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1-11 21:10:41

最美的时候时间:2014-02-14 作者:未详 点击:460次   “你什么时候最美?”我问陈冲。
  
  她眯着眼睛想了一会儿,说道:“可能是那么一个时刻,那是我上大学的时候,有一次坐公共汽车回家去看妈妈。我拉着吊杆,心里有点急切。不经意间在车窗里看到自己的脸。那时候,觉得自己原来还是挺好看的。”
  
  我想,那一眼,陈冲看到的是自己的本色,一种没有修饰却让一切都有可能的本色。
  
  同样的问题,每一位上我节目的女嘉宾都有不一样的回答。有人说是第一次穿上妈妈缝制的礼服,有人说是第一次听到腹中胎儿的心跳,还有人说是男友第一次深情地注视自己……
  
  但是,你知道吗?妈妈缝制的礼服往往不是最时尚的,孕妇往往连妆都不化,男友第一次深情注视时,我们往往还在咀嚼刚进嘴的煎饼果子……
  
  原来,我们最美的时刻,与平日里费尽心机掏尽钱包所做的种种“美”的努力并没有直接关系。让我来尝试着解释一下——美丽的极致是忘却自己的那一刻。这时的你不仅是最自然的,因为你不必取悦任何人;你也是最独特的,因为没有任何人可以与你相比。这是只属于你的内心体验,是摆脱了任何高矮胖瘦的尺度发自生命本源的炫目光环。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1-11 21:10:51

总会与一个特别的时刻邂逅时间:2014-02-14 作者:未详 点击:379次   在街边小面摊吃面。
  
  刚坐下,一个蓬头垢面的傻女人冲了过来。她朝着我身边一个人吃剩下的半碗面发出“呜呜”的怪叫声,意思是要吃掉它。很快,周边的人呼啦一下跑掉不少。接着,再远一点的人也跑开了。整个面摊就只剩下我以及抢面吃的女人。
  
  人们吃惊地看着这个疯女人,也吃惊地看着我。他们的脸上,眼神里,满满的,是这样一句话:“咦,怎么这个人没有跑掉?”
  
  我安静地吃着我的面。
  
  我的意思是,这个世界,总该有一个人不跑掉吧。
  
  他没有见过爸爸。一直没有。也因此,他不知道世界上还有“爸爸”这个称谓。直到后来,学校要召开家长会,直到同学们欺负他。
  
  他跟母亲要爸爸。开始,母亲还搪塞。等他再大的时候,母亲不解释了,只是掉眼泪。他不需要眼泪,他要爸爸。为此,他恨母亲,非常恨非常恨。
  
  他渐渐长大了。看着母亲一天到晚含辛茹苦,他体会着一个词——相依为命。
  
  有一天,终于有一天,母亲要为他讲爸爸的故事。他一把捂住母亲的嘴,说:“妈妈,不要说,不要说,你真的不要说。”
  
  妈妈,这个世界,我什么都不需要,有你在,已经足够了。
  
  学生在诵读古诗词。教室里,一片琅琅的读书声。
  
  老师笑笑说:“这些诗词你们不懂。”学生讶然。这些诗词明明是老师讲过的,怎么又说我们不懂。
  
  老师苦笑一下,说:“好多事情,譬如爱恨情仇,譬如家国情怀,若非经过,是不会真懂的,孩子们,你们只是明白了,而非懂得了。”
  
  老师这是怎么啦?学生们个个面面相觑。
  
  老师跟学生说这些话的那天早上,刚刚听过罗大佑的那首歌《滚滚红尘》。其实,这首歌,在上大学的时候,他曾经无数次听过唱过。那时候,只是觉得,这首歌很好听。
  
  然而,那天早上,当他听到“分易分,聚难聚,爱与恨的千古愁”这句时,突然间,潸然泪下。
  
  那是个特别的早上。
  
  也许,老师的想法是,多少年之后,每个人,每个人生,总会与这样一个特别的时刻邂逅吧。
  
  每天清晨,男人都会载着女人到公园里,用最简单的三轮车。
  
  看见的人都感叹说:“瞧,多么纨绔的子弟,现在真的本分多了。”是的,他曾经很混账地活了好多年,与父母反目,与朋友生隙,爱过好多人,也抛弃过很多人。
  
  女人说,她是当年最爱他的一个。但男人不承认。男人说:“当年爱过我的女孩都这么说。”后来他得了一场怪病,家道中落,好多人离开了他,包括曾经说很爱很爱他的那些女孩。
  
  只有这个女人例外,她一直跟着他。
  
  有人说,男人最后,一定真的爱上了这个女人。是不是呢,不好说。
  
  但有一点是肯定的,那就是,男人学会了珍惜。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1-11 21:11:02

回家的路时间:2014-02-15 作者:未详 点击:204次   娶一朵云回家
  
  ●朱成玉
  
  要过年了,几个和我一样出来打工的同事大包小包地往家里邮东西,那架势似乎是想把整个城市都邮回老家去。
  
  由于刚刚买了房子,手头很紧,就不想回老家过年了,我充满歉意地打电话对老妈说:老妈,您儿子现在两手空空,什么都不能给你带回去了。抬头就看到了云朵,便自嘲道:就剩下一朵干巴巴的云彩了,你要吗?没想到老妈更幽默:要啊,儿子,你把她给俺娶回来吧。
  
  娶一朵云回家,多好的创意啊,我为母亲的这句话深深感动。在外闯荡了多年,人人都想衣锦还乡,我们生在一个奔跑的年代,注定要忽略一些温馨的细节。其实,一辈子,拥有一朵云,已经足够了。
  
  夜里,我给老妈的电话留了言:妈,我三十那天回去。
  
  我还偷偷地给母亲带去了惊喜:女朋友答应跟我一起回去,她说她要做那朵被我娶回家的云。
  
  梦里,修一条回家的路
  
  ●李丹崖
  
  年是一根线,一头牵着男人的心,一头牵着乡下的母亲。除夕下午,男人一边想着母亲包的饺子的香味,一边带着妻小走进了车站。汽车快启动的时候,男人的手机却响了,是院长打来的,说有一个患脑瘤的小伙子,急需手术。
  
  男人想都没想,就让妻子带着儿子先走了。
  
  病房里,经过5个小时的忙碌,手术很成功,小伙子被男人从死亡的边缘拉了回来。已是晚上8点了,男人洗了手,正欲上街吃口热饭,这时候,一位满眼热泪的妇人叫住了他。
  
  王医生,您救了我儿子的命,我们娘俩都是打工的,也没有什么好吃的,我包了饺子,您吃一碗吧!
  
  男人一边道谢,一边接过那碗冒着热气的饺子,夹起一个,刚刚放在嘴里,电话就响了,是母亲。母亲告诉他,媳妇和孙子平安到家,唯一遗憾的是,他没吃上饺子。
  
  男人在电话里笑呵呵地安慰母亲说,吃上了,吃上了,和娘包的饺子一个味!
  
  这天晚上,男人在病房里打了个盹儿,在这个短暂的梦里,男人坐上一班动车,回到了农村老家……
  
  大陆的一块银元
  
  ●向明
  
  几十年没有回大陆,千里跋涉回去的时候,已经认不出那块地方,百年老屋如今只剩一口老井。看上去比我还老的幼弟,搭了一座草屋勉强度日。
  
  从各地赶来相聚的弟弟妹妹们吃过团圆饭之后,幼弟不知从哪个角落里摸出一个小布包,说这是妈妈临终前留给我的东西。他呜咽地哭了起来,却又像完成一件大事似的显出自在轻松。我打开布包,里面是一块已经生了绿锈的银元,和一张发黄的小纸片,上面歪歪斜斜地留着母亲的字迹:
  
  仲儿:这是你在九岁时连说梦话也在吵着要的一块钱,妈妈一直替你留着,也算是我们董家留给你的唯一的一点家业。
  
  母字
  
  看完字条,搓摸着冰冷的金属块,我不知所措地愣在那儿。这是怎样的一种罪孽呢?童年时一个不经意的小小心愿,竟劳母亲如此一生沉重地记挂着,眼看时间不容许她亲自偿我夙愿时,她该是多么不舍地瞑目的?
  
  九岁那年的一块钱无法从庞杂的记忆中翻找出原因了,我问围在灯下的弟妹,他们也都一脸的茫然,说母亲从未提起。在抵御外侮的那些艰苦日子里,一块钱却成了母亲沉重的负担。
  
  远方传来了稀疏的爆竹声,猛然我想起了什么似的对弟弟说:“过完年,我们找人来盖新房子,妈妈的意思是要我们家‘一元复始’呢。”我挥动着手中的银元,弟妹们哭笑声比远方的爆竹声更响。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1-11 21:11:13

在小地方做大事情时间:2014-02-15 作者:未详 点击:193次   要毕业了,你在网上发帖:“留在北京还是去二线城市?纠结中。”“北京”切换成“上海”“深圳”“广州”也同样成立。这是时代给我们的不大不小不轻不重的命题。
  
  回答千千万,让我们看几个经典的。
  
  留京派:“北方人只适合北方,北方过得去的城市只有北京。”
  
  “文化氛围好,亚洲第一的图书馆就在这里,随时可以附庸风雅。”
  
  “公园多,适合父母养老。”
  
  反对留京的则说:“风沙太大,买辆车还得限行。”
  
  “想多活几年就去二线,为了下一代你就留北京。”
  
  我的回答是,别人说喜欢不喜欢仅供参考,关键看你是否开心,是否明白什么是心所依归。
  
  “在北京你可以实现梦想”的故事,已经听得太多了。不管是主持人、画家、英语教学专家、企业主,甚至“杰出青年”,励志书总结出相似的路径:出身贫苦,最好是手持放羊鞭长大,来到北京打拼,住地下室,吃方便面,历九九八十一难,然后笑傲都市之巅。
  
  不过,这样的成功版本,调转过来,是否也行得通呢?如果我们一开始选择的不是这浩渺的所在,不是一千只一万只手臂争相举起简历,高喊:“我的,我的!”不是这硕大无朋的六环路———以天安门为中心,北京城被摊成一张大烙饼,你只是大饼上不起眼儿的小芝麻。
  
  我的高中同学牛旦旦,走的便是反其道而行之的成功路。他当年算失败者,去了一家很普通的高校,后来发愤图强考到华中理工大学读研究生。
  
  硕士读完,读博,给命运翻牌的机会来了。选择有二:一。继续留在华工;二。去中科院读博。
  
  后者,听起来有点让人神往,他悠悠地想着,至少以后可以这样跟后代吹牛:“老子还不是混到北京来了!”但且慢,他的思路及时刹住了车:那儿,适合我吗?我喜欢吗?
  
  北京的宿舍让他却了步,俩人一间呢;那房价让他却了步,6000多呢,得穷其一生才能买到;环境让他却了步,出门是乱糟糟的大马路,那时候真的还跑马呢。
  
  相形之下,地方高校的生活才是小知识分子该有的生活呀!一个人住一个大房间,敞亮通透;晚饭后溜达一会儿,便可看见绰约的东湖;房价也不贵,彼时才3000多;再加上导师器重,女朋友恩爱……
  
  他选择留下来。
  
  “燕雀之志”,没出息。你会“哼”一声吧。但他清楚,那浩荡的都市,不适合自己。自己的心性、兴趣和能力,与中等城市、中等工作环境相得益彰。
  
  10年后,轮到我们羡慕他了:130平方米的房子,小高层,老婆有一个专门的房间练瑜伽,女儿则有儿童房放跳跳虎。有“鸿鹄之志”的心高气傲的才子们在首都正拼得死去活来,而37岁的他已被评为副教授了,负责一个重大的攻关项目,据说也是国家级重点工程。
  
  老观念总教导年轻人迎难而上,千军万马过独木桥,练就“万人敌”的本领。怎不说世界上别有曲径通幽处,人所罕至的地方,有为我量身打造的人生。
  
  又想起采访过的一个浙江的企业家。他做过木匠师傅,养过长毛兔,种过桑树苗,经历过工厂失火的打击。理想十分远大,却只选择于“小处”做事。不去上海、苏州、杭州这些毗邻的大地方,只待在自己的家乡诸暨。
  
  他做的是“小”生意,为电视机、电风扇、节能灯这样的小家电提供电容器。一个电容器的大小,以毫米为单位,利润以零点几分钱来计算。但这样的“小”生意,他做出了大名堂,年生产能力达6亿只以上,年营业额千万元以上,企业员工200多,不乏残疾人。
  
  大时代需要大建筑、大制作、大剧场、大诗篇,也需要“尚小”的观念。小,意味着脚踏实地,意味着力所能及,意味着不虚荣不盲从,从心而行,从一而终。大,没什么错,但在“巍峨”“高大”“壮观”面前迷失、慌乱,搞不清楚状况、弄不清自己的斤两,就是你的错了。
  
  去“小地方”,做“小人物”,成大事业,在当下不失为一种聪慧的人生。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1-11 21:11:59

庄子的坏笑时间:2014-02-14 作者:未详 点击:186次   庄子是一个有名的战国愤青,他常常一脸坏笑地看着发生的一切。尤其是对孔子,笑得最厉害。
  
  孔子周游列国时,遭遇过最困窘的事就是“厄于陈蔡”。这是事实,蔡国人兴兵围绕,一连7日。孔子粮食罄尽,从者饿病者极多。忧悲困苦,邻乎死地。
  
  于是,庄子就在他的故事里,安排了一个叫太公任的高人去安慰并指点孔子。
  
  太公任语重心长地问:“你差点死了吧?”
  
  孔子说:“是的。”
  
  太公任又问:“你怕死吧?”
  
  孔子说:“是的。”
  
  于是,太公任就给他讲了一个意怠鸟的故事。东海有一只鸟,名叫意怠。它行动呆笨迟缓。好像很无能,得让同伴领着飞,挤在同伴中休憩。大家不排斥它,外人也伤不着它。居然活得比别的鸟都好。
  
  太公任怕孔子还听不明白,继续引导说:“直木先伐,甘井先枯,你一定是扮着聪明相,又洁身自好,衬出了他人的污浊,才不能免祸。”
  
  孔子顿时大彻大悟,从此“辞其交游,去其弟子,逃于大泽”,穿兽皮粗衣。吃椽栗野果,完全融入了大自然。
  
  其实,庄子的坏笑跟孔子本人无关,只因他骨手里的愤世嫉俗,实在看不惯人们矫情地拿圣人那一套说事儿,借名人效应,抓了个典型。
  
  事实上,庄子本人非常尊重孔子。在故事、里,庄子就亲自出马,去见孔子时代的鲁哀公。
  
  鲁哀公对他说:“鲁国有很多儒士,却很少有人学先生的道术。”
  
  庄子不屑地说:“鲁国也没几个儒士!”
  
  鲁哀公反问:“全鲁国都穿儒士服装,怎么能说儒士少呢?”
  
  庄子自信地说:“儒士戴圆帽是表示懂得天文。穿方鞋表示懂得地理,腰佩玉珏表示遇事能当机立断。但是穿这种衣服的未必能做到这些,您若不信,可以向全国发个号令:穿此服而无此能者,死罪!”
  
  发出号令5天后,没人敢那样穿了。只有一个男人,穿着儒服来到鲁哀公门前。召他来询问国事,千变万化而应对无穷。庄子说:“全鲁国只有一个儒士罢了。”我想。这个男人只能是孔子。
  
  也许庄子经常坏笑,但我可以作证,他的确是个不坏的人。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1-11 21:12:09

消费时代的失败者时间:2014-02-14 作者:未详 点击:230次   无意中听一位女孩跟另一位女孩说:“坐公交车去上班,能会是成功人士吗?”很多人都有这样的想法。为什么以前的人不是这样认为呢?
  
  蒋经国回忆:曾有人送给老师是稚晖一辆人力车,那时候,人力车应该相当于现在的凯美瑞吧,吴当即令蒋经国拿来锯子。将车子的两根拉杠锯掉。然后哈哈大笑,把这辆没有拉杠的车身抬到书房里。他懒洋洋地坐了上去。说:“我现在有一张沙发椅了!”接着他又说:“一个人有两条腿,自己可以走路,何必要别人拉?”
  
  辛亥革命时期的“革命奇士”韩衍,生活清贫,有时穷得靠典当衣物度日。高语罕回忆说:“先生家住百花亭,一室萧然!他被刺时,还是穿着我的一件旧绸棉袍……家徒四壁,瓮中只余糙米3升。”韩衍把自己的事业和生活戏称为:“讲地狱学,作天台游。”有一年春节,他在绿云楼贴出“盘古第二,乞丐无双”的对联。
  
  为什么以前的人可以生活得这么潇洒呢?无他,价值理念决定的,在传统的社会里,无钱无势的人不一定是失败的人,宗教、宗族、行会为这些人提供了一个他们能够从中获得意义感、存在感的天地。作为一个优秀的学者、革命者、手艺人、庄稼人、猎人,他们可以自得其乐地度过有尊严有成功感的一生。
  
  以前的人,可以有很多种比较方式,比如说我不跟你比钱,我画画比你好。我比你有文化。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我们的评判标准变了,变得单一,变得面目全非。现在全社会评价一个人成功与否,只有一个标准,就是财富。教授们比讲课费多少。画家们比卖一幅画多少,手艺人们比制作一个工艺品卖多少钱。如今所有的价值全部都要折现。如果按现在的标准,很多大师级的人物都活得很失败。
  
  比如傅斯年。晚年的傅斯年出掌台湾大学。因家贫买不起好烟丝。他是把劣质烟拆开,把烟丝放到烟斗里抽,过过瘾。同在台大外文系教书的妻子有一回还不得已借钱买米。傅斯年对夫人说:“你嫁给我这个穷书生,十多年来,没有过几天舒服日子。而我死后,竟无半文钱留给你们母子,我对不起你们!”要知道,傅夫人的母亲曾广珊,是曾国藩的嫡亲孙女,胞兄俞大维时任国民政府国防部长,
  
  比如启功先生。新中国成立后的启功,每月只有30元的生活费,居无定所,先是借住在杨姓姨母家,一住就是3年。时间最长的是借住在内弟家,竟达20年之久。内弟家在小乘巷,借住的是“寓舍两间,各方一丈”。一丈十尺,三尺一米,“各方一丈”。不过18平方米多一点。他在《卓锥》诗中描写道:“片瓦遮天栽薜荔,方床容膝卧僬侥。”“僬侥”是古书上的小人国。1976年启功为3年前作的《鹧鸪天》加了一个补注,透露出:“老妻已多年未有完整衣裘,次年始制一外衣,又一年遂逝。只此一裘,即为附身之物,痛哉。”
  
  罗韬兄在回忆20世纪80年代的读书人时说:“怀念从前的学者,他们都不甘于当时,而别具幽忧之怀。在政治专制的时代。容易产生这种气象,亦能产生大著。倒是市场专制的时代,学者‘不甘于当时’的气象少了,他们做‘市场专制’之下的顺民而甘之。近年畅销书繁荣而杰作寥寥,学者的气象与底蕴,也有所不及。”在单一的评判标准下,在价值理念迷失的当下,学者哪来的大气?他们自己也迷失了。
  
  至于普通的我们,更是悲哀,绝大部分人会被划归到失败者的行列中。我们的失败并不是因为我们做人的失败,而是这种文明形态,这种价值理念让我们感到自己是失败的,从而丧失尊严、丧失在这种形态的文明中发出声音的底气。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1-11 21:12:26

最平凡的港大院士时间:2014-02-14 作者:未详 点击:122次   她没有上过大学。也不知道什么是“院士”。她一生只学会写5个字。却被香港大学授予“荣誉院士”。她没做什么惊天动地的伟业。只是44年如一日地为学生做饭、扫地。在颁奖台上,这位82岁的普通老太太被称作“以自己的生命影响大学堂仔的生命”,是“香港大学之宝”——
  
  袁苏妹从没想过,在自己漫长的生命中,也有可能站在舞台中心。2009年9月22日当香港大学向她颁发荣誉院士那一刻,这个82岁的老太太,“看起来神气极了”。
  
  她被安排压轴出场。这一天与她同台领奖的,有汇丰银行曾经的行政总裁柯清辉、香港富豪李兆基的长子李家杰,以及曾获铜紫荆星章的资深大律师郭庆伟。
  
  这场历年完全以英语进行的典礼,此刻因她破天荒地使用了中文。香港大学学生事务长周伟立先用英语宣读了写给这位老人的赞辞,接着又以广东话再次致辞。直到此时。从未受过教育的袁苏妹才听懂,颁发院士的荣誉,是为了表彰她“对高等教育界做出独特的贡献。以自己的生命影响大学堂仔的生命”。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1-11 21:12:44

  有人开始称她为“我们的院士”,但她显然更喜欢另外一个称呼——“三嫂”。因为丈夫在兄弟中排行第三,三嫂这个称谓被港大人称呼了半个多世纪。
  
  “三嫂就像我们的妈妈一样。”很多宿舍旧生都会满怀深情地说出这句话。当然,就像描述自己母亲时总会出现的那种情况,这些年过半百、两鬓斑白的旧生,能回忆起的无非都是些琐碎的小事。
  
  今年70岁的香港电视广播有限公司副行政主席梁乃鹏还记得当年考试前“半夜刨书”。三嫂会给他煲一罐莲子鸡汤补脑。已经毕业15年的律师陈向荣则想起,期末考试前夕高烧不退,三嫂用几个小时煎了一碗凉茶给他,“茶到病除”。
  
  时常有学生专门跑到饭堂找她聊天。男孩子总会向她倾诉自己的苦闷,诸如不知道如何讨女友欢心之类。女孩子也会找到三嫂,抱怨男孩子“只顾读书。对她不够好”。多数时候,三嫂只是耐心地听完故事,说一些再朴素不过的道理,“珍惜眼前人”,或是请他们喝瓶可乐,“将不开心的事忘掉”等等。每年毕业时分,都会有很多穿着学士袍的学生特意跑来与她合影留念。
  
  就连大学堂球队的比赛结果,三嫂也常常是第一个知道消息的人。“输赢都好,”她乐呵呵地说。迎接球队的总是她最拿手的菜远牛河或马豆糕。
  
  那些大学时独特的味道,成为旧生每年聚会时永恒的话题。一位40多岁的中年男人像个孩子一样夸耀三嫂的手艺:“你知道吗,大西米红豆沙里面的西米直径足有1厘米。好大一颗!”
  
  很少有人知道,为了将这些“大西米”煮软,三嫂要在灶台前站上两个多小时。为了让红豆沙达到完美,她只在其中放新鲜的椰汁。而蒸马豆糕时,为了让它“有嚼劲”,她必须用慢火煲1小时,“不停地用汤勺搅拌”。
  
  然而自从20世纪70年代安装心脏起搏器以来,三嫂再也无法继续在厨房工作了,这位已经是5个孩子的母亲从此转做清洁工。男生们历来喜欢在饭堂开派对,每每狂欢到凌晨两三点,尽管这早就过了三嫂的下班时间,但她总是等到派对结束,再独自进去清理地板上的啤酒、零食和污渍。那个在凌晨的饭堂里独自拖地的驼背老人背影,让许多学生总“不敢忘记”。
  
  直到今天,小女儿卫锦璧还记得妈妈“见学生比见家人的时间还多”。尽管竭尽全力工作,三嫂一家当时的生活仍然十分拮据。她因不舍得花钱坐巴士,有时竟会提着40只鸡从街市一路走回山上的大学堂。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1-11 21:12:56

虽然父母都在食堂工作,但卫锦璧兄妹自小很少沾光。有时,三嫂会带回家一包切三明治剩下的面包皮,全家人的晚饭就是用热糖水泡面包皮。偶尔,猪油拌白米饭也能当一顿晚餐。
  
  不过,这些记忆却在老人头脑里慢慢开始模糊。经常,她能记起自己29岁那年进入大学堂工作的情景,却怎么也说不清自己哪一年退休。
  
  眼下,她最害怕自己患上老年痴呆症,担心不能像现在一样,“记得每一个宿舍旧生的名字”。直到今天,每次受邀参加旧生聚会,就算有人已经移民十几年刚刚回港,她也能一下叫出那人的名字。
  
  “这个是大律师。这个是做生意的,这个是眼科医生。”翻开相簿,她就像介绍自己的孩子一样介绍这些学生。
  
  有男生甚至称,三嫂至今还记得他们大学时历任女友的名字。
  
  这些有关三嫂种种琐碎的“好”,事隔若干年仍然潜伏在旧生们的记忆中。三嫂却说不清自己究竟“好在哪里”。在她看来,“拎出个心来对人”,人生其实就这么简单。在宿舍工作时,她自己的大儿子正在美国读天文学专业,她只是用“母亲的心”去照顾这群同样在外读书的孩子。
  
  如今她早已经退休了,但她其实从来没有真正离开过大学堂。
  
  每年,她会回来制作“宿舍之血”。这种由生抽、老抽、番茄酱、豉汁、胡椒粉、辣椒酱制成的“饮料”,除了三嫂,“没有人调得出那么正宗的味道”。
  
  大学堂的传统节目“拜齐天大圣”,也仍是由她来负责准备香火。
  
  每遇迎新会或开放日,她总要在自家狭小的厨房,制作学生们最喜欢的马豆糕和大西米红豆沙,再由学生们带回去。
  
  这位从没摸过教材的老人,压根儿不曾想到,自己会成为大学堂“迎新教材”的一部分。在名为“宿舍历史”的课程中,每年新生都要学习宿舍之歌:“大学堂有三宝,旋转铜梯、四不像雕塑和三嫂。”
  
  更特别的荣誉出现在,2009年6月。一天,三嫂突然收到香港大学校长徐立之寄给她的信,邀请其“接纳香港大学之名誉大学院士衔”。她事前毫不知情,此前,旧生会多次向学校提议给她颁发荣誉院士衔。直至2009年1月,周兆平副校长亲自作出提名。而在此之前,只有“社会名流”才有可能进入这份提名名单。
  
  “我相信三嫂是没有争议的。”这位提名者说。事实证明,三嫂的提名“全票通过”。
  
  3个月后,“不知道院士是什么”的袁苏妹前去参加典礼,坐在面对600多人的台上,她一直试图记住前面的人“走哪条路、何时戴帽、怎样行礼”,生怕“忘记了整个程序”。
  
  她坦承,直到走上台前,“袍子里面的腿一直在抖”。直到听到周伟立提到她曾经因为逃难而失去接受教育的机会时,她感到一阵“辛酸”,最后“糊里糊涂地”接受了副校监的颁授。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1-11 21:13:14

 当时,观众中20多名“头发都白了”的旧生,兴奋地跳起来鼓掌喝彩,典礼负责人甚至不得不让工作人员走过去,请这些政商两界的知名校友“不要太激动,保持安静”。
  
  次日,旧生们振臂簇拥中的三嫂被《苹果。日报》头版以整版报道。此后,她登上了美食节目介绍自己拿手甜品“马豆糕”的做法,在娱乐节目“东张西望”中被专访,香港各大报章几乎都能找得到三嫂的照片。
  
  授衔赞词中的一段也被各大媒体反复引用:“很多人知道,大学堂有三宝:铜梯、四不像和三嫂。三个宝贝搬不动,移不走,三嫂永远是大学堂之宝,亦是香港大学之宝。”
  
  然而,这个爱看韩剧的老太太并没有被这些突如其来的荣誉打乱阵脚,尽管有时在街上,她偶尔会被陌生人惊喜地叫住:“你是三嫂吗?恭喜你。”
  
  “我的生活没什么变化。”三嫂一如往常淡淡地说。她仍然居住在北角区一幢建于12年前的公共屋邨,因为家里没有足够高的衣柜,她只能将红边黑底的院士袍和软呢院士帽叠起来,小心翼翼地收藏到盒子里。
  
  大学堂旧生会为庆祝她荣获荣誉院士衔,特意在饭店里摆了30桌酒席,300多个旧生到场祝贺。而她能回赠的,只是一张张自制的、只有手掌般大小的卡片。由她口述、女儿打印的祝福文字,每一字都再普通不过:“读书口既,学业进步!做工口既,步步高升!”“做生意口既,生意兴隆!”“揸车、坐车口既,出入平安。”
  
  只是,这个本来只会写自己名字的“院士”,足足用了两天时间又学写了两个新字。她一笔一画、签了300多张感谢卡——“三嫂”。
页: 2262 2263 2264 2265 2266 2267 2268 2269 2270 2271 [2272] 2273 2274 2275 2276 2277 2278 2279 2280 2281
查看完整版本: 【留声机】事评——小故事点亮你的智慧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