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1-10 17:37:57

半米鸿沟时间:2013-12-13 作者:未详 点击:221次   她们俩年纪相仿,都是50多岁。前半生互不相识,兜兜转转之后,在血液科的一间病房里相遇。一个住8床,一个住9床,两张床位之间,相隔不过半米。
  
  有一天查房,9床的老公非常生气地质问我们:“你们到底有没有人值夜班?”
  
  我们一头雾水。主任说:“我们当然有医生值班啊。”
  
  那个男人说:“昨晚我不在,我老婆夜里疼得不行,你们都没有人管她!”
  
  他老婆躺在病床上,轻轻地扯扯他的衣袖:“你别跟人家吵。是我没有找医生啊,大半夜的,麻烦人家做什么。”
  
  男人低头看着老婆:“这不是麻烦不麻烦的事情,你疼得全身都是汗,怎么受得了!”说着说着,声音就哽咽了。
  
  他家老婆反倒跟我们打招呼,说:“不好意思啊,他脾气急,你们别怪他。”
  
  主任说:“没事没事,你有什么不舒服,随时跟我们讲,不要怕麻烦我们。床头就有按铃的。”末了,主任又说:“你家老公待你真好。”
  
  9床笑着点点头:“他待我确实很好。”
  
  查完房,回办公室改医嘱。
  
  我们一群人围着电脑,主任还在感慨:“9床人家老公真不错。他来怪我们,还是因为心疼他老婆呀,我一点都不生气。”
  
  我们也这么觉得。你实在没办法对这样一个重情重义的人生气。
  
  正说着,8床的老公跑了过来,说:“主任,我有个事要跟你商量一下。”
  
  主任说:“我们在改医嘱,要不你等会儿再来吧。”
  
  8床的老公立马接口:“就是医嘱的事情。我跟你讲啊,主任,医保不报的药,你不要给我们用。为她看这个病,我们实在负担不起了。她要活,我们就都得去死了。我们多少万都花出去了,她这个病又好不了,还不是个无底洞吗……”
  
  主任说:“你的意思我知道了。”
  
  8床的老公唠唠叨叨地走了出去。他不会知道,我出去送医嘱单的时候,遇见的伏在门口偷听的人,正是他的老婆。
  
  她那一脸仓皇失措的样子,即使他见了,估计也不会在意的吧。那样一场婚姻,一路走来,竟成了你死我活的修罗场。能活下来的,只能是更凶残的那一个。
  
  后来,再去查房的时候,我总是在想,过去的50多年里,她们到底都经历了些什么。她们之间那半米不到的距离,又是如何被时光割裂成这样的一道鸿沟,难以逾越。
  
  有人说,疾病面前,众生平等。
  
  可病床之上,有的人,唯疾病如影随形,相伴始终,注定一生孤勇;有的人,虽则缠绵病榻,却有人不离不弃,软语温存,恰如荒漠之中,开出一地繁花,摇曳生姿,骄傲至此。
  
  唯有死亡,才是殊途同归。
  
  而唯有爱,才是地狱门前的忘忧草。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1-10 17:38:09

蝴蝶的种子时间:2013-12-13 作者:未详 点击:187次   我在院子里,观察一只蛹如何变成蝴蝶。
  
  那只蛹咬破了壳,全身湿软地从壳中钻了出来。它的翅膀卷曲皱缩成一团,它站在枝丫上边休息边晒太阳,好像钻出壳已经用了很大的力气。
  
  它慢慢地、慢慢地伸直翅膀,飞了起来。
  
  它在空中盘桓了一下子,很快找寻到一朵花,它停在花上,专注、忘情地吸着花蜜。
  
  我感到非常吃惊,这只蝴蝶从来没有被教过怎么飞翔,从来没有学习过如何去吸花蜜,没有爸爸妈妈教过它,这些都是它的第一次。它的第一次就做得如此精确而完美呀!
  
  我想到,这只蝴蝶将来还会交配、繁衍、产卵、死亡,这些也都不必经由学习和教育。
  
  然后,它繁衍的子孙,一代一代,也不必教育和学习,就会飞翔和采蜜了。
  
  一只蝴蝶是依赖什么来安排它的一生呢?未经教育与学习,它又是如何来完成像飞翔和采蜜如此复杂的事呢?
  
  这个世界不是有很多未经教育与学习就完美展现的事吗?鸟的筑巢、蜘蛛的结网多么完美;孔雀想谈恋爱时,就开屏跳舞;云雀有了爱意,就放怀唱歌;天鹅和娃娃鱼历经千里也不迷路;印度豹与鸵鸟天生就是赛跑高手。
  
  这些都使我相信,轮回是真实的。
  
  一只蝴蝶乃是带着前世的种子投生到这个世界,在它的种子里,有一个不可动摇的信念:
  
  “我将飞翔!我将采蜜!我将繁衍子孙!”
  
  在那只美丽的蝴蝶身上,我看到空间的无限与时间的流动,我被深深地感动了。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1-10 17:38:22

俗世小幸福时间:2013-12-13 作者:未详 点击:208次   花燃山色里,柳卧水声中。
  
  春天,去山里,却误打误撞,跌进另外一个世界,那个世界里,也有一群人,但却是用和我们不一样的方式生活着。
  
  空山新绿,风是柔的,阳光是暖的,走在长满青苔的石板路上,拾级而上,深山空灵,古木清幽,铜香炉里依旧焚烧着袅袅的檀香,渺渺梵音在深山回荡,空山之中愈发显得空灵,心中忽然觉得宁静安逸,前所未有。种种的不如意,种种的不开心,在那些梵音之中渐渐远遁。
  
  大殿里,那些尼姑青衣素服,低眉颔首,或诵经,或解事。清灯古佛,流年暗转,寂寂梵音,黄卷入梦。我呆怔在那里,痴痴地想着,不知道她们的前世曾经是怎样的一个女子,是不是也曾娇羞婉转?是不是也曾明艳动人?是不是也曾在红尘里轰轰烈烈地爱过一场?
  
  答案当然不得而知。
  
  不知是怎样的女子经历了怎样的尘世,然后毅然决然地放下和舍弃,在这静寂的空山之中,与孤灯黄卷为伴。
  
  今世,她们只是这深山古寺里的修行者,守着大殿,守着孤灯,守着黄卷,看着时光一寸一寸燃掉,看着红颜一寸一寸凋零,有没有不忍过?有没有不甘过?寂寂秋水不染尘,她们像茶一样,与水相伴,虚空为玉盏,云水为生涯。前世即使爱过,也与今生不相干,那只是一场隔世的旧梦,只是一场陈年的故事。
  
  今世,她们只是这池中的莲花,安静地蛰伏在池水之中,美丽也好,出尘也好,淡然也好,都只为自己,为自己盛开,为自己璀璨。风雨影响不了命运的抉择,寂寞影响不了时光的流逝,在这红尘之外,清静之地,与云为伴,与月相守望,与时间为伍,在自己的世界里跋涉。
  
  一直觉得,放下,是一种勇气,更是一种智慧,不是每个一人都能舍得放下的。放下一些人与事,割舍一些情与爱,种种繁华,种种恩爱,种种烦恼,种种苦闷,都如浮云流水,挥一挥手不带走一片云彩。
  
  红尘是我们一直生活着的世界,车水马龙,人声鼎沸,市井的叫卖声,孩童的嬉笑声,炒菜炝锅的香味,偶尔过路的年轻女子,回眸一笑,倾倒众生,种种,不过是传递给我们的一种暖,那种暖,世俗但却无法舍弃,我们就是依傍这种世俗的暖,活下去。
  
  我承认我是俗人,贪恋红尘之中,亲情之暖,爱情之美,友情之甘。鲜衣怒马,美酒花香,每一件都让我动容,都让我恋恋,舍不得放下。俗人的小快乐,俗人的小幸福,俗人的小烦恼,我都有。
  
  我承认我是俗人,贪红尘烟火,恋尘世温情,可能今生都与方外生活无缘,可是,没关系,人生在世,注定会有很多种活法,选择最适合自己的就是最好的。
  
  顺着来路,踏阶而下之时,有阳光在石阶上跳跃,我庆幸自己还能找得到回去的路。
  
  每年,或春或秋,总会选上一个日子,驱车几百里,上山看看那些清幽的古木,看看那些宏大的殿堂,听听木罄之声,听听诵经之音,沐浴之后的心灵,那些小烦恼小烦忧会暂时离开一会儿。
  
  岁月深深深几许,红尘之外流年寂。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1-10 17:38:34

父爱,让我把弯路拉直时间:2013-12-13 作者:未详 点击:224次   朋友聚会,身为部门经理的大刘深情款款地给我们讲述了一段他成长中的小故事。
  
  二十多年前,刚读到高二的大刘便被校方勒令开除了。原因很简单,向来不学无术的他在学校里多次违纪,还故意将一个男同学的脑袋打破了,只因那人背后说了自己父亲一句坏话。木讷的父亲被请到学校,没有做出任何申辩,在向老师连着说了几声“对不起”后,随着大刘闷声不响地离开了校园。回到家中的父亲一句话也没说,拿起一把锄头径直去了田里,直到太阳落山才蔫蔫地回来。
  
  几日闲散过后,大刘感觉无聊,便决定跟着父亲去学农活。父亲依旧不言语,默默去集市备齐了干齐活的用具,并在第二天就带着大刘径直走进了自家的承包田。来到田边,大刘顿时愣住了,只见两侧的高粱、玉米、大豆等农作物都长势喜人,唯有自家地里的庄稼像没娘养的孩子一样矮人一头。大刘低声向父亲讨问原因,父亲告诉他,并不是自己不够勤快,只因自家的田里缺少必备的肥料,复合肥的价格太贵,买不起,常用的农家肥咱又收集不到……大刘第一次在性格老实的父亲面前低下了头,他开始学着父亲的样子,步入没膝深的庄稼地里,细心地为每株玉米拿起了玉米螟……
  
  经过一个秋天的忙碌,别人家的庄稼如小山般被搬进农院,而自家的院落里只收获了数得清的几袋玉为和高粱。看着游走在田野里四处捡拾别人家遗落的谷穗和豆荚的父亲,生性顽劣的大刘忽然落了泪,他第一次懂得,某些耕耘不一定就能换来满圆收获,便如一辈子没读过书的父亲,从他记事起,便终日不停歇地守在自己的几亩薄田中劳作着,可到头来又怎样呢?挣得的钱财非但不够供养自己读书,还落下了上千元外债,以至于年轻的母亲早早就离开他和人另过。
  
  父亲的无能和家庭的贫困,让性格执拗的大刘瞬间成熟起来,他决定返校复读。父亲得到他的这一决定时,依旧是一副无悲无喜的样子,却急匆匆地从枕后拿出一沓厚实的毛票子,两个人数啊数,居然有三百多元……
  
  大刘换了一所高中就读,并从高一读起。重新回到校园的他,变成了一只书虫,开始了一段近乎疯狂的读书岁月。他的心只有一个信念,一定要考上在学,用满腹的学识偿还父亲一个公道!
  
  大刘成功了,他终于如愿以偿地考进了一所理想的大学,并在两个姑姑的资助下,顺利完成学业。毕业后,他又凭着自己的翁势,成功应聘到本市一家财务公司工作。如今,而过而立之年的他,已在自己的岗位上升到副职。
  
  面对众人的艳羡,大刘只平静地告诉大家,在他的一生中,最该感谢的人便是自己的父亲。父亲虽然老实得近乎愚钝,甚至连自己的女人都留不住,却在自己最无助的时候,毫无责备地陪他走过一段弯路,并藉此激励他“知耻后勇”,从而将人生的弯路拉直……
  
  大刘的故事让我心生感动。其实,相对于漫长的人生而言,每个人都不可避免地会遇上一段弯路。这段路上若有人相陪,便是一件极幸福的事;若无人相伴,也是人生的一次馈赠,定当珍惜!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1-10 17:38:44

童年的夏天时间:2013-12-13 作者:未详 点击:375次   炎炎夏日,烈日当空。嘶嘶的蝉声,像连绵的丝线,牵出遥远的童年。
  
  我的童年是在农村姥姥家度过的。儿时的夏天,没有空调,没有电扇,只有一把把大大的蒲扇,慢慢摇着童年的欢乐……
  
  记忆很深的是夏日的午后,总爱被姥姥赶着我和舅舅家的表哥,一起到床上睡觉。姥姥嫌我们俩说话,就躺在中间隔开我们,命令我们好好地闭上眼睛。但是,我虽然人在床上,心早已飞到了外边,无奈姥姥的监视,只好闭着眼在床上装睡:屏着气,眯着眼,一动不动,伺机外逃。那时就想,真不知道大人怎么那么爱睡觉,而且不一会功夫就会鼾声如雷。听姥姥的鼾声渐渐均匀,我就悄悄爬下床去,轻轻挠挠表哥的脚心,他立刻会意,我们俩提上鞋子,光着脚丫一前一后,蹑手蹑脚,逃出家门。大地被晒得烫烫的,我们穿上凉鞋,叫上几个要好的伙伴,跑到姥姥家后面的园子里。
  
  这是姥爷精心侍弄的园子,一般情况下,不许小孩入内的,只有这日高人稀的午后,我们才敢轻轻打开园门,进入到园子里。这儿的花醒着,草醒着,风儿迈着小脚慢悭在院子里踱步。园子里一棵棵大大的蓖麻,粗壮的枝茎间,斜逸出碧绿的叶子,像张开的翡翠伞,我们总是摘下一片叶子顶在头上遮凉。然后我们在园子里自由穿梭,没有大人的时候,这里就是我们的天地。一畦畦绿色的韭菜,郁郁葱葱,一拢拢,一行行,极认真而恣意地生长着,那弥漫的韭菜的清香,冲淡儿时的贫穷和枯燥,充溢着只有那个年代才有的满足。豆角架支成人字形,细长的豆角,像小姑娘编成的小辫儿,在夏日的暖风里,轻轻摇摆。一株株西红柿,枝桠间结满了果实,红得透亮儿,粉得诱人,绿得可爱,我们禁不住诱惑,选个熟透的摘下来,在衣服上蹭蹭,就着暖的温度,一并吞吃。表哥最喜欢的是捉蛐蛐,在墙角,在树下,在菜畦里。我总是像个小尾巴,悄悄地跟在他身后,甘心听他指挥。有时候,一只蛐蛐快要被手扣住,可是我笨手笨脚,把它吓跑了,有时也会因此踩坏姥爷的菜,招来表哥的一阵埋怨,并恐吓我,“以后再这样,不带你来了!”我只得更加小心翼翼,害怕自己被剥夺了来小园玩耍的权利。
  
  我们有时候玩够了,就转移目的地,走向村外,去看农民灌溉庄稼。绿色的田野,在午后的阳光里,显得那么静谧安详。那是老式的抽水机,井下抽出的水,先要蓄在一个洋灰磨成的大池子里,再人大池子的出口,把水引到田间,这水池的水,虽然有着一股难闻的机油味,但是这是我们童年见到的最凉爽好玩的水了。我和小伙伴们,可以立在水池边缘,围成一圈,互相撩拨着,我们便眯起眼睛,拼命掬起大捧的水,向对方撒播,那阵势,好像在过泼水节。这水点儿飘落在身上,凉津津,爽逸逸,冲去满身燥热。只是有一次,我一不小心,掉进这的池子里,虽然水不深,刚没膝盖,但是我浸满水的裙子,使劲贴在身上,而且沉沉的,走路都迈不开腿了。小伙伴们分两拨,给我使劲的拧出裙子的水,但是裙子还是湿湿的。我穿上它,既难受又害怕,怕回家后姥姥高声大嗓的训斥。小伙伴们陪着我,悻悻地回家。从村南的田野走到村北的家,需要一段长长的路,快到家的时候,这裙子越来越轻,居然奇迹般地干了,真感激这夏季的阳光哦,热情,泼辣,善解人意。
  
  那个夏天,因为那些朴素的风景,我们的童年不再寂寞;因为那些稀稀落落的往事,我们的童年便有了阳光的颜色。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1-10 17:39:24

养莲时间:2013-12-13 作者:未详 点击:223次   一进门就听到母亲的抱怨声:“老东西,叫你上菜园整点菜,你走不动,喘不过气来,却能到南平塘挖黑泥。别跟我说累,累死也活该……”
  
  “妈,又在责骂我爸。”我放下手中的东西笑说。
  
  “你看他累得那个熊样,不骂他嘴都痒痒。”母亲边收拾东西边嘟囔着。
  
  我进了里院,抬头一看,父亲满面红紫,大汗淋漓,正依靠在门边上大口地喘着粗气,半袋子黑泥歪倒在一边,渗出一地黑水。
  
  我朝他挤了挤眼睛,心照不宣地笑了笑。
  
  我知道他是为了那缸莲花的养肥,才费事巴力到四五里远的南平塘云挖新鲜淤泥,年年春天都如此。
  
  “爸,你不要命了吗?气都不够喘,还去挖泥!以后这个事交给我弟去做吧。”我也迎头责怪了他几句,因为看他喘得实在厉害,任凭那莲花再怎么美丽招人也必须劝止他。
  
  从我18岁那年,爸就在院子里用石缸养莲,到如今已经30年了。年年都把那一缸莲花养得硕大艳丽,人见人爱,邻居们见了,都说老安头养莲养出精来了。每当此时,他就嘿嘿地笑着,手不停地摸着胡子拉茬的下巴,好不得意。
  
  爸爱莲如子,春天要给它更换新鲜淤泥,夏天要给它搭起凉棚遮阴避雨,冬天还要扎了草帘子将它包裹起来,防止冻坏了它的老根。
  
  我爸是个地地道道的农民,他在田地里干活,一辈子与泥土打交道,说话办事也朴实得像泥土一样。
  
  他说,土地是个宝,万物土中生。
  
  他说,庄稼4最公平,你付出多少心血,它回报你多少食粮。
  
  他还说,土豆,花生,芋头,大姜,在人看不见的地下长果实,比人实诚,人在人看不见的地方使坏心眼。
  
  我认为他说的最经典的一句话,还是那句与莲有关的话。他说,藕深埋在淤泥里,修行着莲花的清香,人在目光底下,却动着暗黑的念头。
  
  我爸,一天书房都没进过,他靠自学认了字,读了许多历史书,把个中国历史讲得头头是道,哪朝哪代的清官念官的事,他记得最清楚。不过他除了讲给我兄妹三个听,再就是经常讲给那些坐在镓门口晒太阳的老头听了。
  
  闲暇时,他也会画上几笔画。画猫,画狗,画牛羊,画玉米怀抱着金黄的娃娃笑得胡须张扬,最拿手的就是画老农伴着牛沐着夕阳回家的场景。
  
  我爸由于有点文化,为人也实诚,并且打得一手好算盘,早些年一直在生产队里干会计、保管员等活计。那些年干这两样活计,大的好处捞不着,记工的时候多描几个工分,分粮食的时候多添几斤粮食,那是神不知鬼不觉的事情,可是,即使是这样一指头盖点好处,我爸也没给过家里人。那时,邻居二丫的爸在另一个生产队当保管,我和她一起玩的时候,看她兜里不是揣着红彤彤的花生米,就是装着喷喷香的花生饼,边玩边吃,馋得我口水直流。回家便对我爸说,“爸,你能不能也在仓库里装把花生米给我吃?”“不能,那是明春的种子,是大伙的口粮,我拿给你吃了,你嘴里会长虫子的,我心里会长毛的。”
  
  哎,我爸就这样,村里人都说他是个老实厚道的人。我妈心平气和的时候,也会由衷地感叹:你爸这个人,跟着他享不了大福,但也心里踏实,一辈子都不会给你闯祸。
  
  午饭端上桌的时候,你就着新鲜小鱼,喝了两杯小酒,兴奋劲上来了,话匣子又打开了,跟我拉起了村里竞选支部书记的事。没想到一扯到这一话题上,我妈就气不打一处来了,打断了我爸的话,气呼呼地向我诉说起我爸几天前做的蠢事。
  
  几个年轻人竟选支部书记,背地里都在花钱拉选票,我爸是村里50个党员之一,自然也在被拉之中。姓葛的小伙子送了200元,说,二爷,我们是多年的老邻居了,你是看着我长大的,别忘了投你孙子一票。我爸把钱当面给人推回去,说,咱村这个烂摊子你收拾不起来,我不会投你的票,你也别花钱去拉别人的票了。姓许的小伙子,辞了城里的工作回村参加竞选,托人送给我爸300元钱,说,选上了还会主到市里的大酒店吃上一顿,我爸当面拒绝人家递上来的钱,说,我选他,是因为他有这个能力,不是300块钱的事。
  
  我听了后,故意笑了说:“爸,你是够傻的了,到手的钱都不要,不要白不要。”
  
  爸筷子一放,抹了一把嘴,嘿嘿地笑了。
  
  等我收拾好餐桌,坐在门口歇息时,他已经在院子里鼓捣起他的莲花缸了,陈土挖出来,新土填进云,藉根小心翼翼地坦在新鲜的黑泥里,攥着两手乌黑的泥巴,费力地直起腰来,大口地喘息着,汗珠滚滚落下,却一脸的满足。看着他疲劳却快乐的样子,我猜想,或许他已经在淤泥里闻到莲花的清香了。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1-10 17:39:37

墙挡不住爱时间:2013-12-13 作者:未详 点击:121次   看台湾作家蒋勋的访谈录,他讲了有关作家丁玲的两则小故事,让人感动、唏嘘不已。
  
  在特殊的年代里,丁玲被错误地关在牢房里,她的爱人陈明也关在隔壁。他们用敲击墙壁的办法告诉对方自己的存在,鼓励对方勇敢地活下去。刚开始,他们是你敲击一下,我再敲击一下,属于很简单的应答。待到后来,慢慢的有了快慢,有了长短,有了轻重,他们可以凭此传递着更为复杂的意思。
  
  生生地将一对爱人拆分开来的人是多么的人道啊,然而,再厚、再结实的墙壁都无法阻挡爱与爱之间交流的愿望,因为爱人者心中无墙,而心中横隔墙壁的人,即便你不用墙壁阻隔他,他也会跟爱、跟温暖对面相见不相识。对于勇敢地相爱着的人来说,相爱本身就是一种智慧,他们可以化“墙壁”为媒介,在对残忍的对抗中赢得最终的胜利。想想吧,用来关人的墙壁,竟在个爱的人之间无形打开一道希望的缝隙,悄然奏响爱和生存的乐章,这该是多么令人动容的情境。在令人无法想象的苦难中,两颗相偎相依、相濡以沫的心灵最终开出了美好、尊贵的花朵,这是爱在现场的捍卫、爱在未来的方向,既是花朵,同时也是果实。
  
  有形的墙壁挡不住爱,无形的墙壁也应该如此。但也许正因为无形,有的人做起来恐怕更难。
  
  丁玲在北大荒养鸡时,红卫兵存心折磨他,有意给他存活率很低的小鸡,计划在她养不活时,再施以处罚。丁玲什么也没有辩解,全心全意来养护这些小鸡。没想到她养得非常好,几乎是创造了奇迹,原本成活率极低的小鸡大部分活了下来,而且慢慢长大。多年之后,讲到这段经历,丁玲还是掩饰不住自己的快乐和骄傲:“我可以把它养得非常好,存活率都到80%以上。”蒋勋说丁玲的话让他流泪了,“那是我第一次掉眼泪。”
  
  孤立无助,夜雾茫茫。丁玲是个无辜者,而更加弱小的生命——那群小鸡不也是无辜者吗?它们充当了人与人恶劣关系中的道具和牺牲品,成了恶意惩罚者的别有用心的砝码和脆弱的易碎品,这使丑恶者显得更加丑恶和空无一物。丁玲以无辜者的身份来挽救更加无辜的弱小者,用爱来推倒惩罚的“墙壁”,用爱来解决难题,一起走出困境,这是她令人感佩的地方。她是在还击吗?她是在战斗吗?不,她也许只是简单地喜欢那几个弱小的生命,知道只有爱的坚持才能够带来生存的希望,而放弃注定是没有丝毫希望的。事情的结果果然发生了逆转,“不可能”变成了“可能”。这是惩罚者当初料想不到的,他们怎么会想到有人会用爱和慈悲来面对和战胜丑恶的惩罚呢?在丑恶者、罪恶者的脑子里有太多注定的东西,但是这种注定恰恰在爱和善良、悲悯面前完全地翻转了过来,成了一个吓人的空洞的朽木架子,经受不了生命之光和时间之剑的轻轻一击。更难能可贵的是,丁玲是在自身遭遇不公正待遇和预设的危险处境中做到了爱和护佑的,是自身难保偏偏保了弱小者,为弱小者摆渡,明知“不可能”而为之,这该是多么的难。这几只小鸡像敲击墙壁一样传递了爱、生命和希望的存在,也启示我们:不管在哪种困境中,爱都是有各种可能的,只要我们在爱着某一种生命,爱和保护这种生命在任何困境和任何价值序列中,都是应该排在第一位的,只有这种决心和毅力,才能带来最有意义的救赎和生存的希望。
  
  有形的、无形的墙壁都是怎样倒掉的?当我们把爱放在第一位的时候,坚信爱最终能够胜利的时候,这样的墙壁从一开始就倒掉了,世界是站在爱和善良者这一边的。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1-10 17:39:47

一字情深时间:2013-12-13 作者:未详 点击:139次   近来读季羡林的《寿作人》,一则往事很使我感动。
  
  当年画家吴作人和季羡林私交甚好,他们曾一起收藏国画,还在赴印度和缅甸访问时一起度过仿佛在云端的愉快日子,真挚的友谊一直充盈两人心间。吴作人88岁患了重度中风,他的夫人萧淑芳女士说,他对以前的事记得清楚,对眼前的事过目皆忘。一天,江苏文艺出版社的张晶华应约到他家为他拍照。拍完后,因出版需要,张晶华请吴作人签名。他把签名册送到吴作人手中,一页一页翻过,当见到季羡林签的那页时,吴作人十分激动,用手指着签字双唇颤抖,眼含泪花,执意要将自己的名字签在季羡林的签名旁。他夫人怕他弄损了季羡林的签字不好制版,请他在另一页上签,他固执不签,十分生气。最后,他还是在另一页上签了。令人悲伤的是,尽管他夫人一再提醒,但是一代大师竟然连自己的名字也记不得了,反倒写了一堆介乎美术线条的草字,但清晰可辨提一个“林”字。写着写着,他流泪了……
  
  当时神志不清的吴作人对友人的情感却是清醒的,他完全沉浸在对季羡林的美好回忆中,一个“林”字流露出他内心对朋友的真挚,十分感人。
  
  沈从文有过一段韧性的爱情,他非常喜爱秀美文静的才女张兆和,便情不自禁给这位学生写起了情书,从此一发不可收。情书被张兆和交给校长胡适,胡适说:“喜欢就可以交往,不喜欢也不是太大的错。”从此,张兆和才敢看他的信,爱的情愫也悄悄萌发。1932年张兆和毕业,沈从文想去她苏州的家提亲,因父母不在身边,张兆和没有答复沈从文,沈从文怏怏不乐地回了青岛。在得到开明的父亲许可后,张兆和与天性厚道的二姐张允和同去邮局给沈从文发电报。张兆和在电报中说:“乡下人,喝杯甜酒吧。”二姐张允和的电报则只有一“允”。
  
  一个“允”字,虽出自二姐之手,却也道出了许多真情,让沈人文长达4年的追求终于有了圆满结局。
  
  在保家卫国的自卫还击战场上,一位只有十八岁的年轻小战士,在被敌人炮弹击中,生命的最后时刻,用自己的鲜血在之前写好地址的信封上颤颤抖抖地写下一个“国”字,而后就牺牲了。这是他给家里唯的亲一——母亲写的最后一封信。一个“国”字,体现了年轻战士为国家安危视死如归的英雄气概。这真是,人间沧桑多事事,一字真情动古今啊!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1-10 17:39:56

石头时间:2013-12-13 作者:未详 点击:147次   多年前,我在澳大利亚的荒原上挪动了一块石头。这块石头只有我的拳头大小,它位于艾尔斯巨石附近,就是那块经常可以在电视屏幕上看到的号称世界最大的岩石,它通常在阳光的照耀下,呈现为火红色。
  
  事实上它没有那么红,它本身是暗黄色的,隐约地藏着些粉红。太阳就像一个永恒的文身者,每个白天都为它刺上燃烧般的花纹,它因此名扬世界。
  
  只有在黑暗里,它才显露真身,因此在白日将尽的时候,我惊讶而害怕,我看着这块巨石脱衣似的一点点露出它青涩的本色,但是黑暗很快又裹住了它,巨大而结实的黑暗更为恐怖,它似乎藏着一只火红的眼睛。
  
  这巨石附近是荒原、灌木丛和碎石,袋鼠也偶尔露出头来望望。这片土地上的石头我觉得个个好看,与云南的不同,因为大地的料不一样了。我犹豫了一天,还是在离去的时候带走了一块。我住的旅馆在距这个石头的原址大约18公里的地方。但我最终没有把这块石头带回家,而是在次日的黎明,悄悄将它放回了荒野,我只是挪动了它,因而如释重负。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1-10 17:41:06

抬抬手挪挪脚时间:2013-12-12 作者:未详 点击:232次   候车室只一个空位了,搁着女人的包。女孩温婉地说:“请您让一让,好吗?”女人极厌烦地抓起包,把脚挪到一侧。抬抬手,挪挪脚就能让的,怎弄得这般费力?早该让,晚也该让,干吗要等别人说了才让?
  
  想起了一首诗和一个人。
  
  宋尚书杨玢《批子弟理旧居状》:
  
  四邻侵我我从伊,毕竟须思未有时。
  
  试上含元殿基望,秋风秋草正离离。
  
  人家来占房子,就想想还没这些房产的时候;还咽不下这口气的,再去望一望唐代的含元殿,当年何等繁华,如今照样荒草离离。
  
  吴国四王子季札,四兄弟中才德最好,是臣民心目中的储君。季札坚持让位给大哥。大哥留下遗命——兄终弟及,依次传位给弟弟们,总能传到季札的。三个哥哥先后去世,季札依然不肯继位,这回让给了侄子,自己则退隐于山水之间。
  
  官拜尚书的,尚如此看得开。王位也可以相让,真可怜了历代皇室子弟同室操戈,也可怜了我们这些红尘中的小男小女,枉做了小人,为抬抬手挪挪脚就能放过去的事儿,争个头破血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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