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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第39楼bztdxxl于2007-11-03 12:18发表的 : 事件部分丰满了,但是评论部分依然显得有点弱。我觉得,让绝技共享的前提必须先把绝技转为有价值的产品,让工人的绝技绝招走上市场,按质论价,这才能彻底解决绝技共享问题,才能让创造绝技绝招的人无后顾之忧地、心理平衡地彻底献出绝招绝技。前面的事件部分已有了这方面的具体做法,为何后面的评说不抓住这个最应该在当今企业提出并倡导的问题做做文章呢?
引用第41楼赵则阳于2007-11-03 13:13发表的 : 终于又看到尊敬夏老师的精彩又经典的点评了,向夏老师问好! .夏老师分析的入木三分,点评的切中要害,学生佩服的五体投地,只有学习的份了! 丁老师要加油,多珍惜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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