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1-6 09:40:54

两个饥饿人的选择:团结协作才能成功

    从前,有两个饥饿的人得到了一位长者的恩赐:一根鱼竿和一篓鲜活硕大的鱼。其中,一个人要了一篓鱼,另一个人要了一根鱼竿,他们分道扬镳各走各的路。

    得到鱼的人原地就用干柴搭起篝火煮起了鱼。他狼吞虎咽转瞬间,连鱼带汤就被他吃了个精光。不久,他便饿死在空空的鱼篓旁。

    另一个人则提着鱼竿继续忍饥前行地向海边走去,可当他已经看到不远处蔚蓝色的海洋时,最后一点力气使完了,只能眼巴巴地带着遗憾撒手人间。

    又有两个饥饿的人,他们同样得到了长者恩赐的一根鱼竿和一篓鱼。不同的是,他们没有各奔东西,而是商定共同去找寻大海,他俩每次只煮一条鱼,经过跋涉来到海边。从此,两人开始了捕鱼为生的日子,几年后,他们盖起了房子,有了各自的家庭、子女,有了自己建造的渔船,过上了幸福安康的生活。

    一个人只顾眼前的利益,得到的终将是短暂的欢愉。而一个人的力量再强大往往也是微不足道的,没有团队的支持、朋友的帮助,是很难最终取得成功的。只有把自己融入集体中,团结协作,才能走向成功。

    要独自跳伞的男孩:学会聆听

    美国知名主持人林克莱特有一天访问一名小朋友,问他说:“你长大后想要做什么呀?”

    小朋友天真地回答:“嗯……我要当飞机驾驶员。”林克莱特接着问:“如果有一天,你的飞机飞到太平洋上空所有引擎都熄火了,你会怎么办呢?”

    小朋友想了想说:“我会先告诉坐在飞机上的人都绑好安全带,然后我挂上我的降落伞跳出去。”

    当在场的观众笑得东倒西歪时,林克莱特继续注视着这个孩子,想看他是不是自作聪明的小家伙。没想到,他看到两行热泪从孩子的眼睛里夺眶而出,这才使得林克莱特发觉这孩子的善良悲悯之心远非笔墨所能形容。

    于是,林克莱特问这个小男孩:“为什么你要这么做?”小孩的答案透露了孩子真挚的想法:“我要赶紧去拿燃料,我还要回来!”

    这就是听的艺术。一是听话不要只听一半,要耐心把话讲完;二是不要把自己的意愿强加到别人所说的话上,曲解别人话里的意思。要学会聆听,用心听、虚心听,这不仅是一种修养,更是对别人的尊重。(未完待续)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1-6 16:14:48

军服:变幻的魅影时间:2013-12-27 作者:未详 点击:174次   【梦幻终结者】
  
  1899年,英国军队为了钻石和黄金不远万里来到南非,他们与当地的荷兰人后裔布尔人展开了激战。英军人多势众,布尔人兵少力微,双方兵力对比5:1,英国人原以为这是一场轻而易举的战争。出人意料的是,在南非森林和热带草原郁郁葱葱的一片绿色之中,英军猩红色的上衣格外醒目,成了布尔人一打一个准的活靶子。而聪明的布尔人却将自己的服装和枪炮都改成绿色,隐藏在密林丛中,采用游击战,将英军打得措手不及。虽然英军最终取得了英布战争的胜利,却付出了相当惨痛的代价——在南非作战的15万英军,先后有9万人死于布尔人的突击和狙击手的射伤。从此之后,英国军队将军服换成了卡其色,各国也开始纷纷效仿。就此,几个世纪以来,军服繁花似锦的华丽时代也跟着结束了,军服从此进入朴素的绿色时代。
  
  比起讲求实用的英国人,换军服对于爱美的法国人来说,无疑更是一个痛苦的过程。直到一战前的1912年,法国人还穿戴着19世纪30年代的红军帽、深蓝上衣、红长裤。法国陆军部长梅西米在巴尔干前线观战时,注意到保加利亚人因为军服颜色的暗淡而受益匪浅,他回国之后便决心改革法国军服,他提出将军服改成从头到脚一致的蓝灰色或青灰色,结果,招来一片气势汹汹的抗议之声。后来,直到法军在一战初期因显眼的军服挨了不少枪子儿,才在1914年的年底换上了蓝灰色军服。
  
  当然,法国拿破仑时代军服的华丽与耀眼,可能是现今的人们难以想象的,这也难怪他们不愿脱下旧日的军服。最有趣的当数他们戴着的熊皮帽,本来掷弹骑兵就因为身材魁梧高大被称为“高跟鞋”,再戴上一顶一英尺高的黑色熊皮帽,让他们看起来几乎如众神一样,足以令敌人闻风丧胆。从实用的角度来说,熊皮帽比双角帽更能防护军刀的砍击,也比平顶高筒军帽更难被劈开,此外还拥有比头盔更好的衬垫材料,戴起来十分舒适。但制作一顶一英尺高的熊皮帽,却价格不菲,通常需要一头甚至两头黑熊的皮。所以,法国到了19世纪,除了在一些特殊的仪式、军乐场合之外,基本已经不再使用熊皮帽,之后更是以非常简便、朴实的圆筒军帽完全替代了熊皮帽。倒是英国人对熊皮帽矢志不渝,情有独钟,作为国家荣誉的象征,至今依然保留在英国皇家卫队的头上。
  
  熊皮帽不过是18、19世纪军服高度华丽的缩影之一,在短兵相接的作战年代,军服的高度可视性本身就是实用的。滑膛枪和黑色火药总是让战场上硝烟弥漫,阻碍士兵的视线,军服鲜艳的色彩帮助士兵表明自己的身份,不至于让他们在混战中误伤自己的同伴。你还可以想象,当军队以集体队列的方式,向敌人发起进攻的时候,整齐的华服,俊美的军容,视觉上的震撼,在热战上演前就让对方在气势上矮了三分。1812年的博罗迪诺战役中,近卫军穿着军礼服参加了战斗,据一位参加战役的军官回忆,当时红色的肩章和高高的红色羽饰“就像一条血练横过战场”,气势逼人。对于身穿华美制服的士兵,这种华美既是一种国家荣誉的褒奖、一种自我的炫耀,也是一种穿透肌肤、渗入内心无时不在的责任提醒。
  
  几乎是在一战前后不久的一夜之间,各国军服集体进入绿色、卡其色时代。除了英法,普鲁士军队、美国军队也相继在1914年至1916年间将军服由鲜艳的蓝色改成绿野灰或卡其色。而随着远射程武器和高威力大炮的使用,很多士兵戴着19世纪那种皮质的漂亮帽子,经常被炮弹的碎片伤及头部,一战各国为了应付这种局面,几乎同时发明了各自的金属头盔,这些头盔在后来的二战中得到进一步改良,但在一战时已基本具备今天的样式。
  
  适时地改变军服颜色,给很多国家带来了好运,这个好运唯独没有落到德国人身上。一战后,1919年德国陆军设计了一种实用型军服,军服造型朴素简洁,去掉了普鲁士军人时代过多繁杂的装饰物。这套军服,一直沿用到1933年。不久之后,随着希特勒撕毁凡尔赛和约,并开始扩充军备,新军服的标准也重新建立,并于1936年开始发放标准服,以作为士兵的日常和作战使用。军服增加了四个带褶皱的水平贴带,以五粒纽扣替代了之前的八粒纽扣,衣领、标志底版均用暗绿色替代了之前的绿野灰。德国军服看起来如此有型,与军服常常是特别量身定做有关,至少是军官级别以上的军服,都是由裁缝亲自上门测量尺寸。军官的军服采用含丝的密纹面料,做工上采取西服工艺,除口袋外,基本不露缝线。
  
  除了款型上的精工细作,纳粹充实着德国军服上繁密的荣誉符号系统,从袖标、臂章、领章、胸章到帽徽,从传统的十字勋章到运动会奖章,从击落某架飞机的表彰,到服役年限和地区的标志,不一而足,成为德国军服熠熠生辉的另一张面孔。比如,纳粹在传统德国鹰的下方加上一个由橡树枝包围的“x”字符,使之更符合国家社会主义的理念,如果鹰头看向自己的左翅,就代表纳粹党,反之,如果鹰头看向右翅,就代表国家。德军的肩章也继承了魏玛时期的传统,除了表示等级,肩章上还可以写上部队番号,用不同颜色的肩章滚边表示兵种,用一些特殊记号表明身份,比如,军医肩章上就有蛇与医杖的图案。功勋卓著的部队,还可以往肩章上镶嵌上自己的荣誉标志。
  
  说到对肩章的迷恋,则不能不提及俄国人。1854年,崇尚奢华的尼古拉一世在位期间,用金丝编织了金光闪闪的肩章,当它们第一次出现在俄国军官的肩头,用以表示军官的军衔官阶和荣誉,立刻引起了欧洲各国军界的极大兴趣,德国、法国、奥匈帝国的军队随后也纷纷效仿实行了军衔制,从此肩章便在世界各国军队中逐渐流行起来。有趣的是,1917年列宁领导俄国人进行十月革命,认为肩章是剥削阶级军队的产物,废除了肩章,并简化军服,结果士兵人心涣散。到了斯大林时代,为了激发人们参与卫国战争,击退德军,被废除的宽大肩章与具有帝国奢华味的立领、大檐帽也随之恢复。
  
  军服从来不单单属于军人,尤其当整个德国纳粹的复仇计划处在如火如荼的酝酿之中时,军服无异于一剂迷人的春药。事实证明,德国军服是成功的,它合身的剪裁、硬朗而宽阔的肩线、精工细作的细节,塑造出男性英挺的气质,具有古希腊雕塑般的美感,也将人们重新带回那并不久远的普鲁士帝国的强盛记忆之中。被称为盖世太保的希来姆在年轻的时候,在还没有弄明白什么是纳粹之前,就凭着对这身军服的向往,懵懵懂懂地参加了纳粹党。
  
  【英雄的胜利服】
  
  尽管二战德国军服设计出色,但它的影响力最多只限于军队内部。在军装之外,德国军服的影响力,就算是存在,也几乎是隐蔽的。不会有服装设计师敢冒天下之大不韪,宣称自己的设计灵感来源于德国军服。这让人想起HugoB0ss创始人的一段往事,这位生活在1886年德国斯图加特以南一个小镇上的裁缝,开始以生产雨衣、工作服和制服起家。数年之后,因德国经济萧条,HugoBoss陷入破产。1931年,命运给了HugoBoss一次东山再起的机会——他在一次纳粹党举办的舞会上幸运地接到了为纳粹军队生产制服的订单。此后十余年中,HugoBoss专为德国突击队和德国政治军事组织生产制服,而且专门供应纳粹少年团的全套装备。二战结束后,HugoBoss因为和纳粹渊源颇深被列为“第三帝国的投机倒把者”,他被剥夺了投票权,并处以80000马克的罚款。
  
  所以哪种军服能在战后变得在大众中流行,也并非偶然。美军陆军那臃肿的制服实在缺少魅力,尽管有人认为他们更舒适、更自由,使人体得到解放。所以,人们迷上了那些更能强调人体美的空军制服。
  
  巴顿将军是美军中出了名的最重视仪表的将军之一,他就喜欢头戴闪闪发亮的头盔,身穿镀金纽扣的军服,外加一件加长款的B3夹克。在1944年的冬天,美军正是靠着这件夹克在没有加热设备、华氏零下60度的冰点温度环境中执行空勤任务。在巴顿将军的指挥之下,飞行员穿上这件全部以羊羔皮制成,拥有大毛领,衣服的袖口和下摆都有外翻的毛边的暖和和的衣服,只用了三天时间就完成了“阿登之战”。从此,B3飞行皮夹克就永远地与二战的空中英雄们紧密地联系在了一起。直到现在,B3夹克,仍然是非常流行的一款夹克。
  
  1950年之后,美军用尼龙取代皮革,作为飞行夹克的新面料,至此产生了MA1飞行夹克。这件夹克曾是20世纪70~80年代最流行的服装之一,在美国街头到处可以看到穿MA1的人。这股风潮甚至在亚洲的日本都盛极一时。连饭岛爱都曾在自己的传记中写道,在学生时代,大家都以拥有一件美国原产的MA1夹克而自豪,但是毕竟作为学生没有钱买,就不惜和年纪大的男孩子们去偷,被发现后,大家四散奔逃。后来有人拥有了那种夹克,却不过是日本的仿制品罢了……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1-6 16:15:14

豆豆时间:2013-12-27 作者:未详 点击:176次   豆豆有点弱智,已经读幼儿园大班了,却不会写自己的名字。有时,我们会逗他:“豆豆,来,写自己的名字。”豆豆会摇头,口水流下来,长长的。
  
  豆豆的妈妈是单位扫楼道的,这时,会很不好意思,来拉走孩子。
  
  一次,豆豆无事,又来到办公室,坐在我的旁边。嘴里念叨:“小鸭子,胖胖的,一双脚掌黄黄的——”大概,为自己的节目感到得意吧,呵呵笑了,口水流下来,亮亮的。
  
  我说:“来,豆豆,写自己的名字。”
  
  当时大家都感到累,所以,我想到了拿豆豆开心。
  
  这次,豆豆倒没摇头说不会,而是要一张纸、一支笔,很用心地画了两个圈圈,可是画得一点儿也不圆。然后,豆豆又在每个圈上点了一个小尾巴。
  
  大家问:“这是什么呀?”
  
  “我的名字啊。”豆豆很得意地说。
  
  大家你望我,我望你。豆豆摇头晃脑向大家解释:“我是豆豆,这是豆芽菜啊。”
  
  话未说完,大家哄地笑了。
  
  豆豆也得意地笑,口水又出来了,长长的。
  
  大家都说,这是哪个缺德家伙,教了孩子这么个字。
  
  豆豆摇头,道:“我不说,叔叔不让我说。”然后,转过头,表功一般,道,“叔叔,我没有告诉他们。”
  
  大家又笑了,有的甚至趴在了桌上。
  
  豆豆在幼儿园,至今只学会了一个“0”字。于是,我又有了新的取乐花样。
  
  那天,我向大家宣布,豆豆会写“0”之外的其他数字了。大家听了,都摇头,不相信。
  
  我见没引发大家的兴致,甩出杀手锏:“豆豆,写几个数字。”
  
  其实,豆豆除了“0”之外,只会写三个数字,一个是“8”,一个是“3”,另一个是“10”。
  
  写“8”很简单,豆豆把两个“0”往一块儿一挨,就成了;写“3”却麻烦,先要写成“8”,然后,拿一块橡皮把左边一半擦掉,一个“3”字就出现了。
  
  我指着“8”问豆豆:“这读啥?”
  
  豆豆说:“两个鸡蛋接吻。”
  
  大家听了,笑死了。
  
  我又指着“3”问:“这是什么?”
  
  豆豆说:“两个鸡蛋离了婚。”
  
  大家前俯后仰,笑出了泪。
  
  豆豆更得意,拍着小手,请功道:“叔叔,我没忘记吧?”
  
  我拍拍他的头,给他一颗糖,以示鼓励。
  
  冬月的一天,是个大雪天,豆豆在我们这儿玩,手里拿个苹果,有滋有味地咬着。
  
  这时,一个同事进来,对我说,“今天是你的生日。”
  
  我点头,心里却酸酸的,远离家乡,孤身在外,有生日与无生日有什么区别啊?忘记了,反而免得伤心,舒畅一些。
  
  豆豆听了这话,望着我,眼睛眨啊眨的,突然咬下一块苹果,直直地递到我面前。
  
  大家都愣住了,望着他,也望着我。
  
  “我过生日,我妈妈给我苹果吃。你过生日,我也给你。”豆豆说,口水流了出来,在光线下,闪闪发亮。
  
  刹那间,我的眼泪流了出来。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1-6 16:17:53

在温柔的时光里时间:2013-12-27 作者:未详 点击:271次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林逸飞成了榕城中学的老大。他带着一帮哥们儿组了个乐队,电吉他发烫,架子鼓震天响,甩动覆住前额的乱发,吼起歌来歇斯底里。
  
  也会打架,经过一年时间的争强斗狠,整个榕城中学都畏惧了这个眼神凶悍挂了彩也一声不吭的狠角色。
  
  很多女生暗恋林逸飞,偷偷往他书包里塞情书,可从来不见林逸飞和哪个女孩走得特别近。林逸飞的朋友们都认为那是一种“个性”,他对女孩子的冷和对哥们的热,是作为“老大”必须具备的品质。而那帮动不动就耍酷的男生,就时常通过林逸飞去追女孩子。他们常常拉着他堵在走廊或教室门口,指着某个女生的侧影私语:“就她,漂亮吗?”林逸飞就一手插在裤兜里,懒洋洋地走过去:“电话号码多少?”
  
  尽管方法老土,但少有女孩不给面子。沈欣兰却是个例外。
  
  1
  
  学习标兵沈欣兰,林逸飞最好的朋友刘帅对她一往情深,可惜的是,沈欣兰眼高于顶。
  
  林逸飞还记得刘帅第一次托他帮忙送电影票的情形。
  
  那天刘帅约他到操场南门,他慢条斯理地走过去,刘帅一见他就兴奋地跑上来,指着跑道上的方阵:“在那儿!在那儿!”
  
  那是学校运动会的礼仪队在操练。林逸飞来回逡巡了一遍,淡淡地问:“哪儿?”刘帅嚷起来:“没看见吗?就那个站在方阵左边吹口哨的!”
  
  林逸飞眯起眼睛——沈欣兰站在平均海拔比她高出十厘米的方阵队员旁边,确实不太起眼,何况她人长得又黑又瘦,戴着白色网球帽,帽檐盖住了半张脸。
  
  林逸飞轻挑一下眉毛:“行,票给我。”说着,他从刘帅手里接过电影票,大步走到沈欣兰身边。
  
  方阵队员的脚步都停了下来,几十双眼睛齐刷刷地看向林逸飞。
  
  在林逸飞印象中,沈欣兰一直是和漂亮不沾边的,即使是现在这么近地看她,她那张有些倔犟的面孔还是平凡得不起眼,但当她盯住林逸飞的时候,林逸飞竟然有点发窘。
  
  “什么事?”她冷淡地问。
  
  他抿起嘴没有回答,指指刘帅的方向。看到他手里的电影票,沈欣兰露出一个似笑非笑的表情。
  
  林逸飞不是没帮人追过优等生,但赤裸裸地被歧视,沈欣兰还是第一人。她很不给面子地瞟一眼刘帅:“和他?没空。”说完,拿起口哨声调高亢地喊,“继续!”
  
  林逸飞像是被人甩了一耳光,血液一直往上涌,整个人都快烧起来。想也没想,他粗鲁地一把拖起沈欣兰,大踏步地出了操场。
  
  学校体育器材室里没开灯,一路上沈欣兰都在大力挣扎,林逸飞也知道,他的力道会在她手腕上留下难以消散的淤伤。在黑暗的器材室里,她磕磕碰碰撞翻了篮球足球筐,跳绳缠上了羽毛球拍,她重重摔下去,又带翻了乒乓球盒。
  
  她肯定摔疼了,他听到她吸气的声音。但她嘴上一点儿也不叫疼,还拼命想挣开林逸飞的手,挣不开,摸黑一扑,咬到他手臂上,铁齿铜牙一般,疼得林逸飞闷哼一声。他想揍人,如果她不是个女生的话,但那一瞬间,他竟恶作剧地摸索到她的脸,在黑暗中凑到她唇边威胁说:“我要吻你了!”
  
  刹那间,安静如雪花降落。
  
  她的面颊柔软,湿湿的,原来是泪水。她居然会哭?他的手松开了,有瞬间心疼,像一根针在心尖处扎了一下。刚伸手想帮她擦眼泪,她却以更快的速度站起来,狠狠骂一句:“滚远点!”
  
  她扭头冲出器材室,林逸飞追了两步,停下来,冲她的背影大喊:“小矮人,票在你衣兜里。”但沈欣兰已经跑远了。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1-6 16:18:11

 2
  
  手臂上被沈欣兰咬过的伤口破皮了,林逸飞去医务室上药。进门时他撞上了从里面出来的沈欣兰,她手腕上戴着白色护腕,膝盖小腿上都贴了胶布。沈欣兰看见他,从鼻子里发出一声轻哼,林逸飞忍不住逗她一下:“小矮人,晚自习我和刘帅在电影院等你啊。”
  
  沈欣兰狠狠瞪他一眼,林逸飞乐得坏笑:“怎么,怕啦?到底是纯情优等生啊,哈哈!”沈欣兰被激将得受不了,终于冷笑道:“好啊,晚上见。”
  
  林逸飞完全没想到惹恼沈欣兰的下场。吃过晚饭,刘帅来叫他,两个人骑着自行车直奔电影院。电影快开场了,还是没见沈欣兰的影子。他失望地一迭声问林逸飞:“她真说来吗?不会不来吧?”
  
  林逸飞烦躁地摁熄手里的烟:“她准来!你先进去,她一来我马上给你发短信。”
  
  刘帅提着可乐瓶进去了。可不一会儿他便从里面冲出来,见鬼似的大叫:“逸飞,逸飞,沈欣兰的位子上坐着齐老师!”
  
  他们被抓回了学校,在办公室罚站一个晚上。
  
  晚自习后,林逸飞跟踪了沈欣兰。看她和一群女生分手后,走进黑暗的小巷里。林逸飞跟着她走进一栋旧楼,看着她掏钥匙打开了五楼的一扇门。
  
  502,看起来没什么特别的号码牌。他回到楼下,压沉嗓子,冲着黑洞洞的窗户开始吼:“沈欣兰,我爱你!沈欣兰,我爱你!”
  
  然后,他听见咣当几声开窗户的声音,有个男人用很粗鲁的声音吼:“哪个小兔崽子?不要命了!”他赶紧一溜烟跑掉。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1-6 16:18:23

3
  
  林逸飞知道沈欣兰家教甚严,这出“深夜告白”,肯定得让她爸好一阵“刑讯逼供”。不过,他真没想到她爸下手那么重。
  
  第二天他故意跑到隔壁班看沈欣兰,看到她身上到处都是深深浅浅的红痕。
  
  不知是出于愧疚还是因为担心,林逸飞觉得自己该做点补偿。课间他从医务室领了红药水,让刘帅给沈欣兰送过去,刘帅别别扭扭一副害羞样,害得他终于忍不住,自己跑到女厕所门口堵住沈欣兰。
  
  “刘帅给的!”他把药水瓶塞到她手里,“看人家多关心你!”
  
  沈欣兰瞪着他,他扭头就跑。
  
  上午最后一节课,他坐在最后一排,课桌抵着后门,有人在外面轻敲。林逸飞把眼睛凑上去瞧,刚好迎上一双犀利的眼睛也朝里张望。一张纸条从门缝中塞了进来:“我赔刘帅一场电影。”
  
  那天晚上,好学生沈欣兰逃课了,她和刘帅一起去看电影。林逸飞为了防止她故伎重演,一直小心翼翼守在电影院门口,就像个把风的。
  
  夏夜星星特别多,林逸飞蹲在那里想刘帅开心的表情,想通往沈欣兰家的那条黑暗巷子,想着想着,突然感觉莫名的悲伤。
  
  刘帅和沈欣兰,这两个名字从此就要连在一起了吗?
  
  电影散场了,刘帅和沈欣兰一起走出来。他看见沈欣兰的书包背在刘帅肩上,他识趣地走上去拍拍刘帅的肩:“我先走了。”
  
  沈欣兰站在一旁,动了动嘴唇,却没发出声音。
  
  踏着一地月光,林逸飞朝家的方向走去,一边走,一边想起器材室里沈欣兰脸上的眼泪,那个黑暗中几乎就要发生的吻……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1-6 16:18:37

 4
  
  刘帅追沈欣兰的那段时间,林逸飞就做了超级电灯泡。
  
  放学后,他们会一路讲着笑话送沈欣兰回家,周末又会拎着零食到电影院门口等她。沈欣兰不喜欢他们吊儿郎当的样子,每天晚自习都强迫他们背书做习题,还买话梅糖分给他们,不准他们再抽烟。
  
  刘帅很听沈欣兰的话,每次都乖乖地让沈欣兰检查书包,身上清清爽爽,再没有一丝香烟的味道。可是沈欣兰很多时候,对刘帅忽冷忽热。有好几次,刘帅在喝酒以后都搂着林逸飞掉眼泪。
  
  后来,林逸飞就在黑暗的小弄堂里拦住沈欣兰:“你到底喜欢谁?”沈欣兰目光炯炯地问他:“你什么意思?”林逸飞轻笑一下:“答应刘帅,做他女朋友吧。”
  
  沈欣兰想了很久,说:“好啊。”
  
  那一刻,林逸飞听见心脏扑通沉底的声音。
  
  从那以后,林逸飞把沈欣兰埋成心底一颗不能发芽的种子。但其实没有人知道,他一直都记得的,记得最初认识的沈欣兰,在12岁那年的老弄堂里。
  
  那是一场没有预见的相遇。那时候,林逸飞还住在旧楼里,晚上他蹲在墙角抽从巷外门市上买到的劣质香烟。有一群高过他一个头的小青年经过,他们管他要烟抽。他不肯给,结果被狠狠教训了一顿,鼻血把被抢空的香烟盒子都染红了。那天沈欣兰经过,大概是女孩子天生的保护欲,她竟然一点儿也不害怕,恶狠狠冲那群小青年嚷:“滚远点!”
  
  那群小青年嬉嬉闹闹地走掉后,沈欣兰掏出手帕给林逸飞止血。她认真又勇敢地对林逸飞说:“我就住502哦,你以后有事就上我家找我!”
  
  那几年,他和沈欣兰也没什么交集,直到上了高中,有一次,沈欣兰帮同学送情书给他。那时的他已经是榕城中学里有名的狠角色,沈欣兰说:“拜托,你拒绝她吧,我朋友是要考大学的,你可别害她。”
  
  林逸飞不懂自己为什么会成为她眼中的祸害,他冷笑起来:“哟,不会是你暗恋我吧?”
  
  他没想到沈欣兰会像12岁时那样,很英勇地回他一句:“怎样,不行吗?”她那样说,他反倒胆怯了。他掩饰似的哈哈大笑:“哟,小矮人,你海拔够吗?是美女吗?你哪点地方吸引人?”他看到沈欣兰面红耳赤的窘态,看到她眼里隐隐的泪花,但她却倔犟地仰起脸,也学他那样哈哈笑起来:“你以为我说真的?我也是要考大学的!你昵?你就是小流氓一个,配让我喜欢吗?”
  
  多么无聊的斗气。从那以后,他们就彻底把对方当成了空气,直到林逸飞一家搬走的那天。后来,林逸飞成了榕城中学的老大,没有人知道他为什么不交女朋友,有没有喜欢过一个人。当然他们也不会知道,他曾经因为对爱的那一点惧怕,割伤过一个女孩的心。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1-6 16:18:50

 5
  
  沈欣兰成了刘帅的准女友。之所以是准女友还不是正式女友,是因为沈欣兰说,如果刘帅高考能考上二本,就做他女朋友。
  
  高三下学期,林逸飞离开了榕城中学,到省城的大学里接受半年的音乐专业训练。其间,他收到过刘帅的信,刘帅的快乐掩藏不住,他说逸飞,你不知道沈欣兰是多好的女孩儿,逸飞,爱情真是美好啊。
  
  刘帅还像往常一样关心林逸飞,他在信上说:“逸飞,别吊儿郎当了,好好考大学吧,再找个好女孩谈场恋爱。别不相信爱情,爱或许会带来伤害,但我们不是为了想伤害谁,才去尝试爱。”
  
  这些话,林逸飞是明白的。但不是不想学会去爱,他只是不希望,亲如兄弟的刘帅受到伤害。
  
  他想起有一次喝醉后和人打架,被爸爸踹到门外不让回家。他一个人抱着头在底层楼道里悄悄哭,是刘帅陪着他聊了整整一夜。
  
  那一夜,路灯照着两个相互取暖的孩子,影子依偎在一起不说话。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1-6 16:19:01

 6
  
  专业考试结束那天,林逸飞回到了学校。晚上,刘帅请他出去庆祝,都醉了。
  
  他们一起送沈欣兰回家。他和刘帅搭着肩哼着歌,沈欣兰的笑声像一只快乐的布谷鸟。
  
  刘帅也回家了,林逸飞折回来,来到沈欣兰家楼下。502没有灯光,沈欣兰应该已经睡着了吧。这样深的夜,月色又这样温柔,林逸飞突然抬起头,像那次恶作剧一样,对着五楼的窗户用尽全力吼:“沈欣兰,我爱你——”
  
  几乎是同一时间,那扇漆黑的窗户突然亮起灯光。林逸飞扭过头朝巷外跑,身后传来有人咚咚咚追下楼的声音。
  
  高考过后,林逸飞最后一次和刘帅、沈欣兰一起看电影。那天,他和沈欣兰都到得比刘帅早,在亮着灯的电影院里,隔着中间刘帅的空位,他看着沈欣兰瘦削而严肃的侧脸,心里隐隐有一种痛。
  
  他想对她说些什么,他知道如果现在不说,就永远不可能再说出来。他不知道是要选择一种充满遗憾的青春,还是要留下一段有着伤痕的友情。
  
  刘帅来了,满脸都是幸福的笑容。光线变暗,电影开场。
  
  林逸飞的这段心事就此结束,那些话,他终于没能说出口。
  
  他也不知道,自己究竟想要说些什么。如果生命中还有另一个沈欣兰,他想,他会认真去爱了。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1-6 16:19:25

继良和九蕊时间:2013-12-27 作者:未详 点击:206次   继良和九蕊同在南方一个小镇的电子工厂工作。不过,一个来自北方,一个来自南方。
  
  两个人做的都是办公室工作。九蕊文静而内向,有细长的眼睛和莹白的肌肤。她寡言,但是笑起来有淡淡的酒窝,很迷人。继良爱说话,他的嗓音很亮,有鼓动人心的气魄。九蕊暗地里迷恋这洪亮的嗓音,觉得笃定温暖。
  
  九蕊休息日喜欢去郊外走走,镇的东头有木板的老房子、古典的小桥、潺潺的流水。
  
  继良休息日爱去城里买书。他买的书都是励志类的。九蕊知道一个男人窝在这里不会快乐。离小镇几十公里就是现代都市,那里被宣传为创业的热土,继良疯狂地喜欢那里。
  
  双休日的时候寒流来了,九蕊如常地向老镇走去。因为雨,游人少了,老镇便很安静,安静得能听到自己心里的话。九蕊一回头,却见继良在她身边。
  
  继良笑笑,说:“我也难得在这老镇走。”九蕊只觉心中开了花,是一朵一朵小小的茉莉,慢慢地绽开,满是芬芳。他们走过一座座小桥,九蕊的脚踏在青石板上,期望这路没有尽头。
  
  但是,她敏感地感觉到身边的继良有话要说。果然,他期期艾艾地向九蕊提出借钱,因为他要去那个都市寻找工作。
  
  九蕊借给他5000元,那是她大半年的积蓄。继良不知道说什么好,眼睛有点儿红,只是承诺尽快还。九蕊是个外表淡然却内心执著的女子。就在继良走后没几个月,她也决定去那个城市。
  
  坐在通往城市的巴士上,她看见灯火璀璨,可离城市越近,她越发怀念老镇。但因为继良,她义无反顾。
  
  (一)
  
  九蕊和继良不再是同事,只是在同一幢大楼工作。九蕊依旧做她的小文员,继良做销售。城市生活让继良如鱼得水,他洪亮的嗓音也终于有了用武之地。
  
  继良把住处让给了九蕊,自己又找了房子。虽然让给九蕊的房子地点偏远,但是她却很喜欢,因为房子带一个小小的院落。九蕊甚喜这个小小的天井,她在院子里种薄荷和金银花。
  
  花开的时候,九蕊一一将花草摘下,虔诚地把花草在阳光下晒干,然后把它们装人小小的布袋。送给继良。她说:“你一直在外面跑,免不了急躁焦虑。它们能够明目清心。”继良既感动又羞愧,说:“上次的5000元还没还你。”九蕊淡淡地说:“我也不用钱,放在你那儿,就好比给我攒着。”
  
  继良不钝,他明白九蕊的心意。可是九蕊这样清淡和悦的女子,继良感觉亲近又遥远,他喜欢九蕊的一尘不染,但他又怕烟火日子会很快把这样的女子打磨得粗糙乏味。继良理所当然地认为,一个男人爱一个女人,就是要用很多钱给她一份安定的生活。但刚刚闯入这个城市的自己,却什么也给不了九蕊。
  
  他不知道,九蕊不是这么想的。九蕊觉得一个男人爱一个女人,只要把一颗真心捧给她就行了。屋子里能够放上一张床,饭桌上有简单的菜蔬,院子里有朴素的草花散发出香味,这日子就是幸福。
  
  九蕊羞涩而矜持,她等着继良开口。继良有一日终于满脸通红地站在她面前,她满心惊喜,以为盼望已久的事即将发生。谁知继良竞说能否再向她借一些钱,甚至说不出理由。
  
  她也不问,去银行取了钱给他。她体谅他的难堪,而且他向她借钱,让她觉得自己和他亲近,这使她欣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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