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0-31 15:47:17
④
荀炎炎哭不是因为宋楚安骂她,而是她觉得,宋楚安是真的喜欢徐风若的。
荀炎炎第一次从椅子上摔下来。英语课的时候老师叫荀炎炎回答问题,荀炎炎没能够回答,她刚坐下去椅子就翻了。荀炎炎一下子感觉手掌火辣辣的疼,但她没哭。在椅子滑倒的那一刻,荀炎炎脑海里闪过的人是宋楚安。可是宋楚安这一次,自始至终没有离开座位。
其实手并不痛,但荀炎炎硬是求医生将手包扎成熊掌状,这下她终于看见宋楚安的眼神里有了一丝同情。荀炎炎决定给宋楚安写一封信,问他有没有喜欢过荀炎炎,或是一点好感也行。可是她终究没这个勇气。折腾到半夜12点,荀炎炎趁爸妈熟睡时,悄悄翻出了老爸的酒。
半杯五粮液被一饮而尽后,荀炎炎终于洋洋洒洒写了五六页。边写边哭,脑子里一直想着宋楚安和徐风若。写完后,她把信折成蝴蝶状塞进了一个匿名信封,用胶水粘了又粘。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0-31 15:51:10
⑤
第二天荀炎炎去取信,她把写给宋楚安的信混在了里面,当作别人寄给了宋楚安。那一节课荀炎炎坐立不安,浑身冒汗,她的视线一直没有离开过宋楚安。可是宋楚安没有看信的意思。
课间时,荀炎炎终于看见宋楚安拆开了信。这一次她的椅子再次滑倒,伤及左手。她静静地坐在诊所等宋楚安出现,送一束玫瑰花给她。可是,宋楚安始终未出现,别说玫瑰了,狗尾巴花都没见着。
当她星期一去取信时,看见一封宋楚安的。荀炎炎当场就哭了,因为,荀炎炎认得出,信封上的笔迹,是徐风若的。此后接二连三地,荀炎炎看到收发室高一(17)班的位置,躺着徐风若写给宋楚安的信。
而此后她中午都是第一个到教室,在桌箱里一阵搜查,没见着宋楚安的信后,一个人在座位上练习往前面的垃圾桶扔纸团。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0-31 15:51:24
⑥
期末考试,荀炎炎在全班50个同学中排第49位。而就在她去拿成绩单那天,她收到了一封信,但署名不是宋楚安,而是一个叫许则凡的男生。信里,许则凡说自己是大一的学生,因看到荀炎炎的QQ空间,想和她交朋友。
荀炎炎按照地址给许则凡回了信,问许则凡:“你也会送我一把椅子吗?”开学时,荀炎炎收到一辆美利达自行车,包装盒上写着“许则凡送”四个字。荀炎炎哭了,那天是她16岁的生日。荀炎炎整整一个上午都没离开过座位。下课时她才起身,然后把椅子搬到宋楚安面前,对他说:“宋楚安,谢谢你的椅子,现在还给你。”
荀炎炎转学了,她回到了母校十三中,距离宋楚安的十九中有六站的距离。许则凡再次来信,说:“荀炎炎,转学了你要加油哦,我在大学等你。”荀炎炎当晚喝下了那瓶五粮液的最后一点酒,发誓:一定要考上大学。
荀炎炎把签名改了,改成:没有一把椅子能坐到地老天荒。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0-31 15:51:35
⑦
2010年的高考,荀炎炎如愿以偿地考上了大学,但她最终并没有填许则凡的学校。她写信给许则凡说她喜欢的男生,其实一直是一个叫宋楚安的人。
荀炎炎即将去北方了,她很想看看北方妖娆的雪花。走之前,她还是决定再给宋楚安写一封信。信上,荀炎炎说:“我后悔扔掉那把椅子了,但是我决定忘记你,宋楚安。”
荀炎炎要走的前一天,宋楚安出现了。他骑着单车心急火燎地赶到十三中门口。荀炎炎向老师道别出来,就看见了满头大汗的宋楚安。宋楚安把一封信递给荀炎炎,问她:“荀炎炎,这是你写的吗?”荀炎炎接过信,怎么字好眼熟啊,愣了一会儿,才反应过来是那封写给宋楚安的情书。可是怎么署名是“徐风若”呢。宋楚安说:“荀炎炎,你这个笨蛋,你怎么会连情书上的名字都写错啊。要不是昨天收到你的信,我还以为真是徐风若写的呢。”
那一刻她真想找个地洞钻进去。宋楚安还告诉了荀炎炎一个秘密:其实根本就没有什么许则凡,那些以许则凡之名写给荀炎炎的信,都出自宋楚安之手。他本想以这种方式告诉她和他同考一所大学,为了让荀炎炎相信,他竟找人刻了一个邮戳。
荀炎炎啜泣三分钟后突然骂道:“宋楚安,你这个浑蛋,你赔我的椅子!”宋楚安转身,从单车后面解下一把椅子。荀炎炎呆了,是她的椅子。椅子上,宋楚安在她刻的字下面,又刻了几个字:“为谁守护地老天荒?”
宋楚安走了。他即将去南方以南,那个他在信里和荀炎炎约定好的城市。
荀炎炎的泪水再次夺眶而出,她想着这就是结果了吗?她低头看着面前的椅子,伸出手,轻轻触摸了一下。然后,她笑了,她相信,她会背着它的,哪怕是到地老天荒。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0-31 15:51:48
那些花儿时间:2014-01-09 作者:未详 点击:207次 丢石头的女孩
她在沙滩上用力地往海里丢石头,不停。
一个男生走过来问:“你是要把海填满吗?”
她摇头,心想我又不是鸟。
他于是又跟她聊了些别的,提到有的行业工人都发不出工资,大概在暗示有好多人比你惨,不必想不开。逗留一阵,他还教她怎么打水漂,但她始终学不会。又过了一阵他才走开,说要回家吃饭。
“终于走了。”出于对陌生人的戒备,她首先想到的是这个。直到事后不久,才感到了猎猎海风中的股股暖意。
冬日里深蓝色的大海慷慨接纳了她丢给它的成堆石头,同时,她也接收到来自和她同样形貌的另一个人类的善意讯息。
了无踪迹的女孩
她住的床铺像没人住过;她用的桌面除了必需品,找不到任何个人特色;她整理的厨房跟做饭之前毫无二致;她读过的书只要没有别人读过,就和新书一样;甚至她写满了字的笔记本,不翻开也还以为没人用过——不是说整齐有序,而是不留痕迹,毫无——生命迹象。
她好像有意不和这个世界建立任何联系,有意拉开距离,就像她不曾来过,一切保持她来之前的样子就好。不知是出于不想给这个世界再添困扰的考量,还是本就厌烦这个充满困扰的世界,她尽量什么也不留下,相应地,她尽量什么也不索取。
她得到的评语经常是“稳重”。奇怪的“稳重”,在她看来这明显是“无趣”的同义语。她只不过习惯于保持隐秘,用当事人的原话讲就是“追求万径人踪灭而独钓寒江雪的境界”罢了。
她有次说:“我要是餐风饮露就好了。”
“你又不是蝉。”我回道。
后来我常常想象一位来无影去无踪的蝉兄在盛夏的树缝间悄无声息独享阴凉,不聒噪,不恼人,餐风饮露,乐过神仙。微风拂过,便可像人参果一样化入土中。
很有境界的粉丝女孩
她眼睁睁看着超级偶像穿着便装在总统套房里吃下半个包子,留下一小片残羹在盘子里,就跟每个人吃剩的狼藉样毫无二致,于是心里涌上一阵荒唐的惊奇,“啊?他也会这样呀?!”
“啧啧,当明星太惨了。被你们这些粉丝折磨得连人都做不成。咦,你到底算怎样?”我忽然意识到她实在很分裂。
“什么怎样?”
“从你看出‘幻想破灭’这句话就很有问题呀。如果是原来相信的东西被否定了,就根本不能叫幻想啊,幻想是你自己也不怎么信的,不是吗?那如果是自己也不怎么信的或者根本不信的被否定了,又谈什么破灭呢?你本来就没建立它呀。那你到底是哪一种?一会儿对你那位偶像疯迷得不行,一会儿又冷静到发狠。你到底算怎样?”
“哎,你拜神的时候难道不知道它是泥胎木塑吗?你当然知道,但你还是宁愿相信它的超现实力量呀;你看电影的时候难道不知道它都是演的吗?你也知道,可你还是全情投入啊!你……”
“好了,了解了。就是自我催眠呗。”
“让自己信以为真也是本事呢。”
可见真实多么乏味,要大家这样费心劳力地逗着自己玩儿。
过马路也有英雄情结的女孩
她等着过马路,无聊,回头,身后围栏里是挖开的管道坑,地下的泥土裸露出来透着殷殷的湿气,再往里探头,赫然发现坑道拐角处竞蹲着三个城建工人,头戴安全帽,聚拢在一起细细擦拭着一个天蓝色边缘带孔的圆环,大概是个管道接口之类的东西。一个人擦,另两个人定睛看着。任凭马路上车水马龙,喧嚣躁动,坑道中自有一番清凉而静谧的气氛。对于狂爱《我的团长我的团》的她来说,这景象简直就是战壕里三两成群的袍泽弟兄任凭外面炮火连天自顾自地做着自己小事情的情景再现,无视疯狂,习惯性的冷漠与散淡。
“原来你的英雄是这样的啊?躲在角落里一声不响地擦铁圈儿就可以了。”我尽量显得若无其事。
“那你的英雄呢?”
“嗯……我的英雄要大喊大叫,骑着瘦马跟风车作战。”我想了想说。“嘁,也不怎么样嘛。”两人都笑了。
盒子女孩
她喜欢盒子。各种盒子。“那是一种自我催眠式的期待心情,精致美丽的盒子是包裹更为精致美丽的内核的容器,所以一只空盒子就变成了想象的发源地,蕴涵着无限可能。最过瘾就是打开盒盖的一刹那,你欣喜万分,觉得自己拥有全世界,虽然不想也知道里面其实空无一物。甚至巡视空无一物的内部空间,也是享受,因为那里直接承载着你的种种无形珍宝。
她这样绘声绘色地大讲她的盒子嗜好,我在一边很有同感地频频点头。这大概是女孩子的一个共同爱好。
她停了一下又说:“房子也是盒子,只不过我们在它里面。所以我也喜欢房子。我以前常幻想自己待在一个不为人知的小角落里,外面围着和墙壁一样颜色的厚纸板,大部分时间就自己偷藏在里面自娱自乐。”
“最好再有个半球形带轮儿的钢铁盒子带着你在附近到处走就更好了,对不对?”
“你怎么知道?”她好像有点不好意思。
“你没看过那部动画片,叫《罐头人生》的吗?讲现代人从出生、长大、工作、结婚生子到离世,其实一生都待在或方或圆、密不透风的罐头里,也就是你说的盒子里,躲都躲不开。你还这么热衷,可见是堕落了啊……即使你的大盒子可以吹海风吧。你被物质现实框住了。”我叹息着摇头,最后一句还有意一字一顿。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0-31 15:52:02
如果重回大学时间:2014-01-09 作者:未详 点击:134次 上大学时,总有过来人用后悔不迭的语气对我说:“如果重回大学,我一定会发奋读书、拼命蹭课、苦练口语、天天泡图书馆……所以趁着你还没毕业,一定要珍惜校园时光,好好学习。”每每听完,我都会若有所思地点点头,然后认认真真地听完一节专业课,但当晚回宿舍就原形毕露了,好玩的视频一个也不落,泡网的时间没有缩减反而增加了……我也曾惴惴不安,心想不好好学习是不是真的一定不会有好下场。真正工作以后,我却对前辈的那番言论有了另一番看法。
在工作中,除了会计、法律这些专业性非常强的职业领域,课堂上学的东西能直接拿来就用的少之又少。在职场初期,无论从事什么行业,都需要快速学习、沟通协作、逻辑思辨这样的软实力,这些需要在象牙塔以外的生活中锻炼和摸索。比起大学没有好好学习,更让人悔之不及的是没有抓住一切机会去认识职场和社会。
所以,我想说的是如果我的大学重新来过,我会去超市做导购,去餐厅刷盘子,去肯德基或麦当劳打零工,去便利店打工……这些都是我上大学时不屑去干的,因为我觉得这些事既费力又不赚钱。但是,在工作了一年半后,我突然发现了这些体力活的意义。
去超市做导购,看上去没有任何技术含量,其实是积累“终端销售经验”的过程。我现在从事营销咨询行业,做得越久,越明白市场一线实战经验的重要。一次我和做过导购的朋友一起逛街,买化妆品的时候,她硬是帮我跟导购要了两份赠品,赠品的价值甚至超过了我的购买金额。我观察了整个过程,我的朋友只说了关键的两句话。一句是“大家都是学生”,这样一下子拉近了与同为学生的导购员的距离,继而彼此迅速熟络,这是我那朋友在做卖场导购时学到的销售技巧。另一句是“可以给的,我也干过导购”,表明她知道导购的权限尺度在哪里,让对方不要再拿“公司规定”作为拒绝多送赠品的理由。
去餐厅刷盘子。不是为了所谓的“体验生活”,而是学着放低姿态。大家都说应届生往往眼高手低。什么叫“眼高”?就是觉得一切都应该是唾手可得的:舒适的环境、优厚的薪水、响亮的头衔、高额报销的差旅费用……等到真正步入职场,发现一切都不对头:加班竟然没有加班费?出差竟然住经济型酒店?打印、扫描这样的琐碎活儿居然让我一干就是好几个月?心里的落差哗就落下来了,这也不爱干那也看不惯——这就是“手低”了。
应聘现在的公司时,总监看着把“向往”二字写在脸上的我,语重心长地说:“这个行业不像外界想象得那么美好,灵感来了、创意涌现的时刻是美好的,但更多时候是创意被毙、方案不被认可的痛苦。”我那会儿光想着赶紧来这个Loft式的办公室上班,所以一个劲儿地点头说:“我知道我明白,但我就是想来。”来了才知道,Loft不光是用来炫耀的,还得在里面吃着盒饭加班到深夜。令人赜赜赞叹的广告创意背后,是被客户逼得想骂人;穿得人模狗样接待政府高官背后,是打过无数电话确认、改了一遍又一遍的日程表……如果在大学里学会了放低姿态,职场初期就不会因为对工作的幻想破灭而频繁跳槽,然后跳来跳去发现天下乌鸦一般黑。
去肯德基或麦当劳打零工。你会知道课本上说的“连锁经营模式”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亲身体会到制度的力量是多么强大,强大到即便员工流水一样地换,还是家家爆满,大把大把赚钱。大学时我也有同学在麦当劳打工,我们也会羡慕他们的员工折扣,而且不用点餐就能拿到各种小玩具。后来,我陪一个同学上过一次夜班,看到他一丝不苟地干着拖地、擦桌子这些体力活,我突然觉得有点虚幻,清醒过来后就开始为他一小时几块钱的薪水鸣不平,可他只是笑笑,一边干着活,一边给我讲这家麦当劳的毛利和纯利各是多少、为什么不同的人做出的汉堡都是一个味道以及各种烦琐却被严格执行的制度……我突然觉得,这个家伙的未来一定会像我手中的薯条一样,金光灿灿的。果然,暑假时他用在麦当劳打工赚的钱去川藏旅行了。后来,他用打各种零工的钱,在假期陆续旅行了滇藏线和新藏线。毕业后,他凭借丰富的户外经验,顺利进入拓展培训公司,做了自己喜欢的工作。
去便利店打工。不是为了有电视广告里那种艳遇,而是早早地开始观察社会生活的众生相。毕业时,别班一个女生去了西部支教,成为当时系里一个热门话题。后来我们在网上遇到,我问起原因。她说大学她在便利店打工时,早上总有衣冠楚楚的小白领急匆匆冲进便利店买早餐,又冲出去赶车上班;中午,附近的上班族来买便当,只买一个酸奶喝了了事,不知是减肥还是省钱;临近夜里12点,加班结束的人们一起来吃关东煮当夜宵,边吃边比较谁的客户更变态……看到这些,她就觉得华丽的写字楼里有着一点也不华丽的生活。雨雪天的时候,总有人进来待很久,临走却只是买点纸巾之类的小东西,她心里很清楚他们是进来避雨或取暖的,也读得到他们付钱时脸上浅浅的尴尬,但仍会默默地收钱装作没看出来,甚至给他们一个微笑。毕业后她没有去当小白领,而是选择了自己认为更有意义的生活。现在,她正在自学非营利组织机构管理,希望长期从事NGO事业。
我现在才知道,那些沉醉于“后悔大学时没能……”的过来人其实是在为自己的现状开脱。生活从来都没有体验版,我们能做的就是不断给上一个版本打补丁,随时更新自己,让此时此刻的人生版本变得更好。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0-31 15:53:09
我们爱过的十年时间:2014-01-09 作者:未详 点击:214次 1999,南城微凉的夜
1999年,果西15岁,她在南城一中上初三,她最热爱的科目是英语。虽然在不久之前,她是那么讨厌着这门课,甚至曾在英语课本上画下无数个叉叉。
果西恋上了自己新来的英语老师。好吧,虽然那只是暗恋。
她偷偷地把自己的心情写在日记里,然后锁上,最后又在抽屉外面补上了一把锁。
这把锁在她听到周围女同学的所谓老师不为人知的秘密后拆除了,她们说的故事是这样的:顾老师之前是大城市的一个大学教授,他已经结过婚了,却因为遭遇第三者品行不端而被大学开除,最后被流放到这个小城里来。唔,她们还说,那个第三者便是他的学生。
而果西便因为这个不知虚实的故事哭了好几场,失眠了好几个夜晚,最后她从抽屉里拿出了那个日记本,在深夜里打开了家门,偷偷地在小河边点起了火,烧了日记。
那些燃烧纸张带来的浓烟,将果西呛得眼泪四溅,最后她终于忍不住趴在树上呜咽了起来,就像午夜在巷子口闹腾的猫。
果西并不知道自己的这些举动已经被人窥探到了,待到她发觉有人的时候已经来不及了,她哭得就像个泪人一样,长长的头发由于不小心还被烧掉了一撮。
那个瘦瘦的小男生就站在离她不远处,一双黑漆漆的眼睛在夜里看起来就像狼一样冒着绿光,果西尖叫了起来,但很快便被捂住了嘴巴。
“不许叫,吵死了。”
她认出了那个男生,他是前几天刚搬来他们隔壁的,与他的母亲一起,据说他的母亲是一个有钱人的情妇,而他是一个私生子。
那个比她还要小两岁的男生此时就像一个历尽沧桑的老人一样,坐在她刚烧日记的河边,一口一口烦躁又享受地吸着烟。
于是,当天晚上,刚忘记了一个故事的果西又陷入了深思中,那个叫路昭的,到底是什么人呢?是不是真的是私生子。
2000,心上寂寞的海
果西几天后又在巷子口遇到了那个叫路昭的少年。没有父亲的少年被同班的同学们嘲笑欺负又倔犟着一定要为自己讨个公道,于是便被围殴了。
照理来说,果西和他是没有交集的,但是人家看到了自己烧日记也没有揭发,又是自己的邻居,所以她想都没想,一下子冲过去将路昭从里面扯了出来。
男生发育总是要慢一点的,所以当15岁的果西站在一群小小少年中还是显得特别高大的,她把瘦小的男生护在了身后,瞪大眼睛驱赶着男生们:“你们干什么?别欺负我弟弟,小心我揍你们!”
他们最终还是一哄而散,而果西转过头去便看到路昭鼻青脸肿地瞪着自己:“谁是你的弟弟,爱哭鬼。”
果西什么话也没有说,揪着那个受了伤的小孩回了家,帮他洗干净脸蛋,顺便上了药。
果西和路昭熟识起来之后,她三天两头发现他总会在自己放学的时候,坐在家门口等着自己,偶尔蹭伤了手臂,偶尔摔伤了腿。
他的母亲似乎不怎么管他,于是果西便像他的姐姐一样,一边帮他上药一边责骂着他。而对方总是温顺得像绵羊却不到一个星期又冒出些新伤来。
当时间从1999年秋天攀爬到2000年夏末的时候,果西离开了南城,去了邻市读高中,每个月只回来一次,她很少遇到路昭,而每一次遇到她却总会发现,路昭就像一棵茁壮成长的小树一样,身高不断地攀爬着。
2001,夏夜伤感的风
那个时候果西已经17岁了,她有着这个年龄的女孩子的张扬与自信,她敢在所谓的好友的怂恿下,在放学的时候挡在阿邦的摩托车前,她说:“喂,阿邦,带我一程吧!”
阿邦很高很瘦,他总是喜欢穿着白衬衫和水磨蓝色的牛仔裤,看起来就像一个忧郁的诗人,更像一个充满了艺术气息的画家,虽然他的本质是一个小混混,每天开着摩托车到处飙。
他迷死了果西所在的高中里的一大半女生,当然包括了果西。
在果西坐着阿邦的摩托车一个月,把这个来了一年却还是陌生的城市摸透了之后,阿邦问果西:“你是不是喜欢我?”
她点头,于是男生便亲吻了她。那个时候果西想,这应该就是爱情吧。
可是果西并不知道的是,与她在一起的时候,阿邦身边还围绕着各式各样的女生。直到果西听说阿邦和邻校的女孩子约会了,已经是一年之后。在那一天,果西和阿邦像往常一样去学校附近的饭店吃饭,阿邦嗜辣,点了满满的一桌子红彤彤的菜。
那个时候她突然就觉得委屈了起来:“你从来都没有关心过我的喜好,我从来都不喜欢吃辣。”阿邦却理直气壮:“你从来都没有告诉我。”
导火线便是从这里点燃的,果西带着从未有过的愤怒和阿邦争吵了起来,甚至质问了他关于那些他的传言,却没有想到他没狡辩,一下子就承认了,他看着红着眼睛泪光闪闪的果西,最后有些烦躁地说:“我们干脆分手得了,和你在一起真无趣!”然后就走了。
果西坐在人来人往的饭馆里,认真地狼吞虎咽。她并不能吃辣,最后却把满满的一桌子菜吃得干干净净,吃到满脸通红,泪花四溅。最后她终于忍不住趴在桌子上号啕大哭了起来。直到有人来敲果西的桌子,她还显得意犹未尽,可是她刚抬起头就愣住了一路昭。
坐在饭馆门口整整半个小时后,果西还是忍不住先开口问他:“你怎么会来到这里。”
“我打工,勤工俭学。”对方依旧言简意赅,眼睛还是盯着地面上两人重叠在一起的影子。
“不是,我问你怎么会来这个城市?你不是还要上学吗?”
路昭猛地回过头来,黑着一张脸对着果西恶狠狠道:“我上高中了,你太久没有回家了。”
果西这个时候才想起,自己为了谈恋爱连家都少回了。而她不知道的是,这个成绩并不是很好的少年为了考上她所在的学校花费了多少的心思与努力,可是最后当他以为终于可以和她站在一起的时候,她身边却已经站了别的人。她也不知道,他的家庭环境一直都不是很好,他的母亲对他说,如果你要去邻市,除了学费,生活费我一分不给。本来想把他逼退,最后却没有想到他真的义无反顾地走了,自己去打各种各样的工来赚钱养活自己。
这个夜晚,吃了太多辣的果西胃痛了,当生完闷气的路昭回过头来看见她把头埋在膝盖上的时候有些惊慌失措,他以为她又在哭,推了推她的肩膀,嗫嚅道:“其实,失恋没有什么了不起,我……”
他的话没有说完,因为果西已经抬起头来,整张脸皱得像个包子。
最后还是路昭背着果西回学校的。时至今日,那个瘦小的男生已经比她高了一个头不止,他的后背亦是宽厚的。
果西和阿邦分手后其实并不孤单,因为有路昭陪着她。他与她一起上下课一起吃饭,在她不开心的时候充当她的沙包,虽然他总是面无表情,但是果西却真正地感觉到他在关心着自己。
她拍拍他的肩膀,把他当成记忆中的小孩:“你终于长大了,也懂得关心人了!”她说完之后意外地看到路昭的脸微微有了发红的预兆。她还想同他说些什么,却被他恼羞成怒地推开了。果西这个时候才知道,原来路昭是真的害羞了。
2004,空荡陌生的城
阿邦重新回头来找果西的时候,果西并没有像电视里的女主角一样甩他一巴掌,她只是红着眼眶站在原地听着男生的忏悔,小声地问了一句:“你真的是喜欢我,从来都没有变过吗?”男生点头了,于是果西也点头。
她并不知道,他其实不过是看到果西和路昭在一起,那该死的自尊心作祟,还有另一个原因:那便是,他认识的所有的女生里,没有一个像果西一样乖巧一样好糊弄,也没有一个像果西一样对他好。
重新沉浸在恋爱喜悦中的果西已经完全忘记了自己是一个高三生这件事。她在别人上自习的时候织围巾,她在别人背英语单词的时候去看阿邦飙车。她的高考便在华丽的失败中画上了句点。
2003年的九月,果西与阿邦一起去了外地的一所三流学校,她在火车上靠着阿邦的肩膀随着轰隆隆声离开的时候,她一直觉得怅然若失,可是她却不知道心里的那一点点失落究竟是为何。
整整两年,果西都没有再见到路昭。这两年里,果西和阿邦总是吵吵闹闹分分合合最后终于各奔东西了。
再次与路昭重遇的时候,她那时和第四个男朋友分手了,独自提着啤酒坐在学校的人工湖边喝醉了,有个人站在她身边许久许久,可她醉眼迷蒙地看着这个站在面前的男生,竟然觉得无比的尴尬。两年没有见,他变得更高更瘦了。
果西低着头不敢看他,他却在她身边蹲下了身子,叹气:“两年没有见,你还是这个样子。”
2007,宽广无垠的海
果西和路昭仿佛又回到了几年前,他们一起在这个陌生的城市里相依为命。虽然他依旧只是她口中的“弟弟”。
果西一直都是美丽的,她从来都不乏追求者。可是与路昭重逢后的这两年,直到她大学毕业,她也没有再交男朋友。周围的人曾经开玩笑地问她:“怎么,和那个小男生在一起了?”她从来都是一笑置之。
上了大学的路昭就像一棵挺拔的白杨一样显眼,无数的女生对他表示过好感,可是却从来都没有见他回应过。当果西在那些向他表白过的女生面前牵起他的手的时候,并不是没有心悸与激动。可是仅仅几分钟后,她便放开了他的手,当成什么事也没有发生过一样。他不懂,她这到底是算什么。
其实,果西也不懂,她只知道自己是自私的,只要这个男生是喜欢自己的,她便不许别人觊觎他,虽然她从来都没有接受过他。2006年的夏天,22岁的果西大学毕业了,她辗转了许多个月依旧没有找到工作,可是她却没有回到南城去。她在学校的附近租了一个小小的房子,每天就在这里和人才市场奔波着。
路昭没课的时候会来出租屋里找她,给她煲汤喝。他从来都没有对她说过喜欢,她却从来都没有怀疑过,他爱她。
他在离开的时候,给果西留下一个信封,里面是整整齐齐的十张老人头和一张纸条。
他说:先借你,等你找到工作记得还我。
果西的钱包,交了房租之后仅剩十块三毛钱。
果西捏着那个不是很厚的信封沉沉睡去之前,她真的想过和他在一起的。
谁都没有想到她会在第二天就找到了工作,于是这个计划也搁浅了。
一个月之后,果西请路昭吃饭,可他来的时候是鼻青脸肿的,他说是摔倒的,她亦没有再过问,而是把他给她的那一千块还给他,甚至多还了一千。路昭看着那个信封目瞪口呆,果西却只是笑了笑:“你收下吧,这是我欠你的。”
她知道,她欠他的永远都还不清。她亦知道他身上的伤是从何而来的,那是因为他为了多赚点钱,去酒吧里打工,却招惹到了小混混,被围殴。
她对路昭笑了笑:“我们去看海吧,这里有南城没有的海。”说着又不动声色把信封往他所在的方向推。
当海风带着腥咸袭面而来的时候,果西对路昭说:“你有什么想说的吗?对着大海吼出来吧!”她那个时候在想,如果他说喜欢,我便和他在一起。
可是,路昭说出口的是:“我希望果西幸福。”
所以,果西对着汹涌的海浪吼出来的话是:“我想我又恋爱了。”她面向着他,他面向着大海,她突然感觉到他的背脊僵硬了。
她看着他沉静的面孔,又一次重复:“我恋爱了,和顾城。”他的脸上一片惨白,看不到一丝血色,唯有一双眼睛是红的。
路昭永远都不会忘记这个名字,他是果西的初恋,她当时喜欢过的那个男老师。
2009,苍茫荒凉的歌
果西曾经的英语老师在那一年离开了学校之后,自己开了一个公司。当他在人才市场喊住果西的时候,她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他老了很多,在商海浮沉多年后已经失去了年轻时的锐气,他挺着一个大肚子猥亵地拍着果西的肩膀:
“来老师的公司上班吧!”
其实,她是拒绝过的,但是在一个星期之后她终究还是来到了那个公司。因为她无法再看着路昭因为打工而累到走路亦是闭着眼睛,差点被车撞到。
他从来都没有和她在一起过,却比和她在一起过的任何一个男生都对她好。
所以,她才不忍心看下去。
果西在顾城的公司工作了两年,两年之后,顾城离婚了,果西和他结婚了。
婚礼的那一天,果西挽着那个胖胖的男人穿着一袭白纱朝他走来。可是,路昭却没有看见。他只是低着头灌着酒,一杯又一杯,喝了很多酒的他摇摇晃晃地上台了,他说我送给新郎新娘一首歌,祝他们白头到老。
那是陈奕迅的《十年》。
他爱着她,整整十年,可终究只换回一场空。
他却不知道,他毕业之后那么顺利地便能找到工作,有一部分是源白果西的功劳。她对顾城说:这是我的表弟,我希望你能帮帮他,不要他知道。
当然,并不是没有条件的。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0-31 15:53:32
温差时间:2014-01-09 作者:未详 点击:81次 当那个高个子男生从人群里探过大半个身体的时候,姚若汐只是很轻巧地扭动了脖子,让自己的视线从他的脸上轻轻地掠了过去。
“你好——”很礼貌的声音,“请问,你是不是叫姚陈?”
“你认错人了。”她笑着抬起头看他。
“这样啊……”男生用手搔了搔头,明显流露出难为情的表情。犹豫了片刻又问道:“那,能不能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
身边的女友看不下去,冷哼着把没来得及回答的她拽走了。
“若汐,听说你以前改过名字……是不是刚才他说的那个?”走在路上,好友的询问宛如一颗炸弹,把岁月更迭炸得粉碎。回忆在瞬间就变得清晰无比。
A城的老区,至今还是许多人回忆中最值得留恋的地方。林嘉树就是其中之一。
那是一个雨天。
突如其来的暴雨。他骑车拼命从学校往家里赶。马路边突然跑出一个女孩,横冲过来。几乎来不及拐弯,就撞了上去。他来不及理会隐隐作痛的胳膊,径直扑向甩落在一旁的琴盒,宝贝似的捧在怀里。
“你怎么这样啊!”他转过头责备突然跑出来的女孩。然而,剩下的话却因为看见女孩流血的膝盖而吞咽回去。
“你受伤了……”他抱着琴盒走过来,试图安抚坐在水里瑟瑟发抖的女孩,“我扶你起来。”手伸出去的瞬间,女孩出乎意料地哭泣。就像是这场突如其来的大雨,肆意地宣泄。
林嘉树就那样傻傻地站在她的身边。雷声隆隆,女孩莫名澎湃的眼泪混杂在大雨中,成为关于一个夏季最沉重而隐晦的记忆。
后来在送她回家的路上,知道了女孩的名字叫做“姚陈”。居住的地方也仅仅与他隔着一条马路,两人的学校都是在x中。
而如今,苍白阳光照耀下的晴天,与记忆中的并无区别。五年的时间,纵然可以改变一个人的身高、体重,可是,眉眼间的神情,却是时间这把刀无法轻易雕琢更改的。
因此,原本是要去老师家拜访的,只因无意的一瞥,看到路边的她和身边人说话时那种漫不经心的神情,才确定地调转了车把,一路跟了下来……然后,看见她停在一家精品店的门口。他在不远处细细观察她面上的表情变化。就在这时,她猛然侧过头,朝他这边看来。她脸庞脸颊突然腾起的红晕,让他想起她曾对他说:“嘉树,你相信心电感应吗?”
“那是什么?”
她神秘兮兮地笑了笑,然后低下头,看他给她布置的课外题。临近高考,她的成绩却突然掉得很厉害。于是,每周会有三天傍晚,林嘉树对妈妈撒谎说小提琴班要加课,抽出1个半小时,来为姚陈补习。
然而她的心思却并不在课本上。只是在作业本上记录一些很单调的数字:1、2、3……80……90,直至百千。
“你在做什么?”林嘉树终于忍不住,伸手抽掉她面前的习题册,皱着眉看那些排列得整齐的数字。
“心电感应。”她咬着笔头,眼睛睁得大大的,“我看我要在心里念多少次你的名字,你才会注意我。”
“专心一些!”他佯装不快,红着脸用塑料直尺敲她的头。她缩一缩脖子,样子娇憨。
直到看见她挽着女友的手一同迈进“小提琴培训中心”的大门,林嘉树才在心里确定,那个在内心期盼了无数次的名字,终于可以五年之后,叫出口了。
他仿佛又看见当年那个瘦瘦小小的姑娘,睁着黑白分明的大眼睛站在他的面前,说,“我想听你拉琴。”
他们常去学校里一间破旧的小剧场。扣满铜钉的软皮大门,终年紧紧闭合。侧边的一扇窗户,因为大风震碎玻璃后而成为唯一的通道。
是姚陈第一个发现这个“好地方”。她率先攀上窗沿,跳进剧场后,再探出半个身体对林嘉树喊:“胆小鬼,快一点。”然后倏忽闪进去。若不是随后腾起的美妙音乐,自己在姚陈的眼里真的是一无是处吧。林嘉树将琴夹在脖颈中,默默地想。
后背是昏暗的剧场,墙壁斑驳有发黄的水渍。窗外是渐渐暗淡下来的天色,有云慢慢散开又慢慢拢合。林嘉树的身影落在姚陈的脚下。姚陈低头,若有所思。
半晌忽然开口,“一把小提琴需要多少钱。”
琴声戛然而止。
“普通的大概几百块,不过,像我手中的这把,是我爸爸托老同学在意大利买的,手工制造,就要几万块。我来教你吧。”姚陈迅速地摇了摇头,“不要了。”林嘉树一时不知道该怎么回应。空气忽然沉默下来。没有琴音,没有人声,只有清清浅浅的呼吸,和重重的心跳。
此时,早已经知道了姚陈的生活状况。与其他同龄的小孩相比,她并不算幸福。“不明白他为什么那么讨厌我。似乎我流着的不是他的血液。”她曾惆怅地叹息。
“他会改变的。只要有一天,他能够看到你的优秀。”
“会吗?”姚陈转过眼睛,茫然地看着他。
“一定会的。”林嘉树重新把琴递了过来,“来,我教你!”
大概就是从那一天,破旧废弃的剧场里,总是在黄昏后传来时而流畅、时而艰涩的琴声。
4、2、3、1……琴弓在琴弦上流转迂回。
林嘉树从来没有遇到一双像姚陈那样对声音如此敏锐的耳朵。他一边在心里赞叹,一边耐心地讲解。有时,会手把手地教她如何运弓。
他的手掌宽厚有力,指节处有粗糙的茧。握住她的手时,能分明感受到彼此体温的差别。
他始终记得她的手。单薄、修长,冰凉。握在手心里,如同握住一块尖锐的冰。但他始终没有说,那句在第一次见面时,便埋藏在心底的话——
“我想用所能汲取的热量,去温暖你。”
琴音悠扬而绵长,如同心事,在幽暗的黄昏中轻轻荡漾。
林嘉树的父亲找到学校的时候,姚陈已经可以演奏《夜莺》了。那天,楼外突然传来父亲的喊声,“林嘉树,你给我出来!”
他还没有反应过来,门外就响起了大力踢门的声响——
他慌乱不知所措,伸手推向姚陈的肩膀,“快走!”
“嘉树……”姚陈想说什么,又忍住。转身从窗户上跃下去。也许是太慌乱,竞在落地时没站稳,一下子跪在水泥地上。
一定很痛。林嘉树看见她挣扎了一下才站起来。离开的时候仍然揪心地看了看剧场。然后一瘸一拐地跑走。他看见父亲站在窗户下,定定地看着姚陈的背影。但是,并没有出声。
出去后,父亲一把夺下他怀里的小提琴,狠狠地摔在地上,“让你学这个,不是用来追女孩的!”
琴弦摔在地面,发出“呜呜”的响声,仿佛也在哭泣,如同那个大雨,她的声音。
林嘉树流下眼泪,对父亲说,“对不起。我错了。”
就是从那一天,他没了琴。黄昏没有他悠扬的琴声,也变得很寂寞。
那天后,姚陈来找过他。等在两人放学总会走过的那条路的路口。林嘉树远远就看见她蓝白相间的校衫,撇过脸调转车头,穿马路走那一边。
姚陈站在对面看着他,看着他如陌生人从面前经过。身后的白槐花突然坠落。
在拐弯处,他转过头去看,只见一片白色的花海,仿佛宣告一场青春的落幕。
他没有告诉她,那时候他父亲就在身后跟着,只为监督有没有什么能再牵绊住儿子的心。
林嘉树退缩了。他以为用这样一种默然的姿态,就可以保护她。但同时,却也重重地伤害了她。他知道,却无能为力。
再后来,他还没来得及毕业,她就离开了。他听别人说,她妈和她爸离婚了。她原本就是她妈妈和别人生的孩子。
那以后,就再也没有见过她。就好像,她不过是那场大雨遗留下的水滴,当雨季结束,太阳出来,她就消失、不见。
很久以后,姚陈看到一段话:我们生存的这个宇宙,其实就像是一个骰子,投掷到哪一面,所呈现的就是哪一面的生活。可是,剩下的面,并不是不存在,它们只是以别样的角度呈现给生活在那里的你、我、他看到。
也许,在这个宇宙里,她是自卑的、身世不明的姚陈,曾经在大雨夜出逃。也曾故意在考试中表现很差,找借口与那个男生接近。而那个男生,他拉一手好琴、每日送她回家、会在路上采摘洁白纯净的槐花给她……他正直、优秀,让她看到希望,却也最终亲手毁掉这份希望。
而在其他那些她看不到的宇宙里,也许,她同样高傲、自信,而他依然那么好,他们行走在同一条人生路上。
她幻想着,在那些个宇宙里,他们亲密无间,齐头并肩……可是,当她无缘无故,忽然与他相逢,与那些逐渐走失的记忆重新相逢。
晴朗天气忽然弥上乌云。
她终于知道,幻想与现实之间,终究有无法逾越的温差,让人的内心:忽冷,忽热。
那一刻,她看不到他期盼的眼神,只看到那把曾在自己手里跌落的提琴——
鱼鳞云杉的面板,枫木的背板,晶亮的琴面照出她在他记忆里,永远卑微瑟缩的样子。
“你认错人了。”她抬起头,只能这样,微笑着对他说。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0-31 15:53:48
爱情是一次次滚石上山时间:2014-01-09 作者:未详 点击:181次 每个人心中,都有一种情意结:以为世界上存在一种一劳永逸的感情,一种一旦成就就再无变化的约定,以为这一次,自己将是对方世界里的最后一个,彼此互为对方情感生活的终点,自己的生命也将进入一个全新的世界。
这是种善良的愿望,对对方,也对自己,在一段感情开始的时候,我们其实都抱的是从此安心是吾乡的心,迎来的,却是一条辛苦月色路。必须到了一定年龄才知道,《爱情转移》里唱的才是真谛,人一辈子,得徘徊过许多橱窗,住过许多旅馆,流浪过许多双人床,换过许多次信仰,才能“让戒指义无反顾地交换”。在这个过程里,得一次次“把一个人的温暖,转移到另一个的胸膛”,得一次次接受,“感情需要人接班”的现实,最终明白,“想开往地老天荒,需要多勇敢”。所有天长地久的愿望,都得变成曾经拥有。
想起希腊神话里,西西弗斯的故事。他是科林斯的国王,因为招惹宙斯,违抗死神,终于受到了众神的惩罚,他们要他把一块巨石滚上陡峭的山峰,并立在山巅,由于巨石非常沉重,常常是还没滚到山顶,就又滚回山脚下,他必须再次将石头推上山,并再次接受巨石滑落的现实。于是,他漫长的生命,就成为一件苦役,必须无休止地、重复地推石上山。
这是一个寓言:人生没有一劳永逸,必须不断重新开始,而重新开始的,还是同一件事。事业、感情,莫不如此,以为已经完成任务,可以喘一口气了,却没想到,还得再次滚石上山。
不能都归罪于对方。情感,之所以也是一个西西弗斯式无限循环的滚石事件,有时候是因为世事多变,有时候因为自己也不可靠,更因为,人生太长,时间太多,在终老之前,时间的荒野,需要无数事件来填满。欲望的无休止,情感的起与伏,绘制出的,都是去向不明的线,不到最后,不能算见分晓。像我曾经说过的:“不走到最后,不知道自己情归何处。湄公河边和李云泰相恋的杜拉斯,不知道几十年后,会有扬·安德烈亚局促不安地来敲门;伊丽莎白·泰勒年届高龄,辗转流离,阅人无数,才终于敢于肯定,一生最爱,当是理查德·伯顿。”
加缪在他那部著名的《西西弗斯神话》里说,西西弗斯是个荒谬的英雄,却也是一个充满激情的英雄,滚石上山这看似无效的劳动,“这是为了对大地的无限热爱必须付出的代价”,他因此是充实的,而且是幸福的。
一次被我们视为全部未来的情感走向了终点,像一块被我们倾尽全力滚上山的巨石回到了原点,我们意识到了自己的荒谬,却也将在短暂休整后重返滚石的现场,因为,这种荒谬的劳动,是我们对生命的热爱必须付出的代价。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0-31 15:54:00
为谁而死时间:2014-01-09 作者:未详 点击:120次 姗姗的母亲愁容满面地向我求助。15岁的姗姗早恋,遭到她的反对,成天嚷着要自杀。
我示意她先离开,让我和姗姗单独聊聊。
姗姗低头坐在我的对面,双眼红肿。我说:“我刚看了一首词,要找人分享。‘问世间,情是何物?直教生死相许。天南地北双飞客,老翅几回寒暑’。”
姗姗注意到我手中的书。我说:“这首词的作者叫元好问,在和你差不多年纪的时候到并州赶考,碰到一个捕雁人。捕雁人杀死了一只刚捕到的大雁,另一只脱网飞走的雁子竟一直在附近悲鸣、不肯离开,最后自投地面而死。元好问大受感动,向捕雁人买下它们,合葬于汾水之上,并写下这首《摸鱼儿》。”
姗姗听得入神,情绪有点激动。我问她:“你知道什么是爱情吗?”“就是一个人爱上另一个人,”她睁大双眼反问我,“你认为呢?”
我说:“爱情就像美酒,浅尝陶醉,酗酒宿醉。有人会发酒疯,有人会长醉不醒。”“你相信爱情吗?”姗姗又问。“当然,没有爱情的人,只是一个植物人。”
她告诉我,她的母亲不相信爱情。我只好告诉她:“你的母亲也曾相信过爱情。当年她不顾家人反对,爱上了你父亲,毕业后找了一起上班的工作。两个人享受了十多年的两人世界后,决定有你。之后发现什么都变了,要自己买房子、要生活、要教育你。虽然他们省吃俭用,但生活还是很困难,两人难免开始争吵。”
姗姗听得很用心。
我继续说:“本来夫妻有争吵是难免的,可当你母亲看到其他同事已经有房有车,就不停地埋怨你爸爸没本事。”
姗姗抢过我的话:“我记得小的时候,妈妈每天都骂老爸没出息。”“后来的结果你都知道了,他们分开了。之后你妈不再相信爱情。”姗姗叹了一口气:“原来是这样。你会为爱情而死吗?”
“当然会。”我很认真地回答。她瞪大双眼,惊讶地看着我。我说:“问题是要先找到值得为他而死的对象。恋爱中,你为他死了一百次,他也不愿意为你死一次,不是白死了吗?”
她好像恍然大悟。我故意调侃:“你找到这个人了吗?我活了一把年纪,从未遇到一个值得为他而死的男人。”姗姗低头想了一会儿,告诉我她也未找到。
两年后,我在路上碰到亭亭玉立的姗姗。我一手揽过她的肩:“穿得这样漂亮去死?太浪费啦!”她瞪了我一眼:“我才不会那么笨,我要他们为我而死!”说完摆出一副可爱的模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