁、山坡、滩地甚至旧墙头、破屋顶,只要能扎根的地方,都可以活下来。高及腰间,矮掩脚踝,柔弱又坚强。碧绿的叶儿修长舒展,嫩绿的茎笔直饱满。花是淡淡的白色,缀在纤细的草芒上,像悬挂着的扁长小铃铛,轻盈灵巧。籽就躲在花下,一粒粒挤在细芒根部,饱满结实。茎的顶端擎着狗尾巴般的穗子,所有的芒都怒张着,像充电一般。那穗子就是毛茸茸的一束,斜垂着,在风中摇曳。给荒芜淡然的乡野增添了野趣。
  
  没有人留心狗尾巴草何时萌芽、发绿、结籽,大家都习惯欣赏它的葱茏茂盛,习惯它在秋风中枯黄,春天又悄然无患、肆无忌惮地出现。狗尾巴草拼命把根扎到寸草不生的沙砾之中,顽强地生长,上接雨露,下吸地气,独享阳光,与风儿逗乐。它知道无人关注,所以也不追求高度,只珍惜当下身处之地。即便骄阳似火,也不怨恨急躁,人们总看到狗尾巴草精神抖擞,潇洒恣意地展示生命的力量。
  
  老家的县城很小,北部是稀疏的民房和新开通的火车站。火车站周围的山丘上长满了五彩缤纷的树木和一片片狗尾巴草,1983年秋的一个下午,我与热恋中的女友(后来成为我的妻子)来到山坡前的草地上。望着高矮不同、疏密不一的狗尾巴草,随手拔一根狗尾巴草茎,慢慢在嘴里咀嚼,品味着草香的味道。她惊奇地指着成片的狗尾巴草说:“你看那草,多美呀!”只见狗尾巴草沐着夕阳的余晖,显得平静而执著。朴素而坚韧。我们被黄昏的狗尾巴草深深感染,掐下毛茸茸的穗子,扫在脸上痒痒的,很舒服。我悄悄用狗尾巴草编了一枚草戒指,当做贵重的礼物,郑重地献给了女友。夕阳覆盖的山坡上,坐着两个痴情的身影……
  
  随着生活的改善,我先后给妻子买了金戒指、钻石戒指。一直珍藏在心中的,却还是那枚无比珍贵的草戒指。
  
  狗尾巴草,没有玫瑰的华丽,牡丹的雍容华贵,也没有桂花的扑鼻飘香,但它具有朴素自然的品格和顽强不屈的生命力。婚后,妻子从娇弱、高贵的公主变成了传统的贤妻良母,精心经营家庭,孝敬父母,养育儿子。爷爷在世时曾告诉我,前世修好,才可能娶到这么漂亮孝顺、全家人称心如意的媳妇。
  
  妻子与我一如当年的诺言,历经风雨,却依然朴实而善良、真实而幸福地生活着,相敬如宾,恬静安然。
  
  有时候,草可以代替真金,真金却代替不了普通的草。狗尾巴草戒指经过岁月的打磨,越来越珍贵。我时常被那份平凡的记忆而感动,被那份青春的约定所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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