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6-2 16:08:02

加拿大的路与巴黎的墙
时间:2015-03-14 作者:未详 点击:123次

  不久前,我去加拿大旅游。在该国定居多年的小叔驾着车,载我从魁北克赴蒙特利尔游玩。
  
  轿车驶入一段高速路,刹那间突然不再平稳,我立刻攥紧把手,战战兢兢地盯住小叔,他嘿嘿地笑,说:“没事儿,我们准是进入了限速路段,车子超速便失去了平衡。”
  
  他缓缓地降低车速,轿车果然恢复了平稳。我见前方路旁立着警示牌,上面标注着“全程限速70码”的提示语,不禁诧异地问:“莫非这路是做了特殊处理,行驶车辆只要超过了限速,就会失去稳定?”
  
  小叔点了点头,然后断断续续地讲起那些与高速路有关的事。
  
  加拿大各城市间遍布着畅通的高速公路,过去也时常有因超速行驶而导致悲剧发生的事情。政府为限制超速,先是在道路两旁安置了许多摄像头,以搜集证据对违章车辆进行重罚,结果政府的收入增多了,可交通事故并未减少。这种状况引起了国民争议,有人建议政府不要把超速责任全归结于驾驶者,单靠罚款来限制超速,而应采取改进高速路设计的办法,通过投资修建车辆一旦超速将无法正常行驶的道路,来阻止超速的行为。这一建议得到采纳,此后交通事故逐年减少。
  
  原来解决道路超速问题的有效办法,不是通过安装摄影头来惩罚违章者,试图让他们“不敢犯”,而是通过改进道路设计来创建违章行为“不能犯”的环境。
  
  我由此联想到法国巴黎治理街头随地小便的事。生活在世界时尚之都,法国人随地大小便的习俗同样在巴黎传承,使它享有了“小便池之都”的称号。政府无法容忍,组建起“不良行为别动队”,每天展开17小时巡逻并重罚违规者,结果罚单逐年有增无减。
  
  建筑师艾提安获悉此情况,突发奇想地设计出一种“反随地小便墙”,该墙的外壁呈波浪形,人们一旦对着它“方便”,就会被自己飞散的尿液溅到。不久就有观察者发现肇事者被弄脏裤子后,便再不会在同处小便。
  
  为何以上两个问题,通过惩罚违章违规者均毫无起色,而改进道路和墙面的设计却收到意想不到的成效?其实,战略管理学家魏斯曼早就给出了答案:“一个问题的解决,总是依赖于与问题相邻的更高一级问题的解决。”也就是说,通常问题不可能在它出现的那一层面得到有效的解决,而应借助于更高层面问题的解决。对于道路上的违章违规现象,单想靠惩罚当事人来解决,势必难上加难,而如果从解决好该行为的更高一级问题入手,首先改善引发这些行为的环境,此问题就将迎刃而解。
  
  很多时候,我们遇到一些问题不能解决,并非因为下的功夫不够,而是习惯性盯着问题本身,却未意识到要着力于解决问题的更高一级。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6-2 16:08:15

一位美食家的野味烹饪冒险之旅
时间:2015-03-14 作者:未详 点击:83次

  昨晚我们烧了鹿肉来吃。
  
  煎锅里鹿肉发出的声音使我回想起了一次美食之旅——野味烹饪冒险之旅。
  
  为了避免这篇文章彻彻底底成为一篇自供状,作者我决定匿名写下它。不过我说的都是真的,每一个字都是千真万确的。
  
  我曾经吃过中国菜里的海参、马斯、豪猪、海狸尾巴、燕窝、章鱼和马肉。
  
  我还吃过蜗牛、鳗鱼、麻雀、鱼子酱和意面……各种奇形怪状的东西我都吃过。
  
  另外我还不止一次地吃过中国的河虾、竹笋、松花蛋,还有麻花。
  
  最后,我必须忏悔的是,我还吃过骡肉、熊肉、驼鹿肉、青蛙腿,还有托斯卡纳什锦炸物。
  
  第一次吃海参是在堪萨斯城。我那时在《堪萨斯城市星报》做了一冬天的警方记者,雷打不动地过着吃遍中国餐馆里每个菜式的享乐主义生活。不是那些加拿大化了的鱼目混珠的中餐馆,而是使着筷子吃炒面、杂碎的有着柚木桌子和玩接龙游戏的后厨的正宗中餐馆。
  
  直到那时我才明白,炒面如果做得好的话,就会给你带来如同德普西给维拉做的西餐那样美妙的感受。
  
  我发现,炒面并不是唯一的中国菜。但毫无疑问,那晦涩难解的菜单,迫使我把炒面当成这世上唯一的中国菜。
  
  因此,我决定完全照着菜单吃。七页纸的大菜单,花了我整个冬天的时间才吃完。不过,我也因此得到了几次美妙的发现。
  
  没人告诉过我班廷博士发现胰岛素时是怎样的心情。但是,我了解了美食科学发现所带来的激动人心。
  
  不过,这种做法确有其弊病。首先就是我在头几个星期里没能找到一个陪我吃的人。
  
  然后就要到海参了,我遇上了整整半张菜单的海参,所有你所知晓的种类,它们几乎使我停止了我的美食进程。直到现在,只要听到“海参”这个字眼,或者是它的中文名称,都会使我不寒而栗。
  
  紧跟其后的就是“皮蛋”——百岁蛋。深绿的颜色,如果你想要从我这篇文章中得到什么指点或仅仅是茶余饭后的消遣,我都会直截了当地告诉你:别吃皮蛋了,不划算。
  
  首先,它们不便宜;其次,真的一点也不好吃。
  
  我整个冬天都欠着一群警长、拳击家和摔跤手的债,为了继续我的饕餮计划可谓下了血本。到后来,中餐馆的老板被我感动了,亲自下厨尽全力为我奉上大餐。不过他从没给我赊过账,大约是害怕我哪天会死于饕餮盛宴当中。
  
  那之后的很多年里,我都能在圣诞节收到那位餐馆老板寄来的贺卡。
  
  第一次吃蜗牛还是在法国第戎。不知怎么的,自从那天早上我看到一个小贩推着带轮子的小车穿过狭窄的蒙德纳大街的日涅维路段,一路吼着“蜗牛”一路紧张兮兮地把从水槽里出逃的蜗牛拈回去之后,我就再也没有强烈的想要吃蜗牛的欲望了。
  
  是手推车里密密麻麻的那一堆东西,一只只壳里的蜗牛以及每只蜗牛身上的那两个触角,就是它们使我的食欲完全得不到开启。
  
  可在第戎,如果你不吃蜗牛你就算不上正常人,无奈之下,我吃了它们。我不知道自己现在算不算得上是个正常人,不过我算是知道蜗牛的滋味了。
  
  跟那玩意儿最接近的就数自行车内胎了,而能与内胎争高下的也就是活青蛙了——都是黏滑的,并且有着相似的口感。这两年卖蜗牛的已经不多,前些年它可是供不应求的热销货。百分之七十勃艮第出品的蜗牛实际都是由牛肉制成的——被切成了蜗牛状,烹制并装入蜗牛壳。蜗牛壳还真是从没有供不应求过。
  
  青蛙腿算不得什么异国美食,大多数人都吃过。它们尝起来像鸡胸肉,只是比鸡胸肉更嫩滑、更美味。
  
  有两种肉吃起来像是上等的乳猪——其中一种是负鼠,也叫“装死鼠”。它们以大衣领子和柿子为食,并深为塔夫特总统所喜爱。
  
  另一种就是我们常说的豪猪,或者叫箭猪。
  
  小豪猪们几乎什么都吃——从独木小舟到成桶的咸肉,随便什么东西它们都能成桶地吃下。不过它们的肉几乎与负鼠肉一样嫩滑鲜美。它们看上去皮糙肉厚难以驯服,可等它们被两爪朝前钉到树上去之后就好办多了。
  
  我曾在野餐中吃过几次相当美味的豪猪。
  
  在地中海的每一个海港,章鱼都是菜单上一道重要的例菜。触须被切成了易于食用的长度,裹上面包屑在黄油里炸过。不过不同地方的味道差别很大,有时候非常好吃,可有时候非常硬,味同嚼蜡。
  
  我头回吃还是在日内瓦的水前餐厅,我完全没有意识到那就是章鱼,因它实在是“面目全非”了。大概等吃到一半的时候,我才从真空小杯子里的美食上窥出一点端倪。这真是吓到我了,不过对美食的不断探索使我逐渐适应了这种“惊喜”。
  
  拿马肉来举例吧。我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吃了好几个星期的马肉——它们可不难吃,除了骑兵和马赛上用的马,它吃起来像牛肉,只是更紧实一些。
  
  我在巴黎住处的对街有一名“屠马夫”,他的门房上面挂着一个大大的、金色的马头,以及一个写着业主白天晚上随时待命,帮助这些马、骡子、驴升天的招牌。除开门口挂着的马头,它看上去与其他的肉店并无二异,所有用于出售的肉都被挂起来供人检视。这家店在附近家庭主妇那里有口皆碑,每天的肉都能在当天卖完。
  
  这么多年的美食冒险之旅中,只有几样是我不喜欢的。一是欧洲防风草,另一个是甜甜圈,再一个是约克郡布丁,还有一个就是煮土豆。
  
  有些菜,例如甜马铃薯,由于个人口味原因,我不吃。可还有些东西,例如意大利面,不能再吃是由于我的手没过去那么灵活了。
  
  不过,我发现了食物之中蕴藏的一种浪漫,一种在其他地方已无迹可寻的浪漫。倘若我的胃口一直在,那么我定会执着追寻它。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6-2 16:08:28

煲汤的人最温柔
时间:2015-03-14 作者:未详 点击:198次

  喝起西方人的汤,总是第一口惊艳,第三口寻常,到了第九、第十口就已经无法招架,极有名的法国洋葱汤,我从来喝不完三分之一。
  
  而玉米胡萝卜块和排骨一炖,豆腐白菜再下一点粉丝一煮,便是我冬日里最好的享受。
  
  要说中国的汤,半壁江山必须是广东人撑起来的。
  
  粤人最懂得怎么吃得养生。鸡鸭鱼肉加上菌菇百草,煲出万花筒般种类繁多的汤,肉香混着草药的回甘,美味还兼具滋补的疗效。
  
  吃饭时,第一道先上汤,一桌人各盛一碗喝一轮,才上菜。
  
  这种吃法,一来润胃,二来又能用汤水先填起饱腹感,控制食量,可谓聪明。
  
  过年回家的广东人,刚踏上飞机,估计家里的汤已经开始熬了。
  
  而广东人,还能用“煲”的方法,创造出大量甜品。
  
  刚到广东上学的时候,听到“糖水”,还以为是白糖加水,之后,才明白大有乾坤。
  
  双皮奶、红豆冰、木瓜银耳、绿豆马蹄、椰汁西米……这些都是糖水。
  
  而一所大学门口,一定得有几家糖水店。社团联谊,朋友小聚,情人约会,十有七八都是一起去喝糖水。
  
  到了晚上,糖水店都是爆满,小小的店里坐不下,外面加了好多张桌椅,老板娘递来一张类似答题卡的纸和一把2B铅笔,转身就去招呼下一波学生。勾勾画画老半天,“吾该”叫了老半天,伙计才注意到你,一溜烟收了纸,过了老半天才端上糖水。
  
  某次,在湖南读书的朋友来我这玩,看到学校这夜宵糖水铺的情景,大感不解:“天哪,这样的夜宵也能吃?”
  
  在他那里,校园外十里长街,全是烧烤摊。一箱啤酒,烤肉串茄子土豆韭菜,再雷暴雨似的撒上辣椒粉,铺满一整桌,才叫夜宵。
  
  粤人务实,湘人血性,一方水土养一方人,一方饮食也正塑着一方人的性情。
  
  烹饪的精妙,正源于各有风味的食材碰撞在一起时的味蕾反应,而汤,让食材充分融合,再汇上水的润泽,带来的,不仅是舌尖的享受,更是身心的滋养。
  
  胃虚时,体弱时,受寒时,心累时,喝碗汤,便能宽慰,其余健康的日子里,多喝汤,也是增益良多。
  
  过年回家看奶奶,老人家定会塞给我们土鸡土鸭,要么就是新鲜的鲢鱼头,要我们拿回家炖汤。
  
  高三的时候学习紧张,老妈隔三岔五就炖着老鸽天麻,之后有段时间胃不好,猪肚莲子汤就是家中常备菜。
  
  家乡有句老话:“汤里都是情,爱喝汤的人多半重情义。”
  
  细细地熬煮,一点一滴地观察着食材的变化,最终粹出精华汇于一碗,这样的食物定是带着浓浓真诚。又怎么可能不温暖人心?
  
  难怪煲汤的时候,人会显得特别温柔。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6-2 16:08:42

巴尔扎克恋食癖患者
时间:2015-03-14 作者:未详 点击:150次

  巴尔扎克迷恋食物。1836年,《高老头》出版之后,巴尔扎克因为拒绝去国民警卫队服役,坐了一个星期的牢。在监狱中,他从巴黎最昂贵的餐厅预订美食,邀请他的出版商和他一起用餐。他们就在监狱里举行宴会,出版商惊讶地发现:巴尔扎克的工作台,床,唯一的椅子,整个房间的地板上,高高低低地堆满了食物,有各种馅饼和各色家禽肉,多种果酱和几篮子葡萄酒。在牢房内,巴尔扎克和几个亲密的朋友宾主尽欢,所使用的餐桌、椅子、桌布和酒杯碗碟全部由监狱长提供。作为酬劳,监狱里的工作人员把剩饭剩菜一扫而光。
  
  写作时,巴尔扎克仅仅靠咖啡支撑,一旦小说出版,他就要坐下来大吃特吃了,据说他一顿饭能吃上百个牡蛎,四瓶葡萄酒,12块羊排,还可把鸭子、鹧鸪、鲽鱼和几乎一打梨一扫而光。所以我们今天就看到了罗丹那个裸体巴尔扎克像,他有着木星环般的腰围,突出的啤酒肚。巴尔扎克去世40年后,罗丹找到了为他做衣服的老裁缝,所以那个雕像刻画的是作家的真实尺寸。
  
  巴尔扎克对食物如此热情,是因为他曾经是一个营养不良的孩子。他8岁的时候被父母送去寄宿学校住了六年,在此期间,从未被允许回家,他的父母只看过他两次。在寄宿学校,孩子们没有什么吃的,一般学生的家里会寄送食物包裹。但巴尔扎克从没有收到任何包裹,也没有零花钱。14岁的巴尔扎克回到家里的时候,是一个可怜的单薄瘦弱的男孩,而且据他的姐姐回忆“迷迷瞪瞪的”。
  
  巴尔扎克在1850年51岁的时候去世。由于严格的行业法规和错综复杂的国家法律,如今我们所熟悉的餐馆是在巴尔扎克的时代才出现的,当时的巴黎作为欧洲的美食中心,有数以千计的餐馆,面对用之不竭的源泉,巴尔扎克吃遍巴黎所有的餐馆,并且急切地想把这种新的文学材料加入他的小说创作中去。
  
  巴尔扎克之前的作家都忽略角色的饮食习惯,但见证了法国餐厅的兴起和美食家雏形形成的巴尔扎克,把食物当作社会的温度计来使用。正如通过人物的声音、行为和服饰来刻画角色一样,他还通过人物选择的咖啡馆,经常去的食堂或餐厅来表现人物的性格。
  
  巴尔扎克通过食物来描写人物。他说,诱人的农村少女像火腿,一个苍白的满脸皱纹的女人看起来像牛杂碎。放债人对欠款人就像牡蛎紧紧吸附着壳。对他来说美食也是写诗歌的机会,他把一个女孩的纯真比作牛奶,可能会因为“热天,甚至由于呼出的一口气”而变质。
  
  巴尔扎克用食品表现人物的性格和阶级,在他的笔下餐点能够带来极富戏剧性的表演。比如,厨子向老守财奴要点什么来捆绑火鸡,守财奴从双排扣大衣口袋里掏出一根旧鞋带递给她,还说:“用完了还给我。”
  
  再比如,“欧也妮把葛朗台收起来的糖碟重新拿出来放到桌上,镇静自若地望着父亲,真的,巴黎女人为了帮情人逃跑,用纤纤玉手抓住丝绸结成的绳梯,那种勇气未必胜过欧也妮重新把糖碟放到桌上去时的胆量”。
  
  虽然吃食成了《人间喜剧》里的重要场景,但巴尔扎克的著作中只有一份菜谱。那是一份煎蛋。一位纵情声色的医生老了之后转向食物寻找慰藉,他使用科学方法发现把蛋白和蛋黄分开煎,味道更好,先把蛋白打成泡沫,再一点点放进蛋黄。他用的不是煎锅,而是一种四足的瓷制大浅盘。
  
  巴尔扎克对食物的热情描写影响了他之后的一代法国作家。因此,福楼拜才沉浸于描写包法利夫人长达16个小时的婚宴,而左拉的《巴黎的肚子》完全是一部写食物的小说。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6-2 16:08:52

食在他乡,面目全非
时间:2015-03-14 作者:未详 点击:145次

  你去重庆,会发现满街望不到重庆鸡公煲的店面。而武汉也没有久久鸭,美国加州则没有牛肉面。十几年前,李碧华就写专栏认为:扬州炒饭,产地并不在扬州。
  
  这些温暖了全国肠胃的饮食,各有一个被改头换面的,甚至虚构的故乡,为它们的滋味提供一点依据。这并不奇怪:全世界都是如此。
  
  比如,北美和欧洲的寿司店,都会正经卖一种叫“加州卷”的寿司,是米饭和紫菜两层翻卷过的,外层蘸蟹子,内层有黄瓜、蟹柳、牛油果,加上蛋黄酱,味道醇浓,姿态威猛。但这个东西,你去京都关西的老牌寿司店,师傅不太愿意做。理由嘛,嗯,加州卷寿司是20世纪70年代,洛杉矶的东京会馆餐厅想出来,哄美国大肚汉们的玩意儿。那时美国人觉得日本的刺身文化匪夷所思,给他们加了牛油果和加州蟹肉,却觉得理所当然;紫菜反卷,是怕美国人嚼不惯紫菜……
  
  美国人最熟的中国菜之一,乃是左将军的鸡,即左公鸡。美国人当然不熟左将军何人,实际上左宗棠自己都未必知道这鸡——左公鸡初起,最靠谱的说法,是其出自厨子彭长贵之手,乃以鸡腿肉切丁炸熟,用辣椒酱油醋姜蒜炒罢勾芡淋麻油,拿来伺候蒋经国,说这是左宗棠家吃的——结果彭师傅没留名,左将军倒成了这鸡的发明者。
  
  《忍者神龟》里,四位龟各自背着文艺复兴时四大宗匠的名号:达·芬奇、米开朗琪罗、拉斐尔和多纳泰罗,于是都爱吃意大利比萨。按官方小说,他们最爱吃馅料丰足,布满蘑菇、三文鱼、色拉米腊肠、青椒,以至看不见馅饼本身的比萨,这其实有些矛盾:意大利人并不爱吃美国那种厚如椅垫,馅料琳琅满目的馅饼。在意大利,你能吃到的意大利比萨,通常薄而简洁,你能一口吃到脆香的面饼,而不是华丽的馅料。
  
  美国英语里有个词,叫作FrenchFries,法式薯条。但最好的法式薯条,又出在比利时。听来很奇怪,其实三言两语就能说明:薯条本是比利时人所创,但比利时和法国邻近,法国饮食又过于有名,以至于1802年,美国总统托马斯·杰斐逊先生在一次白宫宴会上,吃了“以法国方式处理的土豆”。1856年,沃伦先生的食谱上第一次记录了:“把新鲜土豆切成薄片,放进煮开的油中,加一点盐,炸到两边都出现淡金褐色,冷却后食用,这就是法式薯条!”这时候,比利时人总不能渡海到美国来揍他们一顿吧?
  
  日本料理里有种玩意儿,叫作天津饭:你一看就会吓一跳,觉得这玩意儿很怪。做法是蟹肉蟹黄加入鸡蛋,加上豆芽、虾仁,放上米饭,再勾芡,乍一看,像华丽版的蛋包饭,还可以配汤。味道是好的,但绝对不是天津风格——吃惯天津的煎饼果子、嘎巴菜、贴饽饽熬鱼的,都会这么觉得。日本人说,这货叫天津饭是因为最初是用著名的天津小站米来做的。日本人还吃中华凉面,但在上海,这种面一般叫作朝鲜冷面——可怜的冷面,日本人推给中国,中国人推给朝鲜。
  
  当然,你也没法子多说什么。食物总是得因地制宜,而我们所期望的“原汁原味的美食”,往往并不一定符合我们的习惯。德国人的一个笑话是:一个德国人爱吃土耳其旋转烤肉,总是嫌德国的改良烤肉不正宗;真去了伊斯坦布尔回来,一路大骂,一头扎进德式旋转烤肉店就不出来了。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6-2 16:09:50

我要给未来对象的妈一个差评
时间:2015-03-14 作者:未详 点击:111次

  我要给未来对象的妈一个差评,发货太慢,到现在还没收到人。
  
  用半年时间攒一个联系你的理由:好久没联系你了。
  
  平胸穷三代,腰粗毁一生。脸大不是病,腿粗要人命。
  
  本来准备今年瘦成一道闪电,亮瞎你们的眼,不想竟然胖成了坚果墙,挡住了你们的视线。
  
  那些嚷嚷“受不了这个看脸的世界了”的人,都只是受不了自己的脸而已。
  
  是不是觉得你们的女朋友或者老婆最近怨气特别大、牢骚特别多、逼着你洗碗扫地擦桌子的次数特别多?呵呵,“购买换季衣服焦虑综合征”而已。
  
  有人告诉我HF不分,我上去就给了他一巴掌,哪里不婚?
  
  ——————————————————————
  
  1+2=2+1,为什么Iloveyou≠youloveme?
  
  神回复:就跟卖了个肾三四万,你再去买个需要三四十万一样。
  
  什么是整个宇宙中最大的谎言?
  
  神回复:我已阅读并同意服务条款。
  
  在这么复杂险恶的世界,我一个弱女子如何保护自己?
  
  神回复:你把妆卸了。
  
  想当年我上学的时候,每次班级合影都有一堆女生挤破脑袋哭着喊着要站我旁边。
  
  神回复:是因为我脸大。
  
  请你说出一个有钱任性的典故。
  
  神回复:买椟还珠。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6-2 16:10:01

呛爆鲜词
时间:2015-03-14 作者:未详 点击:124次

  入厕许可证
  
  2014年10月31日下午,实名认证的微博“南昌校园”发帖称:江西萍乡上栗中学向每个班级发放“入厕许可证”,平时放在讲台上,晚自习期间要上厕所的同学需携带“入厕许可证”,管理人员检查后才能被允许进入厕所。该证件的发放在网络引发热议,校方表示“入厕许可证”并不是什么时间都限制的,只是在晚自习的时候使用,这是为了保障孩子们的安全。
  
  手滑
  
  来源于某公司管理员对于删帖的解释:“哎呀,手滑了一下。”之后,“手滑”被广泛引申为管理员、版主所操作的删帖、砍ID、关监狱等操作,指事实上是故意做的,但声称不是故意的,只是失误。
  
  反秋裤
  
  反秋裤,是一种拒绝穿秋裤,而用其他物品代替秋裤的穿衣方式,持这种穿衣态度的族群则被称为“反秋裤派”。“反秋裤派”多为年轻人,他们为了捍卫苗条身型,而用外裤内穿、穿丝袜、保鲜膜等“奇葩”方式,取代了无孔不入的秋裤,但保暖效果及舒适性都不如秋裤。反秋裤,正成为街头的一种潮流穿衣方式。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6-2 16:10:12

姥爷的大狸猫
时间:2015-03-14 作者:未详 点击:102次

  我同学大毛毛,小时候跟随姥姥姥爷在农村长大,那是一个矿区,和城市不一样,人们信奉许多看起来可笑的东西,口口传授一些不经的故事。
  
  大毛毛的姥爷有一只大狸猫,是真正的中华田园猫,性子极野,每天定点回家吃饭,偶尔休息一下,大部分时间都在田间野外闲庭信步,抓鸟抓虫抓老鼠。此猫没有名字,姥爷就经常站在大门前扯着嗓子喊:“死猫!猫!玩野了也不回家!”大狸猫心情好就慢慢悠悠地从犄角旮旯钻出来进屋,心情不好了在你能看见的地方幽幽地看着你,喊破了嗓子它才进来。
  
  大毛毛说她小时候不喜欢这只猫,觉得它太傲气,不搭理人不让摸更不能抱,有次她拿勺子给大狸猫喂饭,欲擒故纵地逗了两下,大狸猫气得死死咬住了勺,费了好大劲才拔出来,铝勺上面深深浅浅的全是牙印。大毛毛心有余悸地说,那大猫,爪子都磨得铮亮,牙尖嘴利的,不像好猫。
  
  姥爷是个很传统的庄稼汉,不苟言笑,一天到晚吃饱了,就坐在马扎上抽袋烟,大狸猫这个时候会趴在旁边眯着眼。一猫一人,不说话也不交流,像幅画却又有流动的情绪。
  
  农村的大房子一般有个柴屋,也就是放柴火的小屋,也不知道哪年哪月,姥爷家的柴屋搬进去一只黄鼠狼。那黄鼠狼不偷鸡,自给自足,姥爷一家觉得也算是一种缘分,就纵容它住了下去,偶尔看到黄鼠狼一溜烟蹿过去的身影,大狸猫瞪了瞪眼,也就过去了。本来相安无事,谁想到这黄鼠狼有一天忽然开始偷鸡,姥爷养了十几只鸡,一来二去被那黄鼠狼偷干净了,姥爷终于忍无可忍,一天纠集了全家老小,在柴屋对黄鼠狼围追堵截,那东西灵巧得很,折腾了大半天也没抓到,姥爷一怒之下把柴屋的柴全掀了,找出了一窝小黄鼠狼,小黄鼠狼们叽叽歪歪的还不怎么会走,姥姥看得心疼,说要不算了吧,估计它以后不敢回来了。姥爷说:“凭什么,一个村这么多人养鸡,我好吃好喝给它地方住,它专偷我的鸡,不就是欺负我老头子,我天天下地又养鸡的就容易?”说完把一窝小黄鼠狼全部砸死了。
  
  在我们那边农村,黄鼠狼被认为是具备超自然能力的生物,俗称黄大仙,所以这事一出,整个村的人见了大毛毛都会说:“你姥爷可不得好,砸死了黄大仙的儿女,黄大仙肯定要找的。”姥爷全当他们放屁,照样下地干活。
  
  一个礼拜后的晚上,姥爷家院子后面,有一片半人多高的荒草地,那母黄鼠狼藏在草堆里,对着姥爷家围墙叫,声音凄惨,像哭像怨,一喊喊一夜,扰得邻居都不得安生。第三天,姥爷不顾家人劝阻爬上了墙头,坐在上面点了一袋烟,开始和黄鼠狼聊天。他说我子女都在城里,就这么点地这么点鸡,你住进我家这些日子,我有没有难为过你?全村这么多人养鸡,你只偷我的,你是不是欺负我老头子?那黄鼠狼也不说话,在草丛里眼睛忽明忽暗像在静静地听,就这样一直到天蒙蒙亮,姥爷的嘴边都是沫子,草丛里瑟瑟地动着一条长线,黄鼠狼走了。
  
  当天夜里家里人刚睡下,那黄鼠狼便又来了,又开始凄惨地叫,姥爷不顾家人劝阻还是上墙头和黄鼠狼讲理,天亮黄鼠狼又走。如此反复三天,姥爷嗓子都哑了,家人也个个精神萎靡,不知道怎么办。第四天半夜,倔脾气的姥爷又去了,说道的时候大狸猫也爬上了墙头,听了一会儿后忽然一个纵身跳了下去,草丛里一阵异动,猫叫声、黄鼠狼叫声混成一团,姥爷急得跳下去找,那两只不一会儿就打出了草丛,不知去向。
  
  大狸猫两天没有回家,姥姥急得直哭,埋怨姥爷不该作孽,搭上了自己家的孩子,姥爷也不反驳,只抽着烟每天在门口看。第三天下午,大狸猫回来了。大毛毛说,她第一次见大狸猫这么狼狈,一只天天在村里欺负其他猫狗、抓鸟捕虫的大狸猫,一身干涸的血迹,走路一瘸一拐,回来后姥姥抱着它,气息都是微弱的,只是眼睛还是目光炯炯,不叫也不动。等到姥爷下地回家,一眼看见大狸猫被姥姥这么抱着,一猫一人,雕塑一般对视了几秒,大狸猫对着姥爷一声哀号。那叫声和那一眼大毛毛一辈子也忘不了,她说那好像有说不完的话诉不完的情,仿佛时间都凝固了,又仿佛周围的一切都在转。大狸猫就这么死了。直挺挺地躺在姥姥怀里,眼睛一点点地暗了。
  
  黄鼠狼再也没有来过,村里人都说大狸猫也成了精,才斗得过黄大仙,可势均力敌赔上了命,是只好猫。而姥爷什么都没说过,只是把大狸猫埋在了屋后草丛里,任姥姥和大毛毛哭天喊地,姥爷也没有掉一滴眼泪,没有说一句话。
  
  大毛毛说,倒不是说从那以后有了什么嫌隙,跟姥爷还是感情很好,就是时不时会觉得心里堵,为什么姥爷对大狸猫这么冷漠?她常常去大狸猫的坟前说话,有时候放一条大狸猫爱吃的小干鱼,而姥爷,就像家里从来没有过大狸猫一样,下地回家,吃饭聊天,一切如故。
  
  到了大毛毛在城里上高中的时候,姥爷去世了。大毛毛和姥姥收拾姥爷的遗物,有一个姥爷一直锁着的小抽屉终于被打开了。大毛毛看到,里面有姥姥姥爷一张模糊的合影,一块家人送的一直舍不得戴的老手表,还有一件东西让大毛毛当时就号啕大哭,那是一把铝制的勺子,明晃晃的,看上去经常拿出来把玩——勺子上,是好几排大狸猫清晰的牙印,一排又一排,像一串纷乱的足迹。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6-2 16:10:27

做父亲还是救世主
时间:2015-03-14 作者:未详 点击:166次

  宇航员库珀飞向太空的时候,有两项重大的任务:一是为女儿争取一个未来,二是为濒临灭绝的人类寻得生存的机会。前者是父亲的本分,后者让他成为一个大写的“father”,救世主。
  
  这两件任务并未完全合一。理想的情况下,库珀找到黑洞里的数据解开重力等式,将人类移居到适合居住的星球。次优的选择是,直接去别的星球用受精卵建造殖民地——能够拯救人类这个种族,却无法拯救女儿。《星际穿越》秉承着一步步将主人公推入困境的方案,毫无悬念地扼杀了第一个选择。
  
  做父亲还是救世主?库珀选择了最无争议的选项,他将同伴布兰德博士送上了飞往另一艘可能适宜居住星球的飞船,自己为了减轻飞船的负重坠入黑洞。
  
  但库珀最终向死而生。他在黑洞里进入了一个五维空间,借助引力波拨动女儿的手表指针,从而引导女儿解出了重力等式,最终拯救了全人类。两个任务此时合一,库珀成为真正意义上的“父亲”。
  
  父女血脉相依,战胜一切。库珀击打五维空间里的书架,给女儿留下“stay”的信息,希望女儿能拦住当年决意去太空的自己。此时,那些总是将库布里克和诺兰同质化的观众应该看得明白,与库布里克野心勃勃冲向未知相比,诺兰注重的是对过去的解答、对原生环境的眷恋。
  
  电影里布兰德有次问库珀,你难道没有告诉女儿你是去拯救世界的吗?他说,没有。当你为人父母之后,你会非常清楚一件事,那就是你得确保你的孩子有安全感。
  
  诺兰试图说明,在末世,唯有爱能完成终极救赎。他借布兰德之口说:“爱是一种无法解释的力量,无法用化学的方式来理解。它是指引我们回家的明灯,那道光也会照亮前方迷途的路。”是鸡汤文吗?未必。我们对宇宙的了解,也许并不比对爱的了解更多。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6-2 16:10:40

收到宾大拒信后
时间:2015-03-14 作者:未详 点击:86次

  收到宾大拒信的第二天,我毅然决然请了假,跳上septa火车,杀去招生办公室,和招生主管进行了一小时的促膝长谈。
  
  世界上没有所谓的公平,道理我们都懂。在出国前整理行李时,行李箱只有这么大,我却想塞进所有喜欢的衣服和鞋子,于是就出现了选择,这和招生官这几个月做的事情几乎一模一样。提前批,他们收到了成千上万的资料,想要全都录取是肯定不可能的,所以优中选优合情合理。
  
  但如果有一群人都一样优秀呢?如果有一堆衣服都一样美呢?运气这件事情真的说不准。“那就随便挑一件塞进去吧,反正都很好看。”这是我发自内心的想法,将心比心,招生官也在做同样的抉择。
  
  周一放学回家收到宾大拒信的那一瞬间,我没有抱头痛哭,也没有摔电脑,给所有关心我的人群发了一句“被拒了”,然后读了三遍拒信,告诉自己,还剩十多天,赶紧投入普通批的文书修改吧,于是关了电脑开始做美术作业。
  
  义愤填膺的感觉是后来才有的,听说有些人分数比我低,被录了;有些人课外活动比我少,被录了;有些人文书都不是自己写的,也被录了……我开始审视自己的申请材料,从成绩单到课外活动到标考成绩,总觉得每一样都是极好的,于是我开始不服气。嘴上说着“最后我们都会去到最适合自己的地方”,心里还是觉得“宾大才是最适合我的,招生官良心何在”。
  
  拖出自己的文书看了好多遍,又在宾大校网逛到深夜,我知道发一封邮件完全不可能得到直接的答复,于是决定第二天不去上学,直接去招生办公室理论。如果通过一哭二闹三上吊,他们录取了我,那也很美妙;如果不录取我,至少也要知道我的不足之处,方便我普通批申请的取长补短。
  
  再也没了面试时的谨慎小心,一个已经被拒的学生,还有什么好顾忌的呢?跳上火车是早上八点四十五分。费城难得雾气腾腾,把气氛渲染得非常神秘。由于加入了宾大的俱乐部,UniversityCity我已经来过上百次,熟悉的红砖铁门,熟悉的富兰克林雕像,原本以为自己可以在这里生活四年,现在心情也不是一般的复杂。闭着眼都可以找到招生办公室,推开门那个非洲裔工作人员告诉我,招生办公室在地下室。我微笑着推开门,就像一年前第一次参观时那样。
  
  办公室里空无一人,前台有两个人在聊天,我走向一个学生模样的工作人员:“我能见一下招生官吗?要是能见主管就更好了。”他蛮惊讶,问我为什么,我如实说:“就是想知道自己为什么被拒了,因为发邮件肯定没办法得到准确的答复。”旁边聊天的两个人安静了下来,互相对视了一眼,然后年长一些的那位女士起身,带我到了一个客厅。
  
  “真对不起,我知道被拒的感觉不好受。”
  
  我真的很想告诉她,如果觉得对不起我就赶紧录取我吧。
  
  接下来的一个小时,从她的官方回答到私人想法,从我的个人经历到真情实感,直到最后我哭着和她握手说再见,只能用一个“爽”字来形容。
  
  大致说一下谈话内容吧,大家看完可能也会有些感触。
  
  首先,就算你再三恳求,她也是不会从档案库调出你的申请材料;于是我换了策略,告诉她我的每一项成绩,问她是否符合宾大标准;告诉她我对宾大的贡献,问她是否被感动;再告诉她我对宾大的喜爱程度,问她是否喜欢我。
  
  房间里安静极了,她认真地听着,时而点点头,本该觉得自己是最出色的,但越说越觉得自己在套那个所谓的“常青藤模板”。是啊,我的确是全校第一,我的确修了学校所有的ap课,我的确参加了学校的好多社团,我的确是好多社团的主席,我的确做了好多暑假公益,我的确提前介入大学生活,融入了宾大的校园,我的确有个伟大的梦想,我的确觉得宾大是我的唯一……这些刻板的资料,即使自己说出来,添油加醋,还是觉得无限平凡,我的灵魂,我的特色呢?和自己高中的同学相比,我的优势非常明显,但这些所谓的优势,在那5000份资料里,还是苍白得可怕。也许我自己认为的所有亮点,所有潜在的能量都很厉害,但就是缺少一束火苗,缺少那极其重要的点睛之笔。
  
  虽然每一项她都点头,表示感动,表示我很优秀,表示我很全面,但最后那句“录取结果已经出来了,这是没法改变的事实”还是说得非常肯定。
  
  “那如果你是读我资料的招生官,听到我的资料和跟我交流过后,会录取我吗?”
  
  “不好意思,我没有办法在这里说出这么个人的观点,因为录取是整个组委会决定的,绝对不能通过一己之见,不仅是招生官,还有各个专业的负责人,大家聚在一起讨论出了最后的结果。”
  
  “以我的状况,你觉得会被其他常青藤录取吗?”
  
  “世界上总有欣赏你的人,看你材料的招生官们一定也很欣赏你,但是你要知道,我们收到了五千多个和你一样优秀的人的材料,最后录取的毕竟是少数。我非常佩服你的勇气和毅力,美国有很多比宾大更好的学校,相信我,一定会有更适合你的地方。”
  
  我没说话。“学校有规定,没有办法改变录取结果,但是我建议你考虑转学来宾大,大二的时候再来吧,我可以从你身上看到对宾大的热情,我很支持你。”
  
  “我以为宾大招生办的宗旨,是找到最适合自己的学生。”
  
  “没错,而且通过今天的聊天,你的确很适合我们学校。”
  
  “那为什么不能录取我?”
  
  沉默再三,她还是说,很多事情不是我想象的那样,整个招生过程,也不由她一个人决定,还是那句老话,“你很优秀,我相信世界上一定有人比我们更懂得欣赏你”。
  
  好的,一定有人比宾大更欣赏我,一定有人比拒绝你们的学校更欣赏你们。美国本科申请是人生中少有的极其酷炫的事情,我觉得所有人都有必要体验一次。也许我这辈子都不会知道什么才是“真正的自己”,也许几十年之后我还是理解不了当初自己为什么会被拒绝。
  
  但是申请路上,通过一次次的文书修改,通过一次次的促膝长谈,我觉得自己离那个所谓的“真我”越来越近。从一开始的“我要去哈佛”到后来的“我喜欢那些适合我的学校,可以让我真正享受学习的学校”,我们都更加明白自己到底想要什么。
  
  也许这个阶段,我们觉得非得到不可的东西,在下个阶段会被看作过眼烟云,真正珍贵的,是发现自己的过程。成功来得不容易,想要投机取巧还是很不现实的,一步一步走踏实了,好好享受一路上的过程,然后静静等待好消息的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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