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6-4 11:24:23
红色蜗牛
时间:2015-03-13 作者:未详 点击:133次
我和友人站在碎石坡的菜园,观看一位鲁凯族妇人挖取山芋。
当地向导提醒我们:“小心,不要踩到脚下那只红色的大蜗牛。”
我吓了一跳,仔细检视地面。那是一只非洲大蜗牛,隐伏在碎石和干草间。不细看,还真会踩着,碎成一团。但听到他这么急切的警告,我不禁愣住,难道鲁凯族对蜗牛有何禁忌,还在其背部涂了红漆。
以前走在乡下,经常看到此类大蜗牛,尤其是雨后的日子,出没更是频繁。它是世界蜗牛里最大的品种,原产地在马达加斯加,可作为食用品种,后来广泛散布到世界各地。它也最恶名昭彰,不仅吃掉大量本土植物,改变栖息地,还让原生小型蜗牛不易生存,一般农民都视之为害虫。
我好奇地探问红漆之事,他的回答甚妙:“这只蜗牛,年纪比较大,老妇人特别涂了红漆,作为辨别,更不能伤害。”
我听到了更加吃惊,难道这只蜗牛有何特殊行为,急忙再追问,“年纪大又有何差异?”
向导严肃地回答:“那只是妈妈,会不断生小孩,应该保护,让它继续活着。”
“其他生出的蜗牛就可以食用?”
“对,只要有标记红色的,表示它年纪大了,应该礼让,让它在田里继续生活。”
我仔细检查脚下那只,蜗壳明显白化许多。看来是只老蜗牛。我知道东海岸好些部落都会食用蜗牛肉,传统菜市也有贩卖。有时在郊野地方,还会邂逅捕食的原住民,或者吃剩下的空壳堆如小山高。鲁凯族也爱,我不意外,但有几只大蜗牛竟是妈妈级的,要特别保护,真叫人惊喜。
非洲大蜗牛是雌雄同体,每只都有雄性和雌性的性器官,但还是要找其他蜗牛来交配。它们的交配时间长,交配后精子不会马上跟卵子结合,而是先把精子储存起来,等找到合适环境再结合。
鲁凯族人或许不懂交配行为,但他们从寻常观察中,知道留下大蜗牛,可以不断生出小蜗牛。大蜗牛照顾得好,在室内可以养到六七年,野外或许比较短。我问此田的鲁凯族妇人,她说涂上红色记号的,多半可存活三四年。
她在田里工作时经常遇到,经由做记号认识了,对蜗牛也有老朋友的感情。平时走在田里,都是小心翼翼,生怕伤了它们。老妇人不知如何表达自己跟蜗牛的关系,但我能具体感受到,这种共同生活在菜园里,微妙的尊敬情感。
从大蜗牛的保护亦充分说明,老妇人照顾自己的田园方式,早就有永续经营的概念。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6-4 11:24:35
1348年,一步之遥
时间:2015-03-13 作者:未详 点击:94次
黑丝袜,红色高跟鞋,右腿弯曲,呈倒V字形,红色高跟鞋便成了扳机,左腿前伸,构成枪管,这由两条性感的大腿构成的枪身与黑色的枪座组成了一把手枪的造型。这是电影《一步之遥》的一款概念海报的设计。
这款性感的海报让我想起英国一个最古老的勋章:袜带骑士团勋章。
1348年,英格兰国王爱德华三世去参加一个宴会,宴会结束后,爱德华三世邀请一位伯爵夫人跳舞。爱德华三世英俊潇洒,伯爵夫人身材高挑,姿态秀美,这对舞伴一入场,就立即吸引了全场人的眼球。骑士们看得傻了眼,宫廷贵妇们则嫉妒得眼珠子都掉了下来。
但意外发生了,伯爵夫人的吊袜带突然滑落下来,丰满、白皙的大腿顿时暴露在众目睽睽之下。吊袜带是女性用作防止长筒袜下滑的装饰物,属于非常女性化的物品,如一不小心滑落,会被视作轻浮甚至淫荡。
伯爵夫人尴尬极了。遇到这种事,当事人大多装作不知,但爱德华三世却把吊袜带捡了起来,他表情庄重,像捧着一件神圣的物品,眼睛扫过全场,一字一顿地说:“心怀邪念者应该觉得羞耻!”接下来,更加惊人的事情发生了:爱德华三世竟把吊袜带缠在了自己的腿上。
这件事立即轰动了整个英格兰。爱德华三世趁热打铁,建立了一支骑士团,名字便叫袜带骑士团。在给骑士团成员颁发的勋章上,便点缀着一条蓝色的吊袜带,“心怀邪念者应该觉得羞耻”这句话,也被作为箴言镶嵌在了勋章上。
这无疑是人类历史上最性感的勋章,但它并没有让骑士们想入非非,“心怀邪念”,相反,却拥有了一种神奇的力量:所有骑士都以得到这种勋章为荣,这激励他们在战争中蔑视死亡,奋勇杀敌。
本是一件尴尬的事,爱德华三世却利用这一意外,把尴尬转化成战场上的利器。与其说这和姜文的海报设计具有异曲同工之妙,不如说姜文的这款概念海报,就是向爱德华三世“致敬”的结果。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6-4 11:24:49
“替罪羊”一词的真正内涵
时间:2015-03-13 作者:未详 点击:112次
羊年快要到了,“羊”又成了热点。人们对羊的感情,其实是复杂的。有一种观点认为,羊是软弱、胆小、受欺的代名词,最常说的是“替罪羊”。
“替罪羊”一说是怎么来的?据《孟子·梁惠王上》所记,有这么一种说法,有一次,梁惠王坐在大堂上,有人牵牛从堂前过去。梁惠王看见了,便问牵这牛做什么,被告知“将以衅钟”。
所谓“衅钟”,是新钟铸成,宰杀牲畜,取血涂钟的一种带有巫术性质的仪式。梁惠王听后便让人放了牛,说是不忍心看到牛可怜的样子,让无罪的牛去死。身边人说,那就废了“衅钟”仪式。梁惠王反问为什么要废除呢?指示“以羊易之”。
替罪羊产生的源头,应该始于上古时期的献祭仪式。献祭时使用的祭品称为“牺牲”,有“三牲”“五牲”的区别。三牲指猪、羊、牛三种家畜。羊是小牲口,用之祭祀为“少牢”,牛是大牲口,举行重要仪式才使用,称为“太牢”。
虽然羊是小牲口,但也不能随便使用,《礼制·王制》中称“大夫无故不杀羊”。只有必要时才杀羊献祭,让羊给人类“替罪”,但这仍不应是替罪羊的最早由来。
在殷商时期,有用奴隶献祭的恶俗,即所谓“人祭”,这在河南安阳殷墟考古中有大量发现。当年,特别是殷人的敌人——以羊为图腾的羌人,被殷人大量捕获用于杀祭。后来随着文明的进步、羌人的反抗,人祭被严格控制使用,便用羌人的图腾羊来替代,这也许才是“替罪羊”的真正开始。
先秦时,人们很喜欢用羊作祭。《诗经·周颂·我将》称,“我将我享,维羊维牛,维天其右之。”意思是将这肥羊肥牛献给上天,上天会保佑我们吉祥幸福。在上古周代,周王举行祭祀之礼并宴饮宾客的舞曲贵族们身穿洁白的祭服,头戴不同级别的礼冠。周王则从明亮的庙堂到祭祀的大门仔细检查排列的羊牛等祭品,巡视盛满精美食物的青铜炊器、酒器。这首诗既是对羊、牛等丰盛祭品的炫耀,又显示出祭祀的庄严、神圣。
除贵族以羊、牛祭祀外,周时耕田之人春秋两季也要以羊牛行祭,“社之日莅卜来岁之稼”。《诗经·豳风·七月》称:“二之日凿冰冲冲,三之日纳于凌阴,四之日其蚤,献羔祭韭。九月肃霜,十月涤场,朋酒斯飨,曰杀羔羊。跻彼公堂,称彼兕觥,万寿无疆。”可见,羊是承载人民福祉的。
从考古发现来看,在殷商时期,羊是被使用最多的牺牲,确实是可怜的“替罪羊”。如在殷墟一座宫殿的置础仪式上,一次就埋了101只羊。而从殷墟出土的甲骨卜辞上看,用羊来祭祀的记载特别多,几乎是祭必用羊。需要补充的是,用羊献替罪并非中国独有,如古代犹太教祭礼上,便常用羊来替人承担罪过。
替罪羊现在看是一个贬义词汇,是羊的一种悲剧,实际当初并无此义,替人担罪的羊是神圣的。替罪羊是“代人受过”“代人赴死”,这种“奉献精神”是羊身上的又一闪光之处。或许正缘于此,董仲舒在《春秋繁露·执贽》中对羊在临死时的表现才大加赞叹:“执之不鸣,杀之不谛,类死义者。”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6-4 11:25:05
国王的DNA
时间:2015-03-13 作者:未详 点击:114次
理查三世,中世纪有名的暴君,英国历史上最后一位死于战场的君王,最近成了该国第一个被检测dnA的历史人物。
话说两年前,英国莱斯特大学的一帮学者,瞄上了莱斯特市中心的一个停车场。他们猜:“这儿没准埋着个国王!”
根据推测,这里从前有个修道院,里面埋过理查三世。结果还真从修道院遗址下挖出一具脊柱弯成个问号的骸骨……
一看这骸骨,项目负责人理查德·伯克利震惊了:真是理查三世!
关于理查三世,英国有许多传说。最深入人心的莫过于莎士比亚所写的戏剧《理查三世》。在这部戏中,他被描述成一个跛脚、驼背、两个肩膀一边高一边低的君王,心理自卑又阴暗,为了王位,不惜把兄长的两位幼子处死。
现在他可以“自诉”身世了。事实上,一副骸骨可以讲述许多故事。比如这位英国最著名的“驼背”理查三世,原来是脊柱扭曲了70度至80度,这会让他看起来左右肩不平衡,且躯干奇短。但他并不是驼背,更别提跛脚或是手臂萎缩了。
带着这样的身躯,理查三世32岁时战死在沙场。
那时候,这位国王正与他太爷爷爱德华三世的另一支后代、自小流亡法国的亨利·都铎争夺统治权。1458年8月22日,他带着约8000人奔赴战场,结果遭遇两大贵族阵前倒戈。
一种说法是,这个家伙忙着追他的叛徒,一不小心落马跌入沼泽,死了。
还有一种说法是,危急关头,理查三世忽视了逃命的建议,带一队人马冲向亨利·都铎。这一路,他把当时很有名的比武冠军打下了马,还杀了亨利的掌旗手,眼看就冲到了距对方只有一剑之遥的地方。然而,亨利的支持者这时回过神来,一拥而上把他给杀了。
总之,古诗有云:丢了一个马蹄钉,亡了一个帝国。现在人们可以根据这副骨架描述出这位国王的日常生活了,他小时候长着金色的头发,眼睛则是湛蓝色的。他每天都要喝葡萄酒,去世的时候,肚子里还长了蛔虫,看上去,中世纪君主即便能享受锦衣玉食,却也很难保证自己饮食的洁净。
科学家们正尝试着对他进行全基因组测序,这意味着我们可能发现更多:他的头发是直发还是鬈发,有多大可能罹患心血管疾病……
这时候,另一个意想不到的新发现就出现了:因为理查三世没有合法后裔,研究者们找到了爱德华三世的另一支后人,试图通过Y染色体去印证身份。然而,5名后裔的Y染色体,都和理查三世的不匹配。
也就是说,要么理查三世和他的太爷爷之间出了问题,要么就是爱德华三世的这一支后人里藏着不为人知的风流韵事。
有一点是肯定的:在莱斯特市中心地底下挖出来的那具骸骨,身份并无可疑。理查三世的同母姐姐,还有两位有据可查的母系后代尚在人间,通过母系代代相传的线粒体dnA,足证这是理查三世。
这位32岁不幸身死的国王,遗骸上到处是伤痕,其中有八处伤在脑袋,显然死前被人揍惨了。
据说他在临终前一直怒吼:叛国!叛国!叛国!
在生命的最后时刻,理查三世表现出勇气,也遭遇了虐杀。传说死后他被敌人扛着赤身裸体游街示众,然后草草埋葬。我们现在可以看到,在最初的坟墓内,理查三世扭曲着身体,脑袋倒在一边,没有放平。
没有棺椁,双手也依旧被绑缚着。
国王走了,中世纪随之而去。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6-4 11:25:20
袭人的处世哲学
时间:2015-03-13 作者:未详 点击:90次
近日偶翻旧书《红楼梦》,发现曹公对袭人投入的笔墨甚多,不由玩味起来。
袭人的“袭”,不应作“袭击、侵袭”之意。袭人在大观园里是个贤惠顺从的人儿。我想,解释为“沿袭”(世俗礼法)为好。
众多红楼女子里,袭人的结局算是好的。她走出了纷扰颓败的大观园,与花样戏子蒋玉菡结为夫妻,过上了平民的生活。这一切都要归功于她审时度势的处世哲学。
袭人干一行爱一行,书中这样写道:“她伺候贾母时,眼中只有一个贾母,伺候宝玉时,眼中就有一个宝玉。”如此专一忠心,难能可贵。袭人能很好地把握时机。王夫人喊宝玉屋里的人过去问话,袭人便决定自己过去。正要走,又被王夫人唤住了,问她有没有听到贾环说宝玉的什么坏话。聪明的袭人只说不知道。她十分清楚,在领导面前说其他人的是非,于己没多大的好处。
袭人懂得在适当的时候向上级领导提一些很有远见的建议。第八十回,袭人到王夫人那儿汇报,“老爷也应该管管宝玉,别让宝玉住在大观园了。”此话一出,王夫人大吃一惊,并对袭人大为欣赏。随即王夫人对袭人承诺:“我就把他交给你了,我自然不辜负你。”这话就是一颗定心丸,能使袭人死心塌地去工作。
袭人随和宽容,恪尽职守,所以备受贾府领导们的认可。在园子里,袭人也算个中层管理者。能把上级领导哄得服服帖帖,委以重任,已十分不容易。王夫人一口一个“我的儿”,并且含泪说“你们哪里知道袭人那孩子的好处”,这是何等的赞赏。
在那些下属员工中,丫环妈妈们对袭人的看法也不错。袭人好就好在,虽然是怡红院的管家,但她从不摆谱,反而善解人意,十分隐忍。袭人对晴雯的态度一贯友好包容。当晴雯因摔坏扇坠和宝玉吵架,泼骂袭人“就连你们背地里鬼鬼祟祟干的那些事,也别当我不知道”时,袭人不过淡淡地回了句:“你是在恼我?还是在恼二爷?”当宝玉执意要撵晴雯出去,她又一再拦住宝玉。最后拦不住,只得跪下。晴雯素日对她不恭,但她竟为留下晴雯而向宝玉下跪。这种包容豁达不得不令人动情。
袭人爱宝玉,爱得真诚无私,她无微不至地照顾着宝玉的生活,时刻还为宝玉的前途着想。第二十一回“贤袭人娇嗔箴宝玉”,就将袭人的爱挥写得淋漓尽致。即便这般,袭人仍旧理智从容。当贾府一朝败落,大观园被抄检后宝玉出家,袭人才逃离出去,与戏子蒋玉菡结合。当现有的生存环境被破坏摧毁,无法挽回时,袭人没有太多的抱怨,没有沉沦;而是平静地接受,重新规划自己的未来。其实,此举并非无情无义。当爱已消逝不复返,于人于己,最好的方法就是抽身而出,另择栖息之地。
在位时,努力奋斗,不断追求;离开时,理智割舍,规划未来。袭人的处世哲学,不论在职场生活,还是在爱情世界,都值得我们借鉴。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6-4 11:25:34
动物的表情,其实就是人类的表情
时间:2015-03-13 作者:未详 点击:74次
有人说,看一个城市的文明程度,只需要到街头看看人们的脸就可以了。如果这个城市人们的脸上都带着微笑,神情祥和,洋溢着幸福,那么,就可以说这是一个幸福指数很高的城市。但在我的观察视野之内,还有两个可以判断的尺度,就是乞丐和动物。
我曾经在墨尔本居住过一段时间。在那儿,乞讨的人不是很多,因为政府给每一位失业者每月两百澳元的最低生活保障,这个费用足以保证失业者有饭吃。但我们晚上在马路边跟国内的家人煲电话粥时,还是时常遇到一两个酒鬼问我们是否有二十分的硬币(可以买一杯啤酒),弄得参加培训的女老师出去打电话的时候,总要拖上一个男老师陪同。不过,只要我们摇摇头或摆摆手,这些乞讨者就会立即离开,绝没有人死乞白赖地缠着要钱。
女儿从北京回来,也给我讲了一个乞丐的故事。在故宫门口的门洞里,坐着一群乞丐。一个年轻人也许是将一个五毛的硬币扔进了乞丐的帽子里或饭碗里,令年轻人意想不到的是,乞丐竟然骂了起来。这当然让年轻人心里感到不平衡,于是两人由对骂变成了厮打。从乞丐的话里,女儿听出了缘由。原来,乞丐从没有收到过低于一元的施舍,这个年轻人的五毛硬币似乎让乞丐感觉受到了侮辱,于是发生了上面的一幕。
在墨尔本,我看到的麻雀是不怕人的,就在离我一两米远的地方觅食,跳跃,丝毫没有害怕或想要躲避的样子。一开始我们还有点奇怪,后来才渐渐明白,不是麻雀胆子大,而是因为它们在这里不会受到人类的威胁,才会如此闲庭信步。在亚拉河谷的国家森林公园里,各种各样的鹦鹉会飞到人们的肩上,没有一点点提防的意思。
在去企鹅岛的路上休息时,我拍了一张照片。几位老人在海边的石桌上进餐,他们和周围的海鸥构成了一幅极其和谐的人鸟共处的图景。有时老人会把食物往天上一抛,海鸥们也随着翩翩起舞。我把这张照片打印了出来,至今还贴在墙上。
回国后,我专门做了测试:我很难在六米以内接近任何一只鸟雀。往往隔着十几米,鸟雀就会警惕地抬头,如果我再有进一步的动作,鸟雀们会立即飞走,远离是非之地。
后来,我在舒婷的《真水无香》一书里,也看到了类似的场景:“在纽约市中心的喷水池边,我手持一罐可乐和一大块比萨饼,正要享用旅行快餐时,遭遇了几条流浪狗。它们并不像中国的乡村土狗那样,献媚地摇尾呜呜作响,如果你远远扔出一块骨头,便引起一阵奔跑一阵撕咬一阵狂叫。眼前这些血统高贵的落魄王子,庄重地和我保持着距离。它们悲伤的眼睛甚至不是盯着我手上的食物,而是直望着我的眼睛,似乎在研究我的教养、我的性情。我把比萨饼递向其中一只矮脚哈巴狗,看起来它比较没有竞争能力。旁边的大狗并不耸毛龇牙横刀夺爱,只是望了望我,似乎责备我不够公平,怏怏走开去。那小哈巴狗从我的手中噙走食物时,十分温柔,褴褛的颈毛里藏有一条红绸结。”
在我的楼下也有一条狗,总是对过往的人狂叫。有一次,我从车库里推车出来,那只狗过来撕咬我的裤脚;在我骑车离开的时候,还一路狂追,直到我惊魂未定,夺路狂奔,方才罢休。
我可以想见狗的主人。
动物的表情,其实就是人类的表情。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6-4 11:26:33
人参的尖叫
时间:2015-03-13 作者:未详 点击:168次
刘翔爱吃海鲜,但是在备战奥运期间,专门服侍他的营养师和大厨却担心鱼虾蟹会弄得他过敏出毛病。要知道他可是国宝呀,如果因为饮食不慎影响了状态,谁负得起这个责任呢?于是他们想到了一个既温和又能替他解馋的代替品,他们让他天天吃海参。
是海参,而非人参。虽然传说有不少运动员都拿人参当赛前补品,但刘翔的厨师怕人参或许过不了药检,不敢弄给他吃。这充分说明了人参那暧昧神奇的特质,明明国际奥委会称没有足够证据证明人参会对运动员的表现有影响,可是又有很多临床实验表示它确实可以对抗疲劳。所以有的运动员并不忌讳在赛前服用人参药剂,有的却连碰都不敢碰一下。
人参贸易可是个大买卖,如果把花旗参也算在内,香港人平均每人每年大概要消耗掉半磅。问题是到目前为止,科学家对它的功效仍然没有共识,从坚持传统认为它是草药之王,到批评它是个千古骗局这两个极端之间,各种互相冲突的说法都有。就算你承认它有药性,也很难摸清楚那是怎么回事。一方面它能降血压,另一方面它又能补血气,仿佛所有彼此矛盾的功效都集中在它身上了。大部分人都觉得这是花旗参和亚洲参的分别,前者宁神后者温补。可是它们在研究室里显现出来的差异又好像大不到这个程度。
另一种争论和味道有关,主流的看法是人参一开始就被当作药材,但又有人怀疑它本来是种食材。如果吃人参不只是为了疗效,还是为了口味,那么它的味道到底如何?一锅鸡汤有没有下人参,任谁都喝得出来。再清的鸡汤也一定少不了肉脂的油香,人参的甘苦却能把一股清凉注入其中,勾出了丰富的层次。可是大部分西洋美食家却怀疑值不值得为了这种怪异的风味付出那么高昂的代价。很明显,人参乃至一切药膳,都是一种获取的品味,未经训练,不在这个饮食文化中成长,是很难明白它的妙处的。
中国人讲究以形补形,我猜人参之所以是草药之王,原因就在于它不像任何一个人体器官,它长得根本就像一个人。在花旗参原产地,美国伊洛魁部落的语言中,人参叫作Garent-Oguen,意思就是“像人”。太平洋两岸的人都发现它不只形体像人,甚至是一种介乎植物和动物之间的仙灵般的存在。从东北长白山到北卡罗来纳州,到处都有人参会移动的传说。你今天发现了一株,明天它就神奇地消失了。而昨天松林中的一片空地,今天却莫名其妙地长了一株壮大高龄的人参出来。根据植物学家的说法,人参是种懂得假死休眠的植物,能够躲藏在地下好几年,等到附近猎参热潮过了之后,再重新冒头。可是它能行动得这么迅速吗?以前东北的采参人总怕人参会逃跑,一看到它就要恭谨地弯下身子,向它解释自己是好人。北美的印第安人则相信只有人格高尚的人才有资格采参,在哪里挖了一棵就要在原处种回种子和贡品,向它表示敬意。
我真的不知道刘翔究竟能不能吃人参,但是我还记得小时候在一家中药行里看见一株人参的情景。它巨大得像个小孩,被人用红线绑住手脚,捆在一块包了黄丝布的板上,在光线幽微的玻璃柜子里沉默地面对着我。那里头好像真有点什么,一种来自地底的,不能言传的生命感受。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6-4 11:37:52
别再贩卖你的悲惨故事
时间:2015-03-13 作者:未详 点击:156次
台湾著名作家琼瑶的处女作小说《窗外》发表后,大获好评,并被搬上了银幕。她的父母在电影公映的第三天去看了电影。看完之后,母亲狂叫:“为什么我会有你这样的女儿?你写书骂父母不够,还要拍成电影来骂父母!你这么有本事,为什么不把我杀了?”琼瑶“扑通”跪下了,抓住母亲的旗袍下摆,泪如雨下。
母亲并没有饶恕琼瑶,她要用她的自虐来折磨和鞭挞琼瑶的良心,她要用自身肉体的痛苦把琼瑶推上审判席。第二天,母亲开始绝食。大家轮流到母亲床边,端着食物求她,母亲就是滴水不进。到了第五天,琼瑶的儿子小庆跪在外婆跟前,说:“外婆,你不要生妈妈的气了,我端牛奶给你喝!”母亲依然不理,小庆又说:“外婆不吃东西,妈妈不吃东西,大家都不吃东西,小庆也不敢吃东西……”琼瑶再也忍不住,走过去和小庆一起跪在那里,母亲终于一边掉着眼泪,一边喝了小庆捧着的牛奶。
这是毕淑敏在她的《心灵七游戏》里提到的一个故事。
看到了吗?受害者母亲先是插自己一刀,然后要求女儿为这一刀负责。如果稍有迟疑,就再给自己一刀——“我就不信你不听!”这就是受害者最常用的一招:自残以博取他人同情。更可怕的是小庆也很快地学会了这一招。“外婆不吃,所以我也不敢吃。”遇到了这样的后进奇葩,也只好见好就收。但是“受害者思维”就这样传递了下去。
由于通过自残来绑架他人如此好用,不少女人也都有这样的“家传武功”:一哭二闹三上吊,你会发现那些上演这些桥段的女人,经常会在她的家庭一代代地继续演下去。
香港著名心性治疗师素黑说:“受害者最大的伤口不是被伤害,而是不肯放下受害者的角色,宁愿浸淫在痛苦和自怜的心理惰性中,被负面思想侵占理智和心胸。”
“受害者思维”有害无益,需要积极纠正,那么问题来了,方法呢?
首先,自我反省。当你觉得受委屈、怠慢时,最好反思一下问题到底出在哪里,也许换一个角度,心情就会豁然开朗。
其次,宽恕。哪怕自己真的受伤害了,也要学着原谅,将仇恨记在心里,只会让自己承受更多痛苦。
再次,感恩。当帮助他人却没有得到应有的回报时,与其懊恼,不如想想你从中收获的人生经验、自我成长和快乐感受,这才是更值得珍惜的财富。
最后,解决问题。主动去想“怎么办”,有了解决问题的意识和动力,自然就会转移注意力,把自怨自艾转换成积极行动。
其实,哪有那么多的苦。要我说,人的本性都犯贱,明明没那么惨甚至好好的,别人问我们“最近好吗”,我们非要回答“一般一般”。这跟明明有钱却怕别人仇富就说自己穷一样,明明幸福还要掩饰,这就是犯贱心理在作祟:把自己说得惨一些,是为了别人不向我们借钱或给自己的懦弱找个同情的借口。因此,让我们重来一次:“你最近好吗?”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6-4 11:38:10
跨年夜怎样又high又安全,学学纽约
时间:2015-03-13 作者:未详 点击:201次
世界的热闹看美国,美国的热闹看纽约,纽约的热闹看时代广场。
而最能体现美国人民看热闹精神的活动,当之无愧的是纽约的新年夜。
时代广场的新年夜,按照不爱凑热闹的人的说法,大约就是一群人傻乎乎地从下午就开始占位,在寒风中靠相互偎依取暖。百万人忍饥挨饿等到半夜,就为了最后疯狂地倒数计时,当计数清零的时候,时代广场顶上的大苹果缓缓落下,人们又开始疯狂地欢呼、跳跃、接吻,迎接新的一年到来。
整个曼哈顿岛上有八百万人,而跨年的那个晚上,小小的几条街道里就要塞入百万人,这是极度的不可思议的热闹,足够疯狂地热闹。而我所认识的美国土著,稍微冷静一些的人提及这个活动就退避三舍。
但时代广场新年夜,就是这么霸气,不去是对不起自己内心的躁动。
按照网络官方指南,要参加晚上12点的活动并赶上个好位置,大约下午出发就可以了,赶在核心区域被封闭前即可。不过下午五点左右,拥向时代广场方向的人流已经浩浩荡荡,只能随着大流往前蠕动。当人流的速度越来越放缓的时候,终于可以远远地望见今夜高潮的中心,而这片核心地带,已经被纽约警察用铁马隔离开来,隔离区里失去了自由的人们激动而自豪地享受着宝贵的束缚。因为,外围的人因为舍不得付出排队的时间,就只能享受眺望的待遇。而在时代广场新年夜的现场,与中心舞台的距离,与未来吹牛谈资的资历成反比。
为了将近百万人稳妥地管理起来,纽约警察提前根据曼哈顿的街道情况设计好了小方格,以舞台中心向外辐射,每一个小方格里的人站满以后,这个方格就被封闭起来,不再放人进入,而接下来的下一个街道作为小方格开始接力收纳游客。方格与方格之间留有应急通行的通道,以备不时之需。而那些东西走向上无法看见热闹的街道,没有被划为留住游客的小方块,但也隔离起来作为补充通行的通道,同时也作为警察、医疗队等休息与备勤的空间。一百万人就这样被一个个小方格隔离起来,在各自的方格里自娱自乐,互不干扰,但万一出事,还能通过预留的通道有机地互相连通。
而为了防止人群中出现骚乱,纽约警察还出动了骑警,威风凛凛的高头大马在旁边守候,万一有情况警察立刻纵马过去处理。再头脑不清醒的人,在这大马面前也马上矮了半头。
除此以外,网络上还特意提醒,参加活动要自带食物与饮料,但不要带含酒精的饮料。这条规定是以严格的法律作为后盾来执行的,在纽约,成年人可以买卖酒精,但不允许公开饮酒,如果带酒出门,酒瓶也要用不透明的袋子套住。在时代广场这样开放的空间里,不饮酒倒也能避免诸多公共事端。
到了晚上活动结束以后,警察就开始毫不留情地清人了。一个个小方块中的人群又依次被释放出来,通过公共交通送回八方。警方清人不仅仅方便清洁工进场,给纽约一个清洁的白天,也好让核心区域那些过足了瘾,但又让最长坚守超过12个小时的人们有机会尽快地释放自己。
一百万人,就这样聚集在一起狂欢,然后又有条不紊地回家。这个仪式从1907年开始,延续至今。纽约数百年的城市记忆中,有过各种灰色的过去,而时代广场的新年夜留给人们的永远是最美好的快乐回忆。
见贤思齐,回想起纽约时代广场的新年夜,就会不禁反思,我们何时能学会好好地热闹一场呢?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6-4 11:38:28
我们都该去整容
时间:2015-03-13 作者:未详 点击:104次
最近,有一部韩国电视剧非常火,有几个韩国男演员也非常火,他们都很漂亮,身高一米八以上,都有两条大长腿。我看这部电视剧的时候,顺便看到了一篇文章,普林斯顿大学一位哲学教师写的,题目叫《丑人受排挤》。文章说,我们今天的文化和古希腊差不多,父母都希望孩子漂亮,虽然还不会给孩子做吸脂手术或者填充手术什么的,但孩子们都会从牙医那里得到一个礼物,那就是牙箍儿,有了牙箍儿,牙齿才不会松散稀落,牙好才会有美丽的微笑,而微笑对于今后的人生非常重要。人们会说,箍牙是为了健康,可实际上,牙箍儿就是现代社会的“裹小脚”。作者还引用了尼采的一段话来谈论减肥。“丑陋败坏我们的精神和能量,让我们对人类的未来感到悲观。”他说,为什么大家在意“减肥”,因为我们对肥胖者感到愤怒和恶心。只不过大家不愿意说出来,一说出来就显示出了自己的不道德。
瑞士历史学家布克哈特说,希腊人受美丽外形的影响巨大,并且非常直率地表达他们的这种价值观。荷马史诗《伊利亚特》中,希腊盟军统帅阿伽门农召集士兵大会,一个名叫特西特斯的普通士兵站出来发言,公开激烈批评阿伽门农,这位挑战权威的士兵很快就被奥德修斯揍了一顿,在荷马的描绘中,这个特西特斯是“最丑也是最坏的”,他罗圈腿,驼背,溜肩,秃头。把“丑”和“坏”连接起来并不是荷马的独创,在希腊语中,“美”同时意味着“高贵”,“丑”同时是“无耻”的意思。布克哈特在《希腊人与希腊文明》中强调,美与精神上的高贵一致,是希腊人一种确定无疑的信仰。他们会给美丽健壮的运动员树立雕像,绅士会和俊美的年轻男子约会,给后者提供人生经验,战俘如果很漂亮,就会得到释放。这种给予“美”的嘉奖,伴随着对“丑”的打击。
早在2003年,就有一份心理学家的报告说——许多领域存在着相貌的偏见,教师给学生评分的时候会看重相貌,选民投票给政治家、陪审团判定嫌疑犯的时候,相貌都在起作用。找工作的时候,相貌当然很重要。孩子仰望大人的时候,他们看相貌,大人看着小孩子的时候,也注重相貌,我们都是“外貌协会”的。丑人受到排挤。亚里士多德说,除非你的孩子得到快乐,否则你不会快乐,没有好的外貌,没有人会真的感到快乐。你想让孩子幸福快乐?那你自然希望孩子是漂亮的。如果孩子是丑的,那他未必不能感受到快乐,但丑陋是快乐之上的污点。
最近这些年,韩国电影、韩国电视剧都非常流行,但我看得少,一直没看到他们拍摄自己的“整容术”的故事。整个国家,除了泡菜,没什么好吃的,却希望人人漂亮,街上虽没有警察检查每个人的容貌,但社会风气已经形成了巨大的压力,每个人都必须为自己的容貌负责,不整容就会被看作“民族败类”。尼采在《偶像的黄昏》中是这样说的,丑被看作衰退的一个暗示和表征。人憎恨的是人这一类型的衰退。为了显示我们的美,为了显示整个国家的欣欣向荣,我们得整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