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5-12 13:22:18

刀光里的爱
时间:2015-05-11 作者:未详 点击:114次

  当那盛在瓦钵里的汤端上来时,主人以拳拳之忱殷殷劝食:
  
  “这是以金钱龟配合名贵中药炖成的,很滋补呢!”
  
  与我同为座上客那位广州朋友,性子随和,多日以来,同桌共餐,泥虫禾虫、老鼠,来者不拒;然而,此刻,对于摆在她面前的那碗炖龟汤,居然坚拒一尝。
  
  用过晚餐后,我们沿着花香浮动的林荫道走回旅店时,她才以忧悒的语气,向我道出了一件悲戚的往事。
  
  “当记者那么多年,早已养成了工作第一而家庭第二的观念。一年当中,至少有半年的时间出差在外,东奔西跑,对于家里的另一半,莫说起居饮食的照顾,就算见面的时间,也是屈指可数的。心里老是想着,反正来日方长嘛,何必朝朝暮暮!可是,谁会想到,他那么健壮的一个人,居然会患上癌症!得到消息时,我简直吓呆了!”
  
  她微微颤抖的语音曳在暗沉的黑夜里,显得分外凄凉。
  
  “我愿意尽一切的努力来补偿过去的疏忽,可是,一切都太迟了、太迟了呀!这时,他告诉我,活龟炖中药,有助治病。我平时连剐鱼都不敢,可是,现在,为了他,我什么都愿做!整整一年的时间,我硬逼着自己去杀龟、炖龟。杀龟的那种感觉,任何时候回想,心里都还会发毛哪!”
  
  为了把乌龟体内那泡含有毒素的尿逼出来,她把冷水注入锅里,再把活生生的龟投进水里,慢火加热。水由温而烫、由烫而热、继而大滚,龟因热挣扎逃命,在惊慌里、在狂乱中,它体内憋着的尿,便被逼了出来。
  
  龟死之后,捞出,她还得剖腹清肠。龟壳和龟腹,都是硬邦邦的,她只能从龟壳和龟腹之间的夹缝里,把刀子伸进去,一点一点地切开,才能把内脏拉出来。根据传统的看法,龟壳是最滋补的。可是,硬壳之上,有一层厚皮,要把这层厚皮刮出,却也是大费周章的!千辛万苦地刮去厚皮后,将白闪闪的龟壳洗净,斩块,再以中药炖上九个小时。
  
  每周杀龟、剥龟、刮龟,都是闭着眼睛、咬紧牙关、硬着心肠去做的。
  
  “有时,午夜梦回,朦朦胧胧间,还会听到乌龟四足在锅里扑哧扑哧地乱抓的声音呢!”
  
  遗憾的是,这份蕴藏在闪闪刀光里的爱,虽然浓、虽然深,却依然挽不回枕边人的生命。然而,话说回来,把希望寄托在乌龟身上的那段日子,却多少纾缓了她心里那一份刻骨的悲伤。
  
  丧事过后,她怀着歉疚的心,立下了终生不再杀龟、食龟的誓言。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5-12 13:22:31

我的生日礼物
时间:2015-05-11 作者:未详 点击:93次

  爸爸在2000年12月17日过世,他离世后直到今天,我依然收到他送我的礼物。
  
  1998年10月,爸爸的左耳下突然肿了起来,起先觉得是牙周病,后来以为是耳鼻喉的问题,最后才怀疑是淋巴瘤。在此之前,爸爸一向是家中最健康的,烟酒不沾、早睡早起。
  
  由于淋巴散布全身的特性,淋巴瘤通常是不开刀,而用化学治疗的。但爸爸为了根治,坚持开刀。七小时后被推出来,上半身都是血。由于麻药未退,他在混沌中微微眨着眼睛,根本认不出我们。
  
  手术后进行化学治疗,爸爸总是一个人,从忠孝东路坐车到台大医院,打完了针,还若无其事地走到重庆南路吃牛肉面。化疗的针打进去两周后,白细胞降到最低,所有的副作用,包括疲倦、呕吐等全面进攻,他仍然每周去验血,像打高尔夫球一样勤奋。
  
  但这些并没有得到回报,肿瘤复发,化疗失败,放射线治疗开始。父亲仍神采奕奕,相信放射线是他的秘密武器。一次他做完治疗后,跑到百货商店。回家后我问他买了什么,他高兴地拿出来炫耀,好像刚刚买了一个皮包。“因为现在脖子要照放射线,所以我特别去买了一件夹克,这样以后穿衣服就不会碰到伤口。”傍晚七点,我们坐在客厅,我能听到邻居在看娱乐新闻,爸爸自信地说:“算命的曾经告诉我,我在七十岁之后还有一关要过,但一定过得去。过去之后,八十九十,就一帆风顺了。”他闭上眼、欣慰地微笑。
  
  1999年4月,爸爸生病半年之后他中风了。带着麻痹的半身,我们住进复健病房,肿瘤的治疗不得不暂停。
  
  癌症或中风其中之一,就可以把有些人击垮。但爸爸跟两者缠斗,始终意气风发。他甚至有兴趣去探索秘方,命令我到一名中医处求医:“我听说他的药吃三次,中风就会好!”复健、化疗、求秘方,甚至这样他还嫌不够忙,常常帮我向女复健老师要电话,“她是台大毕业的,我告诉她,你也是台大的,这样你们一定很配。”
  
  我还没有机会跟复健师介绍自己,他的肿瘤又复发了。医师不建议我们再做化疗或电疗,怕再次引起中风。“那你们就放弃?”我质问。医师说:“不是这么讲,不是这么讲……”
  
  我知道我的质问无理,但我只是希望有人能解释这一年的逻辑。从小到大,我相信:只要我做好事,就会有回报。只要我够努力,就可以得到我想要的东西。结果呢?那么好的一个人,那么努力地工作了一生、那么健康地生活、那么认真地治疗,我们到最好的医院、请最好的医生、全家人给他最好的照顾,他自己这么痛苦,结果是什么?结果都是胡话!
  
  “还有最后一种方法,叫免疫疗法。还在试验阶段,也是打针,医保不给付,一针一万七。”
  
  免疫疗法失败后,爸爸和我们都每况愈下。2000年6月,他再次中风,开始用呼吸器和咽喉管呼吸,也因此无法再讲话。他瘦到五十公斤。我们开始用文字交谈,他左手不稳、字迹潦草,我们看不懂他写的字。久了之后,他也不写了。中风患者长期卧床,每四小时要拍背抽痰一次。夜里他硬生生地被我们叫醒,侧身拍背。他的头靠在我的大腿上,口水沾湿了我的裤子。拍完后大家回去睡觉,他通常再也睡不着。夜里呼吸器运转不顺突然哔哔大叫,我们坐起来,黑暗中最明亮的是他孤单的眼睛。
  
  直到最后,当他卧床半年,身上插满鼻胃管、咽喉管、心电图、氧气罩时,爸爸还是要活下去的。当我握着他的手,替他按摩时,他会不断地点着我的手掌,像在打密码似的说:“只要过了这一关,八十九十,就一帆风顺了。”
  
  爸爸过世让我学会三件事。
  
  第一件叫“perspective”,或是“视野”,意思是看事情的角度,就是把事情放在整个人生中来衡量,因而判断出它的轻重缓急。好比说小学时,我们把老师的话当圣旨,相信的程度超过相信父母。大学后,谁还会在乎老师怎么说?因为看事情的角度不一样了。事情真正的重要性就清楚了。在忠孝东路四段,你觉得每一个红灯都很烦、每一次街头分手都是世界末日,但从飞机上看,你肝肠寸断的事情小得像鸟屎,少了你一个人世界并没有什么损失。我的视野是爸爸给我的。我把自己过去、现在和未来所有的挫折加起来,恐怕都比不上他在医院的一天。如果他在肿瘤和中风的双重煎熬下还要活下去,那么我碰到人生任何困难又有什么埋怨的权利?
  
  后来我常问自己:我年轻、健康、有野心、有名气,但我真的像我爸爸那么想活下去吗?我把自己弄得很忙,表面上看起来很风光,但我真的活着吗?我比他幸运这么多,但当有一天我的人生也开始兵败如山倒时,过去的幸运是让我软弱,还是让我想复活?
  
  有了视野,我学到的第二件事是:搞清楚人生的优先级。三十岁之前,我的人生只有自己。上大学后我从不在家,看到家人的频率低于学校门口的校警。我成功地说服了我的良知,告诉爸妈也告诉自己:我不在家时是在追求自己的理想,实践理想的目的是让爸妈以我为傲。于是我毕业、当兵、留学、工作,去美国七年,回来时妈妈多了白发,爸爸已经要进手术室。当我真正要认识爸爸时,他已经分身乏术。子欲养而亲不待,我离家是为了追求创意的人生,没想到自己的人生却掉进这个最俗不可耐的陷阱。
  
  每个人,在每个人生阶段,都可以忙一百件事情,而因为在忙那些事情从自己真正的人生中缺席。他可以告诉朋友:“我爸爸过世前那几年我没有陪他,因为我在忙这个忙那个。”我相信每个人的讲法都会合逻辑,大家听完后,不会有人骂“你这个忘恩负义的东西”。但人生最难的不是怎么跟社会交代,而是怎么面对自己。我永远有时间去留学、写小说、“探索自己的心灵”,但认识父母,只剩下这几年。爸爸走后,不用去医院了,我有全部的时间来写作,却一个字都写不出来。我的人生变成一碗剩饭,分量虽多我却一点都没有食欲。失去了可以分享成功的对象,再大的成功都只是隔靴搔痒。
  
  我学到的第三件事是:承认自己的脆弱。爸爸什么都没做,只是一天晚上坐在阳台乘凉,然后摸到耳下的肿块,砰!两年内他老了二十岁。无时无刻,坏事发生在好人身上,你要如何从其中诠释出正面的意义?每一次空难都有两百名罹难者。你要怎么跟他们的家人说,“这虽然是一个悲剧,但我们从其中学到了……”
  
  悲剧中所能勉强归纳出来的唯一意义,就是人是如此脆弱,所以我们都应该“小看”自己。不管你多漂亮多成功,不管你多平凡多失落,都不用因此而膨胀自我。在无法理解的灾难面前,我们一戳就破。
  
  爸爸在2000年12月17日过世,这一天刚好是我的生日。他撑到那一天,是为了给我祝福。爸爸虽然不在了,但几年来,以及以后的每一年,他都会给我三样生日礼物。
  
  这三样礼物的代价,是化疗、放疗、中风、急诊、呼吸器、强心针、计算机断层、核磁共振。他离开,我活过来,真正体会到:诞生,原来是一件这样美丽的事。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5-12 13:22:48

人生中一种无可挽回的走过
时间:2015-05-11 作者:未详 点击:199次

  在那本著名的《我的一生》里,以色列的缔造者之一梅厄夫人描述了一种痛苦——决定给自己的哪个孩子多吃一点食物。
  
  写回忆录时,尽管已经过去数十年,但梅厄夫人仍然能够毫不费力、几乎完整地回想起自己“流着眼泪坐在厨房里,看着母亲把本应该属于我的一点点麦片粥,喂给妹妹齐凯普吃”。
  
  这似乎是一种人生常见的痛苦,却又只有在艰难的时局、拮据的生活中才能体验到。对于没有亲历过的人,再怎么描述,大概也无法设身处地地体会它对亲情的创痛。
  
  最近,在一本中国作者的散文集《走过》里,我再次读到了这十分类似的痛苦。
  
  1967年,在湖南,作者的父亲被定性为“二十一种人”,被通知要到农村劳动改造。
  
  所谓二十一种人,包括当时的“地富反坏右分子、劳动教养人员和刑满留场就业人员、反动党团骨干分子、反动道会门的中小道首和职业办道人员、敌伪的军(连长以上)政(保长以上)警(警长以上)宪特分子”等。
  
  作者的父亲之所以被列入,有两个原因:一是新中国成立前,当了27天的“伪保长”;二是国民党军队经过的时候,一位团长见作者的父亲聪明,让他在部队里当了27天兵。
  
  为此,年幼的作者也随之遇到了命运的转折:母亲说自己一个人,养不活3个孩子,必须安排一个孩子随丈夫去乡下。
  
  她没有选择最大的姐姐,也没有选最小的弟弟,而是选了老二——还在上小学的作者。
  
  那时候,中国的无数父母都在经历着类似的选择,但当命运降临在一个具体的孩子身上时,仍然显得格外残酷。这意味着这个孩子一夜之间变成“乡下人”,从“工作一世”变成“种田一世”。
  
  字里行间,我们读到了年幼的作者的精神状态。“三十来里路,我是恍恍惚惚踉踉跄跄随着父亲赶往乡下老家的。”母亲在临行前做了四个肉饼,而四个小时的路程里,每走一段,父亲就拿出一块给儿子吃,他是在“淡淡地补偿让我一夜之间从城里人变成农村娃的深深愧疚”。
  
  故乡以极大的热情接纳了这对父子。尽管时隔三十多年,作者仍然在书上记忆犹新地写下当时老家人欢迎他们的场景:
  
  “生产队长宏宽大叔早已喊了三四十个沾亲带故的爷爷奶奶,叔叔伯伯……丝毫没有因父亲是‘二十一种人’回乡接受劳动改造而嫌弃我们……奶奶的堂屋里摆满了四大桌饭菜,宏宽大叔杀了家里二百多斤的猪,宏杰叔叔操网捞了二十多斤鱼……”
  
  然而,乡下热闹的迎亲场面,对孩子固然是安慰,让他以更好的心情去面对“乡下一望无际的稻菽麦田、伸手不见五指的漆黑孤寂的夜晚”,但他和城里母亲之间的情感裂隙却是近乎永远地无法弥补了。
  
  我读到印象很深刻的一段,是作者十几岁回城之后,母亲再也没有打骂过他。双方都小心翼翼地互相不冒犯对方。周日,家里往往要叫孩子和亲戚帮助干活、推货车,母亲也不叫他,即便是最难走的两个坡段,她也永远只叫姐姐和比作者小两岁的弟弟去。
  
  “难解的死结和心结,直到二十年后母亲去世。”
  
  散文集名为《走过》。在书里,作者对少年家事的回忆,只占很小的篇幅。在更多的篇幅中,作者都在以后来一个媒体人的身份“走过”——走过南中国海的岛礁、军舰、部队、战事,走过中国从东到西的城市,走过欧洲、南美和非洲。但作者所揭示的人生第一次“走过”,甚至是最艰难的一次“走过”,乃是少年时的那一次,他跨过的是时代和命运给渺小的个人掘出的壕堑,直抵心灵,经过它时,总是分外艰辛。
  
  人生往往不是马拉松般的赛跑,而是一段一段接续的旅程。有的旅程我们只是“经过”,还未“走过”,也许只有在许多时光的体味和冲刷之后,曾经模糊的风景才慢慢在记忆里清晰通透起来,沉重的东西变得轻了,坚硬的东西变得柔软了,我们才是真的“走过”了。
  
  几乎能读出作者的心路历程——当一个人走出大山,采访了许多形形色色的人,经历了不少战火硝烟的事,怅然回望,才发现已经越过了山丘。少年时那些复杂莫名、乱麻一团的感情,已经淡淡地成为一句“母亲有母亲的难处,她必须最先想到生存,而不是城里人乡下人”。
  
  后来的篇幅中,作者可以欣然地回忆起故乡的吃食:酸辣刺激的老坛子菜,剁成碎末的净亮的新鲜红椒,黄瓜、白菜和莴笋,藏在水草中的新鲜野生草鱼和鲤鱼……这是“走过”的人才有的轻松和怡悦。
  
  人生如寄,恋不恋栈,都要走过的——书中有一个挺有趣的细节,作者因为垂涎老家的坛子菜,在城里的家中置了两口大坛子,洗刷干净,按照老家的做法腌上辣椒、萝卜、黄瓜,几天后开坛一尝,才发现水土不服,和家乡的坛子菜根本不是一个味道,这才颓然作罢。故乡那永远难以找回的老坛子,不正是人生一种无可挽回的走过吗?
  
  “走过”,真的是一个容易被忽略的好书名,也是一个容易被忽略的美好的词。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5-12 13:23:02

茉莉雨
时间:2015-05-11 作者:未详 点击:187次

  垂柳斜向茉莉雨 向晚伴残笛

  宣白落笔全是你 文细腻字飘逸人无语

  梧桐秋风沙沙地 孤窗外疑是你

  故事远去几华里 等结局我犹豫轻叹气

  琴声里愁几许关于你

  轻弹一首别离 还在爱你 缘分竟然默许你离去

  轻弹一首别离 名为茉莉雨园中花瓣落地 了断了过去

  而我酝酿情绪 举杯引醉意

  梧桐秋风沙沙地 孤窗外疑是你

  故事远去几华里 等结局我犹豫轻叹气

  琴声里愁几许关于你

  轻弹一首别离 还在爱你 缘分竟然默许你离去

  轻弹一首别离 名为茉莉雨园中花瓣落地 了断了过去

  而我酝酿情绪 举杯引醉意

  烛火摇曳皆因风起

  泪晕墨迹我在想你

  枫红愁绪秋冷了回忆

  轻弹一首别离 放不下你

  轻弹一首别离 名为茉莉雨

  雨季后 我溯溪找你的消息

  古镇老墙添绿 又一年过去

  庭院开满茉莉 却等不到你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5-12 13:23:18

鹅笼书生的口袋
时间:2015-05-11 作者:未详 点击:170次

  阳羡人许彦,据说是梁代人,某次外出游玩遇到一位书生。两人并肩走了一段路,这书生就口称脚痛。于是,他让许彦打开一个装鹅的笼子,自己钻了进去。许彦稀里糊涂地拎着笼子继续向前走。不久,他们歇息下来。当着许彦的面,书生来了一次特异功能表演,他竟然张口吐出一桌子丰盛的酒菜。二人随即大吃起来。酒过三巡,书生炫耀地吐出了一个女孩,美艳异常。接着,三个人一起吃喝。书生不久就醉了。让许彦没有想到的是,这女孩竟然也张口吐出了一个男人。然后,这三个人继续吃喝。让许彦大为吃惊的是,就在女孩应酬书生的时候,她藏匿的男子又吐出来一个二十左右的女子……这,就是很多人都知道的《鹅笼书生》的故事。
  
  《鹅笼书生》讲的是一个关于背叛的理儿:你所爱的,可能在爱着别人;你自己内心深处的秘密,和别人的秘密并无二致。——大家都喜欢在没人的时候为自己的小把戏而陶醉。殊不知,当黑夜降临,全体国民进入睡眠状态。千家万户上演的,其实是同一种人性优劣的剧本。
  
  《鹅笼书生》的寓意,更在于秘密的泄露。无论多大的秘密,大家都有足够的口袋去装、去隐藏。但,总有那么一天,你会露出蛛丝马迹。
  
  这年月,能泄密的东西多啦。不仅日记、微博、反目的老妻,甚至孩子在公开场合的吹牛,都会让你的家底儿曝光。
  
  于是感慨:人生啊人生,处处充满了陷阱。无论你有多大的口袋。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5-12 13:24:21

十人决定东西方
时间:2015-05-11 作者:未详 点击:191次

  西方的一切
  
  有这样一种说法,五个犹太人改变了西方世界。第一位是摩西,他说一切都是律法;第二位是耶稣,他说一切都是苦难;第三位是马克思,他说一切都是资本;第四位是弗洛伊德,他说一切都是性;第五位是爱因斯坦,他说一切都是相对的。
  
  摩西是公元前1300年的犹太人先知,《圣经·旧约》前五本书的执笔者,摩西替上帝颁布“十诫”,至今仍是西方法律的根本,全世界星期日都休息就是十诫之一。
  
  耶稣是基督教的创始人,基督教信仰人类有原罪。为了赎世人之罪,耶稣甘愿受辱以致被钉在十字架上。他的出生年为公元纪年之始,圣诞节和复活节都与耶稣有直接关系。
  
  马克思认为人类发展历史最大问题在于利益的掠夺,他的《资本论》发现了人类社会的进化规律,他站在哲学的高度创造了马克思主义学说,20世纪末,英国剑桥大学,英国广播公司评选“千年第一思想家”,马克思均获第一。
  
  弗洛伊德本身是个精神病医生,也是精神分析学家。他认为人的一切活动的根本动力源于动物性本能,核心即性。只不过在文明、道德、法律的框架下,人本能地将性压抑于潜意识之中,以其他形式发泄,例如创作文学,人类冲突,等等。
  
  爱因斯坦是个物理学家,与前四个人截然不同,他用科学的大脑想问题,科学地表述一切,但他同时又是一位思想家、哲学家,他的《相对论》据说当时全世界只有两个半人能懂,但不妨碍他人格的伟大。
  
  五个犹太人构成了西方世界的精神框架。社会的秩序稳定,宗教思想的追随,资本的力量,性的原动力,辩证地看待事物,一切的一切,一切如斯。
  
  东方的一切
  
  对西方人来说,东方的概念模糊,过去西方人认为亚洲的印度、中国、日本甚至埃及同属东方;但中国人认为东方就是中国。历史上五个中国人改变着、影响着中国。第一位是孔子,他说一切都是仁爱;第二位是老子,他说一切都是道德;第三位是庄子,他说一切都是逍遥;第四位是孙中山,他说一切都要大同;第五位是邓小平,他说一切都要改革。
  
  孔子,思想核心是仁,仁者爱人,讲究礼治,克己复礼。儒家思想特别适应国情,对国人的影响至深,尤其宋代以后,程朱理学将儒家学说推向政治,遂成为国人后一千年的行为准则。
  
  老子,持道德成经,区区五千字,深奥莫测,几乎成为囊括宇宙万物的理论。道与德乃衡量人高低敏愚之标准,他主张无为而治,告知事物的两面,知其白,守其黑。
  
  庄子,生活贫穷困顿,却鄙视富贵荣华,遗世独立,横而不流。小知不及大知,小年不及大年,庄子将无为推至极限,逍遥而游,不知所终。
  
  孙中山,封建大厦将倾之时,顺势一推,借力给力,终帝制而启共和。他强调自由平等博爱,以为天下大势,顺之者昌,逆之者亡。其理想高远,其方略缜密,其教训惨痛。
  
  邓小平,大起大落,参禅悟道,对中国文化领悟至深,尺蠖之屈,以求伸也。逆境不悲,得势不喜,誓死不登峰巅,依旧可以一览众山小。
  
  五个中国人熟知的名人,各领风骚。诸子百家,各有主张,儒家独大;山不在高,水不在深,为道谨言慎行;顺其自然,清静无为,庄子带众逍遥;天下为公,三民主义;创建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一切的一切,至今中国人还在一切的摸索之中。天下为公,三民主义;创建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一切的一切,至今中国人还在一切的摸索之中。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5-12 13:24:33

你的“颜值”有多高
时间:2015-05-11 作者:未详 点击:70次

  你的“颜值”有多高?面对这样的问题,很多人也许会不自信地说:“我很普通,谈不上‘颜值’啦。”
  
  于正版《神雕侠侣》里,新一代“小龙女”陈妍希的造型引起热议,观众纷纷将其与“最气质小龙女”刘若彤、“最萝莉小龙女”刘亦菲毫不留情地作比较。于是,有着婴儿肥的脸,扎着“鸡腿发髻”的陈妍希成了“小龙女”家族里最没有“颜值”的一个“小笼包”。
  
  “颜值”表示人物容颜英俊或靓丽的指数,用以评价人物容貌。从“女颜”到“男颜”,甚至这两年来“男颜”势头更盛,让人眼花缭乱,神游浮想:美貌,让人赏心悦目的同时,果真能为个人实力助力“升值”吗?
  
  镜头穿越到古代,汉民族也曾有过为“颜”痴狂的年代。三国末年兴起的风度时尚,到了两晋愈演愈烈。男爷们儿集体描眉打鬓,一个赛着一个地用化妆品,名士争相比美,竹林七贤是这样,书圣王羲之也是这样。那样一个男女疯狂媲美的时代,国家的风骨和价值取向可想而知。五胡乱华之际,朝廷之上只有一帮花样美男。面对胡人的快马弯刀,再帅再美都是浮云。都城陷落,皇帝被俘,漂亮的大臣名士们只得仓皇南渡,落脚江南一隅,可怜地自怨自艾了。“颜值”为这些美男升值了吗?显然没有。
  
  相比之下,北方民族真的把“颜值”当作了浮云。传说中的北齐皇族兰陵王长得玉树临风,是标准的帅哥。可人家是带兵的大将,战场上的玉面子都根本镇不住敌人。人家于是干脆打造了一副凶神恶煞的面具,冲锋时戴在脸上,顿时威风大涨,所向披靡。想来晋朝那帮帅哥是打死都不会往自己脸上扣上这么个鬼脸的。你看,兰陵王用面具“自毁颜值”的做法反而为他一再加分。
  
  镜头快速回到当代,娱乐圈是靠“颜值”打拼的地方。但是,显而易见的是,最有价值的明星往往不是“颜值”高的明星。南非美女演员查丽兹·赛隆多年在演艺圈打拼,总被冠以“花瓶”的称号。为了证明自己的实力,她潜心修炼,出演电影《女魔头》的主角——一个年老色衰、凶残恶毒的女匪。她拼命增肥,拔去眉毛,扮丑自己。这个“颜值”几乎为零的角色让赛隆没有了美貌的羁绊,尽情挥洒自己的演技,终于凭借此片捧得奥斯卡影后大奖。很明显,为她赢来“点赞”的不是“颜值”。
  
  推崇美女的社会,无外乎是男权主义甚嚣尘上,或者奢靡之风日渐。而推崇男色的社会则是价值取向出现偏差。2014年娱乐圈的“监狱风云”大戏里美男明星不少。比较他们曾经人前的风流倜傥,如今或赌或淫的龌龊,我们只能说一句:金玉其外,败絮其中。此时,谁还会谈及他们的“颜值”?
  
  《红楼梦》里有诗云:“俊眉修眼,顾盼神飞,文彩精华,见之忘俗。”可见,“颜值”高到让人产生“忘俗”之感还得靠“文彩”,换作现代的说法应该就是“修养”。颜值是外在的,靠的是天生丽质,靠的是后天保养或者修复。“颜值”是一辆豪华跑车,再豪华也在逐渐贬值,人终究是无法返老还童的。而修养则是内在的,靠的是修炼和积累,是完全可以通过后天努力获得的。
  
  相由心生,修养的补充完全可以为“颜值”加分。对于人生,最高评价的次序是真、善、美。对于容颜,美同样不是第一位的。你的“颜值”有多高?再次面对这样的问题时,请扬起嘴角,一笑而过。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5-12 13:24:48

驯狼记
时间:2015-05-11 作者:未详 点击:117次

  呆萌的小狼温柔地趴在男主人公的肩上;寒冷的深夜,被马群踢烂腹部的狼仍旧拼命地挣扎着,恶狠狠地扑向倒地未死的马;在被人类抓捕时,群狼以跳崖自尽、奔跑累死的方式守卫自己的尊严……
  
  狼是最难驯服的动物,而在热播电影《狼图腾》中,十几只蒙古狼完成了一场场极为精彩的演出。成就这一切的幕后英雄则是安德鲁·辛普森——当今世界上最优秀的驯狼师。他花费近3年时间,驯养出了三代蒙古狼。
  
  和动物的关系以尊重为前提
  
  20岁那年,辛普森在澳大利亚旅行时,找到了一份工作:在梅丽尔·斯特普主演的电影《黑暗中的呐喊》中为驯养野狗的驯兽师担任助理。
  
  这为辛普森打开了电影驯兽师的大门。此后20多年中,他一共为超过150部电影和无数电视剧进行过驯兽工作,其中包括《死神来了》《圣诞精灵》《勇敢的心》《南极大冒险》等家喻户晓的影片。他在西伯利亚为法国电影《狼》驯狼时,决定用摄影机记录全过程,最后这些珍贵的影像资料被剪辑制作成了一部纪录片《驯狼记》。这部纪录片赢得了超过19项国际大奖,并被多个电影节选作开幕影片。
  
  1994年,辛普森和他的妻子莎莉·苏萨一起,在加拿大卡尔加里创立了自己的驯兽公司,并取名为“本能和天性”。辛普森的公司以此命名,就是要在尊重动物天性和个性的基础上进行驯兽工作。曾和辛普森合作过的法国导演席瑞·马卡度说:“他和动物的关系都是以尊重为前提的,他总是那么冷静自信地和它们进行交流,精细且高效率地完成工作。在某种程度上,那些相处的瞬间是神圣而高雅的。”
  
  辛普森和苏萨在农场上为众多电影和广告训练出了一大批出色的动物演员,其中有鸟、熊、豹子和其他小动物。
  
  照顾狼崽如同养育婴儿
  
  驯狼,历来被驯兽师们视为畏途,20世纪90年代,辛普森开始驯狼。“那时还没有人会专注在驯狼上,狼被认为是最难被驯化的动物。这是一场赌博,我愿意赌一赌。”最终,他成了一名优秀的驯狼师。
  
  而《狼图腾》中的蒙古狼又比其他狼族更危险,因为它对人类怀有异常强烈的敌意,书中这样写道:“你可以驯服一头熊、狮子或者大象,但是你不能驯服蒙古狼。”剧组打电话找到辛普森,邀请他驯狼时,他说:“7年前我就看过这部小说,我知道会有人来找我。我等这个电话等了7年。”这项工作并不容易。一方面,因为体型、颜色不同,辛普森无法从北美将训练好的狼群带来。另一方面,根据野生动物的保护法规定,蒙古狼数量稀少,濒临灭绝,不能出境,因此辛普森必须在中国训练它们。剧组在哈尔滨北方森林动物园中找到了蒙古狼作为种狼,从2011年开始,辛普森花了整整3年时间,驯养并训练了三代共35只蒙古狼。《狼图腾》的作者姜戎对辛普森大为称赞:“他就像狼中之王!当狼群见到他,有一只直接翻滚过来,蹬着腿,让他挠它的肚皮。”
  
  这些小狼崽从生下来一睁开眼,首先看到的就是辛普森。“小狼生下来第一眼看到的是谁非常重要,绝对不能让它看到狼妈妈,如果它看到的是狼妈妈,这辈子你都驯服不了它。”辛普森和苏萨天天和小狼们在一起,像是养育婴儿一样定时给它们喂食、打扫。“我通常要4点钟起床,因为那是幼崽们起床的时候。有时候,我一睁开眼睛,就发现它们趴在我身边,正扯着我的睡衣和头发,到处撒尿拉屎,简直就是一个烂摊子。”苏萨笑着说。
  
  “狼非常敏感和多疑,你必须充分了解它们的生活方式,让自己融入它们的生活,”辛普森说,“所以,多花时间慢慢取得它们的信任是唯一的方法,根本没有任何捷径。而这种信任,需要你在养育狼幼崽时不眠不休;或者在暴风雨时,和它们一起在广袤的草原上;或者在坐飞机时,与它们坐在专门的行李舱中,安抚它们不要害怕飞机的轰鸣。”
  
  取得狼的信任之后,训练就开始了。通常,辛普森会在保持它们天生野性的同时,教它们在特定指令下坐下、咆哮和打斗。
  
  神秘的驯狼工作究竟是怎样进行的呢?辛普森说,大部分的训练其实都是围绕着喂食狼平常的饮食,包括干燥的狗粮和切碎的鸡肉,但是在训练中,狼群也得喂食新鲜的肉块。但如果喂多了,狼群就会不积极训练。此外,他每天都会用一个小时让狼群根据挥手的指令在标志上站立,如果成功了就会赏赐一块肉,这样的训练要持续一个月。除了让狼静止站立外,让狼根据指令咆哮也是一项很耗费时间的工作,需要把一块骨头先是轻轻地,然后大力地从狼的嘴里夺过来。
  
  苏萨说,驯狼也是有技巧的,如果其中一只跃上你的背,你就有麻烦了。与狼共处必须非常谨慎,虽然狼主动攻击人类的情况很罕见,但还是必须保证所有的狼都在你的视线之内。
  
  只会说3个中文词
  
  即便辛普森驯狼经验丰富,但由于蒙古狼骨子里的高度警惕和狡猾,也只有一部分可以驯服成功。“如果它们不喜欢,根本不会配合你,你几乎不可能让它照着你说的去做,最终训练成功的几十只蒙古狼比我以前训练的狼要少得多,”在辛普森和苏萨的眼里,每只狼都是富有个性的生命个体,他们还给它们取了有趣的名字,yoyo、强尼、花生豆、汉克、米奇等。
  
  在来中国之前,苏萨向辛普森承诺:“无论你去哪,我都会跟着你一起去。”“我们的工作强度非常大,根本没有时间在中国旅游,在第一年甚至没有机会说中文。”苏萨说,“我唯一一次独自离开我们住的房子,就迷路了。”因为没时间和人交流,辛普森在中国3年,他只会说3个中文词:你好,谢谢,再见。“刚接手这项工作时,我自己都没想到会在这个项目上花费这么多的精力和时间,一干就是好几年。这是我20多年职业生涯中最长和最危险的项目。”
  
  影片拍摄结束后,经过重重审批,辛普森夫妇带着狼演员移民加拿大。现在,他们的工作就是以驯狼为主,每日与狼群自由地徜徉在北美山间,他们也被称作“和狼对话的人”。
  
  辛普森和苏萨说:虽然付出是巨大的,但是始终有个信念支撑着他们,这种坚持不仅是对事业、梦想的专注和执着,更是对狼的热爱和崇拜。“我希望能改变人们对狼的看法——狼是真正奇妙的生物,它们充满挑战,而且非常聪明。”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5-12 13:25:01

杀馋
时间:2015-05-11 作者:未详 点击:173次

  馋本义是面对食物流口水,引申为贪嘴,再引申为羡慕。谗言也是因为羡慕嫉妒,后来变成恨,这就不如那只说葡萄酸的狐狸了。
  
  馋的状态最好,将得而未得,充满期待、遐想,就像初恋前两人都有意,却未表白,那种辗转反侧,最是销魂。但是,馋是不稳定的状态,它是以实现为心理背景的。实现了,馋就变成了满足,比如说张翰,闻到空气中莼鲈的香气,毅然辞官回家,那一顿吃,肯定惊煞他人,却也了结了这种状态。实现不了,成了绝望,反而不想了,直到下一次触发。
  
  李逵动辄说:“嘴里淡出鸟来!”若是天天吃,哪里还有这么生动的想象。馋鸟没见过,馋虫倒是经常听说,却不知是个什么样子,它活动的主要位置是在心头,其次才是在嘴里、喉头。这种虫子我是很熟悉的,年少时,因为物质贫乏,加上嗅觉和想象力颇为发达,它们便经常在心上滋生,最大的反应是舌下生津,汩汩不绝,吞咽有声。别的病都会引起同情,这种心病却往往引起讪笑,是以不能哼哼唧唧,颇难消磨。
  
  便觉得馋是可恨的。非独是我,乡亲们都痛恨它,咬牙切齿地要“杀馋”。但是能够“开战”的物质基础几乎没有,寻常饭菜能吃饱就谢天了,哪里能够杀馋?只有每年小年前后,家家都要杀年猪,才能雪耻。那一天家家烟囱都冒青烟,是木柴烟,普通柴火不行,炖猪头猪脚要烧一天,整个村庄都缭绕着肉香。馋虫知道自己性命堪虞,使劲地钻来钻去。馋已到必杀境地。
  
  战争先是局部的,趁母亲不注意,拈起一块大排,左手换右手倒腾,烫啊!母亲笑嗔,任我们去,反正锅里多的是。结果,就像美伊战争,未及“全面”,就结束了。等到大碗肉上桌,我们已吃不下去了,馋虫被消灭得干干净净,以至于整个正月,不思肉味。
  
  这样的杀馋,毕全功于一役,颇得集中优势兵力的心得,只是苦了肠胃。记得小戏《荞麦记》中,外婆不给随母拜寿的外甥吃肉,说是怕吃坏了,是讽刺的。那时候恨得牙痒痒,现在想来不无道理。我的肠胃修炼好了,生猛也吃得,可是再也没有那种急色。是心钝了,味蕾枯了,想象力枯竭了,对这个世界不新奇了?还是年少时年年杀馋,把馋虫都杀死了呢?
  
  又到了年底,怀念远去的村庄、贫瘠的岁月,怀念馋。馋虫真该留一两条啊。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5-12 13:25:15

史记·吃货篇
时间:2015-05-11 作者:未详 点击:147次

  历代帝王是“饭桶”的不少,真正能成为“吃货”却不多。帝王能调动的资源多,天下美食都能为其享用,但他并不一定懂吃、爱好吃、欣赏吃。比如周天子,在饮食方面摆的谱可谓大矣,据《周礼》记载,仅负责王室饮食的膳夫就有一百五十二人,再加上庖人、内饔、外饔、亨人、兽人、渔人、鳖人、猎人、食医、酒正、酒人等,每种职位都有数人至三百人不等,总计有一两千人。但周天子并没有美食家的清名,因为他要边吃边盯着江山是否旁落,吃得并不能忘我、恣意。
  
  夏末商初,伊尹对国王商汤言说拿下天下的必要性时,就以各地丰阜的物产相诱引,告诉他只要对天下施以仁义之道,“道者,止彼在己,己成而天子成,天子成则至味具”,那么这全天下的美食都非他莫属。伊尹,是被现在的餐饮行拜为厨神的,他厨子出身,以厨艺之道治国,自有其高妙之处;但如果比较商汤和伊尹的话,我以为商汤是“吃货”而伊尹不是,汤是因为爱吃才取得天下的。
  
  林语堂先生在《生活的艺术》中论述过厨子的重要性:“我们的生命并不在上帝的掌握中,而是在厨子的掌握中。因此,中国绅士都优待他们的厨子,因为厨子是在掌着予夺他们的生活享受之大全。”但厨子只是我们通往饮馔自由王国的工具,厨子本身并非“吃货”,他烹饪的菜肴要经过食客的检验。
  
  鸿门宴、杯酒释军权,是历史上两个著名的政治饭局,都是借饭局之名除掉异己威胁的圈套。卧榻之旁容不得他人鼾睡,饭桌之上又岂容他人分食?朕者,特点就是吃“独食”。朕赏你吃一口,是你的福分;想觊觎朕的江山,那是绝对没有好果子吃的。
  
  所以,争天下的事还是让“肉食者”谋之吧,对百姓来说,过好柴米油盐的寻常日子才是最真实的。弄个兔头,来个“一兔三吃”:“幡幡瓠叶,采之亨之。君子有酒,酌言尝之。有兔斯首,炮之燔之。君子有酒,酌言献之。有兔斯首,燔之炙之。君子有酒,酌言酢之。有兔斯首,燔之炮之。君子有酒,酌言酬之。”(《小雅·瓠叶》)看看,这也是十分惬意的吧?
  
  南朝时的周颙虽然只吃蔬食,但他是以审美的标准来对待吃的,极讲究蔬食的品种和色彩搭配。他在山中常吃的是“赤米白盐,绿葵紫蓼”,最为推崇的蔬菜是“春初早韭,秋末晚菘”。这里不仅有意境美、色彩美,摆在桌上直接就是一幅画,难得的是读起来还有音节之美。
  
  到了唐朝,诗人“吃货”比比皆是,但我最为推崇的是白居易,他的那首“绿蚁新醅酒,红泥小火炉。晚来天欲雪,能饮一杯无”,足以完胜其他诗人而坐上唐代的头牌。“食罢一觉睡,起来两瓯茶。举头看日影,已复西南斜”,美好的一天,吃吃酒喝喝茶,睡到自然醒,仙人的生活也不过如此嘛。
  
  宋朝是一个精神和物质都极为丰饶的时代,“吃货”更是层出不穷。有两个人给我留下了极深的印象,一个是苏轼,一个是陆游。
  
  且不说苏东坡写下的《老饕赋》《菜羹赋》《酒子赋》《猪肉颂》,单是以他的名字命名的菜肴就有“东坡肉”、“东坡肘子”、“东坡鱼”、“东坡豆腐”、“东坡玉糁羹”、“东坡芽脍”、“东坡饼”、“东坡酥”等,不一而足。
  
  南宋的林洪也是一个不能不提的“吃货”,他不仅懂吃,而且对吃的主人公有一种“理解的同情”,他的《山家清供》不只是保存了宋代的山野食谱,更有许多关于吃的故事、妙喻,读之本身就是一种享受。
  
  有明一代,张岱是个大大的“吃货”,《老饕集序》中我们可以看到,张岱确实在饮食一道上理论功夫不浅,他对各地名产方物的了解,对煮蟹持螯的痴狂、乳酪制作过程的稔熟,都非一般段位的美食爱好者所能相比拟的。
  
  真正雅中带俗的是李渔和袁枚,也是清朝两个最有名的“吃货”了。李渔最讲究食物的清淡,他对蔬食的要求是“清,洁,芳馥,松脆”,最为推崇的是笋和蕈。他认为笋“能居肉食之上者,只在一字之鲜”,而蕈能吸收“山川草木之气”,所以食之无渣滓。而袁枚不仅是个知味之人,且是个高超的烹饪理论家,他的“作料须知”、“搭配须知”、“火候须知”、“器具须知”、“上菜须知”等,现在拿到五星级大酒店,都可以直接当作培训教材。他极为得意的“蒋侍郎豆腐”、“杨中丞豆腐”、“王太守八宝豆腐”,要么是用大虾米一百二十个或小虾米三百个加秋油一并煨出来;要么是把鸡汤和鳆鱼的味道浸入豆腐中;要么是用香蕈屑、蘑菇屑、松子仁屑、瓜子仁屑、鸡屑、火腿屑,与豆腐一起在浓鸡汁中煨制。而这些鸡鱼虾屑的精华和鲜味被豆腐吸收后,则要统统丢掉,以免夺了豆腐的风采。对此,我们只能说,子才,你真能吃,也真能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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