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0-12 14:13:23
做一个最成功的继父时间:2014-08-14 作者:未详 点击:168次 他和她都是“二婚”,只不过他是单身一人,而她则带着一个三岁的女儿。
为了拉近他和女儿之间的距离,她特意提前安排他和女儿见面。没想到,第一次到她家去时,小姑娘显得非常兴奋,见到他就很高兴地叫他“波波”。并且用稚嫩的童音告诉他:“波波,我们幼儿班的好多小朋友都认识你耶。”
而他,看她长得白白胖胖又很可爱的样子,便顺口叫她“胖子”,这可惹得这个“女儿”不高兴了:“你是胖子,你才是胖子呢!”他赶紧说:“那好,不叫你胖子,叫你小肥肥行吧?”这下,真把小姑娘激怒了:“不行!不行!你坏,你坏!你是大猩猩,大肥猩猩!”差点气哭了。多亏他机智又幽默,连忙蹲下来,开始扮成大猩猩的样子:“我是大猩猩,你看像吗?”滑稽的动作,一下子让小姑娘转怒为乐了。接下来,小姑娘开始缠着他,让他扮演企鹅、鸵鸟等。两人趴在地板上玩得不亦乐乎,等他要告别离开时,两人竟然有点依依不舍了。
后来,他们又多次在一起玩各种游戏,他真的慢慢地用小孩子的特有方式开始“征服”这个小姑娘了。有一次,他们又在一起玩游戏,他扮演“熊爸爸”,她高兴地叫他“熊爸爸”,叫一次亲一次,乐得小姑娘嘴都合不拢了。随着接触的增多,不知何时,小姑娘竟悄悄将那个“熊”字给去了,直接喊他“爸爸”了。这一切显得是那么顺理成章,不露痕迹。或许是因为自己一直没有孩子的缘故吧,自结婚后,他对这个宝贝女儿视如己出。
女儿从小几乎没见过自己的亲生父亲,总不敢一个人睡觉,他感到女儿缺乏安全感,只要有时间,他就陪在女儿身边。没事时,还经常把她扛在肩膀上到外面玩耍,让她尽量享受更多的父爱。
女儿四岁生日时,他特意送给她一个口哨。并告诉女儿说:“以后无论你遇到什么事情,只要吹哨子,爸爸都会随时出现在你身边!”有一次,口哨还真派上了用场。那天,保姆回老家了,他和妻子看到女儿正在甜甜地午睡,实在不忍心叫醒她,便悄悄把门锁上,两个人出去办事了。没想到的是,女儿睡醒后,看到爸爸妈妈不在家,一下子陷入了极度的惶恐之中。小小的她拿出爸爸送给她的口哨,开始爬到窗户边的桌子上,对着窗子外面,一边哭一边拼命地吹着口哨。说来奇怪,在外面办事的他仿佛有第六感似的,一直心神不安,事情还没办完,他就急匆匆往回赶。当打开门,看到光着脚站在桌子上、满脸鼻涕眼泪、嘴里含着口哨的女儿时,他一下子愣住了。满身是汗的女儿,一看见爸爸回来了,赶紧扑进了他的怀里,紧紧搂着他不放。这一刻,他深深体会到了一种血脉、心灵的牵连,虽非亲生,可比亲生更甚。
为了成为一个合格的继父,他始终以更严格的标准要求着女儿。在家里,他让女儿承担一定的家务劳动,比如洗碗、洗袜子、整理自己的房间等等。对有时不听话,做事过分的女儿,他还动手打过。有一次,女儿强词夺理,把已经七十多岁的钢琴老师气坏了。他用尺子狠狠地教训了女儿一顿,并告诉女儿说:“对老人不尊重是爸爸绝对不能容忍的!”
他叫周立波,她叫胡洁,他们的女儿叫周玉玲。如今,已经七岁的女儿开始读小学一年级了。
正是在周立波的严格调教下,女儿才变得懂事、独立、善良。当有人向他夸耀女儿身上的优点时,他则说:“这只是万里长征走完了第一步,我不怕别人说我这个后爸真心狠,我只知道,怎么样对女儿成长有利,我就怎么去做。当然,在教育好女儿的同时,我更会用一生的爱来陪伴好她们母女俩,无怨无悔!”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0-12 14:13:35
世上最深邃的爱情时间:2014-08-14 作者:未详 点击:118次 那一年,他36岁,娶了现在的妻。其实,他不想再娶,只因,曾经受过很重的伤。他的前妻,和他是自由恋爱认识的,谈了六年,本以为这是一段让人羡慕的爱情,他甚至都做好了做一个模范丈夫的想法,她却跟人跑了。
是嫌他太穷了,她说,再刻骨铭心的爱情也抵挡不住物欲的诱惑。那晚,他醉了,他发誓,从此以后不再相信爱情,相信女人。
就这样,迷迷糊糊过了四年单身的日子,直到弥留之际的母亲哭着求他再婚。
他便找了现在的妻,一个又黑又矮的女人,小他五岁,因为长相不好,相了几年亲,都没人要。他也只是看了一眼,便定了这门亲事,他不爱她,娶她进门,只是为了母亲的遗愿。
新婚那天,他跑到母亲的墓碑前,哭了一个下午。
有人给他送饭来,他转头,看见一张丑陋的脸,便喝令她离开,他只会带着自己喜爱的女子来给母亲看,他是不爱她的。
他的脾气变得又怪又差,总是挑她的刺,嫌她做菜难吃,嫌她做事太慢,可她总是笑嘻嘻地说改。可是她对他越好,他的脾气也就越大,而她总是逆来顺受。只因,她对他心存感激,一个三十岁的女人,能成个家,尽管他有着很多缺点,但她相信,总有一天他的心能容纳下自己的。
她在槟榔厂找了一份活干,晚上还做凉席,一针一线地穿着竹片,她说,多赚点钱好养家。
她给他买了件笔挺的西装,给他换上,然后说,以后穿这件出去吧,好看。
这话让他的心一阵颤抖,他突然想起,昨天经过一家超市时,看到玉器在打折,他看中了一块玉,他想,戴在她脖子上,一定很合适,他心动了,可最后没买。(www.rensheng5.com)
那个晚上,他喝多了,从一个高处摔下来,摔伤了腿,是她打着手电找到的。她背着他,一步一步朝诊所走去。
也不知道她咋有那么大的力气,一个一百八十斤重的男人,硬是被她背了将近三里路,而平常她连八十斤都背不动。
他在家躺了整整半个月,而她衣不解带地照顾了他半个月,也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他才知道,这个世界上还有一个女人如此心疼他。
腿好的第二天,他就跑到超市给她买了一块玉,那是第一次有人给她送东西,她小心翼翼地戴在脖子上,雀跃地说,好看吗?男人说,好看,我还去给你买。女人说,那不是要花很多钱吗?男人把她搂入怀里,眼睛里一片湿润,傻丫头,花再多的钱,只要能买到快乐,就够了。
男人还给女人买了一大堆衣服,女人一件件穿着,走到镜子面前像小鸟一般雀跃,女人说,原来我也这么好看啊,怎么以前没发现啊!女人又说,这些真的是送给我的吗?我可以穿着它出去吗?男人捏了捏女人的脸蛋儿,笑着说,当然。
不久,他们便有了自己的孩子,男人带着女人和孩子给母亲去上香,男人在母亲的墓前磕头,妈,我把媳妇给您带过来了,您放心吧,今后,我一定会好好对她。
女人在母亲的墓前重重地磕了几个头,女人说,娘,我会做好您的儿媳妇的。
男人把酒戒了,也不再在外面花天酒地,男人的心中只有女人一个,因为,她已成为他生活的全部。
原来,爱情,不管起点是什么,但结局一定是生活。而这个世界上最深邃的爱情,不是浪漫,不是攀比,而是,我容你,你容我,相濡以沫,天长地久。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0-12 14:13:47
每个人都可以是第一名时间:2014-08-14 作者:未详 点击:189次 自从11岁打针意外失聪后,我就一直梦想着哪位神医能救我出苦海,还我清晰的听觉。
都说实现梦想是要吃苦的,我不怕,为了实现复聪的梦想,小小年龄的我便可以天天屏着呼吸一口气喝下一大碗中药汤,可以忍着眼泪在父母的陪同下接受中医针灸治疗。喝了无数苦涩的中药汤,忍受了无数次银针刺入肌肤的痛苦,听力仍没有起色。
爸爸说:“好好学,考个第一,这样,你就会赢得更多同学的敬佩。上帝也会被你的勤奋感动而恢复你的听力。”我信了,我把这考第一当做我人生的梦想,拼命地努力着。终于有一天,我考了全班第一,我的成绩让老师和同学无比吃惊。只是,上帝可能睡了,他没有看到我把梦想举得高高的手臂……
高中毕业后,因为残疾,我没能和同学们一起参加普通高考,只能去上对身体条件没有特别限制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大专班。我付出了常人双倍的努力攻下了专科文凭,却仍然找不到好的出路。
为了生活,我曾在三伏天顶着烈日,在工厂中像男人一样去搬铁箱子,我曾在三九的寒冬,到饮料厂去当洗瓶工,任冰凉的水把手和心都冻得麻木……唯一能让我感到快乐的是,发工资那天,我小心翼翼地揣着微薄的薪水跑到离工厂不远的书店,尽可能多地买回我想看的书本和杂志。
读得多了,心里就萌发了一个新的梦想,我想让自己的文章也变成铅字,我开始给厂报投散文和随笔,居然投中了好多篇,这让我对梦想有了更多的希望。
2002年年初,我决定冲刺外省的刊物,便将生活随笔《歌在心里》手写稿投给了《中国残疾人》杂志。没想到,那年4月初,我就收到一笔100元的稿费和一本样刊。我对未来充满了希望。
几年后,家里添置了电脑,写作更方便了。每晚哄睡了孩子,我便开始在电脑上打出的一行行文字,播种我的梦想。
为了更好地掌握文学创作的技巧,2008年,我大胆地报名参加河南省成人高考。考前磨枪备战的苦和累,没有吓倒我,我以超过分数线128分的好成绩考取了河南省一所文学与传媒学院的中文系函授本科班,成了洛阳市第一位学中文的聋人本科生。
随着我写作质量的不断提高,洛阳市作家协会、中国残疾人作家联谊会、河南省作家协会先后向我敞开了大门。公司领导知道了我的奋斗事迹之后,也被我追求梦想的执著感动了,之后,我幸运地成了企业报的一名编辑。
看着捧在手里的中文本科毕业证、省级作家证和各类征文获奖证书,我知道,这是岁月颁发给我的沉甸甸的勋章……
我的奋斗故事经洛阳的电视、报纸等媒体宣传之后,一位因为残疾而看不到希望的残疾人朋友在网上向我询问成功的秘诀。QQ上,她向我讲了因为残疾而经历的种种坎坷,讲述了她不尽如人意的工作和生活。
我动情地在网上向她诉说了我挣扎在命运低谷时的痛苦和凄迷,那些不为众人所知的酸楚令她感慨不已:“没想到你也有那么难的时候,那么苦的经历……”
她的话,让我突然想起刘德华的一首歌《everyoneisno。1》:
“我的路不是你的路,我的苦不是你的苦。每一个人都有潜在的能力,把一切去征服……”
失去了听力的我已永远无法听清美妙的歌声了,但是,我却能感受得出歌词的昂扬,那是一位从软弱中走出来的残疾勇士吹响的向命运宣战的号角,召唤着每一位有志气的残疾人生命不息、奋斗不止。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0-12 14:13:58
从加州旅馆走来的吉他小厨时间:2014-08-14 作者:未详 点击:81次 “走在空荡的街上,枯叶随风飘荡。仍是无眠的夜晚,走得没有方向……”日前,一段名为“饭店烤串厨师改编弹唱《加州旅馆》”的视频在网上热传,演唱者弹唱着一首经典名曲《加州旅馆》。只是不同以往,这次的演唱者一身厨师打扮,难道在扮另类吗?不看装扮,单单是听那流畅的和弦、略带沙哑的嗓音、质朴而感伤的歌词和经典的旋律几乎严丝合缝,一开口,就让人感受到一种漂泊的沧桑,就已深深打动了为梦想而打拼的人们。短短几天内,这条微博视频在网络上已有270多万的点击量。在微博上,也有超过6万的转发量,网友们更是热情地称他为最牛的音乐厨师哥。
仔细了解才知,并不是另类,而是工作需要。视频中的演唱者正是在通州区一家餐厅打工的90后烤串杂工沙健微,人称“吉他小厨”。面对网络上的走红,小沙倍感意外。这段视频拍于2011年9月6日晚,当时店里一位厨师长辞职了,饯别宴上没换下工作服的小沙唱了两首歌:“一首是汪峰的《青春》,另一首就是中文版《加州旅馆》。”第二天,这家餐馆的老板丁宇把视频传到了网上,当时的他并不知道,这将成为今年最受欢迎的网络视频之一,也没想到这首歌正因为唱出了不少正在外地奋斗者的心声而激起众多70后、80后的共鸣。
出生于云南农村的小沙是布朗族,皮肤黑黑的他看上去比实际年龄“老成”不少,家里以种甘蔗为生,所以家人希望小沙去上制糖中专,然而从小就喜欢音乐的小沙却违背了家人的意愿,18岁那年,中专还没读完,便去了深圳,从此开始了漂泊不定的流浪生涯,也尝尽了世间辛酸。
在深圳一家餐厅打工时,小沙跟一位餐厅师傅学会了弹吉他,不过更高超的指法技巧还是全凭自学。为了追寻自己的音乐梦想,2009年2月,小沙背着吉他,揣着600元钱来到北京,成为北漂一族。他花350元租了间只能容纳一张床的房子。小沙说,想在城区找一处地下通道唱歌赚钱,但每次刚进通道,就被保安赶走,而此时600元钱已经用光。
为了维持生活,在中国农业大学附近一家仅有4张桌的小餐馆,小沙当起了送餐员。每月工资1100元。餐馆老板喜欢音乐,支持小沙利用空闲时间练歌。“每天从10点干活到晚上9点多,但下午可以练练吉他。”
2009年7月,小沙辞掉外卖员的工作来到地下通道,当起流浪歌手。在这20个月里,他发现,当个流浪歌手也并不是他想象的那样洒脱。运气好时,一天能赚60元,有时只有十多元,有时一天只能吃一顿饭。而有时别说挣钱了,甚至连一个能放下琴唱首歌的地方都没有。“开始体会到梦想渐远”,说到这里,他低下头。难道就这样放弃?小沙也暗暗问过自己。答案是不。生活的磨砺只是暂时的,他安慰自己,虽然曾经他也心灰意懒过。
一次在鸟巢附近表演,沙健微快唱完一首歌时,一个中年女士随着他的歌声开始跳舞,他没有停顿又唱了一首,那位女士就随着音乐继续舞蹈。“正是这种无言的赞赏,让我坚定了梦想。”他说。在这样复杂的心境下,他改编了老鹰乐队的《加州旅馆》。“听起来觉得哀伤,但隐隐约约有一线希望。”有一次,他与一位画肖像的艺人一起坐在地下通道,一个唱歌,一个画像。他一曲唱完,对方说:“我没有钱,就送你一幅画吧。”说着就为小沙画了一幅肖像画。现在,这幅画被装裱在吉他上,作为对那段日子的纪念。尽管岁月苦难,但希望依旧美好,他坚信。
2011年4月,小沙经朋友介绍,来到通州一家餐馆。餐馆每周五、六、日在室外摆个小舞台。第一次登台,小沙唱起《飞得更高》,立刻把全场震住,第一次站在舞台上面对一百多人,小沙很激动。由于住的地方离餐馆较远,小沙向老板提出在餐馆打工。不唱歌时,小沙就负责烤串。
面对突如其来的网络爆红,小沙虽意外却还是同平常一样,仍在烤着他的烤串,依然住着地下室,只是更专心地做他的音乐。不过现在最开心的是,他可以参加梦寐以求的中国民谣音乐的盛典“民谣在路上”,与周云蓬、老狼等民谣界大腕同台PK,而这曾经是他以前连想都不敢想的事情。因为此前他曾参加过北京电视台的“我秀我舞台”比赛,但遗憾的是海选时就被淘汰了。
面对网络热议,央视足球评论员贺炜发帖说“有梦想谁都了不起”,“羽•泉”成员陈羽凡则表示:“这样的歌者,这样的听者,我心酸。”其实这正是草根歌手的力量,虽出身贫寒,朴实无华,却又充满着无穷动力,将生活的酸甜苦辣都浸润到歌声中,轻轻一触即可拨动你我心底最深处的那根心弦,勾起对曾经那些很穷却又很快乐的时光的留恋。在他的身上,我们看到了一种爆发的激情,那也是无数为梦想在外辛苦打拼人的呐喊。沙粒不会埋没金子的光芒,是金子总会发光。
“只要有微微的光亮,让我继续向前,不需要灯光,不需要混响,这就是我最好表演的地方……”沙哑的歌声又一次响起,对于自己心爱的音乐,吉他小厨也有自己的底线,那就是坚持最草根的原创民谣,而不想为了表演而表演。虽然曾经他的歌声消失在这座繁华都市的喧嚣中,没有一丝回音。但现在他的梦想已再次燃起。
加油!吉他小厨,
向你敬礼,向音乐敬礼,向快乐敬礼!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0-12 14:14:09
“节目主持人”的来历时间:2014-08-15 作者:未详 点击:198次 “节目主持人”一词最初出现于1952年。
这一年是美国第34届总统大选之年。美国哥伦比亚广播公司新闻节目负责人米克尔森挑选了最富有经验的沃尔特·克朗凯特报道这次美国两党代表大会。米克尔森和制片人唐·休伊特认为,为了更好地报道这次大会,应让最有能力的记者在最后把所有的报道串接起来,然后高度概括一番。休伊特把他的这一设想比作体育运动中接力赛跑的最后一棒,他把接最后一棒的人叫作“节目主持人”,“主持人”就是主要持棒之人。
于是,沃尔特·克朗凯特便成了世界上第一个节目主持人,这就是“节目主持人”这一称呼的来历。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0-12 14:14:20
一只狗的生活意见时间:2014-08-15 作者:未详 点击:88次 虽然我不能言语,但我认为我是最伟大的沟通专家。我的吠叫雄壮清晰,我的嗅觉胜过千言万语,我的尖声长鸣更让人闻之丧胆。此外,我的咆哮已成愤怒的最佳典范:“汪汪”一声吼,小鸟惊骇纷飞,而踌躇不定的推销员更是拔腿而逃。不过,这样实在太伤喉咙,因此我很少使出这一招。
这些能力表示我音域宽广和音色多变,因此可以说我有一副好嗓子。当然,太阳底下没有不会叫的狗,然而并不是每一只都会掌握时机、控制音调。狂吠乱叫并不能每回都引起人类的注意。
问问任何一个政客就知道,他会告诉你何为谄媚的艺术。如果你不觉得太恶心的话,就会明白,为了选票,甜言蜜语要比大吼大叫来得有用。
狗和人类实在没有多大的差别。“汪汪”无人理睬的话,试试展现你的魅力吧。请记住我的话。
依我之见,沟通的关键在于社会学家所谓的“身体语言”:表示哀求之意的爪子、不断抖动的尾巴、深情的凝视,以及狂喜的战栗……这些由专家来表现,简直比语言更有力。
我总认为自己是个专家——天晓得这是练习多久之后的成果。
就以前几天发生的事为例。那天,整个早上阴雨绵绵,到了中午,我的“老板”决定出去走走,并享受一顿悠闲的午餐。这常是他们顺应恶劣天气之道。我知道这真是自私的做法,完全没考虑到我的心情,不过,又有什么办法?于是,我只好跟那两只母狗乖乖地待在家里。从很多方面来看,她们不失为好伙伴,然而她们有点欠缺冒险精神,因此似乎无意跟着主人出门。我想,或许她们早年接受的训练过度,行为举止已经简化,至今仍无法复原。
于是,我只好自求多福,苦中作乐。先巡视一番——看看厨房是不是有残羹剩饭、试试门和电线的功能如何、重新排列屋里的小地毯……以显示我对这个家“尽心尽力”。
不知怎么,我突发奇想,想到楼上的客房瞧瞧。对我而言,那里一直是个禁地。天晓得,他们在楼上搞什么鬼。反正我总是不在受欢迎之列。
于是我蹑手蹑脚地爬上去。咦,门怎么没关好?嘻,我可以进入这“豪华客房”一探究竟了。
天下的浴室都大同小异,一般而言皆弥漫着香皂的气味,干净得让我浑身不舒服。寝室可就大不相同了——脚下皆是长毛地毯、一团又一团软绵绵的垫子,哇!还有一张大床。真是好床,高度适中,光是枕头就有好几个,上面还铺着高级的古典床单——可在我看来,这无异于普通的白床单,我对蕾丝绸缎可没有多大兴趣。就室内设计而言,我属于“毛茸茸派”,长毛地毯才是我的最爱。
然而,这张床对我还是有相当的吸引力——如果你天天在地板上的小篮子里过夜的话,就可明白我的心情了。于是,我一跃而上。一踏上去,脚底软绵绵的,把我吓了一跳,有如过去不小心踩到那头拉布拉多犬的感觉。一旦驾轻就熟,我就开始探险,雀跃地跳上跳下,并把头靠在枕头上,享受这难得的温存。
依我之见,把枕头弄得这么四平八稳的,实在很不适宜。也许,人类睡觉喜欢这个样子,对吾等狗族而言,就有欠妥当。我们喜欢蜷曲着身体窝成一团睡,大概是想回归子宫的下意识(不过,我可一点都不想“旧地重游”)。诸君可能还记得,我得和12个兄弟姐妹分享一切——唉,往事不堪回首。即使如此,我们仍有蜷曲身躯的本能,也许是为了保护自己吧。于是,我把枕头拖到大床中央,堆成一个圆形的窝,然后才心满意足地呼呼大睡。
不知过了多久,汽车的声音和那两只老母狗的吠叫声吵醒了我。“老板”想必已酒足饭饱,打道回府了。
你可能不知道,养狗的人非常在意他们抵达家门时,狗们是否全体列队欢迎,以确定大家是否忠心爱主。不过,把爱犬抛在脑后径自寻乐,至少也会有一点罪恶感吧。因此,他们回来后总会给我们一点“甜头”,以表示补偿之意。不管怎么说,迎接主人归来切切不可怠慢,得赶紧跑到门口,以明亮的眼神和活力十足的尾巴迎向主人。此外,更要表现得“思主心切”,让主人明白,他们不在时,生命有如干涸的荒漠。我对这张“席梦思”再怎么依依不舍,也不可多留一刻,于是马上跑到楼下,和那两只母狗恭迎主人回家。
直到晚上,事情终于败露。
由于第二天有客人来访,因此女主人拿着鲜花和一个装着除虫剂的细颈长瓶上楼去。客房是她精心安排的杰作,据说她还会为了床头该摆什么饮料——汽水还是开水——而煞费苦心。她喜欢客人有宾至如归的感觉,不过,这么一来,他们不就更赖着不走了吗?她的另一半就不同了,早早就想对这些客人说“再见”。因此,这桩婚姻势必大有问题。不管如何,女主人这会儿已踏入那间“蜜月套房”了。
突然,楼上传来一声惨叫。啊,大概是我的“枕头重整运动”让她大惊失色。于是,我一溜烟跳进篮子里,比老鼠从水管逃走的速度还快。女主人一来,我就假寐,装作毫不知情。我想,那两只老母狗中,必有一只成了替罪羔羊,真正的罪魁祸首便得以逍遥法外。
听说,近年来,冤案可是家常便饭,因此我暗自希望这个事件能被列入《冤狱年谱》之中。
我双眼紧闭,竖起耳朵倾听暴风雨来临的前兆。女主人怒指床单上的脚印、被弄皱撕裂的枕头,以及其他一两个小瑕疵,以致使她失去角逐“年度最佳家庭管理”大奖的资格。
我听到她的脚步声渐行渐近,于是半睁一只眼偷偷一瞄。女主人怒发冲冠,挥舞着手中的证据——被玷污的床单,气得好像我在她最心爱的帽子中呕吐了(我是做过一次,然而那时情况特殊,情有可原)。我试着保持镇定、摆出迷惑的神情。
然而,我低估了女主人的智商,也忘了晨间散步后脚掌间犹有泥巴。她一把抓起我的脚掌和床单上的脚印一对比——完了,铁证如山。我百口莫辩,可预期的是罪名必定成立,对日后的生活亦有严重影响——除非,我赶快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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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13 08:24:10
马戏团 我还是少年的时候,父亲曾带我排队买票看马戏团。排了老半天,终于在我们和票口之间只隔着一个家庭。这个家庭让我印象深刻:他们有八个在十二岁之下的小孩。他们穿着便宜的衣服,看来虽然没有什么钱,但全身干干净净的,举止很乖巧。排队时,他们两个成一排,手牵手跟在父母的身后。他们很兴奋的吱吱喳喳谈论着小丑、象,今晚必是这些孩子们生活中最快乐的时刻了。 他们的父母亲神气的站在一排人的最前端。这个母亲挽着父亲的手,看着她的丈夫,好像在说:“你真像个佩着光荣勋章的骑士。”而沐浴在骄傲中的他也微笑着,凝视着他的妻子,好像在回答:“没错,我就是你说的那个样子。” 卖票的女郎问这个父亲,他要多少张票?他神气的回答:“请给我八张小孩票两张大人票,我带了全家看马戏团。” 售票员开出了价格。 这人的妻子别过头,把脸垂得低低的。这个父亲嘴唇颤抖了,他倾身向前,问:“妳刚刚说是多少钱?” 售票员又报了一次价格。 这人的钱显然不够。 但他怎能转身告诉那八个兴致勃勃的小孩,他没有足够的钱带他们看马戏团? 我的父亲目睹了一切。他稍稍的把手伸进口袋,把一张二十元的钞票拉出来,让它掉在地上(事实上,我们一点也不富有)。他又蹲下来,捡起钞票,拍拍那人的肩膀,说:“对不起,先生,这是你口袋里掉出来的!” 这人当然知道原因。他并没有乞求任何人伸出援手,但深深的感激有人在他绝望、心碎、困窘的时刻帮了忙。他直视着我父亲的眼睛,用双手握住我父亲的手,把那张二十元的钞票紧紧压在中间,他的嘴唇发抖着,泪水忽然滑落他的脸颊,“谢谢,谢谢您,先生。这对我和我的家庭意义重大。” 父亲和我回头跳上我们的车回家。那晚我并没有进去看马戏团表演,但我们并没有徒劳而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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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13 12:34:12
历史课的开场白时间:2014-08-11 作者:未详 点击:95次 这个学期的历史课开课之前,老师从班里选了一半学生,每天课间的时候,去他的办公室看一样东西。
星期四这天,历史课上,老师走进教室的时候,手里捧着一个大玻璃碗。
他先把之前选出的一半学生叫上讲台,那些学生对着玻璃碗里的东西发出一阵惊呼,赞叹、惊诧之情溢于言表。
台下的另一半学生按捺不住,等他们走上来看过之后,却莫名其妙地互相交换着疑惑的眼神:玻璃碗的清水里泡着一株很不起眼、挺难看的蕨类植物,比铅笔略长些。一把破草,值得这么大惊小怪吗?
等大家安静下来,老师说:“植物学界有这么一个故事。一位植物学者采集了一棵蕨类植物,制成标本,放进了实验室。11年后,有一天,他不小心把一杯水打翻了,水浸透了标本。过了一段时间,他惊奇地发现,标本干枯的叶子居然泛出了绿色。这种植物叫卷柏。”
老师接着说:“这个星期,我选了一半学生,每天去我的办公室观察,从把干枯的卷柏放进清水里开始,他们观察到每一天发生的细微变化,一蓬枯萎、蔫巴的草,慢慢出现若有若无的模糊的绿色,然后叶子一点点展开,直到今天,他们看到了完全舒展的一株绿色蕨类植物。当然,有的学生一定会问:‘又不是生物课,你给我们讲这些干吗?’”
“之前看过标本逐渐复生过程的那些学生,和只看到标本现在的状态的学生,对同一种现象表现出了截然不同的态度。了解这株植物来历的学生表现出了赞美和感叹,尽管它很不起眼;而只看到这株植物目前状态的学生,则表现出淡漠和不解。为什么面对同一种现象,你们的态度会有如此大的差异呢?”
教室里一片寂静。
老师郑重地提高了声音:“因为前面的学生看见了卷柏复生的历史,所以能从一把枯草里看到惊天动地的美。了解了一个事物的来历和发展的脉络,你就懂得了敬畏,就会客观冷静地看待它,而不是只要看见现象不够完美,就去一味苛责、批评。这就是学习历史对现在的意义——培养你看待事物的眼界。”
老师最后说:“很多人说学历史没有用,看看你们对待这株卷柏的态度,就知道学历史对价值判断真的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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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13 12:34:27
那个坚持要拯救我的老师时间:2014-08-11 作者:未详 点击:187次 那一年,她刚从师大毕业,念的是化学系。她是一个在屏东客家村长大的女生,被分配到我们学校,一个复杂都会环境里的国民中学,而且一来就被派任为我们班的导师。
连我们才十三四岁的小孩都知道,她被整了,或许是因为不了解潜规则、礼数不够吧,所以她被安排了一份没有人愿意做的工作。
学校里有男生班和女生班,当然是女生班比男生班好带。学校里有三个年级,当然是一年级的学生刚入学最听话,其次是三年级升学班,最麻烦的是二年级。学校里有科任老师、级任老师,当然是科任老师上课来下课走,不必管秩序管学生生活,工作要轻松很多。
偏偏她一来,当老师的第一年,就承担二年级男生班的导师,还不只这样,她负责的还是被学校公认的最坏、最顽皮的一班。
我们真是坏。一大早几个人偷偷进了教师休息室,偷偷撬开她的办公桌抽屉,看到了她男朋友寄来的情书。上课时,她背过身去在黑板上写字,后面几个同学一起捏着鼻子念情书中的句子:“阿霞,你真笨,表面张力当然是接触力……”她煞白了脸猛回头,颤着声问:“谁?”没有人承认,也没有人敢告状出卖我们班上这几个最坏的学生。问不出结果,她叫全班同学站起来,从第一排第一个开始问,不说就用藤条抽手心。
才打到第三个吧,豆大的泪珠从她眼眶里流出来,她打不下去,自己扶着墙壁哭了,哭了一阵,突然拎起藤条就走了,留下一教室的错愕。
导师要批改每周交的生活周记。我的周记内容都是抄来的,前面“一周国内外大事”抄报纸,“读书心得”抄课本,背面的“生活感想”则抄我当时热衷的现代诗。诗的每一行字数少,容易填满页面,余光中的一首长诗《火浴》,就够我抄好几个礼拜的了。
抄了一阵子,有一个周末,我去了台北近郊的沙仑海边,听海风,看海潮,回来后一时兴起,不抄了,自己写了一首标题叫“潮”的诗在周记上。
第二天,她上完化学课,人走出去了,突然回头从教室后门叫我,劈头问:“周记的那首诗是你自己写的吗?”我完全没料到她有此一问,便愣愣地就点头了。
一个多月后,救国团编印、规定每个台北市中学生都要订阅的《北市青年》送到班上,引起了一阵骚动,我写的那首《潮》化成了铅字印在上面。我和班上的同学一样惊讶,不,我比同学们更惊讶。
放学打扫卫生时,我被叫到教师休息室。她郑重其事地跟我说:“我早知道你不是个坏孩子,你看,你会写诗,你是我们学校第一个在《北市青年》上发表文章的学生,连校长都很高兴。别再参加足球队了,别再跟那些人混了。”
说着说着,她的眼眶红了,从抽屉里翻出一沓教会团契的宣传单给我:“你拿回去看看。”
原来她要拯救我。这是我无论如何没想到的。我更没料到的是,她要拯救我的决心有如此强烈。她去找了和我比较亲近、从一年级就教我们国文的老师,一起来劝我。然后她还把班上平常跟我一起踢足球的几个人都找去。
足球队里有一个本来就和我不是很对眼的,被老师约谈后,在教室里就用闽南语对着我嚷嚷:“你是好学生,离我们远一点啦!不小心被你沾了变好,我们就完蛋了!”另外一个守门的,平常和我并肩守最后场的,则无奈地拍拍我的肩膀,什么话都说不出来。
我度过了这一生中最寂寞的一段日子。没有朋友,不知道要干吗,觉得每天都在晃,晃进教室觉得教室不是我的;晃到足球场,发现足球场也不是我的。这一切都是被诗害的,没事读什么诗、写什么诗呢?原来一个人会写诗,就证明他不能当坏学生了?然而很怪,愈是寂寞,就愈习惯将自己投入诗中,就愈离不开诗。
我不能怪诗,于是就只能怪她。我真的和原来的那些朋友愈走愈远了,我的成绩变好了,三年级时竟然还被编进了升学班里。我应该感谢她,但是我没办法,我一直记得,她那么固执、坚持地把我丢进一个黑暗、寂寞的深渊里。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0-13 12:34:41
掉下来,就站在原地继续时间:2014-08-11 作者:未详 点击:305次 10年前,我刚师范毕业。满以为自己品学兼优,找个称心如意的单位应该不成问题。
然而,令我不敢相信的是,我最终被分到了一所村里的小学。望着低矮的校舍、泥猴样的学生,初为人师的神圣感荡然无存,取而代之的是千般的无奈、万般的失落。屋漏偏逢连夜雨,我相恋两年韵女友,因为我身处农村舍我而去。无情的事实让我沮丧万分,我开始怨天尤人,整日姻酒消愁。
班上有个女孩叫小颖,聪明伶俐、十分懂事。
一天中午,我满腹心事地路过操场,看到她和一个中年妇女坐在花坛边。我清晰地看到小颖一脸深深的忧伤,还蹙着眉。后来我从其他老师那里了解到,小颖的父母刚离婚,她被判给了爸爸,她的妈妈偶尔会来看看她。
从那天起,我对小颖顿生许多怜惜和疼爱之情,平时我总是关注着她,希望能有机会帮助她。可是,我却再也没看到她上次那副忧伤的表情。
“六一”前夕,学校举行合唱比赛,班上组织了一支合唱队,小颖是指挥。她个子矮,同身后大合唱的队伍很不相称,于是我给她找来一张凳子,让她站在凳子上指挥。
排练的时候,因为小颖站在凳子上是双脚紧并的,可上身的指挥动作幅度较大,上下不平衡,有那么一瞬,她晃了一下,险些掉下来。我赶紧跑过去把她扶好,她却毫不在意。
我紧张地问她:“如果比赛时,你掉下来了,怎么办?”
她微微一笑,说:“那我就站在地上接着指挥。”
我一下子如醍醐灌顶。
毕业以后,我从梦想的半空狠狠地摔下来,然后就一直怨天尤人、不知所措。
可这个曾经满面忧伤的小女孩,十分洒脱地说,如果掉下来,就站在原地继续。
我终于明白,掉下来不可怕,只是掉到了地上。
生活终究还得继续,该做什么还得去做什么。
可怕的是你一蹶不振,连站起来的勇气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