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1-29 18:04:52

生活想象力时间:2014-10-28 作者:未详 点击:214次   生活中最重要的是什么事?如果让我回答,我一定说:“是想象力。”
  
  没有想象力的人去爬山,登山临水,如同劳役,最多是强健筋骨而已。他不能在山花径竹之外,看到比粉黛更艳的颜色,也不能在松涛石泉之外,听到比琴笛更清的声音,只能数数石级、量量路程,无法在形色之外,心领神会特殊的韵味。硬拉这样的人去登山,他会把自己看作无利可图且空手而返的樵夫,登山乃是自找苦吃,多累!
  
  没有想象力的人去读书,读书考试,都成了劳役,最多是短暂地强记一番而已。书上分三点,就记这三点;四个人有不同的说法,就背这四个人的名字。他不能在书本外试着自己去思考、解决问题,也不能自我反省来启发新知,只知一句一句地用红笔做记号,完全被作者吓倒,没有自己游神会意的空间,在书海浩瀚的强大压力下,做书蠹、做书橱、做书奴,越变越无知,好苦!
  
  没有想象力的人去种花,虽口口声声说“我爱花”,种了千百株花,只像个园圃里的花贩;没有想象力的人去弹琴,虽口口声声说“我爱音乐”,奏了千百首曲子,恐怕只像仪仗队里的鼓吹手。
  
  登山、读书、莳花、鸣琴,就以这些生活中最富情趣的事为例,一旦缺乏想象力,就沦为樵夫、书呆子、花贩、鼓吹手。
  
  反过来说,如果有丰富的想象力,背负着柴担的樵夫,肩上扛的就像人生的负担,许多人只管贪心地加重自己的担子,像做官想爬得更高,像发财想腰缠更重,宁可犯危履险,也不肯轻束担头,少挑些柴火,安全归来。真是“任它雨过苍苔滑,偏向苍苔险处行”!从一个贪婪的樵夫身上,洞见了全人类悔恨不及的愚蠢!
  
  如果有想象力,从隔窗一根竹竿投影在砚台上,就像见一片潇湘的云彩,添加了砚台上深深的墨气。于是风吹过竹子像琴奏,砚台前的人也像坐在潺潺的流水里,四周的墙壁光影斑驳,也像杂乱的帆影。吟诗读书写文章,无一不在阵阵暗香中,灵思汩汩而来,书里读几分,书外读几分,自有山川风月陶冶性情,做个“诗书解人,山水知己”,读书才不会读傻了!
  
  如果有想象力,在一瓢水中,就能领略到四海的水味;在一株花里,便可想象出千百种花至清至秀的境界。种花何必多?而访菊、采梅、护兰的这番心意才重要。就如你画梅写兰绘菊,重点不在颜色形似,而在花那至清至秀的意境,缺少想象力,是引渡不到那境界的。
  
  如果有想象力,那么通俗的琴声也像佛在说法。苏东坡问:“若言琴上有琴声,放在匣中何不鸣?若言声在指头上,何不于君指上听?”就算你说用指拨弦才有琴声,那么用凡夫的手指去拨,为什么拨不出“流水高山”,拨不出“绕梁三日”?这是苏东坡的想象力,居然用琴也能代替说法了。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1-29 18:05:03

别让孩子内心的恐惧化作魔鬼时间:2014-10-28 作者:未详 点击:223次   当13岁的小敏撞倒3岁的玩伴琪琪后,她本可以有很多选择。
  
  她可以大声呼喊救援,可以跑去叫人,可以拨打急救电话……她13岁了,应该能做到这些事。
  
  但她没有,8月12日傍晚,自贡市富顺县安溪镇毛桥社区,小敏做了一个最极端的选择——抱起琪琪,扔进粪池中,再用尽全力搬来石板,挡住池口。
  
  几天后命案告破,所有的人震惊了。小敏说,她是怕给父母惹麻烦,怕赔钱。
  
  这样的杀人动机,比起残忍,我更倾向于认为,是源于恐惧。就像打破花瓶的孩子,因为害怕责罚,把碎片藏起来。
  
  琪琪摔倒带来了一系列难题——她受伤了吗?她会告状吗?她会让我爸妈赔钱吗?短短数秒,这些小敏无力也不知如何解决的难题,就像一串炸弹,在她稚嫩的神经节上接二连三地爆炸了,并腾起恐惧的烟雾。
  
  如果小敏的心态足够健康,那么,安全感会让她相信成年人能够解决这件事,同情心会让她替琪琪求救,而责任意识则会让她守住琪琪,并在“救援”到来后坦陈事情的经过。哪怕仅仅出于一个孩子最直接的应激反应,小敏吓得跑掉了,令人心碎的结果都不会发生。
  
  偏偏小敏的父母10年前离家打工,她随酗酒的祖父和多病的祖母长大,那一刻,习惯了只能自己面对的小敏,无法逃走,便选择掩盖。
  
  留守儿童的心理问题再一次以残忍的面目出现在公众面前,但相似的悲剧不仅仅发生在他们身上。
  
  去年12月,福建莆田一个14岁男孩杀死一个8岁女童,并把她丢进粪池,原因是两人玩闹时对打了几下,男孩怕挨家人责骂。
  
  今年8月,陕西西安一个14岁男孩杀死1岁半的亲妹妹,原因是嫉妒妹妹分走了父母的爱。
  
  对责任感到恐惧,对失去感到恐惧,对惩罚感到恐惧……恐惧让这些十三四岁的心灵杀念骤起。而他们想杀死的不是眼前活生生的一条性命,而是自己的恐惧感。
  
  有时,甚至连成年人也无法处理这样的恐惧感。2010年,21岁的药家鑫因为害怕对车祸负责,害怕被受害人纠缠,举刀杀人。他的身体有了成年人的模样,但他的内心世界依然是充满恐惧的孩子。
  
  所有的孩子都有第一次打破物品的时刻,当各种突发的情境猛地降临在他们的生命里,所有的孩子也都是第一次经历恐惧。
  
  而成年人要做的,则是教会孩子学会面对恐惧。比如,在他犯错后教他面对、承担和处理,为他设想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如其来的状况,并把最简单的求助方式不厌其烦地讲给他听。当黑夜降临时,给他以拥抱或讲故事给他听。
  
  所以,当孩子犯下残忍的罪行时,成年人应当警醒,那并不是所谓的“性本恶”,而是不在场的父母、不作为的学校,以及趋利避害的社会流俗,共同犯下的“罪行”。成年人缺席的不仅仅是犯罪现场,更是此前每一个应当及时教育的时刻。
  
  家庭应当是孩子和恐惧之间的第一个调解人,是孩子内心安全感最初的来源,也是教他学会应对这个世界的第一位老师。
  
  学校则是孩子迈出家门后的首站,如果孩子因为家庭教育的缺失表现出异常,那么老师应当及时察觉,并给予辅导。
  
  但往往是,一些孩子被打工在外、不负责任的父母或“管不过来”“没法去管”的校方忽略了。
  
  在小概率的“父母失职”和“学校失责”后,应当有相应的社会工作机构,以百分之百的概率扛起教育、帮扶和救助的责任,不让一个孩子陷在教育的漏洞中,不让一个孩子独自面对恐惧。
  
  性格有内向和外向,源于天性,但自制力、同情心、道德感、责任心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一定是长久养成的结果。关键是,在孩子们成长的岁月里,我们一刻也不能缺席。
  
  当我们以极大的耐心第99次站在一个孩子身旁,陪他面对恐惧时,很有可能,那即将到来的第100次,就不再需要我们。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1-29 18:05:24

自由不是耍酷时间:2014-10-28 作者:未详 点击:146次   前天汪阿姨请我去参观她在曼哈顿新买的公寓,才走到街角,她就迫不及待地指着她家的那层楼,说:“瞧!那就是我家。”
  
  “是阳台上有一盆大叶子树的那户吗?”我正指着呢,却听见背后一阵急促的脚步声,冲来几个穿制服的大汉,急着大声问:“什么事?什么事?”
  
  我一怔,说:“没事啊!我朋友正告诉我她家在哪一层,有什么问题吗?”
  
  就见那几个大汉长长吐了一口气:“天哪!我们还以为楼上失火了,拜托,以后不要随便指好不好?”
  
  原来他们都是附近大楼门口的管理员。
  
  这件事让我想起刚到美国教书的时候,我经常在办公大楼的走廊跑,也曾被一个同事责怪。
  
  我当时问他:“我又没有撞到你,怎么会影响你?跑,是我的自由。”
  
  那个同事却板着脸说:“你跑,会让我以为失火了而心里不安,所以,你的自由影响到了我的自由。”
  
  记起前几年,有一次溜冰比赛,其中一个孩子溜得最好,赢得了最热烈的掌声,却没获得名次。当时大家都觉得奇怪,四处打听,才知道是因为比赛规定不准把任何东西扔在地上,那个孩子却在比赛结束时,得意地把手上的小花环抛向空中。
  
  “这有那么了不得吗?她溜得太好了啊!”当时有人问。
  
  “成绩最好却不守法,就不是最好。”裁判说。
  
  现在半大不小的孩子,动不动就说“酷”,甚至认为酷是“只要我高兴,有什么不可以”,岂知这种酷不但伤害了自己、影响了别人,也由于在有秩序的社会里破坏秩序,造成许多危险。
  
  李安在《十年一觉电影梦》中有一段话——“拍国产片像做皇帝,大家都听令于我;拍西片像当总统,总统是要去取悦每个人的。”李安这么说,是因为他在台湾拍片时,导演最大,爱怎么干就怎么干;但是当他到好莱坞拍片的时候,却总得跟制作人、演员、摄影和片厂沟通,他虽有导演的自由,却要尊重每个人的意见。
  
  看完这段话,今天如果你问什么是“酷”,我要说:“酷不是做皇帝,而是当总统;酷是不失规矩地自我发挥。”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1-29 18:05:44

舌尖上的成语时间:2014-10-28 作者:未详 点击:82次   紧挨大拇指的手指头叫“食指”,其实,“食指”的命名名副其实,真的与吃有关。五个手指中,这个手指是最灵活的。很早的时候,人们习惯用这个手指试试食物的味道或者冷热,手指当然尝不出味道来,是需要放在嘴里吮一下的——很早的时候,人类还没有发明那么多的器皿,吃东西也是直接用手的。
  
  说到食指,历史上有一个令人啼笑皆非的故事。
  
  这个故事发生在春秋时期的郑国,具体时间是鲁宣公四年的春天。郑国的两位大臣——公子宋、公子家——相约朝拜郑国的最高领导郑灵公。走在路上的时候,公子宋的食指忽然不自觉地抖动起来,他兴高采烈地让公子家看,把公子家弄得莫名其妙:“不就是手指抖动几下吗,有啥稀奇的,有啥高兴的呢?”公子宋说:“这你就不明白了。只要我的食指处于抖动状态,这就说明一定会有美味,已经很多次这样了,屡试不爽。看样子,今天有好吃的在等着我们呢。”
  
  公子家对此将信将疑,只等着证明公子宋是不是信口开河。结果,二人进宫,就有新发现——御厨正在杀一只大鳖。这只大鳖是楚国人进献给郑灵公的。郑灵公让御厨杀了准备犒赏大臣。这下公子家对公子宋食指的“特异功能”是彻底信服了。要在其他地方,他一定会对公子宋发表一下他当时的感想:真是太神了。但这是在朝堂之上,在他们的最高领导郑灵公面前。他管住了嘴巴,但没管住动作,没管住表情。他看着公子宋,两个人会心地相视一笑。
  
  没想到的是,这两个人的动作落入了郑灵公的眼中。郑灵公不高兴了:“朝堂之上,你们搞什么小动作?”公子家只好把事情的整个来龙去脉原原本本地汇报了一遍。史书并没有记载郑灵公听完之后的反应。估计郑灵公是在想:食指一动,就有好吃的,能这么灵验吗?给不给你吃,还不是我说了算!
  
  果不其然。大鳖蒸熟后,每个人都有份儿,唯独没有公子宋的,这显然是郑灵公的有意安排。对于公子宋而言,要是这件事只有他和公子家知道,可能也就罢了。问题是朝堂之上的所有人都知道了,他公子宋的脸往哪儿搁?公子宋就生气了,头脑一冲动就短路了,做出了一个出人意料的举动。在众目睽睽之下,他稳稳地走向煮鳖的大鼎,用他那个具备“特异功能”的手指,伸到鼎中蘸了一下,然后放到口中,吮吸干净,转身而出,就这样大摇大摆地走了。
  
  这次轮到郑灵公的脸上挂不住了,这是对他最高权威赤裸裸的挑衅。郑灵公是一国之君,手握生杀大权,所以他就起了杀心,想将公子宋杀之而后快。
  
  公子宋估计也预感到了不祥,为保全性命,决定铤而走险,先下手为强。他与公子家商量,决定将郑灵公除掉。这件事本与公子家无关,或者说关系不大,所以他很犹豫,说:“畜生大了,宰杀的时候,还心存忌惮,何况是一国之君呢!万万使不得。”公子宋知道自己的处境,不是你死就是我活,但怎么也不能把自己当作案板上的肉任人宰割啊。你公子家不是不跟我合伙吗?那我就陷害你,看你答应不答应。胆小的公子家终于上了公子宋的贼船,在这一年的夏天,杀害了郑灵公。
  
  郑灵公从登上君位到一命呜呼,不足一年的时间。这段历史可以概括为一句话:一个玩笑引发的血案。
  
  如果说郑灵公在位不足一年的时间尚有贡献的话,就是给后世留下了三个成语:食指大动、染指于鼎、染指垂涎。
  
  “食指大动”,这个成语的本义就是有美味可吃的预兆,后来还逐渐延伸出另外一个意义:形容见到好吃的东西而贪婪的样子。实际上,这两层意义的顺序正好颠倒了,前者是“食指动,有好吃的”,后者则是“有好吃的,食指动”。
  
  “染指于鼎”,本义就是把手指放在鼎里蘸蘸,尝尝滋味。后来就用这个成语比喻占取非分的利益。“染指垂涎”也是由此衍生出来的,“垂涎”就是流口水,这个成语也是比喻急于占取不属于自己的东西。
  
  除了这三个成语以外,这一段历史还生成了两个词语:染指、异味。“染指”除了表示意图占取不正当的利益之外,后来也用来比喻参与做某种事情,本来不属于我们的东西,而我们暗怀觊觎之心,总想着拿过来为自己所用,此为染指。通俗点说,就是插手不该插手的事情,分取不该分取的利益。“异味”在现代汉语中有两个意思:一个是表示“不同的味道”,这个意思与此无关;另一个意思是表示异常的美味,通俗点说,就是好吃的,这个意思正来源于此。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1-29 18:05:57

“孔融让梨”遭遇美国孩子时间:2014-10-28 作者:未详 点击:116次   “孔融让梨”的故事在中国可谓家喻户晓。孔融是东汉时期山东曲阜人,孔子的第二十世孙,泰山都尉孔宙的第二个儿子。孔融小时候聪明好学,四岁时已能背诵许多诗赋,并且很懂礼节,巧言擅答。据传,某天父亲的朋友带了一盘梨,父亲让孔融分给兄弟们吃,孔融挑了一个最小的梨给自己,其余的按照长幼顺序分给哥哥弟弟们,孔融说:“我年纪小,应该吃小梨,大的应分给哥哥们。”父亲听后很赞许,问:“那弟弟比你小,为什么他的梨也比你的梨大呢?”孔融说:“因为弟弟比我小,所以我应该让着他。”
  
  千百年来,“孔融让梨”的故事一直作为一个道德教育故事而广泛流传,成了许多父母拿来教育子女怎样懂得礼仪谦让的典范。可美国孩子对这个故事会有怎样的反应?我最近终于在丫丫中文学校的中文班里有机会得以见识,这些孩子的年龄范围在8岁至12岁,学中文的时间不等,以下是老师讲完这个故事后的讨论记录。
  
  老师:关于“孔融让梨”你们怎么看?
  
  学生:爸爸的朋友为什么要给孔融家带梨?
  
  老师:作为礼物。
  
  学生:既然是礼物,一定要是好梨了,为什么还明显有大有小,不能一般大吗?
  
  老师:……
  
  学生:既然梨有大有小,爸爸为什么还要让四岁的孔融去分,一旦分不公平怎么办?分出去的梨难道再要回来?
  
  老师:……
  
  学生:为什么要分给每个人吃,谁愿意吃谁自己去拿不行吗?
  
  老师:那样或许会不公平。
  
  学生:但孔融这样分也不一定公平啊,所有的兄弟都得根据孔融的喜好得到梨,他们的选择机会被剥夺了,分到最大梨的兄弟可能恰巧不喜欢吃梨呢。
  
  老师:你说得没错,这个故事的确基于每个人都喜欢吃梨的假设前提。
  
  学生:孔融为什么对哥哥和弟弟实行前后矛盾、绝对相反的标准呢?他难道没有固定的做事原则吗?
  
  老师:他是在表现谦让。
  
  学生:他为什么不给其他兄弟表现谦让的机会呢?
  
  老师:那你怎么看孔融?
  
  学生:我不喜欢孔融,他这么做对别人不公平,剥夺了其他兄弟选择和表现的机会。
  
  学生:我觉得孔融不诚实。
  
  老师:为什么?
  
  学生:这件事情有点自相矛盾,孔融可能是不喜欢吃梨才自己留一个最小的。但不喜欢吃就该直说,讨巧地编出一堆冠冕堂皇的理由是很虚伪的。反过来,要是他喜欢吃梨的话却把大的都给了别人,也是口是心非,喜欢什么该勇于承认才对。
  
  学生:我也不喜欢孔融的爸爸。
  
  老师:为什么?
  
  学生:他不负责任,让没有行为能力且才四岁的孔融分梨,而且他也没有是非观念,孔融分梨的行为很主观武断,却得到了父亲的表扬。
  
  老师:……
  
  学生:这个故事不好,鼓励主观武断,剥夺了民主,这种扭曲自己的欲望去赢得赞扬的做法,是一种不健康的心理行为。
  
  老师:如果你是孔融,你会怎么做呢?
  
  学生:把梨放到桌子上,谁吃谁拿好了。
  
  听到这里我走出教室,一个中国儒家思想的典范在美国孩子这里,却变成了主观武断、践踏平等和假心假意的典型,到底是哪里出错了呢?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1-29 18:06:09

尼泊尔:上“私学”更爽时间:2014-10-28 作者:未详 点击:168次   前一段时间,我乘巴士从尼泊尔博卡拉前往首都加德满都。一个男孩坐在我旁边,手捧一本练习册,在欣赏窗外风景的间隙,偶尔低头背诵。
  
  通过交谈,我了解到,他要去加德满都参加考试。原来,第二天是尼泊尔一年一度的高考。
  
  尼泊尔学生在参加高考前,就需要选择填报学校与专业。与中国高考的不同之处在于,各个学校与专业都有对应的考试科目——这个叫作Morden的男孩填报的是工程专业,需要考试的科目为数学和物理。仅两科考试,就足以让他奔波——先到加德满都参加一科考试,第二天一早赶往另一座城市考另一科。这两座城市距离100多公里,要花费近5个小时。
  
  闲聊间,我借来Morden的练习册翻了几页,其封面上的“PEA”字样引起我的注意,Morden告诉我,PEA是一家私人培训机构,自己曾在那里备战高考。
  
  在尼泊尔,很多家庭条件不错的学生,更愿意去私立培训机构上学,而非政府开办的公立学校,即使私立培训机构的花费比公立学校要贵很多。Morden告诉我,这是因为在私立培训机构,不管是穿着打扮,还是学习及课余时间,都比公立学校自由很多,而且,这里公平竞争的氛围更为浓厚,考上名牌大学的几率也高。
  
  学习之余,Morden在风景区做兼职。这不仅解决了他的学费和生活费,也练就了他一口流利的英语。这也有益于他高考的发挥——在尼泊尔这个拥有自己语言的国家,学生的试题语言却是英语。Morden略显自豪地告诉我,他的英语水平竟也能在众多拥有英语必考科目的高考生中名列前茅。
  
  一路的交流中,Morden一直很轻松,丝毫没有我当年高考前的紧张。当问到为什么时,他只是告诉我,高考并非惊天动地的大事,只是一次非凡的经历,一个可以让生活变得更好的选择。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1-29 18:06:20

有些食物为旅行而生时间:2014-10-28 作者:未详 点击:89次   日本人爱吃豆腐。江户时期有食谱,所谓《豆腐百珍》,都是绕豆腐做文章。老一代日本人对做豆腐颇有执意,聊将起来都有心得,譬如制作豆腐必须用国产豆子;正经豆腐常是奶油黄色,而非纯白色——白色都是贪图好看!
  
  尤其重要的是,豆腐是不能搬运的,不然味道会变。比如日本江户时期做的所谓八杯豆腐,是用六杯水、一杯酒、一杯酱油,加豆腐炖煮;看着平淡无奇,却要求是当地豆腐,未经颠簸——不然味道就变了。日本饮食大多如此:工艺用料未必多复杂,全在此等细节上下功夫。做冷奴的豆腐——豆腐与葱、木鱼花搭配,浇酱油——更是运不得,必须是就近的豆腐才好。总而言之,豆腐不能运,酒也一样!
  
  比起豆腐不堪运,酒不能运大概更让人理解些。酒酿造时,一颠簸风味就变了。法国干邑地区酿白兰地的酒坊,以前有一种规矩叫“转瓶”,派专业人士,把搁在酒窖里的瓶转一转,帮忙发酵;转的幅度不能大,否则酒味便毁。当然也有因祸得福的,葡萄牙的马德拉岛产的葡萄酒,一次漂洋过海,遭遇风浪,只得返航;一查舱内的酒,被颠簸后反而二度发酵,味道强化了,成了当地名产。现在你去马德拉岛南丰沙尔的植物园,他们还会请你喝马德拉酒加巧克力,强调他们的酒味道浓厚,连巧克力也压不住。
  
  有些食物,却是专门为了运输而发明的。
  
  比如,日本人吃饭团、喝味噌汤,这些最初都是为了行军打仗而设。饭团做起来容易,吃起来不需要餐具;味噌结成块,和饭团一起挎在腰里,有热水了,一冲一泡,热腾腾一碗味噌汤,补充各类营养——现在的泡面,也不过如此。
  
  你去日本山梨县,会发现当地卖信玄饼。老爷爷会吹嘘说,甲斐之虎武田信玄,就是靠这种内韧外酥、扑满黄豆粉的甜饼打胜仗的。但稍微了解点历史便明白:那个年代在日本,黄豆粉都算奢侈品;武田家打仗的确靠伙食,但靠的是刀削面配腌萝卜。日本现在的老式料理中,还会有腌萝卜,仿佛多年古物似的,其实就是为了打仗行军和度荒年使的。
  
  推而广之,大多数盐渍的食物——西班牙火腿、瑞典腌鲱鱼中国江南人腌野菜,最初都不是为了美味,而是为了储藏和旅行。
  
  富勒先生写《西洋世界军事史》时,着重提到蒙古人的发明:酸奶。因为蒙古人打仗长途奔袭,经常不带粮草,每个兵卒带若干匹马,饿了就吃马奶的乳酪,于是蒙古人永无补给的问题,带的马匹就是活动的罐头。游牧民族在这方面最有心得:北京点心里的许多奶制品大半和蒙古族、满族有关,比如萨其马、勒特条,都是面粉、鸡蛋、奶油一炸,容易携带,出去打猎跑一天都不坏,如果饿了,在马背上随时就能吃。
  
  欧洲多山,旅行不易,所以,许多食物都是比量着旅行来的。德国人吃酸菜加香肠,是典型的旅行产物:卷心菜腌了,配合猪肉加盐灌的肠子,随煮随吃,很方便;英国人早餐吃的腌肉,早先和黑面包一搭配,就是航海行军皆可的军粮。
  
  俄罗斯人当年为了波罗的海出海口,和瑞典人曾有大小数百战,最后学会了制作瑞典人的臭鲱鱼。臭鲱鱼味道酸臭,是鲱鱼发酵得的,军队仗着这玩意儿当军粮;老俄罗斯人讲究喝伏特加、吃酸黄瓜和腌鲱鱼。
  
  你可能觉得这吃喝太粗猛啦,但考虑一下:大多数俄罗斯人不是在餐桌上吃这几样,而是在夜雪茫茫、万里无垠的俄罗斯大地上,驾着马车,醉醺醺一路溜达。在这样的旅途中,永不变质的伏特加、越搁越好吃的酸黄瓜和腌鲱鱼,当然是最美好的了。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1-29 18:06:32

五环旗下的秘闻时间:2014-10-28 作者:未详 点击:155次   马拉松借酒助兴
  
  1896年4月10日下午,现代第一届奥运会最后一个项目——马拉松比赛即将开始。这一天希腊雅典的天气突然奇热,烈日当空,酷暑难当。但是,25名马拉松选手却摩拳擦掌,跃跃欲试。他们都想赛出最高水平,希望在奥运会马拉松赛的冠军名册上,写下自己的名字。
  
  比赛开始了,法国选手勒米西奥一路领先,其余24名选手紧追不舍。可是没过多久,他们被灼热的太阳烤得唇焦口燥,有的还脸露难熬的神色。站在马路两旁观看的好心肠的希腊妇女,赶紧拿出当地产的白葡萄酒,让过路的马拉松选手们解渴。
  
  选手们喝完美酒,顿感神清气爽,既舒服又解渴,身上的热气仿佛消散了许多,他们继续向前奔跑……
  
  不久,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原先喝过葡萄酒的选手,因酒精发作,加上烈日照射,变得步履踉跄,并相继昏倒在地;一路领先的勒米西奥也禁不住葡萄酒的后劲而昏厥过去,只有少数几个未喝葡萄酒的选手顺利到达终点。结果,东道主希腊选手斯皮里东·路易斯后来居上,成为奥运史册上第一个马拉松比赛的冠军。事后,人们在议论斯皮里东成功的原因时,有两种不同的意见:一种认为是他本人的体魄强健,临场发挥好;另一种则认为,是葡萄酒帮了他的忙,使他成为一个没有强大竞争对手的冠军。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1-29 18:06:44

 假冠军以车代步
  
  1904年7月至10月,第3届夏季奥运会在美国的圣路易城举行。
  
  在马拉松比赛时,美国运动员劳恩开始很守规矩,但不久就开始落后。后来,在赛跑队伍中不见了他的身影。
  
  他到哪儿去了呢?原来,劳恩在避开队伍以后,在中途跳上了一辆朋友开来的汽车,竟“以车代步”,左右穿插,乘坐16公里,在距离终点9。6公里处才跳下汽车,重新奔跑。当时的马拉松比赛的距离是40公里,减去他乘车行走的16公里,那么他实际参加比赛的距离为24公里,他比别的选手要少跑1/3多的路程,当然跑在了前头,冠军非他莫属。
  
  劳恩开创了奥运会作弊的先河,他首先进入主会场,冲到终点时,仍精力充沛,面不改色。众人见此情景,禁不住发疯似的狂呼起来。
  
  “快,给美国英雄奏乐!”观众们闹哄哄地吼叫着。随之,会场上响起了美国国歌。劳恩像凯旋的英雄一般,毫无愧色地接过了美国总统罗斯福的女儿授予他的金质奖章。
  
  可是没过多久,劳恩“以车代步”的骗局被拆穿了。他一下子从奥运会最高的领奖台上摔了下来。为了严肃比赛规则,刹住弄虚作假、骗取荣誉的恶劣作风,大会立即取消了劳恩的比赛资格和“冠军”称号,他还被开除出美国运动员的队伍。这样,马拉松的冠军便顺延给美国运动员希克斯。
  
  劳恩作弊夺冠,开创了现代奥运史的丑恶先例。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1-29 18:06:55

 一块特殊的奖牌
  
  1936年第11届奥运会在柏林举行。撑竿跳高比赛从下午4时一直持续到晚上9时,最后美国的米道士以4。35米夺冠。日本的西田修平、大江季雄和美国的塞夫顿3人的成绩相同,都是4。25米。按规则,他们必须重新比赛才能分出名次,结果两位日本选手成绩一样,都是4。15米。塞夫顿得第4名。为了决出第2名和第3名,西田和大江还得再赛。由于时已深夜,日本领队决定不再比赛,由第一次试跳4。25米的西田得银牌,大江得铜牌。
  
  第二天发奖,西田却让大江站在第2名的高台上,自己站在第3名的位置上。奥运会结束后,他们又将银、铜牌切开,再焊成银、铜牌各半的奖牌。
  
  还有一则金、银牌切开互换的趣闻:
  
  1932年洛杉矶奥运会上,美国女选手施莉获得跳高金牌,队友迪特卡逊获得银牌。她们两人在为体育事业奋斗的征途中互相学习,取长补短,胜似姐妹。
  
  当她俩登上领奖台时,又是欢呼,又是拥抱,共庆胜利。奥运会结束之后,她俩各自切开奖牌,互换一半再焊接成金牌、银牌各半的奖牌作为纪念,这是奥运会上最感人的事例之一。
页: 1704 1705 1706 1707 1708 1709 1710 1711 1712 1713 [1714] 1715 1716 1717 1718 1719 1720 1721 1722 1723
查看完整版本: 【留声机】事评——小故事点亮你的智慧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