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1-5 19:29:55

撒哈拉沙漠玫瑰时间:2013-12-27 作者:未详 点击:169次   从北非归来的朋友送我一块红褐色的沙石。沙石造型奇特,通体好似都是用花瓣堆砌。花瓣薄而圆,交相叠映,犹如一朵朵盛开的玫瑰花。这样神妙的石质花枝,我平生还是第一次看到。
  
  后来,我自己有机会访问阿尔及利亚、突尼斯和摩洛哥,发现这样的花枝在北非这三国到处都有出售。大的高约半米,花朵大若葵盘;小的状似核桃,花朵同样明艳。当地朋友告诉我,这种沙石的花枝来自撒哈拉大沙漠深处,因其灿若玫瑰,故有“沙漠玫瑰”之誉。
  
  撒哈拉沙漠玫瑰似玫瑰而不是玫瑰,具有独特的自然生成过程和丰厚的人文内涵。
  
  撒哈拉沙漠位于非洲北部,面积860万平方公里,是世界上最大的沙漠。这片沙漠西起大西洋,东到红海,横跨十个国家和一个地区。据说,一万多年前,这片广袤的土地湿润多雨,植物繁茂。大约在距今五千年,这里的气候发生剧变。受南北信风的影响,阳光炙热,降水稀少,气候干燥,植物大多枯死。这样时间一长,地表受到严重破坏,岩石裸露,形成一片片沙海,一块块砾场。沙漠玫瑰就来自那千姿百态的沙石之中。
  
  我请教过地质学家,得到的答案是:沙漠玫瑰是一种石膏的结晶体。石膏在干热的强风吹打和炙热的阳光暴晒之下,水分大量蒸发,逐渐形成一种结晶体,这些结晶体大致呈圆形,中间厚,四周薄,一片片相互交叠,酷似玫瑰花瓣。而在晶体形成的过程中,一些晶莹的沙砾凝结其中,不但给这种晶体以光亮,还使它具有独特的绎褐色。这种结晶体有的裸露在地表,有的则被不断移动的沙石掩埋在地下,这种结晶体硬度低,易破损,使用价值不高,但其异常娇艳,颇具观赏价值。
  
  撒哈拉沙漠地广人稀,除阿拉伯人之外,北部多为柏柏尔人,西部多为摩尔人,南部多为图阿雷格人和图布人。一谈起沙漠玫瑰,人们经常提到的总是图阿雷格人。
  
  图阿雷格人是一个跨越阿尔及利亚、利比亚、马里和尼日尔的半游牧民族,目前大约有180万人。他们的习俗与阿拉伯人截然不同:妇女不戴面纱,而男子却戴面纱。这种习俗据说是由于长期的生活习惯形成的。妇女在帐篷中从事家务劳作,不受风沙的侵袭,不需要把面部包裹起来。而男子在旷野放牧和驱赶骆驼,风吹日晒,则需要把身体包裹起来。因此,他们总是身穿长袍,头裹面纱,面纱经常是将整个头部都紧紧包裹,只露出两只眼睛,即便吃饭和睡觉时也不摘掉。长袍和面纱多为蓝色,久而久之,由于汗水的浸淫,他们的皮肤也大多呈现或深或浅的蓝色。因此,他们有时被称为“蓝人”。在历史上,这些“蓝人”赶着骆驼经商,将南方的黄金、象牙、食盐和奴隶带到了北方,又将北方的金属器皿、日常用品带到了南方。他们熟悉漫漫黄沙中的路径,了解哪里有可靠的水源。因此,从18世纪起,他们又成为深入非洲腹地的西方探险家、传教士、殖民者、赛车手甚至开采石油和天然气的工程人员的向导。他们被称为“协助欧洲人敲开黑非洲大门的非洲人”。
  
  据说,撒哈拉沙漠深处生成的沙漠玫瑰,大多由这些“蓝人”采集,然后贩运到北方各地销售。他们经销的沙漠玫瑰,分为大瓣和小瓣两种。大瓣的质量好,一片片状如莲花,内含晶莹剔透的沙砾,好似一颗颗熠熠闪光的珍珠,最惹人喜爱。过去。人们一般是自采自售。现在,“蓝人”在当地设立公司,组织民众开采,经过一定程度的加工后再出售。在地中海南岸的各大城市,从旅游点中的摊贩到繁华大街上的商店,我都看到有沙漠玫瑰出售。当然,不同质地的沙漠玫瑰价格也就大不相同。最便宜的,一两个第纳尔(两个第纳尔折合一元人民币)就可以购买一块,而昂贵的,买一块则需要付出几百个第纳尔。
  
  图阿雷格人不但经销沙漠玫瑰,更崇尚沙漠玫瑰。他们大多过着游牧生活,流动性大,择偶不易。因此,不知从何时起形成这样一个习俗:青年男女都要通过舞会来寻找对象。每年,由部族首领出面组织一次盛大的舞会。傍晚日落时分,熊熊的篝火燃起来,青年男女围着篝火载歌载舞,在歌声舞影中寻觅自己的意中人。舞会一结束,相中的男女就趁着朦胧的夜色前往大漠中溜达,相互诉说衷情。他们一边走一边留心脚下,一发现月光下有闪光的沙石就捡起来。捡得多了,就坐下来,挑选一块最美观、最坚硬的相互交换。光洁的沙漠玫瑰象征纯洁,坚硬的沙漠玫瑰象征忠贞,而色泽红艳的沙漠玫瑰则象征情炽如火。这样,在图阿雷格人眼里,沙漠玫瑰就成为一种定情的礼物,成为忠贞不渝的爱情的象征。
  
  久而久之,沙漠玫瑰的象征意义还有延伸。在阿尔及利亚,我听说一位诗人曾将民族女英雄加米拉比做沙漠玫瑰。阿尔及利亚长期遭受法国殖民主义统治。二十世纪五十年代,为争取民族独立,阿尔及利亚各族人民掀起争取民族独立的武装斗争。年轻的女子加米拉参加了这场斗争,后遭法国殖民军逮捕。她坚贞不屈,对祖国心怀一片赤诚之情,惨死在敌人的屠刀之下。在阿尔及利亚诗人的笔下,她就是一朵盛开的沙漠玫瑰。在突尼斯,国家独立以来经济一直快速发展,人民生活逐步提高,突尼斯人自豪地将自己的国家比拟为“永不衰败的沙漠玫瑰”。
  
  沙漠玫瑰其实并非撒哈拉沙漠所独有。据报载,在美国和墨西哥的沙漠地区也有发现,连我国的新疆、甘肃、内蒙古地区的沙漠中也时有发现。不过,最著名、最受崇奉的沙漠玫瑰还是在撒哈拉。在北非旅行,我曾看到,一些旅店、客栈、商队,甚至妇女组织都以沙漠玫瑰命名。在阿拉伯国家,甚至在英国和美国,以撒哈拉沙漠玫瑰之名出版的小说已有好几种。在文人的眼中,沙漠玫瑰被视为一种蕴涵着深湛精神力量的花枝。它远离人世的繁华和尘嚣,在大漠中默默生长,耐得住常人难耐的寂寞。它不怕日晒和风袭,经得起干旱和贫瘠,艳丽的花朵永不凋谢。它虽然是没有生命的石头,却展示了一种“超乎人类极限”的独特的生命之美。
  
  就在我动笔写这篇小文的时候,友人把他在突尼斯工作期间不远万里带回的偌大一件沙漠玫瑰搬来,坚持相赠。我感其诚心美意,却不忍夺人所爱。奇瑰美丽的撒哈拉沙漠玫瑰现在已经成为一种社会文化符号,成为热情、坚贞、忠诚的美好象征。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1-5 19:30:07

博茨瓦纳经验时间:2013-12-27 作者:未详 点击:109次   南部非洲的循迹神话,传说中一直是布须曼人的专利。住在非洲,得天独厚的优势就是大自然。这里没有大上海高楼大厦的地平线,没有世博园的灯光彩影音乐喷泉,但是,要让孩子们了解、热爱、熟知、尊重、畏惧大自然,让他们去经历空旷的原野,高阔的天空,经历那种蓦然回首看到野生动物的惊喜,住在非洲可是最佳选择。
  
  在南部非洲所有国家中,1966年独立的内陆国家博茨瓦纳是最为成功的一个案例,它没有经历过独裁和战乱,是非洲独立后经济发展最快的国家。它百分之七十的土地被喀拉哈里大沙漠覆盖,矿业和旅游业是其两大支柱产业,它最著名的产品,一个是钻石,另一个就是奥卡万戈三角洲。
  
  奥卡万戈,只听其名就让人向往。在《地球脉动》中见过它,在《哺乳动物》中见过它,飞机纵穿喀拉哈里大沙漠,无边无际干巴巴的褐黄色被甩到身后,蓝绿色的水域逐渐出现,河流,湖泊,高树,深草。六月,正是南部非洲干旱的隆冬季节,奥卡万戈却正生机勃勃。发源于安哥拉中部高原的河水经过雨季的汇集之后,咆哮南下,三四月份才能流到这里,被喀拉哈里大沙漠的细沙吸收并驯服。河道因为植被和淤沙而失去方向,又因大沙漠的一马平川而形成无数的涝原漫滩和渴湖。
  
  有水就有生命,博茨瓦纳的货币叫普拉,就是雨水之意。高树,矮灌木,芦苇,水草,从五月到十月,奥卡万戈是各种野生动物的盛宴。
  
  几百万年前,奥卡万戈的河水一直流入赞比西河,然后流入印度洋。现在,这里是世界上最大的内陆三角洲,水流最后因沙漠的吸收和太阳的蒸发而消失,进入奥卡万戈的最后一站——马翁永远只是沙漠中的边陲小镇。博茨瓦纳百分之九十五的水都在这里,奥卡万戈的另一个名字,叫大沼泽。但它更是沙漠中的伊甸园,真正的人间天堂。
  
  游奥卡万戈,可以走陆路,自驾四轮驱动的越野车进去,在细沙地上匍匐前进,也可以走水路,租用当地的独木舟,让撑船人用长篙在密集的纸莎草和芦苇中劈开一条路。这两种走法都得自己安营扎寨,特别是后者,曾有人走过,从北到南纵穿奥卡万戈,用最快的速度,也花了11天的时间。这种旅行是真正的探险,需要全副武装。
  
  博茨瓦纳的旅游政策是“高消费,低流量”,目的是为了控制游客的人数,将人对自然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奥卡万戈三角洲在世界上独一无二,虽然价格昂贵,但是游客仍源源不断。其实,在这里用“源源不断”这个词,真的很过分,因为奥卡万戈的大多数营地所处的范围都是方圆几百公里,但都只有十来个帐篷,住满了,每天也就二十多个人。这里的帐篷都是用木头和帆布搭成,不用打地基,没有钢筋水泥砖头玻璃,目的是为了把对大自然的影响减到最小。如果营地终止或搬家,在原地不会留下一丝一毫的痕迹。
  
  绿色的营地在丛林原野上,与周围的环境融为一体,动物们也在营地上自由来往。有趣的是,许多营地通向厨房餐厅的木通道上都有吊桥,晚上,吊桥会被拉起,厨房的帐篷外也裹着铁丝网,这些都为防鬣狗。对这种食腐动物来说,自己捕猎或从狮子豹子嘴里抢夺战利品,都不如来营地偷吃方便,所以,几乎每晚,都有成群的鬣狗来巡视,看人类是否马虎大意给它们可乘之机。这个广袤的大自然是野生动物们的土地,它们是主人,人类是客人,当然也得小心翼翼客随主便才行。
  
  帐篷临湖而筑,躺在床上就能看到窗外的漏湖和原野。清晨的天际刚刚出现一道淡淡的红霞,各种植被仍只是黑色的剪影。光线渐亮,高高的棕榈树的树梢首先被染上颜色,然后是黑植树、芒果树、无花果树、猴面包树。大自然纷纷从剪影中走出来,纸莎草和芦苇也显露它们的面容,最后在太阳下亮相的,是渴湖上的睡莲。
  
  让大自然继续做大自然,这就是博茨瓦纳的经验。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1-5 19:30:22

从6000米到8000米的圣洁时间:2013-12-27 作者:未详 点击:202次   自古以来,无论是从地理还是从文化的角度来看,大山都是诠释某个地域的最佳符号。对于美丽雄奇的中国西部来说,这一点体现得更为强烈。亿万年前,喜马拉雅造山运动的伟力,造就了青藏高原这片世界上最年轻的沧海桑田,这里的山脉大多数平均海拔都超过6000米。喜马拉雅更是占据了全世界14座8000米级山峰中的9座。在这些高海拔的山脉中,白雪皑皑的雪峰无疑是西部的标志性地貌,也只有雪山这种特殊的地质结构,才能完美地诠释中国西部这片广大地域的沧海变迁。
  
  6000米级雪山的高度之美
  
  6000米对于雪山来说是一个决定意义的高度。在登山和自然带分布的概念里,真正的雪山是指海拔在5030米以上,相对高度大于1500米,有着明显雪线和永久积雪带的大型山峰。随着近年来全球变暖和温室效应造成的冰川消融,现在中国西部的雪山,永久积雪带已经在向6000米接近,从而让真正意义上的雪山更多地集中在了6000米以上的高度。
  
  神山之祖:6638米的冈仁波齐
  
  早在几千年前,印度教、藏传佛教、西藏原生宗教苯教以及古耆那教,就认定冈仁波齐为世界的中心。在冈仁波齐山下,你可以沿着传统的转山路线转至冈仁波齐南面的哲热寺,就能清晰完整地看到冈仁波齐山体的象征标志:由峰顶垂直而下的巨大冰槽与横向岩层,构成佛教的“x”字格。这里的佛法标志,使人不由得对大自然伟大而神秘的力量发出阵阵惊叹。也许正是因为这浑然天成的“x”字格,才进一步奠定了冈仁波齐不可替代的宗教地位,使之被人们誉为“神山之祖”。
  
  冈仁波齐地区冰川众多,亚洲的四大河流:恒河、印度河、布拉马普特拉河、萨特累季河都发源于这里,它们的上源从冈仁波齐的雪峰附近流向四方,养育了下游众多民族,也孕育出灿烂的文化。冈仁波齐深厚的宗教积淀和神秘的自然景观,使它成为朝圣者和探脸家的神往之地,也正因为它特殊的宗教和文化地位,这座雪山得以一直保持圣洁和宁静,至今无人登上这座雪山,去触犯这座“世界的中心之塔”。
  
  八大神山之首:6740米的梅里雪山
  
  梅里雪山作为和冈仁波齐齐名的雪山,除了拥有绝美的自然景色,还位居藏传佛教八大神山之首。梅里雪山位于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德钦县东北的澜沧江大峡谷,被摄影家誉为“日出最美之山”。
  
  每当清晨到来,辉煌的日出映照在雪峰顶部,纯白的山体立刻反射出变幻恢弘的金色朝阳,这样壮观的景象在中国西部的雪山中首屈一指。梅里雪山的美还远不止于此。在主峰卡瓦格博下,发育着数量众多的冰川和湖泊,其中最著名的明永冰川如同一条从山上腾飞而下的白色巨龙,从海拔5500米的高度直扑澜沧江边,形状像一条逶迤延绵的白色哈达。而雪山脚下的雨崩树,则是一个宛如世外桃源的原始藏族村落,有人说,这里就是香格里拉的缩影。
  
  7000米级雪山的震撼之美
  
  7000米是一个常年被旗云占据的高度。如果说,6000米的雪山因为容易被人类接近,所以呈现出人类对于自然的敬畏,那么,7000米的雪峰,则更加直白地体现出自然的博大力量和高于生命的震撼力。
  
  ◇冰山之父:7509米的慕士塔格
  
  慕士塔格峰,是中国西部7000米级雪山中最容易亲近和一睹真容的一座。它峰顶的皑皑白雪,犹如满头白发;倒挂的冰川,犹如胸前飘动的银须,这使慕士塔格看上去更像一位须眉斑白的老者,所以,它的美称叫做“冰山之父”。
  
  不同于西部其他雪山的是,慕士塔格山体浑圆宽大,不像其他雪山拥有咄咄逼人的压迫感。它没有直耸云霄的锐利,却有一种宏大宽广的气质。躺在慕士塔格脚下的,是蔚蓝宁静的喀拉库勒湖,漫步湖边,可以使你忘记世间烦恼,久久地陷入雪峰与湖水所布下的幻境中。
  
  慕士塔格一直是探险者和登山家最爱光顾的地方。尽管该地区气候相对于其他7000米级的雪山较为稳定,地形结构也相对简单,但是,山体冰川巨大的冰裂缝也随时有可能夺去登山者的生命。尽管如此,对于登山者来说,慕士塔格仍然是突破7000米高度的首选山峰。
  
  ◇蜀山之王:7556米的贡嘎雪山
  
  贡嘎雪山是四川第一高峰,被誉为蜀山之王,雪山的雄性和霸气被贡嘎表现到了极致:在中国西部的雪山群中,贡嘎的夕阳最美,在攀登难度上,贡嘎位居前列,攀登死亡率远高于珠峰,被登山界称为“魔鬼山峰”。
  
  在川西高原东至峨眉、西至海子山的广大区域里,人们都能经常看到贡嘎的雄姿。因为贡嘎7556米的身躯在6000米峰林的簇拥中,和周围形成了近1500米的高度差,让人们远远就可以看见贡嘎硬朗的巨大山体和王者风范。
  
  尽管霸气。但贡嘎并不难接近,它是中国山峰中距离大都市最近的7000米级高山,只要到达海螺沟,就能从东面近距离接触贡嘎。然而,蜀山之王真正的魅力其实出现在它的西面:西面不仅有绝美的夕阳,还有由贡嘎的主峰和海拔1500多米的大渡河形成的高差巨大的峡谷。
  
  ◇世界第一峰:7782米的南迦巴瓦
  
  南迦巴瓦是世界上最美的雪峰,山峰下有世界第一大峡谷——雅鲁藏布大峡谷。
  
  传说中,南迦巴瓦是格萨尔王手中的守护神剑,所以它在藏语里的意思就是“如同直刺蓝天的长矛”。南迦巴瓦常年深藏在云雾中,难以见到真容,人们只能在等待中为它的大美而守候。
  
  从川藏线进入雪域高原,途经无数个垭口和峡谷的颠簸之后,你将抵达色齐拉山口。如果运气好,你会在这里看见一个有趣的现象,那就是所有途经的车辆全都停下来,从车上走下来的任何人,全都一脸激动地正对着山谷大声欢呼——你会兴奋地看见:在远处的山谷中,坐落着一座尖锐的山峰,峰顶在太阳照耀下闪着金色的光芒,如火,如针,如幻……即使你能幸运地看到这一景象,但时间也许只能持续不到一分钟,因为一分钟之后,南迦巴瓦就会拉上它高贵的面纱……当地藏民说:能见到南迦巴瓦身影的人,都是受到神灵眷顾的人。
  
  南迦巴瓦之美,不仅在于雪山,还在于巨大的高差造就了世界上最完整的垂直自然带。实际上,从永久积雪带到山脚的热带雨林,南迦巴瓦囊括了世界上众多的植被类型和生物群落。没有一座山能够像南迦巴瓦一样,如此完美地集所有的自然景观和自然美感于一身,从这个角度上来说,我们可以称它为世界第一峰。
  
  8000米级雪山的巅峰之美
  
  8000米高度的雪山是最为纯粹的雪山,这样的高峰全世界仅有14座。而其中9座,都坐落在喜马拉雅山脉上。这样的高峰,是地球在变迁的奏鸣中带给人类感官的最强音,也是登山者追寻梦想路上的最高程。
  
  ◇完全属于中国的山峰:8027米的希夏邦马
  
  8000米高度的雪山,绝大多数都处在国境线的山脉上。但是,希夏邦马峰却是一个例外,它是唯一一座完全在中国境内的8000米级山峰。
  
  希夏邦马位于西藏聂拉木县境内,距离珠峰大约有120公里,是喜马拉雅山脉中段的重要山峰。和西部所有的雪峰一样,在藏民的心中,希夏邦马同样具有神一样的地位,在神话里,希夏邦马是吉祥神山。有意思的是,当你第一次遥望希夏邦马峰的时候,是很难辨认出它主峰的确切位置,因为山峰的主体由3个高度相近的姐妹峰组成,在主峰的西北方各有两个峰尖,从而共同组成了一个庞大的山体。
  
  ◇和人类最亲近的高峰:8201米的卓奥友
  
  由于卓奥友雪山离珠峰很近,所以你可以很轻易地找到它。在8000米山峰中,攀登卓奥友的危险在同一级别中是相对较小的,所以登顶的人数最多。这座一眼望去几乎和珠峰差不多高度的山峰,山体非常庞大,但没有珠峰那样挺拔的峰尖,取而代之的是浑圆的山顶。因为这浑圆的山顶,这座雪山少了几分不可一世,却多了几分温和柔情——这就是世界第六高峰:卓奥友峰。
  
  当地的藏族同胞说,卓奥友是掌管喜马拉雅地区幸福和平安大权的神。在它的山体上并排着7个峰尖,分别代表着智慧、美丽……所以在藏民的传说中,通过这个区域一直都有着特定的戒律,比如:只允许牛羊通过,不允许马驴来往。在传说中,凡是高头大马通过,必遭雪崩而亡。曾经有一个富商为了能从这里通过,在马头上安装了两个牛角,结果刚刚走过山口就人仰马翻、滑坠山下……从此,再也没有马、驴敢从这里通过。虽然传说无从考证,但却渗透着人们对神山和自然的敬畏。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1-5 19:30:38

军服:变幻的魅影时间:2013-12-27 作者:未详 点击:173次   【梦幻终结者】
  
  1899年,英国军队为了钻石和黄金不远万里来到南非,他们与当地的荷兰人后裔布尔人展开了激战。英军人多势众,布尔人兵少力微,双方兵力对比5:1,英国人原以为这是一场轻而易举的战争。出人意料的是,在南非森林和热带草原郁郁葱葱的一片绿色之中,英军猩红色的上衣格外醒目,成了布尔人一打一个准的活靶子。而聪明的布尔人却将自己的服装和枪炮都改成绿色,隐藏在密林丛中,采用游击战,将英军打得措手不及。虽然英军最终取得了英布战争的胜利,却付出了相当惨痛的代价——在南非作战的15万英军,先后有9万人死于布尔人的突击和狙击手的射伤。从此之后,英国军队将军服换成了卡其色,各国也开始纷纷效仿。就此,几个世纪以来,军服繁花似锦的华丽时代也跟着结束了,军服从此进入朴素的绿色时代。
  
  比起讲求实用的英国人,换军服对于爱美的法国人来说,无疑更是一个痛苦的过程。直到一战前的1912年,法国人还穿戴着19世纪30年代的红军帽、深蓝上衣、红长裤。法国陆军部长梅西米在巴尔干前线观战时,注意到保加利亚人因为军服颜色的暗淡而受益匪浅,他回国之后便决心改革法国军服,他提出将军服改成从头到脚一致的蓝灰色或青灰色,结果,招来一片气势汹汹的抗议之声。后来,直到法军在一战初期因显眼的军服挨了不少枪子儿,才在1914年的年底换上了蓝灰色军服。
  
  当然,法国拿破仑时代军服的华丽与耀眼,可能是现今的人们难以想象的,这也难怪他们不愿脱下旧日的军服。最有趣的当数他们戴着的熊皮帽,本来掷弹骑兵就因为身材魁梧高大被称为“高跟鞋”,再戴上一顶一英尺高的黑色熊皮帽,让他们看起来几乎如众神一样,足以令敌人闻风丧胆。从实用的角度来说,熊皮帽比双角帽更能防护军刀的砍击,也比平顶高筒军帽更难被劈开,此外还拥有比头盔更好的衬垫材料,戴起来十分舒适。但制作一顶一英尺高的熊皮帽,却价格不菲,通常需要一头甚至两头黑熊的皮。所以,法国到了19世纪,除了在一些特殊的仪式、军乐场合之外,基本已经不再使用熊皮帽,之后更是以非常简便、朴实的圆筒军帽完全替代了熊皮帽。倒是英国人对熊皮帽矢志不渝,情有独钟,作为国家荣誉的象征,至今依然保留在英国皇家卫队的头上。
  
  熊皮帽不过是18、19世纪军服高度华丽的缩影之一,在短兵相接的作战年代,军服的高度可视性本身就是实用的。滑膛枪和黑色火药总是让战场上硝烟弥漫,阻碍士兵的视线,军服鲜艳的色彩帮助士兵表明自己的身份,不至于让他们在混战中误伤自己的同伴。你还可以想象,当军队以集体队列的方式,向敌人发起进攻的时候,整齐的华服,俊美的军容,视觉上的震撼,在热战上演前就让对方在气势上矮了三分。1812年的博罗迪诺战役中,近卫军穿着军礼服参加了战斗,据一位参加战役的军官回忆,当时红色的肩章和高高的红色羽饰“就像一条血练横过战场”,气势逼人。对于身穿华美制服的士兵,这种华美既是一种国家荣誉的褒奖、一种自我的炫耀,也是一种穿透肌肤、渗入内心无时不在的责任提醒。
  
  几乎是在一战前后不久的一夜之间,各国军服集体进入绿色、卡其色时代。除了英法,普鲁士军队、美国军队也相继在1914年至1916年间将军服由鲜艳的蓝色改成绿野灰或卡其色。而随着远射程武器和高威力大炮的使用,很多士兵戴着19世纪那种皮质的漂亮帽子,经常被炮弹的碎片伤及头部,一战各国为了应付这种局面,几乎同时发明了各自的金属头盔,这些头盔在后来的二战中得到进一步改良,但在一战时已基本具备今天的样式。
  
  适时地改变军服颜色,给很多国家带来了好运,这个好运唯独没有落到德国人身上。一战后,1919年德国陆军设计了一种实用型军服,军服造型朴素简洁,去掉了普鲁士军人时代过多繁杂的装饰物。这套军服,一直沿用到1933年。不久之后,随着希特勒撕毁凡尔赛和约,并开始扩充军备,新军服的标准也重新建立,并于1936年开始发放标准服,以作为士兵的日常和作战使用。军服增加了四个带褶皱的水平贴带,以五粒纽扣替代了之前的八粒纽扣,衣领、标志底版均用暗绿色替代了之前的绿野灰。德国军服看起来如此有型,与军服常常是特别量身定做有关,至少是军官级别以上的军服,都是由裁缝亲自上门测量尺寸。军官的军服采用含丝的密纹面料,做工上采取西服工艺,除口袋外,基本不露缝线。
  
  除了款型上的精工细作,纳粹充实着德国军服上繁密的荣誉符号系统,从袖标、臂章、领章、胸章到帽徽,从传统的十字勋章到运动会奖章,从击落某架飞机的表彰,到服役年限和地区的标志,不一而足,成为德国军服熠熠生辉的另一张面孔。比如,纳粹在传统德国鹰的下方加上一个由橡树枝包围的“x”字符,使之更符合国家社会主义的理念,如果鹰头看向自己的左翅,就代表纳粹党,反之,如果鹰头看向右翅,就代表国家。德军的肩章也继承了魏玛时期的传统,除了表示等级,肩章上还可以写上部队番号,用不同颜色的肩章滚边表示兵种,用一些特殊记号表明身份,比如,军医肩章上就有蛇与医杖的图案。功勋卓著的部队,还可以往肩章上镶嵌上自己的荣誉标志。
  
  说到对肩章的迷恋,则不能不提及俄国人。1854年,崇尚奢华的尼古拉一世在位期间,用金丝编织了金光闪闪的肩章,当它们第一次出现在俄国军官的肩头,用以表示军官的军衔官阶和荣誉,立刻引起了欧洲各国军界的极大兴趣,德国、法国、奥匈帝国的军队随后也纷纷效仿实行了军衔制,从此肩章便在世界各国军队中逐渐流行起来。有趣的是,1917年列宁领导俄国人进行十月革命,认为肩章是剥削阶级军队的产物,废除了肩章,并简化军服,结果士兵人心涣散。到了斯大林时代,为了激发人们参与卫国战争,击退德军,被废除的宽大肩章与具有帝国奢华味的立领、大檐帽也随之恢复。
  
  军服从来不单单属于军人,尤其当整个德国纳粹的复仇计划处在如火如荼的酝酿之中时,军服无异于一剂迷人的春药。事实证明,德国军服是成功的,它合身的剪裁、硬朗而宽阔的肩线、精工细作的细节,塑造出男性英挺的气质,具有古希腊雕塑般的美感,也将人们重新带回那并不久远的普鲁士帝国的强盛记忆之中。被称为盖世太保的希来姆在年轻的时候,在还没有弄明白什么是纳粹之前,就凭着对这身军服的向往,懵懵懂懂地参加了纳粹党。
  
  【英雄的胜利服】
  
  尽管二战德国军服设计出色,但它的影响力最多只限于军队内部。在军装之外,德国军服的影响力,就算是存在,也几乎是隐蔽的。不会有服装设计师敢冒天下之大不韪,宣称自己的设计灵感来源于德国军服。这让人想起HugoB0ss创始人的一段往事,这位生活在1886年德国斯图加特以南一个小镇上的裁缝,开始以生产雨衣、工作服和制服起家。数年之后,因德国经济萧条,HugoBoss陷入破产。1931年,命运给了HugoBoss一次东山再起的机会——他在一次纳粹党举办的舞会上幸运地接到了为纳粹军队生产制服的订单。此后十余年中,HugoBoss专为德国突击队和德国政治军事组织生产制服,而且专门供应纳粹少年团的全套装备。二战结束后,HugoBoss因为和纳粹渊源颇深被列为“第三帝国的投机倒把者”,他被剥夺了投票权,并处以80000马克的罚款。
  
  所以哪种军服能在战后变得在大众中流行,也并非偶然。美军陆军那臃肿的制服实在缺少魅力,尽管有人认为他们更舒适、更自由,使人体得到解放。所以,人们迷上了那些更能强调人体美的空军制服。
  
  巴顿将军是美军中出了名的最重视仪表的将军之一,他就喜欢头戴闪闪发亮的头盔,身穿镀金纽扣的军服,外加一件加长款的B3夹克。在1944年的冬天,美军正是靠着这件夹克在没有加热设备、华氏零下60度的冰点温度环境中执行空勤任务。在巴顿将军的指挥之下,飞行员穿上这件全部以羊羔皮制成,拥有大毛领,衣服的袖口和下摆都有外翻的毛边的暖和和的衣服,只用了三天时间就完成了“阿登之战”。从此,B3飞行皮夹克就永远地与二战的空中英雄们紧密地联系在了一起。直到现在,B3夹克,仍然是非常流行的一款夹克。
  
  1950年之后,美军用尼龙取代皮革,作为飞行夹克的新面料,至此产生了MA1飞行夹克。这件夹克曾是20世纪70~80年代最流行的服装之一,在美国街头到处可以看到穿MA1的人。这股风潮甚至在亚洲的日本都盛极一时。连饭岛爱都曾在自己的传记中写道,在学生时代,大家都以拥有一件美国原产的MA1夹克而自豪,但是毕竟作为学生没有钱买,就不惜和年纪大的男孩子们去偷,被发现后,大家四散奔逃。后来有人拥有了那种夹克,却不过是日本的仿制品罢了……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1-5 19:30:52

豆豆时间:2013-12-27 作者:未详 点击:175次   豆豆有点弱智,已经读幼儿园大班了,却不会写自己的名字。有时,我们会逗他:“豆豆,来,写自己的名字。”豆豆会摇头,口水流下来,长长的。
  
  豆豆的妈妈是单位扫楼道的,这时,会很不好意思,来拉走孩子。
  
  一次,豆豆无事,又来到办公室,坐在我的旁边。嘴里念叨:“小鸭子,胖胖的,一双脚掌黄黄的——”大概,为自己的节目感到得意吧,呵呵笑了,口水流下来,亮亮的。
  
  我说:“来,豆豆,写自己的名字。”
  
  当时大家都感到累,所以,我想到了拿豆豆开心。
  
  这次,豆豆倒没摇头说不会,而是要一张纸、一支笔,很用心地画了两个圈圈,可是画得一点儿也不圆。然后,豆豆又在每个圈上点了一个小尾巴。
  
  大家问:“这是什么呀?”
  
  “我的名字啊。”豆豆很得意地说。
  
  大家你望我,我望你。豆豆摇头晃脑向大家解释:“我是豆豆,这是豆芽菜啊。”
  
  话未说完,大家哄地笑了。
  
  豆豆也得意地笑,口水又出来了,长长的。
  
  大家都说,这是哪个缺德家伙,教了孩子这么个字。
  
  豆豆摇头,道:“我不说,叔叔不让我说。”然后,转过头,表功一般,道,“叔叔,我没有告诉他们。”
  
  大家又笑了,有的甚至趴在了桌上。
  
  豆豆在幼儿园,至今只学会了一个“0”字。于是,我又有了新的取乐花样。
  
  那天,我向大家宣布,豆豆会写“0”之外的其他数字了。大家听了,都摇头,不相信。
  
  我见没引发大家的兴致,甩出杀手锏:“豆豆,写几个数字。”
  
  其实,豆豆除了“0”之外,只会写三个数字,一个是“8”,一个是“3”,另一个是“10”。
  
  写“8”很简单,豆豆把两个“0”往一块儿一挨,就成了;写“3”却麻烦,先要写成“8”,然后,拿一块橡皮把左边一半擦掉,一个“3”字就出现了。
  
  我指着“8”问豆豆:“这读啥?”
  
  豆豆说:“两个鸡蛋接吻。”
  
  大家听了,笑死了。
  
  我又指着“3”问:“这是什么?”
  
  豆豆说:“两个鸡蛋离了婚。”
  
  大家前俯后仰,笑出了泪。
  
  豆豆更得意,拍着小手,请功道:“叔叔,我没忘记吧?”
  
  我拍拍他的头,给他一颗糖,以示鼓励。
  
  冬月的一天,是个大雪天,豆豆在我们这儿玩,手里拿个苹果,有滋有味地咬着。
  
  这时,一个同事进来,对我说,“今天是你的生日。”
  
  我点头,心里却酸酸的,远离家乡,孤身在外,有生日与无生日有什么区别啊?忘记了,反而免得伤心,舒畅一些。
  
  豆豆听了这话,望着我,眼睛眨啊眨的,突然咬下一块苹果,直直地递到我面前。
  
  大家都愣住了,望着他,也望着我。
  
  “我过生日,我妈妈给我苹果吃。你过生日,我也给你。”豆豆说,口水流了出来,在光线下,闪闪发亮。
  
  刹那间,我的眼泪流了出来。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1-5 19:31:06

在温柔的时光里时间:2013-12-27 作者:未详 点击:270次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林逸飞成了榕城中学的老大。他带着一帮哥们儿组了个乐队,电吉他发烫,架子鼓震天响,甩动覆住前额的乱发,吼起歌来歇斯底里。
  
  也会打架,经过一年时间的争强斗狠,整个榕城中学都畏惧了这个眼神凶悍挂了彩也一声不吭的狠角色。
  
  很多女生暗恋林逸飞,偷偷往他书包里塞情书,可从来不见林逸飞和哪个女孩走得特别近。林逸飞的朋友们都认为那是一种“个性”,他对女孩子的冷和对哥们的热,是作为“老大”必须具备的品质。而那帮动不动就耍酷的男生,就时常通过林逸飞去追女孩子。他们常常拉着他堵在走廊或教室门口,指着某个女生的侧影私语:“就她,漂亮吗?”林逸飞就一手插在裤兜里,懒洋洋地走过去:“电话号码多少?”
  
  尽管方法老土,但少有女孩不给面子。沈欣兰却是个例外。
  
  1
  
  学习标兵沈欣兰,林逸飞最好的朋友刘帅对她一往情深,可惜的是,沈欣兰眼高于顶。
  
  林逸飞还记得刘帅第一次托他帮忙送电影票的情形。
  
  那天刘帅约他到操场南门,他慢条斯理地走过去,刘帅一见他就兴奋地跑上来,指着跑道上的方阵:“在那儿!在那儿!”
  
  那是学校运动会的礼仪队在操练。林逸飞来回逡巡了一遍,淡淡地问:“哪儿?”刘帅嚷起来:“没看见吗?就那个站在方阵左边吹口哨的!”
  
  林逸飞眯起眼睛——沈欣兰站在平均海拔比她高出十厘米的方阵队员旁边,确实不太起眼,何况她人长得又黑又瘦,戴着白色网球帽,帽檐盖住了半张脸。
  
  林逸飞轻挑一下眉毛:“行,票给我。”说着,他从刘帅手里接过电影票,大步走到沈欣兰身边。
  
  方阵队员的脚步都停了下来,几十双眼睛齐刷刷地看向林逸飞。
  
  在林逸飞印象中,沈欣兰一直是和漂亮不沾边的,即使是现在这么近地看她,她那张有些倔犟的面孔还是平凡得不起眼,但当她盯住林逸飞的时候,林逸飞竟然有点发窘。
  
  “什么事?”她冷淡地问。
  
  他抿起嘴没有回答,指指刘帅的方向。看到他手里的电影票,沈欣兰露出一个似笑非笑的表情。
  
  林逸飞不是没帮人追过优等生,但赤裸裸地被歧视,沈欣兰还是第一人。她很不给面子地瞟一眼刘帅:“和他?没空。”说完,拿起口哨声调高亢地喊,“继续!”
  
  林逸飞像是被人甩了一耳光,血液一直往上涌,整个人都快烧起来。想也没想,他粗鲁地一把拖起沈欣兰,大踏步地出了操场。
  
  学校体育器材室里没开灯,一路上沈欣兰都在大力挣扎,林逸飞也知道,他的力道会在她手腕上留下难以消散的淤伤。在黑暗的器材室里,她磕磕碰碰撞翻了篮球足球筐,跳绳缠上了羽毛球拍,她重重摔下去,又带翻了乒乓球盒。
  
  她肯定摔疼了,他听到她吸气的声音。但她嘴上一点儿也不叫疼,还拼命想挣开林逸飞的手,挣不开,摸黑一扑,咬到他手臂上,铁齿铜牙一般,疼得林逸飞闷哼一声。他想揍人,如果她不是个女生的话,但那一瞬间,他竟恶作剧地摸索到她的脸,在黑暗中凑到她唇边威胁说:“我要吻你了!”
  
  刹那间,安静如雪花降落。
  
  她的面颊柔软,湿湿的,原来是泪水。她居然会哭?他的手松开了,有瞬间心疼,像一根针在心尖处扎了一下。刚伸手想帮她擦眼泪,她却以更快的速度站起来,狠狠骂一句:“滚远点!”
  
  她扭头冲出器材室,林逸飞追了两步,停下来,冲她的背影大喊:“小矮人,票在你衣兜里。”但沈欣兰已经跑远了。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1-5 19:31:18

 2
  
  手臂上被沈欣兰咬过的伤口破皮了,林逸飞去医务室上药。进门时他撞上了从里面出来的沈欣兰,她手腕上戴着白色护腕,膝盖小腿上都贴了胶布。沈欣兰看见他,从鼻子里发出一声轻哼,林逸飞忍不住逗她一下:“小矮人,晚自习我和刘帅在电影院等你啊。”
  
  沈欣兰狠狠瞪他一眼,林逸飞乐得坏笑:“怎么,怕啦?到底是纯情优等生啊,哈哈!”沈欣兰被激将得受不了,终于冷笑道:“好啊,晚上见。”
  
  林逸飞完全没想到惹恼沈欣兰的下场。吃过晚饭,刘帅来叫他,两个人骑着自行车直奔电影院。电影快开场了,还是没见沈欣兰的影子。他失望地一迭声问林逸飞:“她真说来吗?不会不来吧?”
  
  林逸飞烦躁地摁熄手里的烟:“她准来!你先进去,她一来我马上给你发短信。”
  
  刘帅提着可乐瓶进去了。可不一会儿他便从里面冲出来,见鬼似的大叫:“逸飞,逸飞,沈欣兰的位子上坐着齐老师!”
  
  他们被抓回了学校,在办公室罚站一个晚上。
  
  晚自习后,林逸飞跟踪了沈欣兰。看她和一群女生分手后,走进黑暗的小巷里。林逸飞跟着她走进一栋旧楼,看着她掏钥匙打开了五楼的一扇门。
  
  502,看起来没什么特别的号码牌。他回到楼下,压沉嗓子,冲着黑洞洞的窗户开始吼:“沈欣兰,我爱你!沈欣兰,我爱你!”
  
  然后,他听见咣当几声开窗户的声音,有个男人用很粗鲁的声音吼:“哪个小兔崽子?不要命了!”他赶紧一溜烟跑掉。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1-5 19:31:30

3
  
  林逸飞知道沈欣兰家教甚严,这出“深夜告白”,肯定得让她爸好一阵“刑讯逼供”。不过,他真没想到她爸下手那么重。
  
  第二天他故意跑到隔壁班看沈欣兰,看到她身上到处都是深深浅浅的红痕。
  
  不知是出于愧疚还是因为担心,林逸飞觉得自己该做点补偿。课间他从医务室领了红药水,让刘帅给沈欣兰送过去,刘帅别别扭扭一副害羞样,害得他终于忍不住,自己跑到女厕所门口堵住沈欣兰。
  
  “刘帅给的!”他把药水瓶塞到她手里,“看人家多关心你!”
  
  沈欣兰瞪着他,他扭头就跑。
  
  上午最后一节课,他坐在最后一排,课桌抵着后门,有人在外面轻敲。林逸飞把眼睛凑上去瞧,刚好迎上一双犀利的眼睛也朝里张望。一张纸条从门缝中塞了进来:“我赔刘帅一场电影。”
  
  那天晚上,好学生沈欣兰逃课了,她和刘帅一起去看电影。林逸飞为了防止她故伎重演,一直小心翼翼守在电影院门口,就像个把风的。
  
  夏夜星星特别多,林逸飞蹲在那里想刘帅开心的表情,想通往沈欣兰家的那条黑暗巷子,想着想着,突然感觉莫名的悲伤。
  
  刘帅和沈欣兰,这两个名字从此就要连在一起了吗?
  
  电影散场了,刘帅和沈欣兰一起走出来。他看见沈欣兰的书包背在刘帅肩上,他识趣地走上去拍拍刘帅的肩:“我先走了。”
  
  沈欣兰站在一旁,动了动嘴唇,却没发出声音。
  
  踏着一地月光,林逸飞朝家的方向走去,一边走,一边想起器材室里沈欣兰脸上的眼泪,那个黑暗中几乎就要发生的吻……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1-5 19:31:41

 4
  
  刘帅追沈欣兰的那段时间,林逸飞就做了超级电灯泡。
  
  放学后,他们会一路讲着笑话送沈欣兰回家,周末又会拎着零食到电影院门口等她。沈欣兰不喜欢他们吊儿郎当的样子,每天晚自习都强迫他们背书做习题,还买话梅糖分给他们,不准他们再抽烟。
  
  刘帅很听沈欣兰的话,每次都乖乖地让沈欣兰检查书包,身上清清爽爽,再没有一丝香烟的味道。可是沈欣兰很多时候,对刘帅忽冷忽热。有好几次,刘帅在喝酒以后都搂着林逸飞掉眼泪。
  
  后来,林逸飞就在黑暗的小弄堂里拦住沈欣兰:“你到底喜欢谁?”沈欣兰目光炯炯地问他:“你什么意思?”林逸飞轻笑一下:“答应刘帅,做他女朋友吧。”
  
  沈欣兰想了很久,说:“好啊。”
  
  那一刻,林逸飞听见心脏扑通沉底的声音。
  
  从那以后,林逸飞把沈欣兰埋成心底一颗不能发芽的种子。但其实没有人知道,他一直都记得的,记得最初认识的沈欣兰,在12岁那年的老弄堂里。
  
  那是一场没有预见的相遇。那时候,林逸飞还住在旧楼里,晚上他蹲在墙角抽从巷外门市上买到的劣质香烟。有一群高过他一个头的小青年经过,他们管他要烟抽。他不肯给,结果被狠狠教训了一顿,鼻血把被抢空的香烟盒子都染红了。那天沈欣兰经过,大概是女孩子天生的保护欲,她竟然一点儿也不害怕,恶狠狠冲那群小青年嚷:“滚远点!”
  
  那群小青年嬉嬉闹闹地走掉后,沈欣兰掏出手帕给林逸飞止血。她认真又勇敢地对林逸飞说:“我就住502哦,你以后有事就上我家找我!”
  
  那几年,他和沈欣兰也没什么交集,直到上了高中,有一次,沈欣兰帮同学送情书给他。那时的他已经是榕城中学里有名的狠角色,沈欣兰说:“拜托,你拒绝她吧,我朋友是要考大学的,你可别害她。”
  
  林逸飞不懂自己为什么会成为她眼中的祸害,他冷笑起来:“哟,不会是你暗恋我吧?”
  
  他没想到沈欣兰会像12岁时那样,很英勇地回他一句:“怎样,不行吗?”她那样说,他反倒胆怯了。他掩饰似的哈哈大笑:“哟,小矮人,你海拔够吗?是美女吗?你哪点地方吸引人?”他看到沈欣兰面红耳赤的窘态,看到她眼里隐隐的泪花,但她却倔犟地仰起脸,也学他那样哈哈笑起来:“你以为我说真的?我也是要考大学的!你昵?你就是小流氓一个,配让我喜欢吗?”
  
  多么无聊的斗气。从那以后,他们就彻底把对方当成了空气,直到林逸飞一家搬走的那天。后来,林逸飞成了榕城中学的老大,没有人知道他为什么不交女朋友,有没有喜欢过一个人。当然他们也不会知道,他曾经因为对爱的那一点惧怕,割伤过一个女孩的心。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1-5 19:31:54

 5
  
  沈欣兰成了刘帅的准女友。之所以是准女友还不是正式女友,是因为沈欣兰说,如果刘帅高考能考上二本,就做他女朋友。
  
  高三下学期,林逸飞离开了榕城中学,到省城的大学里接受半年的音乐专业训练。其间,他收到过刘帅的信,刘帅的快乐掩藏不住,他说逸飞,你不知道沈欣兰是多好的女孩儿,逸飞,爱情真是美好啊。
  
  刘帅还像往常一样关心林逸飞,他在信上说:“逸飞,别吊儿郎当了,好好考大学吧,再找个好女孩谈场恋爱。别不相信爱情,爱或许会带来伤害,但我们不是为了想伤害谁,才去尝试爱。”
  
  这些话,林逸飞是明白的。但不是不想学会去爱,他只是不希望,亲如兄弟的刘帅受到伤害。
  
  他想起有一次喝醉后和人打架,被爸爸踹到门外不让回家。他一个人抱着头在底层楼道里悄悄哭,是刘帅陪着他聊了整整一夜。
  
  那一夜,路灯照着两个相互取暖的孩子,影子依偎在一起不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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