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1-5 18:18:18
目标之外,及时发现时间:2013-12-29 作者:未详 点击:76次 两年前,我的一位诗人朋友遭遇车祸。怀念他的时候,想起了几年前他送给我的诗集,于是开始读他的诗,诗里,我第一次看到另一个他。他的才华,才被我发现,很迟了,他已经故去两年了。
他妻子不无遗憾地说:“你要是在他生前说这些,不知他有多高兴。他很在意你的评价。”
可是,我那时心中只有自己那点事,对于一点小名小利的盘算,让我像一只鳄鱼,瞪圆小眼,只锁定自己的目标,心无旁鹭。
普希金说:“活得匆忙,来不及感受。”我想,这句话正好道出了当下人生活的状态。我们眼’里只盯着目标,急速奔走,以为这目标有多重要。生活匆忙得只剩下目标,如何有丰富感受和及时发现?未能及时发现,必然错过太多。
捷克作家博·赫拉巴尔的小说《过于喧嚣的孤独》中,主人套汉嘉是个废纸收购站的工人。35年间,他喝下的啤酒,可以灌满一条50米长的游泳池。喝酒只是他的嗜好,他真正的工作,是将作为废纸的旧书送进压力机。他慢悠悠地干活,看不出他将这份工作看做人生的目标。可就在化为纸浆之前,他能及时发现其中的精华。他总能从废纸堆里找出天才和大师的作品。因此,他不无自豪地说:“在这个世界上唯有我知道,哪个包里躺着——犹如躺在坟墓里——歌德、席勒,哪个包里躺着荷尔德林,哪个包里躺着尼采。”
这个貌似酒鬼的老汉,是个工人,可是他的阅读超过任何学者。他从堆积如山的废纸中寻找价值,造就了他巨大的阅读量和视野的开阔;他一生充满孤独,可一直有伟大的思想做伴;他渺小卑微,却又博大富饶。
这一切,得益于他在将旧书化为纸浆前的及时发现。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1-5 18:18:31
上学时间:2013-12-29 作者:未详 点击:123次 那天,我的母亲要送我去学校,我发誓永远不去。我那时跟街上那些十来岁的男孩子一起玩,他们说上学是浪费时间,他们的话对我犹如神谕。
那些男孩很长时间不回家,他们睡在废弃的车子里,吸烟,吃白粉,到白人区去行窃,如果在白人区行窃不成功就回到我们居住的贫民区的小店里偷啤酒和饮料。他们的生活方式是刺激而冒险的,深深地吸引着我。我的母亲说他们不是好人,成年后会一无是处,叫我不要与他们为伍,可是,我根本不听她的。我尤其喜欢他们对学校的想法:他们恨学校,认为受教育是浪费时间。他们像我一样在一个不重视教育的环境里成长,在这种环境里,生存下来成为首要问题,一个孩子学会的第一件事不是怎样读书和写字,而是怎样打架、偷窃和反叛。
有一天,我的母亲凌晨4点钟就叫我起床。我像往常一样说:“他们来了吗?我怎么没有听到声音?”我母亲说:“没有。我叫你起床洗澡。”我吃惊地问:“什么?”我怕洗澡像怕瘟疫一样。长到7岁了自己都没洗过几次澡。母亲用一根手指头点到我脸上,命令道:“我叫你去洗澡。快点儿。”
我不情愿地听从了。她拿来香皂和一把刷子,抹了香皂之后就用刷子帮我刷,一直刷到我的身上出现了血痕。我疼得尖叫起来,还好有人敲门了。
母亲立即跳起来,轻手轻脚地向卧室走去。我也害怕起来,以为是警察来了。我僵坐在浴缸里,不知道该怎么办。
“开门,穆加基(我母亲的名字),是我。”门外是外祖母焦急的声音。
母亲松了口气,走去开门,外祖母和蒲基阿姨进来了。
“吓死我了,我忘了你们要来。”母亲拍着胸口说。
“准备好了吗?”外祖母问。
“是,差不多了。”母亲叫我从浴缸里起来,递给我一块布叫我擦干身上的水。我一边擦一边想,出什么事了。正想着,母亲到卧室里拿了一件有污点的白衬衫和一条褪色的黑短裤叫我穿上。
我问:“我为什么要穿这些?”
母亲不容分辩地说:“叫你穿你就穿。”
我穿上那件衬衫,松松垮垮的,一直垂到我的脚踝那里。我看出原因了——那是我父亲的衬衫。
我抱怨说:“可是,这是爸爸的衬衫,我穿不合身的。”母亲坚持说:“穿上。我会把它改合适的。”
我又说:“裤子也不合适,到底是谁的裤子?”
母亲坚决地说:“穿上,我会改合适的。”
我穿上那衬衣和裤子,看上去非常好笑。我母亲把衬衫折了好几折,又把它扎到裤子里。那裤子也是折了好几回,还是长到腰部,母亲用麻绳将它们在我的腰部绑紧。接着,母亲用猪油和凡士林的混合物抹我的脸、胳膊和腿。她说:“这样你的皮肤就不会被冷风吹裂。”做完这一切,她自己就到卧室里去了。
我问外祖母:“外婆,我们要去哪里?”
外祖母笑着说:“你妈妈没跟你说吗?你要上学了。”
“什么?”我跳起来,像椅子上有热铅一样。“我不去学校!”我喊了一声,向门口跑去。我母亲见状,大喊:“把门关上,不要让他出去。”蒲基阿姨马上把门闩上,并守在那里。我跑向窗户,在我往窗台爬的时候,母亲抱住我把我拉了下来。我挣扎着说:“放开我,我不要去学校,放开我。”可是,母亲把我抱得紧紧的,胸有成竹地笑着说:“你怎样挣扎都没有用了。”然后,她转向外祖母说:“外婆,赶紧找根绳子来。”
外祖母就近抓了一段绳子过来帮母亲,我哭叫着不肯就范。然而,7岁的我哪里是铁了心的两个女强人的对手?她们绑住了我的手和脚。
母亲和外祖母把我往门外拉,她们叫蒲基阿姨在家里看家。
在她们拖我去学校的路上,太阳已经从远处的草地上升起来了。街上开始像往常一样繁忙起来,老人弯着腰慢慢地走,没工作的人开始聚在一起谈论怎样混过白人设的关卡去喝啤酒,他们的笑很空虚,年轻的男孩女孩开始在狭窄、肮脏的街道上漫无目的地走,希望能找到吃的东西。
当我们转进第16大街时,一个矮胖的黑人妇女从对面走过来,走到我们面前时她停了下来,说:“当时我也这样对我的大儿子就好了。”我听出她的语气里带着悔恨。她啜泣了一阵,抹了一把泪,接着说:“可是街上那些坏男孩把他带出去了,他成了一个坏人。”外祖母和母亲说了一些安慰她的话。她的泪流个不停,“可是现在太晚了,太晚了。没人能帮他了。我再也帮不了他了,他死了。”母亲同情地问:“他怎么死了?”她回答说:“他不上学。靠刀子生活,同样是养活他的那把刀子要了他的命。”
母亲对着我的耳朵说:“你听到了吗?你希望同样的事情发生在你身上吗?”我低头往地上看,心里很迷惘。
我们终于到了学校。
校长是个瘦高个子的人,看到我们进去,问我母亲:“这就是我们谈的小坏蛋吗?”
我母亲说:“是的,就是他。”
校长说:“我看他确实像调皮的样子,他给你们很多麻烦吗?”
我母亲叹了口气,说:“真的调皮得很。”
外祖母也叹了气,说:“跟其他孩子一样,一旦到街上去就跟坏孩子学坏了。他们憎恨学校,不想未来。”
“没事,我们会医好他的毛病的。解开他吧。”校长说。
“他会跑的。”我母亲说。
“不会的。”校长边说边去关门,我看到门背后挂了很多不同长度和大小的棍子。不用说,那是用来对付不听话的孩子的。
校长说得对,我没敢跑。校长和母亲谈了一会儿,查阅了一些母亲带去的资料,问了一些情况,最后同意我上学了。他说:“两周后送他来上课吧。到时候如果他不愿来,你们就告诉我,我让两个大男孩去带他来。”
在回家的路上,我还是想逃去跟我那帮朋友玩。我不想去学校是因为那帮朋友说学校管得太严了,老师经常打人,看到的那些棍子印证了他们的说法。但是,想到那个黑人妇女说的故事,我觉得还是上学好。我该怎么办?我被两个世界撕扯着。但是,回家后那个晚上发生的事情让我作出了决定。
那天晚上我踢足球回来时,发现父亲不在家,母亲的身上有不少伤痕。原来,父亲是不想让我上学的,为此跟母亲吵了起来,而且大打出手。
那天晚上我问母亲:“妈妈,你为什么要我上学?”
她说:“我想让你有未来,只有上学才有出路,我不想让你将来像你父亲那样生活。”
母亲用浸过温水的布来敷她被父亲打肿的眼睛,继续说道:“你父亲不上学,所以他做一些不好的事情,比如喝酒、赌钱、不顾家。他不会读书写字,找不到体面的工作。但我希望你能上学。因为我相信,教育会为你打开一个全新的世界,使你的生活跟你父母的生活都不同。教育会让你飞起来,像小鸟飞向无垠的蓝天一样,把贫穷、饥饿和痛苦远远地抛在身后。”
母亲的话像一束光,越来越亮,直到驱散我心里所有的黑暗。
母亲继续说:“你要向我保证,一定去读书;我也向你保证,我一定尽我所能不让你辍学。”
我的泪流下来,流到母亲的胸口。我向母亲保证我要“永远”上学。那个晚上,我们家形成了两个阵营,开始进行拉锯战。我的文盲母亲是一个阵营,她坚持要我上学,让我无论如何都要从知识的井里汲水。我的文盲父亲是一个阵营,他坚决让我从愚昧的井里汲水。我决定站在母亲这边,因为这样,我的命运永远地改变了。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1-5 18:18:46
误读的力量时间:2013-12-29 作者:未详 点击:120次 地域性的歧视哪儿都有,但是我没想到,在中国,也有对印度的歧视。拿到印度签证之后,该不该去打一针防疫疫苗,就成了一个话题。
关于印度的卫生状况,早已听说。在关于印度的水源十分可疑的诸多传说中,有一个最让人心惊胆战的是刷牙都得用矿泉水,“因为,牙龈有可能被感染”。不打针吧,谣言可怕,打针吧,听说要头晕好几天。我在权衡了几天后,想起奥运会期间,3个美国人听信谣言,戴着口罩出现在热烈欢迎他们的北京人面前。我不想犯单纯无知的美国人的错误,决定不打预防针。
事实证明我是正确的。我到印度一星期之后,终于穿上了与印度姑娘一样的纱丽时,那些关于防疫的知识,就被抛到脑后。但是初到印度时,受传言影响,出了机场门,我们就不敢喝任何水。好不容易到了饭店,在烦琐的入住手续完成之后,又渴又饿的我,进入房间的第一件事,就是打电话叫客服中心送矿泉水和三明治过来。在得到确认后,我才坐下来打开行李。时间一分一分地过去,我再次打电话到客服中心确认。电话里再一次回答:厨房里正在做呢,5分钟内水和三明治就会送来。无数个5分钟过去了,又渴又饿的我,累得只剩下两个选择:要么喝卫生间的水,然后止床睡觉,要么像等待戈多一样地等待下去。就在我准备选择前者时,门铃响了。进来一位侍者,只见他一身雪白笔挺的衣服,一只手背在后面,另一只手托着一个托盘,上面是雪白的浆得很硬的餐巾垫底,放着一小瓶矿泉水和一小片三明治,再一看,那三明治就是3片薄面包里夹着两片涂上奶酪的鸡肉。我顿时哭笑不得:实在想不出来为什么需要花费一个半小时才能做好这么简单的东西。
我后来才知道,在印度,一切社会分工都是神圣不可改变的。你若要他去帮助别人,他就会告诉你:《薄伽梵歌》说,“尽你所尽之责,不要去管其他人的责任”。正是这种只尽己责的态度,造就了印度人低效率的办事风格。而且,活雷锋这样热情助人的行为,在印度是不守职责的另一个解释。
在印度开会期间,有一位印度学者谈到要警惕西方对印度的叙述中几种非常有害的误读:1叙述一个奇异的、有着异国情调色彩的印度;2非常现代的、光艳的印度;3一个由贫民窟形成的贫困的印度。
去印度之前,我刚好看了《贫民窟里的百万富翁》。这部时髦的电影,正是集这3种误读于一体,制造出了当年电影业的最大泡沫。影片获奖后,连“贫民窟游”这样的商业项目也变成了热门。当臭水沟和棚户区也被这个时代消费了,湿婆神还能舞蹈出什么样的光环呢?
在现实生活中,肯定没有《贫民窟里的百万富翁》中穷小子过关斩将赢得千万元大奖的故事。真实的选秀获奖者一定是那些受到过良好的教育、家庭背景属中产阶级的人。在印度,语言,尤其是英语,几乎是衡量一个人社会身份和地位的标志。印度社会的下层人几乎不讲英语,更有大量的文盲。受过教育的印度下层人是以本民族语言为交流媒介的,而印度有23种未被统一的语言和文字,它们都不被其他族群理解和使用。事实上,印度给我的感觉,就像有两个印度,一个是生活在金字塔尖的穷尽奢华的上流社会,一个是贫民窟和臭水沟旁蝼蚁般活着的底层社会;一个是说英语的印度,一个是说印地语或别的什么少数民族语言的印度。当然,对于我来说,还有另一个印度,那是我去签证时,在印度领事馆拿回来的一本《今日印度》,我从那儿了解了另一个印度——官方印度。那上面在不得不提到贫民窟时,使用了一个温和的字眼“棚户区”。此外,我从那里知道了,印度官方在50年前就废除了种姓制度,但是,我在现实中看到的却是:印度人无法用种族来代替种姓。“印度”这个词无法真正让他们获得认同感,种姓基础、语言和宗教才能表达他们的诉求。
文化的差异性及公共建设的落差,还有交通状况的滞后,在我们从德里去往阿格拉的路上,又一次呈现在眼前。印度的农村基本处于一个自给自足、人畜和睦相处、动物粪便用以施肥、麦秆用来铺盖房屋的自循环系统。当我们的车被堵塞在一个又一个乡村小镇时,巨大的魔幻现实主义场景就出现在眼前:如山一样的垃圾,蝼蚁般在马路两边穿梭的穷人、汽车、摩托车、人力车、人货两装的货车、牛拉人的车、人拉人的车、可以一次挤进二十多个人的简易三轮摩托车,人畜并进,在乡间路上绽放着一片混乱。没有任何交警或别的交通管理形式对这一片混乱和危险加以制约。一群群在你车窗前翻跟斗和扭曲着肢体的小孩,跟在你身后不离不弃地讨要卢比,混合着尘埃、喧嚣、人畜粪便气味、发酵的食品味,一切都在考验你的神经。
从印度回来后,曾在一次聚会上,我把在阿格拉的路上看到的一些贫困现象告诉成都的朋友,他们马上露出一副怀疑的表情,好像认为我也有一种富国心态,也用一种猎奇心理在看印度。在座的另一位朋友,气愤得拿出手机来,说马上给我查印度的GDP,“比中国大多了”。
GDP用来说明一切,看来不只是官方的态度,数据能说明的问题,现实中也许什么都说明不了。奇怪的是印度人的极端自信与中国人的极度自贬相映成趣。下面是我朋友告诉我的一个笑话:一位从来没有来过中国的孟买商人,当听朋友从上海回来谈到上海的发展之后,说:“嗯,照这个速度发展下去,再过10年,上海就会赶上孟买了。”其实,这两个故事都说明人经常处于误读的状态中,即便身处其中,你也未见得能了解自己的国家,更遑论他人的国家。
在许多西方人和更多的中国人眼里,印度是一个让他们神往的地方。印度代表的是美轮美奂的神庙和天下无双的泰姬陵,以及超凡脱俗的宗教境界,那是在充满物欲贪念的世界里让人心驰神往的另一个世界。所以,人们不愿意看到还有另一个印度:一个既有世界最大IT中心,又有世界第二大贫民窟的印度。印度学者所说关于印度的叙述中有害的误读,并不只有3种,而是无数种,正是无数的误读构成了我们印象中的印度。正是这些误读的力量,构成了印度的魅力,使得印度在一片争议声中悄悄地积累着它的GDP。
印度,这是一个难以解读的国度,任何轻率的结论都是危险的。印度著名诗人泰戈尔有诗为证:“真理激起反面的风暴,借以散播它的种子。”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1-5 18:18:59
日本的挖红薯运动时间:2013-12-29 作者:未详 点击:114次 在天气好的时候到日本的农村去,也许会看到令人惊讶的情景——田野里,一帮日本人排成横队或者方阵,兴致盎然地修理地球。这些日本人大多是面皮白净的城里人,而且扶老携幼,呼朋唤友。
这就是日本传统的娱乐项目——“芋掘”,用中国话说,就是挖虹薯。考虑到参加的人如此之多,该叫挖红薯运动了。
到了休息日,到郊外去挖红著,是日本人典型的农家乐旅游项目。组织者中有人会教导大家怎样排开队伍,有人会发说明书,教你怎样挖才不会把红薯挖断。一位参加者在一次活动中挖到的红薯不过三四块而已,而参加的日本人大多乐此不疲。
连日本的幼儿园,也把挖红薯作为一项经典的课外活动。每到活动的时候,幼儿园都会给孩子分组和教习相应工具的使用,并允许家长来同乐。
问起这项活动的缘起。此事固然和费用较少,四季都可进行有关,但日本一位教师从日本历史的角度为我解析,显得更有说服力。日本古代因为人口较多,田地却少,粮食缺乏,许多穷人难以维持生计。随着高产作物红薯玉米的引进,这种情况得到改善。红薯是块茎植物,即便是经过收获,残存的块茎依然会在土地中继续生长。于是,一些没有食物的穷人会到已经收获过的土地上去挖红薯,以维持自己和家人的生命。久而久之,就形成7对挖红薯的感情。在日本的历史传说中,有一位“挖红薯的藤五郎”的故事。藤五郎本来是个靠挖红薯生活的穷人,却因此发现了金子,从此暴富。金红色的红薯成了发家致富的标志物。至今,在金泽的神社中,还有这位藤五郎的牌住。
不过,并不是每个去挖红薯的日本人都抱着讨吉利的想法。当我在日本查阅书刊的时候,一个历史上微不足道的痕迹也许让我窥破了日本人挖红薯背后的情结。
1972年2月,日本爆发了著名的浅间山庄之战。日本极端激进派组织联合赤军的成员在这里劫持人质,和警察发生激烈抢战。
人们惊讶于这些激进学生近乎疯狂的理想主义精神,也不理解他们为何不肯缴枪投降。
结果,赤军成员全部被活捉,他们不肯重返社会的原因才终于被找到——在赤军的营地里发现了大批同属赤军成员的遗体,这些人都是被他们的伙伴作为不坚定分子清洗杀害的,数量达到赤军总数的三分之=。
由于上个世纪60~70年代日本处于经济高速发展期,贫富分化悬殊,各阶层矛盾激化,因此,社会发展出现瓶颈,学生运动此起彼伏,暴力群体性事件接连不断。联合赤军就是这种极端主义发展的顶峰。
那一天,整个日本震惊了。
然而,就在报道发现赤军营地遗体的同一天,日本报纸又披露7另一条带照片的消息——日本开始出现“芋掘”旅行项目。
虽然拥挤在不大的田地中挖掘红薯,并没有太多美感,但是这张平凡的照片,却代表着日本经过二十多年的艰苦努力,老百姓终于有了可以喘口气,享受生活的可能。挖红薯,在日本人心中是战后经过艰苦努力,生活终于走向安定的象征。
而这种象征,也为日本社会发展离开瓶颈时代敲响7钟声。从那个时代开始,日本进入了稳步发展时代,社会矛盾开始缓解,“日本可能崩溃”的动荡逐渐走进了历史。
赤军们是疯狂的,但他们的疯狂也带有理想主义的色彩。他们以人民的代表自居,迫使当权者不得不注意照顾人民的起码要求。到了可以挖红薯的时候,日本社会的保障体制,民权体制也比较完善地建立了起来。社会矛盾开始缓和,人民走到了极端派的对立面,赤军才成为被人民抛弃的对象。
两个完全不同性质的新闻,让挖红薯这样简单的事情带上了生活中希望的光芒。
因为这一点,今天看到日本田野里挖红薯的人们,我会忍不住对他们微笑。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1-5 18:50:49
多年后,我终于成了你时间:2013-12-28 作者:未详 点击:213次 那时候的她刚刚上高中,喜欢上一个人,那人比她大二十岁,是她的语文老师。他没有英俊的外表,甚至可以说有点儿苍老,但他身上散发出那种文化人特有的气质,深深地吸引着她。
她开始崇拜他,进而爱上他。当然,这样的爱是隐隐的,不能在他面前表现,唯一可做的,便是吸引他的注意。所以,在他的课堂上,她永远是最积极的那个,为了博得他的表扬,她更是把每篇作文当做写给他的情书。
渐渐地,她发现他看她的眼神不一样,不是老师看学生,而是一个男人看一个女人。她想,他一定也是喜欢自己的,只是迫于老师的身份,不得不刻意地隐藏自己的感情。
于是,她决定向他表白。
她在作文本里夹上一封真正的情书。情书随着作业本一齐交到他手上后不久,学校发生了一件大事,隔壁班的女生写给同班男生的情书被查了出来,在学校大会上点名批评。
她开始后悔,如果她的那封情书被公布出来,她算是完了。可转念又想,爱他就要勇敢地向他表白,哪怕赔上自己的人生。
就这样,她在忐忑不安中等了一天又一天。庆幸的是,她所设想的那些情节都没有发生,他仍把她当做最得意的门生。她想,情书大概是掉了,心里隐隐有些失落,但又不敢冒险再给他写情书,只有把对他的那些爱恋写在自己的日记本里。她想等高中毕业了,她一定要亲手把日记本交到他的手上。
转眼,到了高三,对于考大学,她并没有多大希望,那个时候她已经严重偏科,除了语文,别的成绩都摆不上桌面。
有一天下课时,他突然对她说。放学后来找我,我有事要跟你说。
她高兴坏了,他从来不会在放学的时候邀请她。下了课,她跑回寝室换上了最漂亮的衣服,甚至还借了同学的口红,她想在他面前表现得像一个成熟的女人,而不是他的女学生。
去了他的办公室,还有别的老师在。他说,我们去学校外面的餐厅,我请你吃饭。这个提议,正中她的下怀。
和他一起出门,他走在前面,离她不到一米的距离。她跟在他身后,低着头。这样的感觉真好,她觉得自己就像他的小女朋友,他们要去约会。到了餐厅,她所有的幻想都破灭,他跟她谈的竟然是高考的事情。那天他说了很多,其中最多的是关于她的偏科,他说,这样不好。后面的话,她一概没有听进。
直到谈话结束,回去的时候,她突然像下定决心地向他保证,以后会好好学习。
他说好,然后笑了。她觉得那是她见过的最温暖的笑容。
这次谈话,成了她人生的转折点。她开始发奋学习,终于考上了理想的大学。所有的人都说,以她的成绩考上大学是个奇迹。只有她知道,没有奇迹,是感情的力量,让她在最后的阶段废寝忘食。
他比她更高兴,再一次请她吃饭,他说,我就知道你一定行。她看着他笑,终于说出自己是如何暗恋他,如何给他写情书。他一直安静地听着,最后,他说,孩子,我都知道。说完,他从口袋里掏出一封信给她,那是她写给他的情书。
原来,他真的都知道。
大学毕业后,她也成了一名人民教师。她说,当你第一次爱上一个人时,就会渐渐地向他靠拢,最终成为他那样的人。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1-5 18:58:27
教儿子当“护花使者”时间:2013-12-28 作者:未详 点击:149次 儿子刚上初一时,对男女感情还是朦朦胧胧的,可班上“情窦初开”又相对大方的女同学,已暗中向男生“眉目传情”了。
一次周末的饭桌上,我正开启一瓶四川名酒“剑南春”,儿子在一边说话了:“爸爸,我们班有个女同学,外号就是这酒的名字。”“剑南春?怎么,她喜欢喝酒?”我不解地问。儿子笑道:“不是。她特别喜欢和男同学一起玩儿,所以我们就给她取了这个外号——见男就春。”我听了眉头一皱说:“以后不准乱给同学取外号,这是对异性的取笑和不尊重。”儿子见我没好话,不吭声了。
隔了没几天,儿子又对妻子说:“班上有两个女同学老喜欢跑来和我们男生一起打乒乓球,不让她们打,她们就挡着台子。”妻子说:“男女同学之间何必划分界限,一起玩玩又有什么?”儿子争辩说:“可她们不是真的来打乒乓球的。她们都穿着很漂亮的短裙子,问我们裙子好不好看?我们就故意说丑死了,把她们的眼泪都气出来了。”说这话时,儿子一脸得意。
儿子三番五次对女同学的不友善态度,让我觉得他似乎有某种心理在作祟。为此,我专门与儿子做了交流。我告诉他:“男女同学在青春发育期,有接近和爱慕异性的心理是很正常的,你不应因此去伤害女同学的自尊心。”儿子看着我,眼中颇有疑虑:“那中学生早恋对吗?”我说:“早恋肯定不对,但对中学生来说,男女同学只要把握得当,正常的交往有益无害。话说回来,一个人对异性的爱慕哪怕只是一厢情愿,也是其应有的权利,你可以不接受它,却不能嘲笑它。”儿子听了,似懂非懂地点点头。
这以后,我和妻子经常注意对儿子进行“护花教育”,让他学会尊重异性。有一次放学的路上,儿子班上一个女同学的自行车链子掉了,弄得满手油污还是挂不上,就请路过的儿子帮忙,儿子犹豫之后还是帮她挂上去了。我问他为何犹豫,他说担心会有同路的男同学讥笑他向女生献殷勤。我说:“真正的男子汉在女性面前应是大方、热情而又正直的,那些讥笑你的人才该被讥笑,因为一件很简单的事让他不简单的联想给弄得复杂了。”有一天,儿子告诉我,班级上体育课时,一个男生在一个女生课桌里放了两只粉红色的小老鼠,被他悄悄给扔了。他说,不忍心看到那个女生被吓着。我表扬他:“做得真棒!这样的男生将来才是有教养、有爱心的好男人。”在这样的引导下,儿子对女同学的态度开始变得友好了。
上高一后,儿子越发高大帅气,爱好也更加广泛,经常代表学校参加各种文体比赛。常在学校“出头露面”所产生的异性相吸效应,使得班上好几个女同学都对他有好感,有事无事就把电话打到家里来。刚开始她们还羞羞答答的,一听声音不对就把电话挂了。后来知道我们家的环境比较宽松,也不避讳了。有几次儿子接电话时吞吞吐吐的,说着说着就钻到里屋用分机去了。这时,妻子就想拿起客厅的主机偷听,我阻止了她。我觉得,儿子的个人隐私有被尊重的权利,这样的尊重也能让儿子学会尊重他人,并对父母多一份信任和坦诚。
高二的一天,儿子告诉我们,班上一个女同学时不时给他发邮件、打电话。期末时,这个女孩子获得了区里的奥数比赛冠军,兴冲冲地发给儿子一封电子邮件,说很喜欢他,想和他建立恋爱关系,还说她是头一次向男同学说“爱”。儿子把这事在家中通报时,我问他:“早恋、晚恋先不说,你对她有爱的感觉吗?”儿子摇摇头:“没感觉,我只是以礼待人。”我直截了当地说:“没感觉就别勉强,更何况你们也不是谈爱的时候。”儿子笑了:“爸爸今天好干脆,可我不能这么干脆地回绝人家呀。”我故意问:“为什么?”儿子望着我和他妈,郑重其事地说:“为了一个女同学的自尊心和爱的权利,你不是一直教育我要做‘护花使者’吗?”
我不清楚儿子是如何回绝那位女同学的,但我知道,高中三年下来,她和儿子一直都是很要好的朋友。让我和妻子高兴的是,在青春的路途上,儿子已初步学会怎样和异性相处了。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1-5 18:58:37
伴娘时间:2013-12-28 作者:未详 点击:87次 王小小的好姐妹赵眉要结婚了,伴娘不是她。
还用问吗,当然是苏爽了。
赵眉和苏爽是11年的同学,从初中同桌到大学同舍。大学入校第一天,赵届气喘吁吁地跑进寝室,看见正在镝床的苏爽后用家乡话大喊着:“真的是你啊!我在楼下就看到寝室名单,太好了!”
这对姐妹花在寝室里拉着手蹦了两圈,然后才想起和王小小客客气气不远不近地打个招呼。王小小被完全听不懂的语言搞得头晕脑涨,她盘着腿安安稳稳地坐在蚊帐里,热得连赔笑的力气都没有。本来宿舍就只有四个女孩,两两组合的话有六种可能,现在好了,只剩下泾渭分明的“你们”和“我们”两个阵营。
其实,四年来,寝室姐妹的关系都不错,关系极好的时候,女孩子们之间还订下了互相做伴娘、并且要姐伴娘姐妹团的约定。但就算再好,友情也分三六九等,也论先来后到。
赵眉去买限量版的邮票,苏爽和王小小都让她帮忙带一套回来,但由于人太多,每人限购两套,可想而知,自然是没有王小小的;赵眉被车撞了,苏爽听了马上冲出门骑上车去医院找她,“我陪你一起去”,“不用了,帮我俩请假”。
“我俩”,王小小回味着这两个字,看着苏爽飞驰而去的背影,忍不住在心里哼了一声。
更可气的是,她们的好毫无破绽。
赵眉要结婚了。王小小是在大年初一那天得知这个消息的。当时,她和赵眉在MSN上正聊得高兴,赵眉突然说:“我要结婚了,别告诉别人哦,只跟好姐妹说。”王小小激动得直冒鼻涕泡泡,她哇啦哇啦地大叫着要去当伴娘。
她当然不会忘记苏爽,“听说赵眉要结婚了”,她发去一条拜年短信,又探雷似的补了一条。
“她跟我说了。”手机上传来这么一行字,您后就没了下文。就这么云淡风轻的几个字。把王小小的热情顿时全部浇灭。她觉得自己就像个争宠的孩子,在这里自讨没趣。
半年后,赵眉通知王小小婚礼日期,王小小当然不会忘记“姐妹团”的约定,“伴娘昵伴娘呢?”她雀跃地问。
“想定苏爽,我老公不同意找两个伴娘。”
电话这头的王小小假装善解人意地“嗯”了一声,赶紧把话题岔开了。但她还是忍不住在心里想,如果有两个伴娘,另一个人会是我吗?
王小小自己也不明白,是她真的太珍惜赵眉这个朋友,还是她把苏爽当做假想敌,又或者自己过于要强处处都要争第一。
只是,在她这般盘算的时候,从来没有想过,赵眉决定结婚前,心里有没有忐忑;她和老公分处异地,会不会出问题;他们要在上海买房,钱到底够不够。
她也不记得,自己到底跟多少个好姐妹说过要当人家的伴娘。在她心中,好朋友的婚事,不过是一个八卦而已。
那一刻,她已输得彻彻底底。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1-5 18:58:49
你的皮鞋干净吗时间:2013-12-28 作者:未详 点击:146次 在美国华尔街,商人一定不会和两种人做生意,一种是穿着脏皮鞋的,另一种是穿着破烂皮鞋的。
做生意与穿的皮鞋有什么关系呢?在我们的意识中,穿着脏皮鞋或破皮鞋可能意味着这样的人对于自己的穿着不在乎,甚至说这是个很节俭、朴素的商人,似乎不会联想到什么。然而,在华尔街,无论大小商业场合,人们都在乎你的皮鞋是否干净。
在美国。皮鞋如果是脏的,那么说明你这个人很懒,如果连自己的鞋都收拾不好。怎么能很好地与别人合作做生意,伙伴又怎么相信你呢?这也不无道理,鞋穿在一个人的脚上就是身体的一部分,人身体的每一部分都是一个人内在品质的映射。皮鞋折射的是一个人的生活习惯、工作态度。同样,如果皮鞋是破烂不堪的,那就说明你是对对方的一种不尊重。在商业谈判合作时,互相尊重是基础,见面留下的第一印象就为谈判的结果埋下了伏笔。所以,美国人在出行前,特别是在赴重要的商业场合前都会十分注重自己的皮鞋是否干净。
在商业谈判合作中,穿的皮鞋只是个细节,它说明的是细节在商业谈判中的重要性。有句广为流传的话说:细节决定成败。也许在重大的商业场合就是因为一个细节获得了良好的伙伴,也可能因为皮鞋脏而影响了一笔重大的生意。
有这样一位公司经理。他有一个恶习,不管在什么场合,一到得意处,便不自觉地抠自己的鼻孔。一次,在与合作方进行有关合资立项的谈判,双方谈得非常顺利,马上就将进行到签字生效的程序了。可是就在这时,这位经理“旧病复发”,得意忘形。他一边与谈判方老总谈笑风生,一边肆意地抠着自己的鼻孔。这个动作被对方老总注意到了,他皱起了眉头。
对方老总阻止了正要往协议书上签字的双方代表。随后表示,这份合作意向还需再重新探讨,然后领着自己的人扬长而去,留下这位经理及莫名其妙的谈判人员。合作就此以失败告终。
事后,有人问那位扬长而去的老总,究竟是什么原因使他在关键时刻阻止了协议签字。这位老总的话传到参加谈判的人员耳中,他们才恍然大悟。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1-5 18:58:59
别人付薪,我学本事时间:2013-12-28 作者:未详 点击:151次 台湾财经和教育界典范人物李模先生在回忆录《奇缘此生》中,讲述了一个改变我人生态度的故事。他的名言:“拿别人的薪水,学自己的本事。”影响我至此。
李模在侵华战争时离开家园,当时的他连高中学业都没完成,在一个税务机关当临时工。他从收单的工作做起,很快就把发单的工作一起完成,并不断扩大工作范围,最多的时候他一个人兼了七项工作。
李模先生说:“我在工作中学到了很多东西和本事,不但不要交学费,还有人向我付薪水。因此就努力多学多做,因为这是拿别人给的薪水,学到的是我自己的本事。”这句话也变成我努力工作,认真学习的理由,只要自己不懂的、自己不知道的,都会去让自己的嘴多动一下。
以前主管交办新工作,我会推脱,能闪就闪,能躲就躲。实在躲不掉,心里还会不断地抱怨,怎么又是我?总是有一种抵触情绪在,觉得领导总是在压榨我的劳力。自从看到这句话,我的想法改变了,我不再抱怨接受新工作、新任务,我把新工作视为新的学习机会、新的学习可能,一个向上的台阶,给自己的人生机车里注入的又一滴机油。
奇怪的事情发生了,这些以前视为痛苦的事,不再痛苦。而有些很困难的工作,过去我要费尽九牛二虎之力才能完成,后来竟然都不再困难。后来因为工作量增加,不断学习之后,我因为领会事物快、灵活干练,逐渐变成领导最信任的人,也成为单位最依赖的战将。
这个经验强调的是学习,而不是工作的回报。薪水可能是固定的,多做事不会有更多的回报,但学习得到的是“自己的本事”,这是别人拿不走的资产。
现在我到处宣扬这个观念,尤其是年轻人在刚开始学习的阶段,更需要这个正确的观念,但也有少数人会说,如果多做事没有回报,是不是就吃亏了呢?我的回答是:人生这笔账,不全然以金钱为单位,也不全然以立即回报来呈现。
你在多做多学的过程中,得到的能力、认同、肯定,都不是金钱能衡量的,而未来的机遇也不是现在能计算的。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1-5 18:59:52
爱尔兰的土豆\\大饥荒和移民潮时间:2013-12-28 作者:未详 点击:131次 每年3月17日是圣派垂克节。这个节日在五世纪末期起源于爱尔兰,以纪念基督教圣徒派垂克。美国人从1737年起开始举办庆祝圣派垂克节游行,为什么爱尔兰的节日后来成为美国的一个重要节日呢?这和土豆、爱尔兰大饥荒、移民潮都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
在近代历史上,爱尔兰可以说是“成也土豆,败也土豆”。哥伦布“发现”新大陆以后,西班牙人将土豆带回本国和葡萄牙种植,而后传人意大利和欧洲各地。一开始,欧洲人看不起土豆,对土豆持有相当大的抵触情绪。
然而,爱尔兰和土豆的关系比其他欧洲国家密切。爱尔兰位于欧洲西北部,农业落后。土豆于17世纪初传人爱尔兰,后被广泛种植。到18世纪末,土豆已成为爱尔兰的主要粮食作物。它不仅解决了爱尔兰长期存在的粮食问题,促进了人口迅猛增加,也使爱尔兰经历了令人恐怖的土豆大饥荒,导致爱尔兰人大量移民海外,并把爱尔兰文化推向世界各个角落。
土豆在爱尔兰普及后产生的一个社会现象是:大龄青年数量锐减,婚龄普遍降低。土豆普及前,爱尔兰小伙子结婚前的一项沉重负担便是攒钱买地,买一块足够维持家庭生计的土地。这对许多人来说,并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为此,不少家庭经济条件较差的爱尔兰小伙子在攒钱买地的过程中不知不觉地变成了大龄青年。土豆的普及为适龄青年带来福音,一小块种植土豆的土地便能养家糊口,因而,用以结婚成家的土地面积得以缩小,攒钱买地的时间大大缩短,结果是婚龄普遍降低。土豆的高产和婚龄的降低直接导致了人口剧增。据统计,从1660年到1841年,爱尔兰的人口增加了17倍。如果没有土豆,以爱尔兰的贫瘠土地和落后的农业技术是很难生产足够的谷物以养活如此众多的人口的。
爱尔兰选择土豆作为大多数农民维持生存的主要粮食作物,虽然暂时缓解了人口和粮食压力,但却大大降低了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1845~1846年爆发的大饥荒就是由土豆枯萎病造成的,它给依靠土豆为生的爱尔兰以致命一击。1845年,一种引发土豆枯萎病的真菌首次侵袭爱尔兰,使土豆变黑,在地底下枯死。由于爱尔兰的土豆品种不多,全部都没有抵抗真菌的基因,真菌很快肆虐全国,造成历史上有名的土豆大饥荒。只几年工夫,饥荒造成的非正常死亡人口达100多万,另有150万人为逃避饥荒移民海外。据土豆饥荒结束后的1851年的人口统计,爱尔兰的人口只有650万,10年之内锐减20%。
尽管土豆饥荒给爱尔兰造成了前所未有的灾难,但也给爱尔兰人在海外发展创造了机会。早期爱尔兰移民为爱尔兰移民潮涌向美国开辟了道路,而1845年爆发的土豆大饥荒是形成这次移民潮的主要原因。为了逃避饥荒,大批的爱尔兰人抛家台业,挤上开往北美的船只。美国人口统计数字显示,从土豆饥荒开始的1845到1854年的10年间,大约有200万人移民美国,约占爱尔兰全国人口的1/4。
土豆饥荒后的爱尔兰移民融入美国社会经历了一个令人难以置信的痛苦过程。大批信仰天主教的爱尔兰人登陆美国东部沿海城市使美国社会原本对饥民的同情迅速转化成对天主教的恐惧和敌视。在这种环境中,一文不名又无一技之长的爱尔兰农民甚至没有能力在美国买地种地或迁移到其他城市发展。他们只能在这些刚刚落脚的城市中爱尔兰人聚居的贫民窟里蜗居,以农民工的身份在社会底层谋生。女的当保姆,男的卖苦力,是爱尔兰农民工普遍的职业选择。
由于天主教信仰和浓重的乡村口音,爱尔兰移民从一开始就被主流社会看不起,很多人认为他们怪异、贫穷,缺少教育、酗酒卖淫、犯罪率高,不可能被主流社会所同化。房东对爱尔兰房客敲诈勒索,雇主对爱尔兰农民工百般欺压,许多招工广告公然写上“爱尔兰人无需申请”的字样,反爱尔兰和反天主教情绪愈演愈烈。许多美国人甚至天真地认为,随着信仰天主教的爱尔兰人口的增加,罗马教皇的影响力将会越来越大,最终会威胁美国的政治独立。在波士顿和费城居然还发生了烧毁天主教堂、杀害爱尔兰移民的事件,在巴尔的摩、圣路易斯、新奥尔良等大城市都出现过反天主教移民的暴力冲突。
面对严重的社会歧视和艰难的生存压力,爱尔兰移民并未卷铺盖回国,相反,他们在美国顽强地生存下来,最终成为美利坚民族的重要组成部分,前总统肯尼迪就是爱尔兰裔美国人的杰出代表。
现在,爱尔兰人已成为美国最富有的少数民族之一,其教育水平、社会地位,职业和收人都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他们并未以牺牲自己宗教和文化传统的方式融入美国,相反,他们把自己的文化传统带进美国并形成气候。现在,圣派垂克节不仅仅是爱尔兰人的节日,也是美国人共同庆祝的世俗节日。美国人庆祝圣派垂克节的规模也比爱尔兰本土要大得多。每逢3月17日,美国人在圣派垂克节这一天,许多大城市通常要举行游行。在这些庆祝游行中,要数纽约市的游行规模最大最为壮观。自1762年开始,纽约市每年举办圣派垂克节大游行已经成为传统。芝加哥不但每年举办圣派垂克节大游行,自1962年开始,还将芝加哥河水用蔬菜染料染成绿色,以增加节日气氛。
在人类历史上,一个不起眼的小东西改变历史进程的事,多得不胜枚举,咖啡曾扮演过这样的角色。对美国人和爱尔兰人来说,在他们的历史进程中产生过巨大作用的小东西,无疑就是土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