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0-27 10:36:57
哪些人不能成功时间:2014-01-17 作者:未详 点击:195次 人生在世,莫不希望自己建功立业;不一定要功勋盖世,至少能留下立言、立功、立德的“三不朽”事业。人人都希望有功于社会乡里,可惜很多人求功好利,往往适得其反,功败垂成。那么,哪些人不能成功呢?
第一,无功受禄的人不能成功。没有功劳而想获禄,这就如同缘木求鱼,没有因怎么会有果呢?我们看到一些人成功,就该知道,他们都是经过许多的辛苦才功成名就。人生在世,只要能建立功勋,实至名归,就是有人辜负你,历史或大众都不会亏待你;反之,无功受禄的人,如历代的外戚,靠裙带关系,纵然受封,别人不服气,也无法成功。
第二,急功好利的人不能成功。建功立业是一生的事,不是一时的。有的人没有耐性,指望一时侥幸,因此急功好利。其实,急速成长的树木花草价值有限。
第三,居功自傲的人不能成功。有的人本来建立了功劳,让人崇敬,但是他居功自傲,反而因功获罪。例如鳌拜,就因居功自傲使得康熙受不了,最后被铲除。居功自傲的人应该以此为戒。
第四,贪功起衅的人不能成功。有些人为了贪取功名,制造是非,挑起事端,让别人互相斗争,他好从中取利。这种人或能侥幸获利,但长此以往,让人认识了他的诡计,彼此往来谨慎,纵使一时成功,但孤家寡人一个,没有朋友,人生又有何乐趣呢?
第五,邀功求赏的人不能成功。古今的英雄建立功劳后都希望获奖。韩信向汉高祖要求封代理齐王,汉高祖生气不允,后经张良暗示,灵机一动,改口说:“要封就封正式的,何必要代理呢!”因此封他为齐王。但韩信因此埋下杀身之祸。
第六,前功尽弃的人不能成功。有的人立下许多功劳,但不能守成,由于另外的因缘不具,让之前所有的功劳付诸东流,珠为可惜。所谓“飞鸟尽,良弓藏;狡免死,走狗烹”,因此能够谨守功劳也是人生重要的功课。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0-27 10:37:09
谁爱唱歌给狗听时间:2014-01-17 作者:未详 点击:93次 媒体开放之后,在大众媒体上能混得超过三年的每一个成功人士,都有成功的理由。没有人是靠刮乐透奖券“运气运气”得奖的。也没有人毫无实力,凭着“会做关系”就有人理;就算他真的“会做关系”,那也是一种专长,不是打从娘胎就能讨人欢喜。
所有成功人士,不管是哪一行哪一业,只要能自己打出天下来,都具有下列的特点,那就是:很早就思考过自己的未来,而且真心喜欢他目前的工作,愿意花力气、脑筋和行动力,让每一天都成为自己的杰作。
没有任何成功的人没吃过苦头。几年前我曾在某座谈会遇到一位艺人,他在座谈会开始前的一分钟才赶到,头发是湿的,原来他刚在乡下唱完露天的“工地秀”。我问他:“下雨天会有人冒着雨听歌吗?”他说:“是啊,根本只有两三个人嘛,还有麦克风触电的危险,但我还是唱啊,那个吴某某更惨,他是唱第一个的,还只有两只野狗听他唱歌呢,他还不是照唱!”他自我调侃道。
几年后,他口中的吴某某和他自己都变成当红的一线主持人。
谁爱唱歌给狗听?我想,一个人在只有两只野狗听他唱歌时,还能面不改色地完成工作,那么,还有什么惨状可以打击他呢?
也有声称热爱写作的新人对我说,他不喜欢某畅销作家的作品,觉得他成名的企图心太强,问我意见如何。他大概想要证实是否文人相轻吧!很抱歉,我的回答让他失望了。我对这位有志成为同行的新人说:“你有没有发现,他的作品实在有进步?光从他每天早上五点起来‘闻鸡写稿’,我就不认为他是浪得虚名。”
成功的人必有一种自信。那种自信是靠行动力养成的,不是父母生的,也不是天上掉下来的。
人或许都有些“死也改不了”的问题,但成功的人必有成功的理由,如果你没有看到正面的理由,只是想要听八卦聊是非,看看那个人有没有缺点,拿别人的缺点来宽慰自己,那么,就不会从别人的成功中学到任何智慧。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0-27 10:37:41
等不到,忘不了时间:2014-01-17 作者:未详 点击:218次 来不及说的爱,迟一步就永远没机会说……
姐姐当年执意要嫁的时候,爸是掀了桌子的。
妈回忆起来,就说:“你姐,太像你爸了。”一样的薄嘴唇、窄眼角,固执,主意正,讷于言,却会在突然间爆发。
谁也不知道,姐姐是几时爱上那个西部来的少年。总之,就是有一天,她带他回家,说:“我要跟他走。”
爸什么也不肯听,揪着男孩的衣领,要赶他出门:“你这个流氓,你这个骗子。”他真心真意觉得这只是一场拙劣骗局,穷地方来的穷小子,娶不到媳妇,就要坑蒙拐骗好人家的好女儿,带去那鸟不生蛋的地方。姐姐拍案而起:“流氓骗子我也认了,我嫁定了。”
婚礼爸当然没参加:“我不是嫁姑娘,我是姑娘不要脸,跟人跑了。”姐姐回:“你没姑娘,你姑娘今天就死了。”
狠话,毒话,绝话。一一谁也没想到,这就是爸和姐今生的最后一句话。
那时从家里去一趟姐姐家,得转两趟汽车两趟火车。妈带着妹妹去过一次,一路都在晚点,到了地方,姐姐已经在风雪里等了十个小时,劈头一句:“我爸呢?”自己答:“不来算了,谁稀罕。”
妈住了一段,算是对姐姐的日子安了心。城市里什么都有,包括肯德基;姐夫是个老实人,上班走得早,还摸黑先在厨房把早饭做上;姐姐是娘家的娇女儿,现在还是婆家的娇媳妇。到晚上,吃过饭,全家坐在一起聊天,姐夫喜欢问姐姐小时候的事,妈就长一句短一句地讲,姐姐怎么跟小男生打架,怎么坐在爸的自行车后座上兜风,摔下来了爸也不知道。生物课,爸帮着姐姐做植物标本,熊掌一样的大笨手轻轻拈下一片嫩叶,端详半晌:“这……是蕨类植物吧?回头对对。”
姐夫真心实意地说:“下次咱爸也来吧。我买车了。我带咱爸去草原捡蘑菇。”
父亲听了转告,冷笑一声:“他是准备带我去野外毁尸灭迹吧?正好,娘家人都灭了,他再怎么往死里欺负老婆,都没人管了。”一推门,扬长而去。
有一天,妹妹起夜,只见墙根站了一人,原来是父亲。窗外有薄薄的夜光,父亲就借着那点光,在看墙上贴着的中国地图,手指在两点之间,迟疑地画一道曲线,又画一道直线,再画一道曲线一道直线……突然回头看到妹妹,惊,窘,化作一声大吼:“睡觉!”
第二天,妹妹在地图前摸索父亲的手迹,突然领悟,那两点分别是自己家与姐姐家,曲线是实际路途,而直线则是虚拟的、两点之间最近的捷径。而事实上,姐连打电话来,爸都不接的。
这几年,交通越来越发达,直线成为现实。孩子大了,方便长途旅行了,姐终于要回家过年了。妈乐得奔走相告,爸只哼一声。
姐夫工作忙,回来的时间就定在年二十九。年二十八下午,爸突然站起来:“她爱吃干笋,我去买。”妈说都备一桌子菜了,妹说我去买,爸谁的也不听,戴上帽子,骑着自行车就出去了。
一去就没有回来。妈和妹妹沿着门口到超市短短五百米的路走了几十遍,忽然看见垃圾箱上有一角灰色,那是父亲戴了几十年的毛线帽子。赶紧到最近的医院去问,下午110送来过一位从自行车上摔下昏迷的老人,已经来不及了。
后来她们找到了爸的自行车,筐里还有一袋干笋,一张超市的小票——爸居然不是在门口小超市买的,他去的,是很远的沃尔玛。
姐回来的时候,家里和往常一样,爸常坐的沙发一角,遥控器还在扶手上,他每天必看的晚报,准时送来了,只是没人看了。姐一遍遍不知道该问什么:“他不是四月才体检过什么病都没有吗?他是不是不想见我呀?”渐渐号啕大哭,“我怎么不早点儿回来呀,我为什么不打电话给他呀……”瘫倒在地。
说过那么多绝情的话,以那么激烈的、断绝一切的姿态,恰恰是因为,以为永远不会绝:父母就像水龙头的水,即开即有。生气了,吵架了,关得再重电没事。
而普通人的2012这么容易出现,命运随时跳出来说“surprise”,嘻嘻笑着把一家人撕开,死亡如浩瀚银河,将他们隔开。
来不及说的爱,迟一步就永远没机会说;始终不曾牵手旅行,可能就得承认“塞上牛羊空许约”;这一生,我们与父母子女相聚的时间,没有我们想象的那么多,不要带着憾事离开,也不要活在世上而永存愧疚。等不到,忘不了。是多么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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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27 10:37:56
不再让你受委屈时间:2014-01-17 作者:未详 点击:140次 父亲去世一个月后,我接到她的电话,让我回去看看还有些什么是我需要带走的,她说,你要是同意,我就把房子租出去,去立冬家住两年。立冬是她的儿子。
她是父亲的后妻,在法律上,是我的继母,这些年,我和姐姐一直叫她辛姨。
走在路上,我恍然计算,这个家,她竟然已经来了整整14年。她嫁给父亲时,50岁,还是个气质端庄、眉目清秀的妇人。她早年丧夫,儿子在小企业上班,还没有结婚。她自己一直在一家不太正规的医院做护士,收入不太多,现在到了退休年龄,也只有低保金。但,人是好人。
那时,母亲已经去世6年。母亲走后,父亲的身体每况愈下。父亲比她年长13岁,很明显,她有她的意图,父亲是部队的高干,退休后,收入也极高。
她来到我们家,把当初她住的那套小房子留给儿子。而父亲,也把工资卡交到她的手里——父亲是中意她的,也许是他孤单太久了。
一
她刚过来那段时间,我和姐常常回去,说是看望父亲,其实是不太放心她,不知道她能否将父亲照顾好。
后来,我们渐渐放下心来。她很勤快,干净利落,家里收拾得井井有条,并且做得一手好饭菜,父亲的精神和气色明显比以前好了许多,开始说说笑笑。
为此,有时对她,我心底会存小小的感激。只是同她的关系,始终客气而疏远。
唯一亲近的一段光阴是我生了女儿妞妞以后。我婆婆在乡下不能过来照顾我。父亲打电话说,辛姨让我回去坐月子——她做了多年护士,有经验。
那两个月,她一边照顾父亲一边照顾我和女儿。每天,我会吃到不同口味的营养餐,但我和她之间始终是客气,总是要说谢谢。明显地,她喜欢孩子,总是盯着妞妞的小脸儿看。那时,她的儿子刚刚结了婚,我便问她:“快当奶奶了吧?”
她有些不好意思,说:“快了,媳妇也怀孕了。”
那一段时间,空闲的时候,她就坐在阳台上给女儿做棉衣和虎头鞋。她的眼睛已经花了,那天纫针的时候,她拿过来找我帮忙。恍然地,我在那一刻想起去世的母亲,从我很小时候开始,母亲就要我帮忙纫针。
心里有些莫名的酸软,把穿好线的针递过去,我说:“辛姨,别太累了。”
她笑笑:“没事儿的。”又回到阳台坐下来。我心底动荡的模糊的亲近便在她的背影中渐渐消失。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0-27 10:38:11
二
日子这样过下来,转眼,父亲过了古稀之年,身体的各种病症开始频繁出现。那时,姐姐跟着姐夫调去了上海,我也忙着家里的生活,回去的时间很少。
她也会打电话给我,只是在父亲身体出现问题的时候。我和她之间,又恢复到了最初的那种客气和疏远。有次我开会,刚好离父亲家不远,结束后,我顺路回去看看,却见父亲一个人在家,躺在床上,正在发烧。而她,出去看戏了。
父亲说不碍事,已经吃过药了。分明是怕我责备她。但是她回来,我还是忍不住发了脾气:“你怎么能把我爸自己丢在家去看戏?他还病着!”
她怔了一下,没有辩解,走到父亲身边去探他的额头,又去拿了体温计,然后进了厨房。
父亲责备我乱发脾气,说她是戏迷,这些年,离戏院那么近,从来也没好好看过,这次是她最喜欢的一个老演员的戏,父亲托人买了票硬劝她去看的。父亲说,她虽然不是你亲妈,但是,你也别把她当保姆。
我才意识到,在父亲心里,她已是很重要的人,而刚才我的口气的确有些过了。我去厨房帮她洗菜,她笑了笑,什么都没有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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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27 10:38:29
三
父亲常常在夜晚发病,好在她总是很冷静地处理,如果不是非常严重,她也总会在天亮以后才通知我,怕半夜打电话吓到我。
有次,父亲心脏病复发,状况很严重,她果断地先给父亲打了强心针才叫了救护车。那次,她当即通知了我,凌晨三点半,我赶到医院时,父亲已经醒了过来。
我执意要在医院照顾父亲,但最后,她还是坚持让我离开了,她说:“你还是回去吧,你伺候不了你爸的。”
“伺候”两个字让我忽然有些难过,想来,这些年,她不当真一直在伺候父亲吗?不管当初为了什么目的,对父亲,她是有情意的。
那次父亲出院后,果断地做了一件事,把家里那套近2∞平方米的复式楼房通过法律程序过到了她的名下。之后才告诉我。那套房子处在中心地段,价格昂贵。
我诧异,甚至是震惊。我想,父亲当真老了,还是她有所要求?
没想到,这一次,她不等父亲说话,主动站出来面对我的不满,口气冷静而从容:“小萍,我知道你心里想什么,但是我告诉你,这是你爸自己的决定。如果他不做,我不会要求。作为妻子,我对你爸尽心尽力。而作为丈夫,他疼我照顾我,想给我一份生活的保障。虽然我们只是半路夫妻,只要他自认给得着,我也自认受得起!”
她的话,竟让我无言以对。同是女人,我忽然想如果是我,在这样的婚姻里,该得的,恐怕早早就索取了。那么,她有什么错?
可是……还是觉得她得到的太多,虽然之后再没有提,可是和她之间,明显是更远了一些。
父亲生命的最后几年,大多时间是在医院度过的,后来,已经完全要在床上躺着了。已过六十岁的她,也明显笨拙许多,替父亲翻身都显得吃力。
尽管吃力,父亲卧床的一年多,她从来没有让父亲委屈过。有次,看她帮睡着的父亲擦身,我下意识地说:“辛姨,谢谢你。”
她愣了一下,低下头来:“这孩子,有什么好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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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27 10:38:39
四
到了家——父亲已不在的家。抬手轻轻敲门,没有回音。我找出钥匙开了门,却发现她是在家的,正站在客厅,背对着我,看墙壁上父亲的遗像。听到她喃喃自语:“我说过让你活过80岁的,但是这次,你没有听话……”
她的声音很轻很静,像在和父亲聊天,我的眼泪一下冲出了眼眶,喊她:“辛姨……”
她的身体微微一颤,好半天,缓缓回过身来。那一刹那,我吃惊地发现她在短短几天迅速苍老了,眼睛浮肿,头发花白凌乱,脸上的皱纹一下清晰起来,身体也微微佝偻。
我在忽然之间抚摩到了因为父亲的离去根植在眼前这个年迈妇人生命深处的疼痛,它在瞬间穿透了我这些年和她的疏远。原来,她同我都深深地爱着同一个人——我们的亲人。我们因他活着而幸福,因他离去而痛苦——所以,我和她,也本该是这个世上的亲人,这些年,是我做错了,一直把她放在我的亲人之外。
靠近她,我扶她坐在沙发上:“辛姨,房子不租,你把立冬接过来住吧,这里宽敞。立冬那套,想租就租、想卖就卖了吧。”
她吃惊地抬起头:“小萍,这,这不合适。这是你……”
“这是你的房子,”我打断她,“这里就是你的家,你安心地在这里住着,以后,我和妞妞会常回来看你的。”
原本,我是想把该带的东西带走,让她把房子租出去的。但是我改变主意了,我忽然明白这些年她所承受的委屈,明白父亲弥留之际对我的叮嘱,要我以后不要委屈她。父亲不说要我照顾她,只是要我别委屈了她。
是的,我不能再委屈她——这个善良而坚强的老人。握住她苍老的手,轻轻地坚定地,我喊了一声:“妈。”
她伏在我怀中,哭出了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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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27 10:38:54
在游艇上贩卖味蕾时间:2014-01-17 作者:未详 点击:198次 虎头虎脑的韩甍出生于1981年5月,成长在南京一户普通家庭中,家人给他起名“甍”,就是希望他能成就一番事业,像龙一样成为家族的脊梁。
1997年,韩甍从南京市第四中学毕业,成绩优良。但家里经济条件差,因此他不得不去就读职业学校,为的是能早点工作。
3年职校毕业后,韩甍在珍珠饭店实习,又跳槽到四星级的新纪元大酒店中餐部做了一名切菜工,除了切菜,还要处理杂务,搬运。
同事们搓麻将、看电视消逍时,韩甍就去饭店夜宵部帮忙,遇到简单饭菜,韩甍便主动要求试炒。不断的锻炼中,韩甍找到了做厨师的感觉。
2004年9月,迪拜洲际酒店来南京招聘中餐厨师。韩甍知道迪拜被称为“中东的香港”,很多中国人为了淘金,大量涌入迪拜。
为此,韩甍准备了一道有江南特色的“鱼香肉丝”,果然在应聘时打动了主考官。加上韩甍提前练习英语,使他成为200多名应聘者中的佼佼者。
在迪拜洲际酒店,韩甍做的菜,经常受到食客的好评。很快,他凭着一道中国满汉全席中的“芙蓉蟹斗”,吸引了游艇大王李佛拉斯的目光,最终为自己创造了人生的又一转机。
2005年3月,喜爱美食的游艇大亨李佛拉斯,也去迪拜洲际酒店用餐,正好吃到了韩甍做的这道菜。他感觉味道很特别,便直接找到韩甍,请他去自己的豪华游艇做客。
别看游艇的外表很一般,可到游艇上后,韩甍却呆了。原来,游艇内部非常豪华,各种高科技装备、通讯及卫星导航系统应有尽有。游艇长90。7米,有20个房间,可接待客人40名。租用一周就得支付77万欧元,折合人民币近千万。当然,前来游艇消费的各国显要,对美食肯定也相当挑剔。
韩甍突然很想在这里做厨师,于是暗下决心,想借这次机会,让李佛拉斯对自己的厨艺完全认可。
事前,韩甍听说当地人因宗教信仰不吃猪肉,于是他取出早就准备好的鸡肉,当着数位厨师的面,飞快地切出了很细的鸡丝。然后一系列腌制、调芡、旺火爆、颠翻、烹芡……8分钟后,一盘色泽金黄的“鱼香鸡丝”简餐摆到了游艇厨师和老板李佛拉斯的面前。这道菜,配上泰国香米,大家都品到了别具一格的味道——酸中带辣、香味浓郁,还有阵阵鱼香味飘出。
李佛拉斯再次被这种独特的美味迷住了,表示让韩甍到游艇厨房工作,并说工资比酒店翻一番,每月可有3。5万元人民币。
到了游艇上,最令韩甍自卑的就数英语了。那些贵族客人们说的英语,和国内英语老师教的简直是两回事。而作为厨师,“洋葱、醋、黄瓜、花生、腰果……”这些英语单词自己竟然都不会说。那阵子,韩甍怕听不懂服务员的英语,只好照着菜单号码炒菜。很怕炒错了菜,一天工作下来,汗水常湿透了厨师服。
不过,随着对英语不断练习,他渐渐适应了游艇的工作与生活。
虽然生活跟上了节奏,但韩甍深知,作为厨师,做出好吃的菜才是立身之本。为了改进菜的口味,韩甍准备争取厨房采购的工作。果然,不久后韩甍被安排上岸采购新鲜菜。
正是这次采购,使韩甍在游艇上名声大噪。2008年5月,韩甍在采购餐料时,意外发现了一种中国四川的朝天椒。这种辣椒和其他辣椒不同,味道很正,较辣。
征得同意后,韩甍一次性采购了30箱。
有了这种辣椒,餐厅的“鱼香肉丝”一度变得极其火暴——墨西哥的富豪们仿佛吃到了正宗的家乡风味,在他们的热烈欢迎之下,韩甍的小费自然也是节节暴涨,有一次收到了墨西哥富豪霍凯恩给他的7000元美金,这可比一个月的工资还多。英国富豪也喜欢辣味的“鱼香肉丝”,有一次8位结伴度假的游艇客人同时来餐厅,都点了鱼香肉丝,饭后又心情爽快地付足了1000美元小费。
各国元首有时会亲自带御厨上艇。这时韩甍便会在一边帮忙,一边偷学世界各国名菜的做法。
很快,无论法式大餐,还是意大利式餐点,或是岛屿烧烤,韩甍都能做得十分地道,让客人们体验美食带来的无穷乐趣。用功的韩甍很快升任游艇“总厨”,负责厨房的一切事务。
很快韩甍就在中餐的基础上,推出了土豆饼、鸡肉饼、水饺、云吞等家常食品,都比较成功。在客人的肯定下,韩甍又继续在鱼香肉丝的基础上,推出鱼香茄子、红烧排骨、沙爹牛肉、水煮肉片、红烧肉丸子等菜,也都使客人们喜欢不已。
为了能使点击率最高的鱼香肉丝做到一菜应众人口,韩甍又决定将鱼香肉丝做成多种口味。遇到了东方人,韩甍就做地道的菜味;遇到瑞士人就将菜做甜些……很多时候,韩甍租顾客随便谈谈,就能分析出客人的喜好,从而送上符合客人喜好的菜来。
虽说已经成为总厨,但他还是遇事抢着干,人缘很好,很多厨师们也毫不保留地与他交流做菜心得。
韩甍将每年的工资和小费,从国外汇回,还托家人选购了南京一处高档小区的住宅,并按照欧洲的风格进行了全新装修。
今年,随着游艇上的浮潜设施被各国客人所喜爱,韩甍正在筹划着开办水底餐厅,让尊贵的游艇客人们体验海底餐:一边观赏3000多种鱼及野生动物种群,一边吃着各种美味。目前,练就一身潜水功夫的韩甍,正在努力朝他的计划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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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27 10:39:08
周郎误时间:2014-01-17 作者:未详 点击:56次 100双杂乱的脚步声中,小莫也能听出周平的。
这不是夸张,事实上,小莫和周平唯一的交集就在一周一节百余同学的大课上。她还会心算周平的步速,总在两人距离半米、45度角处,准确无误地抬起头;四目交接,再略带惊慌地低下头。
一次,周平和同学打球,风大,他举起球拍笑说:“东风不与周郎便!”这话传到小莫耳中,她玩味良久。不过,她想到的是另一个故事,不惜犯错的弹筝女、偶尔一瞥的男主角,所谓“曲每误,周郎顾”。
直到2000年春天,小莫和周平还没说过一句话。虽然交集多了,比如总在同一间自习室相遇;又总在熄灯后,才离开。好几次,他俩前后脚下楼,黑暗中,静得能听见对方的呼吸,却仍旧沉默。小莫形容,“令人窒息的65级楼梯”。
2000年春天,事情有了变化。
先是周平申请到一所国外著名大学的奖学金,被人们传为神话;再是,某个月光皎洁的夜,周平径直走向小莫,这次,小莫的惊慌绝非设计。
周平敲了敲桌子,示意小莫跟他走。她站起身,衣角带着玻璃杯,“哗”,碎了。
整晚,小莫都像被光笼罩着。原来,四目交接、偶遇,不是独角戏。再出现在众人面前时,已是手牵手的一对。
如果可能,小莫希望从未和周平恋爱过。
10年后的一天,小姐妹问小莫:“我看上个爷们儿,不知道他什么意思……”10年后的小莫早变成大刀王五:“去问啊!”小姐妹叹口气:“我不敢,你不懂的。”
不懂?那晚的光,小莫一直记着。
日后,周平和她疏于联络,联络时像生活汇报;再后来,周平不耐烦听汇报,只剩下支使她做这做那;小莫都靠那光撑着。直至,周平一通电话结束了三年恋情,小莫握着话筒,在黑暗中听周平说,“我们不配”。
过了几天,小姐妹又说:“我觉得那爷们儿看我的眼神不一样……我该怎么办?”“谁主动谁就更被动。”小莫终于出演知心姐姐了。
当年,小莫先爱上,所以她被动。现在她已经知道,她和周平其实是场误会。在一言不发的想象中,她被周平定格为“惊慌如小鹿”的女孩,周平在她那儿也是,是幻象,禁不住日常的消磨,终究打回原形。
小姐妹满是甜蜜的惆怅:“哎,他‘闪耀一下子’,我要‘晕眩一辈子’了。”小莫大笑:“一阵子吧!”
小姐妹唱“一下子”、“一辈子”时,对“那爷们儿”视若无睹。3个话筒明显不够用,包厢里已成了5个女青年的大合唱。
“你闪耀一下子我晕眩一辈子……经过人来和人往期盼和失望我依然还孤单,幸好曾为你流泪的眼眶还亮着爱来过的光。”
5个女青年那么投入,仿佛生命中真的遇到过“光”。
小莫心里轻“哼”一声,但她看到小姐妹脸上泛着的“光”。
她浮起感慨的笑,又发觉眼角有些湿。得不到的,永远是光;得到的,不过寻常日子,寻常男子;只是那低在尘埃里,略带心酸的感觉,猝不及防,排山倒海,奔涌回来,无关男主角,关乎一些失不复得的美好。
“啊,恍如隔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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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27 10:40:43
梦的点滴时间:2014-01-17 作者:未详 点击:98次 “怎么办啊,我好像喜欢上他了。”虽然知道像叶子君这样的男生从来不乏女生的喜欢,但当我听到这话从白小柒嘴里冒出来时,心里还是咯噔一下。“和好朋友喜欢上同一个男生”这种俗套情节,居然在现实生活中也频繁上演,要命。
叶子君不是学生会主席,不是品学兼优的冷面男生,但他理想的183cm的身高、让人过目难忘的漂亮外表以及经常衣着清凉地在篮球场上蹿下跳的身影,让他在全校女生中知名度颇高。
单单一张漂亮的脸是不会让我驻足的。戏剧性的事情是高二文理分班,我们分到了同一个班;然后高三调座位,他成了我抬头不见低头见的——同桌。
这件事很让我分心。和自己喜欢而又不愿让对方知道的人如此亲密地坐在一起,是多么让人想撞墙的事情呀。
我们似乎是回到了我上小学时的教室里。我们坐在低低的椅子上,像两棵不合时宜地从泥土里冒出来的竹笋。
阳光轻缓地舒展在空气里,四周像是有一圈淡淡的薄雾,不紧不慢地流动着,宛如时光。此时你仍然是我的同桌。我们轻声聊天,彼此都很随意,你说话的时候一直在对我笑。
真想永远永远和你坐在这里,听你轻轻地在我耳边吐出那些干净的音节,即便是最最简单的词句都变得像少女漫画一样又粉红又美好。
这是我第一次梦到你,在我们成为同桌的第三天。
叶子君的右边坐的是我,左边是叫闵洁的男生。我将左耳伸展成一个小雷达,听他每天都和闵洁嘀咕些什么。
“我现在特别想吃喔喔奶糖。”不知他们怎么聊到了这个话题。男生的大脑构造好特别。
“噢,就是小时候吃的那种。现在好像没卖的了。”
“嗯嗯,我小时候就特别喜欢吃,尤其喜欢那种五颜六色的糖纸。”叶子君总会不自觉地表现出小男孩的一面。
我暗暗记下了他的话,后来跑遍了我家附近的大商场小超市,最后在家门口的超市不起眼的角落里发现了几袋,是六个一袋的小包装。之后我买过几次,想看看到底有多少种颜色的糖纸。
叶子君,你不知道我每天都在多么细致地观察你。每天在学习和听课的间隙,我还要腾出左耳捕捉你的每一次叹息和每一个语气。
晚上和白小柒一道回家时,她也常常谈到叶子君。“哎你知道吗,今天做课间操时他捡到一块圆圆的透明片,他以为那是放大镜,就和几个男生围成一圈蹲在草地上,把那个片片对着太阳,以为能点燃人造草坪。事后证明那个圆片只是手表上的塑料表蒙,根本不是什么放大镜。”
“他还真是有够白目耶。”白小柒模仿着台湾女生的腔调评论道,一副“唉没办法我家叶子君就是这么傻得可爱”的表情。
就这样,我每天聆听着坐在我身边的你的声音,收集着从别人那里听来的关于你的只言片语,然后默默地在心里描摹出一个立体的你。
我和你面对面坐着,你向前倾,伸出手臂环抱住我的肩膀,像一条温柔的围巾。然后,你在我后颈上轻轻吻了一下,又吻了一下。你说想和我在一起。
我忍不住问了恋爱中的女生都会问的俗套问题:“你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我的?”
“从我们成为同桌的那一天。”
“为什么会喜欢我呢?”我一脸幸福的表情。
“因为你很会讲题。”
“喂——所以说你的最爱其实是数学和化学老师吧。”美好的气氛一下被他破坏了。
翌日,他让我去一个地方找他。那是一座白色的有露天长廊和旋转楼梯的建筑。我刚迈上楼梯,梦醒了。
我和叶子君从每天早上7:30早读开始就坐在一起,一直到晚上9:30晚自习结束。我一相情愿地认为,我是每天和他相处时间最多的人呢。
那时全班都流行上晚自习时讨论作业题,前后左右的同学互相询问、讲解。我也时常会听到别人急促而小声地叫我“初雨初雨”,然后扭过头提供援助。
有一次,也是唯一一次,叶子君轻声叫我“初雨初雨”,请我帮忙解答一道数学题。平时他是不叫我名字的,有什么话就直说。这唯一一次我一直牢牢记着。
叶子君随身带着一个小镜子,方便他打理他造型感十足的头发,一次他忽然兴致大发,要给闵洁画像。他画了一个长着绵羊头、拖着小恶魔尾巴、手持叉子的生物,还涂了颜色。他问我画得如何,我只能说这个小孩眼中的世界和常人还真是不大一样。
接着他又开始自画像,右手举着镜子,左手握笔,眼睛很费劲地往右瞥,观察镜子里自己的侧脸。我担心他的眼珠都要卡住了。他把自己侧脸的线条画得很硬很板,颇有鲁迅先生的风采。
某天做完课间操往教学楼走,看见叶子君和闵洁并排坐在楼前白色的长廊里。当时是冬天,叶子君微微弓着背,把脖子缩进衣领里,一声不响地发呆,像只受冻的小猫。
叶子君,你在人前永远阳光灿烂,可我多想看看这棵向日葵般茁壮生命的背面,有怎样的故事。
我们第一次正式约会,内容是逛街。我们进了一家很宽敞的书店,有两层。你屁颠屁颠地奔到漫画区,我轻轻上了二楼。后来我下楼找你,你席地而坐,正在看《机器猫》。我凑近耳语道:“喂,野比,该吃午饭了。”你赖着不走,我使劲推你你也不动。
“到底想怎样啊?”
“请我吃一只机器猫吧。”
我一脸茫然。
“就是给我买一本《机器猫》啊,这不是第一次约会嘛,你好意思让我空手回家?”你很有软磨硬泡的天赋,所以我乖乖掏钱包了。
出了书店,你一直美滋滋的,我越想越不平衡,一定要你补偿我的损失。你倒是很大度,挥一挥衣袖:“好吧,你想吃什么我买给你。但5块钱以上免谈。”
后来你给我买了糖葫芦。夹豆沙馅的糖葫芦2元一串,我执意要买两串,而且坚决不分给你一粒山楂一一
这是关于你的梦中,最甜的一个。
高考临近,又到了传写同学录的季节。同学录最精彩的部分在于那段长长的赠言,类似于写一篇《我眼中的你》的命题作文。叶子君很诚恳地给我写了满满一页赠言,恰到好处地拿捏着语气,比同学近,比朋友远。他写了感谢云云,祝福云云。
其实该说谢谢的是我。谢谢你成为我此生最美的风景,我的同桌叶子君。
交志愿表那天是我最后一次见到叶子君。他笑笑地走过来问我估分多少,报了什么学校。我没敢问他,因为他的笑有些勉强。他的背影看起来都那么失落。
上大学后才辗转听说,他考到了沈阳。这是不是表示我还有缘再见到他呢,沈阳正是我的故乡啊。
大一的寒假,我和父母回了沈阳。喂,叶子君,我几乎能在空气中嗅到你的气息。此刻我伫立的街角是否你也曾流连过?我们是不是也被同一扇橱窗的风景吸引过?我们又是不是在同一棵树下轻轻拂去过肩头的落叶?
这天是2月14日,也是你的生日。我送你的生日礼物是一盒巧克力。
“就不能送点儿有新意的吗?”
“因为巧克力是我的最爱啊。我想把我的最爱,和我最爱的人分享。”看着你不为所动,我又补充道,“而且这盒巧克力是我自己在巧克力工坊做的,很了不起吧!”
你用怀疑的眼光上下打量我,“你确定那些原料没有问题吗?还有你做巧克力之前是不是摸什么不干净的东西了,怎么感觉有股怪味?”我真想把你捏成一块巧克力,狗熊形状的。
你神秘兮兮,要我把你送到你家楼下才肯拿出送我的礼物。你让我在楼下等。“现在闭上眼睛倒数100吧。”
倒数到10的时候我就睁眼了,一个小地球仪正颤颤悠悠地降落下来。可怜的地球仪被紧紧勒着脖子,吊死鬼一样。这个礼物果然是一贯的匪夷所思,很符合你的风格。我把地球仪从上吊绳索上解救下来,才发现在中国版图上贴了一张小纸条。
“A。我把我的世界都给你。
“B。你是我的整个世界。
“P。S。我不知道这两句哪一句更好,就都写上了。你二选一吧。”
叶子君,即便是梦里的你,也能让我如此心动。
升入大二后,我们搬进了新的宿舍楼。某天晚上,我听见有人在唱歌,探头看下去,是两个男生坐在楼下弹着吉他唱《寂寞的季节》。
又想起高三的那些日夜。想起有一晚我骑车去上晚自习,返校的路上看见叶子君也和几个男生正在高声唱《海阔天空》,声音里没有一点点犹豫,将路人们诧异的眼光完全过滤掉。我听得出他的情绪,我知道他想表达什么:我轰轰烈烈地活过,年轻过。现实又怎样,失败又怎样,至少在理想还未被打垮的每一分每一秒,我愿意义无反顾地将生命颂扬。
就是那个夜晚让我确定,我真的喜欢他,我真的喜欢这样绚丽的生命。
A。我躲在角落看着你经过,然后假装是你错过了我。
B。之所以会念念不忘,是因为自知此生再也拥有不了。
P。S,这两句话我不知道哪一句形容我此时的心情更贴切,所以就都写在这里了。谁能来为我做二选一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