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7-4 17:59:58
秘密生活
时间:2015-01-08 作者:未详 点击:111次
有人暗恋我的妻
深夜11时到凌晨1时,只要调对波段频道,就会听见我的声音在武汉的夜空飘荡。
2007年9月的一个夜晚,我接到一个听起来似乎平常的倾诉电话。
倾诉者自称叫“杨子”,讲述了他的一段“秘密生活”。
他爱上了同系一位女老师,她的名字中有个字是“栖”,他在心里暗暗称她为“小栖”。小栖老师比他大3岁,她从周一到周五都住在学校,晚上他们有时一起打球,或是开车外出。小栖喜欢飙车,他们一同搜寻武汉市各种别具特色的酒吧。她对红酒很有研究,酒量也不错,一泡就是半宿,她抽一种叫“红青百年”的女士烟,姿态优雅自然。可是小栖却说她已经结婚两年了。
杨子说,他无意中听到我的节目里正播放伦纳德·科恩的歌,这曲《秘密生活》蓦然击中了他的心事。他觉得自己过着一种煎熬的秘密生活,在同事们眼里,他不过是小栖一个关系良好的弟弟,没人知道他内心满是狂热的爱恋。而电话这端的我。不知道是怎么回答他的,也许语句依旧流畅,但明显心思潦草。
录完节目之后很久我都一直在恍惚中,觉得孤单,有一种类似失败或是虚脱的情绪一直缠绕着我。是的,杨子描述的那个小栖,是我的妻——郑栖。
自以为看透了爱情
郑栖是大学英语老师,她只在周末回家住两天,我们从来不争吵,甚至连情绪激动的对话都没有。她是个平淡到平板的女子吧,除了看看爱情小说就是发呆。我们彼此信任,当然并不热烈并不缠绵,更不会互相查岗。可我觉得这样的夫妻关系是我期待的,婚姻稳定,事业发展不错。两个人有独立的自由空间。只是,结婚两年了,身体交合了,我却依旧对她感觉很模糊。
可是,杨子描述的真是郑栖吗?
郑栖居然会打网球和羽毛球?我还以为她弱不禁风,谢绝一切体育活动呢。她学过心理学?居然还是心理学硕士。她喜欢看历史类和人文方面的书籍?还有,她喜欢飙车。喝红酒,甚至迷恋香烟?
那天晚上,我仔细地回忆和郑栖结婚的过程。
2005年春天,我的户口以及人事关系问题都由电台解决了,据说是郑台长直接关照并执行的。一向骄傲的我思来想去,还是买了些烟酒,晚上去了郑台长家。
就在那天,我第一次见到了郑栖,她给我开的门,看着我。很自然地说:“舒震。你好。”我倒愣了一下。她素面朝天,很有礼貌也很平淡。郑台长显然已经对我个人问题很了解了,他直截了当地问我:“如果没有女朋友的话。试试和我的女儿相处吧。”
一下子,我就愣在那儿。
我的初恋从高中直到大学毕业,几乎耗尽了男人一生的热情与浪漫,到最后,初恋女孩选择了一个可以带她出国的离婚男人。从那时开始,我就看透了爱情这东西,它不过是种能激发多巴胺分泌的化学反应。
很快我就向郑栖求婚,我说:“我们彼此非常合适。”她并没有太激动,但目光中有晶莹的喜悦闪动,与她“恋爱”几个月了,那是我唯一一次感觉心动。
可惜,那一瞬间的怦然心动很快就变成了撞击在心头的重锤。我听到了台里同事们私底下传播的一些流言。说的是郑栖读大学时的往事,她爱上了大她20多岁的导师。并且痴迷。直到有一天导师夫人冲进宾馆,当众揪出这个“年轻的狐狸精”。郑栖后来拒绝再去上学,并从此变得消极与自闭。郑台长着手安排女儿考上了别校的研究生,却没办法劝导女儿重新开始恋爱,他挑来选去,终于认定我这个倾诉节目的主持人。
心情一度很黯淡,但表面上我不动声色。是的,我没法拒绝这桩婚事,它直接带给我需要至少再奋斗10年才能得到的房子、车子,还有前途。再说了,郑栖有段情史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
2005年“十一”,我和郑栖结婚了。新婚之夜,我愕然看见洁白床单上的一抹嫣红。第一反应居然是:怎么可能?都是明白人。都是成年人,没必要去重新制造和包装来欺骗我吧。
郑栖不吭声,我斜睨过去,窗外月光投映到她几近透明的皮肤上,有些荡漾,让我恍惚到看不清她是在笑,还是似笑非笑。
许久,郑栖淡淡地说:“睡吧。”
她很陌生,但很迷人
两年来,我一直以为自己把夫妻关系处理得很好,我没有追究过她的过往。觉得没有必要。我的工作就是倾听,于是习惯了掩藏,自然更不会拿自己的琐碎去困扰她。甚至每周一次例行的亲密行为,也无可挑剔,前戏、欢爱与后抚,一环不缺。
直到杨子的一番倾诉,才让我惊觉,原来我的婚姻并非静谧湖面,而是一洼死水;原来我的富足感仅仅缘于物质生活,事实上,我对郑栖一无所知,对婚姻一无所知,我如此空虚和孤单。
那个周末,郑栖回家了。
如果和往常一样,我们应该不咸不淡地说些话,然后吃点儿方便食品,各自看会儿书。就该进卧室了。莫名地心里有些烦闷,我冲动地将郑栖手臂拉了拉:“咱们好像从来没有去泡过吧,走吧!”
郑栖定定地看着我,不认识我似的。许久,她笑了笑:“走吧。”
一路飙车到了一家名叫“秘密爱荷达”的酒吧。她一点儿不打算隐瞒她的熟悉。红酒应该斟多少,加多少冰块儿。如何抿嘴品尝才能尽得其妙,她从容地做着示范。
我什么也没有问,仿佛所有一切我早已习惯,我只是看着她。我承认。她很陌生。但很迷人。
“我今早看见了你/你稍纵即逝/我无法松开紧抓的过去/目及之处没有一个人/我如此想念我/在我的秘密生活中/我们仍然在做爱。”暖昧的空气中,《秘密生活》一曲在缓缓流淌。郑栖突然笑了:“好像这是你最喜欢的一首歌吧,可是,什么叫秘密生活?”
“经历过的生活,却不能告诉对方的,就是秘密。”
在喝醉之前,我听见郑栖对我说:“这样吧,我们来玩儿一个游戏,从下周开始,每周末我们告诉对方一个自己的秘密。直到有一天,我们不再被秘密隔膜得像两个最熟悉的陌生人,或者,我们承受不了秘密,不得不分手。”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7-4 18:00:15
一颗心抵达另一颗心
第一周,我告诉郑栖一个秘密:高二那年的期末历史考试,我作弊了。我必须保证自己每次考试都是班上第一名,否则自尊心受不了。郑栖的秘密是,她初二时悄悄去地摊上买过有性描写的艳情小说,因为充满了好奇。
下一周,我说起得知有家庭背景的同学得以顺利留在武汉,并进入省直机关工作时的心情,满心都是对平凡父母的怨恨。而郑栖则是从小就幻想自己是被抱养的孤儿,终有一天能摆脱父亲绵实厚重的爱,四处流浪。
每个周末成了我和郑栖都期待的夜晚,从来没有过的,我们对彼此充满了忐忑的惊奇,会心而善意的嘲弄,更多的是了解后的轻松。
2008年2月14日,情人节。
情人节里孤单的人似乎特别多,特别敏感,电台直播室的两台倾诉电话此起彼伏地响起。
从来没有过的情绪,我在节目的最后恳切地告诉所有听众:“我是舒震,我一直是大家的倾听者,然而我想告诉你们的是,一个人了解另一个人、一颗心抵达一颗心最舒缓最震撼的途径,其实不过是坦然地告诉身边你最爱的人,告诉他你的一切,那些自以为是的秘密,那些以为无法启齿的秘密,那些因为世俗的原因不敢言及的秘密。你会发现,说出来之后,结果就不再重要了,秘密其实也不再是秘密,你会得到理解、宽容,甚至爱情。至少,我保证,你会得到轻松,会得到一个安睡的夜晚。”
秘密裹着爱和疼
做完节目回到家已经是夜里11点半了,郑栖在家里等我,桌上有她精心准备的夜宵,以及一瓶开启的红酒。郑栖若有所思:“今天,你是不是打算告诉我你隐藏得最深的秘密?”我叹了一口气:“和你结婚之前,我只谈过一次恋爱,我是被她抛弃的。这严重地打击了我的自尊心,一度我不知道要怎么才能证明我作为男人的尊严和成功。这算不算秘密?”她撇了撇嘴,一笑:“这么俗套的故事,不算。”
想了想,我说:“和你结婚的时候肯定是有杂质的,因为你爸爸是台长,因为你带着房子带着车带着丰厚的嫁妆,这算不算秘密?”
郑栖大笑起来,从来没听过的明朗,她指点着我的额头:“我再笨也能猜得到的呀,这不叫秘密。”
我被她逗笑了,抓住她的手说:“我知道你有一个狂热的追求者,而且你们时常一起出去吃饭、泡吧什么的。”
郑栖的表情写着认真:“这更不算秘密,你既然知道这所谓艳遇的开头,想必就知道现在的结局。”
想了想,我握住了妻的手:“新婚夜,我想你大概重塑了处女膜,当时我有种被蒙蔽的羞辱感。”
郑栖低下了头,再抬眼,眼中是我曾经见过的晶莹闪烁:“我曾经爱过一个人,他是我的导师,有次外出开会我追随他开了一个房间。那天夜里什么也没有发生,因为导师说,他承担不起责任,也不能玷污清纯。可惜,没有一个人相信我们,当他们把秘密想象成最卑劣无耻的行径时,他们拒绝相信世上还有真正的善良和美好。当然,后来我知道了,这些人中也包括你。”
心里一疼。原来以为自己多么宽容和大度,其实不过是种狭隘的自卑在作祟。
郑栖没有看着我的眼睛,她一定知道那里写满了我的懊悔和疼痛:“秘密对我而言,就是关于你而我却没有告诉你的事。我一直在听你的节目,是我请爸爸多关照你的。在第一次见你之前,我一直以为你应该是世上最懂得倾听的男人,虽然作为丈夫,你从来没有尝试着去了解我。”
电光火石之间,我想起初见郑栖时,她看见我来,凝视着我喊出了我的名字。我想起她放在宿舍里的那些书,那都是我最爱读的作品
我还能说什么吗?我还能做什么吗?不能,除了拥紧怀里的妻子,像是失而复得的世上最珍稀的瑰宝。
3月的一天,我又接到杨子的电话,他很轻松地告诉我他有了一个年龄相当、更活泼更有趣的女友,他有点儿困惑:“我这么快就从暗恋中解脱出来,是不是证明了科学家的理论,爱情只是一种最多存活13个月的化学物质?”
我大笑,告诉他:“因为暗恋不是真正的爱情。”他嘘了一口气:“谢谢,谢谢你倾听我的秘密;现在的我觉得轻松多了。”
想起郑栖的话,我转述给杨子:“其实我们都是平凡的世俗男女,哪有什么真正的秘密?不过是些心事。真正的秘密只存在于对他们的人生和命运都紧密相关的两个人之间。”
放下电话,我想我还是向杨子隐瞒了,他的秘密其实也是我的秘密,他的故事其实与我的人生有关。幸好,这个纠结得以轻松地解开,只因为郑栖的秘密是:她一直爱着我,远在我和她相识之前,远在我知道之前。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7-4 18:01:01
人类祖先是怎样生活的
时间:2015-01-08 作者:未详 点击:214次
人类的祖先吃什么?这是一个十分谤人的话题,不仅事关考古,也涉及人类学、生物进化、农业等多学科。由于人类的进化是动态的,人类祖先的饮食也是动态的。人类的祖先当然不会像今天的现代人一样到超市里买食物,而是极有可能像今天的爱斯基摩人一样是到海里捕食,或像一些生活在原始森林中的人,如非洲的俾格麦人在丛林里狩业为食。
不过,当我们逐渐了解人类的祖先吃什么的时候(比如吃什么样的植物性食品)也是解开人类进化历史之谜的开始。
人类祖先可能从地下觅食
不管你是否相信,人类的祖先可能是在地底下刨食。古生物学家发现。人类最早的祖先也许像鼹鼠一样是在地底下寻找食物为生。研究人员是对南部非洲发现的鼹鼠进行牙齿研究时提出这一看法的,他们认为史前时期的人猿可能是吃地下的植物茎块和种子。而非吃肉或草。非洲的鼹鼠生活在地底下,吃的是淀粉植物的块茎和种子。研究人员发现,它们的牙齿上有与在当地发现的两种古人类牙齿相似的化学印迹。这提示,鼹鼠和古人类吃的是相似的食物。
非洲南猿fAustralopithecLiSafricanus)和傍人“罗百氏”(Paranthropusrobustus]分别居住在约250万年和150万年前的南非,他们依赖何种食物生存一直是个谜。美国加利福尼亚大学的科学家对这两种古人类的牙齿分析研究后发现。这些古人类似乎吃的是草本植物。但是他们又拥有撕咬坚硬食物的扁而宽的牙齿。既然是吃草本植物,他们就用不着这种撕咬硬物的牙齿。科学家们认为,只有一个推论可以解释这种矛盾现象,这两种古人类像鼹鼠一样啃咬草本植物的根茎和种子,而不是吃植物的上部绿色枝叶部分。
这也能解释为何古人类与鼹鼠在牙齿上留有相同的印记和有相似的牙齿设计。所谓相同的印记是指碳同位素。而相似的牙齿设计是指牙齿具有撕咬非常硬的食物的硬度、形状、结构和牙齿数。这一点古人类也与今人的牙齿相似。
种植庄稼起于何时
对南美安第斯山居民种植庄稼起源的研究既可以了解古代人类吃的是什么样的植物性食品,又可以知道他们的种植业始于何时。
现在,考古学家发现了一些最古老的碎裂的种子,这些种子包括花生(壳)、棉荚和类似藜谷的种子,它们提示。新世界(指西半球或南、北美洲及其附近岛屿)的南美安第斯山的居民农业种植比以前估计的还要早。美国田纳西州的范德毕特大学的汤姆·迪勒亥和其同事在秘鲁安第斯山脉挖掘了一些轨碎的种子。其中一种花生约有一万年的历史,比公认的花生种植于8000年前还要早。而棉荚则有6000年的种植史。
过去公认的新世界的农业是起始于5000年前。当然,现在还不清楚当地人栽培这些植物是在什么时候。有些研究人员认为,种子轧碎的做法发展很快,不能从轧碎的种子来判断它们是野生的还是人类栽培的,它们也许处于这两者之间。但是,迪勒亥等人认为,轧碎的种子证明这是人们栽培的,时间是在全新世开始的一万年前。范围遍及中美洲和南美地区。
而在这个时期,当地有温和的气候和较丰富的二氧化碳。正如今天我们所生活的气候一样。当然,新世界的作物栽培是否是在更早的1万年前,可能还有待于更多的研究结果。但科学家们的发现和假说对人类种植史的起源提供了新的线索。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7-4 18:01:15
这个时代,读书到底有何用
时间:2015-01-08 作者:未详 点击:86次
读书到底能带给我们什么?记得在今年2月底的时候,温总理第一次和网民互动的时候说了这么一段话:“我非常希望提倡全民读书。我愿意看到人们在坐地铁的时候能够手里拿上一本书。因为我一直认为,知识不仅给人力量,还给人安全,给人幸福。”我看到这段话的时候,心里真是充满了感动。因为我们平时说读书给人知识、给人力量,似乎已经是一个最高境界。
其实不尽然。我把现在的阅读分成有用的阅读和无用的阅读。所谓有用的阅读就是为知识的阅读,为了拿一个文凭、为了在职业中提升自己的阅读。
在这个时代,有用的阅读当然是重要的。但是,比这更美好的境界是无用的阅读,就是为生命、为成长的阅读,它不见得给你一个直接的文凭,不一定给你专业的技能,但是它让你的心灵辽阔,给你幸福感和安全感。
读书在我们今天这个时代到底有什么用呢?我想除了应对世界之外。更重要的是确认自我。今年的毕业生都在抱怨。人行的门槛越来越高了,人行的薪水越来越低了。他们说,我们这拨孩子怎么这么倒霉,扩招进来的,而出门的时候偏偏赶上了危机,到处不是减薪就是裁员。我们怎么办?社会给我们的价值评定又是什么?
我想不管这个社会现在给你什么评定,关键是自己怎么认定自己。
有这样一个故事,说有一个徒弟去问他师傅,一碗米值多少钱?师傅说,一碗米,这太难说了,看在谁手里。要是在一个家庭主妇手里,她往里加点儿水,蒸一蒸,半个钟头一碗米饭出来了,就是一块钱的价值。要是在有点儿脑子的小商人手里,他把米好好泡一泡,发一发,分成四五堆,用粽叶包成粽子,就是四五块钱的价值。要是到一个更有头脑的大商人手里,把它适当地发酵、加温。很用心地酿造成一瓶酒,有可能是一二十块钱的价值。所以,一碗米到底值多少钱,因人而异。
假设我们每个人的生命都是一碗米,谁能说清一碗米值多少钱啊。但是这里面有一个规律,我们加工的时间越短,费的心思越少,越接近原来的形态,它的价值就越低。今天大家都说职业竞争很激烈,我看到我周围的一些孩子,就是急于把自己做成一碗米饭卖出去,就是想着赶紧得把自己变现了。
有谁耐着性子把自己酿成一瓶酒呢?酒离米的形态是最远的,酿造的时间是最长的,中间失败的元素是最多的,你还敢于去尝试吗?所以我们说,读书养心。一个人的心灵辽阔了、自由了,自我明确了,那么他跟这个世界的默契程度就大,但这不是说这个世界就能变得温柔了。文化的力量,我们不能夸大它,它不能阻止地震的来临。也不能改变金融危机。它能改变什么?它改变的是我们面对这一切的态度,它改变的其实是我们自己和世界相处的方式。
生活挺残酷。可以说生活就是一锅滚开的水,它一直都在煎熬你,问题是你自己以什么样的质地去接受煎熬,最终会看到不同的结果。
我们来做一个实验。你的面前有三锅水,都是滚开的,你试着往第一锅水里扔一个生鸡蛋。往第二锅水里扔一根生的胡萝卜,往第三锅水里扔点儿干茶叶。
生鸡蛋,最开始很鲜亮、很脆弱,内质都是流动的,像我们鲜鲜亮亮、满怀梦想的心,但是在生活里熬啊、煮啊。最后煮硬了,愤世嫉俗,以偏概全,觉得这个世界很艰难,人心很险恶,前途很渺茫。我们经常看到这样的人,充满了抱怨,这是被生活煮硬了的人。
再看胡萝卜,胡萝卜一开始有款有形,鲜鲜亮亮,但是最后成了胡萝卜泥了。就如同被生活煮软了的人。“好好先生”就是典型。人云亦云。为他人活着,服从别人。这种人固然挺善良。但是失去了自我。
再看茶叶。茶叶同样是受煎熬的,但是恰恰是这种煎熬沸腾,使得它所有的叶片都舒展开,起伏着,把自己的能量释放出来。在被这个社会成就的同时,它也把无色无味的水改变成了一锅香茶,这就是彼此的成全。
我们能做什么呢?我们不能要求社会降低温度,不再沸腾,减少煎熬,我们只能选择自己是一个生鸡蛋、一把干茶叶,还是一根胡萝卜。我们能选择的是自我。读书就是干这个的,就是滋养自己。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7-4 18:01:28
恋爱的季节优势
时间:2015-01-08 作者:未详 点击:132次
有人说,春天是暗恋的季节,夏天是热恋的季节,秋天是分手的季节,冬天是怀念的季节。我说,这是一句废话。恋爱就是无限多的废话。这是它的社会属性所容许的。
恋爱是有社会属性的,这一点毋庸置疑。恋爱有没有自然属性?我认为有。其自然属性之一演变为具有可操作的实践,就等同于自然季节时于恋爱的优势。
季节幻变之中。呈现一片令人眼花缭乱的万千景致。春之烂漫,夏之热烈,秋之惬意,冬之温存,无一不与恋爱情怀相映衬。
恋爱的季节优势在于如何利用自然界所赋予的优势借势发力,如何利用人们季节性的生活习惯结合自身长短借题发挥,以求达到物尽其用、人尽其美、事半功倍的效果。
春天时候的猫,恋爱心切,通过叫春的方式达到求偶的目的。春天对于猫们是适合恋爱的季节。换言之,对于猫来说,适合恋爱的季节就是春季,肺活量大、声音大的有优势。那么,对于各种各样的人来说,恋爱的季节优势要如何把握呢?
细数起来,趣味盎然。因为人比猫要复杂得多,恋爱不是靠简单的荷尔蒙就能把复杂的事说得了。
身材好、肤色佳的女人,其恋爱季节优势在于夏天。好身材,体格健壮的男人,也大致如此。
对于穷人来说,要知道,冬天、春天就不是其优势季节。这道理简单,岁末年初之际,盘点没内容、计划没底气;圣诞节、春节、情人节,节日一个接着一个。送礼盛行、物质至上的世风。穷人拿什么比拼?天气寒冷,里里外外穿得多,外一件ARMANI风衣,里一件呢,CK毛衣?你驾得住吗?相反,有钱一族,冬春季。就是他的优势。
有很多大学生,夏天恋爱,秋天分手,这好像不是巧合。从愚人节发出的情书开始,激情燃烧了整个夏季,中秋节一过,恋情就如秋叶般瑟瑟。夏、秋两季就是大学生最好的恋爱时间,其季节优势体现在,功课不繁重,还有悠长的假期,进可攻、退可守,有足够多的恋爱理由,也有足够丰富的分手藉口。
对于农民而言,恰恰相反,夏天和秋天就不是恋爱的好季节。夏天和秋天都是农忙的季节,白天都累弯了腰,晚上哪还能有精力于月下的花前卿卿我我?爱是可以慢慢谈的,而农作物却要按时归仓。农民要恋爱,其季节优势在于冬春之交,太早了,稻谷没收割完,太迟了,又要播种。春节前夕,外出打工的GG、MM也都回来了,大伙儿坐在一块儿,叙叙旧事,谈谈收成,说说计划,气氛好,恋爱的季节优势就能体现出来。
公务员,要谈恋爱。一年四季都是好时机?不对,年末要这个总结、那个考核,还要利用各种节假日的机会拍拍马屁、维护关系,恋爱嘛,先靠边闪一下。恋爱的季节呢,还是撇开这段时间比较好。
工矿企业员工呢?其恋爱季节优势呢?等到被确认为一支潜力股的时候吧。
那么,职业炒股票的呢?等你满仓又见牛市时吧。
越说越多了,都说到大季节了。
对于失恋的人来说,情人节后到愚人节之间的这段时间里可不是合适的恋爱季节。嘿嘿,一不小心成了感情的寄居者。
对于身材很胖的人来说,夏季不太好哦,汗湿衣襟、气喘吁吁。冬季呢,在凛冽的寒风中,优势极大。手牵手,有热度;拥抱在一起,有温度。
有一些人,满嘴谎言,几乎没对异性说过真话,那么,我建议他(她)的、有优势的季节其实就只有一天:4月1日。如果有哪位异性在这一天接受了他(她)的情话,并且高兴得不知猴年马月了,那么,我大声告诉她(他),你的恋爱季节里,没有任何季节有优势。
当然,从生理上讲,春天是肾腺胰素发作的时候。春天里,既有春节,又有情人节,酒足饭饱、衣食无忧,是最佳的思淫欲的时机。有一部分人,很清楚这一点。嗨,该死的,这也是一句废话。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7-4 18:01:49
老国货:那些被搁置的历史
时间:2015-01-08 作者:未详 点击:85次
那些被误读的“怀旧”
2005年,法国人派特斯·巴斯蒂安在上海街头发现了一种廉价球鞋一飞跃,他探究了这双鞋的历史并为之倾心。于是他与设计师查尔斯·穆卡一起成立了新的“飞跃”创意小组。2006年2月,面向欧美市场的新“飞跃”系列诞生,这双中国地摊上的廉价鞋子被卖到了每双50多欧元。
CK推出了“千层底”:黑色的布面、胶底白边,鞋面上有一截松紧带。这个具有中国特色的生存物证,在印上细密的CK标志后标价为490元,而专卖店门口的地摊上这双“农夫鞋”的价格是8块钱。
2006年10月8日,LV爆出一只大家熟悉的地摊货一红白蓝尼龙袋。这只见证了上世纪90年代中国城市化进程的“蛇皮袋”“民工袋”,在印上LV邮戳后,标到令人咋舌的20000元。宣告了这件老国货的身份蜕变。这些绝非偶然。
卡梅隆·迪亚兹背上了印有“为人民服务”字样的军用书包。解放鞋被本·华尔特斯的Ospop改造成Skywolf(天狼)和Departure(起飞),售价都为76美元。
精灵王子奥兰多·布鲁姆穿上了“飞跃”。
曾经在“天涯”“猫扑”上的恶搞居然就这样突然间变成了令人目瞪口呆的事实。中国人所注重的向来不是物品本身,而是事物背后的道理一对于“国货”来讲,它已经和“民族”“尊严”这些严肃的概念永久性地凝固在一起。我们是如此渴望在经济时代用产品向世界表达我们的民族自尊。但直至今日,国货依旧抹不去它所带来的难以启齿的难堪和酸楚。
而今天,这种纠结了很久的历史情绪遭遇突如其来的国货热情,让我们觉得有点儿匪夷所思:国货强大了?好像真的是强大了,但是这种一夜之间变成名牌的方式真的是让我们始料未及、难以接受。对民众来说,这种久违的“认同”使得积累了两三代的复杂情感终于找到了一个合理的宣泄口。尽管这些东西变得贵得买不起了,但重要的已经不是价格一名牌当然要贵,毕竟这么多年,终于等到了“国货强大”的证据,集体心灵的慰藉显得无比重要。
作为“国货热”的表征之一,由贾维发起的豆瓣网“经典国货”小组里的年轻人已经超过20000人。这群以“80后”为主的年轻人迷恋于寻找这样一些产品:回力胶鞋、梅花牌运动服、海鸥相机、乐凯胶卷、永久自行车、郁美净、蜂花洗发精、健力宝、大白兔奶糖……同时,老人们也翻出了那些曾经被时髦的年轻人鄙夷的老物件。今天,这些老国货在时尚潮流中复活,我们看到了历史性的一幕:时尚曾经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引发了巨大代沟,而今天,两代人甚至是隔代人的鸿沟却同样因为时尚而得到了弥合。一切仿佛很美好。
但我们的心里一直隐隐约约有那么一种不安,只不过这种不安一直被欣喜的情绪所掩盖,以至于我们没有时间去追问:那些许久不见的面孔,归来时是否还如当初。
宝马国产了,IBM国产了,耐克、阿迪达斯早就国产了。最近网上盛传,充满美国汽车文化气质的悍马似乎也要国产。外国人对自己的“国货”都如此“不珍惜”,那些对于我们来说很重要的“国货”在他们的视野里,究竟是不是真的很重要?我们怎么可能奢望他们理解,当我们的爷爷奶奶在牛车上脱下满是洞的“千层底”倒出里面的泥土,然后狠狠地甩一鞭子的场景。
我们怎,么可能奢望他们理解,无数的民工抱着大大小小做工粗糙的蛇皮袋踏上回乡的绿皮火车时是怎样复杂的情感。我们怎么可能奢望他们理解,我们看着父亲从床底下抽出那双洗得发白发硬的解放鞋,扛起铁锨推起篓子车去出工时那种背影是怎样一种记忆。
而这恰恰是记忆中那些老国货最本质的意义。
当这一切行进在时尚逻辑中的时候,我们的历史正在被刻意地挪用和误读,我们的刻骨铭心正在变成趣味和情感,我们的历史正在因此流失,而我们却在这流失中获得很多莫名的荣誉感和自豪感。
我们自以为是的那些泛滥的怀旧情感正是这种商业运作逻辑的同谋。
如果说是我们的怀旧出卖了我们的历史,那么怀旧有罪吗?怀旧当然没有罪。
问题在于,泛滥在我们周围的怀旧,是不是已经廉价得只剩下一种情绪?
一位叫做“QAZ7”的网友在《别把经典国货时尚只当做怀旧》的博文中说。简单的怀旧只是一种自我陶醉的虚妄假想。
那些苦涩的岁月里伴随我们成长的老国货早就和我们整个民族的生命融为一体,它们对于我们的意义早已超出了“物”的范畴,它们提示着我们的所来所往,它们是构成我们生命气质的重要部分。我们面对它们如同面对我们自己的生命,“怀念”仅仅只是一种脆弱的无力的情感,而当“怀念”变成流行时尚的时候,就变成了“遗忘”。
然而,我们个人的历史就像人类的历史一样,曾几何时开始雄赳赳气昂昂地行进在遗忘铺就的道路上。我们在遗忘中丢弃那些东西时,我们曾经的生命痕迹也一同被丢弃了。
这不是老国货的悲剧。这是我们的悲剧。
那些被遗忘的情感片段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7-4 18:02:02
大白兔奶糖:甜蜜生活的方向
许多年以后回想起来,总觉得童年时代特别馋,以至于父母不得不用道德来抑制那种对食物的欲望,而那时对食品的最高评价只有一个字:甜,这个词也恰好就是整个20世纪80年代中国人民普遍的生活理想。所以,也就自然而然地成了美好生活理想的物化。在一个物资相对匮乏的年代里,吃得好是最能让人们感受到生活幸福的方式。当零食成为人们生活中的因素时,它以不断强化幸福概念的方式重新建构了人们的生活认知,改变了人们的生活观念,因此也承载了一代人的共同记忆。
海魂衫:时尚化的崇军意识
那是一个崇尚英雄的年代,而军人则是英雄的化身,身材挺拔、英姿飒爽的战士是帅和美的终极标准,军人展现出来的坚强、健康的精神气质能够绘所有人带来安全感,因而成为一个时代的审美风尚,海魂衫就是这种审美风尚的产物。20世纪60年代中期,走到大街上放眼一望。那种蓝白相间的横条纹随处可见。与海魂衫一起建构起那段记忆的,还有我们衣柜最底层的儿童版小制服、小“大盖帽”,我相信我的同龄人中很多人的相册里都会有那么几张打扮成小军人的照片。
永久、凤凰、飞鸽:城市化的车辙
20世纪80年代初,“工作”是一个很庄重很严肃的词汇,它包含了诸如生存、人品、地位、城市身份、福利保障等诸多复杂的意义,远远超出了“报酬”。对于那些在土路上赶着马车的人来说,骑自行车的是“公家的人”。那些自行车的质量甚至可以用“强悍”来形容,真材实料、铿锵有力,即使女车也掩饰不住一股阳刚之气,一如那一代女性。男车就不用说了,当时流行的永久28自行车粗壮厚重,孔武有力如同北方汉子,后座上装个一两百斤土豆地瓜也不会发出一点儿呻吟声,远没有现在的自行车脆弱和娇气。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7-4 18:02:12
英雄钢笔:文化英雄时代的象征
历经十年浩劫。中国整整一代人失去了学习的机会。痛定思痛后,“文盲”成了那个时候最可耻的头衔。识字班、夜大、自学教材,整个社会都在向人们灌输那个熟悉的口号,“知识就是力量”。大学生在那个时代是被人仰望的,而有知识有文化的荣誉感,往往是通过别在胸前的那支钢笔流露出来的。
所以,记忆中钢笔不仅仅是奢侈品,更是身份的标志一即使你买得起钢笔,也未必有足够的底气别在胸前。所以,低年级学生是不允许用钢笔的。圆珠笔也要三年级以后才能用。我相信很多人有这样的集体记忆:钢笔是送给学生最珍贵的礼物。当面朝黄土背朝天的父母用粗糙的手小心翼翼地、不自信地递过来一支钢笔的时候,那不是一般的期望,也不是一般的沉重。
雪花膏:女性意识的再临
我记得曾经在母亲的柜子看到过她的嫁妆,其中有一瓶香水、一盒雪花膏。很多年了她都没有舍得用。香水是绿色的,盛在一个精致而厚重的玻璃瓶子里,雪花膏是结实的铁盒子,要费很大力气才能抠开。那种香气很简单很直接,甚至有点儿刺鼻,但是在农村除了饭菜的香味和花的香味,那是最特殊的香味。相对于今天的化妆品,那些东西是粗糙的,但就在这粗糙的东西里,中国的女人开始重新拥有了女性的身份。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7-4 18:02:32
橙子是橘子开出的花
时间:2015-01-08 作者:未详 点击:116次
他是个快递小子,20岁出头,其貌不扬,还戴着厚厚的眼镜,一看就知道刚做这行,竟然穿了西装打着领带,皮鞋也擦得很亮。说话时,脸会微微地红,有些羞涩,不像他的那些同行,穿着休闲装平底鞋,方便楼上楼下地跑,而且个个能说会道……
几乎每天都有一些快递小子敲门,有些是接送快递的物品,但大多是来送名片,宣传业务。
现在的快递公司很多,也确实很方便,平常公事私事都离不开他们。所以他们送来的名片,我们都会留下,顺手塞进抽屉里,用的时候随便抽一张,不管张三李四,打个电话,很快就会过来一个穿着球鞋背着大包的男孩子……
那次他是第一次来,也是送名片。只说了几句话,说自己是哪家公司的,然后认真地用双手放下名片就走了。皮鞋踩在楼道的地板上发出清脆的响声。有同事说,这个傻小子,穿皮鞋送快件,也不怕累。
几天后又见到他。同事有信函要发,兴许丁军辉的名片在最上面,就给他打了电话。电话打过去,十几分钟的样子,他便过来了。还是穿了皮鞋,说话还是有些紧张。
单子填完,他慎重地看了好几遍才说了谢谢,收费找零钱,谨慎地用双手递过去,好像完成了一个很庄重的交接仪式。因为他的厚眼镜他的西装革履,他的沉默他的谨慎,就下意识地记住了他。隔了几天给家人寄东西,就跟同事要了他的电话。
他很快过来,仔细地把东西收好,带走。没隔几天,又送过几次快件过来。
刚做不久的缘故,他确实要认真许多,要确认签收人身份,又等着接收后打开,看其中的物品是否有误,然后才走。所以他接送一个快件,花的时间比其他人要多一些,由此推算,他赚的钱不会太多。觉得这个行业,真不是他这样的笨小子能做好的。
快递小子送来橘子
转眼到了“五一”,放假前一天快中午的时候,听到楼道传来清晰的脚步声,随后有人敲门。
竟然是他,丁军辉。他换了件浅颜色的西装,皮鞋依旧很亮。手里提着一袋红红的橘子,进了门没说话,脸就红了。
是你啊?同事说。有我们的快件吗?他摇头。把橘子放到茶几上,看起来很不好意思,说,我的第一份业务,是在这里拿到的。我给大家送点儿水果,谢谢你们照顾我的工作,也祝大家劳动节快乐。
这是印象中他说的最长的一句话,好像事先演练过,很流畅。
我们都有些不好意思起来,这么长时间,还没有任何有工作关系的人来给我们送礼物呢,而他,只是一个凭自己努力吃饭的快递小子,也只是无意让他接了几次活,实在谈不上谁照顾谁。他却执意把橘子留下来,并很快道别,转身就出了门。
应该是街边小摊子上的水果,橘子个头都不大,味道还有一点儿酸涩。可是我们谁也没有说一句挑剔的话,半天,有人说,这小子,倒笨得挺有人情味的。
听领导的话当然要认真
也许因为他的橘子、他的人情味,再有快递的信件和物品整个办公室的人都会打电话找他。还顺着把他推荐给了其他部门。丁军辉朝我们这里跑得明显勤了,有时一天跑4趟。
这样频繁地接触,大家也慢慢熟悉起来。
丁军辉在很热的天气里也要穿着衬衣,大多数是白色的,领口扣得很整齐。始终穿皮鞋,从来都不随意。有次同事跟他开玩笑说,你老穿这么规矩,一点儿不像送快递的,倒像卖保险的。
他认真地说,卖保险都穿那么认真,送快递的怎么就不能?我刚培训时,领导说,去见客户一定要衣衫整洁,这是对对方最起码的尊重。也是对我们职业的尊重。
同事继续打趣他,对领导的话你就这么认真听啊?
听领导的话当然要认真,他根本不介意同事是调侃他,依旧这样认真地解释。
我们又笑,他大概是这行里最听话的员工吧?这么简单的工作。他做得比别人辛苦多了,可这样的辛苦,最后能得到什么呢?他好像做得越来越信心百倍,我们的态度却不乐观。觉得他这么笨的人,想发展不太容易。
他竟然是个中专生
果然,丁军辉的快递生涯一干就是两年。
两年里他除去换了一副眼镜,衣着和言行基本上没有变化。工作态度依旧认真,从来没听到他有什么抱怨。
那天我打电话让他来取东西。我的大学同窗在一所中专学校任教,“十一”结婚,我有礼物送她。
填完单子,丁军辉核对时冷不丁地说,啊。是我念的学校。他的声音很大,把我吓了一跳。他又说,我也是在那里毕业的。
这次我听明白了,不由抬起头来,有些吃惊地看着他,你也在那里上过学吗?
可能那个地址让他有些兴奋,一连串地说,是啊是啊,我是学财会的。2004年毕业。
天!这个其貌不扬的快递小子,竟然是个正规学校的中专生。
我忍不住问他,你有学历也有专业特长,怎么不找其他工作?
面对这样的询问。他有些不好意思,说,当时没想到专业适合的工作那么难找,找了几个月才发现实在太难了。我家在农村,挺穷的,家里供我念完书就不错了,哪能再跟他们要钱。正好快递公司招快递员,我就去了,干着干着觉得也挺好的……
那你当初学的知识不都浪费了?我还是替他惋惜。
不会啊。送快递也需要有好的统筹才会提高效率,比如把客户根据不同的地域,不同的业务类型明细分类,业务多的客户一般送什么,送到哪里,私人的如何送……通常看到客户电话,就知道他的具体位置,大概送什么。需要带多大的箱子……他嘻嘻地笑,知识哪有自学的?
我真对他有些另眼相看了,没想到笨笨的他这么有心。而他的话,也真有着深刻的道理。认真的橘子开花了
转眼又到了“五一”。节前总会有往来的物品,那天给丁军辉打电话来取东西,电话是他接的。来的却是另外一个更年轻的男孩。说,我是快递公司的,丁主管要我来拿东西。我愣了一下,转念明白过来。说丁军辉当主管了?
是啊。男孩说,年底就是南宁分公司经理了,都宣布了
男孩和丁军辉明显不一样,有些自来熟,话很多,不等我们问,就说,上次公司会议上宣布的,提升的理由好几条呢:他是公司唯一干得最长的快递员,是唯一建立客户档案的快递员,是唯一没有接到客户投诉的快递员
男孩絮絮叨叨说了半天,才把我要发的物件拿走。因为丁军辉的事,那天,我心里感到由衷的高兴。
当天下午丁军辉的快递公司送来同城快件,是一箱进口的橙子。虽然没有卡片没有留言,我们都知道是他送的,拆开后每人分了几个放到桌上。
橙子很大,色泽鲜艳,味道甜美。隔着这些漂亮的橙子,我却看到了那些小小的橘子。它们,是那些小橘子开出的花吗?
我终于相信了,认真是有力量的,那种力量,足以让小小的青涩橘子开出花来。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7-4 18:02:44
偶然
时间:2015-01-08 作者:未详 点击:92次
我是天空里的一片云,
偶尔投影在你的波心
你不必讶异,
更无须欢喜,
在转瞬间消灭了踪影。
你我相逢在黑夜的海上,
你有你的,我有我的,方向;
你记得也好。
最好你忘掉,
有这交会时互放的光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