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5-15 13:37:30

对大学生来说,迷茫是一件幸福的事
时间:2015-04-22 作者:未详 点击:166次

  问:当杂志的副主编,这份工作给你带来压力了吗?
  
  答:有压力,但是这和工作没什么关系,主要是源于媒体的大环境、文化的大环境,所以会产生一种无力感,不知道能做什么,做什么是有效的,做什么是有意义的。不是具体地想逃离某一项工作或某一类工作,更多的是一种无力感,不知道能逃到哪去,最后你发现你可能也逃不到哪去。这和小说里的氛围也是契合的。
  
  问:你最近在各大高校巡回演讲,对于大学生的迷茫,你是怎样回答的?
  
  答:迷茫对我来说是一件挺好的、挺幸福的事。如果一段时间我过得特别理直气壮和兴高采烈的话,我觉得是有问题的。如果很长一段时间没有迷茫或手足无措的状态,我觉得反而是不正确的。但是对大多数人来说迷茫可能是一种很陌生、很恐惧的经验。而且现在有一个社会问题,青春期被延长了,但是要求你独立的时间又变短了,所以要求你在很短的时间内去过渡。这可能跟社会大环境也有关系。年轻人需要有一个三到五年的时间处于一个尝试各种错误、不知道要干什么的阶段,这是很正常的。但是现在社会留给年轻人的时间太短了。大一就开始讨论买不起房子、找什么工作,这太可怕了。
  
  问:你会用成功者的例子鼓励年轻人吗?
  
  答:我觉得没有真正意义上成功的人。如果一个人说自己是成功的人,或者说自己的人生是成功的人生,这是很可笑的。我可以说我对现在的生活状态是满意的,但我不觉得我的人生是成功的。只可能是做了件成功的事,开了个成功的店,写了个成功的小说。所以我并不想用所谓的成功人的经验去告诉大家该怎么做。我想告诉他们,除了成功还有很多生活方式和生活状态。经过了一些挫折和寻找,然后达到了自己满意的生活状态,这就很难得了。
  
  问:《故事的结局早已写在开头》在创作上有什么特色?
  
  答:这部书由9个短篇故事组成,9个故事独立成篇而又环环相扣,是相互联系的,前一个故事的配角是后一个故事的主角,最后一个故事也给第一个故事写了结局。采取这种结构,是因为这跟我们现实的生活还是挺像的。我觉得当下的都市生活是支离破碎的,生活经验也是支离破碎的,你不知道在什么时候你的命运就被另外一个人的命运改变了。
  
  问:你以前主要写杂文,你觉得写杂文和写小说有什么区别?
  
  答:写小说还是要更难。因为写杂文时遇到不熟悉的问题或难以表达的情感,可以用引用名人名言的方式逃避过去,可以用一种别人看不出来的方式躲避过去。但是写小说是躲避不过去的。
  
  一个人的情绪和困境当中的反应,写得稍微有一点点差池就特别明显。所以写小说更难,因为它对精确度的要求更高。我觉得一定要写出自己满意的小说才能称为作家。如果没有一部小说写得让自己满意就不能叫作家,只能叫文字工作者。我对自己的定位也是文字工作者。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5-15 13:37:43

相信彼此,相信爱情
时间:2015-04-22 作者:未详 点击:104次

  ·赶着毛驴去纽约
  
  看到校内的一段话:“有的人吧,他可以选锦衣玉食,也可以选粗茶淡饭,可以选咖啡红酒,也可以选白开水。这样的人,他说喜欢喝白开水,那就是真的喜欢喝白开水。有的人,买不起锦衣玉食,选不了咖啡红酒,他说喜欢喝白开水,但是哪天你哪怕在他面前放一排可乐,他都会扔掉那杯白开水。你明白么?”
  
  ·张泉灵
  
  同事问我:某实验发现,先往一个瓶子里装满小石块,然后还能装下细沙,最后看似满了,却还能装下半瓶水。问这个实验告诉我们什么?我答:可供发掘的空间在细微处?水之德,心善渊,虚怀若谷?同事摇摇头:吃自助餐一定不能先喝饮料。
  
  ·余戈-腾冲之围
  
  一哥们是岳飞的崇拜者,就跑去文身,让技师文个精忠报国,文着文着睡着了,也不知道文了多长时间,感觉膀子、脖子后面都疼,然后问技师,咋还没文完呢?技师答道,再坚持坚持,我刚文到“马蹄南去,人北望……”
  
  ·最幽默排行榜
  
  我生日,女友电话来送礼念道,先在桌子上放个笔记本,然后把你的下巴放在笔记本上,好了,这是我送你的礼物——笔记本垫脑!
  
  ·大头和他的朋友们
  
  根据统计,中国平均每天约5。5万人结婚,而离婚的平均每天只有约0。5万对,在一起的人永远比分开的人多,即使你喜欢的明星真的离婚了,你身边肯定有牵手过街的情侣,有相濡以沫的佳偶,有白头偕老的夫妻,请选择继续相信自己,相信彼此,相信爱情。
  
  ·马伯庸
  
  小孩子的直觉真可怕,什么都不懂,但可以准确分辨什么是纯粹玩物丧志的游戏、什么是富有教育意义的游戏,并对后者不屑一顾。
  
  ·留几手
  
  我十多年前上大学的时候,就有“绿色通道”,家里穷的学生办贷款缴学费,毕业后基本1~2年就还清了。学校里还有些勤工俭学的岗位,赚的补助刚好抵了生活费。只要思想不滑坡,办法总比困难多。不知道现在这些把求学、工作甚至是结婚、买房都当成是父母责任的人是什么心态。反正感觉真是活得挺惨的。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5-15 13:37:57

最重的惩罚是误赏
时间:2015-04-21 作者:未详 点击:226次

  上世纪初,湖北有家卤鸭店,制作的卤鸭香酥可口,畅销省内外。店主准备追加投资大干一场,这时发生了一场大事故,几百名顾客在食用卤鸭后出现了不同程度的腹泻,后来才发现有人在卤锅里暗中投放了泻药。虽然事件很快得到平息,但店铺声誉受到影响,店主恼怒不已,开始私下追查幕后的黑手。
  
  终于,店主打探到泻药由主厨投放。主厨最早研究出卤鸭的秘方,在店里主持煮卤工艺多年,渐渐地他抱怨起店主给自己发少了工资,于是动起邪念。掌握真相后,店主决定不作声张,他淡定地找到主厨说:“师傅,您年岁已高且劳苦功高,我实在不忍心再看到您整天出汗掌勺,不如日后就专门帮我管理店中的账目,我给您开双倍工资。”
  
  这无异于天上掉下大馅饼,主厨乐坏了。可他没文化,管账一塌糊涂,不得已,店主只能替他安排了助手。那之后,主厨每天都盯着助手做账,自个儿无事一身闲,却领着丰厚的酬劳,无比自在舒服。
  
  过了10年,主厨患病卧床不起,他忏悔了自己做过的傻事。店主苦苦地笑了,愧疚地说:“真正该宽恕的人是我呀!我原本早就知道你根本不适合管账,之所以还要赏你这份美差,其实是想软禁你的手艺,扼杀你的歹心,阻止你另立炉灶或再行损害我生意的坏事!”听完,主厨悲愤交加,郁郁而死。
  
  主厨得到店主奖赏的安逸美差,原本以为自己捡得了金元宝,哪料到掉入了精心设计的陷阱,被安逸埋没了非凡的才艺,被舒坦绑架了如华的光阴,直到人生挥霍殆尽,方知自己消受了人世间最毒的狠招。
  
  英国人西蒙·拉特尔在音乐方面极具天赋,从16岁起担任多家乐队指挥,在国际乐坛享有很高声誉。1989年,素有“世界第一交响乐团”之称的柏林爱乐乐团因仰慕其才华,打算聘请他担任首席指挥。那一天,乐团负责人毕恭毕敬地呈上聘书:“您在指挥领域的才能和成就举世公认,担任我们首席指挥家实至名归。”
  
  拉特尔想了想,用力摇了摇头:“人贵有自知之明。我深知自己仍然才疏学浅,如果我过早坐上高位,不仅将影响你们乐团的声誉,还将阻碍自身进步。”
  
  拉特尔的拒绝令公众难以理解,媒体公开批评他性格懦弱,不敢接受挑战。拉特尔对此置若罔闻,依旧坚持自己的观点:“过高的褒奖只会让人骄纵迷惑,我宁愿守着适合的岗位苦度今生,也不会因贪慕虚荣攀附在高枝上,为图一时风光迷失了自我。”
  
  从那以后,他潜心钻研古典音乐,指挥和表演功底日臻深厚。到2002年,柏林爱乐乐团再次发来邀请,这次拉特尔欣然地接受:“我已做好充分准备,有信心带领乐团再创佳绩。”果然,他以出色的指挥赢得了全球的瞩目喝彩,最终登上了“世界第一指挥家”的宝座。
  
  一个人在取得成绩后,得到公正适度的奖励,可以调动积极性,原本是好事。可是,名不副实、过重过高的奖励,往往导致被奖励者自欺自满,陶醉在荣誉中沾沾自喜,沉浸在放大的荣耀中忘乎所以,犹如身陷温柔的泥沼,到泥浆淹及头顶,方才悔恨莫及。瑞士心理学家皮亚杰说过:“错误的奖励往往比错误的惩罚更可怕,它会助长人的傲慢,让人看不清自己。”错误的奖励,容易让人在安逸中迷失,在自大中骄纵,在自满中虚度。
  
  最重的惩罚,其实是误赏,好比主厨在安逸的奖赏中沉沦,好比拉特尔担心过度的奖励会浇熄自己前进的渴望。所以,作为管理者,在应用奖励作为激励时,应以审慎的眼光,准确评判被奖者是否有资格、有能力得到奖励,既不能奖过了头,不能奖错了法,也不能奖偏了位,否则将达不到预期效果,还可能在下属中间起到负面作用。而作为被管理者,当意外地获得那些不该得或多得了的奖赏时,不要急于欢喜,而应提高警惕,也许惩罚就藏在其后。奖赏得当,对管理者是个重要原则。一旦奖赏失当,不但会损害领导的权威,而且会乱了部下的心态,害了部下的前程。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5-15 13:38:10

你为什么要晚睡
时间:2015-04-21 作者:未详 点击:179次

  你知道大学生现在都睡得多晚吗?凌晨一两点那是起步价,晚上十二点上床就算百灵鸟了。北师大心理学院有一个课题组长期做睡眠剥夺实验,要求三天两夜不睡觉,从来不缺被试者。本来你就365天如一日自觉坚持熬夜,现在居然有人付钱让你熬夜,被试者们都觉得占了大便宜。不是大学生,你也知道自己睡得多晚,即便第二天还要一大早起床上班送孩子,公交车上打个盹儿,开会时候打个盹儿,咖啡红牛一顶就过了。我们睡觉不是因为我们想睡觉,而是因为我们熬到除了卧倒实在做不了别的了。
  
  大量研究指出夜晚型的日周期类型是心理健康的一个危险因素。夜晚型人比清晨型和中间型人有更多的抑郁症状、贪食行为、季节性情感障碍。因为社会作息要求对清晨型人有利,夜晚型人在工作日总是缺觉,于是表现出更多的日间困倦,也因此更可能做出一些危险行为维持充分的精神激活水平,如使用烟酒和含咖啡因饮料。这样既伤身,也不利于冲动控制。天生夜晚型人神经质水平较高,按说他们在人群中比例是一定的,但问题是现在很多本来不是夜晚型的人也渐渐把自己训练成了夜晚型。
  
  为什么晚睡?或者说,我们为什么不愿睡去?你能告诉我为什么你要在上厕所的时候看财经周刊吗,或者在电梯里玩手机?如果你能告诉我,实际上你就知道我们为什么愿意醒着。
  
  你假装自己能创造时间。一个人需要的睡眠时间是相对固定的,晚睡又不会让你的手里平白多生出几小时。你晚睡的时候工作,是为了弥补对于一日行将结束而觉得什么也没做的愧疚;你晚睡的时候娱乐,是因为一天之中勉为其难苛刻自己之后对自己的奖励。总之你是因为对这一天不满意才不肯就这样洗洗睡了,你对生命的企图心太大,甚至对它不敬。
  
  或者你过于自恋而爱着孤独。黑夜就像一块美味的大甜点,越深沉越甜蜜。因为白天是为无数的别人共享的,听听那巨大的喧嚣就知道,你不是独一无二,这让你恐慌。而到了夜晚,当所有的声音都沉入土里,你就独占了整个世界,这时候你才自由,特别像你自己。研究表明,夜间亢奋的人可能创造性更强,更适应非日常环境。但在你被选拔到火星开发突击队,人类进化成独居的夜行动物之前,在一个共享的白昼世界里试着做自己,不仅是一种能力,还是一个光荣。村上春树都已经21点上床了,你还在熬什么呢?
  
  第三种晚睡比较可怕,它是一种弥漫的对不存在的恐惧。医生在讲关于自伤行为的时候解释过一个知识点,他说你知道那些人为什么要割自己,不是为了引人注意,他们割自己只是为了证明自己还活着:我疼故我在。包括那些穿钉打孔文身整容的轻度自伤爱好者。与此类似的,不存在恐惧者的晚睡理论是:我醒故我在,一旦睡去,这个世界将没有我。自伤者通过对自己的皮肉实施破坏,晚睡者通过对自己的睡眠实施破坏,获得一点可怜的存在感。
  
  晚睡和网络的使用有很大的关联。由于消极偏好,在好事情和坏事情里,人们本来就倾向于关注坏事情。网络和媒体很讨厌,它让人们知道的坏事太多、太早。过多地注意坏事情,而平凡的个体又完全没有对坏事情进行干预的渠道,除了使人心情沉重,起不到保护自身的作用。长期下来,难免感觉存在乏力而只能故作刚猛地活着。
  
  网络一代还没开始大规模老掉,所以我们不知道人类百万年来不断延长的寿命会不会因为晚睡走一个折返的曲线。抛开一代人的命运,个人如何在具足威胁感的大环境中,停止对生命的无限索取,恢复基本的自我照料,更是一个难题。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5-15 13:38:25

医生,最难的不是技术
时间:2015-04-21 作者:未详 点击:75次

  那是多年前的事了,许多细节已不甚清晰,但有些感动我终生难忘。一个十多岁的男孩刚刚经历了母亲病故的重创,跟着父亲在北京靠卖晚报谋生。有一天,男孩突然病倒,在家坚持了整整一个月,实在扛不住了,才被父亲送到医院。入院时,父亲身上仅有200元钱。这是他们父子进报纸的钱,是谋生的最后一点儿本钱。
  
  很快,我们诊断出男孩患的是重症——吉兰·巴雷综合征,要靠呼吸机才能维持生命。这时,钱成为最大的问题。最后,这位父亲让老乡帮忙守着儿子,然后满面愁容地回老家借钱。三天两夜后,他带着1。2万元回来了——他借遍了全村。可这三天两夜花掉的医药费,已经远远超出了这个数。
  
  两天后的一个清晨,一辆破三轮车停在了抢救室门口。我走进病房,看到男孩的父亲已经收拾好了。“我们已经没钱治了,谢谢你们的好心!趁孩子还有口气,我要把他拉回老家。”他像是在自言自语,又像是在跟我告别。在急诊科,这样的事已不是第一次发生。
  
  我站在那儿,看着他把男孩的气管插管拔出来,看着男孩的氧合从100%降到92%,再降到85%……我的内心在激烈地交战:救不救?我用右手用力掐着自己的左上臂,却一点儿都不觉得疼,眼前只有男孩父亲的眼泪、男孩的眼泪……
  
  过去了大概30秒,格外漫长的30秒,我小声说了一句:“插管!”话音未落,啪的一声,身后马上递过来一个喉镜。原来,护士已在我身后守候多时,就等着我纠结之后的这声命令。
  
  两周后,男孩脱离了危险。出院时,父子俩跟医院签了一份长达30年的还款协议,每月还200元。即便这样,他们还是经常还不上。
  
  男孩出院后,经常会在晚上溜到我们分诊台前,扔下两份当天的晚报,转身就跑。每次他来,为了他的自尊,我总是假装没有看见他。当他转身飞跑出去时,我就会很享受地看着他的背影。
  
  这时候,我心底最柔软的部分被触动了。我做急诊医生近30年,有太多的辛苦、太多的委屈,但和这种无可比拟的幸福体验相比,那些都不足挂齿。我感谢上苍给了我如此至真至善的职业,它固有的光芒可以令世间所有名利都黯然失色。所以,我经常问自己:即便中国医生的职业环境近乎残酷,我们会轻易放弃最初的梦想吗?
  
  还有一个故事发生在两年前。那天,我上急诊监护室的二线班,一位32岁的女病人,突发急性重症胰腺炎,病情非常严重,入院时还发生了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和病人的父亲谈病情时,我告诉他住院至少需要1万元押金。老人焦急地说:“钱正在路上呢。今天急诊的治疗抢救费能不能先欠着?”中午时分,总算盼到了送钱的人——几经辗转,只借到3000元。交不上钱,病房也“收不了”。我坐到病人床边,一边紧张地观察病情,一边等着再去“找钱”的人。
  
  接近下午5点,病人家属满头大汗地拿来1万元,她父亲问:“够不够?”“肯定不够。”“那还需要多少?”“按照她的病情,通常会超过10万元,而且……”我说得小心翼翼,虽然明知这些话会让他很痛苦,但又不能不说。末了,还要加一句“可能人财两空”。
  
  已经过了下班时间,我没有催促他。在狭小的办公室里,我们面对面坐着。老人强忍的眼泪还是落了下来,满脸的沧桑使得泪珠拐了几个弯儿,才终于汇到胡子拉碴的下巴上。他念叨着:“我怎么能不救她呢?她娘早早就走了,我拉扯大他们姐弟。儿子去年结婚,我借钱给他盖房,欠了一身的债。这,我再跟谁去借呢?你容我想想……”
  
  这位父亲终于慢慢起身了。他走了过来,干裂的嘴唇一张一合,半晌才出声:“我们不治了,我们回家。”这话并不让我觉得意外,但我真切地感觉到了心的刺痛。后来,我们小心地把患者抬上车,我看见她在哭,无声地哭……
  
  她有一个动作我至今不能忘记:抬起她时,她使劲抓住病床的栏杆不撒手。我知道,她这是在传递强烈的求生愿望。
  
  像她这样的年龄是不该被放弃的,这是无奈的放弃。如果你不能理解“无奈”二字,就看看那位父亲的眼睛吧。倏忽间,这“无奈”二字就狠狠刻在你的心头了。
  
  通常情况下,令我揪心的不仅是那些病重的人,更是像这位可怜的父亲表现出来的那种难以遮盖的自责。我想对他说:“老人家,这不是您的错,不是!”那么,这是谁的错呢?谁该承担这份苦难、这份生命之重呢?退一步说,如果这位父亲不是如此善良、懦弱,如果他坚持接受治疗并最终人财两空,他会不会迁怒于医护人员呢?会不会咒骂我们医生赚了“黑心钱”呢?
  
  面对这样的场景,医生心底那异常激烈的冲突又有多少人能理解?我只想说,谁都不要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上简单评判对错。当下我们各行各业呈现出的某些乱象,或许只是社会转型时的一种必然经历。在种种冲突、困扰之中,我们都应该相信,绝大多数医生仍在竭力坚守着纯净的信仰和神圣的职业精神。
  
  对临床医生而言,最难的部分永远不是技术。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5-15 13:38:45

世间的猫都是旅人
时间:2015-04-21 作者:未详 点击:153次

  阿瑟令我迷惑。
  
  他似乎天生能够驾驭一切引人注目的因素——圆滚滚的眼睛,于他不过是平添几分霸道的挑衅;满身的虎斑纹,令他的美貌更剽悍,是一笔额外的反衬;就连他做坏事后的灰溜溜夹尾巴逃窜的表现,也似另蓄深意;而他的身体,越长越大,肉腾腾的,仿佛一个人类巨婴,你疼爱他都是应该,而他自己愿意不愿意长大,那是他的事情。而他望向你的时候,你除了微笑回应,做不来任何拒绝。
  
  阿瑟来我家的时候,我正在一段情绪的低潮期无力自拔。但与嘉宝那美艳中暗蓄一种巫光的气质相较,阿瑟如小兽般蓬勃的野气,更得我心。他可以在深夜从床头跳到床尾,从我的腹部踩到我的脸,只为与看不见的某个对手完成一场对决,从而成功地让我的睡眠成为一场噩梦,他也可以在我不在家的时候,公然在我的沐浴间里小便,仿佛宣告便溺在此也是一种环保行为,甚至他还可以不告而别,让我自此背负着孤独的、无法献出的、毁灭性的一种爱情。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所有坏的、令人心软的、让人难忘的难过的故事桥段,都是他为我演绎的。
  
  对于一只猫咪来讲,通灵性,毋宁说是一种天分。
  
  此时,他已经离开我两年零一个月了,对于他初来我家,背对我站在阳台上仰望星空的背影,我念兹在兹,那背影里有明显的衰老与天真。那背影让他看上去像被抛弃过无数次的弃儿,同时又像是初闯世界的赤子,正在等待生命中第一个吻。
  
  我很清楚地记得我们开始共同生活在一起的一切细节。他怀疑地看着我,迟疑地想靠近我,犹疑地接受我的抚摸……他无偿地袒露他的肚皮给我爱抚的那天是中午,阳光明媚。他圆滚滚的肚皮在他身体的凹凸间浮荡着危险而魅人的银灰色光泽。我仿佛触及了一段惊世秘密而小心翼翼。
  
  年轻的肉体,却盘踞着一个老灵魂。这让阿瑟看上去矛盾极了,世故的同时又似纯真。这场我与他的相逢就像这世上所有见不得光的爱情一样,一度怒放的,只要不死,一样敌不过秋天轻声说“你凋谢”。
  
  2012年9月17日,阿瑟不告而别。在他走后,我觉出每次秋天都有告别。
  
  也许我应该再等久一些再来描述这些离别。但我很怕那时候我已经老了。我曾经得意的不顾一切表达的锋芒已被时间笼罩上一层光晕,而阿瑟带给我的治愈功能也已淡化。但我难以自禁,不想等待。因为那场分别过分强烈,像是一道艳丽的伤疤。我必须谈论他,否则就无法继续谈论其他任何猫,和面对任何其他猫的离去。
  
  是的,在阿瑟离去后,我又面对另一些猫咪的离去。
  
  我是个很舍不得的人,如果生存空间足够大,我前行的速度足够快,我舍不得丢弃任何以往的东西,我会放任自己的沉溺。挥别过去的人、遗弃的旧物、离弃的宠物都会想好好留下来。在记忆的存档处,为他们建一个文件夹,慎重加密,轻易不启。但我这一生总有诸多不得已,反反复复辗转打望,而所得局促空间逼仄,却又总想要更多,为了更远的路,我只能一再告别。
  
  但我心里多么不舍。
  
  如果要为世界上所有的猫咪编纂一部辞典,在属于他的词条下,我会这样注解:
  
  阿瑟,一种美丽的陪伴,具备强烈的存在感,你能通过他对周遭事物触及感情的万顷波澜,也能通过他忘记世间一切来过和离去。他不是一只猫,他是一个难以忘记的旅人。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5-15 13:39:00

瞬间情怀
时间:2015-04-21 作者:未详 点击:86次

  1
  
  五月里,我正在研究室里整理旧稿,一只漂亮的蓝蜻蜓忽然穿窗而入。我一下子措手不及,乱了手脚,又怕它被玻璃橱撞昏了,又想多挽留它一下,当然,我也想指点它如何逃走。
  
  但事情发生得太快,它一会儿撞到元杂剧上,一会儿又撞在全唐诗上,一会儿又撞到莎剧全集上,我简直不知怎么办才好。
  
  然后,不着痕的,仅仅在几秒之间,它又飞走了,留下我怔怔地站在书与书之间。
  
  是它把书香误作花香了呢,还是它蓄意要来棒喝我,要我惊悟读书一世也无非东撞一头西碰一下?
  
  我探头窗外,后山的岩石垒着岩石,相思树叠着相思树,独不见那只蜻蜓。
  
  奇怪的是仅仅几秒的遇合,研究室中似乎从此就完全不一样了,我一直记得,这是一个蓝蜻蜓造访过的地方。
  
  2
  
  我在巷子里走,那公寓顶层的软枝黄蝉亸亸地垂下来。
  
  我抬头仰望,把自己站得像悬崖绝壁前的面壁修道人。
  
  真不知道那花为什么会有那么长又那么好听的名字,我仰着脖子,定定地望着一片水泥森林中的那一窝艳黄,觉得有一种窥伺不属于自己的东西的快乐。
  
  我终于下定决心去按那家的门铃,请那主妇告诉我她的电话号码,我要向她请教跟花有关的事,她告诉我她是段太太。
  
  有一个心情很好的黄昏,我跟她通话。
  
  “你府上是安徽?”说了几句话,我肯定地说。
  
  “是啊,是啊。”她开心地笑了,“你怎么都知道啊?我口音太重了吧?”
  
  问她花怎么种得那么好,她谦虚地说也没什么秘方,不过有时把洗鱼洗肉的水随便浇浇就是了。她又叫我去看她的花架,不必客气。
  
  她说得那么轻松,我也不得要领——但是我忽然发觉,我原来并不想知道什么种花的窍门,我根本不想种花,我在本质上一向不过是个赏花人。可是,我为什么要去问呢?我也不知道,大概只是一时冲动,看了开得太好的花,我想知道它的主人。
  
  以后再经过的时候,我的眼睛照例要搜索那架软枝黄蝉,并且有一种说不出的安心——因为知道它是段太太的花,风朝雨夕,总有个段太太会牵心挂意,这个字既有软枝黄蝉,又有段太太的巷子,是多么好啊。
  
  我是一个很容易就不放心的人,却也往往很容易就又放了心。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5-15 15:46:13

原来,我们正被世界温暖地爱着
时间:2015-04-21 作者:未详 点击:190次

  如果你是扉页,不要弄丢书名。如果你是飞鸟划破的湖面,不要弄丢水声。如果你是早行的路人,不要弄丢脸颊的光晕。如果你是三月,不要弄丢春里不顾一切的相遇。如果你是分离,不要弄丢再见。如果你是承诺,不要弄丢我的死亡。如果你是我,不要弄丢时间撞碎的每一个你。如果你是你,不要弄丢我。
  
  ——张嘉佳
  
  这原本是豆瓣网上的一个小帖子。一个人说的一件温暖他的小事。
  
  “同学阑尾炎,住院期间家长不在身边,室友轮流去看护,住院期间遇到一个大姨(楼主上学的地儿的尊称),她的爱人突然发病住院,大姨知道情况后说一定要给同学熬汤补补,拉都拉不住,下午就送来了,还说孩子在外地读书苦得很。那么一瞬间,同学说感觉自己原来一直被这个世界温柔地爱着。”
  
  没想到下面无数跟帖。这些跟帖让人感到,原来我们正被世界温暖地爱着……
  
  小糖块:
  
  去年年初堂哥结婚,弄了好多玫瑰花回家,在整理客厅的时候楼下的木匠回来,我顺手给了他一朵。隔了一会儿就看见他小儿麻痹的老婆一瘸一拐地拿着一个啤酒瓶好高兴地去院子的水池那边接水养花,顿时觉得自己对这个世界爱得很温柔。
  
  心里常驻的燕子:
  
  大下雪天叫外卖。正吃着呢,送外卖的哥们打电话来了。他说他在我家门口摔了一跤,因为积雪,路滑。我一紧张,你走了还给我打电话是不是想找我讨说法。结果,他说,我就是想告诉你,你家门口的路很滑,你出门的时候小心点。
  
  只如初见:
  
  在英国念书的时候,有一阵放假都没有回国。一直在那边待着。有一天去学校食堂吃饭,光顾着低头点菜,突然一个阿姨用中文问我:你好,想吃点什么?我抬头愣了几秒,点了主餐,然后说蔬菜要胡萝卜。那个阿姨说,真是好孩子,多吃点。当时就热泪流下来了,因为在国外没人当你是小孩子……虽然完全不知道这个中国阿姨怎么会出现在我们学校的食堂,但当时真是好温暖。
  
  兰花草:
  
  前几天刚发生的。我拎着一袋垃圾出去要扔在一个大垃圾桶里,那个垃圾桶是很普通的绿色的大塑料桶,常年很脏。我走过去准备扔的时候,发现在那个桶一边干净的地方放了一件衣服,那件衣服肯定是某人扔掉的,但是没有扔在垃圾桶里应该是想着或许哪个比较穷的人顺便可以拿回去穿。
  
  无知多畏:
  
  很久没有回家,上次回家的时候爸爸很开心地在楼梯下叫我,我跑下楼的时候看到他站在楼梯口对我笑,眼角都是鱼尾纹,那个时候我也傻傻地对他笑,却很想跑下去抱住他。
  
  所有乐于挥霍的时间都不叫浪费:
  
  有次在学校自习室丢了个移动硬盘,过了好多天才反应过来,本来以为早没了,却在自习的位子上看到一张纸条,很细心地用透明胶封好,写着联系电话。我发短信过去,回复我说东西好好地放在宿舍,让我不要着急,回得特别温柔。真心谢谢那个女孩子!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5-15 15:46:36

被嫌弃的胖子的一生
时间:2015-04-21 作者:未详 点击:128次

  最可怕的,不是被别人嫌弃,而是被自己嫌弃。
  
  1从前,有一个200多斤的女胖子。她有点二,有点神经质,有点公主病。她暗恋一个帅到爆炸、多才多艺的男神。男神向她表白,他们在一起了。她还摆出nozuonodie的姿态。她的美貌闺密嫉妒她,她周围的男生们欣赏她。请问,这真的不是玛丽苏网文?韩剧都不敢意淫到这等无耻的境界啊。呃,这是英剧,《肥瑞的疯狂日记》,豆瓣打分高达9。0。
  
  为嘛?它触及了一个最真实的问题,就是张悦然说的那句话:“一个胖女孩的青春是疼痛的。”
  
  岂止疼痛,简直痛不欲生。
  
  2我是初一开始发胖的。老师还让我参加学校舞蹈队的表演,去市里演出,我穿着超短裙,上台之前,几个男生在旁边议论:天啊,她跳的是小天鹅?是胖烧鹅吧!瞧那粗腿,老子看一眼,饭都吃不下了。
  
  我忍着眼泪把表演完成,自此再也没跳过一次舞。
  
  那时候我跟班上年龄最小、最调皮的男生同桌,我们经常吵架,他总是一脸恶毒地问我:你这么胖,拉的屎是不是都比较大条?
  
  他偷偷把我的椅子搞坏,我不知情,坐上去,椅子当场垮掉,被全班同学笑了一个月,说我吨位太大,能一屁股把人坐死。
  
  吃饭的时候,我不敢多吃,因为他们会说:你都那么胖了,还吃这么多!我也不敢少吃,他们会说:你吃那么少,怎么还那么胖?
  
  天气冷的时候,我不敢多穿,他们会说:你这么胖,还会怕冷啊?我也不敢少穿,他们会说:果然长得胖就不怕冷哎!
  
  胖子沉默是错、呼吸是错、存在都是错。我努力让自己成绩更好、有更多才华、性格更随和、说话更有趣,没用。在大家心目中,你没有名字,你就是“那个胖子”。
  
  网上有人问:当今这个社会如此以瘦为美,胖点就没有一点好处吗?答案是:没有。
  
  严格来说,还是有的。胖的好处就是,没多少人追,这样可以安心学习,安心看很多书,我还是赚到了。遇到我喜欢的人,不敢表白,因为我胖。遇到喜欢我的人,不敢相信,因为我胖。
  
  连我妈都不信。
  
  好不容易有一个男生跟我表白,情书被我妈发现了,她的第一反应是:不可能吧?他是不是图你什么?他知道我们家有点小钱?
  
  真的是我的亲妈吗?
  
  3有网友说:“要是我有个女儿,一定从小提醒她保持体型,绝不能经历青春期发胖的阶段。有过相似经历的人都明白,青春期的美丑决定日后的三观。那时没有养成的自信,一辈子都无法养成。”
  
  太精准了。因为整个青春期都是胖子,严重摧毁了我的自信,迄今为止,身材直接影响我对自我的认定。这么多年来,我明明可以内心强大,明明可以超越自己的身材,但是完全不行。我一直活在想减肥而不得,长胖了又极度恐惧的死循环中。瘦下来的那几年,是我最自信的几年,而只要我一胖,就会发自内心地厌恶自己、鄙视自己,那种深层的自卑感会贯彻在我的每一个选择中。
  
  我不敢去逛街买衣服。因为我可以考虑的,不是哪件好看,而是哪件显瘦。无袖不能穿,会露出胖胳膊;短裙不能穿,会露出大胖腿。哪里都是禁区。有时候试衣服,穿上去,却脱不下来,卡在肩膀处,绝望不已。
  
  我不敢出去见人。首先是不敢见“旧人”,比如老同学。我甚至不敢想象他们见到我的惊讶和讪笑。我也不敢见“新人”。由于工作原因,我有太多见明星的机会,但我一个都不见,觉得自己不配站在对方面前。我也不敢见粉丝,害怕见光死。于是,我推掉了签售、推掉了上电视台的邀约,推掉了一切上镜的机会。
  
  我不敢认真照镜子,活在自己还不是很胖的幻想中,自欺欺人。最喜欢单位楼下的镜子,显瘦,有一次在镜子面前搔首弄姿,保安在旁边观察了半天,估计在想:这胖大婶失心疯了吧?
  
  我不敢拍照,好不容易鼓起勇气照一张,必然是马不停蹄地用美图秀秀,瘦脸瘦身,然后用PS照招摇撞骗,又做贼心虚。我的梦想就是,能够长成我PS以后的样子!
  
  一个胖子的生存状态,要多猥琐,就有多猥琐。吃饭的时候,管不住自己的嘴,吃完了立刻就后悔。每天晚上,躺在床上,想到又有一天被自己吃过去了,恨不得捅自己两刀。
  
  随即我又会陷入意淫,想象着自己瘦了,有多美好,自己讨厌的人有多不爽。我开始盘算减肥成功后要做的事,仿佛瘦下来了,新的人生就会开启。我的一切希望,都寄托在变瘦之后……
  
  于是,临睡前,我一定会痛下决心:
  
  从明天开始,我真的要减肥了!
  
  这句真的是全球首席谎言。
  
  4你试过半夜被自己胖醒吗?
  
  我有。
  
  无数次,我在梦中,因为自己太胖,受到全人类的嘲笑,把自己吓醒了。
  
  什么减肥药我都吃过,什么减肥怪招我都试过,暴饮暴食、催吐,一面胡吃海喝,一面自怨自艾。一分钟之内,我都能变几次主意,一个我说,赶紧节食,为了身材,为了衣服;另一个我说,人生苦短,何必为难自己,要及时行乐。是的,这些挣扎、自厌、抑郁,表面上旁人看不出来,我和大部分胖子一样,看上去乐观开朗没心没肺。
  
  别人说,哎呀,你怎么又胖了?甚至别人只是准备说“你胖了”的时候,我就已经熟门熟路地切换到自黑模式了,“是啊,我确实胖死了。上次我逛商场,看到对面一大妈走过来,我心想:好一个土肥圆。等走近了才发现,那是一面镜子”。
  
  是的,胖子没有玻璃心的权利。
  
  有人在知乎写了一段话,关于“胖是什么感觉”,他曾经也是活泼外向的胖子,所有人的开心果,但是当他十六七岁之后,性格中细腻敏感的一面渐渐展现出来,他发现一个严重的问题:“我胖,我就彻底失去了严肃的一面。我无法严肃,几乎就是失去了整个人格。似乎人们都认为,胖子只能搞笑,一个忧伤的胖子?那是什么?新的喜剧形式吗?……一个忧郁诗人,纵使他的诗写得惨绿无比,只要你在旁边放上一张脑满肠肥的插图,他泛滥的情感瞬间失去了说服力。”
  
  这就是被嫌弃的胖子的一生。
  
  最可怕的,不是被别人嫌弃,而是被自己嫌弃。
  
  我们胖的原因,是舍不得少吃,不愿意丧失胡吃海喝的可能性。
  
  可是,胖,让我们无法去真正改变自己的命运,让我们丧失了更多的可能性。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5-15 15:46:51

彼得·杰克逊的中土梦
时间:2015-04-21 作者:未详 点击:83次

  彼得·杰克逊
  
  1961年10月31日出生于新西兰,电影导演。
  
  1987年,他执导首部影片《宇宙怪客》。2002年,因执导《指环王1魔戒现身》获得第74届奥斯卡多项提名。2004年,凭借执导《指环王:国王归来》获得第76届奥斯卡最佳导演、最佳影片、最佳改编剧本3项大奖。2012年,开始筹备拍摄《霍比特人》三部曲。
  
  问:把这么一本薄薄的小说扩充成如此气势磅礴的三部曲,你的成功秘诀是什么?
  
  彼得·杰克逊:影片已经成了属于我自己个人的东西,你和别人一样读这本书,然后你开始设想这部电影,这就是一切的开始,对文字展开想象而已,然后把它变成一部电影。但是原著小说很薄,这毕竟是托尔金写给孩子看的小说,所以他的故事节奏非常快,根本没有停下来发展角色,把情节复杂化,他只是很快讲完一个简单的故事,很难改编成一部令人满意的电影,毫无吸引力可言,和儿童读书的感觉完全不一样。所以我们对原著进行扩充,把《指环王》中的角色深度应用到《霍比特人》当中,《指环王》可是有1200多页厚,一旦我们把《指环王》式的深度与精度融进《霍比特人》,内容自然就丰富起来。
  
  《霍比特人》系列只是一个故事。我们使用三部电影讲一个故事,第一部是介绍角色,第二部把故事复杂化,给他们的冒险加入各种磨难,第三部则是高潮戏。《霍比特人》系列的结构和普通电影不一样,每部有各自的功能,整个第三部就是个超长的高潮戏。从电影人角度来讲我很喜欢这样,因为你以前没有机会这么做,拍电影必须有开头结尾,而这部电影只充当了一个结尾,我们直接就进入结局,开场没有任何前情回顾,我们直接就开打了,所以拍摄整个故事的第三场戏,是一次很独特的体验。
  
  问:在《霍比特人》系列这么丰富的角色库中,你觉得和自己最像的是哪一个?
  
  彼得·杰克逊:比尔博。他很宅,不喜欢出门,对外部世界充满怀疑,比尔博·巴金斯就像新西兰人一样。我们(新西兰人)居住在遥远的土地上,世界其他国家风云变幻,我们则被孤立在一旁,我们真的很像住在霍比屯的比尔博,所以我觉得和他最有共鸣。
  
  我喜欢比尔博的另一个原因是,他不是战士,不是国王,他只是个普通人,和我们一样。对一个普通人而言,能像他那样为了拯救世界而做到这个地步,的确是不小的成就。我觉得这样的故事讲起来就很棒,这样的英雄才会让我特别有共鸣。
  
  问:如果要在《霍比特人》中选一个角色拍一部外传,你会选谁?
  
  彼得·杰克逊:咕噜的故事,咕噜在《霍比特人》和《指环王》之间的经历会很有趣,这期间有60年的空白。托尔金也没讲过甘道夫在这段时间的故事,我很想知道甘道夫在这期间都在干什么。《霍比特人》和《指环王》之间有60年的时间,这个时间段中会有很多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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