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2-4 17:18:09
没人告诉他不可能时间:2014-10-05 作者:未详 点击:183次 潘乔还只是一个6岁的孩子。自从父亲去世后,家里的经济状况就大不如从前了,妈妈不得不每天很早就出门去工作。如果奶奶病了,或者有事不能照看他和弟弟的时候,妈妈就只好请一个叫玛丽娜的女孩来临时照看他们。
这天妈妈又很早就出去了,奶奶也有事去了乡下。妈妈临出门前打电话叫来了玛丽娜。午饭后,玛丽娜就安顿潘乔和弟弟午睡了。这时,玛丽娜的男朋友给她打来了电话,约她出去试试新买的一部车。玛丽娜想也没想就爽快地答应了,因为她觉得孩子们在下午5点前不会醒来。
玛丽娜临走前关掉了家里的电话,怕孩子的妈妈打电话回来或者孩子们醒来后给妈妈打电话,自己没法交代。她又特意从外面把两个孩子睡觉的卧室门锁上了,免得孩子们醒来后迷迷糊糊地下楼来找她而摔伤出事。
玛丽娜离开后不久,不知是客厅里一直开着的电视机还是照明灯具溅起了火花,引燃了窗帘,很快火苗就蹿到了通往楼上卧室的木制楼梯上。潘乔被从门缝钻进来的浓烟熏醒了,他边咳嗽着边从床上爬起来去开门,但门怎么也打不开。也多亏门打不开,不然他和弟弟可能几分钟后就葬身火海了。他开始大声喊叫,向保姆玛丽娜求救,但没人应声。他又去给妈妈打电话,可电话也打不通。潘乔这时明白了,他只能自己想办法救自己和弟弟了。他试着去开窗户,但窗栓高高的,而且窗外还装着防护栏……
当消防警察把大火扑灭后,围观的人群还在议论纷纷:这个6岁的孩子是怎么用挂衣钩砸碎玻璃、砸断防护栏的呢?他又是怎么把弟弟装进背包,又背着弟弟顺着窗外的一棵大树爬下来的呢?
消防队长是一个德高望重、聪明睿智的人,他一语道破天机:“因为当时周围没有人告诉他不可能。”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2-4 17:18:22
地图之外的地方时间:2014-10-05 作者:未详 点击:96次 我朝着远处的灯火奋力地踩着脚踏车,到达后发现是一座寺庙。
所幸门没有上锁。我从车上下来,小心翼翼地推车入寺。寺庙很小,只有一座法堂和一口水井,被草虫的鸣唱填满。
一个沙弥推开法堂的门走出来。他还没有受戒,右边肩膀袒露在僧袍外。我走到他面前,双手合十,安静地行礼。
“我迷路了,走到了地图之外的地方。”
他引我进入法堂坐下,说:“我们被给予的地图有时显得过于狭小了。”
这是我初来琅勃拉邦时的事了,颇有些初生牛犊不怕虎的意味。我想到琅勃拉邦的尽头去看一看。尽管我的地图足有写生本那么大,但我还是对地图外的世界充满好奇。我询问身边的旅行者,是否知道地图之外的琅勃拉邦是什么样子,他们只是摇头。于是,我决定到地图上没有标记的地方去走走。
我一大早就上路了,租了一辆结实的脚踏车,往背包中放了一些食物和水,向着太阳升起的方向出发。骑了整整一天,终于到达地图的边境,路的尽头是连绵的高大塔树。我深吸一口气,再度出发。
终于,我迷路了。
不知不觉,天黑下来。我找不到回去的路,也没法分辨方向。虽然天空中洒满了芝麻粒大小的星星,但对于几乎没有任何天文知识的我,星光仍是一片迷茫。
那种迷失在陌生之地、恐惧随着黑夜扩散的滋味,大概只有经历过的人才能体会。好比有人在你脚下丢了个包裹,然后“嗖”的转身逃走。你轻轻把包裹打开,名为恐惧的蛇便麻酥酥地爬出来,无穷无尽,没人能够阻止。
摆在我面前的只有两条路:要么就站在那儿与恐惧搏斗,直到有人搭救;要么就不管不顾地朝前走。
我选择了后者。
我拼命地蹬着脚踏车,最后到达了这座寺院。
沙弥为我准备了热腾腾的茶水和米粉,米粉微微散发着泥土的味道。
他说:“来到这里的旅行者很少。”
风穿过墙壁摇曳着烛火,四周一片寂静,只听得见不知名的野兽在吼叫。
“我叫缇克·吴,今年19岁,明年就可以受戒成为比丘了。”他说,师傅归元后他就独自生活在这里。缇克·吴把碗筷洗干净,回来坐下说:“你有迷路的权利,因为你是旅行者。”他坐得腰身笔直,“很害怕吧?任谁处在那种境地都免不了心生恐惧。”
他看着默不作声的我继续说:“迷路时,切记不要恐惧,越是彷徨就越是会感觉置身迷宫。放松心态,慢慢地寻找来时的路,就一定可以走出困境。”
我不说话,只是望着他。他伸出食指:“还有一点,不要为时间的流逝感到惊慌。我们徘徊,是为了寻找自己的方向,是为了获得更多的体会。对于我们,徘徊不前是常事,不要焦躁,悠闲地行走吧。迷路也许反而会带来好运。”
我点头:“你经常旅行吗?去远方朝觐过吗?”缇克·吴轻轻摇了摇头:“没有。我从未旅行过。”“那你怎么知道这些……”“因为,旅行和人生并没有什么不同。”缇克·吴为我准备好床铺,起身离开了。
我很疲乏,却睡不着。我们活着,迷失和回归总是反反复复地发生。有时,我们甚至放任自己走上未知的路。明知会迷路也要勇敢地走出去,一步一步再一步,期待着,坚信着,前方会有一盏温暖的灯,点亮黑暗,也驱散心灵的阴霾。人生不就是如此吗?
第二天清晨离开前,我对缇克·吴说:“世间难寻无瑕。地图、车、电脑,所有的东西都带有谬误,我们总是担心会踏上错误的路途。可是,我们不应该忘记,新的道路就是那样产生的。不是所有人都有机会迷失在陌生之地,它只属于那些有勇气的人。”
缇克·吴指着路的另一边说:“沿着那条路一直走,就能回到你出发的地方。”
我骑上脚踏车,心想,这世上,是否有人明确地知道自己身处何地、将去往何方?
我喘着粗气,用力地蹬着,终于到了。高大的塔树轻轻摇摆着叶子,仿佛在嘲笑我:“怎么样,玩得愉快吗?”我背靠着塔树的树干,查看地图。可笑的是,我与缇克·吴相遇的寺院距离这儿不过6000米,就算步行回来,两个小时也已足够。
看着地图,缇克·吴的话回响在耳畔。
“陌生之地长存好运。探寻的途中也不会丢失什么。”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2-4 17:18:33
温暖的空旷时间:2014-10-05 作者:未详 点击:207次 暂时褪下肉身这件旧大衣,甚至把名字像纽扣一样咬下来,赏给陌生的小路去嚼。
你的灵魂松软起来,且带着清新的香气,优游于深秋的树林里。那忽隐忽现的午后阳光做你的眼睛,虬展的黑骨树干做你的手脚,还有掉不完的叶子替你说话;在枝丫间跳荡的小松鼠,正在你的胸口谈轰轰烈烈的恋爱。
闭目中,你感悟自己是秋林的一部分,如同无语的它们是你最尊贵的一部分。连那布满青苔与红叶的大磐石,也似你的心跳动着,散出温热。一切无言,却感受彼此正在亲密地安慰着。
你想起年少时,固执地夺取单一的绚烂与欢乐,抗拒枯萎与悲苦,不禁感到羞赧—真像浅塘在暴风雨面前痛哭啊!人生应如秋林所呈现的,不管各自在岁月中承受何等大荣大枯,一切都在平静中互相呼应、成全,共同完成深邃的优美。树的枯荣装点了磐石,苔痕衬托浮光,因容纳而成就丽景。当心胸无限空旷,悲与欢、荣或枯的情事,都像顽皮的松鼠偶然抛来的小果粒,你咽下后,微笑一如老僧。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2-4 17:19:11
远方的魅力时间:2014-10-04 作者:未详 点击:274次 我们总是想去远方,把最美好的东西寄望于那里。
我常想着:远方的景象一定不会丑恶,这样的完美存在于每个梦想去远方的人心中。
如果你在远行的火车上,睡梦中你会幻想:明天一早起来看到美丽的风景,下车后遇到的每一个人都是淳朴而友善的。
就像是陶渊明笔下的桃花源那样只存在于你的想象之中,至少你对未来是心存希望的,不会像对未来不抱希望的人那样,整天垂头丧气,活得毫无滋味。
每个人的远方都是未知数,对未来充满期待,你的生活也才有了动力。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2-4 17:19:29
时间:2014-10-05 作者:未详 点击:95次 学好化学的好处
@虬髯客——鱼肠:我忽然发现一个绝佳的组合,你看毒胶囊含有6价的重金属铬离子,我们可以再吃点含有强还原剂焦亚硫酸的“来伊份”蜜饯,用焦亚硫酸把6价的铬还原到3价。你看既吃了胶囊和蜜饯,还补充了人体必需的微量元素3价铬,真是一举三得的好事儿啊!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2-4 17:19:41
学好英语的好处
@xiaoyupiaofei:老师说:“同样作为国家级电视台,CCTV英语频道比新闻频道的话语尺度大很多。这也许就是学好英语的一个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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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4 17:19:51
学好历史的好处
@冯燕青:据考证,孔子才是微博的开创者,《论语》是最早微博集:1。每条内容都未超过140字;2。言简意赅、寓意深刻;3。较为碎片化,多为孔子晒心情、交流哲理;4。互动性强,经常和子贡、颜回、子路等进行回复、互动;5。孔子拥有3000多粉丝,其中72人加V认证。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2-4 17:20:03
泰坦尼克号的乐队最后演奏的曲目时间:2014-10-05 作者:未详 点击:176次 1912年4月12日,巨大的豪华邮轮泰坦尼克号在处女航途中撞上了冰山,沉入大海。如果您看过《泰坦尼克号》这部电影,您就会知道,当时有1513人在这场灾难中殒命。但您知道泰坦尼克号上的乐队最后演奏的曲目是什么吗?
关于这首曲子,长期以来人们都认为那是一首叫做《主啊,我要走近您身边》的赞美歌,但是,1955年一个叫沃特·罗德的人在他的《应该留在记忆中的夜晚》一书中说得很明白,实际上那是一首叫做《秋天》的赞美歌。
但是,在真相大白之后拍摄的美国电影中演奏的依旧是那首《主啊,我要走近您身边》。或许是因为作为一首面临死亡的歌曲,这首歌曲的内容更合适。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2-4 17:20:16
儿子,谢谢你如此宠我时间:2014-10-05 作者:未详 点击:92次 生命是一个远离的过程
那一天,肠镜检查结果出来的时候,我没哭,你却一个人站在太阳底下,号啕着给你的大姐——我远在美国的女儿打电话。通完电话之后,你一支接着一支地抽烟,我看到你宽厚的肩膀在不停地颤抖……10分钟后,你像下决心似的,擦干眼泪走向我:“妈……”我知道你是决定要坚强面对的,可是,面对“恶性肿瘤晚期”这样的结果,你根本就无法接受。
你扑在我的怀里,死死地搂着我,我知道,你怕,怕病魔把我带走。而我的心里反而变得坦然、勇敢而宁静。这一天来临之前,我一直以为,妈妈在你们的生命里已经没有那么重要了。自从你们考入大学离开家的那一天起,我就变成了一个失落的母亲。我甚至会羡慕那些家有“啃老族”的同事和朋友,至少他们可以常常跟儿女厮守在一起。你们的爸爸常常说我“站着说话不腰疼”,他说要真是那样,我说不定会郁闷成什么样子。
这一天来临之前,我一直觉得生命是一个远离的过程,这个过程从我生下你们的那天就已经开始。
但也就是从这天开始,你一点一点改变着我的想法——其实,我并不真的了解你,我的儿子。一夜之间,你做出了两个决定:一是辞去你刑警队长的职务,调到行政办公室;二是你将你的房子交给了中介。这样,你就有足够的时间和财力来陪我,你不许我说这是最后的时光。
没有人同意你的选择,你的爸爸、姐姐还有妻子,包括我。但你那么固执,你不跟他们做任何解释,你只对我说:“妈,这些东西都会失而复得,但你不能。你不要让我有遗憾,行吗?”我还能说什么呢?我只是感觉到,因为你,我对这场病真的没了恐惧。
手术在你的坚持下还是做了。做手术的前一夜,你跟大家搞得很不愉快,你的父亲、姐姐还有妻子并不同意这次手术。你冲他们大吼:“医生说了至少还有40%的希望,就算是1%,我也不能让妈在家等……”那个“死”字,你再也不敢提,更不愿意听到。
最后,你征求我的意见。我站在了你这一边,尽管按常理,我应该拒绝这次手术,但是我不想此后没有我的人生,你始终为没能尽一切办法救我而耿耿于怀。
手术的前一夜,我跟你们的爸爸交代完了全部的后事。但对你,我始终表现得很乐观,仿佛只要做了手术就会彻底恢复健康一样。而你也表现得极为正常,我知道你对这次手术寄予了极高的希望。
手术还算成功,但癌细胞已经向淋巴扩散,我从手术室直接进了重症监护室。护士告诉我,我在重症监护室的那三天,你变成了长在监护室门口的一棵树,不吃、不喝、不睡,谁劝你,你就跟谁吼。直到三天后,我从重症监护室被推出来,你直挺挺地倒下了。儿子,三天不见,你居然苍老了那么多。
这就是人们所说的反哺吧
为了最大限度地减少我的痛苦,药物你全部选择了最贵的,那些都是无法报销的进口药。
单位虽然给了你足够的时间,但也削减了你的待遇,你多年奋斗的前途没有了;治疗拖垮了你的经济,你的房子贱价处理了;你的感情也发出了预警信号;还有你与姐姐的争执,责问她有什么天大的事情不能回国探望我……
儿子,躺在病床上的我,对这一切怎能不知情。我总是在你转身之际,看着你消瘦的背影落泪。儿子,做个孝子的成本太高了。妈妈真的不忍心再拖累你了。你的人生还很长!
我以失眠为由,偷偷积攒安眠药的行为被你发现。以为你会盛怒,但你没有。你只是把那些药片倒进了马桶,然后你伸出小指,跟我拉钩。不管走到哪儿,你总是牵着我的手,你为我洗脸、梳头、穿衣服、洗澡,你给我念小说——这就是人们常说的反哺吧!这居然是我们娘儿俩最幸福的时光。
因为有你,我幸福知足
你姐姐终于从美国回来了,当她看到你对我的“溺爱”之后,与你争执不断。你姐姐向你介绍了国外肿瘤患者的情况,他们组成抗癌俱乐部,一起唱歌跳舞,交流抗癌经验,奉行最健康的饮食习惯……
我在你姐姐回来后的第5天因感冒入院,好在烧退得很快,也没有引发别的病症。但你跟你姐姐之间终于爆发了彼此积蓄已久的“战争”。你说:“妈吃了一辈子苦了,为别人着想了一辈子,她现在病了,我宠她惯她点儿怎么那么让你难受?你让一个70多岁、得了癌症的老人自立自强,你不觉得太残忍了吗?少跟我扯什么科学,我就是要像照顾孩子一样照顾妈,你管不着,你也管不了。”
那天晚上,你和你姐姐坐在客厅里聊了个通宵,关于人生,关于亲情,关于婚姻,无所不谈。
我隐约地听着,听到你说:“孝顺不是义务,而是机会。感谢老天给我留了这个机会,我得争分夺秒。”你姐姐代我向你提到了你的婚姻,问你是否想继续这样冷战下去。你说:“姐,我现在真的顾不上。但我想通了,人生的事总有轻重缓急,妈的病就是我现在最大的人生大事。至于其他事,我能解决好,你放心。事业,我可以重新开始;婚姻,我还有许多的时间可以用心经营,但妈的病不能等!”我的眼泪再也止不住了。儿子,生你养你,我从未有过任何图你报答的想法,但我还是被你狠狠地感动了。尽管我早已从医生与你的对话中得知自己来日不多,尽管上帝可能并不眷顾我,可是,我被你无原则地宠着爱着,就像你儿时我对你那样,如此轮回的生命,怎能不堪称完美?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2-4 17:20:31
午后四时的啤酒时间:2014-10-05 作者:未详 点击:104次 每个人的一生中都会有几次高潮。每一天的生活中也一样可以有几次高潮。现在,我每一天的第一次高潮就在下午四点整。
挂钟长针一指到最上面,老公就从冰箱里拿出啤酒来,倒满两个高脚玻璃杯,彼此说着“辛苦了一天”碰杯,一口气喝下的冷冰冰且碳酸气十足的液体,酒渗透到五脏六腑的时候,我每一次都不禁喊出:“好幸福!”
如果有客人在,老公则会找来喝香槟酒用的长笛型杯子。倒的还是跟平时一样的罐装啤酒,但是,透过细长的水晶玻璃看从杯底一点一点冒上来的很多小泡,简直跟海里的珍珠一样美丽。客人的味觉定会受视觉的影响,保证会说:“哎呀,真好喝!”然后,瞪着眼睛,既羡慕又谴责地问道:“你们每天都在这个时候就开始喝酒的吗?”
“对!”我们夫妻一边回答一边相视而笑。
我在加拿大安大略省生活的时候,到工厂做事的人很多都上午七点上班,下午三点就下班了,那样也足足工作了七个钟头。早下班的好处是,回家后还有半天的自由时间。尤其是夏天采用“阳光节约时间”那一段,到了晚上八点左右,天才稍转昏黑。
有一对中年华人夫妻,每天双双上班,双双下班,又双双到附近的小溪去钓鱼。先生原先在中国是大学教师,来到加拿大倒成了工人。别人可怜他工作不如意,然而他本人却说:“这样享受日子也不错啊。”达观的人生态度,令人联想到中国传说中的仙人。
上午九点钟上班的白领阶层,下午五点整下班,他们直接回家换穿T恤、牛仔裤,要么跟孩子出去打球,要么在车房边的工作间做木工活儿。省府多伦多的商业行政区和住宅区互不分隔,市民不必在通勤车上浪费宝贵时光。
回想加拿大的夏天,就不能不提到烧烤了。在自家院子里,或者公园野餐地点,用木炭点起火来,烤牛排、鸡腿吃,这是日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没钱就买碎牛肉自己做汉堡,素食者则烤黄豆和蛋白质做的素汉堡。总之,简简单单的北美式家常便饭,在外头吸着新鲜空气、晒着夕阳吃,则会别有味道。
当年,有个日裔太太跟我在同一家公司上班。她每天上午跟大家一起喝咖啡,中午吃饭时也喝点饮料,但是到了下午就什么也不喝。我有一次问她口渴不渴,人家很坦然地回答说:“当然非常渴。但是,渴了几个钟头以后才喝的第一口冷啤酒,我敢断定它是世上最好喝的东西,着实称得上甘露。”
原来,每天下午四点,她比其他人早下班回家,丈夫还没回来之前,她先一个人坐在客厅的沙发上,边看外边美丽的风景边喝啤酒。她说:“很快就要开始做晚饭什么的,我自个儿闲坐的时间并不长。但是,我活着,就是为了那一刻。”
四点钟,我喝着啤酒,开始做晚饭。老公放他喜爱的古典音乐,边跟孩子们玩耍边跟我聊天。五点钟开始吃晚饭,六点多完毕。然后,洗碗、收拾、倒垃圾、铺被褥、刷牙、洗澡、讲故事。八点多,孩子们跟爸爸说晚安,我则陪到他们熟睡。
之后,才是私人的时间。如果还有工作没做完的话,那么得回书房加班去。
总而言之,在忙碌的一天里,下午四点钟是我能够松一口气的黄金时刻。如果是夏季,太阳还挂在高处,隔壁大学校园的悬铃木树叶亮得绿油油。大白天喝冷啤酒的感觉,犹如去度假一般令人快乐。如果是冬季,就是夕阳无限好的时刻了。我家阳台正对面看得见富士山,被夕阳照射的姿态壮丽无比,真不愧为灵峰。虽然房子不大,有点拥挤,但是因为有这超级景观给啤酒添加味道,我们是愿意住下去的。
下午四点钟,日本全国还都在工作的时候,悠然喝起啤酒来,实在别有滋味。那大概是偷闲的甜头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