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1-6 16:38:28
有自由的爱时间:2013-12-27 作者:未详 点击:3092次 你知道爱某个人意味着什么吗?爱一棵树、一只鸟或一只可爱的动物,尽管它们也许什么都不会回报你,不会给你一片阴凉,或者跟随你,依赖你,但你仍然是爱它们的,以致你看护它,喂养它,抚育它。
爱不是一种反应,如果我爱你是因为你爱我,这只是生意,一种在集市上被买卖的东西,它不是爱。爱必须不要求任何回报,甚至未曾感到你正给予着某些东西——而唯有这样的爱才能知道自由。
当你看到小路上一块尖尖的石头被许多赤裸的脚踩到时,你拿开了它,不是因为有人要求你做,而是因为你感到为了别人应该做——这与他是谁无关,你也许从来不会见到他。种一棵树并爱护它,观看河流以及欣赏大地的丰富,观察一只展翅的鸟并看到它飞翔时的美丽,拥有敏感并向称为生命的这种非凡运动开放——为了这一切,必须有自由,而要成为自由的,你必须爱。
没有爱就没有任何自由,没有爱,自由仅仅是一种毫无价值的观念。因此,只有那些认识和摆脱了内在依赖性,并因此知道爱是什么的人,才能够拥有自由。而且,只有他们才会创造出一种新的文明,一个不同的世界。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1-6 16:38:44
革命者的孤独时间:2013-12-27 作者:未详 点击:122次 如果你看过秋瑾的照片,你一定也会觉得:“怎么那么美?”而且你注意一下,她的美是超越性别的。
其实秋瑾来自一个保守的大家庭,她的父亲做官,替女儿选了一个当官的夫婿,他们结了婚,夫妻感情也很好。有人猜测秋瑾是婚姻不幸福才会去革命,其实不然,革命者往往是受到最多的宠爱,当他感觉到要与人分享这份宠爱时,他的梦想就出现了。
她其实还有孩子,一家和乐美满。在一个女子要缠足、丈夫可以纳妾的社会里,一个丈夫为了成全妻子的好学,愿意拿出一笔钱送妻子去日本留学,我相信他是一个了不起的丈夫。
然而,秋瑾到了日本之后,视野打开了,不再是一个旧社会里封闭的女人,她认识了徐锡麟、陈天华等优秀的留学生,经常聚会喝酒、聊新的知识,并且一起加入了同盟会。在当时,同盟会是一个非法组织,加入者都抱着被杀头的准备,唯有充满梦想的人才会参加,也唯有年轻才不会在意杀不杀头。
秋瑾到日本之后,意识到东方的女性受到极度的压抑,被当做弱者,因此她的革命不只是政治的革命,更大的一部分是她对女权革命的觉醒与伸张。秋瑾在日本学武士刀、练剑,所以会拍下那么一张照片,象征女性的解放。
而一个可以容纳解放女性的男性团体,也必定是开放的。不知道大家能不能理解,在一堆不成才的男性团体里,女性要解放非常困难,她会被男性的观念所捆绑,由此推测,徐锡麟、陈天华等人都是优秀的男性,而秋瑾的丈夫也绝不是坏人。
不过,秋瑾觉察到自己与丈夫在思想上已经分道扬镳,她无法再回到那个保守的社会里,所以她为自己的生命作了勇敢的抉择——提出离婚。
秋瑾的孤独不论在当时,甚至在今日,都鲜有人能理解。幸运的是,秋瑾还有一群可爱的朋友。这些与她把酒言欢的留学生,知道秋瑾很喜欢一把剑,便凑钱买下来送她,当他们在小酒馆里把剑送给秋瑾时,她当场舞了一回。在秋瑾的诗中记录了此事,她说:“千金不惜买宝刀”,原来那把剑所费不赀,耗尽千金,以至于一群人喝酒喝到最后付不起酒钱,于是秋瑾不惜把身上的皮大衣当了,要和朋友们喝得痛快,诗的下一句便是:“貂裘换酒也堪豪。”
在秋瑾这首《对酒》诗中,第一句是男性对女性的馈赠,第二句是女性对男性的回报,由此可以看出这群年轻革命者的情感。而最后两句:“一腔热血勤珍重,洒去犹能化碧涛。”意思是即使有一天热血全部流尽,也会变成惊涛骇浪,对社会产生巨大的影响。这就是革命者,这就是诗人呀!
后来,这群留学生回到中国,潜伏在民间,伺机而动,随时准备革命。心思缜密的秋瑾,不但有激情,也有理性,可谓当时回国革命者中最成功的一个。
然而,很少有人想到,离婚以后的秋瑾要面对生命里巨大的孤独感。我相信,她和徐锡麟之间的感情是革命,也是爱情。所以当徐锡麟冲动起义,因为没有详密的规划而失败被逮捕,并惨遭清朝官员将胸膛剖开,活活地掏出心肝时,听闻徐锡麟死讯的秋瑾立刻起义,因此被捕。
我读秋瑾传记时,深深觉得秋瑾的死和徐锡麟有很大的关系,而徐锡麟就是当年提议买宝剑送她的人。这使我联想到,革命里有一部分的孤独感,也许是和爱情有关。
在革命里纠缠的情感非常迷人,非小儿女的私情可以比拟,他们是各自以“一腔热血勤珍重”的方式,走向诗的最巅峰。
在徐锡麟死后,秋瑾的起义可以说是一种自杀的形式。
秋瑾被捕之后,受尽所有的酷刑,被逼要写下所有参与革命者的名单,她只写下一个字:“秋”,表示只有秋瑾一人。她顿了一下,接着写:“秋风秋雨愁煞人”,又是一句诗。翌日清晨,秋瑾在绍兴的街市口被处以斩刑。
我想,她是一个文学上、戏剧上尚且无法全面说出其影响力的女性,她一定会变成传奇,变成历史的传奇,变成如荆轲、屈原的不朽人物,因为她的生命活出了惊人的自我。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1-6 16:39:00
苦难辉煌时间:2013-12-27 作者:未详 点击:187次 任何民族都需要自己的英雄。真正的英雄具有那种深刻的悲剧意味:播种,但不参加收获。这就是民族脊梁,他们历尽苦难,我们获得辉煌。
热血时代
20世纪在世界东方,最激动人心的话题莫过于救国与革命,最震撼人心的使命莫过于使中华民族从东亚病夫变为东方巨龙、从百年沉沦走向百年复兴。俄国爆发了推翻罗曼诺夫王朝的二月革命和实现无产阶级专政的十月革命。中国爆发了推翻大清王朝的辛亥革命和实现人民民主专政的新民主主义革命。日本也爆发了一场将国家和民族引入法西斯道路的“昭和革命”。中国国民党、中国共产党、联共(布)与共产国际、日本昭和军闽集团这四股力量在东方大舞台互相交叉,互相影响,互相矛盾,互相冲撞,导演出一幕又一幕威武雄壮的活剧。那是一个狂飙突进的时代,也是一个年纪轻轻就干大事、年纪轻轻就丢性命的时代。无一人老态龙钟、德高望重,无一人切磋长寿、研究养生。列宁去世时不到54岁。斯大林42岁当上总书记。蒋介石39岁出任国民革命军总司令。中国共产党创始人之一李大钊1927年就义时不到38岁。毛泽东34岁上井冈山。周恩来29岁主持南昌起义。米夫25岁在共产国际提出中国民族资产阶级的软弱性,指出中国革命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性质。博古24岁出任中共临时中央负总责的人。聂耳为今天作为国歌的《义勇军进行曲》谱曲时,还不到23岁。
那是一个需要热血的时代。需要热血的时代,便只能是年轻人的时代。
真正的脊梁
无须讳言,现在我们党内出了不少腐败分子。这些人忘掉了自己的老本,在各种利诱面前丢弃原则、背叛入党誓词,出卖党和国家机密,损害人民利益。这些人动摇了我们的根基,阻断着我们的血脉。还有一些人高高在上,当官做老爷,不知道我们这个党是怎么走过来的,是靠什么夺取政权的,竟然堂而皇之地说出“你是准备替党说话,还是准备替老百姓说话”这类荒谬透顶的语言。另外还有一些能够勤恳工作,能够谨慎做人,但觉得事业与主义这些东西离现实太远,没有多大吸引力,职务变动一次,地位就变动一次,待遇也变动一次,这才是最真实、最实惠的。什么主义、信仰、理想,虚无缥缈得可以放到一边了。
可以设想一下,如果当年革命者换成持这样想法的一批人,中国革命还能否成功。正是基于此我想要告诉大家:我们曾经拥有一批顶天立地的真人。他们不为钱,不为官,不怕苦,不怕死,只为胸中的主义和心中的信仰。他们很多人没有活到胜利这一天,没有赶上评功评奖、授勋授衔,没有来得及给自己树碑立传,也没有机会返回家乡光宗耀祖。他们穿着褴褛的军装,带着满身战火硝烟,消失在历史帷幕后面。他们是真正的英雄。
信仰的力量
马克思困窘时连自己的衣食住行都成问题,希特勒的力量却几乎横扫了整个欧洲。但后来希特勒的力量像冰雪融化一样消失得无影无踪了,马克思主义却改变了多少个国家和民族的命运,今天仍对世界产生重大影响。“那统辖思想的,比统辖城池的更有力量。”统辖思想的力量,就是信仰。
今年4月,我去了南沙群岛。即将登上永署礁的那个晚上,应官兵要求,我在军舰的后甲板给大家讲了一课。甲板上坐着的,是马上就要登上礁盘、完成数月艰苦执勤驻守任务的海军官兵。我讲苦难与胜利是军队武德的来源,讲新世纪中国国家利益的发展变化。讲西藏边防乃堆拉山口一声“报告首长”嘴唇就开裂流血的战士,讲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边境团场,有一个天天早晨一人升国旗的农工。我问听课的战友也问自己:我们内心每天升起的,是否也是一面祖国的旗帜?
编队指挥员提议,最后由我带领大家连呼三遍“祖国万岁!”当时真是全场振奋,带有青春气息的强烈声波在漆黑的夜晚向远方荡漾。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1-6 16:39:29
窗外的京剧时间:2013-12-27 作者:未详 点击:56次 我是信前因的。
真的。这是一种很奇异的事情——你在何时何地与何人或何种物质相遇,那是命中注定。
大概是老了,蓦然惊觉从前不喜欢的东西慢慢回来了——比如年画,比如春节的俗和热闹。少时,喜欢最乱最热闹的时候躲在房间里读书,连爆竹声都嫌吵闹,看红对联觉得异常俗气。如今,反而喜欢这种喜庆中的民间滋味。
就像对京剧。少年时被外婆拉着去看戏,看着月亮升起来,雾水打湿了衣裳。早早就趴在外婆身上睡着了…——听不进去,这咿呀之声,过往的君子听我言呀。怎么又冗长又啰嗦,那苏三,跪在那里一唱老半天,腿不疼吗?
是哪一日开始发现了这窗外的京剧?
它余音缭绕,它曼妙沧桑,它夺人明丽。它成了最贴心的那个人——潜伏在我的心里,慢也慢得这样掏了心窝子,快也快得这样马踏飞蹄。我爱那一把胡琴下的悲欢离台,爱那台上的角儿一张嘴满天黄沙又满场绮丽……我爱那苏三的罪衣罪裙,又喜欢罗成那一身皂角白……
它在窗外。在我光阴的窗外。悄悄地侵略了我。是这样悄无声息,如春雨潸然,遍布了角角落落。再回头,心也湿了,眼也湿了。台下看台上,是戏梦人生。悲笑全是自然。台上看台下,犹如看戏痴或戏疯子,她哭得这样哽咽,只为《三娘教子》中那大段悲咽的唱?去过几个京剧院。一进门,就听到有人吊嗓。那声音挂着丝线一般,一下子就晃到心尖里去了。拾阶而上,看到斑驳的墙湿绿的苔,蓦然觉得京剧老了,老了的东西却更有味道,那练功房的少年,不过十七八岁,光着膀子流着汗对镜唱《鸿门宴》……身边的老先生一招一式指点着,面露安详,不动声色。这是京剧的魅力,有传承,更有一种深入骨髓的大美。
也见过没落的女伶人。依然美艳动人,却因为嗓子做了手术,再不能唱了。她做后勤工作,一边写发票一边说:“不能唱戏了,心里,疼呀。”一句话,刺得天空都灰了暗了。她明媚地笑着,眼角间流露的是对戏的缱绻。谈到出名的同学,并不嫉妒,只淡淡一句:她命好。
是命。犹如我坠入其中,爱上它婉转曲折与大气磅礴——你相信吗?属于你的东西,是命中注定,早早晚晚会相遇。
记得初听张火丁唱《一刹时》,刹那间就被一粒叫做前因的子弹击中了!那是我的!是我的!
找了多久呢?等了多久呢?
曾经,你是我腕间错过的那一朵。
曾经,我伏在你的窗外睡着。
当我醒来,你依然痴情地在等待我。
京剧,深也是那个深法。我以为够爱了,却只懂得皮毛。仿佛一口深井,刚尝到了一点清水的凛冽甘甜,已经倾颓。
媚也是那个媚法。那青衣,一出场就艳得惊人——我的前世,可是一个伶人?不然,为何在台下如此心动?
沧海又是那个沧海。那老生,一张嘴就满目荒凉,肃杀杀地凉呀,看得心里寂寂黄沙。
俊也是那个俊法呀。那小生,一身白衣,长相英俊飘逸,一声“姐姐儿”叫得人心里软下去,软下去……
还有那胡琴、那月琴……都好似梦中的旧人,踏一弯凉月来寻我。我与这些民族乐器原来就是亲戚吗?小时候,父亲在院子里拉胡琴,大丽花明媚地开着,二胡声和扬琴声交叉错落。以为的丢失,却原来在多年后猛然遇到:你在这里呀,在窗外,在我梦中,在我灯火阑珊处。从未稍离。
愿我今生,以梦为马,去寻京剧的美丽与沧凉。在生旦净末丑里,看清这人生原来是戏。在唱念做打出将人相的刹那间,找寻那片刻的愉悦与酸楚。我必相信,这人世间一出出,原本就在戏台上。
就像我必相信,那窗外的京剧,一直等待我——我依然是当年那个麦场上睡着了的小女孩,只不过,那苏三一声“过往的君子听我言”叫醒了我。
醒了的我,站在窗前,听着窗外一声声皮黄之声,不由珠泪滚滚。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1-6 16:39:45
美剧,因何而美时间:2013-12-27 作者:未详 点击:189次 镜头里绵延起伏的山丘上,一辆汽车正快速穿越,直升机紧紧地跟着奔驰的汽车一路狂追。忽然,汽车一个急刹车猛然停住,车上跳下两人径直蹿进路边的灌木丛。这时,镜头接连旋转,将直升机追击汽车的宏大场景呈现在观众眼前……这便是美国电视剧《越狱》中警察追捕越狱犯的场景。虽然只是电视剧,但宏大的场景和精细的画面丝毫不亚于好莱坞动作大片的水平。如同好莱坞电影一样,美剧也在通过各种渠道逐步风靡。
播出:观众可以喊停
美国是一个诞生流行的国度,体育赛场上的“赛季”到了电视圈则变成了“演季”(又称“播出季”)流传开来。每周一集,按季播出且边播边拍的模式是美国电视剧的特色。在此过程中,起主导作用的不是导演也不是编剧,而是成千上万的观众。他们不仅可以左右剧情的发展,甚至可以裁决美剧生或死的命运。
“播出季”概念的出现既与美国人的生活习惯息息相关,也与美剧“边拍边播”的制作模式密不可分。新剧不断涌现的“播出季”一般是从每年9月中旬开始到次年5月结束。“演季”期间,夜晚较长,人们的户外活动相对较少,晚上一般都待在家里看电视。因此,这段时间是各大电视网推出新节目的最佳时机。
每周一集的播出方式吊足了观众的胃口,也让电视剧更长久地萦绕在观众的心里。那一周周望眼欲穿的期盼已经超出了电视剧本身,而成了一种生活方式。
“边播边拍”的模式保证了电视网和电视剧制作公司能够密切地关注观众的意见走向,在剧情和制作上从观众的喜好出发,做出符合观众口味的剧集,减少不必要的投资风险。前几年备受关注的《越狱》中,女主角萨拉医生在原剧本中是要死去的,但这个结局让观众十分反感。在观众强烈要求下,萨拉又“顺应民意”地在编剧的妙笔下“死而复生”了。
观众苛刻的眼光虽然导致美国电视剧市场竞争激烈,换来的却是电视剧水平的不断提升和资源的台理调配。只有那些经得起观众检验的美剧才能在每年的9月进入“播出季”。开始播出后也并非一劳永逸了,如果调查显示观众不满意,那这部美剧就会戛然而止。
类型:总有一款适合你
由于欣赏水平和收视习惯的不同,观众对电视剧的具体要求也不同。根据收视时段和内容的差异,美剧一般分为晚间黄金时段播出的情节剧、日间时段播出的肥皂剧和情景喜剧。美剧创作之前,制作公司一般要认真研究目标受众的生活习惯,从而选择合适的剧型,安排适当的播出时间,做到有的放矢,这也有利于广告商精准地投放广告。
情节剧也就是情节跌宕起伏,让人欲罢不能的剧情片。它是美剧中占比重最大的剧集,其下还可细分为缅怀过去的历史剧以及畅想未来的科幻剧等。这类剧每集约一小时,受众主要是下班后追求感官享受的白领阶层。这类观众一般接受过高等教育,对故事情节的戏剧冲突性和感官效果的要求较高。因此,剧情美剧一般都是高成本,大制作,每集花费数百万甚至上千万美元,精心打造的电视画面堪比美国电影大片的效果。由于观众多为上班族,因此像律师、医生等社会公认的精英职业颇受关注,由此而生的医生、律师等职业类情节剧也大行其道,如《实习医生格蕾》和《律政狂鲨》等。这几年引起收视狂潮的《迷失》也堪称大制作美剧的典范。
日间肥皂剧的观众主要是年轻的家庭主妇们,她们关注更多的是人情世故和家长里短,对敏感的社会时政类话题并不感兴趣。因此,这类生活剧侧重反映家庭内部的人物冲突,以人物在故事中的成长和人物关系的变化来吸引观众。著名的如《欲望都市》,该剧从1998年推出后一直深受美国电视迷的欢迎,连拍七季直到2004年结束,2008年推出电影版。
情景喜剧每集半小时左右,故事相对独立,演员一般也比较固定,偶尔会有明星来串场,制作成本较低。它的目标受众是单纯追求娱乐的观众,这也直接影响了演员的表演风格,表演的夸张程度堪比国内的小品演员。国内风靡已久的《老友记》便是此中翘楚之作。早期著名的情景喜剧《成长的烦恼》,20世纪90年代曾在国内热播。目前,美国正在热播的情景喜剧《生活大爆炸》讲述的是几个对人情世故知之甚少的“天才”物理学家的故事,也备受中国青年观众青睐。
美剧通过细化观众而实现了自身的类型化,这样既通过电视剧的有效投放提高了收视率,同时也避免了播出时段资源的重复浪费。美剧的做法或许可以用来矫正一下中国电视荧幕长期以来内容单一的“跟风”现象。
制作:电视当电影拍
从定项目、定剧本、定样片到下订单,制片人或编剧在这一过程中始终起着核心作用,这一点和中国电视剧制作过程中以导演为核心的模式不大相同。
美国剧本的开发过程十分严格,这从一开始就保证了电视剧的质量。美国商业电视网专设的产品开发和研究部门,通常会在每年下半年根据市场调研进行下一年的电视选题策划,期间会拿出上千个创意备选。此外,专业制作公司也会提出选题。电视网可能收到上万个电视剧提纲,能通过初选的不过寥寥数百,最后付诸实际拍摄的更是凤毛麟角,精品往往也就由此诞生。
在整个电视剧制作过程中,美剧编剧的地位十分突出。与国内一部电视剧只有一两个编剧不同,美剧的编剧是分工精细的团队,其中既有完善剧本大纲的,也有设计对白的,还有设计专业场景的编剧等。电视剧《越狱》光责任编剧就多达五位,总编剧保罗·苏克林只负责五集剧情的编写。剧中男主角为自己注射胰岛素使血糖升高、用牙膏和除草剂混合制成强酸、巨幅文身等情节则是由专业的医学、化学编剧完成。
拍摄环节也是美剧能够出彩的关键。目前,许多大制作美剧都会聘用好莱坞专业的拍摄团队和特效制作以及后期处理,基本上是在用拍电影的方式拍电视剧。由斯皮尔伯格监制的十集战争电视剧《兄弟连》,光成本就达1。2亿美元,成为当时有史以来最贵的电视连续剧。该剧制作价格虽然不菲,但是效果也的确让人震撼。在战争剧集中,这又是一部经典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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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6 16:40:02
撒哈拉沙漠玫瑰时间:2013-12-27 作者:未详 点击:170次 从北非归来的朋友送我一块红褐色的沙石。沙石造型奇特,通体好似都是用花瓣堆砌。花瓣薄而圆,交相叠映,犹如一朵朵盛开的玫瑰花。这样神妙的石质花枝,我平生还是第一次看到。
后来,我自己有机会访问阿尔及利亚、突尼斯和摩洛哥,发现这样的花枝在北非这三国到处都有出售。大的高约半米,花朵大若葵盘;小的状似核桃,花朵同样明艳。当地朋友告诉我,这种沙石的花枝来自撒哈拉大沙漠深处,因其灿若玫瑰,故有“沙漠玫瑰”之誉。
撒哈拉沙漠玫瑰似玫瑰而不是玫瑰,具有独特的自然生成过程和丰厚的人文内涵。
撒哈拉沙漠位于非洲北部,面积860万平方公里,是世界上最大的沙漠。这片沙漠西起大西洋,东到红海,横跨十个国家和一个地区。据说,一万多年前,这片广袤的土地湿润多雨,植物繁茂。大约在距今五千年,这里的气候发生剧变。受南北信风的影响,阳光炙热,降水稀少,气候干燥,植物大多枯死。这样时间一长,地表受到严重破坏,岩石裸露,形成一片片沙海,一块块砾场。沙漠玫瑰就来自那千姿百态的沙石之中。
我请教过地质学家,得到的答案是:沙漠玫瑰是一种石膏的结晶体。石膏在干热的强风吹打和炙热的阳光暴晒之下,水分大量蒸发,逐渐形成一种结晶体,这些结晶体大致呈圆形,中间厚,四周薄,一片片相互交叠,酷似玫瑰花瓣。而在晶体形成的过程中,一些晶莹的沙砾凝结其中,不但给这种晶体以光亮,还使它具有独特的绎褐色。这种结晶体有的裸露在地表,有的则被不断移动的沙石掩埋在地下,这种结晶体硬度低,易破损,使用价值不高,但其异常娇艳,颇具观赏价值。
撒哈拉沙漠地广人稀,除阿拉伯人之外,北部多为柏柏尔人,西部多为摩尔人,南部多为图阿雷格人和图布人。一谈起沙漠玫瑰,人们经常提到的总是图阿雷格人。
图阿雷格人是一个跨越阿尔及利亚、利比亚、马里和尼日尔的半游牧民族,目前大约有180万人。他们的习俗与阿拉伯人截然不同:妇女不戴面纱,而男子却戴面纱。这种习俗据说是由于长期的生活习惯形成的。妇女在帐篷中从事家务劳作,不受风沙的侵袭,不需要把面部包裹起来。而男子在旷野放牧和驱赶骆驼,风吹日晒,则需要把身体包裹起来。因此,他们总是身穿长袍,头裹面纱,面纱经常是将整个头部都紧紧包裹,只露出两只眼睛,即便吃饭和睡觉时也不摘掉。长袍和面纱多为蓝色,久而久之,由于汗水的浸淫,他们的皮肤也大多呈现或深或浅的蓝色。因此,他们有时被称为“蓝人”。在历史上,这些“蓝人”赶着骆驼经商,将南方的黄金、象牙、食盐和奴隶带到了北方,又将北方的金属器皿、日常用品带到了南方。他们熟悉漫漫黄沙中的路径,了解哪里有可靠的水源。因此,从18世纪起,他们又成为深入非洲腹地的西方探险家、传教士、殖民者、赛车手甚至开采石油和天然气的工程人员的向导。他们被称为“协助欧洲人敲开黑非洲大门的非洲人”。
据说,撒哈拉沙漠深处生成的沙漠玫瑰,大多由这些“蓝人”采集,然后贩运到北方各地销售。他们经销的沙漠玫瑰,分为大瓣和小瓣两种。大瓣的质量好,一片片状如莲花,内含晶莹剔透的沙砾,好似一颗颗熠熠闪光的珍珠,最惹人喜爱。过去。人们一般是自采自售。现在,“蓝人”在当地设立公司,组织民众开采,经过一定程度的加工后再出售。在地中海南岸的各大城市,从旅游点中的摊贩到繁华大街上的商店,我都看到有沙漠玫瑰出售。当然,不同质地的沙漠玫瑰价格也就大不相同。最便宜的,一两个第纳尔(两个第纳尔折合一元人民币)就可以购买一块,而昂贵的,买一块则需要付出几百个第纳尔。
图阿雷格人不但经销沙漠玫瑰,更崇尚沙漠玫瑰。他们大多过着游牧生活,流动性大,择偶不易。因此,不知从何时起形成这样一个习俗:青年男女都要通过舞会来寻找对象。每年,由部族首领出面组织一次盛大的舞会。傍晚日落时分,熊熊的篝火燃起来,青年男女围着篝火载歌载舞,在歌声舞影中寻觅自己的意中人。舞会一结束,相中的男女就趁着朦胧的夜色前往大漠中溜达,相互诉说衷情。他们一边走一边留心脚下,一发现月光下有闪光的沙石就捡起来。捡得多了,就坐下来,挑选一块最美观、最坚硬的相互交换。光洁的沙漠玫瑰象征纯洁,坚硬的沙漠玫瑰象征忠贞,而色泽红艳的沙漠玫瑰则象征情炽如火。这样,在图阿雷格人眼里,沙漠玫瑰就成为一种定情的礼物,成为忠贞不渝的爱情的象征。
久而久之,沙漠玫瑰的象征意义还有延伸。在阿尔及利亚,我听说一位诗人曾将民族女英雄加米拉比做沙漠玫瑰。阿尔及利亚长期遭受法国殖民主义统治。二十世纪五十年代,为争取民族独立,阿尔及利亚各族人民掀起争取民族独立的武装斗争。年轻的女子加米拉参加了这场斗争,后遭法国殖民军逮捕。她坚贞不屈,对祖国心怀一片赤诚之情,惨死在敌人的屠刀之下。在阿尔及利亚诗人的笔下,她就是一朵盛开的沙漠玫瑰。在突尼斯,国家独立以来经济一直快速发展,人民生活逐步提高,突尼斯人自豪地将自己的国家比拟为“永不衰败的沙漠玫瑰”。
沙漠玫瑰其实并非撒哈拉沙漠所独有。据报载,在美国和墨西哥的沙漠地区也有发现,连我国的新疆、甘肃、内蒙古地区的沙漠中也时有发现。不过,最著名、最受崇奉的沙漠玫瑰还是在撒哈拉。在北非旅行,我曾看到,一些旅店、客栈、商队,甚至妇女组织都以沙漠玫瑰命名。在阿拉伯国家,甚至在英国和美国,以撒哈拉沙漠玫瑰之名出版的小说已有好几种。在文人的眼中,沙漠玫瑰被视为一种蕴涵着深湛精神力量的花枝。它远离人世的繁华和尘嚣,在大漠中默默生长,耐得住常人难耐的寂寞。它不怕日晒和风袭,经得起干旱和贫瘠,艳丽的花朵永不凋谢。它虽然是没有生命的石头,却展示了一种“超乎人类极限”的独特的生命之美。
就在我动笔写这篇小文的时候,友人把他在突尼斯工作期间不远万里带回的偌大一件沙漠玫瑰搬来,坚持相赠。我感其诚心美意,却不忍夺人所爱。奇瑰美丽的撒哈拉沙漠玫瑰现在已经成为一种社会文化符号,成为热情、坚贞、忠诚的美好象征。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1-6 16:40:31
博茨瓦纳经验时间:2013-12-27 作者:未详 点击:110次 南部非洲的循迹神话,传说中一直是布须曼人的专利。住在非洲,得天独厚的优势就是大自然。这里没有大上海高楼大厦的地平线,没有世博园的灯光彩影音乐喷泉,但是,要让孩子们了解、热爱、熟知、尊重、畏惧大自然,让他们去经历空旷的原野,高阔的天空,经历那种蓦然回首看到野生动物的惊喜,住在非洲可是最佳选择。
在南部非洲所有国家中,1966年独立的内陆国家博茨瓦纳是最为成功的一个案例,它没有经历过独裁和战乱,是非洲独立后经济发展最快的国家。它百分之七十的土地被喀拉哈里大沙漠覆盖,矿业和旅游业是其两大支柱产业,它最著名的产品,一个是钻石,另一个就是奥卡万戈三角洲。
奥卡万戈,只听其名就让人向往。在《地球脉动》中见过它,在《哺乳动物》中见过它,飞机纵穿喀拉哈里大沙漠,无边无际干巴巴的褐黄色被甩到身后,蓝绿色的水域逐渐出现,河流,湖泊,高树,深草。六月,正是南部非洲干旱的隆冬季节,奥卡万戈却正生机勃勃。发源于安哥拉中部高原的河水经过雨季的汇集之后,咆哮南下,三四月份才能流到这里,被喀拉哈里大沙漠的细沙吸收并驯服。河道因为植被和淤沙而失去方向,又因大沙漠的一马平川而形成无数的涝原漫滩和渴湖。
有水就有生命,博茨瓦纳的货币叫普拉,就是雨水之意。高树,矮灌木,芦苇,水草,从五月到十月,奥卡万戈是各种野生动物的盛宴。
几百万年前,奥卡万戈的河水一直流入赞比西河,然后流入印度洋。现在,这里是世界上最大的内陆三角洲,水流最后因沙漠的吸收和太阳的蒸发而消失,进入奥卡万戈的最后一站——马翁永远只是沙漠中的边陲小镇。博茨瓦纳百分之九十五的水都在这里,奥卡万戈的另一个名字,叫大沼泽。但它更是沙漠中的伊甸园,真正的人间天堂。
游奥卡万戈,可以走陆路,自驾四轮驱动的越野车进去,在细沙地上匍匐前进,也可以走水路,租用当地的独木舟,让撑船人用长篙在密集的纸莎草和芦苇中劈开一条路。这两种走法都得自己安营扎寨,特别是后者,曾有人走过,从北到南纵穿奥卡万戈,用最快的速度,也花了11天的时间。这种旅行是真正的探险,需要全副武装。
博茨瓦纳的旅游政策是“高消费,低流量”,目的是为了控制游客的人数,将人对自然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奥卡万戈三角洲在世界上独一无二,虽然价格昂贵,但是游客仍源源不断。其实,在这里用“源源不断”这个词,真的很过分,因为奥卡万戈的大多数营地所处的范围都是方圆几百公里,但都只有十来个帐篷,住满了,每天也就二十多个人。这里的帐篷都是用木头和帆布搭成,不用打地基,没有钢筋水泥砖头玻璃,目的是为了把对大自然的影响减到最小。如果营地终止或搬家,在原地不会留下一丝一毫的痕迹。
绿色的营地在丛林原野上,与周围的环境融为一体,动物们也在营地上自由来往。有趣的是,许多营地通向厨房餐厅的木通道上都有吊桥,晚上,吊桥会被拉起,厨房的帐篷外也裹着铁丝网,这些都为防鬣狗。对这种食腐动物来说,自己捕猎或从狮子豹子嘴里抢夺战利品,都不如来营地偷吃方便,所以,几乎每晚,都有成群的鬣狗来巡视,看人类是否马虎大意给它们可乘之机。这个广袤的大自然是野生动物们的土地,它们是主人,人类是客人,当然也得小心翼翼客随主便才行。
帐篷临湖而筑,躺在床上就能看到窗外的漏湖和原野。清晨的天际刚刚出现一道淡淡的红霞,各种植被仍只是黑色的剪影。光线渐亮,高高的棕榈树的树梢首先被染上颜色,然后是黑植树、芒果树、无花果树、猴面包树。大自然纷纷从剪影中走出来,纸莎草和芦苇也显露它们的面容,最后在太阳下亮相的,是渴湖上的睡莲。
让大自然继续做大自然,这就是博茨瓦纳的经验。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1-6 16:40:48
从6000米到8000米的圣洁时间:2013-12-27 作者:未详 点击:203次 自古以来,无论是从地理还是从文化的角度来看,大山都是诠释某个地域的最佳符号。对于美丽雄奇的中国西部来说,这一点体现得更为强烈。亿万年前,喜马拉雅造山运动的伟力,造就了青藏高原这片世界上最年轻的沧海桑田,这里的山脉大多数平均海拔都超过6000米。喜马拉雅更是占据了全世界14座8000米级山峰中的9座。在这些高海拔的山脉中,白雪皑皑的雪峰无疑是西部的标志性地貌,也只有雪山这种特殊的地质结构,才能完美地诠释中国西部这片广大地域的沧海变迁。
6000米级雪山的高度之美
6000米对于雪山来说是一个决定意义的高度。在登山和自然带分布的概念里,真正的雪山是指海拔在5030米以上,相对高度大于1500米,有着明显雪线和永久积雪带的大型山峰。随着近年来全球变暖和温室效应造成的冰川消融,现在中国西部的雪山,永久积雪带已经在向6000米接近,从而让真正意义上的雪山更多地集中在了6000米以上的高度。
神山之祖:6638米的冈仁波齐
早在几千年前,印度教、藏传佛教、西藏原生宗教苯教以及古耆那教,就认定冈仁波齐为世界的中心。在冈仁波齐山下,你可以沿着传统的转山路线转至冈仁波齐南面的哲热寺,就能清晰完整地看到冈仁波齐山体的象征标志:由峰顶垂直而下的巨大冰槽与横向岩层,构成佛教的“x”字格。这里的佛法标志,使人不由得对大自然伟大而神秘的力量发出阵阵惊叹。也许正是因为这浑然天成的“x”字格,才进一步奠定了冈仁波齐不可替代的宗教地位,使之被人们誉为“神山之祖”。
冈仁波齐地区冰川众多,亚洲的四大河流:恒河、印度河、布拉马普特拉河、萨特累季河都发源于这里,它们的上源从冈仁波齐的雪峰附近流向四方,养育了下游众多民族,也孕育出灿烂的文化。冈仁波齐深厚的宗教积淀和神秘的自然景观,使它成为朝圣者和探脸家的神往之地,也正因为它特殊的宗教和文化地位,这座雪山得以一直保持圣洁和宁静,至今无人登上这座雪山,去触犯这座“世界的中心之塔”。
八大神山之首:6740米的梅里雪山
梅里雪山作为和冈仁波齐齐名的雪山,除了拥有绝美的自然景色,还位居藏传佛教八大神山之首。梅里雪山位于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德钦县东北的澜沧江大峡谷,被摄影家誉为“日出最美之山”。
每当清晨到来,辉煌的日出映照在雪峰顶部,纯白的山体立刻反射出变幻恢弘的金色朝阳,这样壮观的景象在中国西部的雪山中首屈一指。梅里雪山的美还远不止于此。在主峰卡瓦格博下,发育着数量众多的冰川和湖泊,其中最著名的明永冰川如同一条从山上腾飞而下的白色巨龙,从海拔5500米的高度直扑澜沧江边,形状像一条逶迤延绵的白色哈达。而雪山脚下的雨崩树,则是一个宛如世外桃源的原始藏族村落,有人说,这里就是香格里拉的缩影。
7000米级雪山的震撼之美
7000米是一个常年被旗云占据的高度。如果说,6000米的雪山因为容易被人类接近,所以呈现出人类对于自然的敬畏,那么,7000米的雪峰,则更加直白地体现出自然的博大力量和高于生命的震撼力。
◇冰山之父:7509米的慕士塔格
慕士塔格峰,是中国西部7000米级雪山中最容易亲近和一睹真容的一座。它峰顶的皑皑白雪,犹如满头白发;倒挂的冰川,犹如胸前飘动的银须,这使慕士塔格看上去更像一位须眉斑白的老者,所以,它的美称叫做“冰山之父”。
不同于西部其他雪山的是,慕士塔格山体浑圆宽大,不像其他雪山拥有咄咄逼人的压迫感。它没有直耸云霄的锐利,却有一种宏大宽广的气质。躺在慕士塔格脚下的,是蔚蓝宁静的喀拉库勒湖,漫步湖边,可以使你忘记世间烦恼,久久地陷入雪峰与湖水所布下的幻境中。
慕士塔格一直是探险者和登山家最爱光顾的地方。尽管该地区气候相对于其他7000米级的雪山较为稳定,地形结构也相对简单,但是,山体冰川巨大的冰裂缝也随时有可能夺去登山者的生命。尽管如此,对于登山者来说,慕士塔格仍然是突破7000米高度的首选山峰。
◇蜀山之王:7556米的贡嘎雪山
贡嘎雪山是四川第一高峰,被誉为蜀山之王,雪山的雄性和霸气被贡嘎表现到了极致:在中国西部的雪山群中,贡嘎的夕阳最美,在攀登难度上,贡嘎位居前列,攀登死亡率远高于珠峰,被登山界称为“魔鬼山峰”。
在川西高原东至峨眉、西至海子山的广大区域里,人们都能经常看到贡嘎的雄姿。因为贡嘎7556米的身躯在6000米峰林的簇拥中,和周围形成了近1500米的高度差,让人们远远就可以看见贡嘎硬朗的巨大山体和王者风范。
尽管霸气。但贡嘎并不难接近,它是中国山峰中距离大都市最近的7000米级高山,只要到达海螺沟,就能从东面近距离接触贡嘎。然而,蜀山之王真正的魅力其实出现在它的西面:西面不仅有绝美的夕阳,还有由贡嘎的主峰和海拔1500多米的大渡河形成的高差巨大的峡谷。
◇世界第一峰:7782米的南迦巴瓦
南迦巴瓦是世界上最美的雪峰,山峰下有世界第一大峡谷——雅鲁藏布大峡谷。
传说中,南迦巴瓦是格萨尔王手中的守护神剑,所以它在藏语里的意思就是“如同直刺蓝天的长矛”。南迦巴瓦常年深藏在云雾中,难以见到真容,人们只能在等待中为它的大美而守候。
从川藏线进入雪域高原,途经无数个垭口和峡谷的颠簸之后,你将抵达色齐拉山口。如果运气好,你会在这里看见一个有趣的现象,那就是所有途经的车辆全都停下来,从车上走下来的任何人,全都一脸激动地正对着山谷大声欢呼——你会兴奋地看见:在远处的山谷中,坐落着一座尖锐的山峰,峰顶在太阳照耀下闪着金色的光芒,如火,如针,如幻……即使你能幸运地看到这一景象,但时间也许只能持续不到一分钟,因为一分钟之后,南迦巴瓦就会拉上它高贵的面纱……当地藏民说:能见到南迦巴瓦身影的人,都是受到神灵眷顾的人。
南迦巴瓦之美,不仅在于雪山,还在于巨大的高差造就了世界上最完整的垂直自然带。实际上,从永久积雪带到山脚的热带雨林,南迦巴瓦囊括了世界上众多的植被类型和生物群落。没有一座山能够像南迦巴瓦一样,如此完美地集所有的自然景观和自然美感于一身,从这个角度上来说,我们可以称它为世界第一峰。
8000米级雪山的巅峰之美
8000米高度的雪山是最为纯粹的雪山,这样的高峰全世界仅有14座。而其中9座,都坐落在喜马拉雅山脉上。这样的高峰,是地球在变迁的奏鸣中带给人类感官的最强音,也是登山者追寻梦想路上的最高程。
◇完全属于中国的山峰:8027米的希夏邦马
8000米高度的雪山,绝大多数都处在国境线的山脉上。但是,希夏邦马峰却是一个例外,它是唯一一座完全在中国境内的8000米级山峰。
希夏邦马位于西藏聂拉木县境内,距离珠峰大约有120公里,是喜马拉雅山脉中段的重要山峰。和西部所有的雪峰一样,在藏民的心中,希夏邦马同样具有神一样的地位,在神话里,希夏邦马是吉祥神山。有意思的是,当你第一次遥望希夏邦马峰的时候,是很难辨认出它主峰的确切位置,因为山峰的主体由3个高度相近的姐妹峰组成,在主峰的西北方各有两个峰尖,从而共同组成了一个庞大的山体。
◇和人类最亲近的高峰:8201米的卓奥友
由于卓奥友雪山离珠峰很近,所以你可以很轻易地找到它。在8000米山峰中,攀登卓奥友的危险在同一级别中是相对较小的,所以登顶的人数最多。这座一眼望去几乎和珠峰差不多高度的山峰,山体非常庞大,但没有珠峰那样挺拔的峰尖,取而代之的是浑圆的山顶。因为这浑圆的山顶,这座雪山少了几分不可一世,却多了几分温和柔情——这就是世界第六高峰:卓奥友峰。
当地的藏族同胞说,卓奥友是掌管喜马拉雅地区幸福和平安大权的神。在它的山体上并排着7个峰尖,分别代表着智慧、美丽……所以在藏民的传说中,通过这个区域一直都有着特定的戒律,比如:只允许牛羊通过,不允许马驴来往。在传说中,凡是高头大马通过,必遭雪崩而亡。曾经有一个富商为了能从这里通过,在马头上安装了两个牛角,结果刚刚走过山口就人仰马翻、滑坠山下……从此,再也没有马、驴敢从这里通过。虽然传说无从考证,但却渗透着人们对神山和自然的敬畏。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1-6 16:42:59
夏小正离家出走记时间:2013-12-26 作者:未详 点击:151次 夏小正说她想离家出走
“你不知道,”夏小正说,“我实在是不能理解我妈,她总是让我去这个补习班那个补习班,问题是,我的成绩又不差。我为什么要去那些奇奇怪怪的补习班啊?”
“也不能这样说啊……”我低声抗议,因为我就是自主参加补课中的一员,“成绩好也可以去补习嘛,提高嘛!”
“你可别跟我说你是成绩好,补习提高。”夏小正叫道,“你我还不知道吗?”
夏小正就是这种个性的人,明明是女生,却把头发剪到只有一寸长:明明是班上成绩最好的学生,却总是喜欢和老师家长对着干,明明好像什么都很好,但是什么都不满足。
关于补课的事,夏小正似乎并没有说服她爸妈,等她发现情况,他们已经给她报了名。
“我要离家出走!”夏小正宣布,“我要用我的实际行动,来反抗他们奇怪的思维逻辑。”
于是第二天,夏小正就立马进入了离家出走的正式策划阶段。
第一步,路线。
“离家出走肯定需要一个可靠的去处。第一,不能去太远,太远的话首先路费要一大堆。最重要的是,我只是离家出走,不是闯荡江湖,我还是要回来的,所以,不能太麻烦。”夏小正用手轻轻地抚平摊在桌子上的地图,用手点了点我们所在地的那个小得不能再小的点。
“从这里开始,到哪里?”
“当然到哪里都不行。”夏小正把世界地图一扔,“地图拿错了,应该拿市内地图来。”
于是,她的手指在市内地图上画着圈圈:“第二,不能去太近的地方,比如某某同学家里,某某亲戚家里,某某朋友家里。这都是些毫无主见的家伙们才会想到的地方。那还有意义吗?肯定会有人通风报信的,那样的话,父母一点都不会着急,你的行踪他们都掌握着呢。”我忍不住点头,的确是这样昵。
“那你打算去哪里啊?”我问。“当然是不远不近的地方。”“那是哪儿?”我真的十分好奇。
夏小正顿住:“这个当然不能告诉你,告诉你我还混什么啊。”
再次顿了顿,夏小正清了清嗓子:“其实这第三点,也是最重要的一点,你去哪里,不能让人知道,因为如果有第二个人知道,很快就会所有的人都知道了。”
那就进行第二步吧。第二步,资金。
“事实上,资金才是最麻烦的,”夏小正说,“不过也是最重要的一点。钱当然是越多越好,不过呢,钱怎么来,这是一个问题。”
“拿父母的?”一般人都是这样做的吧。
“错!”夏小正几乎是马上接口道,让我怀疑她其实就在等我的这句话,“这就摆明了让父母知道你有多少钱。离家出走,当然要做到你在暗处父母在明处。”
“这样啊?”我点头。
“我们需要自己赚钱。”夏小正几乎一字一顿。
“怎……怎么赚?”
“这个当然不能告诉你了,理由同上,保密永远是最重要的。”
于是奔向第三步,第三步是什么昵?
夏小正狠狠地一拍我的头:“笨蛋,当然是实施啦!”
事情进行到这一步,我也开始数着日子等待夏小正突然失踪。但是日子就这样过去了,一天,又一天。
什么事都没有发生。夏小正还是夏小正,我不知道她是不是在偷偷地进行她的赚钱大计,但是我绝对会为她保密的。
我很专心地面对暑假以及即将开始的补课。从暑假的第二周开始,我便迈人了补习班的行列。我可不跟夏小正一样,我的数学很差,如果不补习,恐怕考不上我想要去的高中了。
不过我没想到补习的第一天,居然在补习班密密麻麻的人头里看到了夏小正。面对我的疑问,夏小正显得很愤然:“我早就说过离家出走需要慢慢计划的啊,再说了,我现在的心情不适合离家出走,没心情。”
但是夏小正有时候的心情也转变得实在太让我猝不及防了。比如,我下课的时候在看一本书,上面说:“千百年来,离家出走从来就是个人活动,而且总是遭人反对的。”
“谁说不能集体了?谁说不能得到支持了?集体的出走活动才更有力量,不是吗?”直到夏小正的声音响起,我才注意到她的突然出现。
“我现在心情好了。”夏小正说,“我、你,我们一起离家出走,集体的。”夏小正用手指点了点我,又点了点自己。
夏小正居然对我发出了邀请?!我受宠若惊。
我进行了激烈的思想斗争。其实我也不知道要怎么做,但是我是那么羡慕她。如果我是夏小正,该多好。
经过一天激烈的思想活动,第二天早上我用实际行动给了夏小正最有力的答复。我拎着我所认为的必需品去找夏小正。我敢肯定,因为我很久没有感到这么兴奋了,所以我脸上的表情一定非常快乐。但是我没想到夏小正反而被我的出现吓了一跳。
夏小正严肃地批评了我:“你是去旅游吗?记住,我们是要离家出走,这是一件非常严肃的事情,不是旅游。”
但是她马上又转了表情:“带钱没有?”“没。”“没带钱怎么离家出走啊!”夏小正气愤了,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模样。唉!居然完全没有想到钱的问题啊……为了不让她嫌弃,我迅速道歉,然后利用午休的时间飞快地跑到街上去找“工作”。不过,我也是走到街上才知道事情有多么不容易……一个小时之后,我不得不灰心丧气地回来了。
“其实如果用零用钱也不错……”我吞吞吐吐地表达我的看法。“真没用。”夏小正叹息道。
下了好大的决心,我才敢问她已经弄到了多少钱,但夏小正只是不屑地甩着头。夏小正说:“现在是你要去做这些事,别扯上我,我现在是主策划者,策划者当然只要作策划!”“噢……”我说。事情变得很奇怪了。
一周之后,我们的行动没有一点起色。又过了一个星期,夏小正还在专心致志地听着老师讲课。我去找夏小正,表示我的零用钱存得差不多了,而且,爸妈也不知道数量。“这样,就暗处了吧?”我兴奋地说,等待着夏小正对我的表扬。
“嗯,不错。”果然,夏小正表扬了我,我万分兴奋。
“路费,住宿费,吃饭的钱。”夏小正数着钱,“唉。我说,如果是我们两个人,这一笔明显少了啊……不过也不是不能用,将就吧,但是大概去不了好地方了。”夏小正遗憾地说。
一想到终于能够出发了,我还是无限兴奋地点了点头。
“那么,去哪里呢?”夏小正托着下巴沉思。唉,不是说路线是第一步,资金才是第二步吗?怎么反过来了?
“你!又!在!发!果!!”妈妈的吼声就这样突然从窗口进来,我的耳朵马上被捏住了。于是我赶紧放下对出走的幻想,慌忙爬到了桌子边去。
但是就在这个时候夏小正的电话来了。“我们去合虎山吧!”“啊?”“你啊什么啊,就是台虎山了!不许跟任何人说,这是离家出走!保密!”然后不等我说更多的话,夏小正“啪”的一声挂了电话。
夏小正总是欺负我,我不是个傻瓜,我当然知道。但是我也知道我的生活里不能没有那个总是高高在上的女生。也许这么说很伤心,但是我真的是这样想的。
“因为你就是个傻瓜。”夏小正总是认真地说着类似的话。“世界上找不到比你笨的第二个人了。”在说了那句话之后,夏小正还总是喜欢这样的补充说明。
不过,傻瓜也可以决定自己的道路。仔细想想,我真正想要的其实不是离家出走,夏小正也不是。只不过,每个人有每个人的青春罢了,就好像夏小正对什么都不满,而我只是想要尝试做一回夏小正。
这个时候,好像连离家出走的原因,都忘光了。不管怎样,虽然拖延,但是出走活动其实还是有一个完美的结局的。
“该死的考试,我一点也不想参加!”夏小正说。
那一天我们真的离家出走了。我跟在夏小正身后,看着她愤怒的侧脸。一路行走,听着夏小正关于出走的理论,其实还是算不错的。虽然花了一个暑假准备,但是毕竟还是出走了,即使现在在我看来,这个出走跟旅游其实没有多大区别。
“本来就差不多!”坐在山顶上的夏小正说,“其实最大的区别在于去的地点,既然我们没有决定地点,那么其实,也算是旅游咯。”夏小正耸耸肩。我完全晕了。不过我总算是跟着夏小正做了一件平时不敢做的事。
两天之后钱用完了,我们也就回去了。除了挨了一顿骂,什么都没有改变。补课也该结束了,其实,说到最后,夏小正还是没有逃脱补课的命运。
我们就继续这个样子地生活。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1-6 16:43:16
剽悍的18岁时间:2013-12-26 作者:未详 点击:183次 那年夏天的7月,是他一生都抹不去的黑色。
高考前一天,父亲突惠重病,医院下了病危通知书。他毅然放弃了高考,还有什么能比父亲的命更重要呢?他穿梭在医院各科室之间,交钱、拿药、取化验单……
父亲终究还是离开了人世。从此以后,没人再为他和母亲遮风挡雨。
办完丧事,他想,自己必须要成为一棵大树,来为母亲遮风挡雨了。
父亲留给娘俩的,不是财产,而是债务。父亲生前举债办了一家石粉厂,谁知厂子上马后,产品严重滞销。
他和母亲商量,关闭了厂子,变卖了设备,连同家里积攒的钱,都用来偿还债务。但依然有八家没能还清。都是村里的,亲,当初父亲借钱时,他们连老底都拿出来了,指望着父亲年底能给自己一些分虹,可现在……
几个不眠之夜后,他告诉母亲自己的决定,休学一年,出门打工挣钱还债。母亲长久不语,泪流满面。
临行前,他将自己的高中课本都装在包里。他要去的是一个叫紫川的地方。那里小煤窑比较多,村里好几个人在那里打工。那一年,他18岁。
辗转奔波之后,他站在了小煤窑前。第一次下井,他惊恐不已。巷道黢黑,周围时不时有矸石坠落的声音。采煤面上很嘈杂,有用木柱支护顸板的,有打眼放炮的,还有拉拖运煤的。队长安排他拉拖运煤,不是技术活,有力气就能干。
拉拖,就是将绳子拴在用汽车外胎做成的筐上,套在肩上,用近乎爬的原始方式往外运煤。运煤巷道只有半人高,根本不能直立。
近一年里,他一直在巷道里拉拖。刚开始时,困扰他的是孤独、寂寞,还有累、疼。绳子紧紧地勒在后背上,磨得脊背火辣辣地疼。但他从没想过放弃。他总在盘算着,再干几天活,谁家的债就能还上了。这个念头,让他在黑暗中看到了光亮。
他慢慢适应了,后背渐渐消肿,大概已磨出茧了。他在拉拖的时候,思考高中课本上的问题,以消磨漫长的时光。
闲暇时间,工友们打牌喝酒。而他,捧着高中课本写写画画。晚上,别人睡了,他在被窝里用手电筒照着读书。他相信,总有一天,自己会站在大学校园里。
这不是梦想。
终于有一天,他真的坐在了宽敞明亮的大学教室里。打工的第:年,他还清了债务,还有一部分结余的钱。他参加了当年的高考,被顺利录取。
大学毕业后,他在这个城市扎下了根,把母亲接到身边,一家人其乐融融。
多年后,单位组织旅游,他又到了当初打工的地方。小煤窑已,不复存在,被当地政府关停,建成了旅游区。
站在曾经流过汗的土地上,他透过时空,看到了当年在井下匍匐拉拖的自己。
他感谢那段岁月。正是当初的匍匐,才让他褪去了青涩和稚嫩,学会了真正的站立。这样的18岁,属于真正剽悍的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