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0-29 15:45:13
高三,不相信传说时间:2014-01-10 作者:未详 点击:198次 上高三之前,我对高三所有美好的传说,都不信任。
我不信任半天踢足球,半天上课,晚自习还睡觉的学生,会考上北京大学;我不信任平时交白卷的学生,高考忽然灵光乍现,考了满分;我不信任左手吉他、右手美眉的人,能考过专心致志的学生;我不信任翻围墙去上网的,学功课最灵光;我不信任家长从不过问的学生,心理最健康;我不信任高考会提供作弊的空间;我不信任脑白金脑黄金……
上高三之后,学校开了场“高三动员会”。在我看来,前面要加个“运”字——“运动员会”。我上清华后,认识一个同学,他在高三前,一直是个运动员。上高三之后,成绩排名在30多位。高三毕业时,高考成绩却全班第一。问其奥秘,他说:“我当运动员的时候,教练说,只有你流的血汗,不会欺骗你。”
高三的老师说过很多好话,但我只相信三句:排名比分数重要;补弱科;不喜欢做题的学生,不是爱学习的学生。
上高三后,学校组织了第一次摸底考试,我考出了一个超级好的分数,数学高达142分,文科总分超过620分。老师说,这是为了让我们“提高自信心”的一次考试。我不关心自信心,不关心分数,只关心排名。我在班上排名第四,在全校文科生中排名第21。这就是我高三的第一个起点名次。而高一的时候,因为文理不分,我竟被糟糕透了的理科拖累了总成绩,以致排名在全校1000名之外。分数只会让我迷惑,名次才能给我自信。
我的弱科,也是大部分文科生的弱科,那就是数学和地理。我积攒的一点体能和毅力,几乎都给了数学,我的方法是做题、做题、再做题;我积攒的优势,给了语文和外语,我的方法是只参加考试,不交这两科的作业;我积攒的智慧,给了历史和政治,我的方法是做笔记、画表格、理框架、找得分窍门。还有地理,我一直没有找到方法,只是在混乱的调整中跟紧别人的步伐。
我的数学老师说:“你是我见过的做题最多的学生。”有一个章节,我没有搞懂,于是去网上下载了有关这个章节所有的试题汇编。打印出来,一共是600页。每天晚自习近四个小时,我都在埋头做题中度过。做完了之后,我常常觉得头已经不在脖子上了。
做题的辛苦,在高考中终于得到了回报。我的数学,是所有科目中考分最高的。我的最弱科目,成了我最强势的一科。
从高二的暑假开始,我就在为自主招生做准备了。我的自述材料,足足准备了三个多月,前后装订出了一个册子。最终,我进入了清华大学新闻传播学院。我的高考分数加上自主招生的优惠分,排名全省第21。我从没有放弃希望,也没有错过机会。
但我看到很多家长,常常是在最后一刻,才寄出孩子的资料。那些资料大多是慌慌张张凑出来的,他们连打印纸都临时借,获奖证书也不知塞到了哪里。对于面试,他们说:“哎呀,无所谓,只当是锻炼锻炼吧,说不定就过了呢。”
奇迹也许会从天而降吧。但是我不相信。不要抱着“锻炼锻炼”的想法,那只能暴露出你的漫不经心,缺乏诚意。
怎样过一个快乐的高三?我没有太多幻想。高三的学生,没有谁还能保持所谓的心理健康。如果你焦虑、烦躁,嫉妒别人比自己好,担忧未来,抱怨父母,痛哭发泄,暴食减压,患得患失,这都没有什么可怕,这就是竞技心理,每天都缠绕着高三学生的病态心理。
在高三的那个漫长冬天,我每天都陷入负面情绪:看不到未来,觉得苦海无边,孤独,变丑,任何一点点小挫折,都让人崩溃非常。我的唯一方法,是给自己写小纸条。这些纸条,现在翻出来看,甚是好笑,都是“冬天来了,春天还会远吗”、“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之类的大俗话。开春之后,我的情绪随着成绩的稳定也渐渐稳定了。因为该来的总会来的,我已经做好了心理准备。
我的高三,是在理性中度过的。告别时也非常平静,我不会涕泗交流,不会撕书泄愤,不会跳楼自杀,不会彻夜狂欢。不会过于怀念高三,也不会全盘否定高三。
那是一段短暂的“运动员生涯”。用汗水去追逐光荣与梦想,也感受怅然与失落。如此而已。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0-29 15:45:28
勇敢的人离幸福最近时间:2014-01-10 作者:未详 点击:194次 一种莫名其妙的忧愁
那个夏天,我准备参加青少年游泳大赛,力争在大赛上拿一个好成绩,但在去参加比赛的路上,我出了车祸。回到学校后,我变得异常烦躁,会莫名其妙发脾气,频繁和同学产生矛盾、和老师顶嘴,在教室里大喊大叫甚至走在路上无缘无故放声痛哭。老师只好把家长请来,建议我休学回家休养一段时间。
我一直很沮丧,但离开学校那天天气好得让人愉悦。哥哥开那辆旧吉普来接我,车子停在我身边,玛蒂尔达一下子从车子里蹦出来,跑过来用力抱住我,亲吻我的额头说:“我总算见到你了,哇,你比照片上长高了不少儿,比你哥哥帅气多了。”
那是我第一次见到玛蒂尔达真人,她中文说得真好,还带着儿话音。天然的棕色鬈发,两颊飞跃几颗雀斑,鼻子小巧高挺,眼睛是镶起来的两颗稀世珍宝,闪着灵动的光芒,她笑起来那么动人,比照片上更美丽。我闻着玛蒂尔达身上一股甜甜的清凉的味道,不敢再多看她一眼,脸红得低下头去。哥哥笑着把我的行李一件件丢到后车厢,也过来拍着我的肩膀说:“果真长高了,也瘦了。”
回去的路上我一直沉默不语,玛蒂尔达在副驾驶座上把身子转过来和我不停说话。她说从哥哥那里见过我很多照片,我四岁的时候光着屁股跳进泳池里那张真的把她萌翻了。我还是低着头红着脸,哥哥咳了一声示意玛蒂尔达别提游泳的事情,她马上知趣地闭上嘴。可是三分钟后她又忘记了,说起夏天和哥哥在海边度假的事情。
“那里的海真蓝啊,小屿,我们下次一起去玩吧。”玛蒂尔达笑着邀请我,我笑着点点头。
可玛蒂尔达双眼随后流露出一种哀怜,她连皱着眉头的样子也很生动。她转过身把手伸过来轻轻拍拍我的头,不再说话。她一定听说了我不能再游泳的事情。
于是在夏天即将结束时,我又多了一种莫名其妙的忧愁,一部分的原因来自喉结生长带给声音的压迫感,一部分来自哥哥的混血女友玛蒂尔达。
莫斯科郊外的晚上
我被送到远离河海湖泊的乡下,一个远房亲戚的房子里。为了照顾我,母亲一起搬了过来。哥哥每个星期会来一趟,玛蒂尔达也跟着来,她带着手风琴。
常常在晚饭后,我们围坐在客厅里,玛蒂尔达有特权坐那张舒适的沙发,因为她要演奏手风琴。她总是把细长的双腿盘在裙子下面,调整好坐姿,靠在沙发上演奏《莫斯科郊外的晚上》。玛蒂尔达用心演奏,大家跟着节奏拍掌,还有隔壁的邻居拉手转圈跳步伐奇怪的舞蹈。
那个夏天像个贪玩任性的孩子,到了十月依然不肯离去。哥哥因为学习的事情很长时间都没有来看我,大家似乎都在忙着什么,只有我的世界被独立。我开始闹情绪,拒绝进食,情绪激动时会摔砸东西。
玛蒂尔达听说我的状况后,一个人来看我。她提了一大篮子点心,都是她在烘焙教室上课时的实验品。只有小松饼还能吃,没有焦煳,也没有太甜。玛蒂尔达觉得过意不去,又提议为我下厨,但母亲已经提醒她,我有两天滴水未进。她还是坚持用胡萝卜和玉米做了一碗粥,端到我的床边。玛蒂尔达坐在床沿,说:“你这样一点儿也不像男子汉哦,男子汉要潇潇洒洒地吃饭,才会长得更强壮。”见我不为所动,她手中突然多出一把口琴,继续劝我:“你把粥喝完,我给你吹一首美丽的歌。”
我一边喝着放多了盐的玉米胡萝卜粥,一边听玛蒂尔达用口琴吹《卡门》,她吹得真好听。
那天晚上玛蒂尔达要求睡在我的房间里陪我,母亲给玛蒂尔达搬了一张折叠床,她仰身睡在上面,手叠加放在胸前看着高高的天花板说:“小屿,你知道吗,睡觉前许一个愿望,连续许一百天,愿望就会实现的。”
“你试过?”我半信半疑。
“当然,我许了愿要和你哥哥永远在一起。”
我在床上转个身,面向墙的那面,心里有一种哀愁的预感,玛蒂尔达的愿望会落空。因为哥哥要去美国深造,父母在谈话里提出,他们应该分开。
分手是哥哥提出来的。
从早上开始,雨就没有停过,哥哥和玛蒂尔达一起来看我。雨声很大,但我依然可以听见从客厅传来的争吵声。我高烧39度,在床上发抖,流着莫名其妙的眼泪,半昏迷,母亲在旁边照顾我,连声叹气。
我迷迷糊糊中知道,玛蒂尔达在夜里跑出去,再也没有回来。
一个月后,哥哥去了美国。离开前一晚,我们两个人坐在院子里说话,哥哥告诉我他和玛蒂尔达相识相恋的故事。天上的星星明亮璀璨,我仰着头看星星,心里突然变得非常平静。
暴躁的少年和暗处的少女
那已经是八年前的事情,八年前我12岁,性格怪异,喜欢比自己大八岁的玛蒂尔达。
我会提起这件事情,是因为八年后,我和家人去美国参加哥哥的婚礼,我看到了新娘杏子,她比哥哥矮很多,但笑容完美。婚礼在郊区的房子里举行,客人散去后,两家人坐在一起谈天说地,还有人演奏小提琴。
琴声响起时,我溜到后院的花园里,忽然想起八年前那张美丽的面孔,以及她好听的手风琴声。有人突然在身后拍了我一下,转过身,看到新娘杏子站在那里。她说:“你不记得我了吗?八年前我们还是邻居呢。”
“遇见你哥哥和玛蒂尔达之后,我变得很爱哭。”杏子说。杏子暗恋哥哥多年,最后还追到了美国。
原来那个夏天躁动的并不止我一个人,那个躲在暗处的少女,17岁,住在亲戚家的隔壁。只要哥哥和玛蒂尔达来看我,杏子也会从隔壁跑过来,坐在人群中听玛蒂尔达演奏手风琴。她瘦小的身形,戴一副厚厚的眼镜乖乖坐在人群中,很难引人注意。杏子喜欢听那个发光的混血女生弹琴,还看到大哥哥的身上也散发着同样的光芒。她迷恋他,迷恋他温柔的目光,无与伦比的笑容。
17岁的少女心中,盛开了一朵花。很多次,哥哥和玛蒂尔达一起来,杏子就跟在那两个明星般的人身后,默默看着他们相拥亲吻。她羡慕玛蒂尔达拥有的美好。
勇敢的人离幸福比较近
哥哥和玛蒂尔达争吵的夜晚,杏子站在院子外的雨中,一颗心被雨水冲得噼里啪啦响。她看到玛蒂尔达冲进雨夜里,消失在黑夜中,哥哥没有追出来。于是,杏子做了一件事情,追着玛蒂尔达跑出去。
杏子在不远处找到了玛蒂尔达,玛蒂尔达蹲在路边哭,杏子把玛蒂尔达领回了家。
玛蒂尔达哭了一夜,天亮时她写了一封信,在信里对哥哥说,她会等他,无论多久都会。她把信留给杏子,让杏子转交给哥哥。
而事实上,信并没有交到哥哥手里,但那不是杏子的错。杏子在第二天过来敲门,开门的是我,哥哥在夜里雨停之后就已经离开。杏子把信交到我手里,说是玛蒂尔达给哥哥的信。当时的我,并没有注意到那个少女眼里的哀愁。
是我把那封信毁掉的。
如果在有生之年,能再次看到玛蒂尔达,不管我们各自身边有没有人,我都会走上去对她说:“Imissy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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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29 15:45:39
我的成长也不一帆风顺时间:2014-01-10 作者:未详 点击:182次 2011年2月27日,温家宝总理接受中国政府网和新华网联合专访,与广大网友进行在线交流,甚至谈起了自己青年时期经历过的挫折。
我不仅承受过不理解,甚至承受过挫折。我的成长不是一帆风顺的,但是我没有一天屈服过。我总是想,我会成为一个有用的人。
我上地质学院,正赶上困难时期。第一个学期我就患上了肺结核,休学半年。学地质又患上肺结核,还要休学半年,那时又吃不饱,这对我是一个很大的打击。为了怕传染给其他同学,我被隔离了。但是,住在小屋或病房里,我没有一天放弃学习。结晶学我一堂课也没上过,就是凭自学得到优的。五年中,医生不断给我放宽条件,能够四小时工作了,能够八小时工作了,能够全天工作了。我心里想,只要让鸟飞出去,它总会上蓝天的!
我还是尊重科学的,每个月照常到海淀医院做结核病照射。但是,我又开始新的征程,几乎用比别人多一倍的时间学习。晚上人们都睡了,我还在自习室里,一直到深夜才回来。早上,同学们还没起,我又爬起来到自习室去学习。没有表,也不知道时间,就这样五年时间过去了,我的肺病也好了。我的学习,56门课有55门获得了优秀。
当时,我的理想就是希望能到边远的地方去。在与一所大学学生座谈时,学生问我年轻时有过冲动吗?我说有过,我在毕业时曾经写过两份血书,要志愿到西藏去,但是后来学校留我做研究生。研究生毕业以后,即使有留在北京的条件,我依然到了西北。开始在农村劳动一年,后来从事专业工作,第一年是淘重沙(这是一个专业名词,很多人可能不懂,就是通过淘沙把重金属物质分离),然后我开始接触业务。先是做小组长,后来做大组长;先是记录,后来能写报告。冬天整理的时候,有了空闲,我每年都要做一个计划,今年学力学,明年学数学,后年学英语,再有时间学点历史,我从来没有灰心过。
我想青年人只要坚持自己的理想和信念,就一定能够取得成功。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0-29 15:45:50
人生中的第一个贵人时间:2014-01-10 作者:未详 点击:170次 一个人,不管你现在混得好还是不好,在你的人生路上总遇到过贵人相帮。那天和一帮朋友聊起这个话题,他们纷纷说起第一次遇见贵人的故事。
小亚说,她遇到的第一个贵人是她办公室的青姐。那年她22岁,和她恋爱三年的男友因为要高攀某领导的女儿向她提出分手。她是那么爱他,把他当作她的生命,她的全部。她觉得她再也不会爱上任何人了,没有了他她觉得她不能活了。那段苦涩的日子里,和她一个办公室的青姐常把她叫到家中吃饭,开导她,给她介绍新的男友。一开始,她就是不见,说她的心已经死了,再也不会爱了。一天,青姐告诉她自己的一个秘密,她说她曾经失恋过三次,每次也都是男方移情别恋,她也想到过死,觉得没有人爱她,可后来遇到了现在的老公,他们相识相恋,然后走进婚姻的殿堂。青姐说完,又笑着说,你看我现在过得多好,要是当初死了,那个变心的人不会为我难过,最难过的是我的家人。我们活着不是为了自己,而是为了他们。要相信,冥冥之中总有个喜欢你的人在灯火阑珊处等着你。后来,她在青姐家认识了现在的老公,她的爱再一次燃烧起来。
阿韵说,她遇到的第一个贵人是她的高中老师。那年她复读一年后还是高考落榜,她觉得自己没脸见人,村里人好像都在笑话她。她躲在家里整天不出门,她不想在这地方待了,她要出走。有一天,她的高中老师找到家里告诉她,说镇中学要招一名民办教师,要她去参加考试。老师告诉她,条条道路通罗马,只要努力,在每一个位置上都会活得很精彩。她报了名,并且在众多的报考人员中考了第一名。一年后,由于她教的班级成绩出色,她被评为优秀教师,再后来又转成公办教师。
华新说,父母是他的贵人。上小学的时候他成绩特好,可是上初二那年,他迷上了打游戏,经常在晚自习的时候,和几个同学偷偷溜出学校,跑到网吧里打游戏。他的成绩开始下滑,从上游一下子落到了中下游。升初三不久,年级分快慢班,他被分到了慢班。慢班的学生并不是都很笨,但都是学习不自觉、爱打闹的学生。在这样的氛围中,他更是学不下去,成绩可想而知。离中考还差三个月的时候,他的班主任老师找他谈话,要他考职高。虽然他的学习成绩一直上不去,可他还是想考重点高中,想上大学。但是他的班主任老师一直找他谈话,要他考职高,把他找烦了,他跑到网吧里逃学不再去上课。在网吧里待了一个星期,他的父母在小城的网吧里一个一个地找。有好几个晚上,他的父亲没有睡觉,在一个网吧的门口蹲着等他。因为儿子的一个同学告诉父亲,他儿子经常来这个网吧。父亲终于从网吧里把他找到,然后把他送回学校。他没有考上高中,父母花钱让他上了重点高中,希望他有个新的开始。上高二那年,他学校常发生学生打架事件,母亲听说了,每个星期回家,母亲就把自己在法制节目上看的那些案例说给他听,说同学之间可以讲义气、重情义,但如果同学做得不对,不但不能去帮忙,还要劝导他不要做错事。他知道,高中三年,父母一直提心吊胆地为他担心,不但担心他的学习成绩上不去,更重要的是怕他学坏。他说,他上高中的时候,曾经和同学打过群架,可是上大学后再也没有打过。
听了他们讲述自己遇到第一个贵人的故事,我发现,大家遇到第一个贵人都是在年轻的时候,这是人生最重要的时期,无论是在爱情还是事业或者学业上,有时会感到很迷惘和无所适从,常常会迷失方向。如果这个时候,有人给他们指指方向,或者拉他们一把,他们的命运就会从此改变。在你年轻的时候是不是也遇到过这样的贵人?就让我们感谢这些改变我们一生命运的贵人吧!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0-29 15:46:00
忘记你的试用期时间:2014-01-10 作者:未详 点击:175次 我对女友琳达说,巴克莱公司来电话了,叫我下周去上班。琳达欣喜若狂地吻了我一下,叫我一定要努力。我嘴上答应,心里却跟打翻五味瓶一样。
在我们营销系同学眼里,巴克莱就是一块光鲜的鸡肋。说它光鲜,是因为它早已名扬四海,实力没的说,可有经验的师兄告诉我,巴克莱派头很大,别的公司试用期最多一个月,它则是半年。如果不合格,六个月后便要卷铺盖滚蛋了。所以,系里同学戏称巴克莱为鸡肋,越来越多的同学选择抛弃。
可我还是决定去一趟,不是想当英雄,而是临近毕业,其他简历石沉大海,巴克莱公司是唯一伸出橄榄枝的。
奔赴巴克莱,除了那份六个月的合同之外,并没有什么令我不满。人事主管很看重我似的表情说了一句:“好好干,公司不会亏待你!”
从上班的第一天开始,我便不敢有丝毫懈怠,严格说来,应该是不好意思。因为这次招聘的不止我一人,其他十来个听说有来自剑桥和牛津的,人家为了能在六个月后继续签约,可谓废寝忘食,我总不能独个儿跷着二郎腿一边闲着吧!
日子过得是昏天暗地。总经理前来视察,满脸微笑,说,不错,我们会选择最优。这话等于一剂强心针,大家更拼了。为了不让自己太丢脸,我也毫不犹豫地跟着上,尽管完全不是他们的对手。
然而,在巴克莱公司,我终究还是闹了个天大的笑话。那天,我完全忘了六个月合同已到期,按事先约定所有试用工要主动找经理谈话的,可我竟傻傻地一大早去了曼彻斯特谈业务,等第二天回来,经理已去法国出差,引得同事窃笑不已。
据说,一起来的试用工表现都不错,经理几乎挑不出什么毛病,我竟然错过了如此良机,看来活该失业。看着别人兴高采烈地在等续约,我懒得理他们,只想一个人静静地完成曼彻斯特这笔业务,然后走人。
可是,一个星期后的通知让所有人大跌眼镜,伟大的巴克莱竟然要和我续约,而且,只与我续约,他们白干了半年。经理解释说,只有每天都把自己当做试用工的人才有资格待在巴克莱。
经理很欣赏我能在180天后还坚持工作的精神,所以把我留下。但我明白,自己并不是真的愿意永远做一个试用工,而是那天记错了日子。当然,这话只能跟琳达讲,在经理面前,我决定从头再来,以新的姿态演绎每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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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31 15:31:51
微小说时间:2014-01-10 作者:未详 点击:136次 杜骏飞:他一直一无所有,直到有一天,他有所遇,有所思,终于,他开始无所不能。年轻时他想有所为,但当他可以为所欲为时,却只想有所不为。因为恨,他成为侠,可是又因为爱,而回到人。无敌,不争。心如海,世若尘。两册黄卷,一盏青灯。须发尽白时,他心如赤子。他因为死去而永生。
马伯庸:锂电池愤愤不平地说:“每隔五小时就要充至少二十分钟电,每运转十六小时,就得休眠八小时才能继续使用。这种贫弱的性能指标,实在令人蒙羞!”铅酸蓄电池懒懒地回答:“而且待机时间最多只有十天,可悲。”多晶硅太阳能板凑过来问:“你们说谁呢?”锂电池答:“人类。”
潘海天:他被地铁广播报站惊醒,车厢里空无一人,站名很陌生。坐过站了?他一激灵爬起到门前等着。列车晃动着停下。他没看见站台,门外是一片黝黑深渊,不见五指。恐惧升起,无由想起韩松的诡异小说,他拼命地扒门大叫哭求!门纹丝不动。他无力地滑坐到地板上,然后看见开的是另一侧的门。
伏枥斋:著名学者丁丁,一直致力于人类的研究工作。她大学毕业来到四川,就扎根了,这一扎就是三十年。每天的工作就是观察人类,研究人类,保护人类。她开办了人类保护基金,去各地演讲,写论文。退休那年,面对记者,她叹口气说,我们熊猫过多地干涉人类的生活,是导致这个族群即将灭绝的最大原因。
夏正正:很久很久之前的某一天,东瓜西瓜南瓜北瓜四个好朋友闲着无聊于是一起玩起了捉迷藏。四个好朋友里北瓜是个最好胜的孩子,所以轮到它藏起来时它就把自己藏得很远很远。东西南三只瓜找了好久可就是找不到北,最后只好回家了。但可怜的北瓜也因为走了太远而忘记了回家的路。你曾经在什么地方见过北瓜吗?
夏正正:入冬了,怕冷的小狐狸去小兔子开的森林杂货铺买了一件温暖牌的毛衣,一条温暖牌的围巾,还有一个温暖牌的水杯。小狐狸待在家里穿着毛衣戴着围巾喝着杯子里的热水,可还是觉得有点冷,“到底还缺些什么呢?”小狐狸想了想那家森林杂货铺,还有铺子里那只可爱的小兔子,“大概我还缺一个温暖牌的拥抱。”
甲斐文:我曾经与一个姑娘擦肩而过,当时雪花从路灯的光柱里飘落,缀在她的长发上,她可真美丽。我忍不住回过头,想把她的身影好好收藏在记忆中,却发现她也转过身在看着我,两个人的手里,握着彼此的钱包。
鸿鹄试翼:2500年清明,他走进了器官银行。存好良心,三十年整。遂闯荡社会,一帆风顺。期至,取回良心,未污染,甚欢喜。病床上,他畅想有了良心后的种种打算。手术做了三天三夜,失败告终。诊断书上只有四个字:排异反应。
蔡雨霏:李黑夫妇最近心情不佳。家里隔三差五就丢东西。一日,夜半埋伏,跟踪小偷至自家老宅。夫妻疑虑间,灯亮,被他们遗弃数月的老父亲打开房门,对小偷说:“赶紧回去,别让你爸妈扭心。以后别老往这边送东西。”李黑夫妇欲擒窃贼,转向他们的却是儿子的脸。
吉良先生:外星人统治了地球,重新改造了地球人现有的金融体系,金本位被取消,人类需要靠梦想来兑换金钱,梦想越丰富越多彩的人就越富有。一天我父亲面色凝重地走进我的房间,我无奈地告诉他最近手紧,谁知他根本没打算理我,而是径直对我正在画蜡笔画的五岁大儿子说:孙子,借爷爷点钱,咱家你最富!
佚名:我收到一个有意思的邮件,要跟朋友一起做。“同桌,帮个忙呗?”“好啊。”“那么……我最喜欢的颜色?”“黑色。”“我最擅长的学科?”“数学。”“我们家的宠物?”“一只叫笨笨的狗。”“我的穿着风格?”“混搭。”“我玩的游戏?”“天下贰。”“我绝对不知道的一件事?”“我爱你。”
杜骏飞:一只飞鸟掠过,吵醒了笼中的老虎。老虎生气地说:“我是百兽之王。”飞鸟谦卑地答道:“而我,只是自己的主人。”
花李淡色:儿子:“我要好吃的。”父母:“好好好,买。多吃点别饿着。”儿子:“我要衣服。”父母:“好好,买。多穿点别冻着。”儿子:“我要结婚。”父母看着住了半辈子的房,再看看儿子,微笑着说:“……好。买房。”几年后,儿子跪在墓前泣不成声:“我要你们。”这次他没有得到任何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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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31 15:32:04
猫三天狗三天时间:2014-01-10 作者:未详 点击:184次 人,一旦爱什么,难免把它神化。我爱猫的朋友就对我洋溢着仰慕细述她家的猫:“有性格,骄傲,优雅……会在夏日的夕阳下,静静在窗口看着落日,门响,或者我们喊它,都不会干扰它。狗有奴性,会恋主;猫没有,猫是主人的朋友。”
我不爱猫,我就比她冷静:“猫的智商才一岁上下,它知道什么叫主人?低过一岁的,根本不认人;超过一岁的,也至多知道个爸妈——家生子如《红楼梦》里的小红,怕也不是一岁就知道宝二爷是她主子的。”
这样说来,婴儿与猫,都是处在一个最受宠爱的阶段了。故而有人说:女人,要在爱情里做猫型女:爱他,却永远保有自己的自由,随时可以抽身而去;愤怒时,有小爪子;撒娇时,有依偎的、柔软的身躯;终生会迷恋檐下滴雨的声音,或者追逐一只过路的蝶。她的灵魂,是博物馆角落里一朵雏菊花。
爱上她,要有做猫奴的觉悟:无微不至地照顾她,却要忍受她的“千唤不一回”;为她准备了干净的水和宽阔的胸怀,她却倔犟地背过身:“Letmealone(让我单独待着)”;感冒鼻塞正需要照顾,她却离家出走了……老实说,这样的女孩子,几个男人伺候得起?加菲猫只是传说。
但谁又肯做狗型女呢?这词难听不说,还要像狗一样忠诚,听到他的脚步声就合身扑上;爱,恋眷,无怨无悔,在她眼里他一切都好,值得她付出全部的身与心。她愿意是工作犬,为他鞍前马后;她可以是搜救犬,冰天雪地、水里火里,不顾一切救援他;她更能是导盲犬,永远沉默地、心无旁骛地走在他身侧,他盲了,她愿是他的眼,但——盲的若是他的心呢?
多少男人要在错失这样的女性之后才捶胸顿足:永失我爱。当时只觉得烦,她的紧密贴人,她被拒绝被厌弃后也不改变的真诚。她是母亲是姐姐是最好的朋友。不离不弃、至死靡它,是美德。惜乎在这个时代,不受重视。
没有一部电影,没有慢动作和快进的;没有一幅画,没有浓墨重彩和留白的。在爱的国度里,一味的性格和一味的付出,都要不得。所有的女孩子,都应该学会“猫三天狗三天”:要怜惜自己,却也能够将自己全盘交出;够独立,也有时愿意为他牺牲一下软弱一下依赖一下;享受他给你的好,在他需要的时候,也能够发挥小宇宙陪在他身边。
爱的功课,一是学会给,给得汪洋恣肆;二是学会收,收得惜爱如金。因为爱一向如此:光付出不得到是痴入,光得到不付出是妄人。聪明的你呀,一定知道,给得心甘情愿,收得心花怒放,才是“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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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31 15:32:16
旋转木马时间:2014-01-10 作者:未详 点击:84次 他们曾经那么好,他带她出国旅游,给她买车、买房,不惜花费一切代价讨好她。大家也都看好他们的时候,突然之间,就分手了。问他为什么?他说我累了。
他说:我和她就好像一直玩着旋转木马的游戏,我一直在追逐,但我们之间却存在着永恒的距离。
他们好了整三年。他无微不至地照顾她,大到安排她的每个假期和为她搞定她工作中的所有琐事,小到关注她每天的吃喝和心情好坏。而她,生活在她的世界里,什么都以她为主,他的一切都似与她无关。
走到尽头没有任何的导火线,只是他捞到了一个假期而已。今年元旦,她和同事出去旅游,一走一个星期。
这是三年来,他第一次在家里享受这么长的个人时光。他把床上所有东西都拆下来洗了一遍,然后开始叠她漫山遍野的衣服袜子内衣腰带。接着收拾厨房,收拾柜子,发现这三年来,他们逛超市买的食品几乎都已经过期了。她不会进来给他弄吃的,导致他也懒得弄吃的了。
他好好地给自己做了几个菜,倒上一杯红酒,放上一张马友友,却发现自己没有了食欲。这曾经是他很喜欢的生活方式,自从认识她,他变得不再认识自己,生活都围着她旋转,以致回到从前,反有点无所适从。
他努力想尝试一下没有她的日子,第一天有点煎熬,像大学毕业那年的戒烟。第二天下午,她的电话来了,劈头盖脸问:你在干吗呢?为什么不给我打电话?他没有回答,他想,我打了三年,你就打了这么一个,还急了。这个发现让他有点高兴,他觉得她多少有点在乎他了。
可是,他发现,她每天除了问他你在干什么,就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了。这个发现让他紧张起来。那句你在干什么如果是例行公事的话,她没有继续对话的兴趣,就真的可以说,她其实是不在乎他的。
所以,从第三天开始,他大面积地在家里大扫除,把她的东西一样样收拾起来。第四天,他已经很自如地躺在阳台上,晒着太阳,看起倪匡的小说来。他觉得,她离他好遥远,远得他都有些懒得去想她了。
她回来了,她说,你去帮我做这个那个吧。他回答,你自己做吧,这么简单的事情以后你就自己解决吧。她大惊,不知道出了什么事,但是,按她的性格,她连吵都懒得和他吵,她觉得他逃不出她的掌心的。她搬回了自己家。接着,他把她所有的东西都打了包,然后,通知她来拿。他们就这样分手了。
恋爱中的人们,有人爱是福气,可是不要肆意挥霍这种福气啊。永远都要记住:一个人时,要善待自己;两个人时,要善待对方啊。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0-31 15:32:29
麻雀谢绝变凤凰时间:2014-01-10 作者:未详 点击:187次 在认识富二代男友萧之前,江晓燕几乎所有的东西都是在网上买的,书、衣服、加湿器、马克杯、果茶零食、泡脚盆、煲汤用的锅。和卖家混熟了,屡屡发生买衣服送袜子,买煲汤锅送饭盒的小惊喜,让江晓燕每天都过得兴头头的。
但这样的生活,在江晓燕邂逅萧之后戛然而止。萧说,怎么可以到网上的无名小店去买东西,把眼光都买低了,我们家,哪怕是一双皮拖鞋,或者一个晾衣架,也要去金鹰或德基。萧就带她去了空荡荡的顶级专柜,开始了“麻雀变凤凰”之旅。只见那售货小姐亦步亦趋跟着萧,算定了他身上带着十几万的信用卡,服务得无比周全,无比妥帖周到。萧也不辜负人家的殷勤,任何东西,只要江晓燕试了不错,或者他认为不错,他就说:“包了!开票!”
说真的,一开始就不喜欢这种要啥有啥的感觉的女孩,那是另类,但过了一个月江晓燕就起了腻,糖太多了发苦,这可不是得了便宜就卖乖的说法。萧一开始喜欢江晓燕,是觉得这小妮子清新得像麻雀,但要想留她做正牌女友,她怎可不化成凤凰?萧就不厌其烦,教她如何吃饭,包括服务小姐分到面前小碟里的菜,都只能碰一两口,绝不可吃第三口,不可做出没尝试过五星级酒席的样儿;教她如何穿衣,包括再冷的天,不可以穿雪地靴,不可以穿粗羊毛外套,几千块钱的风衣里,一定要直接穿上万的连衣裙,或者穿深V领的羊绒衫。萧给江晓燕洗脑说:雪地靴穿了像挤奶女工,粗羊毛外套穿了像吉卜赛卖唱女孩,背带裤穿了像发廊洗头小妹,“我的女友怎能这副形象!”萧还教她如何挑化妆品,直接告诉她,价钱低于2000块钱的面霜都是垃圾,“等你用露得清就过敏,或者,穿粗纺羊毛衫也过敏,你就在我们这个圈里出师了,能带出去见人了。”江晓燕很犯贱地想,看起来麻雀就该有麻雀的爱情,麻雀想装凤凰,那就得尾巴上插满彩毛、装腔作势地活着,而装腔作势,是她江晓燕之前从没有体验过的别扭日子啊。
江晓燕逐渐明白,萧为什么挑了她,而没有挑别的富二代女孩:因为只有在她面前,他才能感受那种居高临下的快意,那种无条件的顺从——花了人家的钱,就无法在精神上取得平等,那是笃定的。江晓燕要是贪恋这份富贵,少不得变成萧身边的花瓶:乖,笑得甜润但从不花枝乱颤;明知男友有些行为很过分,却没胆指出;与二三流的小明星同步穿衣,永远对桌上的食物保持厌食症患者的胃口;永远不可对任何事物兴致勃勃,要做出所有的世面都见过了的样子,恹恹的样子,这就是所谓“富二代女友”的标本。其实,江晓燕一点也不喜欢鱼翅羹和龙虾刺身,在她看来,大龙虾腥冲无比,哪有脚踏垃圾桶,干掉几斤麻辣小龙虾来得快意自在。
话是这么说,要是没有发生与同事抢项目吵嘴的事,江晓燕一时半会儿还真是没下决心离开萧。之前,她虽然不再与同事拼网购,不再为一点网购赠品货比三家,不再与同事抬石头去吃路边小馆,但游离同事圈归游离,还真没有跟同事发生过什么正面的冲突,但这一回不同,江晓燕发现所有的同事都很默契地组成了项目小组,单把她撇开了,这感觉……孤独透顶。江晓燕心一横,想玩单干,做一个小项目,但有人冷冷地说:“有肉吃还和我们抢汤喝,也不怕噎着你。就快做少奶奶了,还等着这点利润买花戴?”活生生把江晓燕呛出了泪。
过了年,江晓燕换了一家公司,也和萧分了手。为表明决心,江晓燕退回了所有没动用过的礼物。放弃富二代男友的感觉如何?江晓燕说就如拔掉了作祟的智齿——是你多冒出来的一颗牙,之前,它老是肿痛,老是发炎,你忍受了一回又一回,今天,终于下决心告别它。如今去顶级专柜试穿新衣,售货小姐已经不再在三米内察言观色、殷勤伺候了,她一眼就能看出江晓燕是来“采样子”,好网购的。但江晓燕从未因此后悔过:她知道,三个月之后,那拔过智齿的地方会长满的,她会习惯所有的账单都自己付的日子。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0-31 15:32:42
拎到天涯的行李时间:2014-01-10 作者:未详 点击:187次 在关于初次出国的行李传说中,我是一座里程碑,这归功于我打开箱子拿出的第一样东西是一个木质菜板,它让所有富于想象力的人瞠目结舌。妈妈说,外国人切菜用不用菜板啊?估计就算用也是塑料的,有毒啊,对身体不好,我给你带一个木头的。
第二样东西,是一小包大米。妈妈说,你刚到那边肯定吃不惯黄油奶酪,你一时半刻也找不到买米的地方,我称了四斤你带上。
接下来,是一个枕头,妈妈说,你睡惯了高枕头,那边的不知道什么样呢,万一枕头软又低,怕你睡不好,把家里的带上吧。
再下来,是一瓶洗洁精。妈妈说,洗碗一定要多洗几次,不然容易中毒,以后没人照顾你,全靠你自己了。
我记得妈妈说到这里开始哽咽,一边擦眼睛,一边把洗发水、洗衣粉、浴液、香皂这些零碎的东西一股脑塞进箱子里。当时我对自己即将单枪匹马杀到天涯海角这件事毫无真实感,来不及伤感,只是一味紧张地战栗。
这个城镇终年阴雨不断,木头菜板很快长出绿霉,半年后裂出一条缝变成两个小菜板,只得扔掉。那四斤大米直到吃光,我迟钝的味蕾也没能品出家乡的味道。枕头用了一阵子,觉得不如当地商场里买到的好看,塞进慈善机构送来的大袋子竖在门口,不知被送去哪里让什么人用着。洗洁精用得快,倒是洗衣粉、洗发水带得太多,一年后才用尽,我马上飞跑去买广告里盛赞的本地产品。
现实很多时候都缺乏戏剧化的温情,我并没有对着那些东西苦苦思乡。
直至有一天,给妈妈打电话时说起用洗衣粉洗袜子别扭,既浪费又洗不干净,妈妈说,我在你箱子里放了一块透明皂,你没看见?沾了水的透明皂像一块黄水晶,用它洗过的袜子格外洁净,晾干后我闻到一股熟悉的肥皂香,眼泪忽然就毫无预兆地淌了下来。
有一回,与我同住的女孩子收拾箱子时意外地在夹层摸出一枚平安符,马上蹲在箱子旁边握着符哭得不像样。
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