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3-17 17:09:12

敬与耻时间:2013-07-25 作者:未详 点击:319次   在貌为恭,在心为敬,这是一句老话。敬,指内心的端庄正直。西安土话里有“端坐”、“端走”、“端下”等词汇,这个端的含意就是正直。孟子讲的“四端”,是作为人的基本。“恻隐之心,仁之端也;羞恶之心,义之端也;辞让之心,礼之端也;是非之心,智之端也。”
  
  敬有两方面的指向,敬人和敬己。敬己是敬德,是自尊、自重、自爱,是克敬守敬。敬礼不是举举手,摆个姿势,装装样子,而是循规守矩的总称。敬人,敬业,敬行当,敬天地万物。敬事房,是清朝康熙年间设置的一个中央办公部门的办事机构,属内务府。职责范围有,“奉行谕旨及内务府文书,宫内事务及礼节,收核外库钱粮,甄别调补宦官,并巡查各门启闭、火烛关防。”皇帝和后宫的居行,吃喝拉撒,以及正经和不太正经的娱乐,都包括了。当好这个琐碎的差使,皇帝只要求一个字,就是敬。“事上以敬,事下以宽”,是《清史稿》对大太监刘有三做的政治结论。
  
  老话里关于敬,还有很多说道,“入门主敬,升堂主慎”,“宾客主恭,祭祀主敬”,“敬事而信”,“居敬而行简”。敬是一个人的态度,要有态有度,态是行为状态,度是分寸感。无论对人还是对己,不及和过分都是失敬。
  
  耻,一边是心,一边是耳。一个人心底偶尔冒出一个不妥的念头,或听到一句想洗耳朵的话,会有点不好意思,这点不好意思,就叫耻。无耻,就是没有这点不好意思。用南怀瑾先生读经的话说,“真正爱面子这一点心思,培养起来,就是最高的道德。”
  
  孔孟二老对耻的知见很清澈,“行己有耻”,“知耻近乎勇”,“耻之于人大矣”,“人不可以无耻,无耻之耻,无耻矣”。
  
  明末清初的大学问家顾炎武有一个好文章,叫《廉耻》,其中有两句了不起的判断:一句是,“盖不廉则无所不取,不耻则无所不为”。另一句是,“士大夫无耻,是谓国耻”。
  
  士大夫是对官僚的旧称谓,泛指国家机器的所有零件。用今天的话讲,叫各级公务员。有外族入侵的日子,是国耻。外族不来入侵,自己入侵国家纲纪的底线,也是国耻。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3-17 17:09:22

“呆若木鸡”的前世今生时间:2013-07-25 作者:未详 点击:335次   呆若木鸡这个成语,早先是褒义词。
  
  这一词出自《庄子·外篇·达生》。说有一位姓纪的先生,从事着很特别的一份工作:为周宣王驯养斗鸡。所谓斗鸡,就是以鸡相搏,决胜负,赌财物,是历史特别悠久并流传至今的一项博彩活动。列位看官,你可知道,博彩在中国,据说创始于夏代的乌曹,可能有3500多年的历史了。
  
  话说这位纪先生为宣王驯鸡,每隔10天左右,就被心急的周王催,问驯成功了没有?他一直回答,早呢,那些鸡还虚浮骄傲着呢;不行呢,不专注,慌里慌张的;还欠火候,太执著于某一点,容易忽略其他。直到40天后,才对宣王说,差不多可以了,他已经将鸡驯得处变不惊、喜怒不形于色,远远望过去,简直像一只只木鸡。像木鸡,并不意味着这些鸡丧失了斗志,而是意味着这些鸡已经静如处子,动如脱兔。大约类似于后来在武侠小说中形容的一等一的高手,说剑已在心中,而心中剑胜过他人手中的千千万万柄剑。果然,上得斗鸡场来,竟没有其他鸡胆敢向这些鸡发起进攻,往往是望一望这些呆若木鸡的鸡的“王者之气”,就吓得跑开了。
  
  从前,在故事里的从前,说他人呆若木鸡,可能像今天说大智若愚,是赞扬的话。
  
  但慢慢地,这个词就变成了贬义词,现在的字典中这样解释呆若木鸡:形容因恐惧或惊异而发愣的样子。事有突然变故于是惊;毫无应对办法于是恐惧。
  
  所以会有这样的变化,大约是越来越多的人发现,寓言就是寓言。寓言中,外表的呆若木鸡里藏着智慧勇武,而现实中,外表的呆若木鸡里,往往是真的只藏着惊异,以及因毫无应对办法而恐惧。
  
  就是说,一个人、一群人如何如何,终究要看他或者他们实际做了什么。真正有办法应对日常事务,特别是应对突发事件,且应对得顺顺当当,应对得各方利益不受损,才可以说有处事能力,能担当大任。反之,纵然“佩虎符、坐皋比(虎皮的意思),乎干城之具也”“峨大冠、拖长绅,昂昂乎庙堂之器也”“巍巍乎可畏,赫赫乎可象”,究其实却能力有限,虽然能力有限也没什么,但必须有自知之明,不要强出头,不要非赖在特定位置上、强行为他人安排一切不可。明明只剩下了呆若木鸡的本领,偏偏还硬撑着说什么“山人自有妙计”“下一盘很大的棋”,并动辄以不让自己混下去就会乱成一团来恫吓他人,非赖在特定位置上、强行为他人安排一切不可,是世界上最可笑的事情之一。
  
  世界上最可笑的事情之一,往往是世界上最令人悲哀的事情之一。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3-17 17:09:52

卵石时间:2013-07-25 作者:未详 点击:217次   游经海滩,信手拾得一块卵石。夜阑人静,置石于掌上,细细玩味,颇有感触。
  
  卵石也有“当年”想。原居群山峻岭,并无劣性。只是山洪骤到,泥沙俱下,天长日久,耸动山崖,才被冲刷下来。那时,虽外貌嶙峋,色彩不鲜,但有棱有角,锐气夺人。后与泥沙顺江而下,始时,尚能呐喊、跳跃,所到之处,击水有声,触泥有痕。待到日后,慢慢被泥沙斩断了手脚,只剩得个光滑的身躯,便一步步爬上岸来,成为卵石。
  
  既为卵石,自有卵石得意处。圆滑滑,光闪闪,身手不凡,其貌也俏,俏得游人青睐;潮涨进三步,潮落退三步,身在潮头上,进退两由之,滚过去,翻过来,都是一副面孔;上无辫子,下无尾巴,揪不住,滑得快,溜得也巧,更得处世之“窍”。
  
  然而,卵石也自有卵石的去处。游人随手捡去,铺在甬道上的,滚动在行人脚下,任革履践踏;摆在花盆里的,难与花容争艳,聊以圆滑取宠,受人眼角一瞥;搁在窗台上的,一旦主人玩腻了,别采奇石,则投掷窗下,早已筋骨疏散的卵石也只得粉身碎骨。待回首看时,那高大的楼房砥柱,正是自己的前身。呜呼,悔之晚矣!
  
  卵石玩味,当以圆滑为训。人生在世,应以有用之石而自立,勿以圆滑所害也。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3-17 17:10:02

生活中的阴暗与阳光时间:2013-07-25 作者:未详 点击:229次   心理学家丹·西蒙斯曾做过下面这样一个关注实验。
  
  西蒙斯让被试者观看一场篮球训练的录像:录像中共有6个球员,分成两个队。白队3个人,穿白色球衣;黑队3个人,穿黑色球衣。两个队的队员在一起练习传球,有时回传,有时抛向空中,交织在一起,让人感到眼花缭乱。
  
  西蒙斯要求被试者认真观看录像,努力跟上节奏,记住白队的传球次数,防止把两队的传球次数搞混和记错。
  
  录像放完之后,西蒙斯问:“你们注意到这场篮球训练中有什么怪异的现象了吗?”
  
  被试者回忆后纷纷摇头。
  
  西蒙斯又问:“你们看到球场上的‘大猩猩’了吗?”随后,他重放了这个录像。
  
  被试者重看后惊讶地发现,有一个穿着大猩猩服装的人在球场中闲逛,还对着摄像头拍打自己的胸膛,然后才慢慢地走开。许多被试者一口咬定:“录像带一定被做过手脚了,不然怎么会看不到如此明显的‘大猩猩’呢?”
  
  西蒙斯解释说:“你们之所以没有发现球场上的‘大猩猩’,是因为你们的注意力都集中在穿白色球衣的运动员身上,全神贯注地记录着他们传球的次数。因此,你们的注意力不仅屏蔽了黑队的传球数,同时也屏蔽了‘大猩猩’的身影。”
  
  随后,西蒙斯用一个拿着雨伞的女人代替大猩猩,再次重做了这个实验,结果还是一样。
  
  在进行了上面两个实验之后,西蒙斯想进一步知道,如果在两个人谈话的时候,把其中的一个人换成比较相似的另一个人,那将会出现什么情况呢?比如,顾客在宾馆前台办理入住手续的时候,前台服务员的笔掉了,在弯下身去捡笔的同时,让另一个服务员突然出现在她的位置上。她们都是中年人,都是短发,都是戴着眼镜,顾客会发现已经换了另一个服务员吗?也许有人会想,这么大的变化,顾客怎么会看不出来呢?
  
  西蒙斯通过实验证明,实际情况并非人们想象的那样。如果这两个服务员具有相似的特点,有近半数顾客没有注意到这个变化。
  
  西蒙斯解释说,这是因为顾客关注的是办理入住手续,因而忽略了服务员的相貌。这就像我们在车水马龙的街道上开车,通常只关注路况、红绿灯和其他车辆,而不会关注天上的白云,不会关注路边的行人一样。
  
  关注,既是一种重要的选择,也是一种重要的放弃。
  
  关注什么,就会发现什么;关注什么,就会感受什么。一个习惯于关注真善美的人,就会觉得自己生活在一个光明的世界里;一个习惯于关注假恶丑的人,就会觉得自己生活在一个阴暗的世界里。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3-17 17:10:13

合适的距离时间:2013-07-25 作者:未详 点击:214次   合适的距离
  
  听专家说,如果地球和太阳的距离再近1%,地球就是一个永恒的“火焰山”;

  如果再远3%,地球就是一个永恒的“广寒宫”。

  而现在的距离不远不近,恰到好处。

  仰望那些孤寂荒芜的星球,真是庆幸我们拥有多姿多彩的天气、舒适宜人的温度,庆幸我们与太阳之间有着合适的距离——所以不是距离产生美,而是合适的距离产生美。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3-17 17:10:23

幸福等来还是争来时间:2013-07-25 作者:未详 点击:186次 幸福等来还是争来
  
  有一次,奇怪地被一男性编导问及一个问题:“女人的幸福是等来的还是争来的?”
  
  拿天气来说吧,有些雨是等来的,有些雨是人工增雨争来的;没有云彩时等一等,有云彩时争一争。
  
  同理,相信幸福是宿命就等一等,相信幸福是使命就争一争。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3-17 17:10:33

止不住笑声的人生历险时间:2013-07-25 作者:未详 点击:327次   我小时候看的《丁丁历险记》,跟你现在专心阅读的有很大不同。我看的版本不晓得是哪个印刷厂草率盗印的,没有彩色,很多地方线条都模糊了,还有,那些对白八成也是随随便便找人翻译的,谁晓得有几分可信。
  
  你读《丁丁历险记》,一边读,一边一直笑,老实说也让我很纳闷。我怎么不记得丁丁有那么好笑?印象中,丁丁真的就是不断在冒险,一次又一次遇到奇怪紧张的状况,我也就跟着帮他紧张。里面是有些插科打诨的段落,不过我都快快翻阅过去,急着看后面的情节演变。
  
  然而,事隔三十几年,有一个经验却贯穿了我们两代,没有改变。我当年在我妈妈的反对下,偷偷读《丁丁历险记》;你现在也在你妈妈的反对下,偷偷读《丁丁历险记》。我妈妈反对的理由——书上字太小看了会近视,漫画会让人沉迷而耽误功课正事;三十多年后,你妈妈反对的理由——书上字太小看了会近视,漫画会让人沉迷而耽误功课正事。
  
  三十几年前,我的妈妈开服装店很忙,所以虽然她反对,我却很容易找到她管不到的时间偷看;三十几年后,我刻意帮忙掩护,让你能够偷看。因为我记得自己从阅读《丁丁历险记》及其他书籍得到了巨大乐趣,因为我晓得《丁丁历险记》真的让你很快乐,因为我实在想不出来你有什么了不起的正事会被《丁丁历险记》耽误了。
  
  这几天,《丁丁历险记》成了你和我在家里的秘密。我们父女的秘密又多了一项。瞒着妈妈,我陪你练习妈妈和老师都认为太困难而你却喜爱得不得了的肖邦钢琴协奏曲;瞒着妈妈,放学后我带你到冰淇淋店里,一边吃桑果雪酪一边写功课;瞒着妈妈,我帮你把每天早上喝不完的四分之一瓶牛奶倒掉,我还让你每晚上床后可以偷偷讲10分钟悄悄话才睡。
  
  我宁可让这些事变成我们之间的秘密,却没有跟妈妈争辩,你知道为什么吗?妈妈有妈妈的道理,她怕你吃了冰鼻子容易过敏;她相信一定要把握时机多喝牛奶赶快长高,不然就错过生长期了;她担心你太晚睡明天没精神。我却也有我的道理,我觉得人生只有一次童年,可以享受那么纯粹的快乐,宁可稍稍冒一点险,付一点小代价,不愿剥夺你享受快乐的机会。
  
  都是为你好,却有不同的选择。人生就是这样,太多选择太多考虑横在我们面前,没有单一的标准答案,我们只能依照自己选择的,试着这边走走那边走走。每一个做父母的,都为了子女着想安排,但谁也没有把握自己的着想安排就是对的,是唯一最好的可能路径。毕竟,人生的历险,还是得每个人自己去走,父母都替不得的。
  
  真希望你的人生历险,会一直都有快乐天真、止不住的笑声。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3-17 17:10:43

还钱时间:2013-07-25 作者:未详 点击:264次   小张曾向小王借过几次钱,最近手头有些宽裕,他想还钱,但是细细一想,不觉有点犯愁:那段日子里,他向小王前后借了七八回,总数是5000元。

  不过,单位有一次捐款,他替小王捐了100元;还有一次AA制会餐,他为小王垫了160元,这两笔账,都没有写过借据,时间久了,或许小王早遗忘了,于是,还钱的数额就成了小张的心病。
  
  小张想了好久,终于有了主意。
  
  那天,小张把小王约到饭店,一边吃饭一边说:“我们是好哥们,时间太久了,借你多少钱,我怕记错了,说多说少都不好,这样吧,你我各自把数额写在纸上,对一下,就算是做个游戏,怎么样?”
  
  小王同意了,于是两人写完后,把两张纸凑到一起,一看,上面写着同样的数额:4740元。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3-17 17:10:54

你能证明自己是正常人吗?时间:2013-07-24 作者:未详 点击:368次   格雷·贝克是美国一家杂志社的记者。前不久,他去意大利采访了3个特殊的人。这3个人在疯人院里被关了28天,而他们全是精神正常的上班族。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一名负责运送精神病人的司机因为疏忽,中途让3名精神病患者逃掉了。为了不至于因此而失去工作,他把车开到一个巴士站,许诺可以让人免费搭乘他的车去某地。最后,这名司机把乘客中的3个人作为精神病患者送进了指定的医院。
  
  为了避免院方产生怀疑,在交接的时候,他还这样告诉医生:“这批病人比任何一批都难以押送,不仅容易激动,而且还胡言乱语。”所以,这3个“替罪羊”一走出车门,就被强行架到床上,并绑了起来。当这3个人意识到自己被带进了精神病院时,一切都已经晚了。他们身上所有的物品甚至腰带,都被医护人员不容分说地收走了。
  
  格雷·贝克关心的不是这个故事,他想了解的是,这3个人是通过什么方式证明自己,从而成功走出精神病院的。
  
  下面是他采访笔记的片段(为了尊重当事人的隐私,格雷·贝克把受访者的真名全部隐去,以甲、乙、丙代替):
  
  下面是对甲的采访:
  
  格:“当你被关进精神病院时,你都想了些什么?”
  
  甲:“我想,要想走出去,首先得证明自己没有精神病。”
  
  格:“你是怎样证明的?”
  
  甲:“我说‘地球是圆的’,这句话是真理。我想,讲真理的人总不会被当成是精神病吧!”
  
  格:“最后你成功了吗?”
  
  甲:“没有。当我第14次说这句话的时候,护理人员就在我屁股上注射了一针。”
  
  下面是对乙的采访:
  
  格:“你是怎么走出精神病院的?”
  
  乙:“我和甲是被丙救出来的。他成功走出了精神病院,并报了警。”
  
  格:“当时,你是否想过要想办法逃出去呢?”
  
  乙:“是的,我告诉他们我是社会学家。我说我知道美国前总统是克林顿,英国前首相是布莱尔。当我说到南太平洋各岛国领袖的名字时,他们就给我打了一针。我就再也不敢讲下去了!”
  
  格:“那丙是怎样把你们救出来的?”
  
  乙:“他进来之后,什么话也不说。该吃饭的时候吃饭,该睡觉的时候睡觉。当医护人员给他刮脸的时候,他会说声谢谢。第28天的时候,他们就让他出院了。”
  
  格雷·贝克在评论里发表这样的感慨:“一个正常人想证明自己正常,是非常困难的。也许只有不试图去证明的人,才称得上是一个正常人。”
  
  后来,有许多人在该文的网络版上留言。有一个人的留言令人感触颇深:“那些用某种方式去证明自己真理在握的人,那些用某种方式证明自己知识丰富的人,包括那些用某种方式证明自己很有钱的人,都可能被认为是个疯子,只是他们自己不知道罢了!”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3-17 17:11:05

你不认识我吗?时间:2013-07-24 作者:未详 点击:201次   歌星韩红成名后,一度非常得意,自我感觉良好,常以大腕自居,但一件事让她改变了这种态度。

  有一次上收费公厕,她径直地朝里面走,却被收费的大妈叫住。

  她歪歪头,不屑地想:我上厕所还要交钱?

  于是颇为轻视地反问:“你不认识我吗?”

  大妈头也不抬:“不认识。”

  她说:“我是唱《天路》的韩红啊!”然后,她哼了两句自己的歌。她这样,自然不是为了省几毛钱,只是觉得,她应该有不交钱的特权。
  
  大妈依然不抬头,哼一声:“那又怎样?不管你是谁,你也不会用第三种姿势上厕所!既然你不会,那就交钱吧!”那一瞬间,韩红一下子被震醒了。

  在老妇人眼中,人没有高贵卑微之分,只有男女之别。

  她低下头来,第一次清晰地看到了自己内心的膨胀,看到了自己成名之后的浅薄。

  走出公厕时,她对着大妈深深鞠了一躬。

  她知道从此以后,作为歌手,她会让自己的歌声越来越动听,但是作为一个人,她会和所有人一样站在低处,过寻常人生。
  
  这可能是所有名人都会经常遇到的尴尬,他们自以为有名就可以走遍天下,有名就能高人一头,有名就能享受特权,没错,在大多数情况下他们能畅通无阻。但就怕碰见两种人,一是对任何名人都没有兴趣的人,就像那位在厕所收费的大妈;一是平素“孤陋寡闻”,根本就没听说过你的“鼎鼎大名”的人,明星到他这儿准碰钉子。结果是,你以为自己名满天下,无人不知,想搞点小特权、耍耍大牌,人家却照章办事,压根不理你的茬,让你自尊大伤。
  
  剧作家萧伯纳就遇到过这样的尴尬。

  他刚参加一个宴会,从无数崇拜者的包围中出来,碰见一个10多岁的小姑娘没给他让路,就有几分不悦地对她说:“你不认识我吗?我是著名作家萧伯纳。”

  小姑娘也毫不客气地回答说:“你不认识我吗?我是著名学生琳达。”

  萧伯纳在文章中写道:“就是这个小姑娘,让我明白了这世界上只有男人和女人,而没有什么‘名人’。”所以,当舞蹈家邓肯写信给萧伯纳:“我有第一美丽的身体,你有第一聪明的脑子,我们两个大名人生一个孩子,再理想不过了。”

  萧伯纳很清醒也很幽默地回信:“如果孩子生下来,身体像我,脑子像你,那不就糟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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