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1-5 21:03:48
与面具做一场游戏时间:2013-12-24 作者:未详 点击:99次 1974年,法国巴黎最大的小说出版社伽利玛收到一部从巴西寄来的小说手稿。作者署名阿扎尔,这部名叫《大娇》的小说,讲述了小说主人公收养一条蛇的故事,“大娇”正是蛇的名字。
小说一经出版,即引起如潮好评。人们不相信它会出自一位不知名的年轻人之手。而作者的来信偏偏说,自己是一位年轻作者,因惹上官司,被迫浪迹天涯,居无定所。
小说轰动了法国文学界,从成熟的风格出发,人们揣测,有可能出自作家阿拉贡或者格鲁之手。但也有人根据小说的情节、推测作者可能是江湖医生,监狱逃犯,甚至有人断言这人就是著名巴勒斯坦恐怖分子拉扎本人。
一波未平,咄咄怪事接踵而至。时隔一年,署名“阿扎尔”的作者发表了第二篇小说《余生》,书中描述一位阿拉伯小男孩如何千方百计照顾病重的犹太养母,故事极为感人。读者被深深打动,纷纷要求一睹这位神秘作家的风采。
然而,这位“阿扎尔”一直未曾露面,行踪无痕。也正因为如此,阿扎尔更显神秘,一时问,巴黎的大街小巷和各种媒体纷纷热议神秘的阿扎尔。
与此同时,法国著名的文学大奖“龚古尔文学奖”揭晓了,偏偏是这部小说摘取了桂冠。然而,出人意料的是,这位阿扎尔先生似乎显得毫不领一情,他通过律师宣布拒绝了这项大奖,一时间轰动法国文坛。而此后作者也离开了巴西,身如浮萍,不知所往。
“阿扎尔”到底是谁?似乎成为摆在记者、星探、评论家面前必须攻克的堡垒。基于对《大娇》和《余生》两部小说风格的深入研究,一位叫罗曼·加里的作家浮出水面。这是位才华卓著、成就斐然的作家,他本人是个飞行员,从第一部小说《欧洲教育》开始,三十多年笔耕不辍,出版了35部小说,部部引起轰动,1956年以《苍穹之根》获“龚古尔文学奖”。
至此,人们也还是猜测。随后发生的意外,证实了这种猜测所言不谬。
1980年12月2日,加里在日内瓦寓所里开枪自杀。他在遗稿《阿扎尔的生与死》中,坦言自己就是《大娇》和《余生》的作者。在这篇文章的结尾,加里以胜利者的口吻写下最后一句话:“我玩够了。再见吧!谢谢!”
在加里看来,“著名作家加里”只是一个面具,靠这个公认和热捧的面具出版任何平庸的小说,几乎不费吹灰之力。当很多作家借助面具发表作品时,加里却要呕心沥血地超越自己,让每一部作品本身发光。
加里有足够的自信。同时、他与面具的游戏,意在告诉人们:把过去的声名归为零,人的一生,永远要重新开始。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1-5 21:04:00
光与影时间:2013-12-24 作者:未详 点击:134次 在儿时,北京的夜晚很暗很暗,比如今至少暗一百倍。举个例子:我家邻居郑方龙住两居室单元,共有三盏日光灯:客厅八瓦,卧室三瓦,厕所和厨房共用三瓦。
这在三不老胡同1号或许是个极端的例子,可就全北京而言,恐怕远低于这个水平。我的同学往往全家一间屋一盏灯,由家长实行“灯火管制”。一拉灯,那功课怎么办?少废话,明儿再说。
灯泡一般都不带灯罩,昏黄柔润,罩有一圈神秘的光晕,抹掉黑暗的众多细节,突出某个高光点。那时的女孩儿不化妆不打扮,反而特别美,肯定与这灯光有关。日光灯的出现是一种灾难,夺目刺眼,铺天盖地,无遮无拦。可惜了的是美人不再,那脸光板铁青,怎么涂脂抹粉也没用。其实受害最深的还是孩子,在日光灯下,他们无处躲藏,失去想象的空间,过早迈向野蛮的广场。
当年北京路灯少,很多胡同根本没路灯,即使有,也相隔三五十米,只能照亮路灯跟前那点儿地盘。对夜行人来说,路灯与其是为了照亮,倒不如说为了壮胆。他一边骑车一边哼下流小调,叮当按铃。一旦某个路灯憋了,或被孩子用弹日打碎,他就慌了,开骂,捎上祖宗八代。
路灯少,出门得自备车灯。50年代末骑车还有用纸灯笼的,有侯宝林的相声《夜行记》为证。那时大多数用的是方形手电式车灯,插在车把当中。再高级的是磨电灯,即用贴在瓦圈上的小磙子发电。由于车速不均,车灯忽明忽暗。那可是北京夜里的一景。
我自幼和弟弟妹妹玩影子游戏,两手交叉,借灯光在墙上变幻成各种动物,或弱小或凶猛,追逐厮杀。
对孩子来说,黑暗的最大好处就是捉迷藏。一旦退到灯光区域外,到处可藏身,尤其犄角旮旯。刚搬进三不老胡同1号,院里还有假山,奇形怪状的太湖石夜里吓人,说什么像什么。那是捉迷藏的好去处。捉、藏双方都肝儿颤——谁能保证不撞上郑和或那帮丫鬟的幽灵呢?听那带颤音的呼唤就透着心虚:“早看见你啦,别装蒜,快出来吧——”待冷不丁背后一声尖叫,全都一身鸡皮疙瘩。
讲故事也得趁黑,特别是鬼故事。老人给孩子讲,孩子们相互讲。在一个不信神的国度,用鬼来吓孩子吓自己实在有利于道统。
日光灯自七十年代初广泛应用,让北京一下亮堂了,连鬼都不再显灵了。幸好经常停电。一停电,家家户户点上蜡烛,那是对消失的童年生活的一种追忆与悼念。
大雪是城市的幻象,像一面自我审视的镜子。很快这镜子就支离破碎了,转瞬间,到处是泥泞。上学路上,我披着棉猴儿,抄起一把湿漉漉的雪,攥成雪球,往胡同口那棵老槐树扔去。可惜没击中。冲进教室,上课铃声响了。教室窗户又像列车驶离站台,不断加速。室内幽暗,老师的身影转动,粉笔末儿飞扬,那些黑板上的数字出现又消失。老师突然扬起教鞭,指着我喊道:“嗨,问你哪,听见了吗?”
随下课的铃声,春天到了。房檐吸附过多的水分,由白变黑;天空弯下来,被无数枝头染绿;蜜蜂牵动着阳光,嗡嗡作响;女孩儿奔跑中的影子如风筝,谁也抓不到那线头;柳絮纷纷扬扬,让人心烦。我开始写作文,先抄刘白羽的《红玛瑙集》,再抄魏巍的《谁是最可爱的人》。刘白羽写道,他在莫斯科上空的飞机上看日出。这段显然是不能抄的。我溜达到后海看日落,哪儿来的什么红玛瑙?落日就像一块两分钱的水果糖。燕子在湖面翻飞,西山层叠起伏。
在无风的日子,云影停在操场上空,一动不动。那个肌肉发达的高班同学,在双杠上机械般悠着,影子像节拍器。我在单杠下,运足气准备引体向上。按规定,要连续做6个才及格。到第二个我已筋疲力尽,连蹬带踹,脑门刚够到铁杆。我似乎在竭尽全力爬上天空,偷看那舒卷自如的白云。
我喜欢在大街上闲逛,无所事事。在成人的世界中有一种被忽略的安全感。只要不仰视,看到的都是胸以下的部分,不必为长得太丑的人难过,也不必为人问喜怒哀乐分心。一旦卷入拥挤的人流,天空翳暗,密不透风,奋力挣扎才冲出重围。人小的好处是视角独特:镀镍门把上自己的变形的脸,玻璃橱窗里的重重人影,无数只脚踩踏的烟头,一张糖纸沿马路牙起落,自行车辐条上的阳光,公共汽车一闪一闪的尾灯……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1-5 21:04:11
门牌铭记历史时间:2013-12-24 作者:未详 点击:97次 来到捷克首都布拉格,许多人一眼便能发现一件有趣的事——城中每户门旁都挂着两个门牌,一个蓝色的,另一个红色的,两个数字之间却又毫无联系、叫人看了有趣,却又费解。
仔细了解之后发现两个门牌有着不同的意义。蓝色的那块门牌,类似世界上其他地方的用法,指的就是房子在这条街道上的位置。而红色的那块门牌,可就十分特别了。布拉格是座古老的中世纪城市,最早的区域就是雄踞在伏尔塔瓦河畔的城堡区。随着历史的不断推进,城市渐渐地向外围扩展,规模越来越大,于是,市政当局就根据时间的先后挂上了这红色的门牌,这就相当于给整座城市排了个队。
我们沿着湍急的伏尔塔瓦河向城堡方向漫步,看到每栋房屋红色门牌上的数字越来越小,大家心里都十分崇拜。尤其是当两位数字以内的门牌频频出现时,说明这些都是来自中世纪的古屋。而那座以“1”命名的,捷克民族最古老的源头,正是不远处巍峨耸立在目光下的庞大城堡。
城堡旁的黄金小巷也是不可不去的地方。走在碎石砌的、只有两米来宽的小路上,我们恍若来到了中世纪。两旁的小屋一间挨着一闻,色彩绚烂。这里曾是为王公贵族打造金饰的炼金工匠居住的地方,故而得名“黄金小巷”。其中最最出名的一座小屋被漆成了天蓝色,门楣上用油漆写着数字“22”,这正是作家卡夫卡曾经居住过的地方。就是在这里,卡夫卡完成了以布拉格城堡为背景的作品《城堡》。
关于布拉格的门牌号,还有一段可歌可泣的故事。1968年的一天,前苏联军队大兵压境,把首都布拉格控制在苏军手中。此后,迅速占领了当时的捷克斯洛伐克全境,这就是历史上著名的“布拉格之春”。
面对苏军的侵略,布拉格掀起了一个“无名化运动”。人民自发地摘去路标,修改路标上的方向,另外,还将两块门牌统统卸掉,或者用油漆涂抹去数字。这样,苏军乍一进入布拉格,就像来到了一个完全没有地标、没有方向的陌生地方,让其军事行动大大受挫。
我们好奇地询问导游小姐,如果信封上只写了红色的门牌数字,信能不能投中呢?导游小姐笑着说,当然可以,只不过要比写上街道名称和蓝色号码的要慢一些。
说到这里,我们不由得佩服捷克人对传统的重视。城市需要不断地拓展,旧文化的实用性不可抗拒地越来越低,但是,我们何妨留给它一块值得纪念的位置呢?况且,这个位置不过是一块门牌的大小而已。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1-5 21:04:24
这就是MIT!时间:2013-12-24 作者:未详 点击:148次 从无尽长廊到大穹顶
从波士顿去麻省理工学院(MIT),最快的方式是坐红线地铁。从坎道站下车,不用出站,一墙图文并茂、不时跳出“诺贝尔奖”字样的大事年表就告诉你,你已经来到了世界上最好的理工学院的地盘上。
由无尽长廊所贯穿的、始建成于1916年的1号楼到10号楼,是麻省理工学院现存最古老的建筑。它们很好地延续了老罗杰斯楼的新古典主义风格,也是当时新英格兰地区主流的建筑风格:庄严、宏大、简洁、质朴,讲求古希腊和古罗马时期的对称之美。站在以MIT第10任校长詹姆斯·基里安的名字命名的基里安方庭正中,面向须仰视才见的10号楼的廊柱和大穹顶,处在一圈中楣上刻着亚里士多德、牛顿、富兰克林、巴斯德、拉瓦锡、法拉第、阿基米德、达·芬奇、达尔文和哥白尼等科学巨人名字的配楼的包围中,那种对科学传统的高山仰止之感会让你立时明白,为什么这里会成为MIT的标志性场景,频繁出现在明信片,照片和电影电视中。
然而,大穹顶真的能够代表今日MIT的形象吗?
美国历史学家威尔·杜兰特曾总结过美国文化的一个有趣的特点:因为缺乏历史与传统的遗憾,而不惜补偿性地动用一切资源,营造一种古典和传统之美。即使是历史较短的新兴大学,如东岸的芝加哥大学和西岸的斯坦福大学,也用大笔金钱打造出一种古老、神圣的近似欧洲大学的象牙塔氛围,以吸引捐赠人慷慨解囊。与这些学校相比,MIT这所诞生了美国第一个建筑系的大学,校园总体上却显得风格极其混杂,草率而又凌乱。以至于有这样的俏皮话流传:耶鲁=石头,哈佛=砖头,MIT=水泥板;耶鲁长于高,哈佛长于红,MIT长于丑。
施塔特的前世今生
对于不那么熟悉MIT历史的外来者来说,施塔特中心是一个现在式。人们看到的,是它与MIT所有现有建筑全不搭调,“像被锤子砸过”、“仿佛永远未完工”、“随时都会倒塌”的外观,是它曲里拐弯甚至需要“靠掌上GPS的帮助,才能从洗手间安全返回办公室”的内部设计,还有在它里面工作的那些MIT的在世传奇——语言学家诺姆·乔姆斯基、万维网的创始人蒂姆·伯纳斯·李、密码专家罗纳德·李维斯特以及自由软件运动的领军人物理查德·斯塔曼等。
然而,如果从MIT的历史看,为施塔特中心赋予特殊意义的,却是它的过去式:它是在20号楼的原址上建造起来的。
20号楼可不是寻常所在。“二战”期间为MIT赢得全球声誉的辐射实验室,便设在这栋为满足美国政府军事需要紧急建造的简陋临时建筑中。它外形丑陋,但对于在其中工作的科学家来说,这栋大楼却远远没那么糟糕。MIT电子研究实验室副主任阿尔伯特·希尔就说过:“搬进20号楼后,我们实验室的可用空间一下子大了两倍。”而在电子工程和生物工程教授杰罗姆·莱特文的眼中,20号楼就像“麻省理工学院的子宫”,虽然看上去乱七八糟,但其中却神迹屡现。
在辐射实验室之前,虽然MIT已经是一所全美一流的工程学校,但它还不是一所伟大的研究型大学。它的主要教育目标,依然遵循着罗杰斯时代定下的方针,也即更加强调“手”的训练,旨在为当时新英格兰地区提供更符合需求的工程技术人员。
“手脑并用”,这是MIT广为人知的校训。敢于提出“大学教育应当是为一种积极向上的美国生活所做的技术准备”这一充满挑战性的理念,并且把一个手持铁锤的工人形象与经典的手捧书本埋头苦读的学者形象并列放在校徽上,这本身便是一种划时代的革命。
但是,作为一所缺乏传统却勇于创新的私立大学,MIT在创立伊始的半个多世纪中,虽然受到社会和学生的欢迎,但却一直面临资金匮乏的困境,曾经数次险些为财大气粗的哈佛所吞并。
在“一战”期间,MIT便承担了大量美军飞行员、航空工程师和无线电工程师的培训任务,使得整个学校都俨如一所军营。然而,伴随“一战”而涌入校园的大笔资金在战争结束后迅速枯竭。1932年底,由于捐赠收入大幅度下降,MIT不得不把月薪500美元以上的职工工资少发10%,保留待补,向学生征收的学费也增加了。
在这种痛苦的自我改变的过程中,MIT的决策层逐渐发现,基础性的科学研究可以为技术的发展提供更大的推动力,甚至可以创造新的技术应用方向。由此,MIT开始调整工程学和科学的比例,直至达到“二战”后相对较为均衡的1:1状态。正是从这时开始,MIT后来扬名天下的基础科学院系——经济学系、语言学系、计算机科学系、数学系——吸纳了一大批相对籍籍无名但却相当有天分的年轻人,不过十几二十年后,在这些人中,便涌现出了十几位诺贝尔奖得主和数学大师。而当辐射实验室战后完成自己的历史使命而宣布关闭时,它在政府和军方留下的深刻印象及深厚人脉——“二战”后,在美国军队中服务的MIT校友总数8776人,占当时在世校友的1/4,其中包括98位陆军将军和52位海军上将——使得来自MIT的声音在整个国家的科学决策中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战后十几年中,美国政府对美国高校的研究资助几乎增加了100倍,而在获得研发经费数额的名单上,MIT永远遥遥领先。
然而,与资金一同到来的,也有政府和军方的阴影。1961年,麻省理工学院百年校庆。本应踌躇满志的MIT校长斯特拉顿却显得深怀忧虑,他已经感受到了在校园里氤氲的反对政府对学术与研究自由干涉的压力。
当此之时,麻省理工学院的模式已经在全世界被仿制,就连以色列也成立了以其为范本的以色列理工学院,对寓居美国和欧洲的犹太科学家大抛橄榄枝。更不用说在西岸的加州理工学院,俨然与MIT形成分庭抗礼之势。
1998年,当时麻省理工学院校长查尔斯·韦斯特和他背后的校董事会在赶超者的压力下感受到了一种强烈的需要变革的力量。
通过将500门MIT相关核心课程的教材免费放到互联网上,韦斯特创造了网络时代大学教育的一个新典范——“在互联网的时代,教育的真正价值,不再是随时面临修正的知识本身,而是教学相长的互动过程。”
“海绵”里的地狱生活
西蒙斯楼建成于2002年,总造价7850万美元,有MIT最昂贵的学生宿舍之称。这栋拿了2003年美国建筑师研究院荣誉奖的宿舍楼最大的特点是窗户多,平均每个房间有9个小窗,每个窗子上有一个单独的小窗帘。据说每天花在开关窗帘上的时间就要5分钟以上。更有趣的是,据说设计师史蒂芬·霍尔在一次晚会上被人问起为什么会做出这么无脑的设计时,他回答说:“那有什么关系呢?反正MIT的学生不睡觉。”
世界名校中,以天才学生著称的大学不知凡几,但令MIT与众不同的是,“在这里你能看到全世界最勤奋的天才”。要想拿到那枚著名的有海狸图案的毕业戒指绝对不是那么容易的一件事,而“理工地狱”的说法,也绝非浪得虚名。“海绵”的绰号固然是因为西蒙斯楼多孔的外形而来,但其实也道中了MIT学生只能不断自我压榨的真相。
在巨大的学业压力下,许多MIT学生都有偷偷酗酒的解压习惯。1997年9月29日,18岁的MIT大一新生司各特·克鲁格因为酒精中毒而死亡。悲剧发生前,他刚刚加入MIT的PhiGammaDelta兄弟会,为了向“老大哥们”表示一下,克鲁格开怀畅饮,不想却以悲剧告终。
耐人寻味的是,这件事后被媒体广为抨击的大学兄弟会问题,却并无声响。闯祸的PhiGammaDelta虽然自此被取缔,但其他兄弟会却一如既往。
工业社会对待人如机器一般的实用主义与功利主义,是MIT成功的重要因素之一。它随时创新,随时根据社会的需求变化,随时做好准备给出最合理的解决方案。早在1961年,麻省理工学院百年校庆之时,每5个麻省理工学院的毕业生中,便有一个是他所在的企业的总裁或副总裁。而最新的数据显示,MIT的毕业生开办的公司在全球雇佣了110万优秀人才,每年创造2320亿美元的价值。
但这种功利、要求每个人都成为“长袖善舞的企业家”的传统,也令MIT成为一个不那么令人喜欢的地方。它可以在犹太人在美国最受排挤的时候录取大量犹太学生,也可以让二十出头的纳什当一个“娃娃讲师”,三十出头的钱学森成为历史上最年轻的终身教授,但它却留不住像费曼这样个性鲜明的人。然而,这到底是MIT的错,还是一所为现代社会的需要而存在的大学所依托的环境的错呢?
无论如何,这就是MIT。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1-5 21:04:39
从细微处看德国文明时间:2013-12-24 作者:未详 点击:88次 被踩碎的核桃
刚到德国时正值深秋。屋外排列着数棵高大的核桃树。落果时节,我和女儿也挎着小篮,和那些金发碧眼的孩子们一道转悠在核桃树下,感受捡拾核桃的喜悦。
可是一位女士极不和谐的举动把我们的快乐冲淡了。每日,这位女士都会在核桃树下来回奔跑,头上束着发带,一身运动装束。在来回跑动中,她会停在其中两棵核桃树下,把掉落的核桃用劲踩碎,踢到路旁。语言不通,不便发问,直到和已在这小区居住很长时间的一位中国留学生谈起此事,我才明了真相。
这些核桃树不是什么人所属,只要愿意,谁都可捡拾。这位女士踩碎核桃是为了方便鸟儿啄食,她专挑那两棵树的原因是,这一品种的果实外壳异常坚硬,果肉夹在其中,很难取出,所以人们一般不要这两棵树落下的核桃。留学生还说;“那些核桃太硬,很容易弄坏鞋子。”
没有观众的演出
3辆车在离我家不远的广场戛然停下,从车上下来的人们迅速打开车厢,搬出乐器、谱架,摆好架势。没有指挥,没有对话,几个人相视之后,高亢的旋律便回荡上空。
晚秋入冬,树木萧瑟,寒气逼人。没有人驻足欣赏,我是不为他们所知的唯一观众,还只是站在屋里隔窗观赏。
三曲过后他们收拾起行头,钻回车里,一溜烟驾车而去,我还徘徊窗前,不愿离去。
在德国常常可以看到这样的不是为钱的小乐队,在公共场所、在街头演出。他们认真、投人地奏出每一个音符,如果你驻足观赏,报以掌声,他们会更加陶醉,表情更丰富,身姿扭动的幅度也会加大。这一刻,路人和演奏者共同陶醉,那样的一种享受真是奇妙无比而且酣畅淋漓。
贴广告的男子
德国的冬天漫长阴郁,冷得彻骨。此时,我往窗外看,仍有风景。
迎着瑟瑟寒风,一男子踩着自行车在一个张贴广告的圆柱旁停了下来,自行车后架上装着广告招贴画。这个专门提供张贴广告的圆柱早已被各色广告纸包围。男子伫立风中,上下审视这些纸条,终于找到了一个空缺。可他并没有立刻贴上去,而是拿出自己的广告纸,左比右画之后,又从包里拿出一把剪刀。我猜想,他是想剪下别人的广告给自己的让个位吧。可男子却把剪刀伸向自己的广告纸,剪下长长的一条,塞进包里,然后小心翼翼让过别的广告,才把自己的贴了上去,又向后退了几步,仔细端详一番,才骑上自行车,满意而去。
门铃声声
这天,正当我端坐于书桌前埋头苦读之时,门铃响起,思维中断。我起身按下按钮,却没有回应。大概是谁无意中碰到按键了吧。我刚回到座位,铃声又起,这回传来一个女孩的声音,讲的是德语,我听不懂,推断可能是请我为她开一下大门。按下键后听到嗞嗞声响,确定门开了,我便挂了话筒。但紧接着铃声再起,我有点生气,又有点诧异,干脆出门看个究竟。
门外,一个金发碧眼、头上沾满沙土的女孩向我连比带画地说着什么,可惜我完全不懂德语,赶紧叫来女儿听个究竟。得知缘由,竟是女孩的弟弟调皮按响我家门铃,也就是第一次铃声;作为姐姐的她又按响门铃想说抱歉,只怪我没能听懂,这是第二次铃声;小女孩认为道歉没有成功,又按响了第三次门铃。直到我们反复表示不介意,接受她的道歉后,她才放松下来。
从实际效果看,三次铃声的干扰比一次铃声更大,可是这三次阵阵响起的铃声却让人愉悦,连读书的心绪似乎也好了许多。
细节往往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一个人的生活态度、处世原则,也可以看到一个民族的思维方式、生存状态。古之成大事者必作于细,不择细流方能成江河。这就是细节的力量。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1-5 21:05:06
特别的祝稿语时间:2013-12-23 作者:未详 点击:218次 那年,我调到市一中工作。校长征求了我的意见后,就让我担任初三(6)班的英语老师。校长还特意提醒我,这个班有几个同学特别调皮。
果然第一节课就有学生向我发难了。
我当时问学生:“当我说‘我很漂亮’的时候,是什么时态呢?”话音刚落,就从教室一角冲出一句怪怪的叫声:“过去时,老师!”
一听,我在一些学生的轰然大笑中真的有点尴尬。
因为,我当时已经三十好几了。虽然平日里还是注意化妆打扮,但这个年纪的女人跟眼前这些花季少女相比还真成了明日黄花。只是面对这位同学似乎很刻薄的嘲讽,应该去怎样面对呢?说实话,我心里一时感到十分别扭。
少顷,我平静地说:“请同学们稍等一下。”
说罢,我匆匆走出了教室。
当我返回教室时,教室里叽叽嘎嘎闹哄哄的。有个同学还伸长脖子看看门外,奇怪地问:“老师,怎么校长没来呢?”
“怎么,还以为老师要去告状,搬来校长训话?你们有什么理由让我这样做呢?”接着,我举起一张相片,“我去办公室找了一张照片。看看吧,这是我10多年前的照片,怎么样?我当时还被男同学捧为‘校花’呢。跟这张照片比较的话。如果我还说‘我很漂亮’,确实是过去时。过去,我的确漂亮。十八岁的姑娘一朵花。所以,刚才这位同学说的是实话!”
讲台下鸦雀无声。
我又说:“现在坐在这里的女同学,说‘我很漂亮’,既是现在时,也是将来时。还有男同学,说‘我很帅’,也是如此。”
猛地,教室里响起了掌声。
这掌声响得好长!
我笑了,甚至,眼睛有点湿湿的。我真的有几分感动。为自己,也为这几十名同学的掌声。
我说:“同学们,我们继续上课!”
时隔多年,这天是我的生日。一位自称是我的学生的男子上门。他西装革履、温文尔雅的模样,一看就是一个挺有出息的人。不过,他一见我马上就有点不好意思。
因为,我开门一看,脱口就说:“哟,是你?!”
“老……老师还认得我?”
“放心,我把别人都忘掉也忘不了你!还有,你年前当上了总经理,这事也有同学告诉我了。好,不错!”
于是,我和他笑了。
他说,他打听到今天是我的生日,特意买来了一盒化妆品。他解释说:“不贵,主要是表达一下心意。”化妆品盒上还有一张生日贺卡。上面写着一句特别的祝福语:“衷心祝愿老师永远漂亮——过去时!现在时!将来时!”
他就是说那句“过去时,老师”的学生。
离开时,他深深地向我鞠了一个躬说:“谢谢您,老师!您给了我知识,更给了我一种做人的智慧。”我又一次感动,但接下来他的回话更让我感动。我说:“要不,吃了饭再走。”他说:“下次我请老师吃饭,今天还真有点事,我约好了,等一下带几个人去探望一名烧伤了脸的女员工,还要告诉她,不会因为这张脸不好看了,就炒了她的鱿鱼。”
我想,当学生的不该念死书,当老师的更不能教死书。我蓦然想起母校的校训:“学为人师,行为世范。”
后来,这盒化妆品用完了,但那张写着祝福语的卡片我用精美的玻璃框镶着,一直挂在墙上。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1-5 21:05:21
宝贝,别流泪时间:2013-12-23 作者:未详 点击:181次 二战前,英国伦敦有一位漂亮姑娘叫迈克丝。克鲁斯是一个贫穷的小伙子,不能像有钱男人那样,给迈克丝送这送那的。他表达爱慕的方式很独特,每天在迈克丝经过的路口等着,迈克丝一到,他就跟在她身后,吹口哨给她听,他每次都吹同一支曲子,吹得婉转优美,悦耳动听。此前迈克丝从没听过这支曲子,有一次,她忍不住问起曲名,克鲁斯告诉她,这是他自己编的曲子,叫《宝贝,别流泪》。
克鲁斯终于用美妙的口哨声打动了迈克丝的芳心,两人相爱了。迈克丝也学会了吹这支曲子。不久,二战爆发,克鲁斯在战场上失踪,生死未卜。迈克丝承受不了这巨大的打击,病倒了。住院期间,有位叫斯汀蒂的年轻护士对她悉心照顾。她将自己跟克鲁斯的爱情故事讲给斯汀蒂听,斯汀蒂被深深感动了。迈克丝还教斯汀蒂吹那支《宝贝,别流泪》。
迈克丝出院后,每天都到军人出没的车站、码头或者酒吧寻找克鲁斯,她嘴里吹着那支《宝贝,别流泪》,她相信她的克鲁斯不会死,克鲁斯只要一听见这支口哨曲,就会出现在她面前。
这天,下着雨,天地间灰蒙蒙一片,迈克丝突然在街上发现一个熟悉的背影,克鲁斯!没错,克鲁斯!”迈克丝充满深情地叫了一声,不顾一切地追了过去。正巧一辆卡车疾驰而至,将她撞翻在地。她被送到医院抢救,因伤势过重不治身亡。她求赶来看望她的斯汀蒂一定帮她找到克鲁斯,告诉他,今生今世她做不成他的妻子,下辈子她一定嫁给他。
不久,士兵们出没的场所又出现了一个吹口哨的女人,她就是斯汀蒂。
几个月后,斯汀蒂所在的医院要抽调一部分医务人员,前往法国前线,她头一个报名,因为克鲁斯一直在法国作战,她希望能找到克鲁斯。她很快如愿以偿,来到了法国一家战地医院。投入紧张的救治伤员的工作中。
一天,医院送来一名头部受伤的上士,他一直昏迷不醒,据送他来的英军士兵讲,他很有可能是从德国战俘营逃出来的,不知道他的姓名、所在的部队等情况。
几天后,这名上士终于苏醒了,但眼睛仍被绷带绑着。当他听到斯汀蒂吹的口哨声时,身子突然像被子弹击中一样,一动不动,失声问道:“迈克丝,你是迈克丝吗?”斯汀蒂断定他就是克鲁斯,一时激动不已,她决定暂时冒充迈克丝,因为克鲁斯可能承受不住迈克丝已死的打击,她流着泪走到克鲁斯跟前,紧紧地抱住她,哽咽者唤道:“克鲁斯,是你吗?我是迈克丝!”
两人非常激动,紧紧拥抱在一起,最后情不自禁地一齐吹起了那支《宝贝,别流泪》。
克鲁斯的伤势慢慢地好起来,不久就可以得见光明。可斯汀蒂却一天天忧郁起来:克鲁斯深爱着迈克丝,当他的眼睛复明后,发现面前的女人不是自己的心上人时,他的精神会不会崩溃?
斯汀蒂找院长说明实情,要求调往别的医院工作。院长答应了她。斯汀蒂来到克鲁斯的病房,深情地在他额头上吻了一下,平静地对他说:“亲爱的,我要调动工作了,等战争结束,咱俩回到伦敦再见吧!”
克鲁斯紧紧抓住斯汀蒂的手,深情地说:“迈克丝,请你记住,无论活着还是死去,克鲁斯的心都永远跟你在一起。”
战争终于结束了,斯汀蒂回到了伦敦。她回来的第一件事,就是去迈克丝坟前,告诉九泉之下的迈克丝,克鲁斯还活着。另外,斯汀蒂还鼓起勇气透露出自己的心愿:她愿意替代迈克丝,陪伴克鲁斯度过这一生。
当斯汀蒂蹲在迈克丝墓前喃喃自语时,一位英俊潇洒的英军少尉出现在她身后。少尉凝视着斯汀蒂那俏丽迷人的背影,突然吹起了口哨。斯汀蒂心一动,回过头来,发现这位少尉既熟悉又陌生,奇怪地问:“请问您是谁?您认识迈克丝小姐吗?”
少尉缓缓摇摇头:“不,我不认识她。但是,斯汀蒂小姐,我认识您,您还记不记得在法国那家战地医院里的那名上士?我就是他。”
少尉名叫易康迪,战争期间,他曾被德国人俘虏,在战俘营结识了同样被俘的克鲁斯,两人成了知心朋友。克鲁斯向他讲述了他跟迈克丝之间的爱情,并教他吹口哨。后来他们跟其他战俘密谋了一次逃跑行动,并取得了成功,但克鲁斯为掩护易康迪,中弹身亡。
身负重伤的易康迪后来被英军救下,送到了斯汀蒂所在的那家战地医院。当斯汀蒂吹起那支熟悉的《宝贝,别流泪》时,易康迪以为她就是迈克丝,一时不忍心告诉她克鲁斯已经牺牲的真相,便冒充起克鲁斯来。他打算等自己痊愈后,再将一切和盘托出。
当斯汀蒂调离那家医院,易康迪眼睛重见光明后,他找到院长,院长说出了真相。他被斯汀蒂那颗善良的心深深地打动了,发誓等战争一结束,就立即去寻找斯汀蒂,向她表达爱慕之情。
他还没说完,斯汀蒂早已泪流满面。这一刻,两颗真实善良的心紧紧地贴在一起。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1-5 21:05:32
水果爱情时间:2013-12-23 作者:未详 点击:152次 他和她最初相识是在大学里的水果店。
当时他们两个恰好坐在同一张桌子旁,他要了橙子,她则要了芦柑。水果店老板如果不是个喜欢刻意制造故事的人,可能就是生意太忙搞混了,把芦柑给了他,而把橙子给了她。
他就像大学里的很多随便的男生一样,没有跟老板计较,剥开芦柑便吃起来;她就像大学里很多细心的女生一样,不会那么轻易就把橙子当作芦柑来吃的。她向着对面大嚼芦柑的他说:“喂,你吃的芦柑是我的!”他一愣,不好意思地让老板又拿了两个芦柑,并对她说:“对不起,我太粗心了,这次水果我请了,好吗?”一双真诚的眼睛小心翼翼地注视着她。她忽然间有点喜欢上这个粗心的大男孩了。故事就这样开始了,似乎没有什么曲折悬念,是那种你曾有过他也曾有过的故事。
以后水果店里就频频出现他们俩的身影。每次,他还会要橙子,而她还会要芦柑。橙子和芦柑虽然外形极其相似,但是味道却大不相同:橙子可以把人的牙酸倒,芦柑可以把人的牙甜倒。“甜比酸好。不是吗?”她认为,芦柑的味道要远远好过橙子,所以她不许他吃橙子,而要他跟着她一起吃芦柑,并对他说这是为他好。他呢,虽然从小就喜欢吃酸的,可热恋中的女友脾气又那么倔强,他对很多事情看得又那么随便,所以他很顺从地和她一起吃芦柑。
这样一直过了两年。两年间,爱情在她那里是颐指气使,在他那里则是忍耐顺从。其实这些也不奇怪,在我们这些世俗的男女中,爱情常常会令无数个他或者她为了对方而改变自己的个性,学会去适应对方,继而结婚生子,牵手到老。然而他却陷入一种不可名状的痛苦之中,他觉得在芦柑和橙子之间,他还是喜欢橙子。
终于有一天,还是在那间水果店里,他叫了橙子。她很惊讶地看着他,感觉眼前的他好像换了一个人似的……
之后,他们便平静地分手了。多年以后。他们都没有为彼此当初的选择而后悔过。他们都知道:芦柑和橙子虽然外形相似,然而一个很甜,一个却很酸,是永远也不可能中和到一块儿去的。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1-5 21:05:43
花瓣枕时间:2013-12-23 作者:未详 点击:134次 那时候的他和她,都已经过了激情浪漫的青葱岁月。是在一个户外野营的论坛里认识的,她第一次参加他们的行动,是到野外攀岩。没想到天公不作美,中途突然下起了雨。那面攀岩的山壁,因为下雨,显得异常陡峭,老是刚爬上去几米,马上就又滑了下来。他看着她滑下来几次,有些狼狈,便劝:“不如,等雨小一点再爬吧。”她却把头一昂,很坚定地说:“不!”
就是那一刻吧,他看到她眼睛里的倔强和坚持,竟是那样熟悉,而她瘦削的背影,又让他的心,突然地生出疼惜。后来又一起参加过几次野游,他们在一起的时候,他话不多,只是出发前提醒她带齐必要的装备,路滑的地方伸手拉她一把;吃饭的时候,她会把自己的饭端到他的帐篷里和他一起吃。
渐渐熟悉起来,无聊的时候给他打打电话,她有时候很活跃,从村上春树到西藏的佛经到油烟大虾,笑得花枝乱颤;有时候却很安静,握着话筒不说话,他在这头听得到她翻书的声音,走路的声音,喝水的声音,还有她轻微的叹息。他握着话筒,手臂酸麻,却不舍得放下。
那时候,他们的城市里正在上演《情人结》,他邀了她一起去看。电影的结尾,那对经历千山万水、已经不再年轻的恋人,在情人节那天相遇,男人说:“我一直担心你会放弃……”女人说:“不说,就是没有改变。”男人说:“永远不说。就是永远没有改变。”黑暗中,他侧过脸去,看到她的脸颊上,闪着滢滢的泪光。
后来有一次打电话,他无意中说自己一直偏头痛,很长时间了,每次发作的时候,都想拿头往墙上撞。隔天,下班的时候,他突然看见她正在门口等他,双手抱着一只枕头。看见他的时候,她突然紧张得像个孩子,红了脸,支支吾吾地说:“里面是晒干的鲜花……以前一个朋友送的,每天枕着它睡,可减轻疼痛的……我一直,没机会用……”
他接过,摸着里面柔软的花瓣,心突然一暖。那天晚上,他辗转难眠,把那个枕头抱在怀里,又放在头下,一会儿重又抱在怀里,她羞涩的笑容,一点点地缠绕了他的心。
可是,缠绕了又怎样?他是个离了婚的男人,还带着三岁的儿子;而她,亦有谈了五年的男朋友。婚期待定。他们在一起的时候,话题从阿尔卑斯山到艺术流派到天气心情,却独独不谈感情。其实那时候,他和妻子离婚已两年了,可是他不说,她便也不问。而她那些细密辗转的心思,她不说,他也不问。
半年后,她和男友分手,去深圳工作。他去送她,他默默地站在角落里,静静地看着她和别人告别。最后,她朝他走过来,她的眼睛亮亮的,有淡淡的液体。她忽然伸出双臂,顽皮地偏偏头,笑道:“要走了,来,抱一个。”是很轻松的口气,可是她抱住他的时候却是紧紧的……
一年后,儿子上了幼儿园,由母亲带着,他一个人生活,日子过得支离破碎。有一天,母亲来看他,顺便帮他拆洗被罩床单枕套。母亲拆开那只盛满了花瓣的小枕头时,笑他:“你往枕头里放纸条干吗?”他从电脑前转过头,母亲正从那一片桃花、槐花、木槿花中间拿起一张纸条,轻声读道:“不说,就是没有改变;永远不说,就是永远没有改变……这写的是什么啊?”
他整个人猛地从椅子上弹起来,从母亲手中接过纸条,上面,正是她秀丽的笔迹。那一瞬间,他突然泪流满面,他想起来那句台词,这句话的后面是:我们结婚吧。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1-5 21:05:53
妻爱如金时间:2013-12-23 作者:未详 点击:149次 晚饭时,手机响了,他一瞥号码,边说“喂”边若无其事地站了起来,向客厅踱去。
小情人在手机的那边说:“明天是我生日,我要一枚钻戒!”他压低声音说:“不是给你买了红宝石戒指和翡翠戒指了吗?”小情人说:“你不知道,钻石才是最代表爱J隋的!”他无可奈何地说:“买买买哦的小姑奶奶!”
挂机后,他有种明知敲诈却心甘情愿的快意,心想:“别说,这小东西就是有品位有档次有格调,她要的首饰,我必定相得中!不像妻子,乡下大妈似的,给她买首饰就要金的,这个金那个金的攒了一堆,俗气死了!”
第二天晚上,在一家酒店,他给小情人过生日。席间,他不停地给她夹菜,她鲜红的小嘴吃得油光闪亮,那枚钻戒,随着她活动于饭菜之间的右手而光芒四射,他无比享受地瞧着这“油光闪亮”和“光芒四射”……
几天后,妻子的生日到了,他也带着她到珠宝行买首饰。谁知,妻子的俗气这回到了顶点,她竟然相中了一条粗可拴狗的金项链!
当天晚上,在同一家酒店,他给妻子过生日。吃着吃着,他才发现,妻子点的菜都是他爱吃的,她还不停地给他夹菜。他虽然领情,但是,一瞧见妻子脖子上的金项链,就怎么也打不起精神来了……
事后,他把妻子的“没品位事件”告诉了小情人,她的双眸笑成了两弯月牙,说:“你妻子戴着那么粗的金项链就像八十年代的女暴发户吧?”他回想了一下,可不是么,也嘻嘻地笑起来。
然而,他很快笑不起来了。他公司的产品在国际市场上价格暴跌,那些存货顷刻间贱如破烂儿。祸不单行,税务上也出了岔子,账面也被银行冻结了;而他的存款,又都拿去做期货了……
他的公司“天塌地陷”了,连员工的薪水都发不出来了。
仅仅几天时光,他觉得自己仿佛老了好几岁,有一撮头发都愁白了。忽然,一沓钱跳进了他的视线,是妻子递过来的。他惊讶地盯着妻子,问:“你从哪里弄来的?”妻子说:“我把那些金首饰都卖了,卖了几万块,你拿去应急吧。我之所以买金首饰,是因为它能保值,买了它跟存钱一样。那些红宝石、翡翠、钻石虽然时髦,却不怎么保值,关键时刻,更难马上变成钱。我存的是咱们两个人的钱,以备急需,而不是存的什么时髦首饰!”妻子的一席话,让他如遭雷击,这样的贤妻,他怎么一直也不懂她的心呢?!
三个月后,笼罩在公司头顶的乌云纷纷散去,公司重见了天日,他的那撮愁白的头发又变黑了。然而,有两个字却在他心头萦绕不散,那就是——保值。他自问:“金子这么保值,那么,谁的爱,能保值如金呢?”他又自答:一准有糟糠之妻!”
他义无反顾地与小情人断绝了来往。最可气的是,就在他愁白了头发的时候,小情人还朝他要蓝宝石手链呢!
第二年,妻子的生日又到了,他送给妻子一枚金戒指,还在上面铸了四个字:妻子如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