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1-26 18:38:23
[情感] 遥远的上海有点甜时间:2011-09-15 作者:黑瞳仁 点击:181次 我曾经在上海待了一年多的时间,她是我的第二个房东。我们之前是邻居,却并不熟稔,只是在电梯间门口碰到几回。那时,正值夏天,她穿各式吊带的连衣裙,淡妆。雅致,清爽。牵着一个漂亮的小小姑娘,见到我,就笑着对女孩说,快叫阿姨好。
我看了她的房子很喜欢。三室两厅的户型,布置得和我想象中差不多,和她的人一样,清爽,舒适。我还在犹豫,因为没有和房东一家住在一起的惯例,怕局限太多。尤其还有个小孩,也不知道会不会太吵。她仿佛看出了我的顾虑,告诉我,她的丈夫在小区隔壁的部队当兵,虽然离家很近,半月一月的才能回家一次。平时就她们娘俩儿,她在上海,没有工作也没有朋友,很孤单,所以想自己留一间卧室,其他两间都租出去,彼此有个说话的伴。女儿也快上幼儿园了,在家的时间不会太多。我能看出来她的极力挽留,心想先试试吧,如果不行,再搬走也不迟。
她的另一间卧室迟迟没有租出去。来看的人不少,都不遂她的愿。她告诉我,她的房子不能租给情侣,情侣动静大,卿卿我我的,影响不好。不能租给素质低的人,他们不会爱惜家具,不懂维护公共卫生。不能租给长相丑的人,在一块儿吃饭,很容易影响胃口。最好是有大学文凭工作好的帅哥美女,像你这样的,养眼又养心。我被她逗笑了,隐约有了一丝自豪感。
那时,我到上海的时间不是很长。有两件事情困扰着我。第一件事,我对本地人的称呼很不习惯。他们一直叫我小姑娘。在外地奋斗了六年才被人称为女士,现在又被打回原形,我撅着嘴跟她诉苦。她则无比羡慕地看着我说,除了工作关系,上海人对女人的称呼只有两种,小姑娘和阿姨。他们叫你小姑娘,是在赞美你,说你年轻,说明他们都喜欢你。我半信半疑地听着,心里却美美的。
还有一件事,就是吃饭的事。我在家办公的时间多,可是一个人做饭是件费力又费神的事。我抱怨过一次后,她邀请我搭餐。一天三顿,订了明确的就餐时间表,分秒不差。刚开始我过意不去,我知道她也是不吃早餐的,宁愿睡懒觉,可是为了我,每天早上6点起来熬稀饭,做小凉菜。7点半准时叫我起床吃饭。她看出了我的心思,说不吃早餐对人的危害可大了。要不是为你做饭,我还真起不来床。多好啊,托你的福,我们也能吃上营养丰富的早餐了。我的心湿润了一下。我对她说,你让我想到了妈妈,除了我妈,还没有人对我这么好过。她说,当我是你的亲姐姐吧。
后来,慢慢熟悉起来,才发现她的生活并不像表面那么风光。第一次,听到她和她丈夫在客厅里吵架,是因为钱。女儿要上幼儿园了,可因为不是本地户口,念私立幼儿园每个月要八百多元。也是那一次,我才知道,她丈夫的工资每月大约两千元。我不敢想象,在这个物欲横流的大都市,对于一个家庭,这些钱能干什么。
她的女儿吵着要去肯德基的时候,每次她都只敢买一个汉堡包。因为汉堡包能填饱肚子。
说这些的时候,我知道她已经把我当成家人。她依旧坐最早的班车去超市,排在一堆老爷爷老奶奶中争夺那些新鲜的特价品,满心喜悦。
可是,她始终融入不了这个城市。那天,她因为两块钱,在公交车上和售票员发生了争执。场面有些失控,她抱着女儿,拖着一堆东西,被中途赶下车。站在微凉的晚风里,她泪流满面。她说,房子是丈夫家贷款买的,她丈夫兵役还有一年就满了,到时把房子卖掉,回温州老家。上海,不适合他们。
而这些,我丝毫不能切身体会。此时,我刚刚适应了微甜的菜品。地铁上,有阿姨操着吴侬软语拉我坐到她旁边的空位上。在站牌下等车的时候,有小车停下来问,你去哪儿?我捎你。我们都是外地人,这根本无所谓,关键是你有没有把外地人当成你的标签。
我拖着她们去吃肯德基。我说,我请,我伤心的时候狂吃一顿,就没事了。那天我点了很多吃的,几乎所有的种类。可是付钱时,她几乎和我打起来,抢着把钱付了。她依旧只给她女儿一个汉堡包,然后说,其他的我们要留给阿姨吃,知道吗?我突然很想哭。那150块钱够她给女儿买一个月的零食了。
不久,她和我解除了搭餐的协议。因为她找到一份工作,是钟点工。打扫卫生,每天给雇主做两顿饭。她很抱歉地说,不能给你做饭了。
每天她很早起来,梳洗,化妆,和她女儿穿上最漂亮的裙子,出门去。幸好,我在她脸上看不到悲伤。上海不相信眼泪,每个人都把悲伤和失落放在心里,衣着华丽地出门,这是这个城市的特征和态度。
离开她,是偶然。我回西安参加同学的婚礼。可是一个星期内,好朋友为留住我,居然替我找了份很有前途的工作,又找了个很有前途的男友。
我打电话给她,请她帮我整理东西,快递过来。她在电话那端泣不成声。她说,是不是我不能做饭给你吃,你不方便?我可以辞职的,以后每天我都给你做饭吃。是不是你有男朋友了?你可以带他回来,我对他像对你一样好。是不是经济有压力?我给你减房租。她说,我再也碰不到像你一样的人了。
我还是没再回去。一个月后,我收到了快递,也接到了她最后一个电话,她说了许多话,我静静地听着,掉下泪来。
八个包裹,整理得整整齐齐。大包裹里套着小包裹,分别是书架第一层,第二层……连我身首分家的钥匙扣小熊也已经缝补好。密密麻麻的针脚一针一针一直蜿蜒到我心里去,疼到了心底。
离开她两年,我电话通讯录里的人满了又删,删了又满,她的电话号码一直在那里,虽然一次都没打过。这样的离别,让我觉得亏欠她。越是亏欠越是无法面对。直到我买给她女儿的芭比娃娃被退了回来,再打她的电话,已经是空号。才想起他们一家应该已经回老家了吧,我们彻底消失在擦肩而过的茫茫人海里。
上海不是她的城,也不是我的,可是在那里,她却给了我最好的爱。很多人问过我上海到底是什么样的城市。我毫不迟疑地回答,上海,它有点甜。这甜,是她放进我生命里的滋味,不能被遗忘。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1-26 18:38:40
[情感] 夏日的橙子时间:2011-09-15 作者:岑桑 点击:318次 去死,刨冰
五月初夏,苏琪坐在安锦的刨冰店里,吃一碗冰。她在冰山上浇了芒果、草莓、蜜瓜、椰果、和大勺奶昔,然后用勺子每插一次,就恶狠狠地说一个“去死”。
安锦小心地坐过来,用一把纤瘦的叉子刨桌面。
“你干嘛?”苏琪用眼角看他。
“我?掘块坟地呢,一会儿埋你的刨冰。”
苏琪“扑哧”一声笑了,“安老板,你可真会说笑话。”
安锦干咳了两声说:“什么安老板,叫我师兄。”
安锦是政法学院毕业的无业游民,辗转奔波了一年的工作,也没收到一张offer,于是他在学校门口开了家叫“橙子”的刨冰店。橘红色的招牌打出一句特别直白暖人心的广告词——“为工作上火的同学,来这儿降温吧。”
当然,苏琪来“橙子”可不是为了工作上火,而是另有所图。安锦很有师兄派头地说:“小同学,和男朋友吵架了吧。”
苏琪没说话,只是翻他白眼,沉默地任碎冰在巨大的玻璃碗里化成水,然后捞着冰凉的水果,用力地咂。她吃完最后一块蜜瓜,才对安锦说:“安老板,我男朋友想去加州读大学,你说我该怎么办?”
“那还不容易吗?”安锦敛起笑容,收起苏琪剩下的刨冰碗,“咚”的一声扔进了垃圾桶,“那就让他去死吧。扎来扎去都是折磨自己,扔掉就对了,精华都让你捞光了,剩下的也就是水。”
苏琪托着下巴看他,齐而密的短发,配线条硬朗的胡子,完全看不出也是个心思洒脱的人呢。
傻子达人不悲伤
周末的午后,有雨,空气清爽潮润。只是清凉夏日是安锦的“天敌”,“橙子”里空落落的,没有客人。他干脆关门,去松涛路的电玩城。
嘈杂的声浪里,他却听到了熟悉的尖叫。是苏琪,正挥舞着棒槌,在“太鼓达人”前猛敲。她的身后,站着一高大帅哥,一娇小美女。
苏琪在做胜利转身的时候,瞥见了安锦,有一瞬的惊讶。她飞快地挽起身边的帅哥美女说:“嗨,这是我死党江欣,我男朋友杜廉。”接着三个人不约而同地笑了。
安锦挥了挥手,算是打过了招呼。他看着傻笑的苏琪,在心里替她默默悲凉。苏琪这个高个子的男友,不仅将要远走加州,而且还是劈腿高手。安锦见过他,就在“橙子”,他和江欣合点一份香蕉船,吃得你侬我侬。
那一天,安锦打过“三国3.59”之后,看见“太鼓”就剩下苏琪一个“达人”了。
安锦走到她身后,随口问:“你男朋友呢?”苏琪随口答:“江欣肚子疼,他送她回去了。”
安锦忽然觉得,苏琪很像画面里的那个鼓头小人,都是简单无头脑的傻瓜。也许,这就是傻子乐天的原因,不会为看不见的烦恼悲伤。
这样一想,安锦心里就有了一点怜惜。他拍着苏琪肩说:“嗨,今天我请你吃饭吧,地方你挑。”
苏琪却用眼角扫着肩头上的手说:“喂、喂、喂,我可是有男朋友的人,你有什么企图?”
安锦不买账地上下打量着苏琪,说:“拜托,你又不是电视,平板超薄也能让人暴涨企图心。”
苏琪握着鼓槌,很想扁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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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26 18:39:01
[情感] 夏日的橙子(2)时间:2011-09-15 作者:岑桑 点击:319次
过期爱情的味道
这几天,“橙子”靠窗的位置,被苏琪预定了。因为她常常被放鸽子。她和杜廉约在“橙子”见面,可是赴约的总是抱歉的电话。
于是安锦变得感性起来了,满口爱情的哲理、道理、歪理,听得苏琪云山雾罩。前天是“爱情不过是个游乐场,High过之后就退场”,昨天是“爱情,请将我遗忘”。今天苏琪一进“橙子”,安锦就招呼她过去试试新口味。他端出大碗刨冰,浇着鲜榨番茄加西柚、明列子。苏琪尝了一口,酸得眯起眼睛。
“这什么味儿啊?你要谋杀谁用的?”
安锦却无限感慨地说:“这款新刨冰叫‘过期爱情’。”接着又无限深情地朗诵着:“过期的爱情啊……就像一杯西柚汁。芬芳无比,却要酸倒牙。”
苏琪摸了摸他的额头说:“疯了吧你?”
“没。”安锦收起“过期爱情”说,“以后你就明白了。”
其实,苏琪又怎么会不明白他的暗喻呢。可是,她必须为一线希望装下去。这一天,杜廉还是没来。苏琪攥着两张电影票,坐在窗前发呆。安锦凑过来说:“几点的票?要不请我看吧?”苏琪微微笑了笑说:“好啊,总比浪费强。”
那是一部叫《青红》的电影,爱情被现实压榨得失去光芒。回程的路上,苏琪一直不说话,只是紧缩地抱着双肩。安锦脱了外套,披在她身上。
苏琪停下脚步说:“安锦,你那些名言是想告诉我什么吧?”
安锦望着她,无言以对。他忽然揽过苏琪,紧紧地抱她在怀里,一言不发。他从没想过,这个为爱犯傻的女孩,会让他心疼。他很想给苏琪一个怀抱,让她知道在这个世界上,她并不孤单。而苏琪就任他抱着,轻轻地说:“安锦,你来爱我吧。”
安锦微微一怔,双臂松脱了。他说:“苏琪,你现在不该急着去爱,而是要忘掉。”
夏天的礼物
暑假,苏琪决定到安锦的店里打工。杜廉回家了,天天为GRE奔忙。苏琪和安锦之间,没人再提那个似是而非的拥抱,仿佛只有这样,他们才能和谐相处。
安锦说:“开学就大四了吧。”
“嗯哪。”
“有没有想过到哪儿工作。”
“想过,就在你这儿当服务生了。”
“傻瓜,上完大学就准备当个服务生。”
“那你学完四年法律,就准备当个刨冰店老板?”
安锦永远不是苏琪的对手,磨牙不如吃刨冰。整整一个夏天,两个人就守着“橙子”,加芒果、加草莓、加蜜瓜……然后给每一种混搭口味,缀一句让人遗忘爱情的箴言。比如,芒果主打的,就叫“盲目的爱情,不宜久留”;草莓主打的,就叫“草率的爱情,请像冰一样化掉”……
苏琪说:“咱们给店也换个名字吧。叫忘爱刨冰店。”安锦却摇着头说:“不行。”
那一天,他们并肩坐在小店前的阳伞下,夕阳染亮前额。苏琪把头靠在安锦的肩上,悠悠地说:“明天开学我就要辞职了,你可别留我。”
安锦说:“好啊。白养个闲人,你当我安老板心甘情愿。”
“我留了个礼物在柜台里。你别忘了啊。”
“嗯嗯,让你破费了。”
“说句好话你会死啊?”
于是,安锦就没话了。时间仿佛一瞬间被拉得好长。
晚上,苏琪走后,安锦找出柜台里的礼物,那是一张精致的巨幅菜单,每一款刨冰都附着一句遗忘过去、寻找新生的爱情寄言。
安锦静默地望着,喃喃地说:“唉,傻瓜。祝你真能忘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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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26 18:39:20
恋爱的犀牛
十月,苏琪开始为校艺术节排演话剧。她来“橙子”的时间也越来越少。安锦守着小店,忽然觉得一个人很无聊。有时,他会偷偷跑去小礼堂,看苏琪排练。剧目是曾经风光一时的《恋爱的犀牛》。戏剧社别出心裁地要排反串版。苏琪反串偏执狂马路。
安锦坐在昏暗的最后一排,看苏琪神经兮兮地跑来跑去,一个人哈哈地笑出眼泪。第一次带妆彩排结束的那天,安锦兴奋地冲上台去,紧紧握住苏琪的手说:“恭喜你,你演得太好了,太像个发神经的犀牛了。”苏琪没好气地还口:“狗嘴吐不出蓝牙。”
他们从礼堂走出来的时候,已是傍晚。学校的广播站,放送低转委婉的歌声。这样的愉悦时分,苏琪没想到会遇见杜廉。他靠在树阴下,揽着江欣,深情拥吻着。苏琪连忙转过身,却被安锦提了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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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26 18:39:42
[情感] 夏日的橙子(3)时间:2011-09-15 作者:岑桑 点击:320次
他想也不想就冲上去,揪起杜廉就是一拳。两个人顿时厮打在一起。
劝不开架的江欣,推着不知所措的苏琪说:“你倒是说话呀,别让他们打了。”
苏琪犹豫了一下,大声地说:“安锦,别打了。他不是我男朋友。”
苏琪的话,刹住了安锦挥舞的拳头,他怔怔地问:“你说什么?”
“杜廉是江欣的男友。”
安锦发现,自己才是头发神经的犀牛,有双看不清爱情的近视眼,他说:“你的意思是……我才是傻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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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26 18:39:58
月光下的爱情魔咒
“橙子”落了铁闸,苏琪在门前,不知要怎样向安锦解释。她在淡淡的夜雾中大声地喊着:“安锦,你给我开门。再不开我就砸了你的店!”可是“橙子”里始终静悄悄的,无人应答。
苏琪一个人蹲在门前,无能为力地哭了。
很长一段时间,她都在想应该怎样告诉安锦这个事实,但从没想过会有今天这样惨烈。
苏琪喜欢安锦,也知道他心里封藏着另一个女人——唐橙。
唐橙是安锦的同学,与他相恋四年,在毕业的那一天,她告诉安锦,要远走加州。安锦自暴自弃了很久,才开起这家名叫“橙子”的小店。
安锦隔着门,与苏琪背靠背地坐着。淡白月光照亮墙上那份崭新的菜单。
他不知道苏琪为什么会扮作同病相怜来靠近自己,只因为他不记得,四年前某一天,一个刚入学的大一女孩,把自己反锁进了旧图书馆的顶楼。是他在夜晚到来前,听到了她的呼救。一个心里有爱的人,不会记得那些不相干的小事,但那个女孩却就此默默地爱了他四年。
苏琪站起身,对着空气说:“如果当初我直接追求你,你会爱我吗?”
“橙子”里依旧无声。也许,这就是回答。苏琪失望地走了。
安锦轻轻地抚摸着月光下那些有关遗忘爱情的字句,才恍然发觉,原来那不是苏琪写给自己的箴言,而是要送给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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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26 18:40:31
第N封
苏琪变得安静,读书、学习,不再像从前那样爱笑。她再也没有去过“橙子”,甚至不走有“橙子”的校门。
江欣说:“你真能忘了他吗?”
苏琪只有苦笑,没有回答。第二年的夏天,苏琪毕业了。听说“橙子”已经关了很久,搬离学校前,她去参观了“遗骸”,临街的房子里空空的。只有那张忘爱菜单贴在墙上。后来的日子,苏琪一直为工作奔忙。发送百张简历,收获百份失望。
这一天,苏琪收到了第N封面试通知,看着公司陌生的名头,自己都想不起是否投过简历。
面试在三天后的上午,公司的HR主管提前打来电话,通知她不要忘记。
“是苏琪小姐吗?”
“我是。”
“收到面试通知了吗?”
“收……到了。”
“明天记得准时啊。”
“好……”
“还有什么问题吗?”
“是……安锦吗?”
苏琪说得越来越慢,仿佛有颗汁水四溢的橙子哽在喉咙,散发着夏天温暖的日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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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26 18:40:47
[情感] 一百元的爱情故事时间:2011-09-15 作者:岑桑 点击:317次 他在公交车站台上张望着。站台上的人不多,几个妇人,一个踩着半截几乎快要磨平鞋跟的高跟鞋女人,再过去点,就是他。他的存在在这群人里,格外显眼,穿着一身简单的T恤长裤,衣服边和裤腿上还有星星点点的油彩印记。刚刚入夏,可是他额头上满是亮晶晶的汗,就连帽子下,都可以看见一缕湿漉漉的鬓角。
车来车往。他一次次往路边伸出半截身体张望,一次次又缩回来。谁都能看见他手里攥着一张折成对折的粉红色钞票,露出一点角来。他把拳头攥得死紧,手心都握出了汗,也浑然不觉的样子。
又一辆车慢悠悠地靠了站,他伸出去的半截身体,像一个数字7往外努力伸展着,然后,加上一个脚尖,数字7变成一个感叹号,惊喜着迎了上去,他等待许久的人,终于来了。
他走在女孩的前面,大步流星,一下也没回头看女孩一眼。但是,他每走十几步,就会稍微地停一停,听着女孩紧跟着的步伐,叩叩叩,像盛夏里来的一场雨,敲得越来越急。
这是他们的第一次约会,说好了,从这个不大的城市两端会合,来游乐场。
他是学美术的穷小子,她呢,却出身优渥。女孩第一次见到男孩,是在城市广场上的画摊边。一长溜的画摊中,只有他,没摆那些素描的明星头像,谁也不知道他到底画得好坏,所以,也没什么客人,他就那样沉默地坐在边角上。
于是她坐了下来。没几笔,他就勾出她的侧影,她坐在那里,问东问西,他也不大回应,只埋头沙沙地画着。看到画的时候,她有点诧异,因为画里面的女孩,看上去有点伤感,还有着特别倔强的下巴,那是她从来不对人展现的一面。一瞬间,她想,这个只有一面之缘的男孩是懂得自己的。
男孩看着滑过半个天空的摩天轮。他说上去看看吗,我同学说能看见半个城市呢。女孩低着头,视线正好落在他脚上那双洗得泛白的球鞋上,她说,不,我恐高。
于是男孩陪着女孩,一脸羡慕地坐在花坛边上,看着那些飞在空中的人们,他们的尖叫,他们的笑声,让他俩,也跟着大笑起来。
你想喝点什么呢?男孩取下了帽子,头发上因此有一圈圆圆的痕迹,像一个被挖空的西瓜,倒扣在头上。女孩回头看着他,又笑得前仰后合。
要瓶七喜吧。他嗯了一声,跑到饮料亭,从裤兜里抓出一把零钱,正好有两个硬币,他伸出去的手掌心里,也和衣服上一样,残留着些许粉红色的油彩痕迹。
女孩看着他举在手里的一瓶七喜,有点吃惊。但是他已经把手里的饮料瓶递了过来,一边还挠挠头,说,我不爱喝甜的。
太阳晒得女孩的脸都红了,于是她又要了一根和路雪。这次,男孩还是挠挠头递给她,说,我不爱吃甜的。
回去的车上,男孩面对着售票员,又从裤兜里掏出一把钞票,毛票,硬币,当中,还夹杂着一张被折成对折的红色的百元大钞。
他回头,抬眼看了看女孩。
男孩和女孩,刚刚在校园里的湖边接完吻。那是他们彼此的初吻,有点濡湿,两个人都感觉到一阵电流从舌尖穿过彼此的身体。他们看着对方的眼睛,觉得,这就是爱了。
男孩想给女孩买一份礼物,虽然她推辞着不肯要。他拽着让她随便挑点啥,哪怕是一个卡哇伊的小本子呢,也是一份带着爱意的礼物。
女孩一眼看中的帽子,是外单货,标价99元。她站在镜子前,镜子里,站着一个浑身洋溢着爱情的少女。这爱情让她闪闪发光。
男孩又一次掏出了口袋里的钞票。这一次,依旧是一堆零钞中,夹杂着那张对折得整整齐齐的一百元。
他回头看了看女孩,她正对着镜子里的自己微笑。男孩的目光,停在那张钞票上。他的一举一动,从这一刻起,变成了慢动作。
女孩从镜子对着他微笑,然后转身说,算了吧,我不喜欢。
回去的路上,男孩有点讪讪。他还是走得飞快,一边走,一边想,她到底喜不喜欢那顶帽子呢?
他们还是成了一对恋人。起初,有很多人闻讯跑来阻止。他很穷,最糟糕的还是学美术的,除了傲气,简直别无所长,要等到什么时候才能出人头地。女孩笑了笑,没说什么。
男孩听说了,死死咬住下唇,也没说什么。
好几年过去了。他们认识的恋人早分得七七八八,只有他们还在一起。周末的时候去游乐场看人们在空中尖叫,没事的时候去试各种帽子,女孩依旧在他掏出钱的那一刻说,哎,不要了,我不喜欢。
哪怕他掏出来的钱,变成躺在黑色皮夹里的一沓红色钞票。他终于向她求婚了,在他的画展即将开始的前夜。
时光早已把他裁剪成一个线条分明的男人,他掏出了一张红色的钞票,虽然边角都已经被磨得有点毛糙,但依旧像过去一样对折得整整齐齐。
他问,你还记得它吗?
女人笑着,她当然也从少女变成了女人。我当然记得,当初你每次见我,都带着它。它上面有个痕迹,在那个边角上,有团红色的墨迹。我当时就想,这大概是你所有的家当了。是不是?
男人点点头,说,送给你。
女人接过了钞票。
然后,他们两个人,同时都湿了眼眶。
女人终于明白当年他藏在骄傲背后的那些拘谨和局促不安,面对她时,他谨小慎微地表达着大方,表达着对她的爱,他用那张一百元钞票来与深潜的自卑对抗,以壮大他爱情的雄心。
因为,女人第一次发现,那居然是,用一张手绘出来的百元大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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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26 18:41:03
[情感] 给未知恋人的爱情短信时间:2011-09-15 作者:(台湾)蔡康永 点击:292次 上段恋情,全心投入,结果重伤。于是这次恋爱怕受伤,就很保留。
这意味着:上次那个伤你的烂人,得到最完整的你,而这次这个发展中的情人,得到个很冷淡的你。我知你是保护自己,但这若是做生意,你这店一定倒的。永不再来的恶客,得到最好服务,而新客上门,却备受冷落,这店怎么不倒?
因为全心爱一个人,而感觉到自己正在活着,这就是我们从爱情上,得到的最大回报了。
突然发现爱已消失时,往往无比错愕,不懂发生了什么。这时虽也可百般逼问,但逼问恐是徒增难堪而已。我对此刻的建议是:坐下深呼吸,闭目回想当初这爱降临时,其实也是何等的不明白没道理。怎么来就会怎么去,这样悠然回首后,也许能醒悟爱的本质毕竟如此,然后放开了……
不是在幸福的时候,反而,很遗憾的,是在不幸的时候,我们才有机会,探知自己能够,爱到什么程度……
一朵云里面的两滴雨,恋爱了。旁边别的雨滴很冷淡,反正很快要掉落,何必呢。但这两滴雨,还是要恋爱。不久这天到来,云变成雨,一滴滴纷纷掉落。而恋爱着的这两滴雨,拥抱在一起,往下掉,他们准备好要掉在地面,消失不见,但就在消失前,他们从两滴变成了一滴。
你要拥有他?真好,只是,你能拥有他的什么呢?你能拥有他的疾病吗?你能拥有他的疤痕吗?你能拥有他的回忆吗?
其实一切,最后都是记忆,所以,请尽量正确地记忆:如果不是恋爱,就不要记忆为恋爱。如果不是吻,就不要记忆为吻。而,如果是真的爱,那当然,万勿错过,就一定要记忆为:爱。
看到别人做不好时,也许会暗爽在心,得到一种“我比他聪明”的优越感。但真正聪明的人,是观察别人为什么做不好,然后警惕自己,尽量不要犯相同的错。那些只爱发出嘘声的人,应该是打算一直在台下当观众,而那些警惕自己的人,则是在准备:有一天要站上舞台。
如果父母爱自己的小孩,只是为了小孩能繁殖,能延续自己的血脉,这样的爱,好蛮荒,也充满交易的感觉。我可以理解有些父母就是这样想的。我可以理解,只是同时我也会不寒而栗,这种蛮荒又交易的爱……
你以为你对他的想念,已经到了极致了,已经不可能想念得更多了,结果,在某一个意想不到的时刻,你又成功地,比原来想他的程度,再更多想念他一点点。
为什么要鼓吹第一名呢?为什么要把第一名解释成光荣和意义呢?世界很大,可做的事很多,为什么要鼓吹只有极少人能得到,得到了也不代表会幸福的东西?那些第一名,总有一天要面对不再是第一名的日子。
你恋爱了,只是你爱的人,有时并不真的存在。他可能只是一堵无辜的白墙,被你狂热地,把你心里最向往的爱情电影,全部在他身上投影一遍。
有的大人鄙视逸乐,歌颂工作,但请闭目想象:漫步草原的逸乐的马,和负重拖车的工作的马,哪种生活更让人向往呢?先别急着用人生意义来压人,哲学家们费尽心机,也无法证明,是工作较有意义还是逸乐较有意义。如果闭目叩问内心,实在没道理一味斥责逸乐、推崇工作啊。
森林不残酷吗?有灾病猎杀,但动物仍美好着。宇宙不残酷吗?荒寂无回应,但星辰仍美好着。社会也残酷,有生死离别,会井干路绝,但人仍美好着。所以我仍能贮存残酷中的善意,如贮存蛛网上的露珠、地层下的琥珀,我知道陌生人未必慈悲,但若能遇到,我就珍惜贮存,因为还有来日。
对方说:“我已经不爱你了。”你着急了,脱口而出:“没关系的啊!我们还是可以在一起的啊!”说完,你忽然哭了,不是因为伤心对方不爱你了,而是因为这一瞬间,你猛然醒悟,自己已经成为爱情的乞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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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26 18:41:16
[情感] 远离自杀式爱情时间:2011-09-15 作者:鱼顺顺 点击:300次 法国大文豪雨果之女阿戴尔初涉爱河,就遭遇了一个外表帅气嘴巴甜腻的花心大萝卜。男人在得到她后就转移阵地了,心走了人也走了。这女孩却很专一很胆大,偷偷离家出走,抛弃父母也抛弃了事业,一心一意去寻找和追随她深爱的男人。
为了他,她流落他乡,吃尽苦头,流尽眼泪;为了他,她一次次偷家里的钱、一次次威逼利诱,甚至于为他召妓、偷窥他的一举一劝、发布和他结婚的假消息、自称他老婆N年,还曾想雇催眠师使男人在混沌中就范。
孟姜女寻夫有多潦倒她就有多潦倒,可她比孟姜女还惨的是,万喜良爱老婆,而这男人恨死她,最后她也没得到想要的人。沦为乞丐并精神错乱后,她被好心人收留并护送回家乡,病愈后独自终老,再没接近过男人。
现代,也不乏如阿戴尔般痴情绝顶的爱情女疯子们,通常使用自杀式的爱情袭击,来实现她们头脑里顽强不可屈服的占有欲。但凡有这种倾向的女人,都一贯表现为偏执狂:爹妈越不让做的事,她越要做;别人越说不好的男人,她越要爱;男人越不待见她,她越有拿下人家的决心。而且,这种女人在情感上从来不设止损点,更没有底限概念,她想咋样就咋样,还口口声声说她这是为了维护爱情的纯洁性唯一性,绝不向没爱的人生妥协。
能爱到让路人侧目、爹娘伤心、男人害怕、自己几近疯狂的地步,实在让人不敢苟同。按说叫多巴胺的那种物质只能确保爱情存活18~30个月,之后就不是爱情而是习惯了。可阿戴尔们的爱情为什么能持续那么久呢?是得不到的距离感强化了爱情的生命力,还是不达目的不罢休的霸占心理太膨胀?我看更像后者。
偏执型的痴情之所以难以扭转,往往是因为痴情者特欣赏自己的痴情,乐意在自我折磨中痛并快乐着。她们自虐嗜好严重,总认为爱情应该是一种苦行,需要受难、需要波折、需要挑战。轻易就得到的爱情,往往还不被珍惜。她会下意识地想:我的爱就这么寡淡寻常啊?咋这么没劲呢。可劲爆的爱情,又不是每个人都能遭遇到的,毕竟这时代很难再出现修长城和哭长城那样的丰功伟绩。
她们并不知道,最浪漫的爱,乃是什么波折都没有的顺风顺水的经历,两个人不大呼小叫也不生离死别地相伴到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