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1-5 19:03:42

左右鸦片战争的风时间:2013-12-28 作者:未详 点击:78次   1840年6月,鸦片战争爆发。英军舰队一路北上,攻陷定海,8月中旬直抵天津大沽口,威胁北京。大沽口守军仅数百人,军事布置根本无法守卫,清廷大震。英国人提出了赔偿烟价、军费,割让沿海岛屿的要求。可是由于严重的误译,道光居然以为英国人是因为林则徐烧了他们的鸦片,跑来上访的,于是答复说,赔偿和割让是不行的,你们先回到南方去等着,我会替你们申冤的。
  
  令人意想不到的是,道光皇帝搞不清楚状况的几句话居然起了作用。9月,没有获得任何成果的英国舰队真的起锚南返了。
  
  是英国人心眼实诚,满足于道光皇帝为他们申冤吗?当然不是。迫使英国舰队返航的是风。在风帆时代,风就是海上旅行的推动力。风向哪边吹决定着你能否到达想去的地方。
  
  东亚和南亚是世界上最著名的季风气候区,冬季盛行东北风,夏季盛行西南风。从中国沿海出发,夏季可以乘着西南季风向北去往日本或者朝鲜半岛,冬季又可以乘着东北季风回来。
  
  唐朝时,日本的遣唐使多选择秋冬季出发,帆船可以在东北季风吹动下顺风来到中国,夏季又可以在西南季风吹动下顺风返日本。
  
  中国古代与南洋交往也甚频繁,往返季节则与日韩航线相反。每年10月,长江口以南开始吹东北季风。满载着丝绸、瓷器、茶叶等货物的商船便张满风帆,从中国东南沿海出发,经南海穿马六甲海峡到印度洋。这一路经过的地方和国家都是中国人的贸易对象;等到来年的夏天,季风倒转方向,变成西南风,正好吹送中国商人返航。
  
  鸦片战争时的英国舰队尚未装备蒸汽动力,仍然是风帆战舰,仍须借助季风。所以这场战争的节奏也与季风的变化一致,夏季进攻,冬季停歇。
  
  1839年10月1日,英国内阁就作出了“派遣舰队去中国海”的决定,但直到1840年6月,取道印度洋和新加坡而来的英国舰船四十余艘及士兵4000人才到达广州海面,封锁珠江口。这不是因为英国人效率低下,而是因为宣战时为冬季,东北风不利于进攻,所以直到第二年夏季才乘着西南风扑向中国。
  
  借着风势,英国舰队一路北上乘风破浪,行动迅猛,7月6日攻陷定海。8月11日抵达天津大沽口,开始与中国朝廷交涉。可是清朝君臣稀里糊涂地东拉西扯一番,时间就耽误下来了。冬季将至,风向也将变为适于南返的东北风,后援不继。英国舰队继续呆下去是不利的,这才同意了道光皇帝的退回南方、等候处理的答复,9月15日返航。
  
  因为谈判谈不拢,道光皇帝也渐渐明白了英国人的意思,1841年1月正式宣布对英宣战。英国人没有立即发动进攻,直到1841年8月22日,才再次北犯。这也不是因为英国人很沉得住气,而是为了等西南季风。
  
  不过英国人磨蹭的时间太长了,西南季风都快过去了,导致这次进攻并不顺利。8月27日攻陷厦门,出台湾海峡之后,英军舰队被强劲的东北风吹散,直至9月22日才全部在定海附近海面抛锚。10月1日攻陷定海,本拟不停顿地攻打镇海,又因风向不顺,拖延了时间,到10月8日才集结于镇海附近的海面,然后攻陷镇海和宁波。接下来东北风越来越强,英军再次停下来屯兵待援,在宁波盘踞半年之久,1842年5月才又一次发动进攻。
  
  很可能是吸取了上次北上天津呆不了多久就得南下的教训,这次英军不再直接威胁皇帝,而是集中兵力截断京杭大运河。7月21日漕运枢纽镇江在一场血战之后陷落了,帝国被切成两半。英国人终于在季风转换之前,让中国朝廷感到了窒息。8月29日,清政府代表在英军一片“女王万岁”的狂呼声中,与英国全权代表签订了丧权辱国的《南京条约》。
  
  鸦片战争中英国人进攻时断时续,总是不能势如破竹,乘胜追击,前后历时两年多,就是因为季风的变换。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1-5 19:04:06

抓间谍时间:2013-12-28 作者:未详 点击:110次   2010年6月27日,美国联邦调查局(FBI)一口气抓了10个俄罗斯间谍,让人仿佛嗅到了后冷战时期的谍战味道。出乎一般人想象,这些间谍看起来就像寻常百姓,跟大家在电影中看到的间谍007相去甚远。
  
  隐秘的间谍
  
  美国中央情报局(CIA)的前高官阿尔德里奇·安姆斯,是为苏联国安局(KGB)工作的间谍,他所掌握的极度机密情报被KGB称为“金矿”。他在CIA核心位置工作期间,美国在莫斯科的情报员以惊人的速度消失,整个间谍网几乎被摧毁殆尽。整整九年时间,美国反间谍机构对此一筹莫展。后来安姆斯为了满足第二任妻子的高消费物质享受,开始大量购买名车、珠宝,最终露出了马脚。让安姆斯成为头号嫌疑犯的原因很简单:薪水收入与消费水平不相符。安姆斯是莫斯科在冷战时期最有价值的间谍,破坏了上百次CIA在苏联的间谍活动,并致使美国安插在苏联的至少10名顶尖间谍丧生,造成美国情报史上最大的损失。苏联为此共支付安姆斯270万美元薪水。
  
  在冷战时期,有些政府常以为只要能除掉某人,问题就会迎刃而解。除掉眼中钉的最佳武器,就是情报机构。法国曾经为了对付反对核武器试验的绿色和平组织,派特工将其船只“彩虹号”连人带船炸沉,执行任务的特工却失手被捕,法国政府遭到举世谴责。CIA为了消灭古巴总统卡斯特罗这个老对手,先后制订了数百套方案。最接近成功的一次是买通了为他服务的侍者下毒。在动手时发现事先藏在冰箱里的毒药与冰块一起冻住了,无法取出来,从此再也没机会接近卡斯特罗。
  
  论名气和影响,在杀人效率上CIA远远不及它的对手KGB。乔治·马可夫是知名的保加利亚持异见作家,常常在英国BBC每周的《自由欧洲》节目中痛批当时的保加利亚政权。1978年9月7日,马可夫结束节目回家途中,正步行取车时被一个拿着雨伞的人用伞尖在他的右腿轻轻碰了一下,那人道歉后很快便搭上计程车走了。几小时后马可夫开始发烧被送入医院,9月11日死于内脏衰竭。苏格兰的法医仔细检查后最终从马可夫腿中取出一个比大头针尖还小的金属球,在高倍的电子显微镜下这件杀人利器终于现出原形:金属球由不会引起人体排斥的铂铱合金所制,球体上钻有四个小洞,从中释出一种罕见的蓖麻毒素,毒性是氰化物的6000倍,极微量便能致命。虽然无法抓到凶手,但都知道这种武器来自KGB。
  
  情报传递是最难最险的一环
  
  在间谍活动中,见面接头和情报的传送无疑是最危险的一个环节,为了使证据充分,反间谍部门往往在这时收网。1981年,日本日立公司雇员元治早试图窃取美国IBM公司正在研制的一种新型电脑磁盘驱动器的详细资料。他在携带52万美元与IBM的内线交易时被美国联邦调查局当场逮捕,证据确凿。元治早本人被判监禁,另外在后来IBM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中,日立公司被判赔偿了三亿美元。
  
  为了减轻风险,微缩照相和无线电传输手段曾经被普遍使用。现在人们每天登录互联网全都是数位传输,但往前三四十年却绝对是所有间谍梦寐以求的最高科技。苏联陆军中将波利亚科夫是为美国服务的一个间谍,18年里为美国提供了大量战略性火箭和核武策略方面的情报,直到1987年被捕。他的联络手段在当时就属于最高科技——数位式瞬间传输器:先用摩斯电报码将信息以数位方式录制到小型录音机的卡带上,再用比正常速度快40倍的快速卷动装置,将信息压缩。在最短时间内透过无线电发送出去,一分钟的信息只需一秒半就可以传送完毕。每当要向美国大使馆官员传送情报时,波利亚科夫就会带着瞬间传输器搭上公交车,在经过时迅速将信息传送到对街的美国大使馆。波利亚科夫最终被捕并非秘密被发现,而是由于频繁搭乘公交车经过美国大使馆被KGB盯上。
  
  美国FBI逮捕10名俄罗斯间谍案中,人们更感兴趣的也是这些间谍与俄罗斯对外情报局(SVR)联络时使用的手段:用手提电脑搭建私人无线网络,不用碰面即可与躲在远处的俄罗斯情报官员“隔空”联络传递情报,甚至利用加密软件将情报信息植入公开网站的图像中,身在莫斯科的SVR专家只要登录互联网,用同样的软件就可下载解密出其中的信息。由于没有被逮到向俄罗斯传递情报,这些人没有一个被控间谍罪,最终他们的罪名是“未注册外国组织罪”和洗钱。
  
  一封电子邮件的历险
  
  无论是瞬间传输器,还是手提电脑的无线网络,跟美国国家安全局(NSA)比起来其实都算小儿科。从巴尔的摩一华盛顿干道往南走,随着大批的上班族从一个限制通行的路口下去,浓密的树林里面有一个四周围着电网、警卫全副武装的隐秘机构,这就是NSA总部。它是世界上最大的、最秘密和技术最先进的情报机构。它的任务是:制作和破解密码,破译外国的无线信号,甄别国际长途电话、电子邮件、文字信息和即时信息,几乎包罗了整个现代社会的一切信息。跟CIA深入敌后不同,NSA的间谍坐在办公室里,利用世界上最大限度搜罗到的数学家、语言学家和计算机专家所掌握的技术,足不出户就能窃取到情报。对于NSA来说,通过卫星和地面天线来窃听电话、监听拦截军事和外交通信只是最基本的战术。
  
  以前全球化的通信是通过卫星转发,现在已经绝大多数转移到了海底光缆。假设有人在马来西亚首都吉隆坡的一间咖啡馆里,用手提电脑给美国波士顿的办公室发一封电子邮件。在他点击“发送”按钮后,邮件就会和在同一时间里周围其他用户发送的邮件混在一起,进入市内的大型电信中心。在那里,数字信号被转换成光脉冲,从马来西亚海边的光缆出发,经过南中国海,以光速跨越太平洋。就在发出邮件后短短的1/500秒,邮件就从莫罗湾附近出发,登上加州海岸,再转至波士顿的办公室电脑。这看起来是一次很平常的电子邮件传送,然而,在光缆登上加州海岸时。NSA已经切开光缆,接入了一个信号分路器,通过装置拷贝了整条光缆的数据流。NSA的专家可以随时对感兴趣的数据进行破解、分析,从吉隆坡到波士顿的这封邮件将毫无秘密可言。同样,经过这条海底光缆传输的政治、军事、商业信息也不例外。
  
  美国国会2008年的一个调查显示,这些情报数据以每月4000兆兆的速度增长。NSA处理事务的深度和广度已达到令人难以置信的程度,虽然信息如潮水般涌来,但NSA也拥有庞大的专家,目前有超过35000人为NSA工作。他们是世界上最大的间谍群。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1-5 19:04:19

密码时间:2013-12-28 作者:未详 点击:133次   那一晚他们是在楼顶度过的。
  
  雨仍在下,街道已经成了河道,满满一街水汹涌澎湃。他不知道从哪里弄来一块塑料布撑在头顶上,他们挤在一起。
  
  她和他相恋已经有一段时间,但对他越来越没有感觉。简单说,就是找不到爱的密码,打不开她心里的爱情之锁。这天她本来是约他最后一次聊天,想结束他们这种尴尬的关系。见面还没有来得及说几句话,洪水就来了。
  
  感情这种东西真是捉摸不定,危难中一下子就发生了变化。无形中,他成了她的依靠,成了她心里的男人。
  
  他每次从人多的地方回来,都带给她可怕的消息。到天明的时候,他对她说,他要回家去,父母和两个哥哥都在家,那里已经完全被洪水吞了,他得去看看家里人的死活,再也不能拖延了。她拉住他的胳膊不放,龇牙咧嘴地说:“你敢去我就咬死你!反正都是个死,你去就是送死明白吗?”
  
  他被她的恶毒表情感动了,蹲到她跟前抓着她的双手说:“我得去,你等着我回来。”就在他要冲出去的时候,她大喊一声:“你等等!”然后跑到雨地里,义无反顾地扳住他的头使劲吻住了他的嘴唇。
  
  他临走的时候把身上的两张银行卡摸出来,抽一张塞给她说:“这个留给你,说不定会发生什么情况,急用钱时不受难为。”说完跑进雨里,却忘了告诉她密码。
  
  他走后,她不停打手机给他。到后来手机打不通,她就发短信,但却很少得到他的回复,终于他们的联系中断了。
  
  第二天,洪水退了点,她不顾别人的阻拦,趟着满地的泥水找到他家去。她已经有不祥的预感,她无论如何要再见到他,哪怕是闭着眼睛的他。历尽艰险找到他的时候,他已经躺在一排遇难者中间了。
  
  幸免于难的他的母亲告诉她,他回来后直接跑到村子后面的高冈上,看见家里的大人们都安然无恙,却少了侄子侄女两个小人儿。听说是被困在学校了,等待救援。他就一刻不停奔向学校,和救援队的人一起从教室的楼上往下背孩子。那时候已经顾不得光找自家人背了,见谁背谁。就在他最后一次背着一个女娃娃从楱上跑下来的时候,一次更大的洪峰来了,摇摇欲坠的旧楼轰然倒塌,他和女娃娃一起被埋在废墟里。
  
  他母亲说,他从接上背下了六个孩子:“别人家的孩子活了,我的儿子没了!”说着老泪横流。
  
  他母亲问她是谁?她哭着告诉她,她是他的女朋友。他母亲含着泪问:“你就是他女朋友?”她点点头。他母亲抖抖索索掏出一张纸头塞给她,说是儿子临往学校跑之前匆匆写下的,说要是以后有一个叫苗苗的女孩来找他,就把这个交给她。
  
  她看见纸上写着:苗苗,我爱你!密码830805。
  
  那密码,就是她的生日数字!她自己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告诉他的,他却已经牢牢记在心里了。
  
  她号啕大哭,在他身边蹲下来,看他的脸,颤抖着手摩挲他嘴角一抹不易察觉的微笑。然后趴下身来,在他嘴唇上留下她的第二个吻。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1-5 19:04:33

男人的味道时间:2013-12-28 作者:未详 点击:161次   父亲告诉我说:每个男人都应该有自己的味道。父亲说这话的时候,重重地吸了口叶子烟,烟雾缭绕着弥漫开来,淹没了整个屋子。
  
  父亲见我不吭声,又说:没有自己味道的男人是找不到老婆的。父亲说这话的时候,眼睛里忽闪着一丝透亮。
  
  我喏喏地说了句:我饿,我要娘。父亲不再吭声,把头低得很沉。
  
  良久,父亲从破柜子里翻出把碎米丢进泥灶上烧着水的瓷盆里,水扑哧扑哧地开,蔓延着纯白的泡沫。
  
  吃完饭,父亲告诉我说:儿啊,我们去城里过新生活吧。
  
  我问,父亲去城里有饭吃吗?
  
  父亲说,有。
  
  我又问父亲,去城里有娘吗?
  
  父亲沉默了一会儿,说有。
  
  那就去吧。我毫不犹豫。
  
  我七岁那年的一个下午,我和父亲一起进城去了,开始新生活。父亲说的,城里有饭吃,城里还有娘。
  
  父亲曾经领过一个女人回家,父亲让我叫她阿姨,我却叫她娘。她那张如花的脸骤然凋谢。而后,头也不回就走了。从那以后,父亲再没领过女人回家。
  
  城里真好,桥洞比我家屋子还大几倍,父亲找来几根木棒、几张油纸,支起了我们的新家。
  
  父亲的工作从第二天开始:捡垃圾。父亲说这是不需要本钱的工作,捡得多,钱就多。有了钱送我去读书,还给我找个娘。我听得很幸福,父亲从来没有骗过我,我相信他。
  
  为了能早点进学校读书,我每天也卖命地捡垃圾,一个矿泉水瓶子、一张旧报纸、一个钉子我都不放过。
  
  到城里的第三天,父亲带回来两个肉包子。我几乎是整吞了那两个包子,肉香的味道在我心中一直弥漫着。父亲看着我吞包子的样子,就猛吸了口叶子烟,咧着嘴笑,笑得很慈祥。
  
  到城里的第一百天,发生了两件大事:第一件是我们搬家了,父亲说要送我去读书,不能再住桥洞,要被同学笑话,第二件是我们去吃了顿自助餐,庆祝我们成功在城里立足。
  
  父亲说现在有了房子住,我们就算城里人了,要和城里人一样讲文明,不能再像个泥娃一样,花着张脸到处乱窜。父亲说完这话,猛吸了口叶子烟,神情淡定。父亲又说男人应该有自己的味道。我问父亲,你是什么味道呢?父亲没说话,慈爱地看着我,多年后回忆起来才发现父亲脸上的那份坚毅和自强。
  
  父亲捡了个书包,我把它洗得极干净,晾好。秋天的时候,父亲就送我去了学校上学。父亲告诉我说,你现在是个男子汉了,男人就得有自己的味道。我无法完全理解父亲的话,但我还是狠狠地点头。
  
  一年后,父亲不再捡垃圾,换成了收废品。父亲有了属于自己的事业,兴奋得像三岁时候的我,又蹦又跳。我也没给父亲丢脸,父亲当“老板”的那天,我给父亲送了份大礼:期末考试满分的成绩单。父亲看到成绩单就笑,一笑就露出残缺漏风的黑牙圈,我就乐了。
  
  父亲的生意日渐变好,生活也一天天变好,房子变大了,却依旧只住了我和父亲。父亲没有带过任何女人到家里来,我也没再提起过“娘”这个字,小日子被我和父亲摆弄得有滋有味。
  
  我上中学了,住校,每周回家一次,这时候的父亲已经是个小有名气的老板了。
  
  我告诉父亲,找个老伴几吧,你还很年轻!父亲就笑笑,是很年轻啊,这些年为了你小子,把自己的事都给耽误了。父亲说这话时,很悠然地点燃一支香烟,放在唇上轻轻吸上一口,动作潇洒而帅气。
  
  看父亲饶有兴致,我就笑问父亲说:爹,当年娘为什么会离开我们?
  
  父亲很郑重地说:娘?我也不知道你娘为什么会离开你。
  
  肯定是你的错,我嘟哝着嘴,调皮地说。
  
  父亲掏出了他的身份证,上面写着出生年月:1970年10月。
  
  父亲只比我大14岁!
  
  父亲接着说:你是我在路边捡的孤儿,我也是孤儿,我们同病相怜,所以看到被扔在路边的你,我就把你带回家养到现在……他每讲一句,就抽一口烟,烟雾缭绕,弥漫成一个巨大的幸福而温暖的磁场。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1-5 19:04:49

王小贱,给我上点温柔时间:2013-12-28 作者:未详 点击:216次   来星巴克晨练
  
  王小贱讳莫如深地位移到我面前,足足打量了一分钟才艰难开口:“咱们是约的今天吗?我没记错吧?”
  
  我坚定地点了点头:“上午十点,衡山路星巴克,你没记错。”
  
  他继续不可置信:“我约你来谈工作?”
  
  “你说你缺一个助理。”
  
  王小贱瞬间瘫倒在沙发上,这村得他的身躯愈发单薄。他望着我手腕上硕大的卡西欧运动款,几乎哀号着问我:“你是晨练完直接过来的吗?。
  
  我低头看了看自己:耐克T恤和休闲裤,高帮帆布鞋昨晚刚刚踩了水,鞋面上还沾着泥点。没拎包,手机钥匙公交卡都鼓鼓囊囊塞在裤子口袋里。
  
  王小贱猛灌了一杯焦糖星冰乐,用敬佩的目光看着我说:“我好像忘了告诉你,今天是我老板面试你,他马上就到。你自求多福吧。”
  
  他悲悯地一笑,打开笔记本埋头上起网来。
  
  悲壮的美能达
  
  我和王小贱是邻居,这是我不愿面对的事实。王小贱当然不是真名,他甚至不姓王。他对外自称James李,这名字让我鄙夷。
  
  叫他王小贱是因为刚认识他时,我正在网上追一部小说的连载,里面那个叫王小贱的人物,跟他特别像。毒舌且温柔,星座上说这种类型的男人,是最好的闺密人选。
  
  那段日子我和小说女主角一样遭遇了无比狗血的分手,巨大的忧郁令我无法写作。我爸听说我的惨状后千里迢迢来到这个城市帮我付了三个月的房租,警告我说,如果三个月的时间不够平复,就回家去,他给我安排相亲。
  
  在门口话别时,王小贱刚好经过,腋下夹着公文包走得意气风发杨柳扶风。我爸凝望他几秒后作出了一个振聋发聩的指示:“你这公寓里小伙子不少,抓紧时间把握一个吧!”
  
  我看到王小贱的背影明显颤抖了一下。那时候我还不认识他。
  
  吃了两个星期的泡面后,我终于接到一个活儿,做一个都市人群像的专题,要文配图。于是我翻出积灰已久的美能达相机出了门。我拍看车大爷、保安、拉着手骑单车的中学生,还有写字楼里的上班族。拍最后一张时,王小贱满面春风地从大门走了出来。
  
  我们第一次礼节性的寒暄以悲剧收场。王小贱对我的古董相机产生了浓烈兴趣,然后当着我的面,他困惑却坚定地按下了相机后盖的按钮。
  
  于是整个胶卷都曝光了。王小贱把我搀回家的时候我还在恍惚,他沉默地坐在我废墟一般的客厅里,装作翻杂志,不敢迎视我怨毒的目光。我只能哽咽地对他说:“我的泡面钱啊……”
  
  大概是怕我自杀,之后王小贱每天来敲两次门,于是我就更起劲地装死。直到第四天他终于找到了我家门铃,连按了三十多下后,我崩溃了。
  
  王小贱在门外笑得明眸皓齿,他说:“我给你介绍个工作吧。”
  
  我的面试不出意料成了悲剧。
  
  王小贱的老板是个笑面虎,新加坡人,面试全程英文。可怜我的英语早就还给了老师,根本听不懂。
  
  最后的结局是,王小贱的老板笑眯眯地打断了我的鬼扯,用流利的汉语对我说:“我很遗憾,你大概还没准备好。”
  
  是啊,我连贵公司的名字都还不知道呢,我在心里默默地说。笑面虎又打量了我一番,给了我一个意味深长的笑容:“不过你很勇敢。”去他的勇敢。
  
  年轻时谁没爱过人渣
  
  我决定出门社交,以此证明我的生活还没有完全沦为不毛之地。在我精心收拾了一番赶到酒吧时才发现,原来所谓的大学同学聚会,分明是几个已婚或准婚妇女的攀比之夜。
  
  落单的人只能尽量喝醉。酒过三巡,我的愁肠又开始打结,冲上歌台抢过话筒,向乐手点了一曲《富士山下》。我正唱得咬牙切齿,王小贱带着一个美女走了进来。
  
  看见他,面试的惨剧又涌上心头,我顿时声泪俱下。而王小贱同美人把盏言欢好不开心,竟然还让waiter递了张纸条上来:点一首《甜蜜蜜》。
  
  我朝他翻了个白眼,扔了话筒冲下台,夺过杯子一饮而尽。威士忌不加冰,好辣。我喝完了就直勾勾盯着他看。王小贱这才认出我来,顾不上抚慰一旁花容失色的美女,他颤抖着为那天面试的事辩解:“我见你家那么多设计类的杂志,我还以为你是学广告出身的。”
  
  我冲着他“嘿嘿”怪笑了半天,和着睫毛膏的黑色眼泪忽然大滴大滴砸在手臂上。
  
  “是啊是啊,”我答非所问,“谁年轻时没爱过人渣呢。”
  
  然后我咕咚一下就栽倒在桌子上。
  
  我醒来时王小贱已经走了。他竟然给我敷了张面膜,还留了张字条:去酒吧不要穿超短裙。还有,你该换一款防水的睫毛膏了。
  
  果然是妇女之友。
  
  客厅居然被收拾出了点空间感。茶几上多了一盒橙汁和一个火龙果,都是拆开过的。看来是把存粮都上缴了,买点吃的都那么小气。我叼着火龙果环顾四周,忽然有种说不清的涟漪滑过心头。
  
  说不定王小贱没那么糟糕。说不定一切都没那么糟糕,说不定啊。
  
  我突然又有了点力量。痛痛快快冲了个澡之后我拿起了相机。我要再试一次,把差点放弃的那个活儿做完。
  
  我昏天黑地睡了三天,醒来后收到编辑的邮件。她挑了一张图出来,说:我要拿它做头版。
  
  那居然是一张我的照片,准确地说,是王小贱拍的我。照片里我缩在沙发上,脸上两行黑乎乎的泪痕,还真有点天涯歌女的悲凉味道。
  
  他是什么时候拍下的呢?
  
  我忽然感到从未有过的轻松。就算重新来过又怎样呢,同一个航班每天都在穿越不一样的云,而老路上也总会有新的风景。我想我之前是太悲观,固执地给自己定位成悲情角色,走过了转角才发现,喜剧我也是可以胜任的。
  
  我忽然格外感激起王小贱来,是他害我受打击,又笨拙地帮我揉平皱巴巴的自尊心,是他三番五次推我一下又拉我一把。有心无意,得失成败,这些东西歪七扭八堆叠在一起,倒好像让我的生活不再那么荒芜了。
  
  编辑最后八卦地问了一句:“把醉态拍得这样有内涵,关系一定不一般吧?”
  
  我的客户差点丢了
  
  我决定去王小贱的公司找他。刚到楼下,就看到之前那位酒吧美女气势汹汹地跨进一辆奔驰绝尘而去。王小贱失魂落魄地站在门口。
  
  看见我,他眼中一下风起云涌。“你怎么回事啊!手机关机,门窗紧闭,无人应门!”他朝着我大声嚷。
  
  “我只是好好睡了一觉,”我打断他,“放心,我现在是有心赴死,无力升天。”他咬牙切齿,“我还以为我那天煤气忘了关。”
  
  我看着他眼中喷薄的血丝,背歌词安慰他:“人活到几岁算短,失恋只有更短。想开点,对方是奔驰,你也算死得其所了。”
  
  “别以为装云淡风轻就能蒙混过关!都是因为你,我才把她一个人扔在酒吧,连合作计划书也落在你家了!”王小贱狠狠地盯着我,“你还失踪了整整72小时,我的客户差点就丢了。你休想让我原谅你。”
  
  我一言不发地转身就走。
  
  身后的空气凝固了几秒钟,然后传来王小贱悲壮的吼声:“你又想往哪里逃!”
  
  我没搭理他,只是提起裙子快步地走,最后变成了跑。身后应时响起急促的脚步声,还有断断续续的,王小贱气急败坏的叫喊。“喂!你给我站住!”
  
  我翻出了大学时期长跑冠军的记忆,任王小贱追着我跑过了面试的星巴克,跑过醉倒过的酒吧,一直跑过第三个街角。王小贱终于追了上来,一把抓住了我的胳膊。
  
  我望着他气喘吁吁的模样,突然想畅快淋漓地笑场。等等。王小贱的眼神,什么时候变得那么深邃?
  
  还没等我说话,王小贱已经抓过我的手,默默地走到一旁的自动贩售机。叮当,贩售机吐出两听啤酒。
  
  王小贱故意板起脸孔:“看你这么害怕,算啦,免你死罪。”
  
  他把冰凉的啤酒贴在我手臂上,不等我抗议,指尖已传来不容置疑的力量:“在我想出怎么惩罚你之前,先陪我喝一杯吧。”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1-5 19:05:33

好女孩的爱情姿态时间:2013-12-28 作者:未详 点击:226次   女生总想看透男生,从男生的一举一动里看清他的实质。
  
  推己及人,也是《心理学》上的移情原理。女生总觉得男生也这样想,所以拼命地提升自己,让自己的实质变得美好。女生却不明白,男生的爱情心理,在很多地方和女生不一样,有的地方,甚至是相反的。
  
  不是说男生不渴望美好的女生,而是,男生对女生的审美观,总是停留在表面。男生渴望的女生,看起来美好就行。
  
  比如一个外表邋遢的女生,只有身边的女友才知道,她工作能力强、心地善良。男生看不到她隐藏的优点,在男生眼里,她就是一个邋遢的女生而已。一个嗓门很粗的女生,会给男生性格不温柔的印象,哪怕这个女生其实很温柔,会在男生喝醉的时候给他盖毛毯。
  
  娱乐圈,那些看起来美好的女子,往往有更多的男性拥趸。比如侯佩岑,总是笑嘻嘻的样子,眨巴着眼睛看着你,是全台湾男生最想约会、最想娶回家的女生,和周杰伦谈过恋爱,还顺利嫁入豪门;株志玲,说话软纬绵,温柔得不得了,迷倒全东南亚的男生,女生都说这有什么了不起。还不是装出来的,但这就够了啊,男生有事业需要倾注心血,往往没有时间去了解女生。
  
  中国男性认同的女性的美好品质有:温柔、贤惠、善解人意、纯洁、天真、善良、不小心眼、不无理取闹,重视自己的外表……所以女生不要笨,你的小心眼、小脾气、硬心肠、喜欢查短信,先藏起来吧,永远藏起来更好。你一定要让他觉得你美好,具备这些品质。
  
  不是教你坏,与其当一个内心优雅,却因为脾气不好,看起来不美好的女生,把缘分拱手送人,不如学学那些看起来美好的女生,多温柔地说话、常常微笑、多体贴人、看搞笑电影会笑到肚子疼、看他们喜欢的英雄主义电影会伤心流泪,让自己看起来像一个外表美好、内心也纯洁美好的女生。
  
  如此,他得到向往中的女生,你成全了自己的爱情,多好。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1-5 19:05:45

亲爱的逃兵时间:2013-12-28 作者:未详 点击:93次   一
  
  阳光晴好的周末,他再次出现在她宿舍窗外并喊她名字的时候,室友忍不住开她玩笑:“外面那个小帅哥在追你吧……”她塞着耳机听歌,只装作听不见不回答,心里却不安静。
  
  小帅哥?她想了想。倒也是,他的确很帅,一米八多的个头,白桦树一般青葱。眉眼和脸部轮廓里带点酷酷的味道。可他却是她心存怨怼的人。曾经,她是喜欢他的。她记得小时候的他调皮却可爱,喜欢跟在她后面喊她:“小未,帮我系系鞋带!”“小未,你的糖给我吃了吧!”有点儿淘气,有点儿撒娇又有点儿霸道的口气。
  
  她容不得他受委屈,有次他被高年级的男生欺负,她像头小兽一样将他护在身后,拉出要拼命的架势,竟把几个大他们几岁的男生吓跑了。还有一次,放学路上,他因为吃了凉东西肚子疼,蹲在那里走不动。她想了想,决定背他回家。她好不容易背他走出几步,一个踉跄趴在了地上,刚好摔到马路牙子上,嘴唇磕出了血……他吓得看着她哭,结果肚子反倒不疼了。有时候,她也很有点儿大人的派头,也会“命令”和“支使”他:“小来,写作业把头抬高点儿。”“小来,别再看电视了,去给我拿个杯子……”
  
  没错,她叫小未,他叫小来,他们是双胞胎姐弟。她只比他大几个小时,可是因为这几个小时,她认定了自己要宠爱他。只是她没有想到,她对他的宠,在他们刚刚过了九岁生日的春天便戛然而止。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1-5 19:05:58

身为女儿时间:2013-12-28 作者:未详 点击:173次   我是家中的次女。我出生的时候,爸爸40岁,母亲36岁,姐姐已经8岁。
  
  据母亲描述,我在婴孩时期脾性极好,一觉醒来,不似别的稚童那般烦躁大哭,我是心满意足地躺着,无人便罢,见到人来,必定清脆地笑。
  
  是的,小的时候,生病不哭,吃药不哭,打针不哭——因为总有母亲在。有母亲在,似乎是母亲替我疼过了,我自己,浑然不觉。记得已经上中学了吧,打针的时候,坐在椅子上,母亲仍然会用双臂圈着我,帮我整理衣物,絮絮与医生交谈。那时候,父母的宠爱与耐性、姐姐的陪伴,这一切,仿佛生来如此。我以为,那是没有始没有终的,幸福是理所当然地、恒久地,驻扎在我的四周。
  
  脾气变坏变急,是在工作以后。自然,那之前,也常常撒娇耍浑。在整个艰难的艰苦的中学阶段,在荷尔蒙作怪的青春期,为了前途的不可测,对着父母哭泣,说一些幼稚的伤感的话。父母的安抚是有效的,很快便平静,依然在丰盛的爱里眷恋着。如阔大的翅膀下的一只幼鸟,不见沙砾,未经风雨。
  
  终于,要独自面对人世的庞大与冷酷,无数的纷争与纠结。这时候,真正地变得急躁起来。工作、结婚、买房子,一样一样,压力巨大。年迈的父母仍旧尽其所能,悄然帮我承受着,为我分担着。
  
  父亲辛苦了一生,退休以后,竟不能适应闲暇,患上了老年痴呆症,症状日盛一日。姐姐,在念书的时候,成绩异常优秀,有一度,是我全部的骄傲。在我幼年时的念想里,美丽智慧的姐姐,前端必是一片坦途。可是,我的姐姐,在经历一些事情以后,被心魔打败,陷进心理障碍而不能自拔。
  
  于是,母亲照顾父亲,担忧姐姐,担忧姐姐的女儿。同时,也担忧我,忙碌的工作和三天两头的小病不断,以及任性,以及坏脾性,以及尚没有孩子,这些,都让她担忧。
  
  而我34岁了,母亲,快到70岁了。与别家的子女不同,别家的子女长大了,大部分,会改变乳称,改叫一个单字,妈,或是,跟随孙辈,叫奶奶、外婆什么的。但我,一直是叫妈妈。每天早晨睁开眼睛,我大声问,妈妈妈妈,天气怎样?年近70岁的母亲,在保姆的协助下,掌管着家里的杂事,料理着繁复的一日三餐。她老了,本来就失聪一只的耳朵,越来越背,走路也越来越缓慢。带她去看过两位中医,一位说,她思虑过重,另一位说,她衰老得有点快了。面对生病的父亲。面对生病的姐姐,面对无辜的外甥女,我、母亲,还有我的老公,我们在一起,彼此温暖着,却也孤单着、忧愁着。
  
  前些天,单位组织体检的时候,母亲被查到子宫附近有一个不明包块。我带她去三甲医院做彩超,做完,我对她说,那是子宫肌瘤,不要紧的。其实,是什么,医生没有说,我也不敢去想。医生交代,先带她去检查心脏,如果可以,必须手术。
  
  现在,父亲在医院里住了快两年了,还能认得的人,只剩下母亲、我和老公。上个月,他发作了一次癫痫,医生说,他的病情在加重。我自己,由于做过一次小手术,隔了一阵没去看他。周末老公送汤过去的时候,他喃喃地问到我,问我生了小孩没有。
  
  现在,坚强的母亲也病了。我问自己,如果有一天,成为没有母亲的孩子,我该怎么办。这个设问,太悲惨太凄凉太沉重,我无法回答自己,唯有怆然落泪。我想起我的童年,那曾经无比快乐的一家四口——勤勉成功的父亲、精神强大的母亲、出类拔萃的姐姐、病弱乖巧的我,我们共同经过的每一分秒,仍然停留在时空的某一个节点吗?我知道,我是被“幻灭”这个词语所纠缠了。
  
  望着满大街来来往往的人,我对自己说,这一切都是有时限的,每一个人,终将离开。生命就是一条单向的河流,流逝之水,不复再来。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1-5 19:07:22

 二
  
  那年,父亲跟另外一个女人好了,据说那个女人年轻且有钱。在她的记忆里,父母之间的关系似乎一直微妙,他们很少在一起,在一起,也几乎不说话。但她还太小,常常不在意这些,直到那个春天,那个家连表面的完整都失去了。父亲打定主意要把他们两个都带走。已经九岁的她,却坚决地跟着母亲,并认定他也该那么做。所以她牵着他的小手,很坚定地说:“我们要跟妈妈。”
  
  无论如何都没想到,这次,他竟然没有听她的话,而是一点点把自己的小手从她的手里抽出来,然后慢慢挪到父亲身边,小声说:“我跟爸爸。”
  
  那一刻,她年少的心疼了起来,不是为家庭的离散,而是为他的离开。他辜负了她。她就那样当着很多人的面冲他喊了一声:“我一辈子都不要再看见你。”
  
  他什么都没有说,躲在父亲背后,看不清楚是害怕还是难过。
  
  那天晚上,她在自己的小屋里哭了很久。他的东西都还在,玩具、衣服,但是他却不会再回来。她那么舍不得,因舍不得而难过,因难过,心里就生出了隐隐恨意,恨他的离开和辜负。她想,以后,她真的不要再见他。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1-5 19:07:34

 三
  
  那以后,她跟着母亲生活。父亲回来看过她,她不想见他,但是却又拒绝不掉,因为父亲每次都会提他。说他长高了,说他想她但是不敢回来……
  
  母亲似乎从来没有说过是否想他或者怨他,赢到好几年后,她读了高中,而他,从中学起就被父亲送进省城,也进了重点高中。母亲第一次说起他,话很短:“其实小来跟着他挺好。”母亲口中的他,是父亲。她看着母亲,母亲不像赌气或撒谎,她才知道,母亲是不怨他的。怨的,只有她。
  
  是的,她怨。他们是一起来到这个世界的,而他,却在他们相守的路上做了逃兵。她不能原谅他。
  
  接下来的高中生活忙碌不堪,她学习成绩很好,打算考离家不远的省城的大学。但想到他在那里,高三时,她改变了主意,报考了西南政法大学,去了山城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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