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2-4 15:12:20
开车:从绅士到斗士时间:2014-10-08 作者:未详 点击:201次 开车,也分绅士和斗士。
在加拿大开车,我自认是个好司机。每次开车前,打着火,系好安全带,左右检查一下,再挂挡起步。马路上谨记“三、六、九”时速口诀:学校游戏区30公里,市区50公里~60公里,高速公路90公里。路面上驾驶转线借道先打灯,待别人谦让才转方向盘,否则乖乖地放慢车速等,不敢硬加插乱转线。人行斑马线前只要有人站在路面,就会完全停下来,待行人经过才起步……听起来是不是有点绅士风度?
回到广州,我仿佛变了一个人似的。一进车内打着火就开走,边行驶边系安全带,什么时速限制,什么各行其道不准闯入公交车道,什么转弯让直行,什么礼让行人,统统抛到脑后。快快快,如同有一个斗士在鞕打我的坐驾。广州车多路窄,不见缝插针哪行啊;广州的道路老是堵车,排在车龙里稍不留神就有人把车头插了进来。我试过一条车道走两辆车,并驾齐驱互不相让,到了最后就变成一场拼胆量、斗心理、比技术、看侥幸的竞赛了。
每一天,我都像战士上战场一样,同人斗,同硬要插队的斗,同不让你插进去的斗。前面开得慢的,闪灯、按喇叭,再不行超过它。除非是交通灯或者有交通协管员,否则停车让行人,没门!
前一阵媒体报道有“路怒族”一说,我想我是其中一员。为什么绅士会变成斗士,好司机会变成坏司机呢?
有人说:“环境造就人。”加拿大交通发达、管理先进,(www.rensheng5.com)车在路上“路路通”,开车是一种享受,不难出现开车绅士、淑女。相反,迈向塞车的大都市,车一上路就堵,每年只有过春节、长假期开车心情愉快些,一年365天,天天要跟堵塞打仗,天天跟怒火填胸的司机们斗,gentlemen变成“砖头们”,自然是一副打架造型!
我50%同意以上说法。因为一回到加拿大,我很自然地变回原形似的,安分守己,彬彬有礼,即使堵车,也会乖乖地跟在车龙里,实在闷的话,打开收音机听听音乐,或者摇下车窗,享受一下自然的清风……
你可能100%不同意以上说法。好人应该到哪里都是好人,关环境什么事呢?不错,环境影响我们的情绪,情绪控制我们的行动,但也不能全归咎于环境。
细想一下,也对,到底是什么在支配我们的情绪呢?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2-4 15:12:38
人脉的真相时间:2014-10-08 作者:未详 点击:870次 不少问人脉的事情,最常见的问题——我家庭一般,也没有显赫的朋友,我如何扩大我的人脉。这个问题也困扰过我多年,我朴实的父母对我的教导是说,对于“有用”的朋友要主动联系。这个回答看似没有问题,大家相信也听过不少类似的回答。所以,我就从这个答案开始讨论下人脉的真相。
首先这个答案正确的部分是主动联系四个字,这非常重要。所有的朋友或人脉关系都是靠时间来灌溉的,而这些都是以自己的精力感情为代价的。不主动联系的结果只有一个,你会失去你的朋友。这个道理很简单,但对于天生内向不喜欢交际的我花了很大代价才最终明白的,也与一些本来不错的朋友疏远了。
我想分享几点,重要且容易被误解的:
误区一:人脉一定要“有用”
这里的有用往往有些标签,不是有权有势,就是有某种显性的资源。但真相是,每个人身上都有你可以学习的地方,对你有益的朋友都是好的人脉。如何分辨有益?我们说益友有三,交流思想帮助成长,彼此扶持鼓励事业,沟通情感分享生命。能起到这三方面作用的朋友,应该都是我们生命中应该珍惜的宝贝,这与他现时的地位身份或是财富声名都没有关系。
有人说过,每个在你生命中出现的人都有他存在的理由。而我认为其实每次相遇都是成长的机会,所以我们要珍惜每次上天给我们的因缘际会。破除“势利眼”,珍惜眼前人,在人脉中非常重要。
人生最难得的珍宝是老友,你们彼此相识多年,理解彼此,一个微笑就能懂对方,这是可遇不可求。很多事业成功人士年老时才发现他在追逐人生竞赛的过程丢失了最重要的东西——老友。
误区二:要发展人脉,要千方百计认识更多人
这在各种“大师”的演讲中屡见不鲜,比如要多参加各种聚会,比如要多打电话,比如参加一次聚会一定要交换多少张名片等等。
多认识一些人,并无可厚非。但发展人脉的核心绝不在于认识更多人,(www.rensheng5.com)而在于首先发展自己。举一个例子,你现在有李嘉诚先生的名片,可以用邮件、电话、手机随时联系到他,他是你的人脉吗?人脉更多是一种对等的交流与互助。所以有人说你的成就是你最要好三个朋友的平均值,这句话是对的,但不应该反过来理解为我要去提高我最要好三个朋友的档次,摒弃现在那些“不上档次”的朋友。而应该正过来理解为,我应该提高我自己的修养,做好我自己的事业,并帮助身边的好朋友更加成功。
我们认为多认识新朋友无可厚非,但不要成为社交动物,要留一部分时间给自己学习成长,留给自己看书、提升与思考的时间。这样随着时间推移,我们自身会更加优秀,而自然可以吸引到与我们自己同样优秀的朋友。吸引力法则在人脉中的体现是,你是怎样的人就会吸引到怎么样的朋友。
而只有你找到你自己,做到最好的自己时,世界才会找到你。
误区三:人脉是为了帮助自己成功
要做生意,靠朋友呀。要解决问题,找人脉呀。人脉的传统概念是帮助我们解决问题的人。但真相是,我们得到的首先是我们付出的。即你需要得到别人的帮助,首先要做到帮助别人。
真正的人脉高手不是费尽心力让别人帮助自己的借力者,而是真心实意的一直在想着不求回报地帮助别人的人。世界是公平的,当你可以做到不求回报地帮助别人,当你需要时,世界也会帮助你。
有同学说,我没资源怎么帮助别人。新东方的俞敏洪说过他大学时因为出自农村,各方面都不如北大的同学,但他坚持做了一件事情,打了五年的水,做了五年的宿舍清洁员。多年后,他说,王强、徐小平愿意与他一起共创事业的很大一个原因是当年的这五年清洁员工作。这说明如果你愿意,总有你可以帮助别人的地方。
最后用一句话结束这篇文章:
所谓人脉秘诀就是,做好自己,无私助人,时间灌溉,真心真意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2-4 15:12:55
看不见的眼泪时间:2014-10-08 作者:未详 点击:268次 昨天夜里听百乐的节目。一位结婚六年的女子打电话来,说,男人太贪玩,不知道要怎么办才好。后来问及何谓贪玩,才知道那玩既非赌也非嫖,而是夫妻二人各开一个店,女主人大概要尽心很多,而男人却不知道何谓紧张,钓鱼,打球,样样用心就是不花心思在店里。说到半路,也许是心过于累,经济压力也很大,委屈一瞬间腾起来,女人压低声音开始啜泣。那一声又一声午夜电波里的哭泣,突然把我的心也哭得很紧。
阿毛在旁边笑,说这是什么事,就这点事,这女的哭成这样。
看,男人只当是笑料。而身为女人,那一瞬间,若那女子站在我面前,我只想给她一个拥抱。那样的压力,除开女人,无人会懂。
我有个朋友说,生了孩子以后,孤独翻江倒海。夜里三点,孩子哭得都要断气,老公鼾声如雷。她心如刀绞,觉得自己像个女战士,觉得孩子才是亲的,只想把老公丢下楼去。你说这是男人狠心吗,不,是他们永远觉得,那都是小事,连吵架都犯不着。
其实,对于一个已婚的女人而言,究竟怎样的痛苦可以称为痛苦?年轻的女子大抵以为,小三来砸门,婆婆来吵闹,已经是最最不堪忍受。可是若你去问任何一个主妇,她们都会摇头。痛苦莫过于,你身边的男人,从来不觉得你有什么好值得去痛苦。他们眼里,日子安稳,薪水全交,从来未做过对不起家庭的事,如此便已恨不得给自己颁奖了,问心无愧到回家倒头就睡再无其他想法。可若是睡到半路,心思满满的女人拉他起来谈谈,聊聊,永远只会换来一句:好累,明天再说。可第二日清晨,他去公司,她送孩子,分开走远。日子很安稳,只是她内心又多了一些话,自己消化。
对于男人而言,除开军国再无大事。女人的事,永远都是小事。他们永远不会懂这样的小事,就像一只一只的白蚁,吞噬的尽是青春与快乐。
每到一个夜晚结束的时候,这座城市里有多少女人翻来覆去难以入眠。望着身边早已熟睡甚至是鼾声如雷的男友或者丈夫,一瞬间身心疲惫,会突然间生出回家的欲望。虽然明白如今所谓的家,就是睡着的这张床,身边的这个男人,隔壁房里睡着的孩子。
我出嫁那日,母亲抱着我嚎啕大哭,一遍又一遍地说:没有那么好,没有那么好,嫁去别人家怎么会有自己家里好。就这样的一句话,她一直一直念,一直一直被我记得。一开始以为她说的那别人家,是婆家。如今却渐渐懂得,这家不是别家,正是我自己的家。和这个男人,爱恨吵闹,亲力亲为的日子,贴心贴肺的家。最爱最痛的自己的家。这秘密只有母亲早早懂得,知道亲生女儿从此再不完全属于自己,再不会有想哭就哭想笑就笑的日子。这女儿从此要吃别家的饭,受别家的气,开始一个女人从早到晚脚不沾地的日子。对于母亲而言,除开亲手庇护,从此女儿站的,都是别人家的屋檐底。
长久的婚姻生活里,每个女人都有过一瞬间逃走的冲动。我也有过。只是这冲动过后,依然是哼着歌,浇着花,笑着晒衣服。可依然有多少女人的心在夜晚男人的鼾声中渐渐变硬,从此连一点一点的热都不再渴望。心脏满满,无法言说的委屈,拿旁边这个男人毫无办法的失落,充斥着一个又一个的夜。只是第二日起床,却依然无事一样,照样要送孩子上学。
这就是为什么有很多主妇出轨后,老公还来不及愤怒,第一件事就是错愕。因为,全无征兆。她看起来那样平静,几十年一如既往,可是心却已万年。有些男人甚至说:痛苦?她吗?我都没有见过她掉眼泪啊!
只因已婚的女人早已经不习惯在人前流泪,尤其是孩子,或者是丈夫。因为知道那泪滴永远不会被理解,甚至会被不解。孩子永远不会知道妈妈吃着饭为什么就掉下泪,丈夫猜测着这女人是不是生理期又要来了赶快躲远点。本文开头的那位姐姐,甚至连哭都不敢,说孩子在睡觉。说心中委屈,根本无法与家人讲。
《阳光姐妹淘》那部电影里,女主角送完老公和女儿上学,呆呆地在家里看影碟,做家务,突然间流泪。
我突然很想跟很多男人说一句,看你的女人幸福还是不幸,便是要看你睡着后,你走后,她是否依然醒着,或者睡着,甚至流泪。
只因女人依然永远渴望被温柔对待,耐心理解。她们和生活隔着太近太近的距离,点滴,微末,都可以颠覆一天的情绪。她们渴望着交流,理解,却知道这是最最奢望的事情。这世间有多少夫妻,在长久的柴米之中早已经懒得沟通,因为知道永远无法沟通。最近的人,最远的心。
一个女人,宁愿在夜里十二点打电话,给一个素未谋面的电台DJ诉说伤痛。丈夫呢?朋友呢?这本身就是一种痛。
一个男人,理解不了自己妻子为什么有那么多疲惫与痛楚,这是罪过吗?在这个需要男人不断拼搏的时代,谁又敢说他们是罪过呢?
无人征讨,不知道始作俑者是谁,但是痛苦,就是这样真真切切来到。眼泪,就是要这么不卑不亢地偶尔流一流。
夜深了。今夜不会有什么不同,这座城市,依然有主妇难以入睡,或者,流泪。她们依然热爱孩子或者丈夫,却依然让自己流泪。她们哭泣那些无法言说的痛,因为爱而逃不脱的责任。她们哭泣那些男人永远听不懂的话,永远理解不了的委屈。她们哭泣,也因为爱。因为爱,才让她们有面对明天的勇气。主妇,来不及绝望。只因再好的男人也不懂女人,欲望都市里那些女子,才会彼此视若生命。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2-4 15:13:08
自己动手制作一盏灯时间:2014-10-08 作者:未详 点击:149次 一个谈笑风生的场合,有人调侃俄国文豪列夫·托尔斯泰:你除了会写小说还能干什么?
当时在场的人都觉得这句玩笑话说得有点过分,但已年近花甲的托尔斯泰,并没有对朋友的嘲讽还嘴。回到家里后,为回应朋友的调侃,托尔斯泰亲手制作了一双漂亮而结实的高腰牛皮靴,郑重地送给了大女婿苏霍京。
苏霍京哪舍得将老岳丈这么珍贵的礼物穿在脚上,便将皮靴摆上了书架。当时《托尔斯泰文集》已经出版了12卷,苏霍京便给这双皮靴贴上标签:“第13卷”。此举在文化圈里立刻传为佳话,托翁知道后哈哈大笑,并说:“那是我自己最喜欢的一卷。”
托尔斯泰被誉为“全人类的骄傲”,又是出身贵族,可以顺理成章地当个令现代人无比羡慕的“精神贵族”,但最让托翁深恶痛绝的却正是这个。他想用自己的一生证实:体力劳动是高贵而有益的,轻视体力劳动和手艺,只能说明精神贫弱、思想空虚。
他比国家废除农奴制早四年解放了自己庄园里的农奴,为此不惜跟家人一次次闹僵。到82岁时他还离家出走,想去当个农民,过一种自食其力的生活。他到临死都相信:“只有在劳动中才包含着真正的幸福。”
托尔斯泰的信奉劳动也表现在对孩子的教育上。孩子长到三四岁就要开始识字读书,怎样培养孩子阅读的习惯,并从阅读中发现快乐?当了父亲的托尔斯泰构思了一盏“托尔斯泰灯”。一张大桌子,上方是一盏大号的煤油灯,下方是13块隔板,均匀地分开了灯光。每到晚上,全家人都必须坐到这同一盏灯下开始阅读。这一习惯一直延续下来,煤油灯曾改成汽油灯,再后来有了电,灯就更亮了。即使父母都不在的时候,孩子们也自己读书,他们“常常是充满期待地等着晚上的全家共同阅读”。
“自己动手制作一盏灯”很难吗?不。人不是由于决心才有毅力,应该是由于习惯而有毅力。这需要有“长性”,而托尔斯泰正好是个有“长性”的人。他的后人因得益于他的教育,至今还兴旺发达地生活在俄罗斯和欧洲。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2-4 15:13:21
懂得了生活,就会明白如何取舍时间:2014-10-08 作者:未详 点击:525次 …………1…………
聚光灯前,女演员的美丽有两种:一种光彩照人,让人只能仰视;一种素面朝天,却让人难以忘怀。
前者浓烈如酒往往惊鸿一瞥,来去匆匆不许人间见白头;后者则清淡如茶不知不觉间就已经沁入心脾。孙俪无疑是后者,会有观众三十年后还记得的那种……
琐碎就是生活。生活中没有什么大事,如果你每天和一个人这样琐碎地生活也是你愿意的,这就是爱情。你会明白这个人骨子里是跟着你的,她也知道你骨子里是跟着她的,我会在她沮丧的时候支持她,在她得意忘形的时候打击她。
爱情、亲情是我活在这个世界上的动力,其他的真的不重要。
和她在一起,我也变得成熟了很多,当你有一个人需要去照顾的时候,成熟是必然的。我们俩在一起,一是不撒谎,二是多交流,多了解对方在干吗。只要有爱,一切都是顺其自然的事情。
我觉得很多事都是水到渠成的,做演员恨不得所有的繁华都能继续,其实真正的生活就是饭后散步。慢慢懂得了生活,就会明白如何取舍。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2-4 15:13:40
…………2…………
表演是我的梦想,在实现梦想的过程中会有辛酸和不如意,种种磨砺,我觉得是一生的财富。
中戏对我来说是一个塑造成型的阶段,就像把一块泥胎塑造成一件瓷器,你终于明白了你原来是这样的,它让我确定了自己的理想。那时候就是喜欢演话剧,找机会到处去演,同学们都叫我“戏疯子”。我的老师说过的一句话让我坚定了在演艺事业上更进一步的信心——“超啊,你是舞台上的太阳!”那个时候,我会极力亲吻我演出过的舞台,亲吻它时能闻到演员踩踏过的味道,闻到汗水的味道,能从中感受到生命和灵魂在美妙的瞬间跟我交流,这种感觉难以言表,算是我的怪癖吧,从上学保持到现在。舞台对我来说,是个神圣的地方,我太爱它了。
想多演些舞台剧,为此我做了许多铺垫,积累这方面的资源,有空时就会找编剧、导演们交流。我本来就是学舞台剧的,我的身份是国家话剧院的演员,演舞台剧,就像回家一样,作为一个演员只有在不断尝试不断积累中才能让自己收获更多。
打个比方吧!有人教我建房子,我从打地基开始一点点学起,终于建起了自己的房子,之后如果我只满足于建这样的房子,总有一天会失去买家。可是如果你敢和别人合作建房,或是可以帮助别人设计房子,你的手艺越来越精,房子肯定会越建越好。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2-4 15:14:00
白宫里的丈母娘时间:2014-10-09 作者:未详 点击:165次 如果问对美国总统奥巴马影响最大的女人是谁?答案是:除了第一夫人米歇尔之外,恐怕就是米歇尔的妈妈玛瑞安了。从奥巴马上任起,这位“第一丈母娘”就与总统一家一起搬进了白宫。虽然她为人低调,很少在公众面前抛头露面,但熟悉奥巴马夫妇的人都知道,对他们来说,玛瑞安就像是一颗定心丸,用一位密友的话说:“有她在身边,总统一家就会有一种安定感。”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2-4 15:14:17
奥巴马的坚强后盾
玛瑞安1937年出生在芝加哥,父亲是画家,家中有7个兄弟姐妹。1960年,她嫁给了在芝加哥供水部门担任雇员的弗雷泽·罗宾逊。他们育有两个孩子:米歇尔和哥哥克雷格,孩子小时候,玛瑞安曾经当过一阵家庭主妇。孩子一上学,她就特别重视教育,总会到学校里和老师交流。两个孩子也非常争气,都考取了著名的普林斯顿大学,毕业后,米歇尔进入哈佛大学法学院,毕业后当上了律师;克雷格则走上了执教之路,现在是俄勒冈大学篮球队的主教练。
1989年,米歇尔与奥巴马相识相爱。玛瑞安很快接纳了这个女婿。玛瑞安的整个家族都生活在芝加哥附近,几个兄弟姐妹之间的联系非常密切,每隔一段时间都要聚会。奥巴马的生父远在肯尼亚,在当地也没有什么亲戚,于是很自然地,玛瑞安的“娘家人”也邀请他参加家庭聚会,并且把他当作自家孩子一样看待,连奥巴马每年过生日都是这些娘家人来操办。对自幼与父亲分离的奥巴马来说,玛瑞安一家人给他的这份亲情格外珍贵。
2007年,奥巴马开始计划参加总统竞选。为了照顾两个外孙女,玛瑞安决定退休。在奥巴马夫妇忙于各种竞选活动时,她每天早晨要监督孩子们的钢琴练习,然后送她们上学,还要送她们去学打网球、练体操、学跳舞……一开始,这一套紧张日程让她多少有些吃不消。她开玩笑说,有时候真的想撂挑子不干了。不过说归说,在奥巴马夫妇长达22个月的竞选期间,玛瑞安尽心尽力照顾好了两个外孙女,并且成了奥巴马夫妇有力的精神支柱。选举当晚,正是她与奥巴马并肩坐在沙发上看电视直播。奥巴马说,当结果揭晓,玛瑞安握住他的手时,他才感觉到这次选举胜利的全部意义:“她,一个黑人女性,成长在上世纪50年代种族隔离时代的芝加哥,而现在她眼看着自己的女儿即将成为美国的第一夫人。”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2-4 15:14:35
享受白宫生活
奥巴马竞选成功后,他和米歇尔都非常希望玛瑞安能够来白宫一起生活。开始,玛瑞安并不十分情愿。她曾经感叹白宫简直像是一座博物馆,“你怎么可能在博物馆里睡个安稳觉?”不过,为了两个外孙女,她还是做了妥协。
搬到白宫之后,玛瑞安得到了一间位于3楼的卧室,卧室里有一张大床,一个衣帽间,电视和一处小起居室,可以招待客人。每天,她的主要工作就是接送上学的两个外孙女,并与学校的老师沟通。放学后,她还要监督两个孩子的功课,照顾孩子们的起居。玛瑞安逐渐适应了这样的生活,开始享受白宫生活。她定期邀请在芝加哥的兄弟姐妹、闺中密友来白宫闲聊,还交了一些新朋友,比如克林顿总统的前秘书贝蒂·科里。
谈到自己在白宫同女婿一家相处的体会,玛瑞安有两个诀窍:一是与总统一家保持适当的距离。比如,她并不是每天都和总统一家人共进晚餐,而是主动给奥巴马夫妇、也给自己留出个人空间。第一年过圣诞节时,她没有留在白宫,而是回到芝加哥与儿子一家共度节日。二是保持低调,她很少参加社会活动和接受采访,从不过问政事。她说自己的任务就是照顾好孩子,让总统一家人感受到普通家庭的温馨。
玛瑞安与总统一家的关系和谐平静,不过,奥巴马也曾差点犯下得罪岳母的大错。2012年8月,奥巴马与米歇尔一起在艾奥瓦州为连任竞选拉票。在米歇尔发表完演说后,奥巴马接过麦克风打趣道:“我们家的魅力排名是这样的:先是她(米歇尔),其次是我的女儿们,紧接着是波(奥巴马家的宠物狗),然后是我岳母,我只能排在最后……”话刚出口,奥巴马就意识到自己犯了一个重大错误,立即改口道:“事实上我岳母应该排在波前面。我也很爱她,因为米歇尔的美貌都是遗传自她的……”
对玛瑞安来说,白宫生活还有另外一个惊喜,那就是有机会随米歇尔出国访问,此前她从来没出过国。这些年来,她印象最深刻的是与教皇和英国女王的会面。不久前,玛瑞安又能随同米歇尔一同访问中国。这次出访除了让老人家休闲度假,也包含了白宫的一份苦心:白宫官员认为,这是让普通中国人认识美国家庭的一个好机会。在中国,很多祖父母会帮助子女照顾孙辈,玛瑞安陪女儿、外孙女出行,会让很多中国人产生共鸣。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2-4 15:14:54
拉近与民众的距离
除了玛瑞安,以“第一岳母”身份曾长期住在白宫的还有另外两位女性,分别是杜鲁门的岳母玛奇·华莱士(下文称玛奇)、艾森豪威尔的岳母艾维利亚·杜德(下文称艾维利亚)。她们和玛瑞安一样,在女婿当上总统时都已守寡,于是搬进白宫与总统夫妇同住。
其中,玛奇是公认的最难缠的“第一丈母娘”。她个子不高,仪容优雅,人们都承认她做事尽善尽美,但都觉得她实在太难相处。玛奇对杜鲁门百般挑剔,总觉得杜鲁门能娶到自己的女儿是捡到了天大的便宜。作为总统,杜鲁门为结束二战出了力,还帮助重建欧洲,但在玛奇看来,这些功劳都不是他的,换个人来当总统会做得更好。1948年,杜鲁门与杜威竞争总统,这位“第一丈母娘”居然公开表示支持杜威。好在杜鲁门夫人对自己的丈夫鼎力支持。一次,玛奇又在女儿面前指手画脚,指责杜鲁门竟然把麦克阿瑟解职。杜鲁门夫人当即反驳道:“因为我丈夫恰好是总统,而麦克阿瑟将军不怎么听话。”
比起杜鲁门,艾森豪威尔要幸福多了。他的岳母艾维利亚虽然说话很尖锐,但性格开朗,富有幽默感,在艾森豪威尔夫妇的朋友圈中很受欢迎,并且积极参与妇女义工组织的活动。艾维利亚也并不是每天都住在白宫,她每年冬天来陪伴女儿、女婿,其他时间住在丹佛的自己家里。
肯尼迪总统的岳母珍妮特·奥金克洛斯并不住在白宫,但偶尔也会在白宫露面。当女儿忙于照顾孩子时,她会在招待年长女性的活动中充当女主人。
白宫偶尔也会有“第一岳父”。第一位长期住在白宫的“第一岳父”是第十八任总统格兰特的岳父丹特。他经常仗着“第一岳父”的身份向别人乱许诺,但其实根本兑现不了。丹特的脾气也非常坏,就连对格兰特的父亲都毫不客气地顶撞,以至于总统的老爹忍无可忍,每次来看望儿子,都宁愿在外面住酒店。
与“第一夫人”不同,无论是“第一岳母”还是“第一岳父”,他们即便住在白宫,关于他们的逸闻趣事也大多与政治无关。相反,他们的存在让人们意识到总统也是个普通人,也一样要应付家长里短的琐事,这无形之中拉近了白宫权贵与普通民众的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