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1-4 18:40:42

送民工父亲回家时间:2014-01-07 作者:未详 点击:197次   我在北京读大学,父亲在天津一家建筑工地上打工,十天前,父亲打来了电话,让我买两张上周五晚上从北京西站到老家江西赣州的火车票,并强调让我回去的目的是“帮他拿行李”,父亲反复叮嘱我去天津找他时“一定要先打个电话”。
  
  挂了电话后,我心里隐隐地不安起来,因为从我记事起,父亲就常年在外面打工,总是快到过年的时候才回家,他现在中途回去,一定有什么事。
  
  上个星期五上午,我去了天津,我有父亲工地旁边小卖部的公用电话号码,打过去,我很容易地找到了父亲所在的工地。
  
  工地被围墙圈着,几间工棚很可怜地偎在围墙的一角。工棚很矮,没有窗户,很暗。我推开门,借助从门外的光线,好半天才看清屋里的情况。躺在床上的父亲从暗处往明处看,很容易地发现了我,他惊讶得要坐起来,可是,不知道怎么回事,他努力了半天,居然没能够坐起来。
  
  我赶快走过去把父亲扶坐起来,然后,我坐在了他的床头。父亲很窘迫地搓着手,尴尬地笑着。所谓的床,就是用砖头支起几块木板。不到二十个平方的这间工棚,这样的床有十多张,拥挤不堪,屋里散发着难闻的气味。屋内阴冷潮湿,父亲的被子被湿气弄得潮乎乎的,我心里一阵难过,父亲在电话里描述的“管吃住,生活条件好得很”的情况居然是这样的!我突然明白他让我提前打电话的原因,那样,他就可以提前让工友帮助他把行李带到附近体面的地方等我。
  
  父亲告诉我,他十多年前在工地上冒雨从卡车上抢卸水泥时,扭伤过腰,没有好彻底,落下了病根。近期在工地干活时,腰疾又犯了,腰疼得直不起来。医生要父亲回家好好休息。
  
  我帮父亲收拾好被子、衣服,装在一个蛇皮袋子里。我一只手拎着蛇皮袋子,一只手搀着父亲,父亲的腰很疼,每迈一步都吃力,他几乎趴在我肩上了,尽管父亲把全身的重量几乎都压在了我的身上,可是,我能感觉到父亲的身体却很轻,父亲年轻的时候是那么健壮啊!他在众多的建筑工地上耗尽了一生最美好的岁月,强健的身体被多年打工的艰辛压榨成了现在的干瘦。我别过头,眼泪终于没有忍住,顺着脸颊滑落了下来。
  
  见我拎着行李,大门口的保安拦住了外面,父亲向这个二十岁左右的年轻人低头哈腰地赔着笑脸,解释自己因为腰上伤病,需要回家休息,保安不为所动,冷冷地要求父亲把领工找来,态度很蛮横。我气得差点与他吵了起来,父亲连忙制止了我。然后,父亲让我搀着他找到了领工,父亲满脸堆笑地向领工说明了情况,并掏出自己平时抽的劣质烟给他敬上,领工鄙夷地瞟了瞟烟盒上的牌子,用胳膊一挡,父亲敬过去的烟就被挡掉在地上了。领工把自己的好烟掏了出来,点着火,抽了一口,才懒洋洋地向大门口走去。
  
  被挡掉烟的一刹那,父亲的脸色一下子变得铁青,但很快,又变了副笑脸。曾有人说在耻辱面前,不负责任的男人往往悲壮地死去;对家庭负责任的男人往往能够屈辱地活着,我现在终于理解了这句话的含义。
  
  出了工地,父亲在地摊上买了条裤子和一件外套,觉得这样可以让妈妈放心,这才和我去车站。
  
  坐长途汽车到了北京西站后,我把父亲背了下来,想起三年前,我刚考上大学,父亲春风满面地送我来北京,高高兴兴地争着为我背着行李下了火车。现在,当父亲为我们就要耗尽心血了,我才读懂了父亲多年的艰辛,才开始为自己买笔记本电脑、喝闲酒等挥霍父亲血汗钱的荒唐行为感到羞愧,才深深懂得了父亲平时电话里“要吃好饭,别怕花钱”的深情父爱……
  
  在火车上的卫生间里,我帮父亲换好衣服后,把他扶到座位上,父亲太累了,很快就在火车上睡着了,睡梦中的父亲面带笑容,多年在外面辛苦奔波的父亲,多年在外面艰辛劳作的父亲,多年在外面寂寞孤独的父亲,此刻,一定梦见了熟悉的村庄、梦见了绿油油的庄稼地、梦见了温馨的家。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1-4 18:40:56

“海豚”女子时间:2014-01-07 作者:未详 点击:89次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小雅变成传说中的“海豚”一族。她什么都囤,赶上超市打折或限时抢购,她挤在一群大妈中冲锋陷阵,全然忘了尊老爱幼的美德,把一捆捆手纸、一箱箱泡面、米面蛋奶往家里搬。
  
  囤的终极目标是“省”。谁让她工资微薄,外加一个异地读研时不时需要资助的男友呢?
  
  在拜金嗜财的世俗女子衬托下,小雅就像一块纯净无瑕的水晶,让人心疼。
  
  闺密问她:“你们两地分居,感情靠什么维系?”
  
  “回忆啊!”小雅不假思索地回答。
  
  大学四年,他们经历了彼此生命中最甜蜜的初恋。毕业后,小雅回小城找了份普通工作,而男友依旧留在上海读研。为了省下机票钱,两人一年难得见一次;为了节省话费,两人从最初的煲电话粥,到发电邮诉衷情。小雅自嘲,她的爱情低碳又环保。情思浓稠的时候,往昔的回忆就像一块被时光层层包裹的糖,夜深人静时偷偷打开舔上一口,也觉甜蜜异常。
  
  闺密嗤之以鼻地笑笑:“感情也能囤吗?一吨回忆堆积在那里,迟早会发霉的。感情如理财一样,节流是下策,开源是根本。”
  
  直到有一天,她发现男友好久没来电话,她发去的QQ消息和电邮也一概无回复。那天,她正嚼着一根火腿,忽觉一阵酸涩腥臭,翻开包装,才发现,已经过期。
  
  这一次她出血买了一张未打折的机票,两个小时后就站在了男友的面前,也站在了如树袋熊一样挎在他胳膊弯的新女友面前。小雅半天没回过神。
  
  她听完他愧疚和虚伪交加的解释,不外乎与小雅异地而恋感情变淡与小师妹日久生情之类的,她甩给他一个巴掌,很不优雅地转身回来了。
  
  那天的天气被她的泪水影响得一团糟糕,从机场出来,下了一路雨,到了家门口,一辆疾驰而过的车溅起水花,脏污了她那件廉价的毛衫,上了楼,打开包包,却半天没找到钥匙,她沮丧地跌坐在门口,仪态尽失地掩面痛哭。
  
  这时,眼前出现一个面目干净的年轻男子,是那个时常帮她搬泡面箱的邻居。
  
  治疗失恋的最好方法是开始新的恋爱。小雅的第二场爱情,来得及时又迅猛。
  
  她再一次体会到恋爱可以如此活色生香。他们一起做饭,讨论菜色成淡;他们下班后一起看电影、八卦明星花边新闻,她发现即使只是牵手在路边散步,观望市井喧闹、街头繁华,也是一件乐事。
  
  情场得意的女人忽然变成职场披荆斩棘的战士,小雅在新男友的鼓励下,干劲十足,业绩一路飙升,她惊觉自己原来是个潜力无穷的“杜拉拉”。她从一个“海豚女”变成购物狂,却并不觉得可耻。
  
  她想起闺密的话。
  
  真的,什么东西囤得久了,都会发霉变质,何况感情。
  
  所有的好东西,都要及时享受,才够快意,包括感情。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1-4 18:41:08

关于爱情时间:2014-01-07 作者:未详 点击:187次   雨果:把宇宙缩减到唯一的一个人,把唯一的一个人扩张到上帝,这才是爱。
  
  罗曼·罗兰:爱情是一场决斗,如果你左顾右盼,你就完蛋了。真正的爱没有什么爱得多爱得少,它是把整个自己付出去。
  
  王尔德:男人的爱情如果不专一,那他和任何女人在一起都会感到幸福。
  
  萨冈:我控告您无视爱情,一味逃避,唯唯诺诺,我判决您终身孤独。
  
  本·赫特:爱是一种把男人从帽子里变出来的魔术。
  
  萧伯纳:坏人都是没有爱情的人,所以也没有羞耻心。他们根本不需要爱情,所以他们倒能大胆地去要求别人的爱情;他们心上根本没有爱情,所以他们倒能大方地把爱情贡献给人。
  
  玛丽莲·梦露:好莱坞是这样一个地方,他们为了一个吻,可以付给你1000美元,而为了你的灵魂,他们只付50美分。
  
  蒙田:美好的婚姻是由视而不见的妻子和充耳不闻的丈夫组成的。
  
  英格丽·褒曼:当言语变得多余的时候,吻是大自然设计的一个可爱花招。
  
  卡梅隆·迪亚兹:我愿意亲吻青蛙,即使青蛙不可能变成迷人的王子,因为我就是爱青蛙!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1-4 18:41:53

古代中国购物指南时间:2014-01-07 作者:未详 点击:76次   请允许我做三个假设:
  
  一、您有一台时光机:
  
  二、您有百元人民币;
  
  三、您想乘坐时光机到已经逝去的某个时代去购物。
  
  今天,用100元人民币可以兑换0。33克黄金或者13。7克白银。
  
  首先您知道,如果不作任何兑换,揣上人民币就直奔魏晋南北朝或者唐宋元明清,极可能买不到任何东西,因为那些卖家根本不认识您拿的是什么玩意儿。
  
  所以您需要兑换,需要把百元钞票兑换成古人认识而且认可的货币,譬如黄金,譬如白银,譬如古代的各种钱币。现在黄金牌价300元1克,白银牌价7。3元1克,您那张百元钞票可以兑换0。33克黄金或者13。7克白银。鉴于历朝历代的钱币都是古董,市场价值远远高于实际价值,所以我不建议您直接兑换古币,那样太不划算。
  
  1916年春天的北京,
  
  能买25斤大米
  
  兑换完黄金或者白银之后,您来到民国。民国人喜欢袁大头,按说您出发前应该去古玩市场淘换一两枚袁大头,可是现在民国银元行情好得不得了,一枚最普通的袁大头竟敢喊价七八百,为了划算起见,您还是用那13。7克的碎银子买东西吧。
  
  民国前期还是流行碎银子的,在1916年春天的北京,一石国产大米卖1。7两银子,一斤菜籽油卖0。1两银子,一斤瘦猪肉卖0。06两银子,一斤咸带鱼卖O。036两银子,一斤柿子卖0。068两银子,一个咸鸭蛋卖0。01两银子。民国一石米标准重量是160斤,一两银子标准重量是50克,您换算后就知道,您那张百元钞兑换的13。7克白银,只能买25斤大米,或者2。7斤菜籽油,或者4。5斤瘦猪肉,或者7。6斤咸带鱼,或者4斤柿子,或者27个咸鸭蛋。
  
  1936年的太原,
  
  够吃一份最便宜的西餐
  
  如果您觉得在民国初年的首都北京购物太不划算,不妨再穿越到1936年的省会城市太原。当时太原不流行碎银子,您得把银子兑换成银元。在1936年的太原黑市上,一两银子(50克)能换两块银元,13。7克银子能换0。55元,也就是大洋五角五分。这点儿钱够买什么呢?够吃一份最便宜的西餐,或者一桌较为丰盛的中餐,或者雇辆人力车绕着太原城跑上一天零半夜,或者在山西铁路干线“正太线”上乘坐火车150公里,或者从太原往山西其他城市打一个时长不超过5分钟的长途电话(当时长途电话每5分钟计费一次,最长通话不得超过10分钟)。如果您穿越成功后心情特别激动,想给身在今日北京的亲友打一个平安电话,那您最好准备两张百元钞而不是一张。
  
  在南宋,租岳飞的房子,
  
  够交半年房租
  
  南宋发行的纸币跟元朝非常相似,也存在惊人的通货膨胀,交子、会子之类越到后来买的东西越少。南宋初年还行,1142年,岳飞在江西九江城区建造公房对外出租,每间房每月租金只要会子37文。当时一两黄金能兑换会子3万文,换算之后您会发现,花100元人民币就够交半年的房租了。所以您想租房的话,最好穿越到南宋初年,最好租赁岳飞开发的房子。
  
  明朝万历十八年,
  
  能买到20斤猪肉
  
  明朝万历十八年,时任北京宛平知县的沈榜记录了当时北京城区的商品零售价。明朝的“两”也是36克,“斤”则跟现在的市斤差不多(比市斤稍微大一点点),换算之后,大米每斤7角,菜籽油每斤13元,猪肉每斤5元,牛羊肉每斤4元,白糖每斤10元,煤每斤两角五分。也就是说,一张百元钞能从万历十八年的北京市面上购买140斤大米,或者七八斤菜籽油,或者20斤猪肉,或者25斤牛羊肉,或者10斤白糖,或者400斤煤。很明显,大米、肉、煤比现在便宜,别的都比现在贵。
  
  您如果细心的话,会发现一个奇怪的现象:猪肉居然比牛羊肉还贵!其实不光明朝的猪肉比牛肉和羊肉贵,从唐朝到民国,甚至一直到改革开放前夕,在大部分地区和在大多数时候,猪肉都比牛羊肉贵。为什么呢?因为过去榨油技术落后,植物油的成本很高,价格很贵,老百姓习惯用肥肉里面的动物油代替菜籽油,所以越肥的肉越受欢迎,越肥的肉越贵。不信您顺便再穿越到1960年,去那时候的供销社打听打听肉价,猪肉肯定比羊肉贵,五花肉肯定比瘦肉贵。
  
  康熙年间,
  
  这100元能买到120斤米
  
  现在您继续穿越,来到清朝。以康熙四十年为例,北京米价是0。5两银子一石。清朝跟民国一样,一石米的标准重量也是160斤,但一两银子的标准重量却是36克。换句话说,在康熙四十年,花18克银子能买160斤米,即1克银子能买8斤多。您用百元钞兑换的13。7克银子,能买到大约120斤米,比您往常去超市里买米便宜多了。不过康熙年间的猪肉和白糖挺贵,按现在的白银牌价换算,猪肉是21元一斤,白糖是13元一斤,一张百元钞只能买四五斤猪肉或者七八斤白糖。事实上不光您觉得贵,清朝人也觉得贵,除了《红楼梦》里贾宝玉林黛玉那种富二代,绝大多数人都是不合得买肉买糖的。
  
  元朝,能买大米27。5斤
  
  现在您可以去元朝和南宋,这两个朝代流行纸币,不流行银子,您需要把百元钞票兑换成0。33克黄金,然后携带黄金来到元朝和南宋,再用金子兑换纸币。元朝有一种纸币叫“中统钞”,在1266年,黄金1两能兑换中统钞20贯。花上0。6贯中统钞能买一石大米。元朝一两黄金重40克,一石米重100斤,所以0。33克黄金能买大米27。5斤。需要说明的是,元朝的皇帝喜欢滥发纸币,中统钞贬值得非常快,到了1309年,一石米已经卖到了1000贯,比1266年的米价贵了一两千倍!与此同时,黄金对中统钞的比价也上涨了一两千倍。换言之,虽然中统钞在迅速贬值,黄金却保持了它的价格和购买力。
  
  最划算穿越购物方式,
  
  是扛着粮食去
  
  完成在民国和宋元明等朝代的穿越之后,您会发现过去除了居住成本比较低之外,别的生存成本还是比较高的。我得负责任地告诉您:您这个认识并不正确。因为您刚才穿越购物,都是先把人民币兑换成黄金或者白银,事实上,现在黄金白银的价格和购买力很高,而古代黄金白银的价格和购买力却远远低于现在,这就使得您在兑换的时候吃了不少暗亏。
  
  举个最典型的例子。在春秋战国,黄金是诸侯国之间进行统一结算的本位币,常用的金饼和金锭成色都相当好,含金量大多在95%到99%之间,拿到现在,购买力绝对惊人,而当时却只能买到很少的东西。像孔子活着的时候,一克“兼金”只能买5公斤米;到了商鞅变法的时候,一克“兼金”也只能买12公斤米。所谓“兼金”,就是经过反复炼制、质量很高的黄金,其含金量在99%以上(现在出土的一部分战国金饼能达到这个成色),这样的一克黄金,现在市值300元以上,能买60公斤米,比春秋战国时的购买力高出很多倍。所以最划算的穿越购物方式不是使用黄金白银,而是先把那100元人民币换成粮食,然后再扛着粮食去古代进行物物交换。
  
  1914年的北京,房子最便宜,
  
  拿出七八万元人民币,
  
  能买下一所四合院
  
  这样看起来,现在的东西虽贵,民国的东西更贵,现代人去民国购物实在太吃亏。不过民国有一样东西便宜:房子。1914年,北京西城区丰盛胡同的四合院,正房3间,厢房两间,南房两间,占地半亩,只要纹银225两就能到手。225两大约是一万多克,每克银子7。3元,您只需要拿出七八万人民币,兑换225两白银,然后乘坐时光机来到1914年,就能买下这么一所四合院。到了1930年,北平社会调查所统计北京房价,王府井一带最豪华的独栋小洋楼也不过20块大洋一平方米,折成银子才十几两,大约六七百克,您花上几千元人民币,先去中国银行兑换六七百克银子,再拿到民国黑市换成20块大洋,就能买下一平方米豪宅,挺划算吧?
  
  不建议买了铜带过去铸钱
  
  有的朋友说:现在铜价不高,买100元的纯铜,穿越时带上,到唐朝时用它铸造开元通宝,到汉朝时用它铸造五铢钱,买东西不是很划算吗?其实不然。第一,这样购物太麻烦;第二,大多数朝代都禁止私人铸造钱币,《唐律疏议》上写得明白:“私铸钱者,绞。”因为买东西而触犯死刑,似乎太不值得吧?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1-4 18:42:09

美国政界“潜规则”时间:2014-01-07 作者:未详 点击:167次   华盛顿为啥当不了袁世凯
  
  大陆会议推选年轻的华盛顿为大陆军总司令,其实和其个人威望没有什么关系,而是因为华盛顿是独立派高层里唯一一个有军事素养的成员。而且这个位置在“系统内部”也不是很受欢迎——当时大伙都知道输的可能性比赢的可能性要大得多,而一旦事败,“总司令”必然是要上英国人的绞刑架的。
  
  回过头来看这段历史,“北美独立战争”中真正的主角应该是英国和法国。对法国而言,北美独立战争其实是其同时期在全球范围进行的英法战争的一部分。
  
  独立战争最终结束的标志,是1783年美英在法国巴黎签署的《巴黎条约》。关于华盛顿,在很多文章中都有类似这样的描述:在独立战争胜利后,华盛顿没有利用自己的权力和威望摇身一变为“华盛顿一世”,而是在连任了两届总统后,恬淡心安地回到弗吉尼亚的佛农山庄,在平静中走完一生……如此这般。
  
  不过问题恐怕没有这么简单,就当时的政治态势来看,换做任何一个人,恐怕都没法把自己变成“××一世”。美国自身并没有主导独立战争的胜负,因此没有哪一支政治力量通过战争建立起了属于自己的绝对权威,更遑论出现单个的强势政治人物。而更重要的是,在美国政治群龙无首的背后,是美国经济存在明显的“二元制”。
  
  战后(独立战争)美国国内的政治派系主要有两支:由亚当斯和汉密尔顿领导的联邦党,以及杰弗逊领导的民主共和党。联邦党人非常喜欢英国的王室体制,曾主张建立君主制,不过他们考虑的人选并非是华盛顿,而是从欧洲找一位根正苗红的“蓝血贵族”来做国王。最后因为联邦党缺乏权威性,没法“统一意见”所以搞不起来,于是退而求其次,主张建立强势中央政府,搞精英政治。民主共和党人恰恰相反,他们反对中央集权,主张强化地方政府,最好搞邦联制才好。华盛顿自称自己是“中立派”,不过在具体行事上他更倾向于联邦党一些。
  
  而这两党的政治斗争背后,则是美国南北经济模式之争。联邦党的支持者主要是北方新英格兰地区的工商业资本家,当地气候寒冷,不适宜搞农业种植,所以只能搞工商业,对他们而言,加强中央集权有助于统一国内市场,政府有能力通过关税壁垒和财政补贴来扶持资本家搞工业。而搞精英政治则可以在话语权问题上把南边的土包子们排除出去,同时他们还希望国家建立强大的军队,为“资本主义事业保驾护航”;民主共和党的支持者则是来自南部的农场主,人家大老远从欧洲移民到北美,追求的就是“桃花源”式(对他们来讲可能说“乌托邦”更合适)的田园生活,自然不会欢迎一个什么都管的强势政府,他们也不希望建立庞大的军队,特别是“烧钱”的海军,因为对他们而言这只意味着高赋税。
  
  外交方面,联邦党比较“亲英”一些。原因很简单,虽然独立了,但工商业的主要贸易对象还是英国。这一点和现在很多第三世界国家的情况是一个道理,虽然政治上独立了,无奈经济上和过去宗主国的联系断不了,所以还得在政治上靠向原来的宗主国。美国工商业集团在当时的处境就是这样。民主共和党则比较“反英”,原因一样很简单,对政客们而言,“敌人支持的,我们就要反对”,对他们背后的农场主而言,在独立战争期间英国人为了打击美国经济,以“正义”的名义,解放了不少南方农场的黑奴,农场主们因此损失惨重——这一招后来在南北战争中又被北方资本家给学去了,继续用在南方的黑奴们身上。
  
  在这种政治态势下,无论是谁,真要是头脑发热做了“××一世”,他的下场恐怕只会比中国的袁世凯更糟糕。
  
  游戏规则:美国的政治生态
  
  要谈论美国的国内政治,第一个关键词就是利益集团。
  
  从美国政党的角度说,偏左一些的民主党背后主要是华尔街的金融界、以硅谷为代表的高科技产业界和以好莱坞为代表的传媒界,以及律师和其他各种工会,偏右一些的共和党,代表的主要是军工产业、石化产业,以及各种宗教保守组织。不过这只是泛泛而言,实际操作中,民主、共和两党是存在“交叉持股”现象的,所以在利益上具有很强的同一性——当然,最重要的是通过对外资本扩张,美国总会有新的利益进账,所以各个集团之间不存在零和博弈的问题。西方的政党体制发展到现在,它的一大特征就是政党没有固定的党员,没有明确的纲领,作为金主的大财团则往往会“两边下注”,所以说不同的政党背后所代表的利益具有同一性,党派间的政治博弈在某种程度上可以将其视为同一集团内部不同路线的斗争,具体到美国,就是联邦政府是“弱势”一些还是“强势”一些,这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左、右”斗争。
  
  真正可以“分得清”的是政党背后的利益集团,美国强势的利益集团首先就是华尔街的金融集团,这个圈子主要是由犹太人构成的。凭借庞大的财力,犹太集团在很大程度上左右,甚至可以说是控制了美国的政治。
  
  除了华尔街,美国最强势的利益集团是由国防工业、石油公司以及“黑水”这样的国防承包公司构成的军工石油集团。需要注意的是,这一集团里犹太人如今同样占了很大的份额。20世纪50年代,美国国家安全委员会发布了第68号文件,“号召美国经济在和平时期实行全面的动员”,由此军工集团开始迅速膨胀。现在军工集团的前台代理,是美国国防部和国务院,历届的国防部长和国务卿等人物,如果查其背景,多半都会和这一集团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如果仔细研究美国各个军兵种的武器装备配置,会发现有很多装备从技术角度说其实都可以几家通用,但偏偏它的各个军种都宁可加重后勤的负担也要各搞一套体系。美军的装备体系这么搞“重复建设”,究其根源也是因为军工集团的因素,军队的军品采购必须得让几大军工企业都能捞着好处,而这些军工企业,在美军当中也都有各自的代理人,所以各军种的采购渠道也都泾渭分明。
  
  如今美国经济总量占全世界的20%左右,而国防开支占到了全世界总额的40%,除此之外还有大量的临时拨款——最近几年美国追加的军事费用动辄以百亿、千亿美元来计,与之对应的在教育、医疗等方面的投入则是以亿或者十亿来计算的。这些钱里的绝大多数最后都进了军工集团的腰包,这也就解释了为什么这个集团热衷于搞强势的联邦政府。
  
  除此以外,美国给以色列等国的贷款和资金援助,一般也是指定其只能用于购买美国武器的,这笔钱转了道弯儿,最后也是要归美国军工集团的。
  
  一国内政的决定因素
  
  美国政治的另一个关键词是“政策延续性”。之前一般的印象是:美国总统是有任期限制的,即便哪一任出了问题,大伙最多只要忍耐四年就好了,之后随着新一次大选的到来,修正的机会也就来了,所以美国政治体制的特点在于其具备“纠错性”。真实情况则可能并非如此,这倒不是说美国政治背后一定有什么“大阴谋”之类的东西,而是由美国天然的政治架构决定的。美国搞的是三权分立体制,即在理论上,总统、议会、最高法院三方相互制衡,相互牵制。这里面有任期限制的只是总统,议员和大法官是没有任期限制的。
  
  这样一来,所谓“三权分立”,其中“两权”都是不受任期限制的。行政部门要做任何事情,就必须受到国会这个立法部门以及最高法院这个解法部门的限制。总统的主要职权限于外交而非内政,而要决定一个大国的走向,又往往是“三分外交,七分内政”。
  
  往好处说,这种结构在限制了行政权力被滥用的同时,也保证了国家战略的延续性。而往坏处说,这种结构决定了一旦国家大政方针出了问题,总统想作调整也将是一个难以完成的任务。
  
  当初罗斯福总统实施新政,靠的是搞独裁,也就是跳过议会和法院来行事。这其实是一种“不讲理”的路数,罗斯福能这么干靠的是家族显赫的地位加老百姓的“个人崇拜”,再则是当时正好赶上第二次世界大战,国家处于战时体制,总统可以搞集权。不然的话,你要罗斯福遵守“游戏规则”,那单是新政中的一条最低工资制,最高法院就可以用“违宪”给顶回去——1920年时他们就是这样干的。
  
  而在2010年,美国最高法院裁定企业可以无限制给竞选人提供资金,这就等于是说企业可以无限制地去主导选举,谁最有钱谁捧的竞选者就可以当选。在罗斯福之后,很难说还有哪个美国总统可以再这样干一次。
  
  总之,一国内政到底如何,起决定性作用的并非是什么“政治体制”或是“游戏规则”,而是取决于设计、参与“体制”和“游戏规则”的都是些什么人,拿一句大家熟悉的话说,就是取决于这个政权的“阶级属性”。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1-4 18:42:25

七个哨兵时间:2014-01-07 作者:未详 点击:117次   西藏詹娘合。那个哨所屹立在高高的云端之上,四周是一望无边的山。从望远镜里看去,哨所就像一块拳头大的石头。风一吹,她就在黄沙中变成了一件模糊的面具;雪一下,她在白茫茫的世界里便化作一只沉默的羔羊;太阳出来,她仿佛变得如同哨兵那样一切诚心如意。
  
  哨所里,住着七位哨兵。最大的26岁,最小的17岁。你很难想象他们在这极地的天庭将怎样打发一成不变的时光,但有一点可以想象的是他们都很年轻,他们都渴望爱情,白天喊山,成了他们生理发泄的一种无奈。喊来喊去,有一天,他们便喊来了天上的雪花,飘飘洒洒的,看上去很美。雪花从天上落到地上,并没有消失,而是由柔软的碎屑变成了坚硬的冰块。
  
  渐渐地,冰块与冰块的组合彻底封锁了哨兵的去路。
  
  17岁的那个哨兵说,冷,冷,冷,好冷呀。
  
  26岁的那个哨兵说,不冷,只是有点寂寞。
  
  其余的几个哨兵蹲在雪地,眼睛狠狠地盯着山下,一言不发。小小的哨兵不知道,过不了后天,他们就得靠刨冰化水过日子了。于是,哨兵们在这季节变化分明的哨所,心绪变得异常活跃,他们纷纷在电话里给亲人朋友描述雪花的形状,讲大雪封山的心情,还有陪伴他们的山鹰和狼……正当这节骨眼上,哨所仅有的一部小灵通就打爆了。失去外界声音的哨所忽然像被打入了冷宫,空气一片哑然。
  
  到了晚上,他们就围坐在烛光下唱所有自己能唱的歌曲,实在没有唱的了,他们张嘴就给自己后代取名。姓王的,以后生男就取王安石、王羲之,生女则取王蓉、王菲;姓余的,生男就叫余大头、余成龙,生女则取余鱼;姓靖的,不管生男生女都叫靖藏;姓杜的,生男就叫杜牧、杜甫,生女则取杜鹃;姓梁的,男则梁朝伟,女则梁静茹;姓杨的,生男杨过,生女杨心雨;姓赵的,赵云、赵刚、赵住都是不错的名字……
  
  我不知道他们这样急着给未来的孩子取名是为了什么?是盼望?是无聊?是搞笑?是期待?这到底意味着什么?
  
  就在他们取过名的第二天,小小哨兵,出门刨冰。他手中的铁铲子与冰块之间的碰撞,发出了一种奇特的声响。那声音仿佛天籁般清脆,充满磁性。他在声音中梦幻般地滑下悬崖。悬崖之下是砾石铺成的山道,天睛的时候,山道上常常洒满他们嘻嘻哈哈的笑声和歪歪斜斜的影子。
  
  跟在身后的哨兵,傻着眼跑回哨所,呼吸困难地作报告。
  
  很快,五个哨兵手拉手沿着小哨兵滑下的痕迹,滑了下去。他们要去寻找那个17岁的小兄弟。
  
  剩下一人,在哨所值班。
  
  几个小时过去,山下的哨兵杳如黄鹤。于是最后一名哨兵也忍不住沿着冰雪滑下山去。还好,他们在山下相遇了。
  
  黄昏时分,终于找到那个受伤的小兄弟,他被硬雪擦破了脸,紫菜苔一般的嘴唇,说话的力气也没有了。26岁的那个哨兵将他背在身上,向着高处的哨所攀越。他们想,能下得来,就一定上得去。再说,那条路也是大家平时十分熟悉的。哪知就在他们用力向上攀升的时候,山上的雪哄然大笑,像猛兽般朝他们一齐扑来,走在后面的哨兵看见前面的人影在高空飞腾。
  
  刹那间,整个世界进入休克状态。不知过了多久,雪地里传来说话的声音,像梦呓一般:“你冷不冷?”是那个26岁的哨兵。
  
  “不冷,你呢?”17岁的哨兵,倒在他的怀里,眼睛张望着天空快要暗下来。
  
  这时,朦咙中醒来的人,看到了说话的人,不禁打了个寒噤。
  
  “快,你们快走,快去让山下的人来救我们。”
  
  “不,我们不能走,我们要留下来,陪着你们一起走。”
  
  “快,不然天黑,我们就走不出这里了。”
  
  “你看你,说的是啥话,我们哪里合得留下你们呀!”
  
  “……',
  
  在断断续续的对话声中,突然狂风怒号,天空一声巨响,雪崩再次袭来,将七个哨兵推入无边的黑暗隧道。
  
  后来,后来的事情是许多不为人知的场景。三天后,部队为营救哨兵特派的一支侦察连终于在山连着山的山中发现了三具尸体。26岁的哨兵紧巴巴地抱着17岁的哨兵,他们在雪中取暖,等待天明……
  
  另一个哨兵在不远的地方,匍匐、前进……
  
  为我讲述此故事的那个哨兵姓杜。他脸上长着两团与普通边防军人有些异样的高原红。他躺在雪白的床单上,忍受着巨大的痛苦,只为了尽可能地回忆起一些当时的场景。
  
  在以后的几天里,我在月光洒落的窗前,总是想起这个哨兵和他的经历。我很想问问那低悬梧桐树上的月光,你在当时都听见了什么?你看见他们双手肆意挥舞回家的渴望了吗?此刻,我眼前不断浮现他爬冰卧雪穿丛林的身影,是他忍着最痛的伤,以最快的速度挽救了身后三位战友的生命。
  
  我记住了他。
  
  他记住了他的战友。他说,那个即将休假回家完婚的26岁的哨兵不是班长,他是哨所的卫生员。他没有死。在梦里,那三个倒下的兄弟也是这么对他讲的,他们没有死,并且春风满面。
  
  只是,我不知道,当时的月光去了哪里?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1-4 18:42:37

小女孩和厌倦时间:2014-01-07 作者:未详 点击:208次   一个小女孩从来没有为什么事感到厌倦过,在下雨天也没有星期天也没有。有一天她决定去认识一下厌倦。
  
  她先去向报刊亭里那个总是在打呵欠的卖报女人打听。
  
  “它刚才还在这里呢,”女人说,“你只要等一会儿,它很快会回来的。”
  
  小女孩等着。她看着女人工作。当她点钱的时候,她的手指翻着现金柜,好像在玩一件乐器。厌倦没有来。
  
  “也许我该去路上等它,”小女孩说。她谢过了女人,离开了。
  
  “如果我真的碰到了厌倦,”她一边走一边想,“我要怎么才能认出它来呢?”
  
  小女孩向一位穿着橘黄色工作服正在爬梯子的先生提了这个问题。
  
  “我能告诉你厌倦长得像什么,”先生回答说,“首先,它很长。”
  
  “怎么长?”
  
  “像所有尽头的尽头那么长。”
  
  “然后呢?”小女孩问。
  
  男人已经又爬了几节梯子。
  
  “然后,它是浅灰色的。差不多是浅灰色的。”
  
  “差不多是浅灰色的。”小女孩重复了一遍。
  
  那天差不多是浅灰色的东西有很多:一只猫,一条路,一条裤子,墙,但是这些都不够长。
  
  小女孩顺着一条街走,然后是另一条,然后她从一座铁路桥下走过,到头来,没有什么是足够长的。她穿过了一片田野,然后是另一片,沿着一条岸边满是杨树的小河走,她一口气走下去,走到了一切的尽头,所有尽头的尽头。
  
  厌倦远远地看见小女孩走过来。
  
  “哎,苏菲?”她走近的时候,他问道。
  
  苏菲停下了。“你怎么知道我叫苏菲?”
  
  “这一下就能看出来。”
  
  苏菲盯着厌倦。
  
  “要说你呀,可不能一下看出来。的确你首先很长,然后你又差不多是浅灰色,但是除此而外,你更……”
  
  “更什么?”
  
  小女孩张开了嘴,但什么也没说。她打了个呵欠。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1-4 18:42:53

救赎时间:2014-01-07 作者:未详 点击:218次   我这一生,过到一半时,撞死过一个女孩儿。那是1988年5月,我刚过18岁,离高中毕业还剩一个月。那天我开着车,右手前方有一个骑车的女孩。马路上有四条车道,我在最左,她在最右。我记得我打开了收音机。嘿,这是什么歌?把音量调大。接下来,骑车的女孩好像晃了两下,把自行车缓缓驶入机动车道,大概离我30英尺远。我的车轮离她还有一定的距离。
  
  突然,自行车猛地拐进左车道,我躲避不及撞了上去。她深褐色的头发非常清楚地出现在我的挡风玻璃上。一切都太晚了。我双臂抱头,下意识地护着眼睛,猛踩刹车,用力到极致。但汽车还是以每小时40公里的速度撞上了她。她的头撞到了挡风玻璃,自行车冲上了车顶。
  
  骑车的女孩叫席琳·兹尔克,那年她16岁,并将永远16岁。我认识她:我们在同一所中学,她上高一。我见过她穿着蓝色健身短裤打曲棍球,在餐厅外的水泥长凳上坐在朋友中间……此时,席琳仰面躺在暖和的柏油碎石路上——一只手臂蜷曲,一只脚压在膝盖下,双眉中间有一小块紫色马蹄形血迹。不知过了多久,我父亲赶到了。见到他的表情,那是一种彻底的悲凉,我终于意识到这一切真的发生了——我撞死了一个女孩。
  
  那天晚上回到家里,我居然睡着了——我知道我应该翻来覆去睡不着,或是被噩梦惊醒,或是根本不上床,穿着内衣蜷缩在黑暗的角落里(这一切都是一段时间以后我的经历)——可那天晚上我的确睡着了。在警察局,5位算得上目击者的车主一致认为我没有责任。我没有受到任何指控。第二天报纸这样报道:“不知什么原因,她的自行车摇摆进机动车道,她立即被汽车撞上。司机不可能躲讲这次意外。根本没有可能。”下楼吃早饭时,父母给我看了那篇报道。我记得我想到了两件事:第一,我安然无恙,不会有牢狱之灾;第二,完了,我上报纸了,从此无处藏身。
  
  起初,我对此事的反应,很大程度是对自己未来的担心——我会不会变成一个忧郁、心灵受过创伤的人。18岁前的那一周,我正憧憬着大学生活,谈恋爱,和朋友冒险,然后开始工作。想想有可能失去这一切,我开始抽搐,害怕和恐惧一起袭来。但不久后,一种更深的焦虑与内疚包围了我:我想到了席琳和她的父母。
  
  提到席琳的葬礼,我的记忆混乱了。站在教堂门口,我深吸了一口气,心脏像小鸟一样好像要跳出来:不要开门,离开这里!我可能是她父母、朋友最不想见到的人。不过,更成熟的做法是现在推门进去,像个男人一样,尽管从法律上讲我还不是一个真正的男人。父亲站在我身边,面无表情:一切取决于我。
  
  我打开门,鞠躬致意——那是至今为止我做过的最难的事情。但我脸上的泪水让我释然,泪水泄露了我的害怕和不知所措:我感受到的很多,但能理解的很少,能够表达的更少。脸上的潮湿让我感觉好受些。我困惑、悔恨,说了这么多,我还没有面对席琳的父母。
  
  她的父亲很壮,朝我走来,脚步轻得令人惊讶。他一边拉我的手,一边试图想要说什么。他的眼里闪着光,好像在说:我会比你想象得更友善。过了很久,他说:“你是达林。”我紧张得几乎窒息。后来每当我想起这一幕,我都会脸红:我的出现把事情搞复杂了,她父母悲痛之余,还要考虑如何对待我,这也许是我做过的最糟糕的事情。对我,这可能是一个勇敢之举,但对他们可是极坏的。可除了来参加葬礼,我不知道什么是正确、恭敬的事。
  
  席琳的母亲也走了过来。我记得她试图向我微笑,但脸上没有一块肌肉听她的话。接着,她的喉咙里发出一种声响:啜泣、叹息还是愤恨?她快速地抱了我,然后快速退回。“达林,我知道这不是你的错。他们都告诉我,这不是你的错。但我想让你记住一点,无论你今后做什么,都必须要比现在加倍做得更好,因为你现在是为两个人活着。”她的脸上写满了痛苦,“你能向我保证吗?你要保证。”
  
  两周以后,我毕业离开了小镇。我如此渴望见到新面孔,中学里所有的人都知道发生了什么,大学里没有人知道。
  
  第一学期,我看了许多物理和心理学方面的书,阅读了大量的研究报告和数据。我在数学里找到了慰藉:时速40公里,自行车突然在你前面10英尺的地方出现——冲撞将在700毫秒后到达;人类的感知时间——不但看到危险,而且要理解危险——一般在220毫秒是可以接受的;接下来,最费神经的工作是把脚放到刹车板上,这另外需要500毫秒。我似乎被这20毫秒的差距给开脱了。
  
  我经常想起席琳——那一刻好像变成了录像带,不知被出租了多少次,不知被播放了多少次。当我从冰箱里拿出一罐苏打水,手指抓到那潮湿、坚固的铝罐时,我会想席琳将再不能抓起这个罐子去感受它;当我坐在教室里,看见操场上几个孩子在踢毽子,一辆自行车躺在地上,我仿佛看到席琳毫无生气的脸庞;每当我开车经过骑车人时,都会想起她。
  
  站在30岁的门槛前时,我意识到我已“消化”了席琳母亲的请求。每当我含糊其辞、想要逃避,每当我想要混日子、放弃或品行不端时,我都会想起席琳母亲要求我作的承诺——我要努力为两个人活得精彩、活得成功。席琳开始跟着我去面试、去约会,去所有的地方。当我举行婚礼时,当我妻子告诉我她怀孕时,我都想起了席琳。
  
  我逐渐明白,当你主动去面对时,大多数事情都没那么糟。接近里程碑之所以害怕,只是因为你还没到那儿。于是,今年2月,我终于驾车带着妻子和双胞胎儿子行驶在家乡的马路上。我有很多年没开车走过这条路了。当曾重塑我的一切元素——石子、树木、草坪,都真真切切出现在我眼前时,我已准备好这一时刻的到来。
  
  我的双胞胎儿子才6个月大,丝毫不知道爸爸要带他们去的是决定他们出生的地方——如果那次意外没有发生,我肯定是另外一个人,我不会成为一名作家,也就不会因此遇见他们的妈妈。
  
  几分钟后,我下了车,举手示意迎面的来车,独自跑过路面。我站在这块咯吱作响的草地上,18年前意外发生的前一刻,席琳在这里,我也在这里。如今我又站在这儿了。二月的太阳,像一个冰冷燃烧的灰泡,发出微弱的蓝光。我的思绪再一次飘回到那一刻:为什么席琳会拐进我行驶的车道——跨越了两条车道,先拐进一条,等了等,再拐进另一条?也许她被噪音吓着了。或许,一只蜜蜂对她的手穷追不合。但我又能做出什么不同的事来吗?
  
  我终于明白无论何时,不管她是生动的、模糊的、原谅的、暴躁的,还是临近死亡的——席琳永远是我生命中的一部分。我的眼里没有泪水,但即使从此后我彻底忘记对席琳母亲所作的承诺,我此生也注定不会独行。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1-4 18:43:07

那时花开时间:2014-01-07 作者:未详 点击:123次   在深夜的街道上,我不会一人行走
  
  路灯会把我的影子拉长,我的孤单在那上面
  
  我不会打扰聚向灯光的飞蛾
  
  如果我爱,它们小小的身体要的不会比我更少
  
  在街道边我曾有过深深的吻
  
  迎面而来的大巴闪亮的大灯
  
  一直
  
  照进我的现在
  
  那时我怀有青春的力量
  
  我的爱光明,纯洁,不懂得遮掩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1-4 18:43:20

那群叫我老师的孩子时间:2014-01-07 作者:未详 点击:105次   我不是师院毕业,也没有考取过教师资格证,但我当过老师,在我的生命中,这是引以为豪的一件事。
  
  那时的我刚大学毕业,信心满满地就直奔省城而去,但接连找了几份工作都不尽如人意。很快,出门时爸妈攒了几个月给我带上的钱就所剩无几了,无奈之下,只好每天去人才市场溜达。
  
  人才市场岗位很多,但大多都在招聘销售人员。在无数次的徘徊和犹豫不决中,我正要走向一家宾馆要客房服务的招聘岗位时,在人才市场的狭小角落里,我看到了一个小摊位在招聘老师的牌子。这次,我没有丝毫的退缩就转向了那里。
  
  不像别的招聘摊位人头攒动,这里显得格外冷清,摊位前只有一个年轻女人和一个八九岁穿着简朴的孩子。看到我,年轻女子显得很热情,她身边的孩子也死死地盯着我看。简单了解后,我才知道年轻女子办了一个私人学校,而那个孩子就是她的学生。年轻女子说,因为学校主要教从农村过来打工的子女,所以工资不高,因为忙不过来,所以需要一个全职老师。
  
  做老师一直是我的梦想,但我没有任何资格成为一个专业的教师。苦于生计,我用言语把自己装潢了一番就与年轻女子达成了意向。我当时想,不管怎样先找一份工作糊口是当务之急。
  
  第二天,我就很早起床赶往所在的学校。可让我没想到的是,所谓的学校只有三间破烂的教室,并且是租的。学校一共三个班,从一年级到三年级,教室里有一块用黑漆涂成的黑板,大小不一的课桌前坐满了学生,没有统一的校服,从5岁到12岁的孩子穿着粗糙的衣服乱成一片。招聘我的年轻女子就是徐校长,而我是除她之外唯一的老师。徐老师看到我的到来很开心,把全部的学生集中在三间房子前带头鼓掌欢迎我,我杵在那里,进退两难。
  
  本来是想一走了之的,不管怎样我也是堂堂大学毕业生,真能沦落到如此地步?但看到孩子们异口同声地喊我老师时,我竟然没能挪动脚步。
  
  为了区区一个月500块钱,我每天早上5点半就要起床,坐两个小时的车赶到学校,8点钟准时上课。徐老师带一二年级,而我带最大的班三年级。一天七节课,我负责全部。在孩子的眼里,我成了无所不能的超人,既可以上语文数学,又可以讲地理历史,并且一周还要上两节音乐课、两节体育课和两节画画课。音乐课无非就是教孩子们唱歌,把歌词抄写在黑板上,我唱一句学生跟着唱一句;体育课就更简单,拿一个破旧的足球大家踢着玩,偶尔拿个绳子男生拔河,女生踢毽子或跳绳。画画我不在行,最多也只能画几个小狗小猫之类的。可在孩子的眼里,我是他们名副其实的老师,我的话比他们父母还管用。
  
  可是我做得并不开心。在偶尔联系的一帮同学里,我根本不能说出自己所在的环境,我怕他们用异样的眼神小瞧原本在学校成绩优异的我。当然,班级里也会有一两个调皮捣蛋的孩子,看着自己布置的作业没有完成或者在课堂上嬉闹,我的气就不打一处来。很抱歉的是,我曾经罚过他们站,甚至气恼时用板尺打过他们的手心。但是天真的孩子不记仇,他们看着我,清澈的眼神里全是崇拜。
  
  那段时间痛并快乐着,为自己的前途迷茫而复杂的痛,也为那帮孩子们带来的感动而单纯的快乐。嗓子哑了,第二天讲台上就会有水果和茶水在。每天,他们都把黑板擦得干干净净,坑洼不平的地面也扫得一尘不染,甚至,有同学中午让我去他家吃饭,还有部分同学每天送我去车站。两个月后,开了一次家长会,所有的家长都抛开自己的生意齐齐来到学校,就如他们的孩子一样整齐地坐在课桌前,看着那一双双把对孩子的希望寄托在我身上时的眼睛,我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后来,有家长看到我中午在小摊上吃一块五一碗的米线时,他们开始让孩子给我送午饭来,尽管是简单的青菜面条,我吃过一次就拒绝了,因为我知道这群孩子的父母就如我在乡下的父母一样贫穷,平时节衣缩食的。在这样温暖的让人心疼的环境里,我依旧清楚地明白这里不是我长留之地,毕竟一个月500块钱不是我生活的全部理想。
  
  但我没想到自己会走得那么快。那天早上,我如往常一样去上课,下公交时突然发现口袋里的手机不翼而飞。那个手机是我大学毕业前爸妈从牙缝里挤出来的钱给我买的,说是让我有事联系家里。我急得一头大汗,如泄气的皮球一样蹲坐在地,想到毕业后发生的一切,不禁悲从中来。
  
  第一次,那天上课我迟到了。等我无精打采赶到学校时,班里的学生正从窗户里探出头朝我来时的路上眺望。我走进教室,不由分说就严厉惩罚了他们,我把自己的满腹冤屈撒到了这群无辜的孩子身上。
  
  我决定辞职。徐老师尽管不合,但也无奈同意了。她几乎用乞求的语气说,麻烦你再多代几天课,让我找到新的老师,行吗?
  
  我答应了,但同时也让徐老师保守秘密。此后的一个星期里,我借了同学的相机带他们去邻近的田地里拍照,教会他们最后一首歌,布置了一场考试,给每个人的试卷上写上鼓励的话。星期天,我和他们约定带他们到市里去玩。领着二三十个孩子走在人潮汹涌的街头,然后看着他们在公园里一个个欢天喜地的样子,我却怎么也高兴不起来。那天中午,我用刚领的500块钱带他们去吃麦当劳,他们羡慕地看着进进出出的人群就是不愿意进去,一个个堵在门外,只等到我发了脾气才雀跃地跑进去,但每个人也只点了一点点东西。我不知道他们是看出我生活的拮据还是隐约感觉到即将面临的分离。
  
  下午,我把洗出来的照片一一分发到他们手里,然后一个个安全送回家。他们一个个笑意盈盈地和我说:老师,明天见。而我只是笑着,笑着。等把最后一个学生送回家,天已然黑了,坐上空荡的公车,我不禁喉头发紧,眼睛发酸。
  
  就这样,第二天我没有去,在小小的出租房里躺了一天,我不知道他们得知我不辞而别的消息后一个个会是什么表情。几天后,在同学的引荐下,我去了外地开始了崭新的工作。
  
  如今,八年过去了,偶然还是会想念那段单纯美好的时光,我不知道徐老师的学校是否还在?也不知道那群甜甜叫我老师的孩子们现在都怎样了?也许,如果有一天在街上碰到他们其中的某一个,我认不出他们的样子来,也不能完全叫出他们的名字,但我希望他们能记住我这位教了他们半年的小老师。
  
  那年,我22岁,现在已奔三了。那群叫我老师的孩子,你们现在也都一个个长高长大了吧?走时也没能亲自和你们道别,对不起了。如今,你们一切还好吗?是否还记得那个半路逃跑掉的老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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