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1-5 21:27:05

牛顿与钝牛时间:2013-12-17 作者:未详 点击:158次   美国有个天才人协会,里面全是智商特高的。但是许多人不但没做特别用脑的工作,反而做粗工。原因是,他们在学校看什么,都瞄一眼就懂了,于是不下工夫,功课奇烂。到社会上,也难得专注,到头来没一样专精。
  
  我儿子有位绝顶聪明的同学就是这样,高一、高二时猛玩,只要考试前看看书,就能拿满分。可是上了高三、高四(美国高中为四年),成绩却一落千丈,后来连人都不见了。原因是,有些东西可以靠聪明,有些东西不能只靠聪明。当他每样都“十窍通了九窍”,学问做得不踏实,到头来反而“一窍不通”。
  
  所以那些智商高,又有傻劲,看到一个苹果落地,就去想出“万有引力定律”的,可以成为牛顿。那些自恃聪明,就不学不思的,则成为了“钝牛”。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1-5 21:27:16

憨厚的松狮和凶狠的狼狗时间:2013-12-17 作者:未详 点击:124次   如果你不是在大街上遇见它,换个别的地方,比如在动物园里,你一定会认为它是一头小狮子。它真的是太像一头小狮子了:头特别大,毛发也特别的浓密和蓬松,四条腿壮壮实实的,屁股浑圆。后来我才知道,这种狗的品名就叫松狮。
  
  它的主人是一家工厂的老板,老板也不太管它,把它放在门房里。开始的几天,门卫还用条链子把它拴在门把手上,可它一点也不像那些被拴住的狗那么狂躁,又是跳又是叫,它那么悠闲,那么安静,不是睡得呼呼,就是蹲在那儿看街景。门卫看它这么好,也就不拴它了,于是它到处溜溜达达。大伙先是怕它,后来看它这么温和可爱,就开始喜欢它了,喜欢得都有点欺负它了。有的摸它的头,有的拉它的毛,有的孩子揪住它的耳朵来回晃,有个糊涂的家长居然把个婴儿骑在它的身上,被我制止住了。怎么说它也只是条狗呀!
  
  人不怕它,狗们也不怕它。临街的店面几乎家家户户都养狗,各式各样的小狗,它们都跑来跟它玩,有的坐在它怀里,有的枕在它肚子上,有的和它嬉戏打闹。它憨憨的,一副不灵活的样子,任由它们戏弄。它的样子让我想起我小时候的一个同学,人高马大的,可胆特别小,女生都能把他给骂哭。这个联想得到了证实。一次,一条只有它三分之一大的小狗很凶地把它撵得到处跑。大伙儿看了无一不笑,说这条狗空长了个样子,一点用都没有。
  
  然而,一次凶猛的格斗让我彻底改变了这个印象。那天我下班时,看见一阔太太牵着条大狼狗在街上遛。那条狗让我想起西部片中阴险、凶恶、杀人不眨眼的刀客,走在街上,家家户户都会吓得关上门,大气不敢出。事实也是这样,临街的那些小狗们全吓得躲到主人的腿肚子间,就这样都还是没安全感,恐慌地呜呜叫着。
  
  到了那家工厂的大门前,大狼狗停下了脚步,因为它看到了松狮。松狮半蹲在那儿,沉默地看着它,虽然看上去也有点紧张,但却一点惧色都没有,起码我没看出来。这还了得!大狼狗低啸起来。松狮也跳下台阶,站在那儿,凝视着大狼狗。这让我想起开赛前的拳击手。
  
  阔太太的一声惊呼就像开赛的哨声。她根本控制不住大狼狗,它挣脱了她,像一个训练有素的杀手,冷酷而又精准地发起攻击。松狮一改往日笨笨的模样,变得惊人的敏捷。两条狗撕咬在一起,咆哮声令人胆战心惊。围观的人都傻了眼,不知所措地看着它们。那些躲在主人腿肚子间的小狗们倒跑了出来,都冲着狼狗嚎叫,那样子就是想帮松狮。人们这才反应过来,两个壮汉帮着阔太太,才控制住狼狗。松狮也没有趁势反击,沉稳地坐在那。客观地说,它是落了下风的,因为它头上的发毛血糊糊的,而大狼狗似乎没受什么伤。
  
  这一幕让余阿毛我感慨万千啊。我相信我们人类的百分之九十九都做不到松狮这样。包括我自己,我们哪个不是看到弱小者就有优越感甚至盛气凌人,见到强势者就是另一副面孔呢?我发誓我要学习这条狗。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1-5 21:27:30

杰克和布兰克时间:2013-12-17 作者:未详 点击:145次   我家里养了两条狗,一条短毛花狗,稍大,取名叫杰克;一条黑色狮毛狗,体形小巧,取名布兰克。别看两条狗平时打闹嬉戏,情同兄弟,要知道这只是表象。
  
  其实,狗也是等级森严的一种动物。吃饭时,主人在侧,两条狗可以共进晚餐,不生一点罅隙。那是在操控打骂大权的强大的主人面前。
  
  一旦主人离开,杰克就翻脸不认小弟,口中呜呜有声,那是威胁,那是恐吓,布兰克这时候会乖乖地离开,识相地坐到一边,眼巴巴地看着杰克独享美餐。直到大狗心满意足地离开,才敢上去吃点儿残羹冷炙。
  
  曾经想到给它们用两个盆子分开喂食,不料杰克总是以为布兰克饭盆里的食物好一点,总是在两个饭盆间徘徊,布兰克一样吃不上东西。
  
  我们看在眼里,心里自然对弱者布兰克就多了一分同情和怜爱。有时候,杰克出去巡查它的领地,布兰克在家,我们会让它吃点儿独食,喂点儿肉片、火腿肠之类的。
  
  有好几次,食物刚进嘴,杰克突然回家了,布兰克赶紧停止咀嚼,紧闭嘴巴,仿佛没有吃过什么东西一样。杰克闻着空气中散发的肉类的香味,搞不明白是怎么回事。
  
  有一次,杰克似乎发现了什么端倪,把鼻子放到布兰克的嘴边一顿嗅,甚至想用前爪扒开它的嘴,但布兰克很平静地闭着嘴,杰克也是无可奈何。
  
  吃过独食的布兰克,尝到了甜头,常常独自悄悄回家,找我们讨吃的,极尽撒娇之能事,用湿润的鼻子蹭你的腿,用红红的舌头舔你的脚,趴到你的膝盖上摇尾乞怜,躺倒地上四脚朝天左右扭动身躯……当然,每次它的独食计划都能得逞。
  
  一次,我喂两条狗鸡大腿,这是狗的最爱。我看到杰克在贪婪地大嚼,布兰克叼起一根往花台走去,我以为是布兰克怕杰克抢它的,躲到角落里慢慢吃。可很快就发现不是我想得那么简单———小狗把那根鸡大腿藏起来了。这家伙会藏“私房腿”了。
  
  让人不可思议的还有这样几次,我们在吃晚饭,两条狗在桌下。布兰克突然跑出去,汪汪地叫,杰克的领地意识较强,赶紧冲出去。布兰克就又悄然返回,享受独食。
  
  我说给老婆听,她刚开始还不信。验证了几次,她也不得不信服,狗的智慧真得不可小觑。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1-5 21:27:40

乔布斯最信奉的格言时间:2013-12-18 作者:未详 点击:152次    乔布斯总是说起一本旧杂志,叫做《WholeEarthCatalog》。他收藏的停刊号封底有张照片是清晨的一条乡间小路。照片下有一行小字:StayHungry,StayFool?鄄ish。很多去美国硅谷寻梦的人都知道这句格言,那是乔布斯格言。或者说,这甚至是硅谷的集体座右铭。
  
   20世纪80年代,中国青年田溯宁第一次到达硅谷,就记下了这个句子,他恭恭敬敬抄录在日记本上,并翻译成一句很上口的中文:求知若渴,处事若愚。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1-5 21:27:50

男孩与男孩的怀抱时间:2013-12-18 作者:未详 点击:261次    他每天都要接受无数次拥抱———起床之后从床移到椅子上,从寝室到教室,从教室到食堂,上厕所……他的每一个行动都是被别人抱着去的。
  
   三岁那年,他被确诊为先天性脆骨病,他身上的每一块骨头,都像瓷器一样易碎,像稻草一样易折,从此,他再也没能下过地自己行走。他的每一个动作,都依靠别人帮助来完成,而因为骨头太脆弱,既不能背,也不能抬,只能用双手轻轻地环抱在怀中。
  
   他是在妈妈的怀抱中长大的。爸爸在外面打工养家,他的生活全靠母亲照顾。每天,母亲抱着他洗脸,抱着他上厕所,抱着他洗澡,抱着他出门晒太阳,抱着他一次次上医院,后来,又每天抱着他去学校,等到放学时再赶到学校抱他回家。
  
   他考上了离家很远的一所职高,按照规定,学生都要住校,而他这样一个生活难以自理的学生该怎么办呢?班上的男生,从妈妈的怀抱里,将他接了过去。
  
   可是,被妈妈抱惯了的他,却怎么也不习惯被与自己同龄的伙伴抱,他感到难为情,同时,也担心同学们根本抱不动他。虽然因为身体畸形,他只有六七十斤重,但对于刚上高中的同学们来说,这还是显得有点沉重。
  
   男同学们热情地向他张开了怀抱。
  
   最壮实的几个男生,和他住在了同一个寝室,以便照顾他的起居。他们抱他上下床,抱他坐到自习桌前,抱他洗脸洗脚,抱他上厕所,抱他去教室。
  
   教室里,他的座位,前后左右都是男生,这样,只要他有事,任何一个男同学,可以就近抱起他。下课了,他们抱他去上厕所;外面阳光朗照,他们抱着他去走廊上晒晒太阳;上体育课,他们也不忘记他,将他抱到体育场,他无法上体育课,就坐在一边,为同学们呐喊加油;吃饭的时候,他们抱他去食堂,而女同学会帮他排队打好饭菜;下雨的时候,他们抱着他从教室到寝室,或者从寝室到教室,旁边会撑着好几把伞。
  
   有时候,班级集体外出活动,那就是一场拥抱接力,一个男孩抱一段路,另一个男孩再抱一段路。他的路,不在脚下,而是由每一个男生的怀抱连接起来的。
  
   他上学迟,比同学的年龄都大,他们喊他哥。他们都是他的兄弟。
  
   高考成绩出来了,他们考得很好。填志愿的时候,有好几位男生表示,将和他填同一所学校,他们希望能继续在一起。
  
   他们的事情,被媒体获悉。记者采访的时候,他笑得无比灿烂。脆弱不堪的骨头,佝偻变形的躯体,疾病带来的痛楚,困顿窘迫的家庭……他都只字未提,他一遍遍提及他的13位兄弟的胸膛,和他们并不结实却宽厚的怀抱。他说,每天我都能获得几十个温暖的拥抱,还有比这更幸福的事情吗?
  
   有人走了过来,向他张开双臂。他的笑容,无比灿烂,无比满足。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1-5 21:28:00

遗忘是美德时间:2013-12-18 作者:未详 点击:244次   我在找一朵花,水红红地艳着,别在襟上,叫人人见了人人瞎眼。我衣衫褴褛,卷起裤管涉过寒江,这是个下雨的冬天哪,举头望不着一粒星。皲裂的脚浸在水里丝丝地疼,疼了皮疼了肉又疼了筋。我要找一朵红花,河面上枯枝死藤浮过来,揽腰劝我别去,我不管,一手拂开,一步步横移一步步深,我的艳妹妹等我哩!河底烂泥沼吮住了脚,脚不疼了,脚快守不住身哪,伸长些,再一寸,擒住了楠竹根牛膝草,岸就到了,岸那头有个小春天停泊,绿草浪一重重地翻,翻出我的艳花朵。枯树根也好,死蔓藤也好,岸快到了,岸快到了,就算天都黑了,我也认得出哪个是红花朵。
  
  伊在乌黑的发上簪一朵小小的红缎花,听人说过门媳妇三个月犹带喜,会招小兄弟。伊穿起寻常布衣,洗米择菜,不时偷个手摸摸红花在不在。伊的男人种田,晒黑了一张脸,大清早吃饱,咂两个响嘴,踢开柴门大步大步去,也不回头掩门。伊知道他得意着哩,讨了媳妇,女人会驱鸡赶鸭,把地扫净了,再嘀嘀咕咕替他把柴门闩好。伊算了算,再簪一天或者两天,把红花儿取下,免得村头厝尾笑话她。黄昏雨丝丝地下,像做女红的绣线。鼎内的饭沥好了,再撒一把粗糠,闷一锅清粥,中宵不寐,喝粥说话。菜也择了,伊想了想,别急着炒吧,先去喊他,他走路回来一刻钟,炒菜五分钟,煮汤十分钟,他进门,伊去掩门;他净手净脸,烧一炷晚香,伊去布桌,饭也热得恰恰好,菜也绿得恰恰好,汤也烫得恰恰好。伊想清楚了,撑伞行到竹丛下,隔着一条大江喊他:“饭——煮好了,可以——回来了!”伊抿嘴偷笑,其实菜还没炒哩,他若回得早,一定饿得像一只瘪狼,就叫他先填饭吧,他要怪,也有理说,刚刚只说饭好,没说菜好。伊又想,天黑雨又大,不知他听到没?提着嗓子还要喊,可是心里头怯怯的,小声嘛传不过江,大声嘛江边人家明天会笑她,说……说新媳妇喊丈夫,把聋子的耳朵也喊活了。伊只好不大不小地喊一遍,没动静——才听到他咳嗽一声,也不甜不腻地回了:“知——道了!”伊快步跑回厨房,炒菜五分钟,煮汤十分钟。雨还是淅淅沥沥地落着,雨落的时候,石子路上生出大大小小的水洼,他走路回家,会踩到几个水洼?伊坐着,闲了手,把干衣裳给叠了,两人的衣服叠在膝头,一点也不重,大衣服在下,小衣服在上,明年会有更小的衣服呢,明年的衣服叠在膝头就重些呢。伊低头嗅了嗅,雨天不好,衣衫晒得不够酥香,抽出他的长裤,用手一一究探,果然裤腰头还未干透,不干的裤腰挨着肉,脊梁骨会凉飕飕。伊又撒了一把粗糠,锁了灶门,把长裤摊在锅盖上烘干。伊知道女人的衣服不能爬上灶头,可明年若生了女娃,伊就不管这些,娃儿比神还大呢。伊又闲了手,厅堂里晚灯迷离,伊取下小红花觑着,花朵有些扁了,伊一一将花瓣拈了,有的合一点有的开一点,花朵拈得真真的,划了两下额际,又簪了回去。
  
  雨愈下愈大,像有人在屋瓦上撒黄豆,黄豆泡水会软,豆膜儿浮在水面,像一只空船,黄豆磨成粉,不清不白也不黄,明天去镇上买黄豆,后天透早,不让他吃粥,叫他喝浆,可是喝浆易饿,种田又是粗活,配包子好呢还是配馒头好?伊打个哈欠,想心事怎么也会饿?扶筷尝一口菜,喝一口汤,菜冷五分,汤冷十分,用手贴了贴饭锅,饭冷三十分了。雨还不想停呢,伊撑伞出门,这回要凶凶地喊,喊破了嗓子最好,今暝一整夜不跟他说话,饭啦菜啦汤啦粥啦衣啦洗澡水啦,都备了,他就没话说。他没话说只会吸鼻子搔耳朵,他只搔右耳朵,找的尽是田间的话头:土堤崩了,嗯;谷价要涨了,嗯;遇到谁了,嗯;要不要种白萝卜,嗯……他只搔右耳朵,一边儿热烘烘的,一边儿白苍苍的。夜里只疼他那冷冷的左耳朵,再告诉他,右耳朵搔掉了,明晨你自己蘸酱油吃掉。他不敢搔右耳朵,就搔左耳朵。伊想得发笑,踩中了一个水洼,还未行到竹丛下,江厝边一名女人家,赤头赤足攫住了伊,伊移伞为她护雨,拍拍她的背等她咽口气,说哪,说啊,怎么不说哪,她说伊的男人贪路短,涉了江。伊想,这女人怎么编笑话哄她,走路十五分钟,涉江不过五分钟。“我的男人想留在你家吃饭,与你的男人话庄稼,我就自己吃饭,不打紧,央你给他讲,下雨天的,早点回家。”女人扯了扯伊的布衣袖,愣愣地说:“你的男人给大江淹了!”伊眼睁睁地看她,怒了,作弄新媳妇也得依个正法,掷伞,双手狠狠地撵她:“你去给大江淹吧!”伊一身淋湿,湿衣裳最会黏肉,伊追到路头,指着女人的背影辣辣地骂:“我的男人活着出门,我的男人不会死着回家!”伊捡了伞,又在泥洼里找到那朵红艳艳的缎子花。
  
  我要走遍江岸,只找一朵花,簪在发上,没人看得见。茄花紫,稻花白,我不稀罕;丝瓜黄花,葫芦白花,我也不藏;黄花油菜田,白花蕹菜园,我看也不看。我要找一朵黑溜溜的花,纯纯地黑着,憨憨地笑着。我采了,就簪在发上,我的发在哪里,我的花就在哪里,我若走着,花就动着,我若躺着,花就卧着。这花呢古怪,有新沥饭的香,有黄昏雨的密,还像初沸的豆浆,甜甜地细。我若找到了,也不会对人说,这花呢多了两片耳朵,一边儿热烘烘,一边儿冷凄凄,簪起来,比生还优美,比死还贞洁。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1-5 21:28:14

爱的春天不会有天黑时间:2013-12-19 作者:未详 点击:215次   去年夏天,我有了散步的习惯。
  
  吃过晚饭,屋里热,在单位开了一天空调,骨头缝都疼,换了纯棉的短打衣服,穿了凉拖鞋,往四大街那边去。
  
  晚上,那边就热闹起来了。
  
  出小吃摊子的,多以烧烤居多。卖服装的,多是三四十块钱一件的,也有激情的街舞少年,一身黑衣,跳得起劲。我喜欢那里的烟火气。
  
  最重要的,我要去看一对夫妻。
  
  一个腿不方便,坐在轮椅上,一个近乎失明,只有0。1的视力。有人给了十块钱,他恨不能贴到脸上去,然后转过脸对妻说,真的。
  
  她坐在轮椅上弹电子琴,站着的男人吹萨克斯,两个人配合一些曲子,比如《两只蝴蝶》,比如《你是我的玫瑰花》,总之,是歌厅最流行的歌。
  
  男人嗓子好,有时也唱,唱得很苍凉。
  
  有时也对唱,两个人唱二人转,有时,有人嚷,来段黄的,来段刺激的。男人就说,我们不会。女人就红了脸,再重复:我们真不会。
  
  他们总是来得最早,有时候,会看到他们吃东西,凉皮,或者羊肉串,男人必定递给女人先吃。女人说,你先吃吧,男人就说,你先。这种情况,我遇到过好多次。
  
  他们走得最晚,每天如此。
  
  等到一个人都没有了,他们才会走。
  
  那时,已近午夜。
  
  这是偶尔发现的。那天,我和妻吵了架,决定转到天亮再回家,手机关了,索性陪着这对夫妻。
  
  凌晨一点,摊子散了,女人推着轮椅帮着男人,男人说,不用你,你坐好!口气中居然带着严厉。
  
  女人坐在那里吃着桃子,男人说,洗了么?我给你洗洗去。女人说,没事,擦擦就行,男人就拿过桃子,然后在衣服上擦了,再递给女人。
  
  男人收拾着东西,我看着他,他转过脸来对我说,半夜了,你应该回家了。
  
  我问他挣了多少钱?女人笑着,点着钱,不少,二十多块呢,够我们吃饭了。女人说,现在的人不爱往外掏钱了,你看,我们嗓子都唱哑了。
  
  五毛,一块,没有多少人掏钱。都是路过,有同情心的人越来越少,可他俩说,就当玩吧,在家唱也是唱,挣点是点,要不,老靠国家,真不行。
  
  我问,为什么要这么晚才回家?
  
  男人说,现在路上没人了,我可以推着她了,我眼神不好,有一次,撞到了人。她腿脚不便,我得照顾她。
  
  女人就说,他就这样,老不信我,离开一会就嚷我的名字,真没办法了。语气中,完全是娇嗔的口气。
  
  后来渐渐熟悉了,把家里不穿的衣服带给他们,女人高兴得不行,第二天就穿上,然后问我,好看吗?
  
  整个夏天,我交了这么两个朋友。
  
  他们唱得不是多好,可是很尽力。
  
  他们是相依为命的一对夫妻,在红尘中挣扎着,无限的乐观,人已到中年,想多挣几个钱,然后养老。
  
  秋天来临的时候,夜市冷清了许多。
  
  他们依然来唱,可是,人却少了。
  
  整个四大街好像就剩下了他们两个人,在秋风中唱着。“我和你缠缠绵绵翩翩飞……”男人唱的时候,女人很深情地看着他。
  
  我忽然有一种心酸,这世上的爱情,必然有这一种,也许不是多爱,可为了生活,他们要相依在一起,你是我的天,我的地,你是我唯一不能放弃的那朵玫瑰。
  
  冬天的时候,他们终于没有来了。
  
  再次在街上遇到女人时,她说,男人生了很重的病,也看不起,她不知怎么办。然后她问我,如果让车撞死,得赔多少钱?我看了她一眼,吓了一跳,我明白她的意思,我说如果这样,他会生不如死。女人就哭了,你说怎么办啊?我说,总会过去的。
  
  不久,看到女人出来卖菜,手都冻伤了,坐着轮椅,守着一堆菜,因为冷,菜都有些冻坏了,她嚷着,菜,新鲜的大白菜。
  
  春天再来的时候,又遇到他们。他们又出来卖唱了,还是在四大街。
  
  男人好了,女人说,他呀,傻,去年唱了一个夏天的钱,全买了树苗,今天种在了地里,说我们唱不了的那一天,这些树也长大了,都是好杨树呢,长得快,也能卖个好价钱。
  
  女人说这话的时候,眼睛里有眼泪。
  
  男人说,两个残疾人,得想点门道,要不,就饿死了。
  
  自始至终,没有听到谁说多爱谁,可他为她做的每一点每一滴,她为他做的每一丝每一毫,全是爱情的滋味。
  
  所以,这个夏天我常常去捧他们的场,三块两块,是我的心意。我说是他们的忠实粉丝,女人问,什么叫粉丝,男人说,就是超级女声,电视上特火的那种,你就是我的超级女声,我就是你的粉丝。
  
  女人听了就乐了,一乐,露出一颗龅牙,有些黄。男人说,又傻乐,一天到晚就知道傻乐。
  
  然后他们开始唱很俗的《两只蝴蝶》:“亲爱的来跳个舞,爱的春天不会有天黑。”
  
  爱的春天不会有天黑,真好。我走在风中,听着歌声,感觉泪湿,他们的爱情,一直是春天呢。而爱的春天,哪里会有天黑?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1-5 21:28:50

心与眼时间:2013-12-15 作者:未详 点击:325次   《清朝野史大观》记载:清道光年间,刑部大臣冯志圻酷爱碑帖书画。但他从不在人前提及此好,赴外地巡视更是三缄其口,不吐露丝毫心迹。一次,有位下属献给他一本名贵碑帖,冯原封不动退回,有人劝他打开看看无妨,冯志圻说,这种古物乃稀世珍宝,我一旦打开,就可能爱不释手,不打开,还可想象它是赝品,封其心眼,断其诱惑,怎奈我何?
  
  我相信这是冯志圻的肺腑之言,因为绝大多数人抵御诱惑的能力常常是有限的,是很脆弱的,他也不例外。所以他选择了战胜诱惑最有把握的办法——远离诱惑。
  
  非淡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面对诱惑,一不小心我们就会在心里起波澜,原来澄澈、纯净、安宁的内心就会变得喧哗、浮躁和功利,我们就会迷失方向。只有远离诱惑,我们才能坚守心灵的一方净土:凝神专注,独善其身,才能收获精彩的人生!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1-5 21:29:02

每天的日子时间:2013-12-16 作者:未详 点击:299次   单调至极,但不讨厌。
  
  早晨很快到晚上,躺下一觉又到了第二天,一晃半年就过去了。
  
  言语不通,路不熟,没有中国书报看,没有喜欢的音乐听,少中国人来往,不会喝酒,名胜古迹、博物馆去一两次就够了,衣服、皮鞋该买的都买了……
  
  这样的日子能受得了吗?能的。
  
  也算是一种涵养。从当年的劳改农场、牛棚这类炼丹炉出来的人,还有什么日子是过不下去的?单调算什么?
  
  在翡冷翠,我算是度过了半个夏天、一个秋天和半个冬天。每天画十小时以上的画,鬼迷心窍,有时连烟斗都忘了点,还觉得时间太少。
  
  在香港我跟朋友研究,去意大利打算完成三十幅油画,做三件翻铸成铜的雕塑带回来;告诉妻子,要在意大利住半年。他们都半信半疑。
  
  时光倏忽,打点归途行装的时候到了,发现将要带回家的是四十幅油画、八件雕塑和一些零星的画作,禁不住要学着人猿泰山站在树上的姿势,来一个仰天长啸!
  
  人忙起来,往往顾不上单调。常听人说不知道如何打发日子,只是因为他太有空了。
  
  做文化艺术工作的人,骨子里常高估自己工作的意义,把历史的评价和自信混淆在一起。你做事,别人也做事,大家都在做事,才能把世界弄得有声有色。文化艺术本身就是快乐的工作,已经得到快乐了,还可以换钱,又全是自己的时间,意志极少受到制约。尤其是画画,越老越受到珍惜,赢得许多朋友的好意,比起别的任何行当,便宜都在自己这一边,应该知足了。
  
  伟大、聪明、全面、精确,谁比得上莱奥纳多·达·芬奇?他不吹,不打着建立学派、替天行道的旗帜。他也是人,但你不能不匍匐在他的脚下。
  
  如果说,我在翡冷翠的日子有点收获的话,那就是获得“知足、知不足”的启示,并且决定快快乐乐地工作下去。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1-5 21:29:14

舌尖上的夫妻时间:2013-12-16 作者:未详 点击:215次   《舌尖上的中国》总顾问蔡澜,他的爱吃、懂吃、爱美女、有才,世人皆知,但他的婚姻故事却无人知晓。
  
  一
  
  俗话说,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在吃这件事上,蔡澜与太太方琼文是心有灵犀的。
  
  方琼文曾是电影监制,工作能力极强,也很聪明,但不算太漂亮,并不符合蔡澜对美女的要求。虽然人不美,可做出来的菜美,尤其是她能用别人不要的下脚料做出美味佳肴。
  
  好比猪肺捆,就是猪肺外面包的那层膜,有肉,有筋,还有软骨。这东西几乎没人吃,但经方琼文精心烹饪后就变成了绝品美味,无论是拿来炒还是做捞饭,嚼起来美味一层层绽放,肉的厚实、筋的筋道、软骨的脆爽,既层次分明又杂糅融合。蔡澜尝过后惊叹:“天下至美。”
  
  还有猪颈肉,因为淋巴结多,大多数人都不吃。方琼文用柳叶小刀细细地将淋巴剔除干净,用剩下的猪颈肉入馔。单是这一种材料,方琼文就能做出泰式酱汁烤、炭烧、花椒八角香叶焖、沙茶水煮等几十种菜式。吃过后,蔡澜彻底折服:“那种鲜嫩又有弹性的口感,绝对可以在猪身上的数十个取肉部位中排名第一。”
  
  不过,方琼文不是主妇型太太,虽然厨艺佳,但想让她下厨,也不容易。天气好、心情好、身体好、原材料也好,她才有兴趣露上一手。更有趣的是,蔡澜越想吃什么,她就越不做什么——明明念叨着石斑,端上桌的却是炒花枝;当他几乎忘了石斑时,她忽然就会端上一盘蒸得撩人肺腑的大石斑来……蔡澜吃了半辈子美食,也认识了不少名厨大师,却没见过架子比太太还大的。想吃的时候,她不一定愿意做,偶尔做了也不是最惦记的,等到不抱希望时,忽然又来了惊喜。他说,太太不像是在做菜,倒像是在调情。
  
  蔡澜说,方琼文绝非贤惠型太太,他也永远没有享受过那种在家当大爷的待遇。好比有天早晨他犯了懒病,吩咐方琼文为他做一顿早餐送到床上吃,方琼文回答:“那你去厨房睡觉好了。”
  
  蔡澜指挥不动太太,但太太能指挥动他。有一次,方琼文打算将一根金华火腿剔成火腿丝,这是很费时费力的活儿。蔡澜袖手旁观,笃定地等着太太来向他求援,没想到方琼文完全无视他,瞧他一眼道:“你忙你的去吧,这件事你做不动,你老了。”为了证明自己一点儿都不老,蔡澜挽起袖子就上手了。等到火腿全部变成火腿丝后,他才觉得这事儿好像有什么地方不对,原来自己中了激将计。
  
  蔡澜说,他跟太太始终处于这样一种不大和谐的生活状态,可是一旦离开香港去国外没几天,他就会不由自主地惦记她,不仅惦记她的菜,还惦记她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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