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7-2 09:28:36
中国人的勤奋令西方不安
时间:2015-01-14 作者:未详 点击:162次
一
在中国人的传统中,勤奋不仅是一种励志的精神力量,还具有伦理道德的色彩。中国人信奉“天道酬勤”,认为勤奋符合天理人道的自然规律;传统的中国人讲求“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笃信“勤能补拙”、“业精于勤”……所以,中国人常常向世界自豪地宣称:“中华民族是勤劳伟大的民族。”
我们引以为豪的勤奋美德在老外眼里是怎样的呢?不久前,瑞士《新苏黎世报》载文对中国人的勤奋提出了质疑:随着中国与西方国家经济差距的缩小,难道我们欧洲国家也应该像中国经济特区一样,引进每天10小时的工作制度吗?该报还认为,华人的“勤奋和求知欲将继续令人不安”,因为“加利福尼亚的中小学和大学就如同一个小规模的实验室。向世人展示了华人如何比黑人、白人和拉丁人更注重教育、更为发奋。按人口比例计算,华人在那里占据的学习位置要超过他人两三倍”。
在不少外国人看来,中国人依然处于不知疲倦的现代化狂奔中。《韩国经济》认为,中国已成为全球工作时间最长的国家之一,而疲倦的中国导致每年60万人死于过度疲劳。更令人担忧的是,在我国,过劳死不仅仅局限于知识分子群体,而是已蔓延到各种职业人群包括体力劳动者。而且最近几年来,不断有商界精英、演艺界明星和教授学者猝然辞世,他们的年龄都在35~60岁之间。英年早逝的背后。健康专家指出,我国七成知识分子处于过劳死的边缘!一些外电还引述了《中国青年报》的一份调查,说75。1%的中青年人对拼命工作甚至过劳死的人表示理解,只有18%的人认为“这种健康风险是完全可以避免的”。
中国人那种玩命工作的劲头在让老外们敬佩的同时,也让他们多了一层担忧。“没有人能够和这些连星期天也不愿休息的华人竞争”,一位西班牙商人这样表述他的忧虑。他们担心的是拼命工作的中国人会抢走他们的机会,迫使西方人不得不改变他们悠闲舒适的生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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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2 09:29:04
二
西方人如何看待中国人的勤奋,反映了西方的价值观念和福利水平。西方人有悠闲的传统。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说:“科学与哲学来自闲暇。”在西方,还有众多精英参与的懒散俱乐部和慢速运动委员会。在现实生活中,欧洲人的假日全年超过150天。在休假期间,则是商场关门闭户,街上行人稀少。
反观中国。勤奋作为美德教育融进文化性格之中。现代中国人还没有形成成熟的休闲观念,人们对于田园生活的记忆只存在于浪漫文人的文学作品和失意官员与诗人隐世的山水诗歌中。两种不同价值观的冲突使得西方人对中国人的勤奋充满不解和忧虑。
华人华商靠勤奋取得的成功往往会引发外国人的不适应和忌妒,甚至因此而产生敌视。在美国,华人的勤奋好学是出了名的。在东南亚,华人是勤劳致富的典范。在2006年9月发布的《福布斯》“东南亚富豪排行榜”中,上榜40人中有近30位华人,而前10名中更是有9位华人。华人在商业和学业上的突出表现,让所在国的政府和民众感到忌妒和不安。在社会安定情况下还好,一旦华人所在国发生经济危机或社会动乱,华人往往成为政治牺牲品或民众发泄不满的对象。从1982年的美国排华法案到印尼多次的反华排华,从所罗门群岛针对华人的骚乱到欧洲各地对华商的不公正待遇。华人不仅在中国国力衰微时备受欺凌,在当今中国国力强大的情势下同样受到歧视。
西方人的舒适靠的是多年来劳动经营的福利体制。正因为如此,对进入工业化时代的西方人而言,勤劳才不是他们推崇的第一美德。有了完善的福利体制。西方人可以心安理得地休息度假。他们用不着为怕丢了饭碗或者是没有饭吃而发愁。
再看中国,虽说改革开放近30年,成千上万普普通通的中国人凭着那么一股子勤奋工作的劲头,创造了巨大的财富,缩小了与发达国家的差距,但我们人口多、底子薄,很多中国人勤奋工作仍然是为了养家糊口,他们还没有休闲的资本。要想让每一个家庭都脱贫致富,就需要建立起一套完善的福利保障体制,而这还需要一个相当长的过程。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7-2 09:29:17
三
20世纪七八十年代,一个很典型的例子在西方媒体中流传:当问及西方人是否佩服玩命工作的日本人时,他们的答案大都是肯定的:而问及他们是否愿意像日本人那样生活工作时,答案则都是否定的。对于当前中国人的勤奋,老外们的反应更甚。现在,也许真的到了我们应该反思一下,或者调整一下勤奋观的时候了。
对华人华商而言,身处他乡异国,不能不顾及到老外的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入乡随俗至关重要。勤劳致富、开拓市场不是生活的全部,不要将自己塑造成勤奋逐利的经纪人形象,要积极承担起惠及当地民生的社会责任来,要努力创造双赢的机会,才能消解所在国对自己的歧视和忌妒。
在国内,我们需要更多地创造能够让勤奋工作的人们喘一口气的条件,而不是拼命想法子来增加工作压力,更不是一门心思地提高竞争水平、加剧竞争压力。我们在建立福利保障体制的同时,也应努力培育一种休闲文化和价值观,让勤奋工作的人民能够有时间享受生活的乐趣。
从长远看,中国要做世界级的强国,不仅需要硬实力的提升,也需要国民生活质量的全方位提高,更需要文化软实力和价值观同其他国家的融合。在“地球村”时代,快乐、幸福、休闲的价值观已经具有普适性。全民的勤奋虽然创造了举世皆惊的GDP数据的攀升,但在忙碌之余,我们如何才能感受到现代化的愉悦呢?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7-2 09:29:32
挣钱与花钱
时间:2015-01-13 作者:未详 点击:326次
不知道是不是每个人都会有一个亿万富翁的梦想,我想应该是很多人都会有的吧。我们憧憬着有钱之后的种种享受,比如穿名牌衣服,比如住大房子,比如……
刚听了盖茨传,所以在钱方面有点儿心得。
盖茨算是世界上最有钱的人之一吧,我们每每会想象那样有钱的人生活会是怎样的爽啊,实际上盖茨最大的快乐并不在于花钱,甚至在个人生活上很不讲究,很不会享受。那么他最大的快乐是什么?他最大的快乐来源是编程,是领导一大堆世界上最聪明的人工作,是占领最大的市场,是做最成功的IT企业,是……总之无论什么都不是花钱所带来的享受。
有钱人很多种,成功的商人算是一种。但商人的快乐从来都不是花钱,他们是在赚钱中体会到最大的快乐。
非商人的有钱人对钱就又是另一态度了,比如明星,明星们应该会买名贵的衣服、首饰、车、大房子,总之会过看起来是我们梦想的生活。就个人角度而言,我比较欣赏这种方式:自己赚钱,并且能够很好得享受它所带来的快乐。
第三种人是富二代。能够继承家业的富二代就是又一代的商人了。不学无术的富二代应该也是很会花钱的,但和第二种有钱人的会花不是一种性质。《长恨歌》里有这么一句话:自己的钱不是这样的花法。
可见是不是自己赚的钱,花起来还是有很大区别的。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7-2 09:29:50
当药店成为一个城镇的标识
时间:2015-01-13 作者:未详 点击:219次
我在这个小镇上工作生活了14个年头,这14年,我见证了小镇无数的更迭嬗变,但特别有趣的是,这些变化中,给我印象最深的,却是那越来越多的药店。
小镇是我们的县城,南北狭长,东西逼仄,街道只有纵横交错的几条,在日新月异的南方,这样的县城的确过于“袖珍”。近年来,小镇虽有所扩张,但总体变化不大,方圆依然不到3平方公里,依然纤细单薄,如营养不良的农家女。然而,就在这3平方公里不到的地方,却随处可见装修时尚的药店。以前,药品是附属于国营医院的,民营药店极少。近些年,小镇上的药店发展异常快捷,首先是一两家,而且规模较小,接着是三五家、十数家、数十家,如同雨后春笋一般保持蓬勃之势,如今数数,大大小小差不多上百家了吧,规模也越来越大。我住所所在的街道,从头至尾不足500米的距离,街道两旁就林立着“百姓”、“千金”、“祥林”、“人民”等4家大型药品超市,中间还有一些很难让人记住名字的门店,也大都是卖药的。这条街原来还有一家卖百货的“津津乐”大型超市,营业不到两年就被“百姓大药房”扩张掉了。
这些药店中,有的是原来街道上的小店面发展起来的,有的是一些医院离职人员集资开发的,有的是外地品牌的连锁经营。我的一个李姓熟人,原来在妇幼保健医院的门前租了个约3米宽、5米长的门面做药品零售,如今他在小镇上已经拥有3家药店,经营面积千余平方米,小镇的药店发展情况,可见一斑。还有的药品连锁店在小镇上远不止一二家,“千金大药房”连锁超市在镇上就有5家。在笔直的街道旁,密集的药店齐唰唰地亮相,鳞次栉比,争奇斗艳,也算小镇一大奇观。这些年,最能反映小镇商业繁荣的,唯有药品零售一行。站在街头左右望过去,那夸张艳丽的招牌,彻夜耀眼的灯箱,着装整洁的收银员,一律都是药店。间或碰上促销的时候,药店门前还会搭起高台,支起音响,花鼓戏演员和通俗歌手粉墨登场,同台献艺,远古与现代,铜锣与萨克斯,南腔北调混杂在小镇特有的市声中,颇给人一丝幽默的享受。
药店多了,倒给出行的人们提供了不少便利,这真是无心插柳的收获。比如人们串门购物,招呼好的”后,对司机不必说到某某路下,直呼到某某药店,的士立马风驰电掣而去;生人问路,指路的大爷大妈听完问话也必定快人快语:哦,那儿呀,直走右拐,过了某某药店便是;年轻人通电话约会,地点迅即就能敲定:6点半,某某药店前,不见不散啊……如同人们一说起玉就会想到蓝田、一说起瓷就会想起景德镇一样,药店成了我们这个小镇的名片,成了小镇街道的标志。
要问小镇上这些年哪类人生意做得最好,赚钱最多,赢利时间最长,人们一定会异口同声地回答:开药店的。前文提到的那位李姓熟人,不仅药店越来越多,规模越来越大,而且盖了别墅,换了车子,应了小镇流行语:药店就是生产力!与药店越来越多相对应的是,小镇的体育健身场所越来越少了。小镇原有一个体育馆,后来被商人开发了,但特有意思的是,取而代之的是一座药品超市,占地十余亩,三层楼房,电梯通联,“千金大药房”的招牌赫然醒目。小镇原来还有一个露天溜冰场,如今也成了房地产开发商的生财宝地了。杂文家魏剑美说奥运会“豪华开幕式和高居第一的金牌数并没有给普通老百姓带来随处可见的体育设施”,仿佛出人意料之外。而在我们的小镇,体育场馆的消失,带来了药店的繁荣昌盛,却确实是情理之中的事。
小镇上唯一能与药店增势相当的是酒楼的增多。近年,小镇上的酒楼虽然天天有开张的也有关门的,但总的趋势是开业的多于关门的,赚钱的多于赔本的。小镇除了酒楼就是药店,这给人一个印象,就是这里的人们首先是吃饭,然后就是吃药。吃饭是口食之欲,先哲告子说:“食色性也”,可见吃饭问题是与生俱来的要求。而吃药呢?肯定不是与生俱来的要求,因为人只有身体出了毛病才会去吃药,一个身体健康的人去吃药那是脑子的问题,不是身体的毛病。不过,如今脑子有问题的人并不在少数,很多人稍有伤风感冒就紧张得一惊一乍如世界末日,慌忙提着长长的购物袋走进药店。有人把吃药当成了生活习惯,家里柜子抽屉里到处是像存折一样码得整整齐齐的药物,大人的,小孩的;外用的,内复的;健胃的,消脂的;滋阴的,补阳的……没事就翻箱倒柜找药吃,反正取之不尽,用之不竭。倘肚里填多了山珍海味荤腥油腻而捡个富贵病什么的,那人就更成了名副其实的“药罐子”,必然天天时时“与药共舞”,药店生意不好才怪。
当然,药本身也能给药店带来顾客和效益。我的一位同事,孩子身体欠佳,隔三差五地送孩子上医院。后来,孩子点滴打多了,药用得太“好”了,结果一般的药用在小孩身上根本不见效。据说,这是因为药物影响了孩子的免疫力。用医疗术语说,是因为孩子对药品产生了“赖药性”。没法,药品的档次只得越来越高,药品的剂量只得越来越大。从此,这位做父亲的,药店就成了他除家里和单位而去得最多的地方,光荣地成了药店一个没有报酬只有贡献的编外打工仔了。
一个不足4万人的小镇,拥有如此庞大的药品零售体系,确实值得经济学家和社会学家好好研究一番。我忽然冒出一个奇怪的问题:倘若某一天又像四十年前一样面对大饥荒,田里产不出庄稼,菜地种不出菜蔬,山上长不出野果,那时的人们会不会疯狂跑进药店抢药吃呢?那超市货架上琳琅满目的药品能不能把人们的肚皮给撑起来呢?这的确是个很“雷人”的问题。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7-2 09:30:05
秋天的怀念
时间:2015-01-13 作者:未详 点击:232次
双腿瘫痪后,我的脾气变得暴怒无常。望着望着天上北归的雁阵,我会突然把面前的玻璃砸碎;听着听着李谷一甜美的歌声,我会猛地把手边的东西摔向四周的墙壁。母亲就悄悄地躲出去,在我看不见的地方偷偷地听着我的动静。当一切恢复沉寂,她又悄悄地进来,眼边红红的,看着我。“听说北海的花儿都开了,我推着你去走走。”她总是这么说。母亲喜欢花,可自从我的腿瘫痪后,她侍弄的那些花都死了。“不,我不去!”我狠命地捶打这两条可恨的腿,喊着:“我活着有什么劲!”母亲扑过来抓住我的手,忍住哭声说:“咱娘儿俩在一块儿,好好儿活,好好儿活……”可我却一直都不知道,她的病已经到了那步田地。后来妹妹告诉我,她常常肝疼得整宿整宿翻来覆去地睡不了觉。
那天我又独自坐在屋里,看着窗外的树叶“唰唰啦啦”地飘落。母亲进来了,挡在窗前:“北海的菊花开了,我推着你去看看吧。”她憔悴的脸上现出央求般的神色。“什么时候?”“你要是愿意,就明天?”她说。我的回答已经让她喜出望外了。“好吧,就明天。”我说。她高兴得一会儿坐下,一会儿站起:“那就赶紧准备准备。”“唉呀,烦不烦?几步路,有什么好准备的!”她也笑了,坐在我身边,絮絮叨叨地说着:“看完菊花,咱们就去‘仿膳’,你小时候最爱吃那儿的豌豆黄。还记得那回我带你去北海吗?你偏说那杨树花是毛毛虫,跑着,一脚踩扁一个……”她忽然不说了。对于“跑”和“踩”一类的字眼。她比我还敏感。她又悄悄地出去了。
她出去了。就再也没回来。
邻居们把她抬上车时,她还在大口大口地吐着鲜血,我没想到她已经病成那样。看着三轮车远去,也绝没有想到那竟是永远的诀别。
邻居的小伙子背着我去看她的时候,她正艰难地呼吸着,像她那一生艰难的生活。别人告诉我,她昏迷前的最后一句话是:“我那个有病的儿子和我那个还未成年的女儿……”
又是秋天,妹妹推我去北海看了菊花。黄色的花淡雅、白色的花高洁、紫红色的花热烈而深沉,泼泼洒洒,秋风中正开得烂漫。我懂得母亲没有说完的话,妹妹也懂。我俩在一块儿,要好好儿活……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7-2 09:34:25
心的高原
时间:2015-01-13 作者:未详 点击:129次
一天,我去朋友家玩,认识了一名来自西藏的小姑娘,名叫格央。
格央皮肤很白,似乎完全没有紫外线照射的影子,高高的额头,长长的辫子。格央会讲汉语,但是她却很少说话,神情安静而又腼腆,然而又有一种极晶莹透明的东西在眉宇间闪耀。
我一下子被她吸引住了,不停地向她问这问那儿,她只是简短地回答着,常常沉默地微笑。
到了后来,我的话题也山穷水尽,可是我又不甘心就此罢休,便开始夸她的服饰。在我不厌其烦的赞美声中,格央脸红地坐了许久,然后一声不响地钻进了里间。过了一会儿,她又换了身衣服走出来。
“这一身也很美。”我以为格央是穿给我看的,便情不自禁地说道。
“我就带了这两身衣服来,”格央说着把她刚换下来的那身衣服递给我,“所以,我只能送你一套。”
我呆住了。“我……并不是这个意思……”许久,我嗫嚅地说。
“可是,你不是喜欢吗?”
“是的。”
“你不想要吗?”
“……想要……可是……”我艰难地解释着,小心翼翼地找着借口,以免伤害她,“可是我的身材穿不上。”
“只有能穿的衣服你才肯要吗?”在那雪一样的目光里,我无话可说。我是多么的虚伪,明明喜欢却不好意思要——因为怕欠她的人情。我又是多么的市侩,只有能穿的衣服才想收下——因为白欠她的人情。
我把那套衣服接了下来。“谢谢你。”格央率先说。“为什么?”我问。无论如何,该致谢的都应是我。
“你真心收下了我的礼物,我就会安心收下你的赞美。”她说。
我又一次陷入了失语之境。我知道,和不染纤尘的格央相比,我的赞美太庸俗也太浅薄了。
至今,我仍然珍藏着这套不能穿的藏服。每当我看到这身衣服,就会想起那阳光灿烂的高原,格央就来自那个地方。也许,正因为她来自那个地方,她才会有那样一颗洁净得不受一丝污染的心。
那是高原的心,也是心的高原。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7-2 09:34:49
以爱的姿势对峙
时间:2015-01-13 作者:未详 点击:149次
就是有那么一种人,你尽管嫌弃他,挑剔他,鄙夷他,可是他还是慢慢浸入你的灵魂,再如丝般抽走你的念想。1
马小米与钟伟第一次约会,就被气了个半死。
首先钟伟穿得乱七八糟就来了,他穿了一件袖口满是油渍的旧衬衫,头发乱蓬蓬地支棱着,像个农民伯伯临时搭建的西瓜棚。
马小米不敢相信,此人就是介绍人口中的IT工程师,青年才俊,前途远大。可是马小米没有发作,女人岁数一大就特别没有原则,条件能放宽就放宽。
钟伟倒是对马小米很中意的样子,吃饭时,钟伟用刀子把碟子里的烤翅割得吱吱响,然后将割好的肉一一叉到马小米盘子里,殷勤得近乎巴结。只是动作太大,碰翻了水杯,又碰翻了番茄酱,整顿饭吃得狼狈不堪。
问题出在晚饭过后,钟伟提出随便逛逛。和一个尚算陌生的男人逛街,马小米是不怎么习惯的,而且马小米这天穿着五寸半的高跟鞋,走路很是辛苦。
然后马小米被橱窗里一条貂皮披肩钩住了眼神,那是一条漂亮到极致的披肩,雪白,蓬松,只看一眼,就有浸漫到骨头里的温暖。
当然,马小米只是看看而已,貂皮价值不菲,马小米还没有不懂事到这种程度。
但令马小米没想到的是,钟伟只是发现了她流连的眼神,就说,你竟然喜欢这种东西,就因为世上有你们这种女人,才有多少无辜的小动物遭到杀戮,你们有这么多衣服可以穿,为什么还要抢夺小动物身上唯一的一件。
马小米蒙了。一个连约会都不懂得穿件干净衣服的男人,一个无视她穿了高跟鞋还硬要拉着逛街的男人,他凭什么来教训她。2
马小米想要的男人,他必须在人格上尊重她,在责任上有担当,在修养上不粗鄙。可是那个钟伟,他处处闯了马小米的红灯,马小米真是气得要死。所以当钟伟再次打来电话,问她周末有没有空时,马小米恶狠狠地说,我要去相亲,没空。马小米没有骗他,她的确要去相亲,她不想错过每一个碰上真命天子的机会。可当她走到约定的餐厅时,却赫然发现钟伟就站在门口,看着她笑得像一只狐狸。所以马小米受到惊吓,然后生生地在餐厅的旋转楼梯上扭伤了脚踝。
欲哭无泪的马小米只好由钟伟搀扶着,到靠窗的座位坐下。可是坐了足足一个小时,那个相亲对象也没有出现,钟伟幸灾乐祸地说,他被你吓跑了。
毫无疑问,吓走相亲对象的,不是马小米本人,而是身边这个喋喋不休的男人。没人愿意和身边守着个护花使者的女人相亲。所以马小米气急败坏,而且脚踝已经痛得快断掉了。
钟伟这时却不经她同意,就粗手重脚地将她一把抱起往诊所跑,路上还捏着她肿得像猪蹄的脚踝啧啧轻叹,让马小米羞愤交加。
在诊所,钟伟的表情却忽然暗淡下来,他说,咱俩就别折腾了吧,你看你年纪不小了,我也不小了。钟伟乱得像草的头发此刻垂下来,令他整个脸部都掩藏在阴影里,竟有那么一点儿立体的轮廓和柔软的阴郁,马小米猝不及防地,一下就被砸中了,酸楚了,茫然了,然后钟伟的手握了上来,她也就没有挣开。3
马小米问钟伟,为什么非追着她不放,好女人多的是。
他说,你的头发又直又黑,没有染也没有烫,是个会过日子的。
马小米气结,她郑重其事地告诉钟伟,不好意思,我每月花在头发护理上的钱不会少于三百块。钟伟便无辜地瞪着她,一脸的悔不当初。
马小米看中一顶帽子,试戴了一下,效果惊人。钟伟却说,打扮这么漂亮干什么,给别人追走了怎么办。马小米以为他只是说说而已,谁知他却是认认真真地反对,并坚决把马小米拉走。
可是只隔了一天,钟伟就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可能是回家听了妈妈或姐姐的教导,于是马上大手笔地送了马小米一条宝姿的裙子,价格实在要命。这个男人每月要还房屋贷款,还声称要攒将来旅行结婚的钱,所以马小米又替他心疼了。但让马小米哭笑不得的是,裙子虽然是名牌,却更像妈妈穿的款式,而且还大了,腰围足有二尺二。钟伟说,我本来就不会买女人的东西,你用针缝缝再穿吧。
为什么会接受钟伟,马小米无数次问过自己,此人极度鲁莽、霸道,还常常出言不逊。也许女人年纪大了,信念便会一寸寸失守,少女时代关于白马王子的梦,被现实的蛤蟆们一个个地挑破,所以马小米们只好缴械投降。
而且钟伟这只蛤蟆,还不是一只安安分分的蛤蟆。4
马小米决定跳槽已经很久了,现在的公司新人一拨又一拨,无论学历还是气势,都有将她赶尽杀绝的苗头。所以当她发现光大公司的人事主管是钟伟昔日的大学同学时,窃喜。
可是钟伟反对马小米去光大公司,他的理由是,光大公司太远了,接你上下班得多花多少时间和车马费啊。
马小米不理他,径直去找了那个同学,好在不是每个人都像钟伟那么思维混乱,那位同学爽快地答应帮忙。
只是马小米高兴得太早了,因为她始终没有接到光大公司的面试电话。直到有一天,她听见钟伟躲在卫生间和那位同学打电话,明明白白地听清了钟伟在电话里万分感谢那位同学撤下了马小米的求职简历。
马小米冲进卫生间,当即宣布与钟伟分手。她想钟伟实在太过分了,他一定是害怕自己发展得太好而把他抛下。这样一个心理阴暗的男人,让马小米失望至极。
马小米仍然向公司辞了职。因为就在一星期前,她的高中同学郭大彬回到了石家庄,郭大彬在广州开公司,混得人模狗样的,并力邀她去广州发展。而且郭大彬看马小米的眼神,有那种只要是女人,就能领会到的东西。可是在此之前,马小米根本就没打算动心,因为钟伟虽然霸道,但马小米能够确定的是,他爱她。
可是现在,钟伟终于触及了她的底线,所以她走得干净利落。5
马小米承认,如果她和钟伟是一对旗帜鲜明相爱着的情侣,她不会如此凌厉地分手。她只是不甘心罢了,不甘心被这个鲁莽、霸道,还常常出言不逊的男人收入囊中。男人是需要调教的,可是一个不甘心的女人,又怎么有调教男人的耐心。
马小米顺理成章地和郭大彬在一起了。郭大彬斯文得体,风趣优雅,一看就是已经被调教好的男人,马小米不上他的贼船简直说不过去。
只是一个如此优秀的男人,想要享受调教成果的,又岂止马小米一个人,所以她只好忽略,再忽略,直到有一天,郭大彬说,马小米真没劲。
马小米来到这个陌生的城市,处处像一只战战兢兢的小老鼠,生怕水土不服,被火烧死,被水淹死,她错在哪里。
郭大彬说,你的魂还留在原来的地方,只是你自己不敢面对罢了。
郭大彬是商人,具有商人的敏锐,马小米被他一眼洞穿,瞬间慌张得不能呼吸。
就是有那么一种人,你尽管嫌弃他,挑剔他,鄙夷他,可是他还是慢慢浸入你的灵魂,再如丝般抽走你的念想。马小米在瞬间明白,她和钟伟在一起,什么都没有,就是有一种东西她在别处找不到,那就是,踏实。
可是骄傲是马小米的骨骼,所以马小米回不去了。6
直到马小米在地铁里邂逅那个光大公司的人事主管,钟伟的大学同学。马小米本想装作不认识,可是那个人坚决地走到她面前,非要和她谈一谈,他说他需要给马小米一个解释。
光大公司不是马小米想象的那样有良好人文环境的大公司,相反,它是一个完全的男人世界,马小米意欲应聘的行政主管职位,历来就在凶险的竞争排挤中无立锥之地,最后不是被某领导收编为小蜜就是狼狈地卷铺盖走人。所以,与其让马小米白白去折腾一番,不如在原地伺机而动。只是钟伟知道马小米是不会相信他的,她必定要去闯一闯,来证明她是错的。他和她之间,从来就是一种对峙的状态。于是他才什么都不说,却干脆地断了她的路。
那个同学说,钟伟对你的爱,我作为局外人都看得明明白白,我就不信你不明白。
马小米自然是明白的,只是明白与妥协之间,还有一段路要走,马小米不知道,钟伟会不会在原地等她。直到那天,她收到钟伟寄来的一条披肩。
那条披肩,雪白,蓬松,只看一眼,温暖就漫浸到骨子里。他竟然一直记得,马小米梦想有一条这样的披肩。只是,这不是真正的貂皮,而是仿得很好的伪貂皮,这个男人始终是一个坚定的动物保护主义者,即使他非常想讨好她。
只是钟伟忽略了,广州和石家庄,气温相差20摄氏度,这条披肩,身在广州的马小米永远也用不上。可钟伟却在电话里说,为了不辜负它,你马上给我回来。
钟伟说话还是那么霸道,只是尾音有一点儿细微的发颤,让马小米捕捉到了。
马小米说,我刚刚查过石家庄的求职网站,职位少,薪水低,竞争大。
钟伟说,少废话,大不了我养你。
这是钟伟第一次说这样大包大揽的话,所以杀伤力惊人,他总是太鲁莽,而且坚决地与她对峙,所以马小米总是想逃。可是此刻马小米忽然累了,一点儿也不想逃了,她只想为这个男人停下来,永远。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7-2 09:35:10
人类的第二颗大脑
时间:2015-01-13 作者:未详 点击:200次
美国哥伦比亚大学生物研究实验室内,一些研究用的管状蠕虫相继死亡。经过研究人员的检测,发现它们并非死于天敌或者生活环境的变化,而是死于饥饿。
为此,哥伦比亚大学生物研究室把管状蠕虫的死亡当成了一个新的课题。结果,一名研究人员发现,是生物实验室相临房间的装修,导致了这些实验用虫被饿死的结局。
于是,研究者们决定实行现场模拟。用机器模拟出装修时的声响与震动,一些新被运来的管状蠕虫原本到达新环境后,生活得很惬意。但是这些喜欢安静环境的家伙一被打扰,就开始烦躁不安地爬来爬去,看上去很愤怒很不安。
持续3个小时刺激后,这些管状蠕虫随着声响与震动的停止逐渐安静。研究者们把食物投放进去,看看这些被饿了几天的虫子会不会食用。结果,研究员们发现,这些蠕虫对于食物根本不屑一顾,似乎真的受到了惊吓。
只有钮克博士,想到了人类也有类似的情况。那就是人们在生气或者极端愤怒后,就不会有饥饿感,吃不下饭。
这以前,通常被解释为精神极端紧张或者亢奋。但从管状蠕虫来看,这些低级生物是没有愤怒和生气的感觉的。
钮克找出了这些蠕虫的资料开始进行研究与查找。结果他发现,在一份2004年的研究文献上指出,管状蠕虫与许多昆虫没有大脑,而它们神经系统的直接产物就是:腹脑。腹脑大多位于这些动物的腹部,主要管理它们的神经机能需要,维持它们对身体各器官的控制。
由此,钮克对其他高等动物进行了实验。结果他发现,人类在愤怒时,受到的影响最大。
他还注意到了一些奇怪的,以前医学和生物学无法解决的问题。那就是,人类当中的老年痴呆患者常常在头部发生病变的同时,位于腹部的组织也常常发生组织坏死病变。而几年前肆虐欧美的疯牛病患者,当大脑受到损伤,感到紧张和伤害出现精神错乱的时候,他们的胃和肠道也通常会遭到极度的破坏,引起人的死亡。
根据这些推论,钮克提出了一个大胆的设想,那就是人的腹部,还残留着在生物进化过程中保留下来的腹脑。正是因为腹脑的存在,让人会在感到愤怒和生气时,引起腹脑管理神经的刺激,从而不产生饥饿感。
为了证实自己的这一猜测,钮克走访了许多肠胃病的病人。他发现,这些病人都有一个医学上无法解释得太清楚的现象。那就是他们一般多梦,肠胃病长期病患尤其是噩梦连连。这正是腹脑起到的作用,它还保留了一些以前的功能,能做简单的思考,会指挥自己所管理的神经。
钮克博士的论文发出后,很快引起了世界生物学界的重视。在对管状蠕虫等依靠腹脑的动物进行研究,结合对人类进行研究后,世界生物学界正式接受了钮克博士的研究成果。
按照生物学界的新说法,人类不再是一颗大脑了,除了脑子外,还有腹脑在为人类的存活进行着工作。
不过,目前生物学界更感兴趣的是,如何完全地开发出腹脑对人存活中起到的作用。结合一些病例,对一些以前医学界无法解释的疾病现象进行解释,摸清病理,以求能够进行彻底的治疗。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7-2 09:35:28
神秘的“人体辉光”
时间:2015-01-13 作者:未详 点击:123次
在中国古代的一些宗教画中,人们往往发现那些被崇拜的圣人头顶总是笼罩着一层薄薄的光辉。在西方,早期的基督徒也用美丽的光环来描绘他们神圣的始祖——耶稣。这种光环在其他一些国家古老的宗教徒画中也会看到。那么,这种神圣的光环存在吗?它究竟是什么?
现代科技为我们揭开了这一层迷雾。科学家们借助现代科学仪器发现,在我们每个人的身体表面都会发出一种彩色的辉光,只不过我们平时未能留意或感觉到它的存在罢了。
天使拥有的还只是头顶的光圈,可我们拥有的是全身的辉光,多么神奇而有趣的事情!
人体辉光现象是1911年英国伦敦一位叫基尔纳的医生发现的。这一天,医院的理疗暗室里漆黑一片,基尔纳正透过双花青素染料刷过的玻璃屏,观察病人的治疗情况。突然,一个奇怪的现象产生了,只见裸体病人的体表出现了一圈15毫米厚的光晕。它色彩瑰丽,忽隐忽现,宛如漂缈的云雾,又像凝聚的气体,使人感到神秘莫测。这就是人体辉光。
1939年,原苏联科学家基里安模仿当年理疗室的环境,在高频高压电场中,成功地将人体辉光拍摄成了照片。这种特殊的技术后来被称作“基里安摄影术”。这一发现引起世界众多国家科学家的注意。本世纪80年代后,日本、美国等相继对人体辉光现象做了探索和研究。
实验表明,人体辉光的颜色和形状会根据人的健康状况、生理和心理活动等发生变化。
通常,青壮年的光晕比老人和婴儿明亮,身体健壮者比体弱者明亮,运动员比一般人明亮。同一个人各部位的亮度也不一样,手和脚的光晕亮度较大,胳膊、腿和躯干的亮度小一些。
人体不同部位、不同状况的辉光色泽也存在着差异性。人的头部辉光为浅蓝色,手臂辉光少,为青蓝色,相对手、脚辉光,胳膊、腿、躯干的辉光亮度要弱。人平静的时候辉光为浅蓝色,发怒时辉光呈橙黄色,恐惧时会出现橘红色辉光。另外,随年龄的增长,辉光还会增强,但中年以后又称减弱趋势。身体强壮的运动员的辉光强于一般人。正常人身体两侧的辉光是对称的,疾病会使两侧的光失去平衡。
前苏联研究人员曾对酗酒者进行“人体辉光”追踪拍摄,他们发现饮酒者在刚刚开始端杯时,环绕在手指尖的辉光清晰、明亮。当人喝醉酒之后,指尖光晕会变成苍白色,同时他们还发现光圈无力并且向内闪烁着收缩,变得黯淡异常。他们对吸烟者也做了类似的试验:一天只吸几支烟的人,其辉光基本上保持正常状态;当吸烟量逐步增大时,“人体辉光”便会呈现出跳动和不调和的光圈;如果是位吸烟上瘾的人,辉光就会脱离与指尖的接触而偏离中心。
科学家拍摄了青年男女相互倾慕和接触时的辉光照片。当一对情人手指尖相接触时,女性的指尖光圈特别明亮,会向男方的指尖延伸过去,而小伙子的指尖光圈会略微向后退缩,以顺应和迎合女性的光圈。
当一对恋人拥抱接吻时,两人的辉光都会向对方伸去,彼此交织在一起,显得分外明亮。我们下面用一组图展示两个恋人在接吻的瞬间,辉光变成灿烂的橙红色;而两人嘴唇离开后,红色逐步减淡,渐渐恢复了原来的色调。哈!这情景不是很有趣吗?还有个有趣的发现,单恋的人遇到对方时,两人的辉光正相反,会一弱一强,一暗一亮。因而科学家们得出结论,恋人是否真心相爱或能否组成家庭,利用人体辉光即可检测出来。
一个有趣的事情,就在前几天,经我介绍的一个男孩千里迢迢从北京到深圳相亲。两人已认识半年,情感很热火,只是没见过面。第二天见到他们,女孩的色晕情意浓浓,男孩的色晕相对清淡。我对别人说:“女孩对男孩很满意,男孩有想法。”果然男孩私下谈了略感不足之处。客观地说女孩从容貌身材比不上男孩,这正是让大家担心的。没想到第三天见到时,男孩色晕开始浓烈,女孩色晕倒略有减退,但两人色晕终归还是和谐融合在一起了。我说:“两人行了。”第四天女孩送男孩上车,两人还订了婚约。过去常说:“春天的云,少女的心”,其实男孩也一样,真是搞不懂现在男孩、女孩之间的情感迅速变化之谜。
“人体辉光”还可随思维方式、行为意向发生改变。如果一个人想用刀子去捅死另一个人时,他指尖会出现红色旋光;而预感的受害者指尖会出现橘红色的一团,向下弯曲下去,形象十分痛苦,身上也会忽然出现蓝白色的光晕。说谎的犯人身上则会出现各种色彩斑点交替的闪耀跳动的辉光。也许有一天,“人体辉光”会在罪犯学的研究中发挥神奇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