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0-27 11:01:00
现在,该我爱你了时间:2014-01-16 作者:未详 点击:88次 1
在下岗人员名单中看到自己名字的那天晚上,因职业关系一向不沾酒的他,在一家小饭馆喝得酩酊大醉。妻子本来就是临时工,怀孕后就把工作辞了,现在儿子两岁半,快要送幼儿园了。半年前刚买的房子,每个月800多块钱的按揭……全家的开销,都在他的那份工作上,可是忽然间,说丢就丢了。他不是懦弱的男人,这30年来,也遇见人生种种不顺,可是从来没有什么时候像现在这样无助。
醉得厉害,第二天午后才醒。醒来,妻正在旁边忧心忡忡地看着他。他问,儿子呢?妻叹口气,被妈领走了。妻起身给他倒了杯水,忽然想起来什么,对了,小月打了好几个电话,你给她回一个吧。
小月是他的妹妹,比他小4岁,也比他有出息,读完了大学,英语说得比汉语还流利。毕业后在杭州找了份工作,是外资企业,干了一年多,每个月就领到了上万元的薪水。上个月他还听到母亲说,妹妹正打算在杭州按揭买套房子……他想想自己一个大男人,到头来还不如一个小女子,心里又添了一份窝囊,所以不想回电话。妻说,妹的口气很急,好像有什么事。
他才磨磨蹭蹭拿起电话,拨了妹的号码。拨通,被挂断了。电话刚放下,妹的回电立刻过来,怎么喝那么多酒?刚才嫂子说你还没醒。你以前不是不喝酒吗?
他皱皱眉头,没解释,只是回问,有什么事儿吗?
听你喝多酒着急了。妹说,喝酒也解决不了问题,现在下岗的人多了,再想办法呗。
能有什么办法?没关系没门路,做生意也没本钱。
你想做什么生意?想好了,我投资。妹的口气很爽快。
他的脑子立刻清醒许多,听妹的口气,好像是想要帮他。
其实,他不是没想过这一天,从单位拖欠工资的那一天,他就预感到了这样的结局,也在这之间设想了许多条路,最后却都放弃了,原因只有一个,他没有钱。三口之家,只有几千元的积蓄,是预备家里有意外事件用的。那时也根本没有想会有人帮助他,更没有想到妹。她不过工作了三年,城里开销大,妹从小花钱也大手大脚,能有多少钱呢?没想到,妹竟然主动开口。他犹豫了片刻,因为不确定妹的这个投资的具体概念。
妹说,这几天你想想,看有啥好干的,投资也别太大,我投得起的,十来万块钱吧。不过,妹笑起来,我可是投资,赢利要按比例分成的。
妹这一笑,他心里莫名地放松了。妹从小就是爱笑,笑起来,带点狡黠和任性。地去外地念大学后,就少听见她的笑了。她读大三时,他结了婚,从家里搬出来单过,妹放假回来,也就偶尔聚在一起吃顿饭。再后来妹上了班,回来的次数也少了,平常,电话大多是打回到父母那边。
妹挂了电话,始终是轻快的口气,好像是和他聊了聊天气好不好、吃没吃饭这样寻常的话题。他有些感慨,人生处境不同,生活态度也是大相径庭的。妻听了,有些意外也有些感激的表情,嘀咕一句,你总说小月妹惯坏了,关键时候,还不是跟你亲。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0-27 11:01:25
2
妹从小是很娇惯的,一是因为小,二是因为父亲不像有的男人那样看重男孩,反倒对妹一直偏爱。从妹出生起,他就失去了在家中受宠的地位。好吃的,让着妹,好玩的,妹先玩。而小孩子也是很势利的,妹不大点儿,就感觉出了自己在家中的地位,也明目张胆地欺负他,要他哄,要他让,还总让他背。有时也会觉得不公正,但慢慢地也就习惯了。
兄妹俩的性格并不像,他好像迟缓一些,妹却很敏锐机灵,比他聪明,比他学习好,比他会说话。自然地,妹就是家中的焦点,连他都觉得妹应该是焦点,妹就是比他强。
后来他读了技校,毕业就工作了。赚钱的时候,妹读高中,漂亮的姑娘,也懂得了爱美。他发第一个月工资,给妹买了件新衣服,妹读三年高中,也没少花他的零花钱。他觉得做那些事,也应当,他是哥,没什么好说的。只是后来各过各的日子,联系渐少,而这两年妹回来,更关注的好像是他的儿子。过来他家,也是为了看他的儿子。他觉得,这样的疏离,也是正常吧。
想了许久,还是觉得不妥。第二天一大早,他又打电话过去。
想好了?妹急脾气,不等他开口先问。
没,他说,你哪来的钱啊?你不是要买套小房子吗?不是说租房子烦了吗?
我买完了呀。妹说,两个月前就买了,刚装好,晾一段我就搬过去了,这是多余的钱。
怎么那么多钱?他心里仓促一计算,有点吃惊,不太明白妹的钱哪来的。
年前接了个大单,发了笔小财,钱就存着没动。哥。你知道我们这种公司,收入是有弹性的,每个人都不一样,彼此都保密的。你还以为我房子不买就帮你啊,你不是不知道我,从小就先顾着自己,哈……
半开玩笑半当真的口气,他也弄不清楚了。但心里还是不踏实,于是去了父母家。事情跟他们一说,母亲说,你妹是说买过房子了,说她还有钱,你就好好想想干点啥吧,用你妹的钱,总比你借人家的好,赚了钱,还她就是。
父母这样的口气,他放心了,于是开始找门路。很凑巧,只过了几天,有以前玩得好的朋友找上门来,朋友是跑运输的,有货源,想再添一辆货车,资金又不足,知道他下岗了,问问他是否有意合伙干。
他先问了资金。朋友说,新车上路需要三十多万,每个人投10万块钱,有20万,新车可以上路了,余款,办理按揭。然后朋友跟他分析了除去各项费用和还款后的利润。
朋友很踏实能干,这几年,也做得不错,他信得过。而且他在厂里就开车,技术好,因为这样,朋友才来找他。
试探着把电话打过去,妹当即说,给我个银行卡号,我汇给你,15万。不过说好啊,就算不分利润,也是有利息的。
这次他笑了,原来这些年,妹还是那样,冲他说话很随意,没有变,只是平常说得少了。
就这样,他真的和朋友合伙买了车,开始跑运输。固定的线路,从他家到西安,三四天一个来回,都不空车。
第一个月,他算了一下,除去各项费用,他和朋友每人有六千多元的纯利润。辛苦是辛苦,他的心情立刻明朗起来。
他把消息告诉妹,妹只浅浅应了一声,叮嘱他一定注意安全,不要疲劳驾驶。之后,偶尔打个电话,也只是询问他的平安,又归于以前平淡的联系。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0-27 11:02:29
3
这样干了几个月,利润有时多有时少,但他已经很满意,也很感激妹,没有让他在人生这个十字路口徘徊下去。
9月的时候,接了一趟去杭州送货的活儿,是送到杭州的保税区,离妹那里,还有段距离。但很巧,有两天等货的时间,他跟朋友说了声,决定去看看妹。
想给妹个惊喜,他并没有给妹打电话,而是一路问着,转了几次公交车直接去了妹的公司。路过一家商场,特意买了件打折的新衬衣,还给妹买了两盒巧克力。妹从小爱吃巧克力。
很气派的写字楼,一楼大厅入口,他询问了妹所在公司的楼层,然后坐电梯上去。出了电梯,不知道妹在哪一问屋里,只好敲开第一扇写有“业务部”的门,问一下。
开门的是个年轻女孩。他说明来意,女孩立刻说,哦,吴月啊,她早不在这儿做了,走了三个多月了,以前我俩一个办公室,是好朋友。
为什么?那她去哪儿了?他很诧异,妹从来没说过。
女孩倒是善谈:我们公司去年开始效益不好,金融危机嘛,我们薪水降了很多,她跳槽了,新单位好像工资高一些,不过很累,每次她打电话,都说快累死了。
她的新单位在哪儿?他有些着急地问。
远着呢,快到郊区了,女孩叹口气,等你走到,她也下班了。
那她买的房子在哪儿?我去家里找她。
啥新房子?女孩说,她根本没买,本来打算买房子的钱给她哥了,说她哥下岗了,需要钱用,她都看好房子了。当时她好让我佩服,因为这她才跳槽的,她还借了点儿钱,要尽快还……对了,你是她什么人?女孩似乎才想起来,停止絮叨,问了一声。
我……是她哥。他喃喃地回了一句,转身离开。他怕女孩看见他的眼泪。
曾经,他以为兄妹的关系就是哥哥付出,妹妹接受,他以为兄妹情本就是这样平淡。这些年,她从来没有对他说过彼此亲近的话,原来是因为亲情的亲,已经水到渠成到无须用言语表达。小时候,他爱了她,长大后,她又爱了他,而这不是回报,是亲人之间最本能最自然而然的爱。而这种爱,也许很多人都要在如此的情形下,才能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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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27 11:02:42
为你们尽力到最后时间:2014-01-16 作者:未详 点击:82次 至此刻,父亲才终于暴露出自己的软弱。此前,他尽力欢笑,尽力强大,庇护着他的爱人和女儿。
2008年夏天,父亲的鼻子不舒服,已经有很长时间了,我终于拖着他去医院检查。
医生仔细审视着父亲的CT片子,对父亲说:“得马上做手术。你右鼻腔里这个肿物,已经破坏骨头,伤及额窦、筛窦和蝶窦……暂时没有床位,一周后可以入院安排手术。”
父亲神情平静,笑容依然挂在脸上,问道:“不会是癌吧?”医生也笑了,回答说:“1/3是鼻息肉,1/3是内翻性乳状瘤,1/3是癌,手术后就知道究竟。”父亲“哦”了一声。我在旁边听着,基本已经傻掉了。
走出医院,父亲指着对面奥运五环形状的花坛,笑着说:“你看,新摆的,多漂亮!”我跟在后面,用一份报纸遮住炙热的阳光,也遮住自己表情失控的脸。
父亲正在学车,过了路考就能拿到驾照了。好多次,他兴奋地说:“拿到驾照就去买车,我带你们去北戴河兜风!”
父亲顶着北京的烈日,和几万人苦苦竞争了好几个小时,才买到两张“鸟巢”的比赛门票,得意扬扬地对母亲说:“咱们也去‘鸟巢’看看,不辜负北京奥运会!”
他如此精力充沛,梦想繁多,怎么会突然被1/3的厄运笼罩?
回到家,母亲焦虑地上前问我结果。没等我吭声,父亲已经神色自如地说:“一周后住院。小手术,不用担心。”傍晚,父亲照常进厨房忙碌,我没有拦他,只是特意挑了欢快的歌曲放来听,那是群星共唱的《北京欢迎你》。父亲正大力剁排骨,声音铿锵,夹杂在旋律优美的歌曲中,一刀一刀,像是剁进我的心里。
之后一周,父亲和平常没什么两样,在我身边唠唠叨叨,看最没价值的肥皂剧,责骂我买的西红柿比他买的贵。那一周,他把最拿手的红烧肉、碑酒鸭、炖羊排通通做了一遍,照样厨艺高超,他把窗帘、沙发套和大小床单拆下来通通洗了一遍,照样孔武有力;他带着妈妈去故宫、颐和园和天安门玩了一遍,照样兴高采烈……一周里,他比从前更爱笑,对我好到仿佛我还是他年幼的女儿。
父亲脸上没有厄运的影子,声如洪钟,笑若长虹。已经知道实情的母亲却急剧消瘦,总是背地里黯然落泪。她跟我回忆往日父亲对她的好:“听别人说,鼻子动手术,怕要伤到眼睛……只要不是癌就不怕。你爸万一要是看不见了,我照顾他,他都照顾我这么多年了……”
父亲按时入院,手术前一天还是笑嘻嘻的,“没事!把你妈照顾好,给她做点儿好吃的!”
手术日的清晨,只是~夜之间,爸爸的脸就凹陷下去了,胡子茂盛。但他仍然在笑,眼神清亮。我们在手术室外等,时间以秒来计算。两个小时后,医生如同救世主般出现,笑着说:“不是癌,息肉而已,放心。”我们两个腿在发抖的女人,立刻欢呼雀跃地拥抱在一起。
父亲被推出来了。苏醒后,他的第一表情仍是微笑。我说:“爸,只是鼻息肉!手术很成功!”
你知道我看到了什么吗?父亲的微笑渐渐消失,他嘴角颤抖,眼泪大颗大颗地从凹陷的眼眶里涌出来。
他终于哽咽,缓缓说:“如果真是癌,爸就准备一个人藏起来。不让你们难过,不让你们哭。刚才进手术室时,我浑身发软,都上不了手术台……爸很好笑吧?”
直至此刻,父亲才终于暴露出自己的软弱。在此之前,他尽力欢笑,尽力强大,庇护着他的爱人和女儿。
出院回家那天,天空湛蓝,父亲又指着对面的五环花坛,由衷地说:“多漂亮啊!”
是的,有父亲参与的人生,真漂亮。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0-27 11:03:48
我在伊拉克当拆弹兵时间:2014-01-16 作者:未详 点击:182次 当了美国大兵
2006年,我移民到了美国。在找工作时,地铁里两幅征兵广告吸引了我——“我们需要你舍身报国。”两个酷毙的士兵用坚毅而期待的眼光看着你,跟电影里一样,充满阳刚的诱惑。
早就听说美军的待遇相当不错:只要你愿意当兵,先一次性给予四万美元的参军奖金,除每年四万多美元的基本薪水外,如果到海外服役还有特殊津贴。我一咬牙,决定去当兵!
我试着给征兵办发了一封电子邮件,没想到很快就收到一堆介绍参军手续和好处的资料。走进美军征兵办,一屋子的军官全拿我当亲人,小心伺候着,生怕我反悔,还送我好多小礼物;一个美女军官,每天对我车接车送的,真让人有点受宠若惊。一不留神,我就成了货真价实的美国大兵。
基础训练结束后,我奉命到美军驻德国拜仁的一个基地服役。因学的是十分“热门”的拆弹专业,2008年秋,我被派往伊拉克战场。
炸弹来迎接
巴格达迎接我的,是一种险象环生的生活。那天我们到餐厅吃饭,只见双门紧闭,门外布满了封锁线,说里面有可疑爆炸物。没办法,大伙只好绕了大半个基地到另外一个地方用餐。吃着吃着就听到很沉闷的一声巨响,听说是我的同行——另外一些拆弹兵把那炸弹带到基地外面的沙漠上引爆了。
不久,我又听到一个令人恐怖的爆炸事件。一名医生和五个士兵跟随伊拉克商人进了一栋房子,里面空无一人,但是炸弹全藏在天花板和四面墙里。那个伊拉克人借故离开了,接着“轰”的一声巨响,墙内的炸弹被引爆!六人当场被炸死,房屋也应声倒塌,几十吨的钢筋混凝土顷刻压下来。楼顶上有两名士兵负责警戒,随着房屋倒塌也受了重伤。
尽管在伊拉克每天都面临着凶险,但是一位举止优雅的伊拉克女士告诉我,她在少女时代的记忆美好温馨:有时候,爸妈会带着她和姐姐去看电影,然后去底格里斯河畔咖啡馆林立的街区散步。他们吃伊拉克烤鱼,喝葡萄汁。那里会有现场音乐会,大家散步、聊天,相互开着玩笑。
我们的翻译也温文尔雅,他战前是个医生,和我们一样每天也戴着头盔,穿着数码迷彩服和防弹背心,跟着我们东奔西跑。唯一不同的是他外出都是蒙面的,因为害怕当地的恐怖分子认出来秋后算账,伤害他的家人。他一生最大的梦想是去中国旅游。有趣的是,几乎所有的伊拉克人都特向往和崇拜中国,当地的名牌不是耐克、阿迪达斯,而是MadeinChina的标志。而且在当地只有富人才穿得起中国制造的阿拉伯长袍,他们会自豪地掀起大袍炫耀里面的商标。
新闻报道永远没现实残酷
一天我在基地食堂里帮忙,没想到长官竟让我扔掉一卡车的食品。因为每天都有空运来的各种新鲜食物,基地的冷冻库已经没有地方了,所以必须把上星期的食物处理掉。平心而论,美国大兵在伊拉克的确吃得很好,而且战场补助等津贴也高得惊人。这样说吧,只要你不是个败家子,一年存上五六十万元人民币是件很容易的事。但这里也绝对不是什么安乐窝。
夏季,当地沙漠地区的气温高达50℃以上,毒日头就像个大火球在头顶上烤,士兵们还要头戴钢盔、身穿厚厚的防弹服外出执行清剿恐怖分子的任务,五六十公斤重的防护器具压得人喘不过气来。不少人嘴唇开裂,全身起痱子,皮肤起泡溃烂。还有可怕的沙漠蝎子和骆驼蜘蛛,这玩意儿不仅个头大得雷人,而且毒性很强,通常咬一口能致人伤残。虽然美军配有专用的药物可以缓解毒性和痛楚,确保人不被毒死,但不少被咬伤的大兵还是不得不送回科威特、德国甚至美国的战地医院里去治疗。有人开玩笑说,如果能逃脱伊拉克恶劣的环境和危险的路边炸弹,去后方战地医院疗养,被毒蝎子和骆驼蜘蛛咬一口,也不算一件太坏的事!
当然,最可怕的还是那些令人谈虎色变的路边炸弹,小路边的草丛中,甚至于路上一些不起眼的“垃圾”下面,都可能藏着这玩意儿,有时拆弹兵刚清理完,晚上又有人重新设置,令人防不胜肪。如果你以为这只是用几管硝铵炸药和雷管组成的土炸弹,没什么威力,那就大错特错。通常他们用的都是威力极大的TNT,有的还串联着大口径火炮的炸弹,一旦爆炸,别说是血肉之躯的人,就连带有装甲的悍马军车也会被它炸得飞上天,有时基地里一个月就有上百人被炸死炸伤。真正的战场,永远比我们从新闻报道中看见的更加残酷……
一天,我们随装甲营去清剿躲在一个荒废村庄里的武装人员,估计这次行动与前几天几名美军巡逻兵被炸死有关。伊拉克的状况就是这个样子,伊拉克武装人员袭击美军,美军去报复,报复完了,武装人员再来袭击。冤冤相报何时了?除非一方让另一方完全从地球上消失。
途中快到一座小桥上时,我们马上随侦察兵到桥下搜索,看是否有爆炸物。忽然,我发现桥墩右侧的水泥孔里有一堆茅草,凭感觉这太不正常了,里面肯定有问题!战友立即打开了频率干扰仪,这玩意儿能够有效干扰遥控类炸弹,是拆弹小组的必备装备。我们命令几名侦察兵迅速撤离现场,在远处担任警戒,以防狙击手袭击。
轻轻扒开那些茅草,我不由大吃一惊,下面竟隐藏着成堆的TNT炸药,看来对方不太专业,雷管的连接线乱七八糟地连在一起,线路非常复杂,仅仅是判断电线的正负极就特别困难。当时尽管心里有些紧张,但毕竟接受过严格的排爆训练,稍一思索,大脑中就产生了一个奇妙的拆弹方案。
有些港片中,对付炸弹时剪断电线是唯一的绝活。因为真正的TNT或C4炸药是不会无端引爆的,甚至用火烧都不会爆炸,只有通过引信才能引爆。因此只要让引信失去工作能力,就不用担心炸弹爆炸。其实,现在的炸弹引信几乎都是电子化的。如果仅仅是电子引爆,那问题不大,剪断导线或者破坏电源都可以让引信失能。可是制造炸弹的人自然也知道你会这么干,如果他们稍微有些技术就会进行防拆处理。例如在导线上增加回路,一旦被剪断就会自动通电爆炸。
所以我当时采取的方法不是剪线,而是直接将起爆TNT的雷管拆除。在排爆时,尽管穿着厚重的防爆服,我的心还是提到了嗓子眼上,这些TNT随时都有爆炸的危险,时间非常紧迫,但我又不能一手抓一个地快速拆,因为那样做很容易引起回路的静电,导致灾难性的后果。还好,经过一番小心翼翼的操作,雷管总算被拆除了,那些炸药也被我们搬到远处的空地上全部引爆。
这次行动,因拆弹迅速,有效保证了部队的进攻行动,我也受到上级的特别表彰。
几乎所有拆弹兵都挨炸
因为每天和炸弹、炮弹之类的东西打交道,拆弹兵堪称世界上最危险的职业。干这一行是需要勇气和敬业精神的。在伊拉克,几乎所有的拆弹士兵都不止一次挨炸,有人因此受伤,有人甚至丧命。我也有过多次与死神擦肩而过的经历。
2009年初的一天,我们忽然接到电话,一军官称在巡逻途中发现可疑炸弹。我和战友马上开着装甲防雷车出发了。当来到一个偏远的小树林时,我心里突然有一种不祥的预感,因为对敌人来说,在这种杂草丛生的土路边埋炸弹再隐蔽不过了。便赶忙告诉同伴减速前进,以便观察路边有无异样。没想到话音未落,只听“轰”的一声巨响,一枚炸弹在车下方爆炸,紧接着,又有一枚炸弹炸响了。14吨重的“美洲狮”被气浪掀出了三米开外,我当时就被震晕,在车里昏迷好大一阵才渐渐恢复意识。还好,除手臂骨折、头部受轻伤流血外并无大碍。
其实更多的时候,我们是在和敌人玩猫捉老鼠的游戏,你不知道那些狡诈的家伙在哪里,他们却在暗中像狼一样紧盯着你。有时候,武装分子会故意在路上埋下炸弹,引诱拆弹兵前来。待我们赶到现场之后,埋伏在周围的敌人就会突然开火。有时,他们还会故意在路上埋一些假炸弹,暗中观察美军的行动,从而研究拆弹部队的技术和行动路线。
在电影《拆弹部队》里,一个伊拉克小孩被武装分子残忍地杀害,肚子里被塞进炸弹。其实我就遇到过这种事。一天下午,我们在执行任务回来的路上看到一具尸体。伊拉克很少有胖人,但那个人的体型看起来很庞大,有些不太对劲。他的脸很瘦,手臂和腿也很瘦,但身上却是鼓的。拆弹士兵要遵守的第一条原则是不要轻举妄动,在做出判断前,一般都待在装甲车里。于是,我一边冷静观察,一边操控一台机器人上前侦察。最终,排爆机器人从死者身上翻出了一枚炸弹。想起那场景,至今都让人感到头皮发麻,真是太恐怖了!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0-27 11:04:03
蟑螂,何止是“小强”时间:2014-01-16 作者:未详 点击:128次 它是曼妙的“香娘子”,它是“灶神”。摇身一变,它又成了“偷油婆”、“黄贼”、“灶马子”。这些都是我们起的名字。它是有史以来最具争议的昆虫。这就是蟑螂,现在更多的人喜欢叫它“小强”。
其实,“小强”不是一般地强。它可以算得上是地球上最强悍的生物之一。
蟑螂不是一种,而是一类昆虫,是蜚蠊目几千种昆虫的俗称。我们熟悉的,不过是这几千种蟑螂中的几种,比如美洲大蠊、澳洲大蠊、日本大蠊和德国小蠊。
追溯蟑螂的身世,可比人类久远得多了。人们曾经在美国俄亥俄州一个煤矿中发现一块琥珀,里面包裹着一只蟑螂,经过测定,这块琥珀形成于3亿年前的石炭纪。蟑螂在地球表面的某个不起眼的角落里目睹了白垩纪的大灭纪,目睹了冰川的来了又回,目睹了第一个猿人的站立……它还会目睹更多事情,甚至可能目睹人类的灭亡。这是一种“成功”的生物,拥有它自己的“成功秘籍”。
蟑螂拥有强大的繁殖能力。雌嫜螂一生只会交配l~2次,然后将精子储存起来慢慢使用。一只雌蟑螂一生可以繁育数万个后代。它用特殊的分泌物将卵块包裹起来,这些分泌物干燥后变成棕色的硬壳,称为“卵鞘”。卵鞘抗高温,耐干燥,一般的杀虫剂也奈何不了它。于是每当人们使用各种“武器”剿灭蟑螂时,初看上去战果颇丰,可不多时一拨小蟑螂又会迅速滋生起来,这就是卵鞘的作用。某些蟑螂,比如美洲大蠊,还有一手绝技,那就是“孤雌生殖”。在生存条件险恶,无法完成交配的时候,它们的雌虫也会产下可以孵化的卵,当然,这些没有爸爸的蟑螂,也都是雌性的。
数量庞大的蟑螂大军决不挑食,它们几乎吃我们产生的一切垃圾。蟑螂是所有昆虫中唯一拥有“沙囊”的一类,这个神似鸟类“嗦囊”的结构可以让它们磨碎一切坚硬的食物。它们虽然不挑食,但是也有偏好,蟑螂偏好脂肪类食物,“偷油婆”绝非浪得虚名。
“吃嘛嘛香”的蟑螂,身体自然也是“倍儿棒”。蟑螂身体富含脂肪,这使得它可以一个月不进食而安然无恙。这些小虫并非一直这么小,3亿年前的蟑螂,个头就大得很,足有几十厘米长。亿万年的演化使得蟑螂明白,只有变小,才能变强。小而扁平的身躯,让它们可以从容地栖身于任何角落。蟑螂是六条腿的奔跑专家,据有的科学家测算,它们每秒可以跑过50倍身长的距离,而且平衡能力极强,可以在崎岖不平的表面奔跑如飞。如果蟑螂拥有跟刘翔一样的“身高”,它的110米栏成绩大概是——1。2秒!
难怪很多研究仿生的科学家都把蟑螂作为最佳运动模型,漫步火星的六个轮子的火星车,就借鉴了蟑螂的许多经验。
它们不仅身体强健,感觉也异常灵敏。蟑螂最为灵敏的感官是触觉。它们拥有两条各有一百多节的触角,每节触角上都有若干感觉毛,身后还有一对各19节的尾须,每一节上也有11条特别敏感的感觉毛。只要有些许的气流运动,这些感觉毛就可以感知。
由于蟑螂时常出入各种隐蔽阴暗的角落,它们身上不可避免地携带了诸多致病菌。然而与老鼠不同,蟑螂从未造成过大规模的传染病疫情,因为虽然它们会沾染细菌,但是这些细菌从来不会在其身体内繁殖扩增。
有人说蟑螂肮脏,这就大错特错了。前面说过,蟑螂的感觉,主要靠触角、尾须和遍布全身的细小的感觉毛,保持这些感觉毛的清洁,对蟑螂来说十分重要。它们把一天中除去觅食、交配的时间,都用来清洁身体。如果你仔细观察过蟑螂,就一定不会忽略它们仔细地用口一节一节清理长长的触角的场面。
在中医眼中,它是药材;在热带鱼饲养者眼中,它是鱼食。在蟑螂爱好者眼中,它是宠物,它们低调、安静,从不会咬人在工程专家眼中,它们是最好的运动模型。然而在大多数人眼中,只因为它们时常出现在清理垃圾的第一线,这些人就把它们同垃圾画上了等号。
只要肯用心了解,破除成见,“遇见蟑螂”,我们当然“不怕不怕啦”,它们只不过是一种古老而低调的小虫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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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27 11:04:24
牝马时间:2014-01-16 作者:未详 点击:104次 “牝”是雌和母的意思,用在禽兽上的,如牝牛、牝鸡,很有点书卷气。在我插队的曼广农寨,把其他禽畜都唤作“母×”,如母牛母鸡什么的,唯独称母马为牝马。什么原因,我没考证过。
这是一匹漂亮而又健壮的牝马,牙口刚满三岁,全身灰白,就像是用云捏出来的:长鬃飘拂,四肢修长,腿弯的腱子肉鼓得就像藏着一窝小白鼠;奔跑起来轻盈如飞,尤其那条白尾巴,丝丝缕缕像雪尘似的飘散开,舞起一团青春的神韵。它的芳名就叫小雪。
俗话说红颜薄命,动物也不例外。小雪头一次生产,竟生下一匹死马驹来。我们不顾它嘶鸣抗议,强行把在母腹里就夭折的小马驹从马厩里抬出去掩埋了。
不料这一来,给牝马小雪带来了灾难性的后果。它先是不吃不喝,夜以继日地高声悲鸣,搅得整个寨子鸡犬不宁;后来把它放出马厩,它一见到带崽的其他牝马,就发疯般地追上去,拼命噬咬和踢蹬对方,拥着别“人”的小马驹又吻又舔,闹得马心惶惶;让它套车,它拧着脖子把马车拉到水沟里去:让它驮货,它闷着头往灌木丛里钻,谁也使唤不了它了;身上邋邋遢遢,除了四只乳房,瘦得皮包骨头。
一个星期后,马帮头召光甩神色忧郁地对我说:“小雪再这样折腾下去,迟早怕是要进屠宰场的。街子天你把它牵到牲口市场卖了吧,这样马帮队可以减少点损失,它换了个环境,疯病也说不定就能好转。”
我牵着小雪来到熙熙攘攘的街子上。前面闪出一匹红艳艳像团火焰似的小马驹来,小雪冷不丁朝前蹿跃,我没防备,缰绳从手里滑脱了。它跑到红马驹的身边,也不管人家要不要,骗开腿就想给红马驹喂奶。红马驹的主人误以为它要尥蹶子伤害红马驹,扬起手中的马鞭像打冤家似的在小雪头上狠狠劈了一鞭。叭的一声,小雪的左耳被劈成两半。它狂嘶一声,落荒而逃,转眼间逃进大黑山。
虽说是匹疯马,也起码值好几百块钱,我一个穷知青,怎么赔得起呀?我只好壮起胆追进大黑山去。
大黑山古木参天,藤萝密布,属于自然保护区,里头根本没有路。我顺着湿软的泥地上依稀可辨的马蹄印,高一脚低一脚追到天擦黑,这才在一条箐沟里逮到了正在啃食青草的小雪。
要命的是,天一黑我辨不清东西南北,牵着缰绳转了好几个小时,还没走出迷宫似的大黑山。老天爷还来帮倒忙,淅淅沥沥下起雨来。泥泞路滑,没法再走了,我只好找了块平坦的地方,将小雪拴在一棵小树上,准备等天亮了再走。
雨越下越大,雨粒钻透厚厚的树叶层,滴湿了我的薄衣衫。冷风袭来,浑身起鸡皮疙瘩。早晨吃的一碗米线,早消化得无影无踪了。饥寒交迫,再被雨浇成落汤鸡,怕会得伤寒的。
没地方可躲雨,我也没胆量摸着黑在老林子里钻来钻去地寻找躲雨的地方,只有钻到马肚子下躺着,让小雪做一次伞,借它的身体遮遮雨。
雨下个没完,风也刮个没完,渐渐地,我觉得冷到骨头里去了,浑身哆嗦,脑袋一阵阵发晕,继而发胀发疼。我有点坚持不住了。
再饿下去,恐怕我会昏死在这里。我必须弄点吃的。可到哪里去找吃的呢?我突然想起小雪骗开腿要给红马驹喂奶的情景,或许,我可以挤点马奶吃,充饥御寒,不至于病倒。我拍拍马肚子,唔,小雪,现在只有你能帮我了。我摸索着找到奶头,挤了挤,一股温热的叉黏又稠的乳汁流进我的嘴。黑暗中,我感觉到小雪温顺地骗开了腿,然后,一动不动,任凭我吮吸它的乳汁。
马奶甘甜芬芳,带点淡淡的腥味,我贪婪地喝着。渐渐地,料峭的夜风刮在身上。不觉得像刚才那么彻骨寒冷了。
我喝了个饱,沉沉欲睡。小雪扭过头来,舔舔我的头发,四膝一曲,斜卧在地上,把我拢进它温暖的怀里。我枕在马腿上,睡着了。
有什么东西在舔我的脸,把我舔醒了,睁开眼睛,天已大亮。雨早停了,阳光穿过树叶,射下千万根金箭。小雪站在我面前,又骗开腿给我喂了一次奶,然后,咬住我的衣领,把我从地上扶了起来。
我想,我该骑着马回家了,可在水里泡了一夜,浑身骨头疼得像要断裂,腿软得就像用湿泥巴搓成的,努力了几次也未能爬上马背。小雪扭头忧郁地望望我,跪了下来,让我爬上它的背,然后它慢慢站起来,驮着我小心翼翼地往前走。它走得十分稳健,上坡下坎,尽量放慢速度,减少颠簸。
我趴在马背上,双手搂着马脖子,迷迷糊糊间,产生了一种幻觉,仿佛又回到了童年,睡在母亲的背上……
这以后,牝马小雪的疯病奇迹般地不治而愈了。它不再没日没夜地嘶叫悲鸣,也不再见到别家的小马驹就冲动地奔过去;无论让它套车还是让它驮货,它都规规矩矩地听从使唤。
它只保留了一个无伤大雅的癖好,每天早晚两次,都要见我一面,舔舔我的头发。要是早晨见不到我,它就拒不进食,拒不干活;要是晚上见不到我,它就不进马厩,还一声接一声地嘶鸣。
我感念它曾救过我,总是尽量满足它这个奇怪的癖好。很快,小雪养得膘肥体壮,油光水滑,又变成了一匹漂亮而又健牡的牝马。
马帮头召光甩养了四十多年的马,对马的秉性了如指掌,戏谑地对我说:“你吃过小雪的奶,它把你当它的儿子了。”
直到第二年开春,小雪重新产下一只活蹦乱跳的小马驹,才逐渐冷淡了和我的关系。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0-27 11:04:40
教堂书店:在上帝的注视下阅读时间:2014-01-16 作者:未详 点击:123次 历史的一角
荷兰,初春三月,数十年来欧洲最严寒的冬天仍没有离去的迹象,我来到荷兰最南部的小城马斯特里赫特。这个欧盟诞生地的古城,大多数日子里都安静平淡,生活节奏明显比北部地区要慢许多。这里跨越马斯河,公元前50年至公元4世纪间,罗马人开始在此修建村落,自古便是重要的交通与军事枢纽,历史上荷兰、西班牙与法国政权先后更迭,尽管马斯特里赫特如今不再是军事要塞,可是多达1450处的古迹与多国文化的交织仍旧吸引着世界各地的观光客。
在马斯特里赫特蜿蜒的石砖道路上信步而行,宛如置身于中世纪,不知不觉间来到城中心的弗莱特霍夫广场附近,偶然拐进一个小巷,古老的教堂前面一座赭红色的巨大雕塑吸引了我,上前一看,才发现是一本“书”,表面雕刻着很多字母,英文的“Book”提醒了我,莫不是那个著名的瑟莱克斯教堂书店?那本大书在我面前缓缓打开,这就是人口。当走进书店的那一瞬间,任何人都会有一种莫名的激动,这里确实是每个“书虫”的梦想。古老的建筑,高大的穹顶,艳丽的壁画与上千种精美书籍同时呈现在面前。我确确实实进了一家由13世纪就存在的教堂改造的独一无二的书店。幸运的是,这次可以面对面采访书店的经理TonHarmes。这位风趣幽默的荷兰人一提起这个教堂书店,就如同谈起自己的孩子一样露出骄傲的神情。我开玩笑地问为什么门口的那本“书”上面没有中文,他略带歉意地解释,因为拉丁语和日耳曼语系的“书”是拼音文字,与中文这样的象形文字不是一类,不过他眨了眨眼,“也许我们可以再开一扇门,上面专门放一组中文这样的象形文字。”
八百年的轮回
这个教堂的建筑非常有特色,高大的厅廊,窗户不同于那个时代又窄又细的样式,而是非常宽大,采光很好,每个进入的人仰视那高高的穹顶和庄严雄伟的大厅时,都会产生一种神圣的感觉,现在依然如此。尤其是那个被改造成了咖啡厅的曾经的教堂祭坛,长长的咖啡桌俯瞰过去竟是一个十字架的形状,而四周的座位则代表着烛台。这是尼德兰地区最早的哥特式建筑,在14世纪至16世纪期间,人们更是将教堂顶部和墙壁绘满壁画,总共绘制了三层,一层覆盖在另一层上面,至今人们只能看到最外面的壁画,里面被覆盖的尚未见真容,这似乎将永远是个谜。
教堂的历史要追溯到1267年,一群多米尼克天主教会的修道士开始在此修建一个教堂,直到1294年,成为尼德兰第一个天主教堂。之后的五百年间,由于马斯特里赫特特殊的地理位置,荷兰、西班牙与法国都曾先后攻占马斯特里赫特,使得这里的居民无辜招致不少祸患,教堂也一直处于动荡不安的状态。直到1796年,法国大革命期间被法政府占用,所有僧侣都被驱逐,在之后的十年间曾做过宗教场所,但随后很快便成为法国骑兵队养马的马厩,军队驻扎之地,作为教堂的功能就此废弃。
1815年,命运多舛的教堂重新归还给荷兰,由马斯特里赫特政府掌管,这期间它的用途简直是五花八门。从市政府保管档案的地方开始,1915到1950年期间,时而成为音乐厅——据说高大宽敞的空间搭建舞台,音响效果还是相当不错的——时而用作附近学校学生考试场地、汽车展示厅、圣诞节临时市场,甚至还在这里举行过拳击比赛、爬行动物展示这样稀奇古怪的临时用途,这其中最有名的要数马斯特里赫特的嘉年华,到20世纪90年代末期,每年复活节的前七周在这里举行,马斯特里赫特的年轻人盛装后饮酒作乐,少男少女在狂欢节上寻找心仪的对象。
不要奇怪神圣的教堂怎么可以成为如此与宗教气氛不相融合的活动场所,荷兰人与生俱来的崇尚自由和民主的天性可见一斑。教堂历史的转折点发生在2001年,荷兰最大的连锁书店集团瑟莱克斯向马斯特里赫特的市议会提出了申请方案,双方一拍即合。对于政府而言,在过去几年里,由于宗教影响势衰,很多教堂都被废弃了,人们或许认为这些空旷的场地还可以继续服务个数十年时间,但教堂毕竟是教堂,不能任意改造成其他一些场所。
古老教堂的重生之梦
改造工程也并非想象中那样简单,项目从一开始,就严格遵循了不能改动和破坏教堂任何内容的原则。2001年以前的教堂还是自行车存车库,灰暗的墙壁,斑驳破旧不堪。为此一个专门的教堂改造项目小组成立,包括建筑师和考古学家,特别是关于屋顶壁画的修复工作,刚开始根本就看不出来屋顶上的壁画,工作人员花费了差不多一年的时间才把这些壁画清理出来,人们现在才可以欣赏到如此艳丽绝伦的作品。直到今天,修复工作也在持续着,当天去的时候,我就看到一位女士正专心致志地描绘着一幅古老的壁画,是关于14世纪的古老壁画。那种心无旁骛的境地着实让人心动。
对于改建的建筑师,这里首先是一个教堂,其次才是一个书店。里面搭建的所有设施都是独立放置,和四周的墙壁保持一段距离,书架不可以靠墙。在改造过程中,还会有些意想不到的发现,比如在地板下发现了一小块骨头,而且就连现在你都还可以在某个角落看到一些墓碑的痕迹。当时人们就猜想会不会是哪一位名人的遗骨,于是考古学家也参与进来,最后一无所获,却让工程拖延了好几个月。整整用了五年的时间,花费700万欧元,书店终于在2006年11月开业了。
书店的改造很好地保存了教堂的原貌,重要的是并没有破坏任何一处教堂原有的设施,不过如此大的空间,还是要解决冬暖夏凉的问题,尤其荷兰的冬天非常寒冷。答案就在教堂的墙砖。书店并没有安装特别的取暖设施,地板下面只有很小一部分加热装置。而建筑教堂所用的砖来自山上圣彼得洞窟里的泥灰土材料,这种泥灰土吸热性好,每天书店的高峰期,有400或者500人在这里走动,产生的热量被墙壁吸收,足够维持教堂里的温度。可怜的是在夏天,里面的温度会比较高。于是出现一个有趣的现象,夏天人们走进来时,会想这里曾经是教堂,应该很凉快,然而他们真进来了,却发现里面其实很热。乐观地想,这里绝对是环保意识做到家的商家。但是教堂总是块宝地,热也热不到哪儿去。总而言之,重生之后的教堂作为书店,着实是读者的天堂。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0-27 11:04:56
木桶里的牵手时间:2014-01-16 作者:未详 点击:170次 战争太残酷了,它不但摧残着生命,也摧残着爱情。
那会儿,我和娟子都在朝鲜战场,她在卫生队,我在炮兵连,我俩想见一面真比登天还难,有时战斗间歇的时候想她,我就会看着天上的一块云彩或远方的一棵树,久久发呆。猛然醒过神儿来,自己都会脸红,不好意思,常常暗自责备,空闲的时候还看云彩还发呆。
在朝鲜战场,谈恋爱是违反纪律的。再说,这么大的朝鲜战场,几十万的军队,我和娟子就像大海里的两滴水,想遇到一起太难了。
这天,我们奉上级命令,迅速向老爷岭转移。
老爷岭离我们这里有几百里,道路受损情况十分严重。差不多颠簸走了一整夜,第二天拂晓的时候我们刚到山脚下,已有几名战士在待命,见我们到了,便纷纷挥手表示欢迎。我们稍稍休整了一下,早餐便开始了。
差不多一袋烟工夫,我就将碗中的饭吃净了,于是,我就拿着碗向木桶走去。
木桶,就是炊事班专为战地刷碗用的,底部细,上面粗,一尺多高的样子,装满了永,上部就形成一个圆溜溜的水面儿。
我一边朝木桶走,一边看着天边的云彩,心里又想起了娟子,这会儿,她在哪儿呢?
正当我想得如醉如痴、两眼发呆的时候,传来一声碗筷相撞的声音。我抬头看去,立时愣住了:娟子就站在离我只有一米之遥的木桶旁。
几乎同时,她也看到了我,我发现她眸子也是突地一亮,一种惊喜、愉悦的光芒立时便放射出来,她轻声说:“你怎么在这儿?”
“我们是转移到这儿的,你们怎么……”
“我们正好从这里经过,要去前线。”
“什么时候走?”
“一会儿。”
“一会儿就走?”
“一会儿就走。”
我不知道说什么了,就那么静静地看着她,她也静静地看着我。如果是我们彼此就那么静静地看下去,一直看到分手,那将是件多么令人遗憾的事情。要知道,我们这种分手,在当时来讲,绝非一般意义的分手,也许是一次分别,也许就是永别。可是在众目睽暌的山坡上,想做一丝一毫的亲昵举动,哪怕是手指头相互碰一碰,都是不可能的,都是逃不过别人眼睛的。那会儿,我沮丧极了,真企盼地上有一个缝,我和娟子钻进去,可是哪有……
正当我不知所措之时,她猛然蹲下身子,将碗一点一点按进了桶里。她这个动作,仿佛给了我一种暗示,我也来到桶前,也蹲下身子,把碗按进了水里。
两只碗轻轻磕碰了一下,发出一声轻响,弄得水纹荡起一层细密的涟漪,真像发出信号一样。四只刷碗的手,一齐撇开了饭碗,紧紧地攥在了一起。
隔着木桶,我俩对望了一下,眼眶几乎全都湿了。木桶的水面多像一面镜子,将我俩的脸都映在里面。
一会儿,水底的手握得更紧了,将水面弄出一圈圈涟漪,那涟漪就将我俩的面庞弄得生动起来,一波一波地动着。
嘀!嘀!嘀!
集合号吹响了,整个山谷都在回荡。
娟子使劲抽了一抽鼻子,将那粒滚落到鼻翼上的泪珠一下子就弄没了。
她又使劲攥住了我的手,似乎还用指甲抠了我一下,跟着便将碗从水中拿了出来。这会儿,眼中已经没有丝毫泪痕了。随后,她便向部队跑去。
我依旧蹲在那里,看着木桶,看着桶中的手,心中不知是甜还是苦。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0-27 11:05:13
我不离开你,像岛屿在海洋里时间:2014-01-16 作者:未详 点击:194次 “我们是来看美女的。”
鱼露刚到公司的那个中午,她所在的那间办公室门庭若市。自从鱼露来了,昭五每天下班就特积极。他会在鱼露离开后的一秒内飞速打卡,然后扑到一楼,装作在大厅“碰巧”遇见,说声“嗨,你也才走啊”。就这样,鱼露不可避免地和昭五成了车伴儿,每天下班一起从公司走到地铁站。
昭五每天都有他例行的演讲——今天我干了什么,好充实,明天我还要干什么,我要做好。鱼露从小就不喜欢野心大的人。对鱼露来讲,每天黄昏时分那一小段乘车的时光其实很珍贵,她更愿意独自坐地铁,打打盹或者想想小心事。所以她决定晚走。她晚,昭五也跟着晚,直到拖延快一个小时了,昭五终于耗不过鱼露,饥饿难耐的他不得不先走了。但是有一次,当鱼露到一楼的时候,昭五抹着油汪汪的嘴巴回来了!天哪!他先去吃了饭,然后居然又回来和她说:“真巧,一起走吗?”
鱼露来到北京,没有朋友,没有圈子。鱼露只有一个阿扎西,一位年长她十岁的大叔,她的恋人。谈起阿扎西,人们一定会觉得这个人糟糕透了。他有过好多段风流史。他从不按时上班,晚睡晚醒,酷爱网游,他很懒;他是烟鬼……
鱼露的父母不喜欢阿扎西,当阿扎西到鱼露家里做客的时候,爸爸妈妈把他赶走了。鱼露还记得那天,阿扎西懊恼地走在南方小城的马路上。提亲失败的阿扎西说:“小朋友,我很难受。”然后他就走到临街的小摊一坐说:“给我一箱啤酒。”
阿扎西喝到第五瓶的时候说:“我从来不喝酒,这是我第一次喝酒。”喝到第六瓶的时候说:“你知道吗?我是真的很爱你。”喝到第七瓶的时候,阿扎西抱着大树呕吐了。
鱼露擦擦眼泪,回家偷偷收拾行李,被妈妈发现了。妈妈抓住她要带走的一件小睡衣说:“你不许走!”
爸爸在里屋咆哮:“让她滚!”
在北京,鱼露生活得很好。除了每天躲昭五以外,她没什么烦恼。鱼露在地铁上打盹,不知不觉坐过了站——到苹果园终点站,已经路过八宝山,怪不得做了一个革命烈士的梦!然后她睁开眼睛的时候惊见昭五就坐在车厢最末端,天哪!鬼!
结果昭五走过来说:“下车啊,我请你吃饭。”
原来昭五一直藏在车上,鱼露抓狂了。他不过是一个同事,但人家有很堂皇的理由——“我去我表姐家里拿东西。”
“不用了,你先去拿东西吧。”对于邀请,鱼露坚决地要推掉。
“表姐刚给我短信,人不在家,明天再拿。”昭五早有准备。
“我男朋友在家里等我呢!”鱼露急了。
“啊?你有男朋友了?”昭五拿出一种受辱的神情,好像鱼露骗了他一条命似的。
那餐羊蝎子最后就由昭五一个人消受了,他查了北京很多个羊蝎子店的电话。他在地铁上守着鱼露坐过站,然后就给苹果园那个店打电话订座。配着冰啤酒,羊肉在肚子里凝固成火锅底料一样浓稠的东西时,人会特别堵得慌。从那以后,昭五就不再缠着鱼露了。
盛夏的北京,晚上下了班,如果不去吃吃烤串逛逛大街泡泡小酒吧真的很亏。但是阿扎西一点也不爱那些。鱼露说:陪我去后海吧,陪我去798吧。阿扎西说:家里有什么不好呢,小朋友。
鱼露是一个从不喜欢为难别人的女孩,特别是为难一个比自己年长十岁的大叔。见到他面露难色,她比他更难受。所以鱼露就陪阿扎西在家里吃饭。煲骨头汤,阿扎西喝得吱溜吱溜,鱼露就想:没有外出的快乐,拥有看人吃饭的快乐也很好呀!她抖抖浓眉毛,像只浣熊那样又很开心了。
所以,来北京的第一年,鱼露基本上没有娱乐生活,直到她遇见阿弥姐姐。
阿弥姐姐能在见到一对情侣的第一时间就洞悉他们能不能走下去,她分析过很多个案,常常一语中的。鱼露第一次见到阿弥姐姐,是那次她去报社。鱼露的公司一直往报社投广告,而阿弥姐姐是那家报社的编辑。那天中午,鱼露要见的人外出没回来,阿弥姐姐问鱼露:“你和我一起去吃饭吗?我想吃个火锅,一个人吃没劲。”鱼露就实诚地跟她去了,实诚地吃得鼻子冒汗,最后实诚地让阿弥姐姐买单。
阿弥姐姐认识的晚辈们,从来对她毕恭毕敬,一起吃饭时大家都主动抢单。鱼露是第一个安心让阿弥姐请客的小孩,她让阿弥姐姐觉得舒服,所以等鱼露再来谈广告的时候,阿弥姐说:“要不要再吃那个火锅?”鱼露说:“要。”
她们成了朋友。
阿弥姐姐后来带鱼露认识她的朋友,以及朋友的朋友。鱼露这才知道,世界上原来有这么多有趣的、机智的人。比如美熊、哲哲哥。
美熊说,鱼露你真漂亮,我要追你。哲哲哥推开美熊说,我已经排队在先了。他们是在开玩笑呢还是故意讨她欢心呢?鱼露有点弄不清楚。鱼露看向阿弥姐姐,在她的眼神里,鱼露确认了她的某种良苦用心,在回来的路上,鱼露对阿弥姐姐说:“你应该知道,我已经有男朋友了。”“对,我知道。”
“那你干吗还把我往男生身旁推?”“我觉得你那男友不适合你。”
“你没见过,怎么知道他不适合我!”“不用见面,因为你每次出来,他都没有打过电话找你。”
被爱情教母铁批为不适合的恋情,让鱼露沮丧极了。回到家里,坐在沙发上,把电视遥控从头按到尾,一个想看的节目也没有。阿扎西走过来说:“你回来了,太好了,我正好很饿,我要吃面条。”阿扎西确实不爱打电话找鱼露,他让她尽情玩,他不管。“这不代表他对你宽容,也许根本就是不在意。”毒舌的阿弥姐说。
但是此刻看着阿扎西把面条吃完,把汤喝光,他真饿坏了。鱼露又自责了,觉得是她不好,她对不起阿扎西。于是她就去亲阿扎西的嘴,“你生气了吗?”阿扎西正忙着回书房玩他的游戏,“不生气,你以后回来的时候记得给我带点吃的。”阿弥姐说:“男人不在乎你,就不会生你的气。”难道真的被阿弥姐姐说中了吗?”我和他,根本是两个世界的人?
带着这样的问题入睡,鱼露做了一个梦,梦到和阿扎西去一座小镇旅行,结果被抢劫了,鱼露在梦里化身飞檐走壁的女侠,拉着阿扎西的手跑啊跑啊,最后被逼到死胡同,不知从哪里飞来一支标枪,就要刺中阿扎西了,她义无反顾替他一挡……惊醒,她的阿扎西睡在旁边,鱼露碰碰他的手,他的手就下意识地抱住她。鱼露会在那样的清晨忘掉阿弥姐姐的一切训导,忘记不祥的预感,忘记那些好男孩,她只知道,她爱阿扎西至死弥坚。
但是,接着发生的事就让人没法乐观了。
阿扎西和他的前女友——当中的一个——好像恢复了交往。有一个晚上,阿扎西很晚才回来。接着,是很多个晚上。鱼露不想去查他的聊天记录,但是那个女人主动找到了鱼露。女人说:“我知道,我不该出现,但我只想提醒你,你,可能被当成别人的替身,因为我就当过替身。”
“那真身是谁?”“真身……也许只是一个梦想吧。”
鱼露觉得好伤心。那个晚上她吃了60个李子。洗胃的时候,阿弥姐姐来了,坐在医院的窗子下面,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样子让鱼露很汗颜。“我像你这么大的时候,也曾经做过很激烈的事,爱过不该爱的人,后来,都好了。”阿弥姐姐叹息,“我承认,有些事情,只有到了那个年龄才能懂,不到那个年龄,别人的警告再大声,你也不会听。”
“对不起,小朋友,以后我再也不了。”阿扎西羞愧地低着头,“你看,我把她的手机号都删掉了。”他拿出他的手机给鱼露看。
是选择相信阿扎西,还是相信阿弥姐,鱼露不费思量。相信阿扎西。
大叔对鱼露更好了,每天早上主动开车送她上班,晚上接她下班,为此他放弃了他习惯了四十年的作息,跟鱼露一起过上了早睡早起的生活。阿弥姐说:“演给你看的。”
那个前女友没有再出现。阿弥姐说:“暂时的。”
大叔给鱼露买了一颗钻石,鱼露戴在手上,见到阿弥姐的时候她想摘下来,她知道阿弥姐会说:“不值多少钱。”但阿弥姐说得更过分:“假的。”
鱼露终于和阿弥姐发火了,“为什么,为什么我觉得幸福的时候你都要泼冷水?你还是我的朋友吗?你的心为什么总是这么刻薄、多疑?”阿弥姐张张嘴,很无辜地说:“我只是不想你受到伤害。”
“伤害要等真正受了伤的时候再说,痛苦也要等痛苦发生了以后再说,我不想每一天都生活在忧虑里啊。”鱼露愤而反击。
“爱因斯坦说,唯有宇宙和人类的愚蠢是永恒的。”阿弥姐开始动用她的尖酸程序了。但是她没有继续说下去,她沉默了一会儿,面前的花茶慢慢地放凉了。鱼露看到阿弥姐的眼泪顺着脸庞流下来,“也许你说得对,去爱吧,哪怕会受伤害。而我,已经过了相信爱情的年纪。”
昭五好久没来上班,据说去了拉萨。昭五回来的时候,给大家每人发了一支香,接下来昭五开始描述他拜见活佛和艳遇的故事,鱼露没有听下去。
鱼露想起她和阿扎西的相识。在她家乡的小城市,她父亲开的旅馆。那个下午她在厨房煲梨子糖水,穿件家常的花衣服。庭院里种着花,晒着鱼干,养了猫,树叶郁绿,太阳暖暖的,房客都已出去游玩。她看到了阿扎西,他坐在院子中间的藤椅上打电话。打完了,他回过头,看到鱼露。
鱼露相信,那一瞬间,他们像流浪在世界荒原的两只动物,终于找到自己的主人。
阿扎西无限期地留在小旅馆里。他说,我害怕离开你,也害怕你离开我。最好的办法就是,我们在一起,过日子吧。
一个男人邀请一个女人过日子,而不是说我爱你,是不是更让人感动的事?
阿扎西睡着了,紧紧攥着鱼露的手,像那些还在南方的下午,他坐在她的椅腿儿边上,蝉在树叶里鸣叫,他像狗狗守着肉骨头一样守着鱼露,什么都不说什么都不做,就那样待着,厮守着。然后默默睡着了,打起了呼噜。醒来的时候鱼露对阿扎西说:“我跟你走。”他还紧紧抓着她的手,两个人的手,因为握在一起太久而发麻。
远处的大海,在黄昏中跳舞,深蓝色的海水包围小岛屿,亘古以来就是那样,在此之后,也是那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