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0-29 15: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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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小凤的母亲来的时候,正好是小暑。天气热得燥人,林小凤的母亲有些局促地站在楼底下,不时用手里已经潮湿的手帕擦擦额头上的汗。林小凤跑下楼,看见母亲站在那里,心里嘴里,都开始微微地泛苦。母亲看见林小凤,原本有些萎靡的眼神突然明亮起来,搓着双手一时间也不好意思上前来跟林小凤打招呼。你怎么来了?林小凤微微皱眉,看着母亲脚边摆放了一小筐的自家鸡蛋和几个不知道装个什么东西的小布袋。
  
  小凤,你看这几年你也没往家里打过电话,也不回家。家里担心得紧,俺就来看看你。
  
  林小凤抿了抿唇,没说话,心里泛起了酸涩的沫花子。本以为早就被遗忘了,没想到家里居然还记得有这么个叫林小凤的女儿。
  
  林家母女就这么不远不近的站在楼下。林母不敢上前,因为林小凤怨愤的小目光像小钢刀一样扫过来刺得她心里发憷。林小凤不愿上前,因为看见自己的母亲就想起当年家里那句女娃子上学有啥用,还不是浪费钱?抓紧嫁人生娃才是正事!想起这几年自己没日没夜地学习,拼死拼活地做兼职,想起张帆……也就在想到张帆的时候,林小凤心底不禁软了一下,目光也紧跟着柔了几分。
  
  小……小凤啊,俺知道你还怪俺和你爹当初拦着不让你念书。那不是怕你岁数大了不好找婆家吗,后来听乡里人说这城里人结婚结得都不早。这几年,俺跟你爹都想开了。你要是喜欢念书,就念吧。俺跟你爹也不拦了,但是这两年,你咋就不给家里捎个信呢?……
  
  母亲说着话,上前欲拉住林小凤的手。林小凤眼神一黯,向后退开,让自己母亲抓了个空。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0-29 15:17:47

苏末丢失了林又南时间:2014-01-12 作者:未详 点击:154次   暧昧像水草疯狂生长
  
  1999年的某个下午,阳光透过树叶间的空隙漏下来,在地上铺洒出一片斑驳发亮的光影。苏末坐在学校篮球场边的树阴下,正在考虑是不是要在这里继续读书,或者让父母给安排去一所重点中学。一个篮球流弹般突然向苏末直直地飞来,苏末还来不及反应,只听见“砰”的一声,有人用手臂挡开了篮球。
  
  “你没事吧?”气喘吁吁的林又南抱着篮球,紧张地站在苏末的面前,汗珠在阳光下折射出明亮的光芒。
  
  嗯,苏末不知所措地点点头。
  
  林又南有着寒星般明亮的眼睛,嘴角藏着一抹若有若无的笑意,转身离开的时候,深深地看了苏末一眼,那一眼,仿佛要看到人的心里去。
  
  才不要回去呢,苏末忽然觉得这个学校如此美好。
  
  开学没多久,学校举行校际篮球赛,林又南大出风头,很快成为全班女生心目中的偶像。越来越多的女生要林又南教她们打篮球。有人说,林又南,你教我打球吧,我篮球考试不及格。中午的教室安静又空旷,坐在墙边的苏末忽地抬头,正好撞见林又南深黑的双眼,林又南意味深长地看了苏末一眼,一脸坏笑,不行啊,我已经答应教别人打球了。
  
  苏末低头浅笑,心安又心乱。
  
  暧昧像海底的水草疯狂生长,却又飘忽不定,可正因如此,更加无以言表。
  
  林又南身上有着难以名状的距离感,打篮球喜欢一人作战,吃饭喜欢独坐一角,3000米长跑摔得不轻仍然第一个冲线。他一个人坐在跑道上给伤口涂酒精,落日的余晖把他的身影拉得又细又长。苏末站在他身后对他说,去医务室吧。林又南不做声,忽然抬头,苏末你想考什么样的大学?
  
  什么样的?不知道,不过至少得离开这儿吧。
  
  2002年高中毕业,苏末到省会长沙上大学。林又南留在了家乡那座小城。
  
  肤浅是爱最原始的证明
  
  大学校园从来就是恋爱的天堂。19岁的苏末眼神明媚,这样的女孩儿似乎没有理由让人不喜欢。最轰动的一次是系里的元旦晚会。六个帅气的男生组合带来的劲爆热舞是整场晚会的焦点,节目演完,领舞的男生站在台上迟迟不肯谢幕,他的头发上不知是汗水还是亮片纸,在灯光下闪闪发光。男生说,我的舞为你而跳,苏末,你在吗?
  
  大礼堂沉默了片刻,继而尖叫如雷,人人兴奋地询问,苏末是谁,苏末在哪里?
  
  男孩们的爱意,肤浅又狂热。可是不得不承认,对年轻的苏末们来说,或许只有这种肤浅才恰恰是关于爱的最原始的证明。
  
  室友们对这种八卦趣味盎然,她们追着苏末问她到底喜欢什么样的男生。
  
  苏末喜欢什么样的?苏末喜欢寒星般明亮的眼睛,苏末喜欢被风扬起的蓝色衬衣,苏末喜欢修长手指拨弄篮球。
  
  苏末喜欢林又南。
  
  而林又南,除了偶尔在QQ上给苏末留下短暂的问候,别无他言。
  
  苏末觉得,林又南有时候就像一阵风,从未痕迹清晰,却也从未消逝散尽。
  
  苏末有时候会给林又南写信。
  
  每一封信,苏末都是决定把它寄出去的,可是每每快走到邮箱前,又莫名地止住了脚步。
  
  一个女孩子,年轻的时候得到太多来自异性的宠爱,她便会习惯做爱情里骄傲的那一个,便会认为所有喜欢她的男生都是一样的狂热执著,义无反顾。
  
  大三那年的生日,林又南终于出现在苏末面前。
  
  于是几个朋友一起吃饭。大家都到齐后,苏末笑着说,等一下,还有人没来。不一会儿进来一个满脸堆笑的男生,手里捧着一大束鲜艳的红玫瑰。
  
  几个女生立刻尖叫起来。苏末介绍说,这是我的高中同学林又南。
  
  你好。你好。
  
  林又南带着笑容站起来,跟男生握手,风度依然。
  
  苏末难过得开不了口。
  
  你好到让我已经追不上了
  
  2006年大学毕业,林又南在家里的安排下留在家乡做了一名公务员。看惯了高楼大厦,熙攘人群,车水马龙,苏末不想回去。不想回去就要付出代价。
  
  老式小区的一楼阴暗潮湿,可是离市区近,上班方便,苏末毫不犹豫地租下来。加班已成为家常便饭,回到出租屋里,已经是晚上9点,却还没吃晚饭,半年下来,瘦了一大圈。
  
  林又南给苏末发短信,不好,就还是回来吧。
  
  苏末此时正一个人翻炒昨天的剩饭,她看了看锅里快要炒煳的蛋炒饭,飞快地把短信删掉。那天的晚餐,苏末觉得索然无味。
  
  除了吃饭睡觉,苏末几乎把所有的时间都花在了工作上。她开始学会如何在领导面前恰到好处地表现自己,学会在复杂的人际关系中自我保全,公司上下人人视其为潜力股,是职场白骨精的前身。升职、加薪,出国学习,不过两年的光景,苏末在这个城市站住了脚。她给自己买昂贵的鞋和包包,一个人在市中心租了高档公寓,站在落地窗边可以望到远处的江水。苏末在心里说,林又南,我只想让你看到很好的我,更好的我才值得让你奋不顾身。
  
  年底回老家,苏末跟高中同学聚会。她恰到好处地照顾席间的各个同学,记得每个人喜欢吃什么,不喜欢吃什么,谈笑风生,不会冷落了任何一个。
  
  林又南安安静静地坐在一边,他问,现在过得好吗?
  
  很好啊,苏末说自己创作的广告被业内一本专业杂志刊登,很有影响力,应该有拿奖的可能;前不久去了巴黎考察学习,终于见到了传说中的埃菲尔铁塔,其实也很普通;苏末说长沙快要修地铁了,在地铁边准备买一套小公寓,以后应该会很方便……
  
  林又南笑了笑,你以前不太爱说话,也不会照顾别人。
  
  苏末也笑了,那是不是说明我变得成熟了。
  
  林又南没做声,苏末抬头看见了林又南的眼睛,他的眼神欲言又止,让人难以捉摸,甚至,还有一丝悲伤。
  
  聚会结束的晚上,林又南给苏末打了个电话。电话里他的声音听起来有些疲惫,他说,苏末,你知道吗,你好到让我已经追不上了。
  
  苏末缓缓地挂掉电话,心想,林又南也许喝醉了吧。
  
  礼花从他们头上落下
  
  2008年,苏末的生活在悄悄发生着变化。林又南连夜开车到长沙,第一次跟苏末单独见面。林又南说,苏末,我要结婚了。
  
  嗯。苏末不知所措地点头,茫然得一如当初见面时一模一样。
  
  林又南沉默无语,送苏末回家。走到小区门口,林又南说,很晚了,你上楼吧。
  
  嗯。
  
  林又南点点头,那我先走了。
  
  哦。
  
  你……林又南刚走出几步,又缓缓回过头。苏末静静地站在原地。
  
  林又南走上前,伸出手,似乎想要拥抱苏末,顿了顿,轻轻地捏了捏苏末单薄的肩膀,低头说,再见。
  
  再见。
  
  林又南默默地转身离开,他的背影无声地消失在漆黑的夜色里。苏末忽然很想念林又南用修长手指拨弄篮球的样子,想念他坐在跑道上自己涂抹伤口的样子,想念他安安静静地问,你现在过得好吗,想念到,蹲在地上哭了起来。
  
  林又南发来婚礼的请柬,苏末就去了。席间坐在身旁的陌生男人突然悄声问道,你是苏末?
  
  你是哪位?苏末很惊讶。
  
  我是又南的大学室友,你不认识我,我可知道你。又南有天深夜喝醉酒,打电话给我说苏末走了,离开了,离他越来越远了。我还以为你出国了。
  
  苏末发觉,眼泪是可以往回流的,一颗一颗,滴在心里,生疼生疼。
  
  主持人邀请大家集体敬酒,苏末站起来,望着台上的一对新人,缤纷的礼花正好从他们头上落下,苏末一饮而尽。
  
  花了十年的时间失之交臂
  
  长沙这样一个内陆城市,10月份的天气刚刚好,没有冬天刺骨的冷,却已经有了初冬的暖阳。
  
  电视上正在播放刘若英和陈升的访谈节目。
  
  主持人侯佩岑问陈升:“你喜欢刘若英吗?”陈升很直接地说:“我当然喜欢她,否则我为什么为她做这么多事情。”但是,陈升接着说:“现在她像风筝,不知已经飘到了什么地方。”刘若英闻听不禁失声大哭起来。她孩子般追问:“如果我飞远了,你可以拉拉线啊,风筝的线永远在你的手里!你一拉线,我就会回来的!”陈升沉默片刻后说:“可是,我找不到线了!”
  
  年轻的时候,我们有着最炽热的爱,却往往还附带着笨拙与骄傲。曾经以为喜欢与被喜欢都是轻而易举的事情,于是很容易就转身离开,想看到你的俯首称臣,想得到你的追逐与仰望。于是越飞越远,却忘记了拉线人仰望太久,是会累的。
  
  可是,还好,我们没有彼此伤害。我们只是花了十年的时间失之交臂。
  
  有一段没有伤害的过去,其实是一件多么美好的事情。苏末在初冬的暖阳下眯缝着眼睛,不觉笑了起来。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0-29 15:18:00

老情人博物馆时间:2014-01-12 作者:未详 点击:178次   莫文蔚曾有名言:“初恋男友教我讲德文,星仔教我品尝红酒,而冯德伦则教我谈恋爱要开开心心。”初恋已结束,但德文不会忘,以至于她现在会五国语言;周星驰已成往事了,但品尝红酒的习惯不会丢,所以她“退休后在佛罗伦萨买地建酒庄”的梦想全国闻名。
  
  而今她和冯德伦分手,在新伴侣面前,她开开心心地,品着红酒,行走欧洲,说着流利的德语。留不住他的人,也留不住他的心,留住他的习惯也好。
  
  身畔停留过的人,总会留下些好习惯感染我们,人到了一定年纪,携带这些好习惯,犹如随身携带老情人博物馆。
  
  但谁说这种感染不是另一种学习?张艾嘉的音乐成就,很难说不是自罗大佑、李宗盛处感染而来;有志女青年跟鬼佬交友,也是为了感染外语,以便顺利通过语言关;我那顽劣的侄儿,自从与幼儿园的女同学“杨晓莉”(也许是杨小妮?权当是音译吧)交往后,痛改前非地讲究个人卫生,因为传说中的“杨晓莉”同学的家长都是医生,有洁癖。
  
  至于我自己,跟银行职员A在一起后,学会了理财;跟善家务的B学会了煎鱼前用姜片把锅底抹过,可防粘锅,择辣椒,把辣椒蒂向里按进去,再拔出来,连蒂带籽都可择得干干净净;跟c尽管分开多时,却和她的弟弟成为好友,作为电脑高手的他,包办了我多年的电脑维修和系统重装,并且随叫随到。
  
  从前流行过一篇文章《好女人是一所学校》,后来有气不过的男人写了《好男人也是一所学校》。但不论跟谁在一起,不学点什么是不可能的,男女平等,大家都是一所学校。迫于无奈要转校时,保持学习的心,也难保不成为一个完美的人。
  
  我择着辣椒,等待着新的学习机会。大家都是好人,都有可圈可点之处,尽管好人没能在一起,情路流离辗转,庆幸的总有博物馆里的好习惯还在身边。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0-29 15:18:11

不可当真的蜜语甜言时间:2014-01-12 作者:未详 点击:125次   “你不要上班了,我来养你。”此男看上去很老实,不善言辞,因此显得格外真诚。
  
  “我哪怕卖血也不会让我的女人去给别人打工。”
  
  一年前,如果婷婷听到这段话,会感动不已,默默地流下两行泪来,更何况,说这话的是韩寒,婷婷心目中的男人典范。
  
  毕业后,婷婷找到一份不太理想的工作,每个月收入1000元,即便在一个二线城市,这点钱也是少得可怜。在这个作坊式的小公司里,工作不是很多,也不会有很多,老板于是很变态,变着法儿折磨员工。婷婷每天企盼的,就是摆脱经济困扰,过上不受制于人的自由生活。
  
  终于有一天,一位其貌不扬的男子走进了婷婷的视线,和其他相亲者的不同之处在于,这位男士明确表示,“你不要上班了,我来养你。”此男看上去很老实,不善言辞,因此显得格外真诚。婷婷从介绍人那里打听过,他确实收入不菲,唯一的不便就是人在外地。不过,在交通如此发达的时代,距离还算问题吗?
  
  两个人确定关系后,婷婷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辞职,然后专心准备考研。婷婷的计划是这样的,考上研究生就结婚,等拿到文凭就去男友所在的城市,通过他的关系找一份事业单位的铁饭碗,然后生子,或者,先把小孩生下来,再去找工作。反正有男友做坚强的后盾,怎么样都行得通,而这段时间里,绝对不会因为钱而发愁,一想到这里,婷婷就觉得心中暖暖的。
  
  婷婷平时与父母同住,一到周末就去男友的母亲家里,和未来的婆婆一起逛街、聊天、做家务,基本上随叫随到,关系处得跟母女一样好。逢年过节,就去外地探望男友。日子一天一天过下去,等到年尾的时候,因为英语缺了几分,婷婷没能考上研究生。
  
  反正有男友可依靠,婷婷想再复习一年,还有,男友觉得自己年岁大了,和婷婷商量了一下,准备把结婚和怀孕的计划提前。婷婷想了想,同意了。
  
  真正点醒婷婷的是她的大姨,一个性格霸道的女人。她屡次打电话叫婷婷到自己家里玩,屡次因为婷婷要陪未来的婆婆而作罢。想到从小对婷婷那么关心,现在居然请都请不动,大姨的气就不打一处来,一见到婷婷,她就开始发飙:“你还没结婚,就已经跟我们不来往了,你婆婆对你有多好?”
  
  婷婷没说什么,心想大姨脾气上来,呵佛骂祖的,等嚷完就好了。没承想大姨兀自说个不停,“你看你,不上班,天天待在家里,吃你爸你妈,你要赖到什么时候?”然后拿手一指躺在床上的表哥,“你问问他,他的女同事,想买衣服就买,想旅游就旅游,人家经济独立啊,你再看你。”
  
  婷婷一件黑色的大衣穿了整整一个冬天,皮鞋是从另一个姨妈那里淘来的,仔细想想,一年多,所有生活上的支出,都是父母从微薄的收入里挤出来的,除过一个热血沸腾的承诺,男友其实一分钱也没有给。而自己似乎在有意忽略此事,只是因为不好意思。
  
  婷婷越想越想不通,放下矜持,给男友打电话质问自己的生计。“我想你也是现代女性,现代女性都是经济独立的……”男友一如既往地笨嘴拙舌,这种形式上的诚挚比油嘴滑舌更能激起婷婷的怒火,她对着电话怒吼:“这个婚,我不结了。”而后几天,未来的婆婆叫婷婷过去,本以为会是好言抚慰,没想到婆婆一改往日的慈眉善目,突然翻脸,把她狠狠地训了一顿。这倒可以理解:站在一个母亲的立场,自己的儿子,永远都是对的一方。
  
  退彩礼、要回陪嫁、把婚纱照扔在永远找不到的地方,婷婷一边处理这些破事,一边开始找工作,她很感谢大姨撕破所有温情脉脉的面纱,否则,她还会生活在那句虚无缥缈的诺言里。而这些甜言蜜语,唯一的作用就是让人感动而已,千万不可当真。
  
  进一步想,即便真的让男人养又会怎样,不受制于老板,但会受制于自己的爱人,圈养的生活怎可能做到独立平等,扫地出门之后,全无依靠和能力,又如何在社会生存。即便是韩寒,也不能做到以后不会变心。所以,还是要靠自己。
  
  “我哪怕卖血也不会让我的女人去给别人打工。”从这句话还可以看出,睿智如韩寒,也会头脑发热,拍着胸脯说狠话。而当婷婷在杂志上看到这句话后,心如止水,一点反应都没有,起码,眼下没有。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0-29 15:18:23

140字的爱情时间:2014-01-12 作者:未详 点击:238次   你是在等我吗?
  
  老五V:他暗自喜欢她好久了,隐忍地控制自己。每晚放学他都会等在学校门口的路灯旁边,等她骑车出门后才偷偷跟在她身后,他觉得能这样每天看到她也是如此幸福……他就这样每晚等她,等过了春夏秋冬,一年,两年。有天晚上她如往常出门,在他身边她突然停住车,她微笑着面向他:你是在等我吗?
  
  你跳,我也跳
  
  抚摸三下:我们相恋五年,但还是遭到了她家人的反对,给出的唯一理由是门不当户不对,经历了好多天的争吵、纠结和流泪后,我们一起去爬香山,到了山顶,她问我,如果我从这里跳下去,你会不会拦我?我说,我不会!沉默许久后,我继续道,我会和你一起跳下去,这样我们就不会再分开。后来,她成了我妻。
  
  放学了
  
  夏正正:外婆离开人世的那个黄昏,外公在病房里陪伴着她走完了她生命的最后一段旅程。外婆临去前对外公说“放学了”。一直假装平静的外公听完这句话后像个孩子似的大哭起来。葬礼结束后我问起外公这三个字的含义,外公告诉我说这是他和外婆上小学时外婆常说的一句话:放学了,我们一起回家吧。
  
  素质
  
  兜里揣着阳光:遇到你前,看到在食堂相互喂饭、在宿舍楼下拥抱接吻的人,会小小鄙视一下他们的素质。遇到你后,我想让你,在食堂喂我吃饭,在宿舍楼下给我一个长长的拥抱,久久的吻。
  
  不抛弃,不放弃
  
  ld岳潇:正是青春好时节,他们相遇相恋结婚,打算要个宝宝的时候,她却高烧不断,确诊为白血病,化疗放疗骨髓移植,终于将病情控制住。她已经盆骨坏死,五年后不复发也只能靠轮椅生活,期间父母逼他离婚,他直接搬到医院住。他只对她说:“现在很好,我还在工作,还可以照顾你。”祝福,给他们。
  
  字数不够用
  
  winkon:其实你比那个德芙广告女孩漂亮多了,那时发信息说“和你长得很像”,只是想和你说说话啦。明明从最开始认识你到现在这些年过去都没说多少话,但居然到现在还是每天都想你。如果这生必须当面表白一次,我想一定得是向你呀。我都喜欢你五年了,想和你说的话……这连标点都算的140字……根本不够啊!
  
  豁出去了
  
  沫沫有个包子脸:三年前,因为我觉得我是个女生,所以我拖了三个月才答应和你在一起;现在,虽然我是个女生,但我还是想先发制人地对你说:“荀大,我们结婚吧!我知道你想很久了。”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0-29 15:18:38

旧时光与任天堂时间:2014-01-12 作者:未详 点击:127次   晚自修下课的时候接到了你的电话,听筒里传来你呜呜啦啦听不出头绪的表达,我能想象到你坐在只有六平方米的卧室用肩膀夹住手机拼命比手语的样子,但是我看不到你说了些什么,只是听得出来你前所未有地开心。
  
  然后电话转到我妈妈手里,她清了清嗓子,很郑重地告诉我:你姐姐要出嫁了,最快就在半个月之后。
  
  熄灯前的最后五分钟,我简单地收拾了下东西,草草地给宿管老师留下张便条,再风尘仆仆地跑到火车站买了最快离开的车票,一个人在人潮熙攘的候车室呆呆地想着你抱着我时兴奋和惊喜的表情。
  
  我的姐姐是一个聋哑人。我第一次见到她是在六岁。她唯唯诺诺地靠在继父身后,骨碌着的大眼睛充斥着无奈和茫然。她见到妈妈不会问好,吃饭的时候也不讲话,小心翼翼地窥视着周围的一切,对外来者友好的表示视而不见。
  
  所以当后来妈妈问我是否接受她当我的家人时,我固执而坚决地摇了摇头。“她是聋哑人,不会欺负你”。我看到眼前妈妈那张尚且年轻的眼角展平了皱纹,连刻意修过的眉毛都兴奋了些,只得抿着嘴重重地点了点头。
  
  爸妈结婚的时候还住在单位分的平房院里,只有两间房,一间是客厅,一间是卧室,我和她就住在两间房中间的夹道里。家里没有厕所,要到平房院一端的公共卫生间。有时候半夜她会突然把我摇起来,满脸愧疚地指着门口的方向。我不开心地撇撇嘴,一个人站在或是萧索凄凉或是蚊蝇漫天的季节里静静地等她出来,寂寞或者害怕的时候我会唱歌,先是小声地唱,然后慢慢打开嗓子。突然间,厕所里传来一阵掌声,声音不大,每一声都拍得格外用力。
  
  她是怎么知道我在唱歌的呢?我时常在想,难道平日的残疾都是装出来的?
  
  每当我问她的时候,她总是无奈地摊开手,显出一副毫不知情的模样。我悄悄问了父母,连他们都表示惊奇无比。
  
  好奇心随着时光的潜藏悄悄隐退,直到有一天,我无意间翻到了她儿时的日记本——看到其中的一页时,我骤然问泪如雨下——其实真的难为妹妹了,我胆小,每次都要她陪我出来上厕所。现在正是冬天,站在外面那么冷,她从来没有抱怨过。我觉得自己对不起她,有好几次悄悄地跑出去,还是觉得害怕,又返回去把她拽出来……昨天晚上刚好在厕所里碰到雅雯,看起来很兴奋的样子。我想问她发生了什么,但是她看不懂手语,我也没有带随身本,只好拿墙角的石灰写在地上。她告诉我,妹妹在唱歌呢,《春天在哪里》。我知道她最近在排练这个节目,尽管我听不到,但我坚信,妹妹的歌声一定是所有孩子中最动听的……
  
  后来爸妈卖了车,卖掉了平房院里小小的屋子,在市里购置了一处两居室的房子。新房子并不比原来的大多少,父母商量了下,把客厅隔了一部分出来,装上推拉门,给她当房间。我的屋子虽然亦只有六平方米,终究是个温暖的巢,而她的那个小小的空间,不但听得到巷子里醉鬼的胡闹,更被来来往往的机动车和上午的集市喧闹充斥得满满的。家里人突然庆幸她的残疾,至少她的世界依旧安安静静,干干净净。
  
  上初二的时候父亲南下打工,母亲的四班倒的工作制很难固定在家里照顾我。尤其是当母亲上夜班的时候,我睡得死,往往因为早上没有人叫醒而迟到。后来她买了一个小闹钟给我,试了几次都于事无补。她想了很久,把闹钟拿了回去,我以为她只是太喜欢那个玩意儿了,也没有想太多,甚至没有感到一丝好奇。
  
  以后的日子我都没有再迟到过,她总是准时地出现在我的床前,把我轻轻地摇醒,有的时候我赖床,尤其是冬天,躲在被窝里死活不肯出来。她也不生气,只是执著地摇着,一直到我背着书包出门才回去补觉。
  
  暑假的时候外婆来我家住,因为地方小的缘故只得跟我睡。只住了一晚,外婆便神经兮兮地对我絮叨说,她一大清早就进了我的房间,转了一圈之后一拍脑门又出去了,怕不是顺道拿了什么东西才好。我有点生气,愠怒着回说她只是每天叫我起床,习惯了,忘记了现在是暑假。外婆愈发好奇起来,当晚坚决跟她睡,要看看她究竟是怎么准时地把我叫醒的。
  
  第二天外婆眼睛有点肿,母亲问起来的时候,泪眼婆娑的外婆讲着清晨看到的一幕:姐姐自从三点多上过厕所之后,便把闹钟抱在怀里,隔一段时间就看一次,直到六点钟,去我屋子里转了一圈,又想到什么似的回来,盯着桌子上的闹钟静静地看了一会儿,在上面贴了个“暑假”的纸条。
  
  初三的时候我迷上了电脑游戏,回家的时候如果母亲不在,第一个动作便是开电脑。刚开始的时候她总是站在一边静默地看着,每过半个小时便指指电脑右下角的表提醒我该写作业了。我很烦,但是舍不得跟她发脾气,只好生硬地比画着说再玩半个小时,然后半个小时后重复之前的动作,一直到母亲下班的前五分钟。
  
  第一次模拟考我的成绩便很配合地一落千丈,我惊恐地回到家,担心她把我偷偷玩游戏的事情告诉母亲。
  
  很意外地,母亲并没有骂我,只是笑着拍了拍我的肩膀,说要努力啊,一次失败不算什么的。我带着疑惑跳到她旁边,她平静地打开抽屉,递给我一封包装很精美的信,看得出来写信人的用心。
  
  她提到我们的童年,我们交换的理想,我们写在纸条上的小秘密,还有一起沉溺其中的红白机任天堂。
  
  没有多么华丽的辞藻,没有多么深刻的言谈,没有说教没有责备没有批评,她就用这么一种最平静的方式让我好像一瞬间找到了自己最初的方向,回到了之前的位置。中考结束的时候,我拿着省重点的录取通知书对着她重重地鞠了一躬,母亲在旁边幽幽地说了一句,一模结束的时候,你姐姐几乎是跪在我面前,求我不要给你任何责备和压力,她相信你很快就会像以前一样努力,并且极力劝说我相信……
  
  读高中的时候我拖着行李只身一人来到省城。住校的日子并不好过,刚开始的几天想家想到发疯。开学两个星期后的周末,我独自一人穿梭在偌大的庇荫林下,左手提着刚打来的热水,右手抱着一摞厚厚的书。
  
  突然有个影子从身后晃过,转而过来夺我抱在怀里的东西。挣扎了一下,我最终没有叫出声来。她没有打手语,只是傻傻地对着我笑。我不顾一切地抱住她,好像拥起了我们青春年少的整个童年,还有四处氤氲着的家的味道。
  
  我们把东西送回寝室,拉着手坐在看台下的水泥阶梯上,她递过来一张纸条,告诉我她即将去一家福利厂工作。装圆珠笔,一个月六百块钱。
  
  送她离开的时候我强忍住了盈在眼眶里的湿气。她抱着我,指指天空,说你看,我一来天就放晴了!我笑,拍着她的肩膀,眼泪的咸味一下子席卷了整个味蕾。
  
  高一还不算很忙的时候,我每隔两个月便可以回家一次。看看父母,也看看她。
  
  上班了之后,她看起来比以前开心多了。有一次她发工资,硬是拉着我去德克士,豪放地一甩胳膊,示意我随便点。我无奈地看了她一眼,只要了两杯小可,然后安分地坐在了靠窗的角落。
  
  突然间一个打扮很土的女孩从窗前走过,她激动地隔着玻璃手舞足蹈,灵巧的双手变换着各种姿势,好像表达一种很强烈的感觉。很意外地,对面的女孩也相应地比起了手语,然后把目光投向我,莞尔一笑。
  
  我反而有点不好意思,只是冲她浅浅地点了点头。女孩走后她开心地告诉我那是她的同事,也是她最好的朋友。她总是对人家提到我,说我很聪明也很优秀,今天终于得以一见,对方直夸我漂亮,“看”得她心花怒放。
  
  我哭笑不得,只好顺着她的兴奋小小地忘我了一下,心里却像拴了一个什么东西似的,轻轻一拽就是生硬地疼。
  
  从那以后课业突然忙了起来,我也很少再回家。她总是给我打电话,却讲不出一个字。每当听到听筒里传来的长久的忙音,我即使再累也可以瞬间释然。她讲不出一句甜言蜜语,却给了我最扎实温暖的拥抱。
  
  而现在,她居然要结婚了。
  
  妈妈说姐夫也是一个聋哑人,人很憨厚老实,对她很好,虽然残疾却是家里的独子,家底也殷实。姐姐跟着他不会受罪。
  
  我一出站便看到在出站口翘首以望的她,身边跟着一个陌生的男人。姐夫个子很高,人很帅气,与她实在相配。我走过去,她热情地冲上来把我狠命地搂进怀里。姐夫腼腆地笑了笑,顺势接过我的背包,就像是上辈子已经熟识了已久的亲人。
  
  有时候我会想究竟是什么样的命运将我们推到了一个相同的世界,那样扶持着彼此骄傲地长大。如果可以,我想再和你一起,温习一遍散射在旧时光里的任天堂。当游戏来不及宣告“GameOver”的时候,我要趴在你的耳边悄悄告诉你,我爱你。
  
  你一定会听得到。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0-29 15:19:25

你可能不认识的孔子时间:2014-01-12 作者:未详 点击:194次   天安门广场旁边、历史博物馆北门竖立了一尊面向长安街、天安门的孔子雕像。此事很自然地引起人们对孔子的关注,以及争议。
  
  ★先理解封建制
  
  欲理解孔子,必须正确地理解封建制。
  
  古人早就说了,战国以后是郡县制,西周、春秋是封建制。把封建定位在正确的时间坐标上后,我们就可以正确地理解封建了。这个事情太复杂,让我简单地概括我的研究结论:封建制借助一种最简单的人际关系单元组织了一个高度复杂、具有伟大的扩展能力的社会治理体系。
  
  设想两个自由人面对面站着,一个人俯下身来对另一个人说,我把我的人身交给你,全心服侍你。是为臣。另一个人说,我接受你,也保护你,我赐给你一块土地作为你的报酬。是为君。周人把这个过程称为“策名委质”,如果是周王封建诸侯则叫“策命”。由此,这两人订立了契约,形成君臣关系。
  
  这就是封建的基本治理单元。除了最高的君——周王,和最底层的庶民,所有人同时是君和臣。举例来说,诸侯是周王之臣,又是大夫们的君。所有这些人都是通过契约方式相互建立起君臣关系的。
  
  由此我们可以理解孔子周游列国的含义。孔子先祖是宋国的大夫,遭遇内乱,流亡鲁国。孔子虽生活于鲁国,但只要鲁侯未封赐他为大夫或委他以公室官职,他与鲁侯根本没有关系。那个时候没有什么“爱国主义”,孔子之所以愿意定居鲁国,也许仅仅因为,周王室已经衰落,“周礼尽在鲁”。其实,孔子是自由人,他可以与任何诸侯通过订立契约,建立君臣关系。
  
  美国一位史学家汤普逊曾说:“封建制度可能是人们的头脑所能想出的最合适的政体。”我同意这句话。中国历史上,建立了经典封建制的姬周王朝,持续800年,为时最久。这从一个侧面证实了封建制的精妙。而第一个现代宪政国家——英格兰的宪政制度,正是封建治理之道实现新生转换的结果。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0-29 15:19:56

 ★复礼为什么
  
  孔子的历史意义,也正在于,在王权专制即将降临华夏大地的时候,坚持封建的美好原则。孔子所设想的通往优良治理秩序的方案是“复礼”,也就是复封建。
  
  礼是什么?礼就是西人所说的法(law)。请注意,不是律。它们不是某个至高无上的人一次性制定出来的,而是在漫长历史过程中透过实践自发形成的。总之,礼就是习惯法。因此,礼就像空气,无所不在。自由人间的君臣关系主要靠礼来界定和维持。至关重要的是,礼制规则是客观的,所有人都平等地受它的约束,包括君。尽管君臣的权利是不均等的,礼却平等地约束君臣。
  
  如此礼治秩序类似于欧洲封建时代的法治秩序,而这正是现代法治的源头。孔子之主张复礼,要旨就是恢复保持封建的自由。孔子主张复礼,就是维持这种不受君主意志控制的习惯法之治。秦以后中国社会还保持了一些活力,就是因为,普通人民的生活主要不是由刑律,而是由人民中间自发形成的习惯法调整的。
  
  有人也把儒家的治国思想说成“以德治国”,并据此排斥法治。但这显然是望文生义之说。礼绝不仅仅是道德规范,而是范围广泛得多的客观的规则体系。春秋时代、包括孔子所说的德,也绝不仅指道德。孔子时代最重要的德行是“忠”、“信”,忠者,忠于契约所规定的义务;信者,信守契约。德不是简单地要人修身养性,而是要求各方,包括君,遵守契约和客观的规则。这样的德治,其实就是礼治,也就是客观的法治。孔子的“以身作则”也不过是说,君遵守规则,不破坏规则,臣也就会遵守规则,忠于职守。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0-29 15:20:08

★君君臣臣的真义
  
  孔子所说的“礼”是习惯法,它明确规定了臣对君的义务,也明确了这一义务的限度。君只能在此限度内要求臣。归根结底,这里的“忠”,不是忠于君本人,而是忠于契约所规定的义务。
  
  因此,按照封建原则,领主怎么样对待封臣,封臣就可以怎么样对待领主。封建君臣关系的这一基本伦理恐怕正是孔子所树立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一儒家根本原则的社会背景。孔子将理想的封建君臣关系予以抽象化、普遍化,确立为处理所有人际关系的一般性伦理原则。
  
  因此,君君臣臣的含义与今人所误解的正好相反,它强调:君与臣民之间是契约关系,而非命令服从关系。如果君对臣民提出契约之外的要求,臣民可以拒绝;如果君侵害了臣民的权益,臣民可以反抗。这种反抗必然会得到上天的支持,因为“民之所欲,天必从之”,这是儒家天道主义信仰的根本要旨。因此,儒家既是保守的,但也具有革命倾向。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0-29 15:20:21

★打开平等之门
  
  作为孔子最重要思想贡献的仁,也与封建的君臣关系有一定关系,但孔子对其作了平等主义的超越。封建君臣双方的权利
  
  义务是相互的,彼此都把对方当成自由而有尊严的人来看待,相互以礼相待,尊重对方的权利,履行对对方的义务。
  
  由此也立刻可以看出,孔子突破了特定的君臣关系,而从“人”的角度讨论“以人意相存间”。孔子希望所有人对待所有人都以对方是跟自己一样的人那样。经由这样的转换,平等之门被孔子打开了。
  
  阿克顿爵士说过,封建制是自由的,但有一个与生俱来的缺陷:等级制。孔子坚持复礼,也即坚守封建的自由。但他也意识到礼制的等级性,并注意到有人利用强势地位强制他人。因而,孔子同时提出仁的理念,把所有人置于一般的人的地位,从而,自由的人也获得了普遍的平等。
  
  孔子的思想结构类似于17世纪初的英格兰普通法法律家,他们对大宪章所确立的封建的自由进行阐释,把作为贵族之特权的自由,变成了所有人均可平等享有的自由。仁和礼是孔子观念的核心,仁的根本含义是人人平等相待,孔子也在实践这一点,这就是“有教无类”。
  
  ★自由学术的创造者
  
  孔子一直寻找参与封建治理的机会,最终学术成为他的志业。孔子有意识地整理上古文献,不是为了自家的治理,而是为了传承文明。他对实践中的礼法进行了思考,由此创造出了带有哲学色彩的思想。在整理文献和论述思想的过程中,他创造出了学术。
  
  教育也就随着学术而诞生了。拜封建制之赐,孔子所从事的学术和教育事业都是自由的。在封建制下,每个人通过君臣契约,被礼制划出一片自由活动的空间。在这个空间内,他的活动不受干预。没有人会疯狂到去干预别人的事情,只要别人没有违反礼法。孔子就拥有这样一个空间。
  
  生活在今天的中国人,想象孔子的活动,就会感叹,那是一个奇迹。孔子可以自由地收集文献,整理文献。孔子可以自由地收留弟子,教育弟子。他的所有这些学术、教育活动,没有受到过任何人的干预。孔子可能是落魄的,但他是自由的。孔子的典范,也让中国的学术和教育事业从一开始就带上自由的基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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