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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为生歌唱

【员工今日谈第4期】农民工能不能休带薪年假?

 楼主| 发表于 2014-8-9 09:15:38 | 查看全部
小刘说,如果老板让员工休带薪年假,那固然好。如果老板不让休,估计多数员工也不会为100元、200元休假费去找相关部门,毕竟现在找一份工作不太容易。 《职工带薪年休假规定(草案)》征求意见时间已经截止,大家于期盼中还是带了种种疑虑。

带薪休假:只是少数人的权利?

广东某机关公务员王先生对笔者说,我们单位人手少,活多,所以年假休不休,什么时候休,领导说了算。王先生认为,我们国家劳动关系的现状决定了带薪休假只是少数人的权利。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的推出,起码在目前看来还只是水中月、镜中花。

在福州一家私企打工的小刘工作很卖力也很辛苦,他说自己能每月按时领到工资就很开心了,不奢望还能够带薪休假。小刘说,如果老板让员工休带薪年假,那固然好。如果老板不让休,估计多数员工也不会为100元、200元休假费去找相关部门,毕竟现在找一份工作不太容易。“休假制度在我们看来就是美丽的烟花,但心底里还是希望它早日变成实惠的馅饼。”小刘告诉笔者。

经营着一家中型制鞋厂的黄老板向笔者诉苦,像劳动法和带薪年休假制度这样的法律法规都是保护普通劳动者的,但他们也有苦衷呀!生产线上的员工都要求带薪休假,怎么安排?就拿他们这样的企业来说,70%是计件工资,也就是说干多少拿多少,哪怕是计时的,也是做一小时拿一小时的钱。按日补钱该怎么计算呢?

带薪休假:非得强制执行?

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研究员唐钧认为,带薪年休假制度难以广泛实行。比如一个私企的打工者,因为带薪休假的问题和老板对簿公堂,老板可能会补偿其相应损失,但明年这个老板一定不会再雇用这名打工者。

针对带薪年休假的问题,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夏学銮给出的建议是,对拒不执行带薪年休假制度的单位要予以重罚。

他说,带薪年休假是国际上通行的一个制度,它是用人单位对员工劳动的一种回报。带薪年休假同时是一项奖励措施,在国外,带薪年休假制度执行得较好。而在国内,尽管这项规定早就有法律作保证,但一直没有得到很好的执行,这一方面与国人的习惯和适应力有关,但也涉及到各方利益的博弈。

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秘书长向云驹告诉笔者,带薪年休假制度体现了人们对精神和文化的一种追求,一定程度上是对劳动者身心的补偿,国家应通过加强监督、加大执行力度、制定相关法律等方式来强制推行带薪年休假制度,这其中包括增设为法定假日的传统节日。带薪年休假制度能够不遗余力的执行,也是国民素质提升的一种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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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8-9 09:15:49 | 查看全部
中华全国总工会民主管理部部长、中国劳动法学会副会长郭军细说草案

●单位应当保证职工的年休假,哪怕到了年底职工要休假,单位也应该批准。但在职工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工资福利待遇这一问题上,草案说的很“原则”。因为工资构成不一样,如果平时工资5天是500元钱,那带薪休假是否也能拿到500元呢?如果在企业,还有一个绩效工资的问题。企业效益好了,可能绩效工资就高,这涉及到带薪休假具体待遇构成标准,必须作出明确规定。

●带薪年休假天数的增幅,是否合理?原来制定劳动法还考虑过每年不少于7天年休假,从基数来讲,草案规定满一年休5天假的标准不算高。

●有些企业不愿让员工带薪休假,常以人手不够为由,拒绝员工的休假申请,最后给点儿钱抵消了事。补偿金虽然看似是一种进步,但从设定带薪年休假制度的目的来说就是一种倒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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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8-9 09:16:49 | 查看全部
我的领导其实其他方面还是很好,关心下属,很平易近人,就是不让我休假,怎么说呢,我算是直接下属,他要求我我休假必须亲自跟他请示,(我们不是耍周末)每次去请示都摆副臭脸,搞得我每次去请示都要鼓很大的勇气,而且每次都要被他说两句,心里特委屈,其实工作我都做好了,只是因为我走了,他的责任就多些,但是他对其余的人又是要求大家休息时间够,唯独我休假,特不乐意,不知道他什么心理,搞得每月自己都只能休息2-3天,我该怎么说?让他很乐意让我休假?又不会搞得不愉快呢?请大家支个招,善意的哈,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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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8-9 09:17:06 | 查看全部
无视他的臭脸,该休就休,慢慢的就习惯成自然了,而且要理直气壮,别让他觉得你是在向他讨,不是的,你是在履行自己的正当权益。我有和你同样的遭遇,后来习惯了,一到那天我总是不在的,他反而会提前安排一些事。当然,如果你的位子很重要,你的工资较其他人都高的话,你的休息就不能很完整,因为责任大,即使休息也要能经常到岗,有的单位就是这样的,特别是私企,如果你说的那位领导不是老板的话,他出于某些方面的考虑是不会轻易让你休的,因为你们两个人在整个公司,在老板那里就一个印象,你的休假或许也会影响到他的形象。以上只是我的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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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8-9 09:17:38 | 查看全部
老板不给我安排年休假怎么办?案例:小黄是县城某服装公司的职工。2009年,小黄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约定实行计件工资制,合同期限为2年。前段时间,公司接到一批大的订单,小黄和工友们加班加点,终于在2个月内完成了任务。做完这批订单后,小黄感到疲惫不堪。恰好公司这段时间没有单子,又逢淡季,小黄想要好好休息一下,于是便向老板提出请年休假,但老板告诉小黄,他们不是政府机关,是没有年休假的,而且劳动合同里面也没有提到有年休假,所以不同意给小黄年休假。小黄纳闷了,自己进公司已经1年多了,天天上班也没怎么休息,现在老板还不批准年休假,这可怎么办?给您说法:带薪年休假制度是国家通过法律赋予劳动者每一年度内带薪连续休假的制度,它充分维护了劳动者休息休假的权利,调动了劳动者工作积极性。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2条的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因此案例中老板认为“只有政府机关的职工才能享受年休假、只有劳动合同里明确约定有年休假职工才能享受年休假”的观点都是错误的,带薪年休假是法律给予劳动者的权利。《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9条规定,用人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年休假。用人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年休假或者跨1个年度安排年休假的,应征得职工本人同意。案例中,小黄所在的公司正值淡季,生产任务并不繁重,且小黄也有请年休假的意愿,故公司应当统筹安排给予小黄年休假,即便不能安排,也应征得小黄同意。教您几招:带薪年休假是国家根据劳动者工作年限和劳动繁重紧张程度,每年给予一定期间的带薪连续休假制度,它是政府在劳动保障和劳动福利方面做出的一项重要举措。实践中,许多用人单位对该项制度往往不予落实,而劳动者也是知之甚少。那么,一旦用人单位不给劳动者安排带薪年休假,劳动者应当如何维和保障自己的权益呢?搜集书面材料,保留工作证明。《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规定,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我们看到,劳动者年休假天数是根据其累计的工作时间来确定的,累计的工作时间不但包括了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时间,也包括劳动者在其他用人单位的工作时间。因此,劳动者在提出带薪年休假之前,首先要证明自己累计的工作时间已经达到法律规定的时间。如何证明累计工作时间呢?劳动者就得保留好相关的工作证明,例如劳动合同、劳动者本人工作的档案材料,如果劳动者缺少档案材料的,也可以提供在其他用人单位工作的有效证明,这些书面材料,都可以作为劳动者累计工作时间的证明。寻求劳动局和工会帮助。《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保障部门对带薪年休假制度的实施情况具有监督和检查的权利,工会组织应当依法维护职工的年休假权利。劳动者具备了请年休假的法定条件,并且也有这样的意愿,提出了相应的请求,但用人单位无理拒绝劳动者的或者拖延不安排年休假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局和工会寻求帮助,劳动局可以依职权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改正。用人单位逾期不予改正的,除了要支付劳动者年休假工资报酬外,还应按照劳动者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数额向职工加付赔偿金。所以说,用人单位一旦违法不安排劳动者年休假的,其将面临着严厉的制裁。如果上述年休假工资报酬及赔偿金用人单位仍然不予支付的,劳动者可直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警惕“签字”陷阱。《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规定,用人单位确系因工作、生产原因不能安排劳动者年休假的,应征得劳动者同意,但应当在本年度内对劳动者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已包含了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也就是说,用人单位虽然征得劳动者同意不给其安排年休假,但却需要额外支付工资报酬来补偿劳动者。《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同时规定,如果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休年休假的,但是劳动者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这个时候我们劳动者就必须要留神了,实践中,很多用人单位为了不额外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往往让劳动者在类似于“放弃年休假的承诺书”上签字,一旦劳动者签字,就成了自己主动放弃带薪年休假了,因此也拿不到额外的年休假工资报酬了。因此,劳动者要警惕这样的“签字”陷阱。此外,根据《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实施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的若干意见》的规定,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是不享受职工带薪年休假待遇的,经依法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劳动者,不适用未休年休假需支付3倍工资的规定,但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者的工作量和工作业绩科学合理地确定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法律小贴士《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2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3条: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7条:单位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又不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年休假工资报酬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或者劳动保障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除责令该单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外,单位还应当按照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数额向职工加付赔偿金;对拒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赔偿金的,属于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所在单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属于其他单位的,由劳动保障部门、人事部门或者职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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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8-9 09:18:36 | 查看全部
企业不让休假又不给报酬的 可罚2万元
■商报记者 王利军

  明年1月1日起,职工能享受到带薪休假。可眼下,“休假不带薪,带薪不休假”还是郑州部分企业的潜规则,有的职工甚至想休不带薪的假都很难。

  省劳动监察部门负责人昨日表示,《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明年起实施后,职工享受不到带薪休假的待遇,企业老板最高将被处罚2万元。

  现状

  休个不带薪的假都很难

  “休不带薪的假都很难!”32岁的徐先生是郑州市航海东路一家钢材公司的销售经理,由于公司业务繁忙,他进公司4年也没有休一天假,而且有时星期天也要忙个不停。

  徐先生说,虽然老板给的工资待遇很高,可他整天跟上紧的发条差不多,体力已经有些透支,有时候想请假带着家人去外地旅游放松一下,可一提这事,老板就说公司事情多,人走不开,提多了老板脸色就难看了。

  “带薪休假制度有点‘镜花水月’——谁不喜欢拿着工资还不用上班呀?”徐先生认为,在强势的老板面前,员工别说带薪休假了,休个不带薪的假都不行。

  来自郑州市劳动部门的相关数据显示:郑州市企业、民办非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职工享受带薪年休假的次数最少,许多职工实际上多年享受不到年休假待遇,也没有得到相应的经济补偿。

  展望一

  企业剥夺职工休假权可罚2万

  《条例》规定,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可以享受带薪年休假。可这对那些企业老板来说,会成为现实吗?

  “剥夺职工休假权最高可处罚2万元。”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监察处副处长赵明表示,《条例》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不让休假的市民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如果单位不安排职工休年假又不依规定给予年休假工资报酬的,劳动监察部门将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除责令该单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外,单位还应当按照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数额向职工加付赔偿金。情节严重的,劳动监察部门将对单位处以2000元~20000元处罚。

  展望二

  不让公务员休假领导要受处分

  2005年考公务员进入省直某机关工作的小郑,虽然有双休日,但一年到头也没有休过假。

  小郑说,企业老板不让员工带薪休假,劳动部门可以查处,可公务员的休假权谁来保护?

  省人事厅公务员管理处处长孟庆华说,目前我省已经实行年休假制度的仅是机关、事业单位和一部分团体、企业,一些企业、团体以及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还没有实行年休假。

  我省对公务员休假有明文规定,公务员可以向单位提出休假申请。如果我省行政机关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没有享受到带薪休假或提出申请被单位拒绝,省人事部门将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权威释疑】

  累计工作年限到底该咋算

  《条例》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可“累计工作”让不少市民糊涂起来,调动工作能不能连续计算?”“企业、事业单位不同性质工作年限可以累计吗?”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工资处负责人说,一般而言,只要是符合规定的用工形式,只要发生了工资关系,都算作工龄,累计工作年限应该连续计算。

  此前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草案)》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的职工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可最终出台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却改为“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去掉了“同一单位”,对累计工作年限到底该咋算并没有做出明确规定。

  由于《条例》是国务院发布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和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将随后出台具体实施细则。

  【专家建议】

  职工举报注意保留证据

  如果单位不休年假,或者不给职工三倍工资,职工应该如何维权?北京义联劳动法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黄乐平表示,职工可以向劳动部门举报,并可申请劳动仲裁。职工可以在脱离单位之后再举报,但需要保留相关的证据。职工在举证环节可能有一些困难,但可以要求单位举证已经休假的证据。

  黑龙江哈尔滨网友(08:53:46)

  国家立了法,有些部门不去监督,举报后也可能没人管。这个法规对大多数人来说可能只是一个美好的愿望。

  青海西宁网友(07:17:26)

  我认为没有人会因为几天休假而和老板闹翻并丢掉饭碗,除非他是活得不耐烦了。

  江苏徐州网友(12:47:34)

  员工:“老板,我要带薪休假。”

  老板:“谁规定的?”

  员工:“劳动局。”

  老板:“那你去找劳动局要工资吧。”

  安徽六安网友(09:02:42)

  公务员应硬性规定休假,不能变相发钱。

  广西崇左网友(11:56:42)

  带薪休假不如春节放假15天。

  手机用户网友(09:03:58)

  应该增加一条:如果执行不力,立即炒掉劳动局长!再将他安排到劳动法意识最薄弱的私人工厂做生产工人,到时就不会有什么执行困难了。

  匿名网友(07:50:23)

  3倍工资,难道出钱就可以违法吗?除关乎国计民生的部门外,其他部门过节都应放假,尤其像春节这样的传统节日。

  匿名网友(09:01:06)

  本来五一的七天假期就够短了,现在更剥削了在外工作的公民与家人团聚的机会。

  江苏苏州网友(09:28:57)

  先执行再说吧,总体设想肯定是利大于弊!有问题再调整吧!

  注:括号内为留言时间,日期为昨天。 来源:大河网—河南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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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10 06:37:55 | 查看全部
法律给予人的权利,很多时候是不平等的,并不是法律的不平等,而是人的不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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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8-10 09:44:34 | 查看全部

回 56楼(xinyanjunlan) 的帖子

说的很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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