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0-28 14:14:16

复旦女孩,在欧洲当农场主时间:2014-01-13 作者:未详 点击:118次   赵丽出生在合肥市一个知识分子家庭。2003年从复旦大学毕业后,在上海一家经营医疗器械的大公司做策划文员。与这个城市的气温渐渐升高相反,她的工作热情越加冷却。不愿拘泥于一潭死水中的赵丽,每天早上醒来的第一个念头,就是该如何改变自己的现状。
  
  突发奇想,要去欧洲当农民
  
  有一天,在德国留学的堂妹从网上发来了一些她在当地农庄打工的照片,看后令赵丽惊羡不已:青青的草地上,堂妹驱赶着一群奶牛,蓝天白云下,这位“牧牛女”简直成了天使,漫山遍野的深紫色“海洋”里,她脸色微红,正弯腰低头用小刀一丝不苟地割取薰衣草花穗……充满了异国情调的田园生活是那样惬意。“假如能去欧洲当农民,简直妙不可言啊!”这些照片,带着浪漫的质感,像一只温柔的小手,轻轻攥住了赵丽那颗无限神往的心。
  
  第二年春天,在旅欧经商的伯父帮助下,她终于来到了德国波恩。
  
  迪克尔农场的斯克泰夫妇热情地接待了她,带她到处参观。一路排开的四幢房子,每幢都有两三百平方米。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座圆筒状的仓库,堆着未出售的小麦和豆类。第二幢是工具房,里面有钻床、刨床等机器,就像小工厂的车间,从修理汽车到修理拖拉机的所有工具应有尽有。第三幢房子是车库,为简易大平房,里面存放卡车两部、拖拉机两台,还有收割机、播种机、锄草机、打捆机和挖土机等。
  
  最气派的还是斯克泰夫妇的住处。这是一幢以乳白和粉红色为基调的欧式小楼,共3层,有20多个房间。虽是农村,里面的设施与都市住宅几乎没什么区别。有冷热水管,厨房里有燃气灶和电灶,有上了互联网的电脑,还有宽敞的书房、办公室和健身房等。
  
  过去赵丽只知道德国工业很发达,他们生产的奔驰、宝马卖遍了全世界。到这家大型私人农场后,她才吃惊地发现,德国人种起地来同样了不得!尽管这家农场有2000多亩地,但由于机械化程度高,平时斯克泰夫妇两人就能轻松搞定,只在农忙时雇几名帮工。
  
  更让赵丽感到新鲜的是,农场在每次耕种前,斯克泰都会开车到每块土地上取土样,车上配有卫星定位接收器和笔记本电脑,可以显示每份土样提取时的准确位置。土样送到一家专业的土壤测验室分析,数据输入电脑,屏幕上对每块土地一年来土质肥力、酸碱度、有害残留物等变化及时进行修正。在此基础上,电脑就可以进行多方案计算,定出本季度哪块地最适宜种植哪种植物,需要施放何种肥料,以及使用土改剂的数量。
  
  这些农作物收获后,也是通过互联网交易的。德国一些大型粮食出口公司,每天都对外公布大豆、玉米等的收购价格,浏览期货市场的行情后,一旦觉得价格合适,就可以向其出售。
  
  满眼新奇,打工胜过读大学
  
  工作近一年后,赵丽又来到Vostp,这是一个规模不大的家庭农场。男主人托尼从部队退役,结了婚,在这里买下一块100英亩的小农场。托尼先生说,农场是他从小就梦寐以求的生活。“要么拥有一片农场,要么拥有一艘游轮。”
  
  这对年轻夫妻饲养着200多头纯种奶牛。第二天,赵丽就开始了工作。早上是固定的挤奶时间,以前在现实生活中连牛都没见过的她,怎么也不敢靠前,等她好不容易鼓起勇气蹲到牛肚子一侧,小心翼翼地努力了半天,挤出来的牛奶只有那么一点点,而且还没办法让牛奶准确地落人盆子里,洒得满地都是。等她掌握了挤牛奶的方法后,才突然觉得,原来一件看似不经意的事情里需要耗费如此之多的心思。
  
  一整天,挤牛奶、去葡萄园施肥、拔草,几项工作做下来,虽有些累,但是比起昔日枯燥的办公室生活,赵丽还是真真切切地体验到了这种生活的饱满。
  
  欧洲人推崇生态农业,托尼先生发明的“在稻田里养鱼”的高效混养模式,令赵丽感到非常新鲜,且具有极高的商业价值。每年6月,托尼都要将上千只小鸭子赶到他刚插完秧的水稻田中。这些小鸭子对那些秧苗完全视而不见(对它们来说,秧苗含有许多二氧化硅等矿物质,口味不佳),却狼吞虎咽地吃着稻田里的虫子和杂草。它们的排泄物是水稻极好的肥料。这些小家伙在稻田的土床上来来回回地搅动,刺激了秧苗的根部,从而使水稻更快地成长。随着季节的变换,托尼还在稻田中放养了像泥鳅、草鱼这样的淡水鱼类。
  
  而浮萍——一种水中的蕨类植物,则可以用来阻止那些贪吃的鸭子对淡水鱼的危害。浮萍利用太阳能将氮固化在稻田的土壤中,从而为水稻的成长提供天然的养料。它同时会滋养出一种叫做蓝绿藻的植物去喂养一种虫子,这种虫子恰恰是这些鱼的食物。而鱼的粪便也是水稻的养料。
  
  秋天,他将鸭子赶到粮仓中(否则它们将会把成熟的稻子吃掉),让它们在那里产蛋,鸭子被喂养到一定程度时就可以出售了。最后,他将大米、鸭子、蛋和鱼类,一一照单卖给他的订户。
  
  当上农场主,财富快乐双丰收
  
  在德国生活一段时间后,赵丽发现当地人特别喜爱有机蔬菜。这种不用化肥、农药和催熟剂的生态蔬菜,尽管价格贵得惊人,但因绿色环保,在市场上格外抢手。细细品尝,这种菜的滋味芳香清甜,特别原汁原味。“哪怕是采取最简单的烹调方式,随意蒸熟,或拌成沙拉,加上少许盐,都会美味可口。”
  
  尽管种菜的利润相当丰厚,但因管理麻烦,当地农场主却对之没什么兴趣,他们反而乐意大面积种植粮食和葡萄这类“大路货”,用来酿酒。赵丽产生了一个十分大胆的想法:自己租块地,专门种植最能赚钱的生态蔬菜。
  
  2006年春天,她先在一个朋友处租了200亩地,由于手头只有3万欧元,别说购买机械设备,连租地的钱都不够,幸好银行能提供小额低息贷款,这才帮赵丽解了燃眉之急。在德国最贵的就是人工,好在这里有很多前来打工的罗马尼亚人,工资便宜不说,干起活来手脚麻利,效率相当高,当地人也喜欢雇用他们。
  
  就这样,赵丽开始带着5名工人精耕土地,铲土做埂围成一块块的畦田,每一畦都种着不同的蔬菜。在家时赵丽是个“五谷不分”的女孩,更不要说种菜,现在包括温室培植菜苗,甚至是开小型拖拉机等,她必须都要学会。逐渐地,赵丽白嫩嫩的双手被厚厚的茧子覆盖了。
  
  这天,赵丽第一次在土豆地里见到了亚麻。当时她还因它们的美丽,从内心发出夸赞。但很快,这种开着蓝紫色花朵的植物就让她烦恼不已。因为种有机蔬菜不能使用除草剂,这种浑身带刺的杂草,只能靠人“面朝黄土背朝天”地亲手拔掉。
  
  欣慰的是,赵丽辛勤的汗水并没有白流。时间不长,柿子椒开始结果,挂起了碧绿的小灯笼。草莓也不甘寂寞,红艳艳的小果纷纷探出头来,煞是可爱。顶花带刺的黄瓜更是长势喜人。经有关部门化验,各种环保指标均合格,于是赵丽的生态蔬菜经严格包装后,被摆到了波恩市各大超市的货架上。
  
  第一年,除去各种开支,女孩净赚18万欧元。在德国富人眼里,这点财富也许微不足道,但对一位种菜新手来说,牛刀小试就有如此收获已经是很不错了。这也大大激发了赵丽在异国创业的热情!
  
  接着她又租下一大块地,并种植了英国“王子果”、日本迷你南瓜、法国小叶欧芹及美国芜荽等,这些新奇品种不仅外观漂亮,有的瓜果造型还十分奇特,让人大开眼界。这些蔬菜一上市就供不应求。
  
  2008年,赵丽通过朋友帮助“盘下”两家濒临破产的家庭农场,成立了自己的Aitap有机蔬菜公司,并担任总经理。如今,她已有了总面积2000多亩的生态蔬菜种植基地。产品除德国外,还远销到比利时和卢森堡等国。
  
  在德国5年,除创造了100多万欧元的财富外,赵丽说比赚钱更珍贵的,是她观念的深刻变化及心灵得到的洗涤。她认识一对年轻的农民凯瑞和琳娜,第一次应邀到他们温馨的小家做客时,琳娜招待她的是夫妻俩制作的甜点和草莓酱,并自豪地称一切用料都产于自家的农场。这对农民夫妇表面上看“很能干”,甚至有些“土”,细一聊才把小赵吓了一跳:原来男的毕业于著名的柏林大学,曾在一家大型证券投资公司任职,女的曾是一位银行的中层管理人员。几年前因为厌倦了都市生活,夫妻俩干脆跑到山野中做起了农民。凯瑞说,过去职场上的那种不安和焦虑感一下消失了,在这里他们获得的快乐远远大于经济上的收益!
  
  赵丽说,现在国内不少大学生都不愿去农村当“知识型农民”,毕业后想方设法往大都市挤,哪怕头破血流也在所不惜。而越来越多的西方人却争着到乡下居住,他们热爱这种生活,快乐地做着农民,与大自然和谐相处。就连查尔斯王子都有自己的农场,并以“农民”身份为荣呢!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0-28 14:14:31

虚荣并庄严着时间:2014-01-13 作者:未详 点击:163次   坐火车到远方上大学时,我记得当时自己带了两个大书包:一包是衣服和日常用品,还有一包是最心爱的书籍。一个人独行,似乎有这些书依偎在身边就有了守候,就不再孤单。
  
  不知从何时起,读书不仅成了我的一种学习方式,还顽固地成为我的一种生活方式。大学四年,每天早晨我下楼跑步,总要带上一本书。我坚定地认为,朝霞中,站立在校园花丛或树木旁边看书的女孩,一定很有雕塑感,一定让旁观者觉得很美好。就是这种虚荣心,让我的大学四年的清晨,几乎都与书相伴。
  
  我们宿舍住着四个人,每个人都有一个小书桌,墙上有个小书架。我的书架上,密密麻麻摆满了书,床上、枕边除了有台灯,一般也会放上两三本睡前要看的书。我发现读书是安静的夜晚最享受的一件事情,《平凡的世界》、《麦田守望者》、《围城》、《泰戈尔诗选》等等,那种由着性子来、无功利的阅读,日日夜夜给我滋养——因为热爱阅读,比起很多同龄人来,我特别自信,也特别富有。而这富有的全部就来源于阅读的满足感。
  
  一次,我踏进了校园后街的书店,突然发现《顾准日记》,于是把带在身上的钱全部掏出来买了书。并且算计得如此精准,居然一分钱都不剩。回到我所在的校区时,连一块钱的公共汽车费都没有,只好在夜里一步一步走回去,
  
  读过许多有力的文字,我一直被这样一句所震撼:“人如其所读”,这是塞缪尔·斯迈尔斯在《自助》一书中的一句话。我深以为然。也同时让我明白,读书,除了获得虚荣和人生所需要的种种实惠之外,其实还是一件庄严的事情。“我是谁?”当我们在此面对这个古老的哲学命题时,其实可以这样给出答案:我是我所读。
  
  因为在我看来,读书从来不是一件静止的事情,从基督到孔子,从莎士比亚到托尔斯泰,从卢梭到伏尔泰,从爱因斯坦到鲁迅,人类文化史上的著名人物都能在文字里一一复活,与你交换思想,传递眼神,让你感动。读书所能给我们的幸福是一种纯洁而又廉价的幸福。它不需要100平方米的客厅,不需要紫檀木的写字台,一个舒服的沙发就构成了一个富有的天地。我坚信,没有书籍,没有阅读,独属于自己的那颗敏感而脆弱的心灵就没有地方安置,就没有真正的幸福感。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0-28 14:14:43

女孩们,微醺就好时间:2014-01-13 作者:未详 点击:188次   第一次看见别人喝醉,是在初二的时候。
  
  期末考试结束后,同学们组织了一次郊游。一群少男少女,坐着大卡车,迎风唱歌。车上,载着很多啤酒。一个女生在那天喝醉了,坐在河边痛哭失声,最后要跳河,大家慌忙拉她。当时心里惊疑,酒,真的能让平时文静温和的她,好像判若两人?
  
  再一次感受到酒精的蛊惑,是在大学一年级的时候。
  
  黎是我宿舍的好姐妹,东北人,豪爽大气。她心里记挂着高三时的一个男孩,但一直没有结果。
  
  那天,他们东北的老乡一起聚餐,晚上10点多了,我听到有人在砸门。一开门,是对门宿舍的一个女生,旁边是她的男朋友,男孩的背上就是黎。
  
  黎冲着我傻笑,说,喝酒,喝酒。咱俩喝。当时,她恍恍惚惚地坐在椅子上,然后一步三摇去卫生间,我们就听见她排山倒海的呕吐声。我去敲门。她在里面喊,难看死了,不许你看。我说,赶紧开门,我不嫌弃你。好容易劝她把门开了,我看到她坐在地板上,眼睛闭着,一边吐一边流泪。我想办法把她拖出来,用了好几桶水才把卫生间冲干净。她又笑又哭,总是睡不安稳。我过去拿水给她喝,她一把拉住我说,咋就没男生喜欢我呢,我不漂亮吗?我安慰她,没有,你身材很好。她听了,又笑着睡着了。
  
  酒,有的时候,确实会让人在麻醉的状态下,宣泄一些平时隐藏的情绪。
  
  毕业前夕,学校附近的小饭馆里挤满了大四生,大声嚷嚷着劝酒,默默地一杯杯喝光。那些最撕心裂肺的话,是刚刚喝醉的时候从心里流出来的。
  
  这些,都是看别人的醉。真到自己也感受到喝醉的滋味,却是又过了很多年以后了。那年,我回到了阔别很久的家乡。晚上,亲友设宴为我洗尘。那不是我第一次喝酒,却是第一次放心地喝酒。觉得胃里有些难受的时候,我说,我去一下卫生间。结果,一站起来,就什么都不知道了。再一睁眼,已是第二天黄昏。
  
  在我高三毕业那年,暑假里,飞来了大学的录取通知书,老师邀我到家里庆祝。她说,这样的日子应该喝点酒。为我倒了半杯红酒。在我脸颊绯红的时候,老师给了我两个忠告。她说,以后你就要离家远走了,是个大女孩了,要学会照顾和保护自己。记住,有两件事最好不要做,一是当众痛哭,二是当众醉酒。
  
  老师的话,我记在了心里。生活中,我们也许会在心里郁结很多排解不掉的情绪,酒有时确实有助忘却,可是,酒精带来的麻醉终究只是一时,该面对的事情,在酒醒之后,还是一样存在。
  
  女孩们,觥筹交错之时,酒是锦上添花。但是,记住,微醺就好。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0-28 14:14:58

抚沙时间:2014-01-13 作者:未详 点击:217次   2005年
  
  我看到了那些风车。
  
  那些在王菲《新房客》的MV里出现的风车。沿路仿佛科幻片里白色的金属巨树,在天地间转动着,发出无限的轰鸣声,所有的风声被捕进来,变成电光火石。天上的流云也被扯碎,一丝一丝地仿佛绸缎般横跨天界。
  
  旷野里巨大的如同呐喊的风声,像是拥有足以带走一切的力量,让人站在,大地上仰望的时候失聪。风衣被吹得猎猎作响,头发在风里纠缠在一起。睁不开眼睛,张不开嘴巴。只剩下在身边来回往复的风声,浩大,像是从天而降的祈福颂歌。
  
  大风吹。大风吹。大风就这么带走了时光、带走了一切,听着王菲《新房客》的时光竟然已经遇到了3年前。那个时候的自己还骑着破旧的自行车赶去城市中心的一家小音像店里拿订购的新专辑。已经2005年了,我22岁了。好像已经过了听歌的年纪,但是耳朵里的耳麦,还在捕捉着所有的风声。
  
  2010年
  
  似乎风车也被追逐时髦的人遗弃了,他们发现了更多代表时尚的东西,明星们的MV里越来越少地出现它们的身影。于是它们只能孤寂地矗立在天地间,日复一日、夜复一夜地转动着。我很想再一次路过它们,我想它们也一定想要有人,可以和它们相见,否则,这大漠里没有止境的孤寂,会让人发疯的吧。
  
  风车没有再出现在我的视野里。
  
  王菲也没有。她在春晚上唱了一首《传奇》之后,再一次地消失了。
  
  她说“其实我一直在你身边,从来不曾走远。”
  
  2005年
  
  在敦煌开始发烧,整个人像是要燃烧起来,却又没有一丝力气,软绵绵地像踩在棉花上。所以莫高窟在我的眼睛里就带上了诡异的色泽。
  
  那些飞天、那些神色肃穆的佛像,在过去的那么多年里一直一直出现在我的睡梦里,而当我真实地站在它们的面前,当我仰头看着几千年前的色彩像是观望着天空的五彩祥云,我就觉得陌生了。我就觉得恐慌了。我就觉得难过了。
  
  其实飞天早就飞天了,留下的是什么呢?那些佛像脸上的金箔一层一层剥落,在岁月风沙的摧毁下变得面目全非。那些壁上凝固下来的千年传说真的就这么变成了传说。谁都不会再去想起,释迦牟尼曾经是个真实生活在世上的人,曾经他也笑过,也在一棵树下休息过,也曾经卷起裤脚走过一条清澈的溪流。当你走在这些几千年前出现过的事物周围时,你会觉得时光都不再具有任何意义,它是流动的,也是静止的,当你一回过头的时候,也许时光就倒退了三秒,当你再回过去,一切又重新回到原样。只剩下远古的色泽依然有动人的魅力,丰满的肉身上有袈裟一褶一褶地隐藏着时光。来和去都变得不再重要,生和死也被模糊淡化。那么剩下的是什么呢?佛祖高坐莲花座上沉默不语。不语不观,则通明。
  
  2010年
  
  去月牙泉的路上,小西和阿敏一直在幻想着飞儿乐队在《月牙湾》MV里美轮美奂的场景,我反复告诉他们,真的没有,那些什么清澈的泉水啊,白色的山峦啊,甚至金色的蟒蛇和盛开的白色茶花,估计都是在摄影棚里搭出来的景色。真正的月牙泉,其实是让人一瞬间说不出话来的。
  
  路过一个人工水坝,我吓唬他们,我说:“看咯,这就是月牙泉。”他们俩笑笑,完全不以为然,“这怎么可能?”车开到了月牙泉,我跳下车,往弯弯的泉水一指,“看咯,这就是月牙泉。”他们两个依然笑得弯下了腰,“这怎么可能。”我慢慢地走到那个石碑面前,摆好Pose,指着石碑上“月牙泉”三个字对他们微笑。这个时候,他们俩说不出话来了。
  
  漫天的黄沙,和5年前并没有区别。头顶的落日,和5年前并没有区别。只是周围的人换了,只是自己的心变了。而滚烫的流沙记取的,是每个世人匆忙的一生。它们千年万年地流动在天地的尽头,看尽人世的悲欢,听着无数人走过岁月的足音。月牙泉也一样吧。看过了太多的阴晴圆缺、一千年的月光抚摸过它,它还有什么能够激动和雀跃的呢?它理应如此安静吧。像我。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0-28 14:15:09

工作需要真爱吗时间:2014-01-13 作者:未详 点击:221次   该不该选自己喜欢的工作,是道纠结在每个人心头的选择题。其实答案大家都有:少数人有魄力或者说有运气做了自己喜欢的工作,多数人知道自己没有那种奢侈命,只能在眼前为数不多的可能性中,拣一个综合指数最高的工作干下去。说到底,劳动仍是我们谋生的手段。在资源短缺、竞争激烈的社会,工作能养家糊口,甚至让你过上中产阶级的生活已经很不错了,难道还要保证你过得兴高采烈的?
  
  这问题其实没有一个正确答案。对刚踏入职场的人来说,似乎没有那个资格。首先,没那么多的机会给你选,而且,这时候你真的还不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你也不知道每份工作意味着什么。也许你觉得自己性格外向,能言善道,听上去一定适合销售工作。但你可能没想到销售也得做大量报表,跟人强颜欢笑,虚与委蛇……每个工作都有很多琐碎猥琐的一面。如果把日常工作内容一项项分解开来,一定有的是兴趣有的是麻烦。问题不在于你有多Enjoy那些兴趣,而在于你是否能忍耐那些麻烦。
  
  更难的是,那些你认为喜欢的事,你真擅长吗?我知道有人热爱写作,为腾出时间写小说到40岁还在打短工,收入没保障,老婆孩子苦不堪言,虽作品一直未获发表仍坚信自己会成功。手稿我见过,惊讶而难过:实在没多少天分。如果只是兴趣也就罢了,但当成职业就太艰难了。
  
  所以也别净像个文艺青年一样埋怨生活现实的残酷,在年轻迷惘的时候就该停止抱头空想,尽快拣一条前面有光亮的路走起来再说。路上你总会渐渐闹明白自己是谁,想要的究竟是什么。很多人觉得年轻时才有资格胡闹,中年以后必须收心养性,循规蹈矩地规划自己的人生。其实这种想法不太合逻辑,也更容易造成中年危机。少壮不努力,中年时就拿不出一份好看的简历,你倒是想发奋了,谁要你呢?相反,如果你已经为一份不太喜欢的工作付出了20年,想到还要在这个岗位上再干20年,你会不会有一种很绝望的感觉呢?年轻的时候空谈理想和兴趣很天真,但人到中年,是时候重新审视一下自己的需求。一天24小时,大多数时间花在工作上,你必须最终喜欢你的工作,至少不能讨厌它。这时候你已经有了一定财富和经验的积累,而公司里很可能还有一层玻璃天花板妨碍你继续升职,为什么不趁机给“真爱”一个机会呢?比如你20岁的时候,为了前途不能听从自己的心意当一名点心师傅,但是40岁的时候,不妨设法经营一家网店售卖定制蛋糕。归根到底,也只有你最有兴趣的事,你才可能真正做好。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0-28 14:15:51

你得相信,这世上真的有奇迹时间:2014-01-13 作者:未详 点击:240次   苗叶叶总觉得自己对不住妈妈,她觉得自己没能给妈妈一个安逸省心的晚年,拖累了妈妈。
  
  特别是她自己这几年带着儿子冲冲,深知做个母亲是多么的不容易,一天到晚是多么的担心。所以她理解了从前妈妈为什么对自己看管得那么严——所有母亲对儿女的严厉,其实都是她们不敢承受儿女们受到一点的伤害。
  
  她的父母婚后十年才生了她,算是大龄得子,自然疼她疼得捧在手里怕摔了,含在嘴里怕化了,从小她就主意正,脾气大,在家里说一不二。
  
  所以叶叶都七八岁了,说句“骑马脖”,她爸就得乖乖俯首让她骑上肩头“驾驾”满屋地颠,还得模仿马咴咴的叫。
  
  长到十七八了就像人们说的,恰恰是“青春期遭遇更年期”,她和妈妈一说话就掰。大学上的是本地学校,可她除了放假清宿不让住了,平时都不回家住,说是不愿听妈妈磨叨。
  
  好在她除了和妈叛逆,说话戗人,还没有别的坏毛病,学习还不错,妈妈也就不求别的,只盼她好好毕业找个合适的工作也就放心了。
  
  可是,快毕业了,她又整出一档子事:没跟父母商量就报名去西北支教。
  
  木已成舟,父母一千个不乐意也没有办法,硬拦只能让这匹小野马更撒蹄跑了。
  
  她前脚走了,她妈后脚就大病一场,老了好几岁,眼瞅着皱纹白头发都冒出来了。她爸劝她妈:算了,就当她像当年上山下乡呗,咋不比那时条件好多了。
  
  她可是没心没肺一样,好久才打回一个电话,净说那里多么好,人多么淳朴,环境多么纯净,孩子们爱学习多么能吃苦,从来不抱怨条件不好。父母渐渐把心放下了。
  
  她一走就是一年多,假期也没回来,说是在当地领孩子们勤工俭学攒学费。在家里一再要求下,她寄回几张照片,姥姥姥爷爸妈当成宝抢着看。照片上,她咧着大嘴搂着一群穿得破破旧旧的孩子开心笑着,身后,是旧旧的校舍。
  
  她打电话时渐渐知道问问父母姥姥姥爷的身体,叮嘱他们别惦记自己,多多保重,还给他们寄来当地的保健草药,高兴得他们一个劲儿叨咕:“这孩子真长大了,知道心疼大人了,还是那里锻炼人啊。”
  
  两年后,她回来了,黑了,瘦了,高了。她好像一下长大了许多,原来的骄纵、任性、自我,仿佛都被西北的大风刮走了。她妈还没来得及多高兴几天,她就往全家的头上狠狠砸了一“板砖”。
  
  这天,吃过晚饭,她叫住了妈妈:“妈,爸,姥姥姥爷,我想告诉大家一件事,我,怀孕了。”
  
  她妈觉得自己耳朵出了问题:“叶叶,你说啥?谁怀孕了?”
  
  “我,我怀孕了。”
  
  她看着她妈,声音清清楚楚。
  
  怀孕了好,好,咱家该热闹了,现在这样结婚的多着呢,那就快结婚吧,姥姥等着抱重孙子呢。
  
  还是老姜辣,众人里姥姥最先反应。
  
  对对,叶叶,快把那人领回来看看。相中了,就张罗婚礼!
  
  领不回来,也结不了婚。
  
  为啥?大伙异口同声。
  
  他——死了。
  
  眼泪突然像暴雨一样从她忍了很久的眼里倾盆而出,她惊天动地般号啕大哭起来。他爸和她妈同时搂住她,心疼得不知怎么摩挲她才好。他们就让她尽情地哭。
  
  良久,她终于止住了哭声,抬起头,跟她妈说:“妈,我要把孩子生下来!”
  
  一年后,她家传来一个婴儿嘹亮的哭声,更多是咯咯的笑声。这是一个虎头虎脑的男孩,两只眼睛炯炯有神,吃饱了奶,他会长久地盯着妈妈微笑,叶叶也经常久久地盯着他,看不够的感觉,在这个小生命里,蕴蓄着多少她不愿告诉家人的秘密。
  
  她不说,他们也不问,决不打听。私下里,他们达成一致口径——女儿结婚前新郎突遭车祸身亡,她决定生下两人的孩子。
  
  他们换了一所大房子,一楼,正对街心花园,老人孩子出出入入都方便,从春天小草绿了开始,孩子就天天在外面玩,太姥姥、姥姥姥爷一起用漂亮的童车推着这个眉眼漂亮、一头鬈发的小男孩。
  
  在人流纷纷回家的暮色里,他年轻漂亮的妈妈经常举着一支冰激凌或糖葫芦匆匆而来。小男孩咧开嘴笑着奔向妈妈的怀抱。
  
  叶叶的家人没再问过叶叶有关那男人的所有——他是什么样的人,他们是怎样认识的,他是怎么去世的……对他们来说,眼前的母子才更让他们牵肠挂肚,他们给孩子起名“冲冲”,希望这母子冲破生活所有的不幸,让命运之神眷顾他们。
  
  一转眼,冲冲已经要幼儿园毕业了,他已经长成一个清爽可爱的小帅哥了。每天煞有介事地拖着一只书包去“上学”。小区里这母子回头率相当高,这是因为漂亮男孩还有个漂亮妈妈。叶叶在一家文化公司做策划总监,她褪去了青春的不羁,成了一个带有书卷气的美少妇。
  
  曾有男人借酒劲向她表示:“你儿子真可爱,你们母子我都接收了吧?”叶叶莞尔一笑:“谢谢,这还真得问问我儿子。”
  
  她的大学同学多数还没结婚,也有传情表意的,毕竟她还不到三十岁,才貌俱佳。可她都是一笑了之。
  
  只有她自己知道,他的爸爸没有死,是因为当时一时气愤,她说下了狠话,面对家人,、她无法交代,只能说他死了。她了解自己的父母,如果说真实情况,他们会劝自己,只有这样,爸爸妈妈才会因为心疼自己允许自己做个未婚妈妈。
  
  而自己为什么这样选择呢?她也说不清楚,大概是因为从小到大太任性了吧,好像很少遇到“不”。
  
  她一直推崇本色,本色的自己,本色的爱情。即使不完美也不掩饰,她不能忍受自己的爱情遭到背叛和亵渎,自己全身心投入,如果结果是背弃,那她宁愿让它死去!
  
  这么多年,他始终没能被她从记忆中拔除,白天,她不允许他出现在自己的脑海里,然而在梦中,他却出现多次,他一直叫着她的名字:“叶子叶子,你听我说。”即使在梦中,她也暴怒地打断他,绝不倾听,绝不饶恕!这就是她叶子的性格,别看她在公司里一派温文,骨子里,她还是那个说一不二的犟丫头。
  
  他是她在西北支教时偶然遇到的一个刑警,那天,她带孩子们去市里卖他们挖的草药,他们拎着麻袋揣着钱高兴地边走边讨论买点什么学习用品,两个小伙子跟她撞了个满怀,就跑了过去,只见一个高个男人一个扫堂腿将他俩绊倒,然后一手揪一个押到她面前:“掏出来!什么钱都敢偷!”“大哥,再也不敢了!”那两个小贼连声求饶,那汉子变魔术一样把钱举到目瞪口呆的她面前,带着一丝揶揄问:“小姐,查查少没少?”
  
  他们相看的第一眼,她想起了一句话——有时刹那间的倾慕胜过一生的追求。年轻的爱就这么意想不到地来了,他高大,两眼炯炯,一头藏民一样的鬈发,符合她对男人基本的期待。
  
  他们像两棵相互等待的树,用最美的姿态相互招呼,在西北的风沙中更加吸引彼此。
  
  她挖草药时剐伤了腿,闻讯赶来的他把车开得像飞一样。在住院的那几天,如果他没班就把她偷偷运回自己的“窝”,他们喝酒聊天,他每到困得挺不住时就说:“我拍你先睡吧,要不我先睡着你就惨了。”每次没拍到十,他已鼾声雷起。
  
  就在她出院的前一晚,她独自在院旁散步,突然发现旁边几个正往夜总会走的人里有一个熟悉的身影,他被一个妖冶的女人挎着,张狂地说着酒话,那一幕,让她突然想起有关警察腐败的种种传闻,她掏出手机,却打不通。
  
  在她支教的最后一个月,她期待等来他的电话。直到她踏上火车的时候,她才接到了他的电话,他让她等等,他就来解释,她冷冷地说了一句“对我来说,你已经死了”,就把电话扔了。
  
  后来,她发现自己怀孕了,再后来,她当了未婚妈妈。
  
  儿子上小学的第一天,她拉着儿子的手走出小区。“妈妈,妈妈,”儿子不停地叫,她侧过脸,天!一张和冲冲一样的脸在阳光下龇牙对她笑,她顿时心脏紧缩一阵眩晕,那人手疾眼快扶住她。“妈妈,这个叔叔是谁?”儿子怯生生地问。“儿子,我是你爸爸。”那声音遥远得像是来自天边……
  
  这一天,他们家像过节一样,大家围着他,听他讲他当年卧底贩毒集团的惊险故事,还有他们局长亲自写给她的信。他说他本以为从此不会再见了,她早开始新生活了,这些年仍单身的他始终忘不了她。偶然得知她带着一个据说爹死了的小男孩,他的心就蠢蠢欲动了,他侦察了好久才来找她。
  
  他们的儿子,胸前戴着一排他的奖章,躺在他第一次叫爸爸的人的怀里,睡得正香。
  
  她的爱情,就这么死而复生了。你得相信,这世上也许真的有奇迹。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0-28 14:16:06

爱情中的野蛮生物时间:2014-01-13 作者:未详 点击:141次   我高中时代的一位女同学,前段抛下正式工作跟随新婚丈夫去了菲律宾,她老公在那里工作了五六年。走前我对她说,那儿正在打仗,夜里能听见枪声。她说,不怕,郊区在打,我们市区不打,即使打,结了婚也要在一起!
  
  当初,是她先追求她老公的,他那年已31岁,虽懂得她的真心但明白异地恋的苦,由于一年才能回国两次,并不打算与她交往,可她每晚都在QQ上等他。他回国时,她每天骑40分钟的单车跑到他家为他洗衣服。
  
  她苦苦坚持了两年,其间亲人为她推荐佳人无数皆被她拒掉。他终于被她的坚持打动,回来和她完婚。婚礼办得并不体面,婚车上的玫瑰花都是塑料的。她气得两眼泛红,把气撒在伴娘身上,终究是没对新郎有半点埋怨。婚后,英语很差的她开始了轰轰烈烈的出国运动,办护照、等签证,一气呵成,谁也别想挡住她夫妻双双把家还的路。
  
  她是爱情中的“野蛮生物”,如原始森林般枝繁叶茂、生机勃勃,对爱有着超凡的追求力与给予力。虽然不美丽动人,却因目标明确而“功成名就”。在她的感情观里没有过度地衡量过付出与得到,没有感情备胎,甚至没有退路。
  
  我知道的另一对儿,男方从高中就开始暗恋女方,但女孩那时有喜欢的人。高三那年,女孩被自己喜欢的人甩了,一赌气就跟比自己小一岁的他做了男女朋友。不久后他们上了不同城市的大学,女孩不愿意再与男孩联系,但男孩每天只吃一个饼夹菜,一米八的个子瘦到108斤,只为攒钱到她的城市看她。他给女孩买了一只昂贵的戒指,承诺以后一定会娶她。大学毕业后,女孩先于男孩工作了,男孩开始读研究生,他们租房子的钱和生活费全由女孩子承担。房子的条件并不好,厨房没有抽油烟机,做顿饭跟跑了十里地一样脏。热水器是坏的,只有前5分钟出热水。
  
  如此过了半年后,男孩竟喜欢上了另一个女人。
  
  怎么会这样?其实并不奇怪,爱情赌注下得很大的人,不见得是真正爱你的人。他也是一种爱情中的“野蛮生物”,爱着你时爱得兢兢业业,爱到颠覆自我,宁愿为你去死。_不爱时,你也别想留住他片刻,更别妄想用割腕自杀等方式留住他,那只能让他觉得你更不值得留恋。
  
  爱情,只不过是一种生活意见!爱你的时候,他持支持意见;不爱你的时候,他持反对意见。爱情逝去的时候,不要问为什么,不要想补救的办法,也不要怀疑他对你曾经的真情。只要知道,不爱你,只是他现在的一个生活意见而已。我们每个人的生活,何尝不是一种意见呢?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0-28 14:16:17

恨不相逢于乱世时间:2014-01-13 作者:未详 点击:188次   古诗有云“恨不相逢未嫁时”,意思是说只要君未娶妾未嫁,一切皆有可能.一旦女,子嫁了人,黄花菜就全凉了。但在婚恋观如此开放的今天,现代人感叹的则是:恨不相逢于乱世。
  
  为什么在一日三餐都难以为继的困苦时期,夫妻都能白头到老,而到了物质丰裕的现在,离婚反倒成了家常便饭?很简单,现代人物质与精神上都追求自给自足,对另外一个人的依赖自然会减轻不少。
  
  身处盛世有很多好处.灯红酒绿,歌舞升平,不断制造着感官上的满足,但人们的情感却在日复一日变得浅薄与脆弱。在流行的电视综艺节目里,爱情的支撑点似乎只有“车房”二字了。
  
  而在乱世,爱情反而回归其本色——发生时的盲目,爱上时的勇敢,遭遇挫折后的坚韧,选择后的坚持。世界名著与经典电影里的爱情,故事背景十有七八在乱世。乱世出英雄,乱世亦出真情。乱世让人交得更加真实与直接,没有时间来权衡利弊,也没有周边人等可供对比选择,慌乱中抓着一双手,那就是他了,从此天涯海角再不放开。
  
  有人写过这样的“幻想”小说:在乱世,他和她被仇家追杀,情急之下,他将她藏于家中一隐蔽地窖下,之后数月无音信。黑暗之中,她饥食干粮、渴饮雨水,终于盼到某一天他揭开窖门上遮掩的柴草,什么话也不说牵着她的手亡命天涯……
  
  这样的小说,如今在网上泛滥成灾,大多是些大城市的女白领们闲极无聊的杜撰,但依稀可以看到现代人对现实的逃避,对古典爱情的向往。向往归向往,但如果真让某位连去趟超市都得汽车代步的小白领穿越回古代,恐怕那里有一个连的帅哥在等着她们也无济于事。所谓相逢相爱于乱世,不过是一种丫丫罢了。
  
  乱世可以不讲规矩,可以拍拍脑门子想一出是一出,不用为自己的鲁莽负责,赤脚的不怕穿鞋的。现在私奔的故事为什么罕有了?因为稳定的生活秩序约束了我们。想和某人谈私奔,说不定那人会说:“开什么玩笑,明天一早我还得打卡上班哪!”
  
  不必为不能相逢于乱世而遗憾,在这个爱无能的时代,若能好好地爱一个人,哪怕一天,也胜过乱世的一年。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0-28 14:16:28

人人都爱治愈系时间:2014-01-13 作者:未详 点击:186次   正在伤脑筋要送星儿什么生日礼物时,她主动提议:“跟我同年同月同日生的乐乐,是我最好的朋友。她是你的书迷。我答应她,要在生日那天带你去跟她见面作为她的生日礼物。拜托,就当做这是你送我的生日礼物!”
  
  为了把自己包装成礼物,我还特别添购了新行头;结果,庆生的时间跟地点,竟然是在早上七点钟的早餐店。
  
  星儿说:“乐乐最近跟男友分手了,是因为他爱上了一个早餐店老板娘;更令人气愤的是,那个早餐店老板娘至今还没接受她男友,他就急着要先分手。”趁男友出差,乐乐要去会会那个狐狸精,看她究竟是何方神圣。
  
  当我看到老板娘时,就完全知道男人为何移情别恋了,因为她是那种长发美腿加电眼的款式,就是俗称的“大美女”啊。
  
  “打扮得花枝招展的,究竟有没有认真地在烤三明治啊!”我为乐乐抱不平。
  
  “那个是乐乐啦,旁边那个才是她的情敌!”星儿说。
  
  “你的意思是旁边那个‘良家妇女’是狐狸精?”我一阵晕眩。
  
  “难得我的早餐店一大早就出现一群大美女!不过,你们都是穿得这么华丽吃早餐的吗?”老板娘亲切地招呼着。“今天是她跟我的生日啦。”星儿尴尬地笑说。“但是我被男友甩了,没有心情去夜店狂欢,所以选择大吃一顿早餐泄恨!”乐乐咬牙切齿补充说明。
  
  “你男友太没眼光了吧,像你这种大美女,根本就是人间极品啊。”老板娘边煮拿铁边闲聊。乐乐冷眼睨了她一眼:“我现在也觉得,他的眼睛真是大有问题!”
  
  为了缓和杀气,我赶紧从包里端出两个治愈系的生日礼物。那是会让愿望成真的许愿水晶,送给乐乐的是粉红色。代表爱情无敌。送给星儿的是蓝色,代表顺心如意。这种许愿水晶加人粉末与热水到瓶子里,经过十几天,粉末就会渐渐长成水晶。主人借由一天天看着水晶长成的过程,自然会产生正面的能量与情绪。
  
  两姊妹欣喜地收下礼物。接着星儿将她的礼物,一个小狗存钱罐,推到乐乐面前,并且催促她赶紧掏出硬币来喂食小狗。乐乐将钱币一摆到狗碗里,狗就一阵疯狂地低头猛舔,稀里呼噜地把钱全给吞进肚子里去。
  
  好个互动性的治愈系玩具,乐乐给逗得咯咯笑。
  
  “对嘛,寿星就该像这样开怀大笑。这个是我送给你们的礼物。”老板娘突然端上了一大盘彩绘三明治,上面有用番茄酱跟生菜装饰成的各式笑脸,“这是本店最著名的治愈系三明治,大口把笑脸吃下去,心情绝对会好起来!”
  
  与三明治面对面,乐乐突然眼眶红了起来。我跟星儿正手足无措,老板娘却抢先轻拍乐乐的肩膀:“像我这种离过婚的悲情女人,现在还不是活得好好的,一切都会雨过天晴的!”
  
  “你离过婚?”我们三个人惊呼。老板娘笑了笑:“加油,下一个男人会更好!”“你的下一个男人已经出现啦?”乐乐酸溜溜地问。老板娘甜蜜地点点头:“就是我5岁的儿子!”“你还有个儿子?”这个情敌,可真是高深莫测。
  
  步出早餐店,星儿劈头问我:“你觉得那个女人怎么样?”“善于洞察、倾听,容易让别人对她打开心扉吐露心事,并且适时地给予鼓励和建议。或许她的外貌不是那么抢眼,但是她就是有吸引别人向她靠近的魅力。这种类型,就是时下最流行的‘治愈系女人’!”我正在分析情敌时,乐乐突然转头奔回了早餐店。完蛋了,难道是决定要大摊牌?我们紧追在后!
  
  乐乐拍响了老板娘的肩膀:“不要因为你离过婚或是还有个孩子,就觉得自己不再有被爱的幸福跟权利,勇敢接受下一个男人的追求吧,你值得的!”被触动了心底某个开关的老板娘,红着眼,一把拥住了乐乐。
  
  这下子,两个情敌终于开始有了共同之处,因为视觉系女孩乐乐就像注入了热水、正在长成的水晶一般,也正在慢慢转变成人人都爱的治愈系女孩了!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0-28 14:16:40

姐,我要我们好好相爱时间:2014-01-13 作者:未详 点击:207次   一
  
  4岁的时候,我记忆最深的场景就是她整天满院子追我,抓到了,就让我叫姐姐。我比她小两岁,每次抗争都以失败告终。但我宁可受皮肉之苦,也坚持要喊她的名字。
  
  那时候父母做生意忙忙碌碌,没有时间管我们。后来搬到了城里,不仅没有了宽敞的院子供我们打闹,我们两人还住进了一个屋子里。
  
  外出买高低床的时候,我们又争吵起来,她要绿色,我要粉色,我嘲笑她的品位低,她说我选的颜色俗。爸没有办法,只好给我们一人买了一张床,放在狭窄的小卧室里。过道窄窄的,我们俩每天歪着身子,在两张床之间穿来穿去,彼此遇到,伸手一推,另一个就狼狈地倒在床上。
  
  妈妈好像永远偏向她,好吃的,先问妙妙吃不吃;买衣服,先问妙妙要什么款式的。有一次,我们俩同时买了一件新衣服,穿出去,人人都夸我是小公主,她很不服气,趁我睡觉时,在我米色的新裙子上倒红墨水。我发现的时候,简直气疯了!她听到我的声音,飞快跑进妈妈的卧室。
  
  妈一边护着她,一边对我说:“可可乖,明天妈再给你买。不要跟姐姐闹。”
  
  “她不是我姐姐!”我哭喊。妙妙躲在妈身后,也不示弱:“谁愿意要你这么讨厌的妹妹!”
  
  变化是在我12岁那年开始的。妙妙好像一朵花忽然就从尘埃里低下去了,以至于我突然找不到方向,没有人跟我打架、吵嘴、抢新衣服穿。吃完饭,她总是抢着去洗碗,再不逼着我叫姐姐,经过我身边的时候,不再伸手推我,纵使我将她推倒在床上,她也会挣扎着爬起来,轻轻说“别闹”就走开了。我的叹息湮没在无趣的日子里。
  
  那时,妙妙最感兴趣的就是学习。
  
  “你这么拼命学习是为什么呢?”我问。在我看来,如果考不上好大学的话,多交点学费就行了,何苦这么拼命。
  
  妙妙摇摇头:“可可,我打算考最好的大学,以后多多赚钱给爸妈花,不然,我觉得对不起爸妈这么辛苦……养我……们!”
  
  她穿最简单的衣服,从不挑剔饭食,却做最多的活儿。我们之间好像有了距离,她越跟我客气,我越不好意思,渐渐,空气中有了陌生的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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